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严禁,“五个安全重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规定(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严禁 “五个安全重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规定 (一)严禁管控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严格执行“五个重点”管理办法,公司、矿井、基层队分层次确定安全管理重点,建立不放心区域、系统及不放心头面管理台账,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使安全重点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二)严禁管理人员安全履职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值班(驻矿)、带班、跟班、安全跟随检查和隐患排查“四个全覆盖”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严禁员工未参加班前安全会入井或上岗操作。
(四)严禁员工未签订联保互保协议入井或上岗操作。
(五)严禁跟班人员、班组长未与当班员工同进同出。
(六)严禁安全检查、专业隐患排查、中夜班和双休日执法检查、“六条线”执法查岗活动走过场。
(七)严禁工作面防灭火专项设计及规定的防灭火措施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