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有效遏制乡村陈规陋习,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 3 至 5 年的努力,全县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村规民约普遍建立,农村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邻里和睦、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全面形成,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养成,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村党组织书记能力培训,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村党组织在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中的组织力、凝聚力、引领力和推动力,不断提升基层社
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区〉)
2.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各乡镇(场、区)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指导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家风家训等移风易俗内容,在公共场所、村级宣传栏等场所进行张贴,推动村规民约家喻户晓。突出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约束性,规约事项应合法合规、群众认可、通俗易懂、务实管用。开展优秀村规民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和评选展示活动,遴选编印村规民约范本。通过开展积分制管理、建立家庭诚信档案、推介文明乡风示范村(户)、开展“红黑榜”等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践行社会新风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区〉)
3.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推行“村两委+村民群众性组织”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各类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章程和制度规则,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热心公益、办事公道的党员、群众或新乡贤担任理事会成员,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婚丧嫁娶服务、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强化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跟踪职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
(二)实施陈俗陋习破除行动,树立文明进步风尚 4.注重良好生活习惯养成。开展“健康下乡”系列活动,设立健康宣传栏,普及合理膳食、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等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以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弃等现象,逐步培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新风尚,教育引导村民搞好家庭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加强监督管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各乡镇〈场、区〉)
5.整顿农村不良风气。弘扬清廉乡风文明,狠抓“无事酒”歪风,着力整顿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规范农村宴席活动和随礼标准,减少“人情消费”,减轻“人情负担”。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丧嫁娶理性消费观,倡导文明办事、节俭办事,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问题。建立和完善婚丧喜庆事宜指导规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
6.遏制重殓厚葬。持续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合理配置乡镇殡仪服务站,加快殡仪馆、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提升改造,加强殡葬设施管理。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推进丧葬礼俗改革,规范农村群众治丧和悼念活动,严格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综合治理办丧扰民陋习。树立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新风。(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场、区〉)
7.打击农村违法犯罪。全力打击治理农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开展农村地区“黄赌毒”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和“黄赌毒”危害性教育,提高农民群众拒黄拒赌拒毒免疫力,打造“不涉黄、不参赌、不沾毒”的良好环境。严厉打击流动赌场、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严查暴力护赌、放高利贷、追逼赌债等涉黑涉恶势力和幕后“保护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打击农村涉黄演出。推动禁毒专项行动进村入户,提升社区戒毒康复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一村一警(辅警)”机制。(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场、区〉)
8.破除封建迷信。开展封建迷信活动集中整治,对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进行打击。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无
神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教育引导信教群众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场、区〉)
(三)培育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9.广泛开展思想教育。加强农村意识形态教育,用好融媒体、宣传栏、文化墙等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农民的集体观念和道德素养。推进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活动服务中心等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等主题宣讲和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加强农村中小学文明乡风教育,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和“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使学生从小养成讲文明、树新风的好品德。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教师、新乡贤、退役军人等各类人才作用,用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群众。(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区〉)
10.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村镇” “孝满才乡”
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邻居、身边好人(乡贤)等评选及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选树一批在乡村振兴、文明乡风及清廉村居建设等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展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卫生家庭评选和清廉家风评比系列活动,传播家规家训,传承家风文化。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文明村镇结对帮扶,鼓励文明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区〉)
11.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标准化改造提升,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和养老互助点的三级保障体系。鼓励村级组织通过与赡养人子女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督促子女从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权益维护等方面自觉承担赡养责任,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推广“幸福食堂”服务模式,推进孝老志愿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巡访联系制度,营造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文明办、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卫健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区〉)
12.创新农村婚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农村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平台、婚恋交友平台、婚姻服务平台。鼓励村组妇女干部成为农村义务红娘,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婚礼。鼓励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倡导婚事新办。加强婚庆行业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宴席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为村民举办婚庆活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区〉)
(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凝聚精神力量 13.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乡村建设行动内容,推动文化设施按人口密度、结构、需求均衡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镇村文化广场、村史馆、农家书屋等设施,实现综合性文化中心乡镇、村全覆盖。推行总分馆制,打造县乡文化馆、图书馆联合体。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广播电视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接收水平,发挥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在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道德典型颂扬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各乡镇〈场、区〉)
14.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
下乡”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中国梦歌曲大家唱、跳广场舞、地方戏曲汇演、农民运动会、公益电影放映、文艺培训等农民喜闻乐见、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培育熏染农民群众道德情操。组织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采风,鼓励创作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为主题,具有本地文化特色和乡村气息的文艺作品。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区〉)
15.保护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历史遗迹、革命遗迹、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和农耕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挖掘和弘扬 XX 乡土文化,提炼和弘扬 XX 历史名人优秀品格,发挥好 XX 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历史名人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优秀戏剧、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等特色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区〉)
(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面引领 16.发挥清廉村居示范点创建引领作用。各乡镇(场、区)要加大本地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创建力度,加强对示范点创建情
况的宣传和推介。以示范点的典型创建经验带动引领全域清廉村居发展,以清廉建乡风,以乡风促文明,切实把村居中的清廉乡风文明建设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
17.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抵制陈规陋习、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参与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家风、行风、社风。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双十星”争创活动,贯彻落实党员联系农户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等制度,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区〉)
18.发挥组织和群众监督作用。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文明新风,在移风易俗中走在前列。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通知》(X 纪发〔2021〕X 号)文件规定,实现乡科级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普通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全覆盖。把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对农村党员干部婚丧嫁娶进行规范和引导,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场、区〉)
19.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报道,宣传正确婚丧观和孝道典型。积极宣传身边好人及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先进典型,弘扬社会美德。强化舆论监督,坚决抵制婚丧陋习、高价彩礼、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场、区〉)
20.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作用。积极在乡村治理中引入积分制、清单制管理模式,合理设定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对在农村环境管护、文明乡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家庭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建立健全县委统一领导、县直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场、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深入研究当前乡风文明建设存在问题的形成原因,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乡风民风持续好转。要加强督查考核,将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成效列入年终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
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场、区〉)
(二)加强协同推进。坚持和完善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解决相关事项问题,发掘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解决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担当实干,积极作为,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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