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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要求,菁选2篇

时间:2023-03-06 15:06:02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疫情防控要求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要求,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要求,菁选2篇

疫情防控要求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要求2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而复杂。为全力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返校教职工与学生健康监测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并完善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开学工作*稳有序运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各校要结合实际,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一校一策,制订并细化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确保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春季开学安全有序。

  二、全面排摸返校人员行程。

  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返校前连续14天的行程动向和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摸,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全体教职工与学生返校前填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对近期到过涉疫地区的重点人群提前进行登记,根据情况督促、指导及组织做好相关的健康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保持“一对一”沟通,随时掌握具体情况。

  三、提前告知返校注意事项。

  开学前,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与学生发放《返校告知书》,告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具体参照余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返乡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余联防〔2022〕2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与学生应暂缓返姚,对已抵姚的,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省防控办划定的其他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上述人员完成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离省返姚教职工与学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高校可要求教职工与学生返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和防疫物资储备。

  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的原则,加强疫情防控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按规定在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留观室(点),提前购置补充一定数量(一般保证2周以上所需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并认真检查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五、切实抓好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

  开学前,各校要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阅览室和隔离区域等处的卫生消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六、强化开学后校园防疫管控。

  开学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切实管控好各种大门和小门。要严格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进入校园制度。进入校园测温时,要加强秩序维护,保持人员安全间距,防止过度聚集。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避免校园大规模聚集现象发生。继续落实重点场所、设施设备以及校车等的`卫生清理与消毒,做好教室和寝室等场所通风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进度。继续强化班级管理措施,有序开展校内文体活动,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合理控制室内活动规模,举行较大规模活动组织需报属地疾控部门批准,压缩规模、缩短时间、做好防护。发生涉疫事件后要严格落实校园涉疫应急处置方案(见附件2)。由于疫情具有不确定性,各校要提前做好线上教育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仓促上线,要确保线上教育的优质与高效。

  七、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为了建立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长效机制,各校在春季开学后应积极对接属地疾控,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做到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逐步推进核酸检测工作。

  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核酸抽测工作,确立“健康第一、带头防疫”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校外培训机构人员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细致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有序做好核酸定期抽检工作。

  九、重视心理健康教育。

  开学之初是学生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高发期。各校要及时对学生思想状况、心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分析,特别是对因家庭出现变故或其它因素心理受到影响的学生,以及和家长关系紧张的少数学生等,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摸,建立心理档案,逐个安排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开展帮扶工作,及时做好跟进化解工作。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引导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尽量避免急躁情绪,多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积极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和互联互通的家校关系。

  十、加强疫情防控检查督查。

  各校要根据《余姚市2022年春季开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清单》(见附件3),对春季开学准备情况逐条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如发现相关防控领导机制、防控制度及方案、物资保障、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环节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应立即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教辅室要对辖区内学校(含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认真督促抓好自查整改,全面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开学准备等工作进行检查。各学校请于2月16日前上报自查清单;其中直属学校(幼儿园)报市教育局,联系人:方旭东,联系电话:62778826;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报所属乡镇(街道)教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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