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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主法治村情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就是要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健全以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大明确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我村委会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围绕“四民主”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 (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们创建村级组织健全、事务管理规范,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社会治安良好的村级法治示范典型打下扎实的基础。现我村创建情况如下:
一、抓组织建设,形成创建合力。
在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着重抓好包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调委会、治保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和村民的权利义务,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加强村民小组、治保调解小组、团支部、等村级组织自身建设,建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全面工
作;建立由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村民自治执行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党员、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管理小组,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各项事务进行民主监督。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解决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重大问题,营造一个村民直接参与管理村务的良好氛围。
二、抓普法宣传,夯实创建基础。
普法教育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全过程。针对农村人口相对分散、流动人口日益频繁,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实际,对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在内容、形式等方面都应结合农村特点有所创新。首先在普法内容上,应着眼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1、是做好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的宣传教育;2、是做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宣传教育;3、是做好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物权法以及各种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的宣传教育;4、是做好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方面的宣传教 5、是做好农业法、林业法、土地承包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在普法形式上,对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对村民采取由村民干部或村民代表带动学法,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三、抓建章立制,规范创建机制。
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 从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入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规划》、《议事
决策规则》、《村民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用制度规范基层干部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杜绝违背群众意愿的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行为发生,“一事一议”制度能够得到落实,群众对村财务情况清楚、满意。不断提升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薄环节。主要表现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各村出现的土地纠纷增多、拆迁纠纷增多、邻里纠纷增多等倾向性问题,所以我们要认真依法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把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初显阶段性成效。
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取得阶段性的成效:1、把党的意志体现在群众的自治活动中去,让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广大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理解了,增强了对党的信任,改善了党群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依法民主选举村委会成员,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村干部能处处、事事为群众着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既保证国家任务的完成,也积极为
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干群关系;同时,也使村民群众增强了对村干部的信任,积极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服从村干部的领导,干群之间架起了连心桥,关系得到了较大改善。2、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深入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使他们亲自参与了对村务大事的民主决策,对村务的民主管理和对村务、财务、村委会工作、村干部行为的民主监督。广大农民群众在参与的过程中,激发了较高的政治热情和民主参与意识,经受了民主与法制的训练,了解和熟悉了法律,明白了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启蒙中不断提高,为依法治村,直至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