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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文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生育文明是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婚姻、家庭、生育、节育等活动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知识能力、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是人们在生育方面的社会文明形式。生育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丰富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粘合剂”和“助推器”。
(一)建设生育文明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农村的和谐需要良好的人口环境作保证。长期以来,农村的发展一直受到人口因素的困扰。由于人口数量过多形成的“平均效应”,往往使经济发展成果趋于抵消。如一些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由于人口数量特别是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冲击,集体收入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村民福利和环境卫生整治上,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同时,由于农村人口素质不高形成的“木桶效应”,影响了先进的农业科技、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农村的普及和应用,影响了村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而发展生育文明,其核心正是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生育行为由认为生育是家庭的无计划行为向生育是社会的有计划行为转变,为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互动共赢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建设生育文明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中,乡风文明是针对农村精神文明提出的具体要求,体现的是广大农村群众良好的思想状态、精神面貌、文化素质。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看,建设生育文明,是在解决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的基础上,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尊重和自我实现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使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的观念、知识、态度、技能和行为等方面发生深刻变化,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的需求能够得到基本满足,生殖保健意识明显增强;生育权利、避孕节育措施知情权和选择权能够得到保障,这正是培育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乡风的应有之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建设生育文明是农村计生工作与时俱进的根本要求。计划生育被列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后,经过多年的努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时期,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水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比如,从关注生多生少、生儿生女到关注优生优育,从被动服从管理到主动要求获得优质服务等,这就要求计划生
育工作的重点相应发生转移,从以“刮宫引产,超生罚款”,减少生育数量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全面服务、优质服务为主,把计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建设生育文明作为新时期计生工作的有效载体,适应了计划生育工作趋势和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体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前进方向,成为农村计生工作服务大局的工作目标,将对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