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力公文网>心得体会 > 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

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2-05-31 10:36:01 心得体会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

 

 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

 注重文明善意,充分善待包容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措施,释放了司法机关对困难企业的宽容,能够让这些企业轻装上阵。

  2022 年 2 月,浙江省海盐县某科技公司 57 名员工来到海盐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要工资。经多方协调,公司老板张某承诺于 2 月底前支付员工工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然而直到付款期限届满,张某仍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张某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这两年一直在亏损,外面还有一些原料款没付,自己也一直在联系生意伙伴想办法,后找到朱某租赁其厂房和设备并支付租金,但周边法院因另外两起案件到厂里查封设备。经与承办法官沟通,在征得两起案件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几方都同意采用“活封”的做法,同意朱某继续使用机器设备。大家达成协议,张某不得随意买卖机器设备,但可以租给朱某使用,朱某支付租金。朱某又提前垫付了下期的部分租金,把 65 万元工资给凑足。57 名员工终于全额拿到了工资,机器设备也开始运转。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查封一般包括扣押和“活封”。所谓扣押,主要指将涉案财产扣留至指定地方,禁止任何人使用、转移。所谓“活封”,主要指人民法院对涉案财产作出保全措施,禁止转移、过户、买卖,但不影响使用。

  由于疫情等因素,一些中小微民营企业受到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对于类似纠纷和诉讼,司法机关不是一味地采取严厉的措施,而是以善意、文明的执行方法,让涉事困难企业能够“喘口气”“歇歇脚”。需要注意的是,该做法并不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反而有利于债权人。以本案为例,采取“活封”措施取得了债权人同意,且非要扣押涉案财产的话,企业无法继续生产经营,没有持续的现金流偿还债务,而长久不能使用的机械设备则会加速老化贬值,拍卖变卖更会导致折价,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可以说,“活封”这一执行方法,相当于“放水养鱼”,既可以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也有助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最终取得多赢局面。法律是严肃的,司法机关却不是冷冰冰

 的,而是兼顾民生冷暖,国计民生。注重文明善意,充分善待包容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措施,释放了司法机关对困难企业的宽容。

推荐访问:疫情 心得体会 执法 面对疫情灵活公开执法心得体会 疫情防控期间执勤执法心得体会

版权所有:九力公文网 2013-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九力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九力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苏ICP备13036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