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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06-28 18:4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分享的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为切实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阿尔嘎村党支部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全村扶贫领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加古比古子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和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村支部委员会,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督导和协调,由村文书加古古博任办公室主任。

  二、自查自纠、注重实效

  坚持把纠正四风主题活动贯穿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村多次组织召开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会上认真贯彻了上级对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布署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分区域工作小组,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任务扎实完成。

  二是全域覆盖,突出重点。此次核查重点是2019年以来的扶贫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由乡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充分自查剖析,尤其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和账目规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和随意调项等问题,进行严格、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

  三是措施多样,方式灵活。我村成立工作核查小组,由驻村联系领导负责,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为成员,对全村67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采取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阅档案、公示公告情况等形式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通过走村入户,全面核查人员信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着扶贫攻坚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理汇总,限期整改

  四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对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在各村存在一些主要共性问题: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部分贫资金存在着未完全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尤其产业扶贫资金,尚未完全用于产业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产业扶贫资金,使扶贫资金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效果。

  (二)干部作风方面

  个别干部对脱贫攻坚和相关惠农惠民政策理解不透彻,引发矛盾纠纷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以召开村干部会、村民说事会、院坝会、农民夜校等形式,适时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学习,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带领各级干部和群众学懂弄通扶贫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时,协调乡纪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院落、农户了解收集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情况,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通过检查督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形成震慑,扎起制度的笼子,树好标杆,在全村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环境。

  四、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尽管我们高度重视,做了一系列工作,但是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见真章、出实效、常态化。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学习部培训力度,强化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细、抓常、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督促调研、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结合我村工作实际,修定完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

  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配齐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和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逗硬考核奖惩,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做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协助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完善扶贫项目、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严肃监督问责。村支部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个人,严肃追究个人的有关责任。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XX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脱贫办发〔2020〕8号)和《关于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对全乡扶贫领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张文彤、乡长何洪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乡纪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督导和协调,由乡纪委书记张代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自查自纠、注重实效

  坚持把纠正“四风”主题活动贯穿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大专市和XX市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我乡多次组织召开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在会上认真贯彻了上级对本次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布署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成立了分区域工作小组,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任务扎实完成。

  二是全域覆盖,突出重点。此次核查重点是2020年以来的扶贫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由乡纪委牵头,组织脱贫攻坚办、财政所、农技站、民政办等相关站所对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充分自查剖析,尤其是对扶贫资金管理和账目规范,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和随意调项等问题,进行严格、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

  三是措施多样,方式灵活。我乡成立4个工作核查小组,由各驻村联系领导分村负责,各驻村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站所业务骨干为成员,对全乡4个村260户贫困户进行全面核查。采取个别谈话、入户走访、查阅档案、公示公告情况等形式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整治;通过走村入户,全面核查人员信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着扶贫攻坚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理汇总,限期整改。

  四是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对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在各村存在一些主要共性问题: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贫资金存在着未完全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尤其产业扶贫周转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未完全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产业扶贫资金,使扶贫资金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效果。

  2.已享受扶贫项目资金,在“回头查”时清退的贫困户资金追收问题。2020年,在开展脱贫攻坚“回头查”过程中,涉及部分贫困户整户或家庭成员清退情况,但清退人员已享受了2020年度及以前的产业扶贫周转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等,按照上级要求,应对相关人员已享受资金予以收回。

  整改措施:针对该问题,由于资金追收难度大,我乡通过与上级有关单位衔接,争取帮助,力争收回上述资金。

  (二)干部作风方面。

  个别干部对脱贫攻坚和相关惠农惠民政策理解不透彻,引发矛盾纠纷等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以召开乡村干部会、“村民说事会”、院坝会等形式,适时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学习,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带领各级干部和群众学懂弄通扶贫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时,乡纪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院落、农户了解收集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情况,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通过检查督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形成震慑,扎起制度的“笼子”,树好标杆,在全乡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环境。

  五、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尽管我们高度重视,做了一系列工作,但是与中央、省、达州市和XX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见真章、出实效、常态化。

  (一)加强学习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学习部培训力度,强化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细、抓常、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把“四个意识”、政策落实、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干部能力素质、资金项目使用监管、督促调研、精准退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10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修定完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建

  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配齐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达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力度关心爱护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5方面20条细则,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干部驻村管理,提升驻村干部能力水平,加强驻村干部作风建设,逗硬考核奖惩,建设一支懂政策、会帮扶、作风强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四到县”制度,做实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工作,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协助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完善扶贫项目、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指导各单位、站所,各村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六)严肃监督问责。乡纪委建立举报追查制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让专项治理工作“活”起来。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不间断地组织明察暗访,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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