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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治教育讲座讲稿【完整版】

时间:2022-07-15 08:18: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法治教育讲座讲稿【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中学法治教育讲座讲稿【完整版】

 

 中学法治教育讲座讲稿

 ——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能和大家一起交流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 xxx,是各位同学们的学姐。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我像大家一样在镇中学读书,初一在 4 班,初二在 6 班,初三在 2 班。在这里,我度过了非常开心、充实的三年。直到现在,我仍然非常怀念在这里学习、生活的日子。现在我在司法所上班,大家上学、放学时也可能会经过司法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还为大家发放了宣传单。

 在司法所,有这样一群人是犯罪后到社会上服刑的人,我们叫他们“社区矫正对象”。正是在与他们接触之后,我才知道懂法是多么的重要。我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够增强大家对常用法律知识的了解。

 1.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何为满十八周岁,即我是 1994 年 5 月 9 日出生的,在 2012 年 5 月 8 日的 24 点整,也就是 2012 年 5 月 9 日的零点,就满 18 周岁。

 2.为什么要有这样一个明确的界限呢? 从民事上说,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这是什么意思呢?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8 周岁以下的,就只能进行一些同 8 周岁智力水平相适应的行为,比如说买文具、乘坐公交车、买零食等。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实施一些民事行为的时候,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就是要经过家长的同意。比如说,现在有些小童星拍电视剧、电影,进行较大金额交易消费时需要家长的同意或追认。

 如今网络主播是指通过网络视频直播间、聊天室等平台展示自己的某种才艺,收取平台用户以及游客礼物从而获得收入的一种网络职业。当下,各种网络主播颇受年轻人群追捧,其中不乏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花费数万元打赏网络主播的案例时有发生,那么 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有效吗,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有权追

 回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 1 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 2 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我们可以看出,8 岁以上未成年人花费大额金钱打赏主播的行为,并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也明显与其年龄、智力等状况不相适应,所以这种打赏行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即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父母(法定代理人)表示同意或追认的,该打赏行为才有效,而其父母(法定代理人)事后拒绝追认,则该打赏行为无效,父母(法定代理人)是可以主张追回相关款项的。

 从刑事上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

 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13 年 2 月 22 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013 年 2 月 19 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013年 2 月 17 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 2013年 2 月 20 日将涉案人员李冠丰等五人控制。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2013 年 9 月 26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 10 年。2013 年 10 月 28 日 ,北京一中院证实 10 月 31 日上午 9 时依法不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李某某等强奸上诉案于 2013 年 11 月 27 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杜某 14 岁,成绩一直很好,一年暑假结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看李某才比自己大两岁,却比自己潇

 洒得多,出手也很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KTV玩。杜某很羡慕李某,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里很快就没钱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钱玩儿了,要玩就必须要搞钱。”他们想来想去,筹划到一个很有钱的同学家实施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该同学的父母上班,只有同学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还同学打成了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这个案子,李某和杜某都被抓了。

 陈某和罗某是两名中学生,因为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将肖某砍伤进了牢房,后分别被判处尤其图形,并附带民事赔偿数十万。

 尽管是未成年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3.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对所有违反法律行为的统称,违法不一定就犯罪了,比如说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这样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车闯红灯将一人撞死或三人以上重伤,且在该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就触犯了《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

 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果打击斗殴致使他人身受重伤,那么可能会收到刑事处罚,承担故意伤害或者故意伤害之人重伤的刑事责任。犯罪是升级版的违法。

 4.如何保护保护自己? “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一旦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要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案犯苏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他自认为不是读书的材料,于是每天在打游戏,对苦口婆心劝说的母亲也是极力反感,后来在网吧打游戏时同他人起争执,打架伤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失去了 7 年的美好时光,也让父母家人痛苦。

 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作为未成年人,

 缺乏社会经验,很多潜在的危险也无法察觉。这就需要我们从书本中增长见识,丰富社会经验,增强分清是非的能力。我们要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在遭受暴力伤害时,有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的能力,不至于受犯罪行为随意侵害。

 增强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首要任务就是要躲避侵害,不提倡你们自己同犯罪分子进行面对面地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人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如果发现自己正遭受或者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要采取正确的途径予以解决,比如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由老师或家长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大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有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时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行做主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是会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我再给同学们讲另外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折页是我们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进行说明:学生蒋某与李某及李某的几个朋友一起玩,蒋某和李某在出租车上,蒋某听到李某和几个朋友说:“等一下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要去抢劫,他有点不想去,但是又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就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

 忙搜一下受害人身上有没有钱。蒋某将在受害人身上搜到的钱全部给了李某。案发后,受害人报案了,公安机关很快就将蒋某、李某等人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称自己不想抢别人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前面我们说到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14 周岁就要为抢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案例里的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就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儿意气或者觉得新鲜好玩儿就跟着去。因为一旦你到达了犯罪现场,及时你没有动手,你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同学们,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要积极寻求家长、老师和公安机关的帮助。我所讲的仅仅是一小部分,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快乐成长,还需要同学们自觉刻苦的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有大家还有疑问,

 或者是对法律感兴趣,大家可以到司法所找我。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同学们、老师们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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