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全文),供大家参考。
“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8 8 篇
“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区**人民法庭是**市**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始建于2008 年,位于**市**区北部,辖区内有生物园区、物流园区和正在建设的大学城。经过**区法院多年努力,已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青海省第一流规范化法庭,全庭有干警 8 人,其中法官 3 人,书记员 2人,法警 2 人,是全省法院派出人民法庭人员配备最齐整的法庭;法庭现有标准化中型数字法庭 1 个、小审判庭 1 个,配备办案用车 2 部,电脑、监控、安检装备精良,食堂、宿舍、小型篮球场、羽毛球场、小花园功能齐全,法庭小院庄严、秀美、整洁,文化氛围浓厚,是青海省第一家做到人民法庭统一标示示范单位,是全省受理案件最多的派出法庭,法庭年均受理案件 300 件,连续涌现出**法院年度办案状元,最多法官一年办理案件 150 件,在青海省遥遥领先,工作实践锻炼和造就了一支有战斗力的法官团队,法庭为法院培养了近三分之一中层骨干。相关工作得到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2 年省高院在**人民法庭召开了全省法院标准化标示现场会。
**人民法庭审理一大批案件,绝大多数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法庭审理案件质量好、效率高,为确保**法院在全市七个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标排序连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 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941 件,占全院收案数 12.4%,审结 879 件,结案率达 93.4%;其中判决 192
件;调解撤诉案件为 687 件,调撤率高达 78.1%;即时清结 429 件,当庭裁判 388 件,三年累计被上诉发回、改判仅 10 件,占审结数 1%。无 1 起案件因处理不妥、不及时、不细致而导致矛盾激化或造成当事人上访,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无一违法超审限,大量使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基本实现了将办案周期比法定审理期限缩短三分之一的目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
一、主动服务大局,坚持为辖区创优经济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随着本省经济不断发展、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在辖区内先后建立了青海省生物园经济开发区及全省最大的物流园区,开发建设了以青海大学为中心的大学城。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总数和规模也进一步增长和扩大。与此同时,各种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增多。为此,该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主动深入辖区青海明胶、青海黄河啤酒等大型企业及园区进行司法服务调研,为企业送法上门,建立了减少诉讼环节优先受理、优先审理的“一简二优先”一站式服务通道。如在受理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等地买卖合同纠纷案及唐庆嘉诉中国六冶西北分公司租赁合同案后,承办法官几经奔波大连、郑州等地送达及沟通协调,最终使案件调解结案,为青海明胶、唐庆嘉追回欠款 300 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工作方式,为方便群众诉讼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庭根据所辖 11 个行政村和 2 个社区的具体情况,围绕“让公正深入人心、让法律进村入户、让法庭走进群众”的工作思路,探索推出了一系列
便民措施。
一是实行“假日法庭”和“午间法庭”制度。为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奔波,解决群众因外出务工、节假日或午间才能参加诉讼的问题,该庭制定了“假日法庭”和“午间法庭”制度,近年来,法庭利用“假日法庭”和“午间法庭”审理案件 141 件,随案开展法律咨询 1000余人次,为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设立“巡回法庭”。该庭通过在辖区内的村民委员会、企业会议室等地设立了 6 个巡回点。“巡回法庭”采取定期开庭与定点开庭相结合、巡回开庭与就地办案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实质性转变,做到了公开开庭到农村,诉讼调解到农村,法律宣传到农村,司法调研到农村。三年来共办理巡回案件 64 件,充分发挥了巡回法庭在基层最前沿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优势。
三是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简化诉讼程序、开通快立、快审的“绿色通道”,并利用“诉调对接”平台有效避免诉讼双方矛盾扩大化,多方位、多角度维护农民工作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庭共受理农民工劳务合同纠 110 件,涉案标的 97 万元,通过调解、和解撤诉已追回并当庭发放被拖欠工资 65 万元,办理减缓免案件 40 件,免交诉讼费 3 万余元,受到了农民工的广泛好评和欢迎。
四是实现司法联络员辖区全覆盖。该庭为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司法为民,推行了司法联络员制度。在辖
区村委会及社区聘任了 13 名司法联络员,将法庭工作触角延伸至辖区各个村委各个社区,实现了审判服务全覆盖。这一做法使审判职能延伸到群众中,向群众借力,有效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方便了群众诉讼,更加有利于法制宣传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法庭良好形象。
三、认真做好调解,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
本着“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该庭逐步探索和建立起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调解架构,最大限度地确保“案结事了”。一是始终将司法为民理念放在首位。基层法庭直接面对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为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强调当庭调解,重视庭后调解。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性质,抓住矛盾实质,进行调解,创立了“九字速裁法”有较高在全省推广价值。如伤害赔偿案件,抓住赔偿中“赔不赔”、“赔多少”、“何时赔”这三个关键环节进行调解;离婚案件把握“感情”这一主线,就“和不和”、“离不离”、“怎么离”进行调解;债务案件围绕“偿付”这一本质,就“还多少”、“如何还”、“何时还”进行调解等。由于抓住了问题的本质,案件调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巡回办案实时指导、庭审旁听观摩指导、典型案例重点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能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大发展。
四、有效化解纠纷,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为了使人民调解组织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该庭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和工作衔接,积极构建调解网络,形成调解合力,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一是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热线电话,方便法庭与民调人员的工作联系,人民调解组织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法庭可随时解答。二是法庭择时、择案,定期不定期邀请基层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探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法律事实认定、证据运用等问题。三是支持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和权威性。对人民调解不能解决且有法治宣传意义的案件,应民调组织或当事人的请求,巡回审理、就地调解。四是加强对民调协议的效力确认。对合法的调解协议,维持其效力;对判决改变协议内容的案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
五、加强自身建设,倾力打造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无规矩不成方圆,该庭以人为本,着力“加强教育整改,改善司法工作作风”,使全庭人员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各项素质,近年来,全庭同志均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一起违纪违法情况发生。一是充分发挥文化的导向和凝聚作用。该庭制作和悬挂了数十幅精心设计、寓意深刻的文化宣传字画,建立了文化长廊,设立法庭书屋,通过抓思想育廉、环境倡廉、载体宣廉、活动兴廉,创新廉政工作机制,丰富廉政文化活动载体,筑牢了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二是发挥法院在廉洁教育、拒腐防变工作方面生力军的作用,在该庭设立
了由廉政警示教育法庭、廉政警示教育走廊、廉政警示教育书屋、廉政警示教育展厅组成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悬挂廉政警示书法格言、摆放廉政警示教育书籍、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等方式多方向、多角度、全方位对干警进行廉政思想熏陶,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特别是精心挑选了本院审理的部分职务犯罪案例制作成了视频、展板,悔过录等,用发生在身边的惨痛教训直观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利。警示教育基地自投入使用以来,已经组织邀请了市、区纪委主要领导、**区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兄弟法院同仁以及本院干警等到基地参观学习,成效初显,相关工作得到了市纪委、上级法院、区纪委的好评。法庭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现已成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的一个全新的教育阵地。
**人民法庭就是这样一个先进集体,能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二)
**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地处**区的东大门,受理**区**镇、**乡和**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划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法庭按一类标准修建,于 2009 年 6 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占地2.8 余亩,建筑面积 730 ㎡,功能设施齐全,并已建成科技化、数字化法庭。近年来,法庭工作得到了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先后于 2007 年 2 月被授予“2006 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 1 月被授予“2008 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0 年 2 月被授予“2009 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庭室”、2011 年 7 月被授予“2011 年上半年度**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奖”、2013 年 1 月被授予“2012年度**区法院诉调对接突出奖”、2015 年 3 月被授予“2015 年度天水市**区公正司法为民十佳先进集体”、2015 年 6 月被授予“**区青年文明号”、2015 年 10 月被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19 年 1 月被授予“2018 年度**区法院先进集体”、2019 年3 月被授予全省“最美家事法庭”等荣誉称号。
一、善于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近年来,**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院党组的正确统一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全庭成员近三年无一重大错案、重大过失和严重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善于沟通交流、乐于相互学习是**人民法庭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的法宝。在全国掀起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热潮时,**人民法庭也组织干警积极进行了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地打动了所有人。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要像他一样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学习他公正为民、忠诚敬业、勇于担当的精神,将“邹碧华精神”内化于心,实化于行,以满腔的热情和真挚的感情投身工作中,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来。
二、精准配置,打造优秀团队
法庭坚持“砥砺奋进、敢于担当”的庭训,打造出了一支能够高效办案、配合默契、展现出无限活力的精英团队。**人民法庭现有工作人员 12 人,包括员额法官 4 人、司法辅助人员 8 人。按照司法体制改革人员配置要求,法庭以四个员额制法官形成四个审判团队,在人员配置时法庭综合考虑每位干警的特征,配置出最有利于审判和法庭发展的审判团队。法庭人员结构涵盖老中青三代,老法官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社会经验,在工作中,时刻发挥着传、帮、带的作用,促进年轻法官的快速成长,指导年轻法官发挥出自身理论知识丰富的优势,再以年轻法官的活力带动全庭干警的工作热情。法庭成员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关爱,已形成“法庭就是家”的团队意识。
法庭在日常管理中,也对干警严格要求。一是加强考勤制度,严格实施院内制定的考核办法,加强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形象管理,要求在上班期间每一位干警都要着制服,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法
官形象;三是加强卫生管理,每天都要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培养健康文明的好习惯。
三、亮点纷呈,打造品牌庭室
近年来,**人民法庭辖区出现大量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非婚同居纠纷、探视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抚养费纠纷等各类家事案件。自 2018 年初实行家事审判方式和运行机制改革以来,法庭共受理家事案件约 500 余件,约占法庭受理案件的38.4%,调撤率达到 90%以上,受理的离婚案件中 90%以上都给予婚姻冷静期,发出人身保护令 2 案 2 份,家事案件巡回开庭审理 178 件。
法庭依据家事审判案件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一是设立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工作经验和家庭生活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法官组成,人员相对固定,专门负责协调化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和分家析产等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庭牢固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思路,努力构建三级纠纷化解平台。既坚持“引进来”,落实人民调解员制度,又主动“走出去”,与妇联、民政局、街道(镇)、居(村)委会等协调配合,建立离婚纠纷联调联动机制,积极打造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平台;三是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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