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公司旅游培训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旅游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学习,感到我县乡村旅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层次不高,特色不明显。农家乐不是农业文明的简单堆砌,而是农耕文明的沉淀和展示,是农村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的浓缩和升华。而农民的思维特征是实用性强,重模仿、轻创新,经营理念雷同,方式单一,体现在庭院样式、室内陈设、菜肴品种等都比较相似,缺乏个性化色彩。同时,受文化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局限,他们未能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绝大多数仍处于简单的“农家吃”水平,甚至连观光、采摘等较低层次的活动也无法开展,总离不开“换个地方打牌、换张桌子吃饭”的模式,顾客重游率很低。
二是科学发展意识不强。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景区的内涵和品质,而乡村旅游首先依赖于硬件环境来吸引客源。农家乐大多建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或农地,这也是吸引城里人前往的重要原因之一。但部分农家乐在吸引人气带旺财气的同时也污染和破坏了附近的环境,而旅游设施的修建也挪占了大量基本农田。农村原有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游客来了根本体会不到淳朴自然的山水风光,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限制。
三是经营不够规范。经营小型农家乐虽然所需场地不大、人员不多,但它集餐饮、住宿、娱乐于一体,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对卫生、安全、消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要求较高。而我县除了主要的几大山庄外,其他农家乐一般是以家庭式经营为主,从业人员基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没有受过正规培训,缺乏经营管理知识,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同时,农家乐管理涉及到农业、旅游、工商、卫生、消防、公安、环保、文化等多个职能部门,而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扶持、规范这一新兴产业,目前还未形成较为健全的协调机制,因此,出现了发展不规范、服务不规范、监督不规范的现象。
针对我县农家乐休闲旅游的问题,我认为主要加强四个结合:
一是文化保护与文化创新相结合。中央有关文件强调,要“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加强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民俗表演项目和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由此可见,农家乐是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一个着力点,其可贵之处正是在于对我国农业文明中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保护和提升。可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农村文化资源进行整理、包装、优化,不断赋予乡土人文新内涵,促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农家乐的吸引力、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二是资源开发与合理规划相结合。旅游业在本质上与环境保护、科学发展有着一致性。环境是旅游开发的基础,更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生命所在。经营者如果意识到这一点,就会主动自觉地去保护、美化周边环境,将自身发展与环境发展结合起来,而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谋求旅游业的一时发展。因此,切实保护好优美和谐的乡村生态环境,合理引导、科学规划农家乐的产业布局和经营规模才是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必然之路。发展一批“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农家乐特色村,真正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的发展格局。
三是政府引导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规范化运作、标准化管理,是提升农家乐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农家乐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一方面要制订出台农家乐标准化的规程和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全市农家乐进行专门的宣传包装,凸显特色,提高知名度。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主体作用。通过成立协会,对内加强自律,对外创出品牌,使农家乐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力、有市场。通过规范项目管理,保障游客和村民权益,促进有序竞争和可持续发展;形成行业自保利润,统一服务质量和价格,避免不良竞争;引导业主间资源共享、互利互惠、联手发展,真正实现共同致富。
四是政策扶持与合理布局相结合。发展农家乐,政府除要发挥引导、指导、监管作用,还要从环境、资金等方面进行扶持。要完善乡村旅游公共配套设施,加大扶持力度,出台“以旅促农,农旅结合”的系列性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等项目,加快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乡村旅游区域之间合作,着力构筑与周边县市联网的乡村旅游发展体系。同时要明确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布局和项目,引导农家乐合理开发,防止盲目开发而导致亏本经营、生态环境破坏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农家乐有序、健康发展。
公司旅游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一、教育理念得到了提升
上海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评估专家冯伟国为我们讲授“国外职业教育的基本思想和案例”,冯院长见多识广,讲课很有激情,并且风趣,引得在座教师笑声阵阵,同时也对他所讲的“澳大利亚tafe(technicalandfurthereducation)”教育思想有了很深的认识。冯院长还提出,作为教师,专业面要拓宽,并且,高职培养不止注重技能,更应注意培养复合型人才。因而,在锻炼技能的同时,不要忽视基础的支撑。
上海商学院院院长方文山讲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研究”让我们进一步开拓了眼界;上海喜来登大酒店人力资源部总监仲荧所讲的“国际酒店企业文化建设”让我对酒店专业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更新;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授徐静镠讲授的“实践性课业教学高职高专商科类专业课程改革”,她提出的英国btec课程是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人”,要求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设计自己的学习计划,以“课业”为主线,比较注意因材施教,并关注教育的“实效”。
这次培训后,所培训的内容刻成光盘发给了我们,我们将可以更好地去学习并借鉴澳大利亚tafe(technicalandfurthureducation)教育模式、英国btec课程,以及校企合作的最佳方式。
二、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有了新的认识
校企深度合作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问题,如何能够实现?上海商学院旅游学院副院长博士姜红所讲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索”让我们眼前一亮,姜院长思维活跃、沟通能力很强,能做实事,办事果断,记忆力也非常好,她在百忙之中,赶来为我们做了一次非常精彩的讲座。
姜院长提出,校企合作要从入学时就开始,商学院的旅游专业都是先与企业签订订单,入学面试时由酒店人员来把关,保证学生质量,不仅注重形象,更应注重其心态。而后采取的工学交替是,每学期学生在校上部分课程,部分课程则到酒店去上,由酒店人员担任教师,或酒店人员来校为学生上课,学校与企业的宗旨是共同为酒店培养优秀的员工,所以这种合作非常融洽,而学生毕业时的就业能力也自然是达到最强。
因而,我们学院的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也可以考虑是否能够完成这样的工学交替,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在与酒店合作的过程中,要考虑到让企业获得一定的利益,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培训我们的学生,并通过与各酒店的合作效果,来确定稳定的合作企业,实现真正有效的工学交替。
三、参观酒店,丰富了教学示例
上海培训基地安排我们去参观的是上海的喜来登酒店,喜来登酒店1996年开业,楼高29层。普通标准间25平米。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南浦大桥之畔,酒店娱乐设施有:保龄、室外游泳池、桌球、桑拿、卡拉ok。酒店有可容纳100人的会议室。风味菜系:日、中、西餐。
此次参观感觉到五星级酒店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以前曾在两家五星级酒店进行过实习,但是相对比较,在硬件上,上海喜来登酒店更胜一筹,这次拍摄了很多图片,为以后的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示例。
四、参观名校,感知名校办学理念
在考察完酒店以后,我和另一名教师赶到了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参观学习,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79年,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旅游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现为我国旅游专业最为齐全、旅游专业师资最为集中、对旅游行业人才培养人数最多的旅游高等院校。
学校先后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内华达大学、夏威夷大学、南卡罗来纳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里德科尔学院、香港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等多所大学建立姐妹学校和学术交流关系,每年与交流学校进行教师互访和学生交流。曾多次举办国际旅游业及旅游教育研讨会、烹饪文化研讨会、国际会展教育与培训论坛、国际旅游论坛等,广泛进行旅游教学及科研方面的国际合作。
学校探索与旅游企业共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与锦江集团联合实施“管理培训生”计划,与万豪国际酒店管理集团、上海宝矿集团、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等实施订单教育,与数十家旅游企业实施“职业领航人”计划,通过企业设立奖学金、免除学费以及实施后备干部计划,实现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受益。
参观旅游专科学校时,通过与酒店系教师的交流,了解到,该校坚持走产学研结合道路,先后与80多家高星级饭店、著名国际国内旅行社、大型会展公司等旅游企业签订了长期的学生实习基地的协议;同时在美国迪斯尼乐园、阿联酋迪拜五星级酒店、马来西亚丽星邮轮公司等建有海外实习基地。
看到实训楼酒店内气派的前厅,仿真的餐饮服务环境,温馨雅致的客房,以及在实训楼门前挂着的各种荣誉以及校企合作的牌子,这些都不禁让我们感叹,要想把我们的专业也建设成品牌专业,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我们坚信,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成功。
五、成为“名师”,路途尚远
听到了众多名师的授课,最大的困惑就是,自己什么时候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经过思考,我明白这还需要很长的路途。要想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能够让学生佩服的教师,是需要很多东西的,比如清晰的思维、丰富的阅历、幽默的谈吐、敢于批判的精神,最大的一个感触就是,要有辉煌的历史,为我们讲座的教师大多都有出国的经历,讲得一口熟练的英语,并且有着丰富非凡的阅历,这让我们在听课的同时,也被他们身上的风采所吸引,各个都聚精会神的享受着讲座。
我本身是一名酒店实践经历较为丰富的教师,但所经历过的实践也不过是在服务层次,因而,我们教师的顶岗实习,应该考虑向管理层次发展,这样在丰富了我们的教学经验的同时,也能让学生对教师产生敬意,从而更充分地融入到课堂中来,更加在乎教师的教诲,更加积极的配合,实现自身的提高。
这次的培训虽然短暂,但是带给我的却是很大的收获,我深深认识到高职教育要注重校企合作,要进行师资建设,更重要的是要有世界的眼光,与国际接轨,与各院校联合,共创优质高职教育,培养有用人才。
公司旅游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一、加深了对旅游景区星级的认识旅游景区星级的标志是等级,形象、价格、服务质量的象征,能够非常直观的反应旅游景区的硬件实施,软件服务水平,对旅游景区的星级评定宗旨在于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强化了自身的旅游景区管理知识结构
目前自身所掌握的旅游景区管理知
识大多是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实际经验还是比较少,知识结构也不够合理,通过这次培训班交流学习体会,向专家教授学习管理方面知识与经验,自己的知识储备又得到了一次加强。
三、了解了旅游景区服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旅游保险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导向,推进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规范道路、景区等设施的标识系统和景区解说系统,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四、了解了旅游环境的重要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建设安全有序的旅游目的地;增强城乡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自觉维护旅游环境,发扬热情、好客的民族传统,建设友好型旅游目的地;丰富适应旅游者的服务语言,优化语言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旅游网建设,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打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和绿色旅游,制定并推广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推动环境保护型开发、资源节约型经营、环境友好型消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创建绿色饭店和生态景区,建立完善污水与垃圾处理系统,减少污染物排放,稳步提升旅游环境质量。
通过五天的培训和考察,我受益良多,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就要有深入研究的劲头。我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还不丰富,需要学习和请教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海无涯苦做舟,百尺竿头从头越。要努力夯实自身的专业理论知识,积极积累实际经验,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旅游行业管理人员。
心得四:旅游法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
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旅游纠纷处理是旅行社经营管理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新旅游法》于20xx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旅行社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对处理违规行为作出相应规定。特此,外航国旅行政人事部于9月3日下午组织了《新旅游法》的培训。此次培训学习分为四块大内容:一、《旅游法立法概况》二、旅行经营者规则解读三、其他相关规定解读四、积极应对调整。
本人特别对“相关规定的解读”作了详细学习和解读。如:
第28条新增条件
1、必要的导游、领队、数量没有明确
2、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3、包价旅游服务:吃住行游
4、两项以上的服务叫包价旅游,只有专属旅行社执行,其他不可以
第29条:境内旅游代替国内旅游
第30条:不得非法使用经营许可证;转让,出租,出借,即挂靠,承包
罚则:处一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旅游部、工商部门);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增多严格
违法主体:个人、单位、双罚制
第31条: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1、扩大使用范围,增加垫付旅游者的人身财产遇到危险后的紧急救助的费用
2、旅游经营部门有权决定使用
3、垫付后,属旅游者和第三方的责任,有责任方付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人员造成损失可以用此笔保证金
第32条招揽、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旅游者
主要涉及产品的价格,内容,标准
第34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该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1、对地接,组团,甚至司机车辆资质的审核
2、不得以不合理的价格,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不合理”低于经营接待和服务成本
3、不得以诱导欺骗,不合格的低价诱导旅游者,隐瞒不合理低价,隐瞒购物场所自费参与项目
4、不正当利益“回扣”,人头费等形式的货币利益
除外情形与要求1、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提出要求2、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旅行社违反的民事责任:旅游者有权在旅行行程结束后三十日,要求旅行社办理退货并先垫付退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36条,旅行社组团接待,应当按照规定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
第38条旅行社应当与其专职导游的关系
1、(1)订立劳动合同(2)支付劳动报酬(3)缴纳社保
2、规定金额支付包价旅游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导游服务费用
3、不得以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51条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高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贿赂,商店返利属于受贿
总的来看,新旅游法是为了加强和防范旅游行业混杂乱,从司法的角度予以定义和惩戒。通过此次学习正确的了解到: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定。通过抓紧学习,认真领会,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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