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完整),供大家参考。
学院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增强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提高班子整体功能,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上级其它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范围为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学校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非党员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第三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安排和实际需要,次数也可增加。
第四条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由机关党总支报告学校党委批复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
第二章会前准备
第五条按照上级要求,确定会议主题。会议内容一般要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特别是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第六条制订民主生活会方案。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主题、学习安排、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等情况。
第七条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围绕主题,认真学习党的理
论和有关文件。
第八条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分析梳理意见和建议。涉及领导班子的,向班子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原本本地分别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第十条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
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必谈。
第十一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以及上级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认真撰写会议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章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会前准备工作完成后,应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班子成员和上、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紧扣主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实事求是,坦诚相见,针对问题,触及思想。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应正确对待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
第十四条没有特殊原因,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
第四章会后整改
第十五条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要认真分类、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
第十六条民主生活会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八条民主生活会后 15 天内,要将下列材料整理上报。
(一)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
(二)民主生活会方案及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三)会前征求意见情况;
(四)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五)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汇总;
(六)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复印件)。
第十九条做好会议材料的立卷留存归档。
第五章组织领导
第二十条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
第二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民主生活会方案,并组织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三)以身作则,带头并正确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
(五)主持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指导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并指导所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安排有关人员参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