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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0篇)

时间:2022-11-27 14:30:04 对照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0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范文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0篇),供大家参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10篇)

篇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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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发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

  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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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

  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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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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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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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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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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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篇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镇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县纪委: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蓬溪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群利镇严格对照七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精心组织、落实到位群利镇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有效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纪委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群利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四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将《蓬溪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班子成员,要求副科职以上干部亲自组织分管部门、村(社区)学习,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的贯彻落实意见书面报告镇纪委。同时要与我镇当前正在开的的环境整治及精准扶贫、基层党建、民生工作、三资代理、一事一议等工作相结合。二、突出重点,提前谋划一是接到通知后,我镇对涉农、惠农、执法、监管等领域的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等与群众的联系最紧密、与群众的接触最频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人员进行自查自纠。二是镇纪委要对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及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进行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三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在整治和查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解决问题的经常性手段,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认真梳理,查摆问题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我镇梳理统计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打折

  扣现象;二是部分村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存在不同程度损坏现象;三是部分党员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粗暴,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四、整治及时,措施得力一是大督查,突出问责。为推进活动的深入落实,我镇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不定期督查,建立工作台帐,总结经验,突出亮点,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建议书,防止形式化、虚化;同时,要求镇财政所要以“三资”监管为抓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对于不按制度落实的从严从重处理。二是加大宣传,强化引导。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在23个村(社区)普遍建设廉政文化室,刷写廉政文化标语,发挥廉政文化潜在的熏陶、引导、渗透、影响力,感化、优化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百姓对廉政知识的认识,使全镇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生活圈、娱乐圈等领域的监督。要求干部在镇党委的组织与监督下,每年进行述职述廉,并选派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镇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

  整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巩固此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全镇干群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篇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材料

  四是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就如何管理好基层事务、如何开展好基层工作、如何化解基层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如何当好一名合格基层干部等方面能力进行培养。

  五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与引导。要求基层干部每月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

  六是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享有权利,更好地依法依规监督基层干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生活圈、娱乐圈等领域的监督。要求基层干部在上级党委的组织与监督下,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选派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自身权益的保护,对那些公然抵抗国家政策、侮辱侵犯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法分子,要坚决绳之以法。

  5、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基层干部始终牢记宗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对人民群众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把长期习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管理各项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实施管理的方式,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一是乡党委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他们的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规知识,熟悉和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使他们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完成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应能力,认清新时期农村社会基本矛盾,学会有理有节做好群众工作,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那些违犯法纪党纪政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是对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四是对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泗坪乡初步形成了班子领导方向正确、干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良好局面,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整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泗坪乡将继续坚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搞好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全乡干群为泗坪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宝委办〔__)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__)81号),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冋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己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己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篇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活动,对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环境保护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一】

  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却仍然存在。随着中央脱贫进一步提高攻坚力度的不断加大,坚决查处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一、蝇贪蚁腐的表现形式

  (一)作风涣散、失职渎职型。部分基层干部贯彻贯彻民主自由、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重点政府联合作战的县委工作和重要任务不及时、不到位;工作庸懒散浮拖,为民感情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如2021年四川大竹开展治理庸懒散浮拖专项行动,发现部分党政干部发现上班不在状态,玩手机、打游戏、看电影、迟到、早退等问题,督促整改问题32件次,发放效能监督卡15张,36个单位68人次被约谈。

  (二)追求利益、吃拿卡要型。在基层行政备案部门、议事决策机构、窗口服务单位中,个别部分具有行政审核决策权的领导干部、关键岗位负责人和主管具体经办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蝇贪蚁腐、借鸡下蛋等现象依然长期存在。如四川陕西大竹某村干部用自己的摩托车载一村民到乡政府办事,收取车费100元,而正常车费不到20元;某村副主任回扣申请申请低保户400元红包;某县级部门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接受某养殖专业合作社鱼苗负责人5次宴请。

  (三)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型。部分基层干部偷梁换柱改头换面进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有的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宴会、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等理由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借机收钱敛财。如四川大竹某镇中学借外出学习考察为由,组织毕业班教师到省外公款旅游;县城一严肃

  查处医院违规向医护人员发放过节慰问费、购物卡,列支金额23万余元;十八大以来,大竹各级总金额纪检组织累计查处违规操办或大操大办宴席30余起,涉事人员多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及事业单位干部。

  (四)与民争利、虚报冒领型。个别乡镇和村组干部贪污侵吞挪用惠农资金、土地补偿款、扶贫救灾款、粮食直补和移置拆迁安置款等专项资金,在落实低保等惠民政策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如四川大竹某村支部书记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贪污建设工程该村村道基本建设村民集资款3438元;8名村干部合伙私分修建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款银行利息达12万余元;某镇医院医师伪造17名慢性病人门诊病历到县新农合办套取资金10万余元,被追究刑事责任;某村主任在办理该村失地农民社保以后,违规把其中2个名额划拨给儿子的岳父外甥女,权利侵害本该享受政策的村民利益。

  二、蝇贪蚁腐的态势分析

  (一)主体较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班子成员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包括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经济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市场条件。二是基层站所管理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互相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三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直接与村民打交道,对群众利益最容易顺手牵羊。

  (二)手段多样,涉及领域广泛。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

  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

  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艾文涛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

  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优越,克扣截留款物。

  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相互关系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负责人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贪污受贿沃苏什卡财产。

  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执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主要指标分配、户口申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民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

  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属谋取政策性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

  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家庭收入之机敛财,有的列兹涅古瓦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

  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的作为。

  (三)领域宽泛,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式各样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拆迁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愈发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二是各别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急剧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

  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更为严重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

  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充分运用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手续、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三、产生蝇贪蚁腐的原因分析

  (一)文化素质不高导致法纪意识淡薄。当前,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平时疏于政治理论努力学习,法纪意识淡薄,导致有些干部在被查处还不知触犯了党纪国法。在该县查处某镇村支部村支书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私分南大梁高速公路土地征用补偿款银行利息时,有的村干部还自以为只是将活期存款的低息改为结构性存款的高息,其中的利息差属辛劳所得,再者其行为已经叛国罪构成贪污罪。

  (二)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人情腐败。调研中发现,由错误人情观念所导致的社会现象社会影响乡村正式成为文明和谐发展的文化阴霾。大家以会跑事儿为荣、热衷于与官搭上用话、信奉朝中有人好办事。在个别乡村,通过请客送礼等手段获得低保资格被看作是有关系有身份的标志。一些人手中的权利变成为别人谋私利的武器,甚至习惯借着礼节、情意的幌子进行贪污勾当,观念让人情道德观念成为滋生贪腐的土壤,人情观念逐渐演变成了人情腐败。

  (三)监督机制制度不完善前景堪忧致使监督乏力。目前基层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怎么不自我管理,一些村(社区)党组织热衷于钻空子、打擦边球。特别是一些偏远山村宗族势力仍然存在,村(社区)干部一言堂家长制作风较重,致使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居民民主理财村民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有的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有的财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财务人员缺乏有效风险控制,甚至和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共同违反财经纪律。

  (四)主动担责履责不够降低执纪质效。有的基层党委抓党风廉政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能到位;同级纪委心存顾虑或碍于情

  面,监督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同样峨岭干部认为天高皇帝远,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的基层党委习惯委由将一些老大难工作交由基层纪委积极推动,常常被动越位部分基层纪委主观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工作中脱离出来,时时主动错位,导致三转不到位,执纪惩处拈轻避重,没有把纪律真正挺起来、严起来。

  四、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问责追究。

  一罪责要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牢固价值观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程建设工作从总体上部署,定期分析研究,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汇报。军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党委履行集中统一,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管理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督导责任。配强配齐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保障严明审查工作经费。积极支持乡镇省纪委权限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破保纪检一把手敢监督、善监督,对基层腐败问题敢亮剑、敢查处。将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向适时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向基层延伸。各村(社区)干部,部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所属纪检组织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辩论会和测评。

  三要脚踏实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亦须对并须等原则合理配置权力,细化责任内容,开列责任清单、问责清单。同时建立科学、客观、具体、可操作过程的评价标准,健全问责配套体制,建立完善一案双查管理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控管敢于改革创新、敢于担责担责党政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四类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情况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

  重点人员,即已经重生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地铁站所工作人员;

  重点领域,即惠农援藏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

  重点地区,即欠发达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省份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税金的;

  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激起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上面,对蝇贪蚁腐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对综治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边疆地区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蝇贪蚁腐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零散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不得人心惩治基层蝇贪蚁释放出腐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三)加强基层治理,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蝇贪蚁腐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制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解决基层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等问题,督促市属基层党政机关规范各项权力,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压缩基层干部权力寻租滥用权力空间。

  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分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性,增加欠发达冀建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给足该给的、留够该留的,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基层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干部的福利待遇。加强对中央财政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审批、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集体财产监管,探索建立接地气的集体经济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基层财务审计工作,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个

  人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审计力度。把乡镇政务、村务搬上网,实行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信息发布机制,增加监督透明度,普斯陶确保群众的自由权和监督权。四是增强党内法规在基层的针对性。要综合考虑群众纪律条款在基层的、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衔接、基层非党员、非或非行政机关公务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等问题。

  (四)强化纪律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乡镇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推行乡镇片区联合、部门其他工作系统联合和乡镇与部门交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重点从查违法转向查违纪,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旗会、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排除干扰军纪审查干扰因素。建立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和插手案件登记汇报制度,对违规过问、生事案件情节较轻的,将过问情况登记备案,作为考核该领导干部的参考资料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罢免及至罢免领导职务;犯罪集团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或因包庇同伙、亲属违法犯罪亲族行为而插手办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过错责任。

  三是发挥纪律核查治本作用。在腐败案件的惩治上才,既要给予处分处分,也要进行组织处理、经济处理、法治处理,还要纳入道德处理,无论案件大小都在电视栏目和相关报刊予以公开曝光;要把党纪政纪处理与司法独立法治处理剥离开,党纪政纪处理不能代替或抵减法治处理;加大党纪政纪预处理力度,对于大凡卖官现象,一经查出,级别归零。同时加强机能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将查处的本案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阴之木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微腐败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篇【二】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出通报,分别是:

  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双田镇老睦村党支部书记余明海在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报告曾套取截留3名村民镇村资金,部分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部分用于游山玩水开支的违纪事实。经调查核实,该违纪客观事实发生在2021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共截留套取村民危房改造资金32600元,其中17330元用于村委会大楼建设,15270元主要用于支付吃喝开支(已由个人赔付,资金于8月22日全部主动上缴乐平市尽数廉政账户)。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该违纪问题发生在党中纪委的十八大的以前,套取截留的资金属村委会集体研究,且部分街办资金用于兴建村委会大楼,并在集中整治自查自纠阶段主动上报问题、上缴违纪资金,符合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新规定,对余明海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余明海在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党支部其他民主人士对其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

  众埠镇扫墓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收取过年费问题。在全省召开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动员会后,群众马营镇举报众埠镇农技站向种田大户每户缴纳2021元过年费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农技站主动承认2021年12月曾向三名种粮大户缴纳5000元用于支付租车费用的问题,但已于2021年3月全部退还了所收的费用。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生物学,认为这一问题有违纪事实,但在组织调查前已向服务对象主动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情节轻微,且能十分积极配合调查,决定适用监督适用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责令众埠镇兽医站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站长徐炳炎作深刻检查,街道社区党支部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但此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工作再以宣传、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的党代表一两学按照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特别针对问题改的要求,立足自我教育和自查自纠,通过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国际上国内外各单位要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全面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

  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集中整治的评议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决不放过。对七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风险问题频发,或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弊病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未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应发现而的发现的,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

篇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都作出了与门部署中央纨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月23日中央纨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纨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规电话会议201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与项治理劢员部署电规电话会2016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丌正之风和腐贤问题电规电话会议

  浅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6月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2016年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近两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评价指标得分还较低,一些群众对政府还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39起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清理并纠正违规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2300余万元;清理并收回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1.4万平方米;清理并收回合同履约不到位项目闲置用地1.36万亩。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表现为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2008年-2013年,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

  2.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直接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特定对象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贪污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如:庐山市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将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其中31.8万元被用于购买轿车一辆,其余款项大部分被用于充Q币玩网络游戏。

  3.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2009年-2012年,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民与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等三人截留民政低保指标,套取民政低保资金约8700元用于弥补个人工资。

  4.玩忽职守。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浔阳区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原主任王清荣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材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如:2012年7月以来,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清晰。基层干部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执纪惩处力度不够。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

  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赢得民心,对巩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能否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建立健全机制,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把“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教育。完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通过落实集体议事、民主集中制度,防止个别干部独断专行,通过财务监督制度,防止财务弄虚作假,通过落实招投标制度,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健全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宣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每一名基层干部深刻认识自己身边干部犯错误的原因,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通过开展教育学习,扎紧思想上不敢腐、制度上不能腐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发生的思想和制度诱因。

  二是结合“基层接访”,依靠群众参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结合“民情家访”“基层接访”等活动,主动公开市纪委监察局“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792-12388和网上举报网址http://www.jjlx.gov.cn/xfjb,主动上门收集问题线索。与接触群众过程中,拜群众为师,诚恳地与群众交流,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楚问题的“来龙去脉”和症结所在。在基层权力运行体系中,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腐败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个人违纪违规问题,落实“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政策,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严肃处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基层重点领域的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

  四是结合“两个责任”,严肃查处问责,有效遏止腐败现象。基层党委机关要把

  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是结合“队伍建设”,改善干部待遇,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一方面要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不断加强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另一方面要切实改善基层干部生活。随着改革进入矛盾的凸显期,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方面相对较差,两方相比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关心基层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待遇问题,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篇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X纪【20xx】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xx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

  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荥委办〔20xx〕69号)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xx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雅市纪通20xx年21号)、(雅市纪通20xx年3号、4号)、(荥纪通20xx年5号)等文件,并于20xx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xx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xx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

  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xx年至20xx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

篇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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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三篇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一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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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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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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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共计6828字

  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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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全文共计6828字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

篇八: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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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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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篇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基层“微腐败”不能一查了之,必须在如何坚持标本兼治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在做实做细反腐“后半篇”上求实效。以下是小编小编给大家搜集的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一涉及乡镇、社区、村组干部职务犯罪的案件,也被称为基层微腐败,目前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大面广的状态。虽然基层微腐败涉及的贪腐主体权力层次“微”,贪腐事项“微”,但基层微腐败造成的危害并不“微”。

  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性

  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行政村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基,乡镇、社区和村组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他们与群众的接触最直接,群众也更为信任和更易于向他们寻求帮助。而基层微腐败完全背离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职责,与群众的预期相反,侵犯老百姓的现实利益增加其自身财富。常见的有:在城镇化建设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巨额集体资产;虚报冒领、

  克扣侵占涉农惠农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以及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办理低保、公款私用等。这些赤裸裸的与民争利的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直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撼动了国家长治久安的根基。

  破坏政治生态。“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是总书记在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得出的重大判断。有贪腐行为的基层干部为了确保借以敛财的权力能够长期掌握在手,往往会腐蚀拉拢上级党员干部,以构建自己的保护系统,从而引发更大范围的腐败,成为滋生腐败堕落的温床,极大恶化了基层政治文化和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

  扭曲行政信息。行政信息传递通道通畅、内容真实有效是良好治理国家的前提。基层贪腐主体为了达到谋取自身利益的目的,欺下瞒上,对上向上级政府报送的是虚假信息,对下向群众隐瞒国家的帮扶措施。一方面向上级政府报告帮扶款项已经发放到位;另一方面,并不告知群众相关帮扶事项,从而侵吞大量资金。微腐败使政府投入的大量资金落入微腐败主体之手,并没有被实际有效地分配到所需村民,使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扶贫政策失效。更严重的是,在错误行政信息的误导下,政府可能会将原本正确的决策调整为错误的决策。歪曲的行政信息阻碍了整个行政体系的信息传递

  和执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败坏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基层微腐败的权力主体及其家属们在日常生活中肆意妄为、荒淫奢侈,且在面对反映问题和有所诉求的群众时,态度往往极为狂妄、恶劣,易利用职权采用高压形式打击报复,更有甚者与当地的黑恶势力勾结,为非作歹。这些做法与党和政府是人民利益代表的性质不符,极大地损坏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

  基层微腐败滋生的原因

  第一,对基层权力监督无力。当前,我国基层权力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虽然都已经建立,但很不完善,远未有效运作。如村廉勤委员会、理财小组对村干部的监督以及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对社区干部等的内部监督,在现实中形同虚设,未成为对基层干部的抗衡力量。无论是法律监督部门的监督和非法律监督部门等的外部监督,监督力量都相对薄弱,往往是群众的意见很大,而监督部门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深入,再加上外部监督多是事后监督,缺乏事前防范,不能有效防治基层微腐败。

  第二,村务社务公开不到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实行村务社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和居委会应当及时将村民、居民关心的事项真实公布。但在实践中,村务社务公开普遍存在随意性和零散性,给基层微腐败留下了可乘之机。

  第三,惩治轻缓且不及时。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主体明确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干部仅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情况下符合职务犯罪主体条件。司法实践中对基层干部的贪腐犯罪主体身份的认定争议很大,导致司法机关对一些案件的管辖出现争议,惩治不及时。此外,法院判决宽缓,大量运用缓刑,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纵了微腐败。

  第四,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基层干部长期以来习惯于凭经验或人情关系指导工作,对土地管理、资源保护、职务犯罪等政策法律学习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行为缺乏严格的要求和约束。

  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对策

  落实群众对基层干部的监督。一是建立村民、居民信息数据库。建立汇集县乡两级村民、居民家庭人口、土地山林、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信息数据平台。基层政府定期发送相关信息,让村民、居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知情。同时,上级在无下级配合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机调查、核实政策的落实情况。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线上、线下检举控告微腐败渠道,让权益受损的群众监督有渠道、维权有途径。三是建立逆向实质核查监督制度。对国家政策落实的监督,一般的检查监督都是自上而下,采取“上级对下级”“书面材料对书面材料”,很少与政策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当

  面核实,从而给基层干部造假、贪腐留下了操作空间。因此,针对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可以实施村民、居民的逆向核查,建立常态的实质核查监督制度。

  增加村务社务的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出台地方行政法规,对村务社务的公开方式、时间、内容和地点做出规定,便于群众监督。对于财务公示内容来说,至少应该公示以下内容:国家政策的补偿标准、所有村民居民的资格调查、符合补偿标准的村民居民名单、村民居民的补贴金额。对公示方式来说,可以运用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手段,使村民和居民可以随时接收相关事务信息,随时随地开展监督。

  及时有效地惩治基层贪腐。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说:“制止犯罪发生的一个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罚的残酷,而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遏制基层微腐败一方面要加大惩治贪腐行为的力度,另一方面更要使微腐败被揭发、受惩罚的概率提高,实现“快、准、狠”的精准惩治。纪检、司法机关必须从制度、机制、方法上下狠功夫,对一般性问题严肃批评,对违法违纪问题决不姑息,加强对基层微腐败行为的问责、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惩治手段的有效性。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要从多方面,多角度,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首先,建立大宣传格局。政府部门应积极参与,形成宣传合力,营造

  法治氛围。其次,通过建立“法治乡镇”“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形成法治细胞,把法治细胞的建设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最后,利用基层民俗节日场所、微信等网络媒体手段,采用“问题提示+场景体验”的警示教育形式,设置针对职务犯罪高发原因的对策性知识模块,来引导消除基层干部潜在的贪腐念头。此外,还可以已发的真实案件为基础制成短片或者微电影,让基层干部观看,通过法治教育补足基层干部的精神之钙,增强其自觉性,确保政策在基层得到执行和落实。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二近年来,万载县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干部中存在哪些“微腐败”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

  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基层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领导干部产生微腐败的原因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寻找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着重点。

  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

  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原则认识不足或认识不端正,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反腐败斗争时紧时松、“一手软”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对腐败打击不力。

  权力的相对集中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如果权力过于集中了甚至监督机关失去了监督作用,那么腐败产生就是必然,因为领导干部本身具有二重性。第一是作为权力使者的领导干部是以一种超社会的身份行使权力,履行职能。这种身份使领导干部通过行使权力,使各种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保证社会或集体目标得以实现,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是权力的化身,是自己的管理者,有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就把权力私有化了,自身不正搞腐败。第二是领导干部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也生活在现实生活里,他们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个人的物质利益也需要满足。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领导干部在取得个人利益时,应当以自己的合法权利参加社会利益的分配,而决不应使用国家权力和集体权力谋取个人利益。基层领导干部

  的思想、品德、修养越好,就越是能抵御各种非法利益的诱惑,反过来,所以要设立纪检监察等监督机关也恰恰说明每个领导干部并非都能做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所以,纪检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作用,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来约束和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如果领导干部本身和纪检监督都失去作用,利用国家权力或集体权力来实现个人私利,即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是一种很必然的事了。

  制度的不完善是腐败产生的间接原因

  1、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有的单位虽然制定有制度,但是只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关键作用。尚待完善的制度没有为人们开辟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宽广渠道,却为腐败分子的“黑色收入”留下了许多逃避打击的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增长了腐败分子的不法行为。有的甚至以制度不完善之机,腐败分子挖空心思搞腐败。

  2、监督机制作用乏力,各种廉政制度定的不少,各种廉政措施也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监督的作用在于及时地发现和解决“苗头”问题,“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如果经常性的监督到位、措施得力,不仅可以减少上级的调查工作量,而且可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基层监督机关存在一种

  “上级太远、同级太弱,下级太难”的现象,使监督作用很乏力,另外就是基层单位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三、防治微腐败的对策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体来说,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以教育筑牢防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贪污腐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我们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教育,二是法律”。教育就是对党员干部进行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决定行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的各种利益关系处在经常的变动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是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削弱了,对法律和纪律淡化了,其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畸变,超出了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因此,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领导干部的内心深处建立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的精神屏障,对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蔓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性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学习法纪条规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懂

  法、守法、依法。努力使领导干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大惩处力度。要持之以恒开展“灭蝇”行动,重点围绕国家下拨给单位或集体的津补贴、单位或集体资金、群众

  原有财物和应拨付给群众的津补贴,其中还涉及农业生产、住房改造、救灾防灾、污染改善、国家优抚、基层执法等方面,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微腐败”的持续震慑,积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群众参与基层腐败治理,以求取得更大成效。

  基层微腐败对照检查材料三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西长屯村原会计丁凤民,以亲属名义虚报地下管道90米,骗取补偿款万元……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2月8日8时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丁凤民只是其中的一起。

  一个半小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

  下干部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放松。

  “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

  丁凤民被通报的问题是,虚报骗取国家补偿款。

  通报称,丁凤民利用职务便利,除了以亲属名义骗取补偿款万元之外,还以他人名义申报供水管道35米,骗取补偿款5000元,据为己有。

  鉴于其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各异。

  例如,山西省广灵县梁庄乡水涧村党支部原书记秦继全的问题是吃拿卡要。

  2014年,秦继全在实施危房解困工程时,向办事群众索要费用万元,并将其中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1月,秦继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五常市营城子乡企业办原会计石彦英则是贪占危房改造补贴款。

  石彦英在协助乡政府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手续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支取徐某补贴款万元,给徐某两万元,将余款据

  为己有。2016年5月,石彦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只是中纪委“拍蝇”的一个缩影。

  2月8日9时57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万人,比前一年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人,比前一年增长12%。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零容忍,这不仅体现在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腐败一律严惩,还体现在对所有腐败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官员级别高低一律“通吃”。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数据来看,去年查处科级以下干部的数量显著提高,说明基层腐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据宋伟观察,“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因此,治

  理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

  2016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中央由此开始了“拍苍蝇,惩微腐”、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新策略。

  2016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6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月通报依次向社会公布查处的数据。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2016年,中纪委网站总计通报了115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还一直重视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有的可能只是几百元、几头牲口的事,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因此,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当年8月1日,中纪委还对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6年前11个月,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3285件,处理16487人。

  “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一公里’。”杜治洲说。

  杜治洲认为,正是中央在2016年果断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惩治“微腐败”,一方面严厉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查涉及民生的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微腐败”蔓延的势头。

  立法降低腐败行为认定门槛

  今年,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对治理“微腐败”作出部署。

  部署之一,是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这也是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是农村地区的“害群之马”。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此外,工作报告中还提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

  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

  工作报告中还强调,“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继出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治理“微腐败”有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宋伟认为,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透明程度,根据已有案例分析廉政风险点,从而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在杜治洲看来,事实上,对腐败的“零容忍”已经涵盖了治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的态度、原则和制度。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级纪检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反腐败立法来讲,要将腐败行为‘门槛’降低,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概率;从党内法规来讲,要加重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惩治力度。”

  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7次通报,共通报问题979起。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月通报一次,共通报问题1157起。2017年2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7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志文介绍,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与财政、民政、农业、国土、扶贫、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多渠道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这些问题线索分别按照督办、转办、转送等方式进行了处置。

篇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浅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原因及对策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中央、省、市对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作出了专门部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2016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2016年6月6日,我省召开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2016年6月7日,我市召开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市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我市近两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评价指标得分还较低,一些群众对政府还缺乏足够的信任,一些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我市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我市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39起17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清理并纠正违规使用的强农惠农资金2300余万元;清理并收回房地产项目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用房1.4万平方米;清理并收回合同履约不到位项目闲置用地1.36万亩。经过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表现为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2008年-2013年,武宁县清江乡龙石村原党支部书记仇银水将集体山场公益林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获得补助资金15,81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直至组织调查后,才将此款上交龙石村委会;将龙石村二组荒芜耕地登记在其子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6,181.72元,用于增加二组的集体收入。

  2.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直接侵占国家和集体利益,收受特定对象的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表现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贪污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如:庐山市海会镇农医所原所长江玮将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172.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其中31.8万元被用于购买轿车一辆,其余款项大部分被用于充Q币玩网络游戏。

  3.截留挪用。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2009年-2012年,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民与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等三人截留民政低保指标,套取民政低保资金约8700元用于弥补个人工资。

  4.玩忽职守。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浔阳区湓浦街道濂溪社区原主任王清荣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材料把关不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如:2012年7月以来,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清晰。基层干部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执纪惩处力度不够。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

  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赢得民心,对巩固执政之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能否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成功。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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