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九力公文网>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报告(完整)

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报告(完整)

时间:2022-07-13 09:0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报告(完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环保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二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1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2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45 六、结论 ........................................................................................................ 47 附表 ................................................................................................................ 48

 附件:

 附件 1:营业执照 附件 2:发改委备案 附件 3:租赁协议 附件 4 新建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5:委托书 附件 6: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7: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图:

 附图 1:厂区平面图 附图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附图 3: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 附图 4:莲花县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 5: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 6: 项目四周及工程师现场勘探图 附图 7: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 8:萍乡市水系图 附图 9:厂区分区防渗图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保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 项目代码 2201-360321-04-01-151622 建设单位联系人 缪伟 联系方式 1528 建设地点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 地理坐标 E113°54′50.049″,N27°18′16.267″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G5949 其他危险品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莲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201-360321-04-01-151622 总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万元)

 8 环保投资占比(%)

 8 施工工期 三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5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

  2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1)区划面积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46876km 2 ,占江西省国土面积比例为 28.06%。

 2)生态保护红线类型 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按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 3 大类,共 16 个片区。

 3)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构成 表 表 1-1

 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构成情况表 红线类型 范围 面积( (km 2 )

 )

 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赣江上游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赣州市、吉安市 2 市的部分区域 2754.78 赣江中下游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南昌市、萍乡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和抚州市 6 市的部分区域 2108.08 抚河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南昌市、宜春市和抚州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495.92 信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鹰潭市、上饶市和抚州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463.79 饶河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景德镇市、上饶市 2市的部分区域 4007.09 修河流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九江市、宜春市 2 市的部分区域 3938.72 湘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九江市、萍乡市和宜春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200.71 直入长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九江市部分区域 956.73 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怀玉山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景德镇市、鹰潭市和上饶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2331.44 武夷山脉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鹰潭市、赣州市、上饶市和抚州市 4 市的部分区域 7546.45 南岭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赣州市部分区域 2730.59 罗霄山脉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萍乡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和吉安市 5市的部分区域 5777.38 九岭山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南昌市、九江市和宜春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2711.63

  —

  3

  — 幕阜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九江市部分区域 1301.96 鄱阳湖区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洪水调蓄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南昌市、九江市和上饶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3926.35 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雩山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涉及赣州市、吉安市和抚州市 3 市的部分区域 5624.38 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镇,对照 2018 年《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赣府发〔2018〕21 号),本项目不在其划定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20 年江西省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2020 年萍乡市莲花县SO 2 年平均浓度为7μg/m 3 ;NO 2 年平均浓度为12μg/m 3 ;PM 10年平均浓度为 37μg/m 3 ,PM 2.5 年平均浓度为 24μg/m 3 ;CO 日均值 95%位数值为 1.2mg/m 3 ;O 3 日最大 8 小时值 90%位数值为 109μg/m 3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现状良好。综上所述,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环境相容性,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 号)相关要求,“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 项目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系统,项目用水来自当地供水系统,项目

  —

  4

  — 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等土地资源,不会突破环境资源利用上线,不会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

 因此,项目符合指导意见关于资源消耗上限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检索《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赣发改规划【2018】112 号),本项目不在莲花县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符合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镇,根据《萍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萍乡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通知》(萍环委字〔2021〕2 号)及《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 江西省萍乡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项目所在地属于优先保护区,要求“允许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配套完善的开发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因此项目符合萍乡市莲花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表 表 1-2 萍乡市“ 三线一单” 环境管控单元( 高州乡、路口镇、坊楼镇、湖上乡、闪石乡 )准入清单 序号 项目 项目内容 项目相符性

 1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0001 / 2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优先保护单元 1 / 3 县 莲花县 / 4 区域、乡/镇 高州乡、路口镇、坊楼镇、湖上乡、闪石乡 / 5 管控单元分类 优先保护 / 6 单元特征 区域属于罗霄山脉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地,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面积占比较高,区域属于禾水源头区域,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 7 空间布局约束 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生态红线内建设活动按生态红线管理要求执行。红线符合

  —

  5

  — 外允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执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且不影响区域生态功能的活动。

 8 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区域实行保护优先原则,城镇建设地开发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过渡期,执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规划要求。

 符合 9 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 严格执行水源源头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相关规定与要求。

 符合 10 污染物排放管控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符合 11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符合 12 环境风险防控 用地环境 风险防控 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 用地环境风险 防控要求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替代种植、轮耕休耕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 13 资源利 用效率 要求 水资源利 用效率要 求 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相应政策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已取得莲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环保有限公司废机油仓储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统一代码为:2201-360321-04-01-151622)。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3 、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镇,中心地理坐标为批注 [z1]: 卫生防护距离的关系

  —

  6

  — E113°54′50.049″,N27°18′16.267″。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江西省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4 4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要求 本项目收集的废矿物油属于 HW08-900-214-08 类。危废的收集、贮存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执行。

 表 表 1-3

 废矿物油储存区与 GB18597-2001 及修改单要求相符性一览表 主要内容 规范要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措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拟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措施 符合 4.2 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废矿物油不属于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符合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废矿物油的贮存在储油罐内 符合 4.4 除 4.3 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固废装入容器内 符合 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容器内混装 符合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 有关按要求装载废矿物油,按油罐容量的80%盛装,保留100mm 的空间 符合 4.8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 1d,于 5℃以下冷藏,不等超过 7 天 废矿物油不属于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 符合 4.9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 A 所示的标签 储油罐、油桶、周转箱均按GB18597-2001中附录 A 要求粘贴有毒有害标签 符合 4.1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前已委托本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5.1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盛装于储罐内,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符合 5.2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符合 5.3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符合 5.4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符合

  —

  7

  — 5.5 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 70m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 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该区属于小于VI 区 符合 6.1.2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储油罐位于地上 符合 6.1.3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 本项目为无组织排放,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他防护距离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6.1.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符合 6.1.5 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项目厂区附近无高压输电线路等设施 符合 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推荐访问:仓储 环评 完整 废机油仓储项目环评报告 废机油存储项目环评

版权所有:九力公文网 2013-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九力公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九力公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苏ICP备13036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