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19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郫都区三道堰为推动我校干____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1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郫都区三道堰为推动我校干____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按照《____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____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____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____人(其中____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____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____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____名。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渝(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文子树(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组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邱禄毅(工会主席)吴利平(教务副主任)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____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____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____年以上(含____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____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
由____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____名。政教处主任____名,政教处副主任____名,教科室主任____名,教务副主任____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____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____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党____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____我校党政干部学习《____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____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____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____把关意见表》。(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____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____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____人组成。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____人,服务者____人,志愿者____人,临聘____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____人。
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____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____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____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____人。(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____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四)讨论决定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____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五)任职备案1、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____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3、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____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五、严明工作纪律(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五)严禁搞拉票等非____活动;(六)其他关于____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二)
郫都区三道堰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____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____人(其中____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____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____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____名。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渝(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文子树(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组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邱禄毅(工会主席)吴利平(教务副主任)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____年以上(含____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____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篇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关于××小学校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讨论稿)》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包括教导处正副主任助理、总务处正副主任、助理、大队辅导员等),以及校际间中层干部的选拔交流。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选拔任用条件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3.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中受欢迎。4。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五、选拔任用资格:1。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2.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校际间中层干部同级交流的除外)3。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4。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及总务主任职称要求除外);5.身心健康;6.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由学校讨论后报总支、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六、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学校支部负责实施.(一)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1、中层干部人选的产生可选择组织选拔或公开竞聘两种程序:(1)组织选拔的程序:①民主推荐A。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B.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C.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②校长提名:A.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
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B.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
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③确定考察对象A.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
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B.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C。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D.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2)通过竞聘产生中层干部人选的程序:
①竞聘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成由校长、书记、党支部成员、行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②公布拟聘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组织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列出教师自荐及群众推荐较为集中者的名单。并根据情况任职条件等要求,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名单。④竞聘演讲:A.演讲由竞聘工作小组主持实施。B.演讲的内容、时间、地点由竞聘工作小组提前三天通知.C。演讲后竞聘人应当场进行答辩,并由竞聘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进行评价.D。工作小组汇总评价情况,并据此确定考察对象。2、党支部考察(1)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2)如下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
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有支委的学校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如校长兼书记可由支委成员代行,无支委的学校由总支指定一名党员)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定。总支在7天内予以答复。
4、任职(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并由学校发给聘任书。(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
(二)从外校调入的教师,担任学校中层干部,须经以下程序: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原学校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总支,7天内给予答复.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4、确定的人选应在拟担任的岗位上挂职锻炼一年,一年后由学校按“本校教师中选拔中层干部的程序”进行操作。
(三)校际间中层干部交流:1、校长收集有关人选的情况资料,包括:工作经历、学历、工作能力、特长、原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工作情况等,交党支部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2、如确定人选,将名单报党支部在7天内给予答复。3、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4、确定的人选实行职务聘任制,聘期同前.
七、回避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考核及免职(一)考核:
1、学校党支部每年对中层干部考核一次,考核采取全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全员测评的项目后附。(二)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达到任职年龄上限的。2、在年度考核、干部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
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
重要责任的;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九、纪律和监督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十、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小学党支部
二○一一年九月
篇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学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正副职中层干部。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三、选拔任用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实践
经验,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顾全大局。四、选拔任用资格1、提拔中层干部正职的还应当具有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3)具有下一级职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提拔中层干部副职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三年及其以上的教龄;(3)具有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相当于教研组长一级的两年以
上工作经历。3、提拔含团队干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一年及其以上的教龄;(3)党员。4、提拔人事干部岗位的,还需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同意为准。5、提拔总务主任岗位的,具有教师资格的按上述有关条文执行,
非教师系列的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工龄。6、身体健康。
7、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破格任用。五、选拔任用办法1、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2、学校中层干部任职前要公示,在党支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3、考察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4、实行差额考察制,即确定的考察对象人选应多于拟任职位人选。六、选拔任用程序(一)中层正职选拔任用程序1、由学校考评小组组成领导小组。2、公布职位,听取群众意见。3、党支部对提名人选(中层副职)组织考察。4、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讨论决定。5、校长宣布正式任命。(二)中层副职选拔任用程序采用直接任命方法或公开竞聘方法。
1、直接任命方法(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实施。②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③由学校党组织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2)校长提名①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②学校党组织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3)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组织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召开校务会议,确定考察对象。(4)党组织考察①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范围为学校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群众代表。③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组织意见或建议。(5)校务会议讨论决定
①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②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2、公开竞聘方法(1)由学校考评小组组成竞聘领导小组。(2)公布职位,宣布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3)公布一周内报名,审查通过竞聘人员名单。(4)组织竞聘演说,面试等。(5)听取群众意见,提出初步人选。(6)党支部对提名人选组织考察。(7)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讨论决定。(8)校长宣布正式任命。(二)中层干部正式聘任后,向教育局党委组织科备案。六、任职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3、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党组织书记对其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七、回避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八、免职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3、因学校工作需要确需调整的。4、因本人身体不适应继续任职的。5、因本人工作能力不适应原岗位的。6、因本人其他原因提出辞职的。7、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九、纪律和监督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2、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学校党支部拥有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篇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
××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
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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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三、中层干部职数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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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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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五、中层干部的管理(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率低于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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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校长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274676B4B歋395239A63驣3371883B6莶a256816451摑234495B99宙O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廉勤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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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学校制定职教位竞核聘方案
育准局
公示
302317617瘗238955D57嵗2272558C5壅3014675C2
痂X275526BA0殠v学校组织座谈考察
学校组织竞职演讲、民意测评
公示
上报
教育局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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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根据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局党委同意决定于年7月下旬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特制订本方一中层岗位职数按照编办核定职数我校内设机构7个中层正职岗位局聘正科级7个中层副职岗位局聘副科级本次干部选拔聘用岗位职数不超过编办核定的岗位职拟选拔聘用岗位及职数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公开竞聘实施方案(三则)
(篇一)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公开竞聘的时间
三、公开竞聘的岗位
四、公开竞聘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公开竞聘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六、公开竞聘的资格:1、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2.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4.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大队辅导员职称要求除外);5.心理健康;6.个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七、公开竞聘的程序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无支部委员会的学校,由党总支和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无独立党支部的学校,由党总支代行党支部的职责(以下相同)。1.民主推荐(1)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2)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2.校长提名(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3.确定考察对象(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2)考察程序如下: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竞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3)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4)中层干部任职年龄的上限一般为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殊情况需报经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八.公开竞聘的任用(1)中层干部试用期一年。(2)一年进行教师考评,合格者任用。(3)考评合格,再公示,正式任用为中层干部。(4)接受每年一次考评。(篇二)为了进一步建立起竞争有效的用人机制,推动民主治校进程,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具体方案如下:一、公开竞聘组织机构1.公开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2.公开竞聘资格审查小组:3.公开竞聘面试评定小组:二、公开竞聘的中层岗位和职数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本次公开竞聘的中层机构和中层领导干部职数如下:德育处:副主任2人三、报名竞聘的资格条件1.政治思想坚定,服从组织安排。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强,秉公办事,作风正派。2.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教学实绩优良。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5.学历合格,具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四、竞聘上岗的操作程序和方法l.宣传发动(6月21日):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该方案。
2.自荐报名(6月21—25日):欲参加竞聘人员请电话联系或到行政楼三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并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zjcsgjzx@163.com(截止时间:6月25日下午3:00)。3.资格审查(6月26日):由公开竞聘资格审查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与竞聘面试的人数和名单。4.竟聘面试(6月27日):**年6月27日上午9:00在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竞聘,由公开竞聘面试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公开竞聘民主监督小组监督整个实施过程。竞聘面试分竞聘演讲和领导机动提问两部分,竞聘人员的演讲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演讲主要内容:拟聘岗位优势及个人特长、工作简历等概况;对拟任岗位的基本工作思路及态度等,演讲时间5-10分钟。5.综合评定:由评议小组分项评出等级并汇总综合评定。6.结果公示(**年6月29日-**年7月1日):6月29日学校将竞聘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拟任岗位干部名单报县教育局审批。(篇三)我校现任中层干部是**年7月采用公开竞聘方式任命使用的。根据《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局党委同意,决定于**年7月下旬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特制订本方案。一、中层岗位职数
按照编办核定职数,我校内设机构7个中层正职岗位(局聘正科级),7个中层副职岗位(局聘副科级),本次干部选拔聘用岗位职数不超过编办核定的岗位职数,只竞职不竞岗。拟选拔聘用岗位及职数:办公室2人(1正1副)教务处2人(1正1副)政教处2人(1正1副)教科室2人(1正1副)总务处2人(1正1副)安保处2人(1正1副)新疆部2人(1正1副)二、聘用条件(一)基本要求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德水平。2.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事务,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3.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教育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4.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办事公道,有创新观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5.中层正职的竞聘者须是现任局聘中层正职或有二年以上局聘中层副职任职经历,年龄男不超过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首次竞聘局聘副科级中层副职者,须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二年以上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组长、主任助理或部门中
层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局聘、校聘中层干部竞聘局聘副科级中层副职,年龄可以放宽至男不超过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53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前出生)、女满50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不再聘任。(二)竞聘干部岗位要求1.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共党员,熟悉机关公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2.教育、教学管理干部: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和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指导能力,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和活动策划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硕的科研成果。3.总务、安保主任(副主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务实精神,有较强的协调、管理和外联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工作,必要时能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开展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4.新疆部主任(副主任):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有爱心耐心细心,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有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外联能力。三、聘用程序及办法本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采取述职测评、公开竞聘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中层正职干部从现任局聘中层干部中公开选聘,中层副职干部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中公开选聘。
1.个人自愿报名。方案公布后,学校在有效时日内(7月20日下午5点前)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申请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同时递交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备查。按照竞争上岗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与竞聘人选,上报校党委审查批准后在校内公示。2.原局聘中层正职干部现仍竞聘中层正职、原局聘中层副职干部现仍竞聘中层副职的,竞聘者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接受民主测评(竞聘者不参加投票)。述职测评优良率低于70%的,原则上不予聘任。3.原局聘中层副职干部现竞聘中层正职、符合条件的竞聘者竞聘中层副职的,竞聘者需进行公开演讲答辩。演讲答辩共有3题,总时长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第一题演讲内容主要为个人简介(含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其余两题现场出示,由教育局组织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竞聘者进行考评。公开演讲答辩得分占总分的50%。公开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测评(竞聘者不参加投票)。教职工代表民主测评得分占总分的30%,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得分占总分的20%。4.校党委依据述职测评、公开竞聘和民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组织考察。学校配合局组织处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上报校党委。6.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拟聘用中层正副职干部名单。7.上报。学校将考察报告和任用意见上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8.公示。待教育局批复后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9.任命。经公示没有异议,由教育局予以任命,聘期三年。首次聘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任职时间自教育局批准之日算起,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称职者回原岗位工作。本方案仅适用于局聘中层正副职干部的公开选拔竞聘,校聘中层干部及主任助理公开竞聘方案另行公布
篇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层___选拔任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中心公信力,提升中心工作效率。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___伍建设,加快中心的业务发展,根据___颁发的《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心正、副股级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第四条中心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暂行办法的___实施。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一)提任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五年以上工龄,一般应有行政业务工作经历。(二)提任中层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三)提任中层正职、副职的应具有___个(含___个)检验检测范围内以上资格证书。(四)提任中层正职,应当具备三年以上副职岗位任职经历。(五)提任中层干部,中层正职男同志一般不超过___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___岁;中层副职男同志年龄一般不超过___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___岁。
(六)提拔中层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优先考虑
(七)提任中层干部近年来年度考核都必须称职(或合格)以上。(八)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第六条干部应当按条件和资格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青年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业务能力突出的可以被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条件和理由,须经中心主任、社会___研究确定,并按照上级有关程序办理。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第七条个人推荐。给每位职工发放《个人拟定岗位推荐表》,以___制推荐方式进行全额推荐。第八条演讲竞聘。报名参加演讲赛人员对个人推荐的岗位进行业务和技能的演讲。第九条民主测评。演讲结束后,全体职工对演讲者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以分数高低排出顺序(名次)。第十条个别谈话。结合《推荐表》和《民主测评表》确定谈话___,中心领导班子派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第十一条民主决策。召开中心班子(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中层干部人选。第四章任职第十二条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应当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个工作日。第十三条实行任期制。提任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同一职位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第十四条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中心主任进行___谈话。第十五条发文任职。提升中层干部报经贸工委批复后以中心名义发文,中心主任签发。中层干部因换届调整离任,作为自然免职,一般不再专门发文。第五章交流与回避制度第十六条实行干部交流制度
(一)干部交流、多岗位锻炼是干部培养、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的重要途径。干部的交流要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交流与稳定、流向与专长的关系。
(二)交流的对象一般包括。中层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原则上应实行交流;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工作能力的;在同一部门或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三)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一周内到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在两年之内不考虑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用。
第十七条实行___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最新版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
20xx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选拔任用系(部)、处(室)的正副职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院党委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善于学习和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七条中层干部应具备相应资格:
(一)担任系(部)、处(室)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副职岗位实践;担任副职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两年以上的工作实践;
(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系(部)行政一把手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三)必须经过一期校内的党校干部培训;
(四)身体健康;
(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上列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八条中层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民主推荐
第九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主持。
换届时,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的职位推荐。
党委组织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条民主推荐时所采取的形式和参加的人员:
(一)领导班子换届时,由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全额推荐;本届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推荐;所在单位成员个人向组织推荐或自荐;
(二)个别提拔任职时,根据职位的要求,可以由单位全体成员参加推荐,也可在相关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三)选拔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时,还应根据该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在相关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班子换届时,还必须经过广泛地个别访谈听取意见,推荐人选。其访谈对象要求在职务、职称、年龄等方面有一定覆盖面和代表性,一般应包括如下人员:
1、所在单位党政现职领导干部;
2、系(部)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
3、所在单位工会组长、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
4、所在单位其他教员、职工、党政工作人员代表。
第十一条党委组织部门汇总推荐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若所推荐人选是所在单位群众拥护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三条某些领导岗位干部人选,还可以采取民主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
第四章考察
第十四条在广泛听取意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干部人选后,必须进行严格考察。中层干部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
第十五条考察干部,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六条干部考察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并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总支(党支部)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二)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者民意测验、实地考察、专项调查、专题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
(三)党委组织部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意见,向校党委报告。
第十七条考察拟任职务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一)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成员;(二)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处室主任;(三)所在单位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四)同考察对象联系较多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五)同考察对象长期共事的有关人员;第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内容包括:(一)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二)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三)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四)工作作风与廉政情况;(五)主要缺点与不足;(六)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历;(七)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情况。考察材料要求突出重点,多举实例,少用概括性语言,力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对缺点和不足也要写实。一般不超过1500字。
篇八: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方案
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群众认可、结构合理的中层干
××部队伍,根据《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教
工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经校党总支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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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三、中层干部职数设中层管理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和后勤处,各配备1~2名中层干部。其他科室由学校直接发文聘任。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申报拟聘职位。按照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向县教育局提交关于拟聘相关职位中层干部的申请。(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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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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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五)讨论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六)公示。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七)教育局审批.学校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县教育局,经研究后发文聘任。五、中层干部的管理(一)实行中层干部聘用任期制。中层干部的聘用任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重新参与中层干部选拔。(二)实行中层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通过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进行,学校应做好记载;定期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内容、程序和结果评定参照当年学校目标责任书的相关内容执行。在群众考核中,满意率低于70%的中层干部,应予以调整。(三)建立中层干部奖惩制。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层干部,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奖励,优先提拔任用;对管理水平差、不履行职责、考核满意率低的,应予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重大事故,或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和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的,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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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向学校党政班子书面提出对免职中层干部进行调整的建议.
(五)中层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广元市中小学常规管理五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履行听课评课等职责。
(六)学校要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注重对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选拔聘用。要做好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年轻后备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七)中层干部的奖惩、辞职、离岗和申诉控告等,执行国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校长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274676B4B歋395239A63驣3371883B6莶a256816451摑234495B99宙O
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副校长、党总支委员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总务处主任、党总支委员廉勤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
学校申报拟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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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定职教位竞核聘方案
育准
局
公
示
5
篇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职工公认、注意实绩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年轻化、学问化、专业化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对社会聘请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举会、进行个别谈话推举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举会的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举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3.整理睬议及谈话状况,并将会议及谈话状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4.通过部门民主推举、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头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支配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状况。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
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状况;工作成果、力量特长;民主推举、民主测评状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争论打算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争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2.形成会议纪要。(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支配人
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篇十: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推荐文章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热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解读热度:2017干部任用鉴定材料热度:年轻干部选拔策划方案热度:2017科级干部考察材料热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定方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篇1: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岗位设置及职数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
个,副科级岗位64个。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
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
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四、任职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
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任职资格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
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
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
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六、组织领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
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秦国杰副组长:王福成成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七、工作程序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
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
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
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八、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九、其他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篇2: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三、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四、选拔任用的程序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
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篇3: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
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拟配备干部职位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
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
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
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
使用建议。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
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
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篇十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2022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___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___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__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___。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___。(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___,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2.形成___。(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___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___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2022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___县电力局中层___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及监督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___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___伍的革___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___思想、___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___”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干___伍,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以下简称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现代企业用人机制,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局务会依法行使用___结合起来,发挥1局党支部的作用,切实抓好干___伍建设,协助局务会选好、用好、管理好干部。第四条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及妇女干部。
第五条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__思想、__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___”重要思想,努力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同企业文化,弘扬企业精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部门领导工作的___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___主义,___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2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六条提拔担任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干部的,应当具有___年以上工龄。(二)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___年以上。(三)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八条民主推荐按照干部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九条干部换届,民主推荐由局党支部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三)统计推荐票,综合分析;第十条民主推荐工作小组应由局党支部领导、局领导3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组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___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第十一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第十二条个人向局务会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局务会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部门多数职工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第十三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局务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第十四条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___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五条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第十六条考察干部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部门职工或其他有关人员。
篇十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2.形成会议纪要。(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篇十三: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民主推荐中层干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为实现构建和谐、高效医疗单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中层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集体讨论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核、民主集中的原则;5、积极稳妥地推进竟聘上岗、能上能下、任期工作目标的中层干部聘用机制的原则。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医院党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大科主任、科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以及班(组)长任用参照本方案。四、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年富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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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正廉洁,敬业奉献,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识、学历、职称和专业。五、方法及步骤1、民主推荐。每个职位确定1-3名候选人进行推荐。推荐范围在职能部门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以上干部进行推荐。2、组织考察。由民主推荐中层干部领导小组结合民主推荐票数高低,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核采取在职工中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提交医院党委。3、讨论决定。党委会议根据民主推荐、考察情况及科室岗位设置需要,讨论决定拟任用的具体职务。4、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在医院实行为期七天的公示。5、申报审批。对拟任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审批。6、任职。公示结束后或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六、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周密安排,程序上要科学、严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入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扎实稳妥的开展民主推荐工作。为建设一支符合医院发展要求的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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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推动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秉公用人、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等原则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为把要单位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师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选拔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中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成立“******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指导下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1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组织人事、纪检、党办等部门的相关同志组成.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学校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奋发有为,做出突出业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工作要求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竭诚为师生服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中层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4.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反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群众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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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担任党内职务的中层干部,除需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担任学校中层干部人员必须是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3.从管理岗位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或同等岗位两年以上(含两年)任职经历;科员提任管理岗位副职的,应当具有科员岗位或同等岗位三年以上(含三年)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6.符合党内相关法规、国家法律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专业技术人员(“双肩挑”的除外)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当符合“资格条件”第1、2、4、5、6项规定,并且任中层副职干部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海归的硕士学位获得者、任中层正职干部的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四)教务处和科研处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主任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紧缺专业的教学系不受此条限制;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的正副职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教学系党总支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且至少具有3年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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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层干部拟任候选人应能任满一届(四年)及以上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到2018年3月1日止男性56岁(1962年3月1日后出生)、女性51岁(1967年3月1日后出生)以内才可任职。
(六)管理能力强、公信度高、工作业绩突出且岗位特别需要的教师和干部,经学校党委同意,任职的资格与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任用前的研判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层干部选拔工作动议前对现有中层干部及干部队伍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以此作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
五、选拔任用程序
在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按照******市编办《关于印发******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号),在规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进行选拔任用干部。
(一)中层正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1.公布岗位与职数。
学校向教职工公布中层干部工作选拔方案以及岗位和职数。
2.接受公开报名。
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填写《******单位中层干部选拔报名表》,并按时向组织人事处递交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根据本方案第三条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选拔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4
4.民主推荐测评。(1)组织谈话。组成谈话小组,在有关干部及各类代表中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具体谈话对象范围由学校党委会议决定。(2)会议民主推荐测评。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会议推荐测评,具体参会人员范围由学校党委会议决定.5.确定考察对象。在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测评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需中层正职岗位的考察对象人选,并进行考察预告。6。组织考察。由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组成考察小组(必须2名以上同志),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形成考察材料。7。征求意见。书面征求学校纪委、监察、计生部门的意见.8。核查干部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任用为中层正职干部进行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和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抽查核实。9。党委讨论与任前公示。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任免的相关规定讨论确定拟任干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10.任职谈话与发文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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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干部任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由学校党委派专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11。如果新成立的教学系或处室干部配备条件不成熟的,可由学校党委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管理岗位采取指定负责日常工作负责人的办法,该负责人享受该管理岗位同等待遇,但不占中层干部职数.
12。组织人事处正职干部任免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13。上报备案.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中层正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中层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其程序与中层正职干部的相同.
对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不予任用,由学校另行安排。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任免按有关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过程中,学校党委成员和各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十不准”纪律,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工作人员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与考察情况相关的内容,确保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参与
6
人员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跑票拉票,搞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学校党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对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任职结果有误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学校纪委电话:********邮箱:**********(二)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邮箱:*********七、其他有关说明和要求(一)本次选拔的中层干部任期为4年,至2022年6月止。(二)注重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优秀的党外人士、妇女干部和有国外或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担任中层干部.(三)教学机构的行政干部原则上在本单位产生.教学系(部)的主任、副主任(双肩挑人员)不予确定行政级别,政治上享受相当级别行政干部待遇,生活上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待遇和相应行政级别的校内津贴。(四)学校各单位部门和各级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不得耽误正常工作。(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完善的地方,由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并补充完善。
7
附:
******单位中层干部调整选拔工作日程表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时间
负责部门
备注
中层干部队伍情况综1
合分析研判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
党委办、组织人事
处
中层干部选拔工作动2
议
2月底
学校党委
由组织人事处提出中层干部选拔的申请,党委会议决定,同意并布置制定工作方案
3
审议工作方案
2月底
学校党委
审定工作方案
1、选拔中层干部工作4请示(市委组织部)
2、申请使用干部职数
2月底
组织人事处
工作方案审定后,方可提交请示和申请并附方案
1)公布选拔任用方案,公布岗位职数,接受报名(4月8日前)
2)资格审查(4月9日)
中层正职选拔
3)民主推荐测评(4月13日前)
选拔工作
5
领导小组
4)确定考察对象,公布考察预告,及办公室
进行考察(4月20日前)
5)确定拟任名单,任前公示7天
6)党委会作出任免决定,发文公布
8
1)公布选拔任用方案,公布岗位职数,接受报名(4月23日前)
2)资格审查(4月25日)
选拔工
3)民主推荐测评(4月30日前)作领导小
6
中层副职选拔
4)确定考察对象,公布考察预告,进组及办公
行考察(5月15日前)
室
5)确定拟任名单,任前公示7天6)党委会作出任免决定,发文公布
7
新任职干部谈话
5月25日前
学校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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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3篇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1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规范地实施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教委[____]6号《关于撤销小教学区、重组四个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通知》、《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现状和今后发展的实施需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二、选拔任用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三、选拔任用的岗位设置1、教导助理2、总务助理四、任职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靠得住工
作上有本事,坚持讲原则、讲正气、讲奉献,求创新。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
和专业知识。4、具有以学校发展为本的大局观,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不计较个人得
失的奉献精神。5、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五、选拔任用资格:(一)教导助理选拔任用资格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具有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4、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身心健康;(二)总务助理选拔任用资格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能胜任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维修、使用等工作。4、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身心健康;六、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提供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2)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2.校长提名(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再次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3.确定考察对象(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3)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上报党总支。4.党支部考察(1)由学校党支部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2)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
了解情况。个别谈话的对象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3)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
(4)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2)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6.任职(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3)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七、实施过程1、启动阶段: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实施阶段:按照选拔任用程序组织推荐考察工作,经充分酝酿,确定人员,上报第一党总支。
3、小结阶段:办理新选拔任用干部的任职手续,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结,做好资料归档整理工作
八、纪律和监督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按照《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办法》文件精神执行。2、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能力强、有实绩、群众公认、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根据长教党40号文件《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学校行政干部岗位实际情况,拟在全体教师(在岗在编)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职位职数1、20中(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滨江校区)校长助理一名,任期两年。2、团委副书记一名3、教科室副主任一名
4、高中教务处副主任一名二、任职资格及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甘于吃亏。3、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4、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相关工作经历,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5、任职岗位年龄为团委副书记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校长助理、教科室副主任、高中教务处副主任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三、选拔程序1、宣传动员(1)6月19日晚上6:15召开党委工作会,参加人员:全体党委委员、行政干部、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民主党派联合组组长等。(2)6月19日将工作方案在校园网内网公示,同时以手机短信群发方式告知每一位教师。2、报名推荐6月20日开始报名,6月21日下午5:00前截止(报名表竞职报名表.)。符合条件的教师可根据自己的意向申报任职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党支部、
党小组、年级组、教研组、民主党派亦可向学校党委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各单位向学校党委推荐人选时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报名表以电子稿汇至刘松书记校园邮箱(刘_@c_edu.cn)。
3、资格审查学校党委审查申请人或推荐人选的任职条件,确定具备竞职资格人选。4、竞职演讲6月24日晚上6:15在中学会议厅组织召开竞争演讲和集中推荐大会(参加人员全体党委委员、行政干部、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民主党派代表、教代会代表)。竞职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与会人员按岗位数进行民主推荐。5、组织考察学校党委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6、集体研究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拟任人选。7、任前公示学校党委对拟任人选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任命校长助理报教育局党委研究任命,团委副书记、教科室副主任、高中教务处副主任由学校党委任命并报教育局备案。干部试用期一年。一年后试用期合格正式任命。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
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
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渝(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文子树(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组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邱禄毅(工会主席)吴利平(教务副主任)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__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
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
(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50人。
(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四)讨论决定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五)任职备案1、任前公示。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
3、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五、严明工作纪律(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篇十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3篇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1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科学规范地实施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教委[2003]6号《关于撤销小教学区、重组四个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通知》、《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方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现状和今后进展的实施需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二、选拔任用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民主集中制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6、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三、选拔任用的岗位设置1、教育助理2、总务助理
四、任职条件1、仔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坚持讲原则、讲正气、讲奉献,求创新。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决信念和全面实施素养教育的正确理念。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学问。4、具有以学校进展为本的大局观,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5、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五、选拔任用资格:(一)教育助理选拔任用资格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受。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受;3、具有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受;4、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身心健康;(二)总务助理选拔任用资格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受。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受;3、能胜任学校财产设备的管理、修理、使用等工作。4、具有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六、选拔任用程序根据党管干部原则,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1.民主推举(1)召开民主推举会,教职员工参加率在80%以上,民主推举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举岗位、任职条件,提供符合推举条件的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举票。(2)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举结果,列出推举集中的人选名单。2.校长提名(1)校长依据群众推举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意见;(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再次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3.确定考察对象(1)学校党支部应依据民主推举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举、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洁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3)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上报党总支。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必需是党的组织委员)。考察人员必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2)实行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状况。个别谈话的对象不少于15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民主党派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3)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全面、精确、清晰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缺乏,民主推举和民主测评状况,任用建议等内容。
(4)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状况汇报,并就考察状况进行充分商量,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商量和校长决定(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举、考察和任免理由等状况。与会人员充分商量后,由校长决定;(2)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审定。6.任职(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议商量决定后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
续;(2)实行职务聘任制。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3)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
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七、实施过程1、启动阶段: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徐汇区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试行方法》,做好宣扬动员工作。2、实施阶段:根据选拔任用程序组织推举考察工作,经充分酝酿,确定人员,上报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能力强、有实绩、群众公认、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学校中层干部。依据长教党【2010】40号文件《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学校行政干部岗位实际状况,拟在全体教师(在岗在编)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篇十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2009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校干部队伍实际,注重选拔和锻炼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特制定2009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7、坚持用人与管人、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原则二、岗位职数设置
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依据四川省人事厅核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审定的科级领导岗位职数,具体岗位职数另行文。
三、工作机构、工作时间和适用范围1、成立学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组织干部工作和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和人事处处长担任。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内设2个工作小组,其中,党群系统及党政合署办公职能部门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处协助;行政职能部门和学院等业务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党委组织部协助。2、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3、本方案适用于学校2009年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报名和被推荐对象范围为学校在岗教职工。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科级领导干部、校团委副书记已任用,不在本次选拔任用范围。
四、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熟悉我国教育、卫生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中医药事业,爱校爱岗敬业,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成绩突出,执行力好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以
身作则,师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心胸开阔,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公认度。
7、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二)任职资格
1、任职年限要求
科长:由科级副职提任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副科长:由科员提任的,应当在科员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无担任科员经历的,应当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现任副主任科员职务的,不作任职年限要求。
2、学历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
岁及以下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选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年龄不超过
49岁。
4、其他要求
提任党委职能部门、学院办公室和学生科的科级领导干部,以
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中与党务工作关系密切的科级领导干部,应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坚持逐级提拔的原则,特
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按
照有关程序办理。
本次科级领导干部选任的年龄和任现职年限计算截止
日期为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截止日,即2009年12月1日。
五、工作程序1、广泛动员。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对开展2009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广泛动员。2、公布岗位。通过召开动员会、下发文件、党务校务公开栏
及校园网向全校发布公告。3、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1)个人申报:个人申报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可
填报两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2)组织推荐:根据任职条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
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听取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
4、资格审查。由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5、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测评会,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报名对象和被推荐对象采用无记名填写推荐表和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6、确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别在党委书记会和校长办公会上酝酿,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7、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成立考察组,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听取意见方式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全面考察德、
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讨论决定。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和组织考察情
况,党委书记会负责审议党群系统及党政合署职能部门的科级领导
干部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负责审议行政职能部门和学院
等业务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建议名单。书面征求校纪委对
拟任人选廉政情况意见。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9、任职。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
7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其任用的,由党委和行政分别行文聘任。
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
合格正式任职。
六、纪律规定及其他相关要求1、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集体讨论,遵守“十不准”纪律。对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办事的要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2、任何人不得搞非组织行为,如发现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拉票行为、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情况,均应
篇十八: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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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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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形成会议纪要。(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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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九: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精品文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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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2.形成会议纪要。(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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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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