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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3篇

时间:2022-11-04 14:18: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3篇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制定了做好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3篇

篇一: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制定了做好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绩效目标但未依据绩效目标设置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的具体绩效指标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名称: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单位:武昌区国资办主管部门:(盖章)2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内容和完成概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积极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提质增效面临更大挑战,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亟需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根据武昌区财政局关于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武昌财预【2016】299号)的要求,武昌区国资办设立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作为日常公用经费的补充,在立足自身工作基础上,发挥职能优势。(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属于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营领域,主要用于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对全区区属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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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指导行政事业单

  位完善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系统日常监管,确保资产台账账3账、账实相符;2、做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

  作;3、按政策对区属企业的改制资金、解困金、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救助资金进行审核及拨付;4、完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管理情况1、业务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加强领导,严格考核,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将项目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按照相关要求,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员和国有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工作质量。

  2、财务管理情况:2018年度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预算100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拨款100万元,实际支出91.49万元,剩余资金退回财政。(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1、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系统日常监管,确保资产台账账账、账实相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台账。截止2017年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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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区210家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247.69亿元(行政单位资产24.79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22.90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11.87亿元,固定资产33.96亿元(累计折旧0.8亿元),长期投资0.02亿元,无形资产2.64亿元。印发《关于无偿划转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通知》,79处直管公房和87处已纳入征收范围的经营性房产所有权划转至兴昌国资公司,划转面积1.32万㎡。2018年全年,武昌区国资办通过兴昌国资公司共接收行政事业单位二次移交的经营性房产45处。截止目前,武昌区国资办通过兴昌国资公司接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移交房产共计902处,总面积11.3万m2,全年应收取租金3952.94万元,租金相比去年增长95.05%。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划入,兴昌国资公司资产体量大幅增长,其中:资产总额10.87亿元、同比增加50.4%,净资产总额6.4亿元,同比增加50.4%。

  2、做好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编制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16年收取的272万元国有资本收益中核拨242万元、30万元分别用于对试点企业区市政工程总公司、兴昌国资公司进行国有资本金注入。组织对试点企业区市政工程总公司、兴昌国资公司进行2017年度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并以此为基础收取2017年国有资本收益共计684万元,国有资本收益同比增长151.5%。3、按政策对区属企业的改制资金、解困金、困难企业5退休职工医保救助资金进行审核及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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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2017年度企业改制资金、解困金、医保救助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通过外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为2018年度资金核拨提供依据。2018年全年核拨付解困金505.35万元、医保救助金410万元、2017年至2018年改制专项资金1226.93万元。同时,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化解信访积案,妥善解决五金公司、气焊设备厂、徐家棚菜场、精艺化工厂、紫阳印刷厂等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三、自评结论(一)自评结论自评得分:92分(二)主要经验(1)围绕全区改革发展重点,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有效落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剥离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办社区管理等职责并移交至地方政府负责的精神,武昌区国资办积极协调相关国有企业、区房地公司和相关街道,共同推进我区辖区内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大力推进僵尸企业清理注销工作,将区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与当前区属投融资平台整合工作紧密结合,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

  6上,积极推动全区区属国有僵尸企业清理工作。(2)认真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赋予区文旅公司新的职能并更名组建为区文创公司,遴选企业负责人,委派财务总监,并对该公司增资2亿元;对区市政工程总公司增资9120.24万元,夯实注册资本金;做好兴昌国资公司购买旭辉大厦等经营性房产的合规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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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区城投公司千家鑫苑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兴昌国资公司重签珈卓创新股权基金协议等事项的备案工作。

  (3)稳步提升国资运营效率,力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制定《武昌区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配合区人力资源局制定《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该文已以两办名义下发。与兴昌国资公司、区市政工程总公司、区文创公司、政通实业公司、区房地产公司等5户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考核责任书,明确了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经营指标及其他工作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武昌区国资办采取现场察看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个别听取企业经营情况汇报和定期召开区属企业运营调度分析会的形式,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状况,推动企业经营效益提升。2017年,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36亿元,同比增长6.58%;利润总额2797.34万元,同比增长43.79%;净利润1154.70万元,同比增长99.19%;税收总额10718.90万元,同比增

  7长214.58%。截至2018年11月,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7亿元,同比增长51.70%;利润总额3834万元,同比增长903.70%;净利润2725万元,同比增长791.60%;税费总额7452万元,同比增长19%。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项目绩效目标应进一步细化分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制定了做好区属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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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管理,对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绩效目标,但未依据绩效目标设置指标值清晰可衡量、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的具体绩效指标。

  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立清晰、明细、合理的指标及指标值。项目进行年初申报时,根据项目内容设立细化、可衡量的指标,同时,根据项目计划,参考往年项目完成情况,设立对应的指标值。如设置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完成率、采购完成率等指标来反映项目的产出情况,设置国有资产监管覆盖率、工作人员需求保障度等符合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的个性指标,并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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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

  国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实施方案细则附指标说明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

  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活力效率,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根据《中央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试行)》,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企业,是指按照管理口径,纳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级企业。

  第三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着力评估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动企业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选人用人、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二)突出重点难点。聚焦管理人员下不来、员工出不去、薪酬差距拉不开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锚定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攻坚突破。(三)注重量化评估。对所有评估指标进行数据量化和分档计分,在计分评级中进行分类对标,同时兼顾企业自身改善情况,客观核定评估结果。(四)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健全与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结果相配套的奖惩措施,有效传导改革压力动力,倒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第二章评估内容第四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包括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改革成效三个评估维度,每个评估维度包括若干评估指标,

  并设置相应权重(详见附件)。(一)制度建设。主要衡量企业内部选人用人、劳动用

  工、收入分配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备、规范情况。评估指标包括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等。

  (二)机制运行。主要衡量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运行情况。评估指标包括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人数占比、管理人员退出比例、公开招聘比例、员工市场化退出率、收入差距倍数、浮动工资占比等。

  (三)改革成效。主要衡量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水平等效益效率情况。评估指标包括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人事费用率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结合三项制度改革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等,对评估指标及其权重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计分方式第六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得分满分为100分,单项评估指标得分满分为其权重对应分值。第七条集团公司每年根据国资委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及集团公司具体任务推进情况,编制确定评估指标具体评价标准,根据企业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分。第八条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及行业特点,对评估指标进行分类对标。第九条评估指标显著改善的,或显著完成目标值的,可进行提档计分。第十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集团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扣分处理:(一)三项制度改革行动台账落实不力的;

  (二)公司副职薪酬未有效拉开差距的;(三)超提、超发工资总额的;(四)未规范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的;(五)全员绩效考核推进不力的;(六)多元化用工推进不力的;(七)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八)集团公司认定的需要扣分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得分为单项评估指标得分之和减去扣分。第四章结果应用第十二条根据评估得分情况,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第十三条对评估结果为A或进步显著的企业,集团公司进行通报表扬,并分类选树改革标杆,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第十四条对评估结果为C的企业,或对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进行专项约谈,并进行督导检查;评估结果为D或连续两年结果为C及以下等次的单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采取从严管控工资总额预算增幅等方式予以处理。第十五条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并进行强制运用。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并对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以公历年为评估期,一般每年第一季度开展,可与集团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一并组织。

  第十八条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组织实施包括以下环节:(一)通知部署。集团公司统筹考虑三项制度改革形势任务和目标要求等,每年印发工作通知,对当年评估工作进行安排。(二)组织自评。企业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强评估指标监测和总结分析,对照评估指标要点,梳理年度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与相关数据材料一并报告集团公司。(三)实施评估。集团公司根据企业报送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数据材料,对三项制度改革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果与奖惩意见建议。(四)审定结果。评估结果按程序提交集团决策会议审定。(五)结果反馈与运用。集团公司向企业反馈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结果并进行运用。(六)诊断提升。企业针对评估结果开展对标诊断,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实施专项提升。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新组建或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以及在评估期内发生清产核资、改制重组等重大变化的企业,集团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评估方式和评估内容。第二十条企业对报送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存在虚报、漏报、瞒报数据等情形的,集团公司将予以通

  报批评,并视情况进行降档处理。第二十一条各企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

  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细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一级指标制度建设10%

  机制运行50%

  二级指标制度建设情况

  指标说明

  权重

  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备、规范程度,以及

  集团制度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

  10%

  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人数占比

  期末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人数/期末经理层成员总数。1

  0%

  当期退出管理人员数量/期初在岗管理人员数量。当期

  

篇三:2022年度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自评报告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学习研讨提纲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学习研讨提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学习研讨提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本应于今年第一季度提出,受疫情影响,中央对部分内容修订后,于今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从战略层面看:《国企三年行动方案》横跨“十三五”收官与“十四五”开局之际,意在通过国企改革对中国发展的牵引,抢好“十四五”前半段,只有用好前半段,才能更好地抢追溯到,中央22号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政策,而2020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之年,将之前很多政策的症结,落实不下去的障碍,与现实的冲突以及政策空白地带,要做个拉网式排查和系统整合,以一揽子政策的出台,全面推进国企混改、重组整合、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使得国改进入快速推进、综合推进,实质进展,出成效,出模式,出创新的新阶段。其中,深入理解和把握《方案》在十个方面的大突破,至关重要。一、再顶层设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是行动方案的中心,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其核心目标。方案有四个核心集成:第一个集成,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国有资本的担当,对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要求针对性的落实到未来三年行动当中去。第二个集成,是把的22号文出台以来,所实施的改革政策系统整合、拾遗补缺,变若干单项改革为系统改革,对国资国企改革明现状,找问题,确症结,定任务,定二、聚焦七个关键抓手(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章程和议事规则的个性化设计,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和经

  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制度,推进制定各类科学的市场化目标,探索将五位一体建设任务合理的折算为市场化目标,推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着力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三)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基于混改的企业制度重构,深度转化经营机制,积极推动深度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探索在公司章程和实际治理过程中保护国有出资人利益的相关制度安排。

  (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围绕国有资本在形态布局、空间、产业、

  (五)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

  (六)推进“双百行动”、“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工程的深化、模式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探索党组织在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家价值,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是发挥国资系统作用,形成国资系统战斗力和牵引作用的关键。

  国资委明确提出:要凝聚全系统之力,争取用2至3年四、综合改革一揽子政策李克强总理在5月22日政府中指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所以,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就是针对这些目标,一揽子出台系列政策,不让国资委在改革上喊得响却动得少,不让国企在改革上犹犹豫豫,把政策供给到位,让国资国企清爽干脆地迈入“十四五”。五、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中,“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项由国资委牵头,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快推进“两类公司”试点国资委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大对“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授权力度,适时改组或组建新的“两类公司”。两类公司要在推动国有资本功能创新,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国有资本形态转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发展上更好发挥作用,尤其在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七、重点领域混改将扩围升级众所周知,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改的关键领域,在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即将推出的当下,未来国企“混改”将进一步扩围升级精准化。

  精准化分层分类推进“混改”,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深化与民营企业合作,着力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科学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并强调充分保障企业职工知情权、参与权。

  八、煤电等多领域重组整合力度加大大方向是坚持出资人主导,对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积极探索跨区域整合,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

  九、科技创新和激励再加码卡脖子科技的靶向攻坚,是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子课题。“十四五”规划中,若干国企将设立专项的卡脖子攻坚专题战略。由此带出的科技创新和激励创新必将成为三年行动方案的关键命题。

  十、省部合作,省界进入新境界继八个国家大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粤港澳湾区、长三角一体化、黄河生态带、东北二次振兴、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二个准国家战略(大运河文化带、海西经济区)之后,中央又推出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渝双城都市圈战略。

  如此多而重大的国家命脉型战略叠加而来,其核心就是要从全局上、制度上、规划上、国资布局上解决中央企业与各地深化合作,各地用好全国范围内国有资本的带头引领作用,带动好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资本,运作好国际国内两个循环。

  总之,三年行动是推动中国再出发的改革,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国资国企改革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更是其中的关键和主轴。

  基于这一点,7月22日,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年中视频座谈会,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会上强调,要聚焦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激发国有企业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要强化提质增效稳增长,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融合发展、互利共赢;

  强化改革落地见效,突出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扎实做好国资国企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央地合作;强化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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