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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12篇

时间:2022-11-04 15:2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12篇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  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12篇,供大家参考。

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12篇

篇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

  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作出预测和规划。2.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3.对三个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4.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二、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有助于学科带头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他们完成博士后、博士或硕士学业,或安排国内外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秘书等,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兼职秘书。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4.在选派出国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安排住房、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四、学科带头人的考核1.应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组织安排学

  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和计量法(定量)两种。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

  4.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

  

  

篇二: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为促进医院重点专科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选拔条件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

  较高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或获地厅

  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限至第2作者);4、热心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考核合格;5、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根据公布的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并向医务科

  提交申请书;2、资格审核:由医务科会同人力资源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向医院专家委员

  会提出推荐意见;3、评审和聘任:医院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经院领导研究后确定聘任名

  单并下发聘书。(三)职责和达标任务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双向目标计划书。医院确立学科带头

  人在学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的落实,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达标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2、规划和使用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课题经费;

  1

  3、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5、每年向医院专家委员会报告学科发展情况;6、任期内完成达标计划:(1)承担至少1项地级以上科研课题;(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第1作者);(3)至少参加1次国家级学术交流或培训,并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四)考核和管理医院专家委员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圆满完成学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达标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和达标任务未能完全实现的,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务科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五)学科带头人奖励机制1、学科带头人享受学科带头人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按月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追回当年已发放津贴。2、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公费去国内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内外各类学术活动。3、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聘期期中评估和聘期期届满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学科带头人。既肯定取得成绩,也指出存在的不足,明确后期努力方向。

  2

  

  

篇三: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2014年度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安排

  根据我院《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及培养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本年度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及上年度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工作。一、选拔范围和条件(一)选拔范围1、博士学历(学位)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研究生导师4、在岗在编人员

  (二)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精湛的临床技能,近三年医院年度考核合格。3、近五年内在核心(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5篇以上;且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A7(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累计影响因子A3);4、近五年主持(第一负责人)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任现职期间曾获省部级、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5、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主委、副主委、常委或秘书长,或在中华系列杂志任主编、副主编。(参考分)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1、报名阶段:2014年9月2日-9月9日,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人事科初审;

  2、审核阶段:9月9日-12日,人事科与科研办协作对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3、科室推荐:9月9日-12日。4、单位评审:9月底,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学委会)通过专家评审、组织考核(个人准备3-5分钟PPT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初选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5、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由院长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三、考核管理办法(同文件)

  (一)按照学科建设的要求,提出任期内本学科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每年度培养计划,制定工作任务书,并组织实施。

  (二)任期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统计源)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0篇,且SCI收录论文累计影响因子A7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累计影响因子A3)。

  (三)任期内至少开展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四)任期内提交中期汇报和终末汇报各一份。(五)任期内至少主持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四、待遇(一)设立学科带头人培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三年资助学科建设经费30万元,经费按年度由财务划拨。(二)经中期考核合格后,奖励个人现金5万;终末考核合格后,奖励个人现金10万。五、管理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统一管理。人事科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学科带头人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具体管理工作。

  (二)建立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结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三)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滚动发展。(四)中期对学科带头人进行阶段性考查,及时总结成绩,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计划未完成者需做出书面解释。培养期满后,进行终末考核,对考核优良且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留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予以经济处罚。六、上年度学科带头人中期考核:9月底院内开会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学委会)评议。

  学科带头人资助经费使用细则

  一、根据我院财务有关规定,为规范学科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细则。二、入选我院学科带头人后,按《学科带头人遴选标准及培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任务书和计划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人事科备案,并拨付首期资助经费。之后,根据任务书和计划书完成情况,再分别按年度拨付资助经费。原则上资助经费每年拨付10万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资助经费者,本人应提交申请,经学科带头人考核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增加年度内资助经费金额。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

  (一)此经费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占年度经费的60-70%,由科研办统筹管理;

  (二)其他经费,由人事科负责管理,具体范围是:1.国内调研、差旅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年度经费的10%。2.资料收集、复印、翻拍、翻译费等及少量必要图书资料购置费。3.小型会议费。会场租金及会议的其它开支。4.计算机辅助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因课题研究需要购置设备的,须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和固定资产登记,产权归医院所有,使用及维护的责任人为申请人。5.劳务酬金及咨询费。含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和课题组外请劳务人员的劳务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年度经费的15%。6.成果出版及印刷费。7.成果鉴定费四、资助经费专款专用,由学科带头人负责按计划掌握使

  用,所在科室不得占用或挪用。医院人事科、科研办公室和财务科负有监管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资助经费的项目予以制止。五、学科带头人不按计划完成工作进度,人事科暂停拨付后续资助经费。

  六、本细则只适用于学科带头人资助经费项目。

  

  

篇四: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INSERTYOURLOGO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通用模板

  Managementofalloperationsinthebehaviorandmanagement,andrequirememberstoabidebytherulesorguidelines,soastoplaytheroleofthecompanyteam,getthetrustofpartners,winbusinessopportun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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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本管理规范文档可用在标准化管理中规范所有操作的行为和管理,并要求成员一起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从而发挥公司团队的作用,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赢得商业机会。为便于学习和使用,请在下载后查阅和修改详细内容。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

  为积极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有重点、分步骤培养我院学科人才梯队。在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遴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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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学会中担任委员职务;

  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刊物1篇;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前3完成人);④举办过省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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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领先水

  平。(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条件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丰富,临床、科

  研、教学能力较强,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稳定的专业方向,学术思想活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从事学科建设;

  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在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一项以上;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一项以上(前3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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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④举办过市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先进水平。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遴选程序1.遴选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要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在一个学科中,原则上只确定1名学科带头人,由于学科发展和研究方向需要可适度增到2名。各学科梯队层次,如果按条件衡量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学科带头人与后备人选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3以内。2.遴选程序为个人申报、科室推荐、评审公示、审批。①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申报表》;②经科室同意后推荐上报,上报时须提供相关资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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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③统一汇总上报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提出初选人员

  名单,并予以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初选人员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

  定。3.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2年为一遴选周期。学科

  带头人(后备人才)确定后进入医院学科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已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每一周期结束后将对其进行定量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培养措施与管理1.各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学科梯队中各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和个人提高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对学科带头人,支持外出学术访问、考察、科研协作,参加学术会议等,不断扩大他们的学术影响;对后备人才,优先考虑到省内外知名大医院学习、进修,支持参加学术会议和国内的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知名度。2.支持学科带头人着书立说,为学科带头人(后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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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申请科研课题、发表论着和论文积极创造条件。3.鼓励学科梯队各层次人员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

  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学科梯队人员报考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篇五: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指出县级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由中山大学牵头省医师协会等机构协同依托省内顶级医院汇聚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将为广东省县级医院培养一批具有现代诊疗技术和管理观念的学科带头人

  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模板

  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模板篇一记者周聪报道:《广东省县级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出炉了。6月18日,省卫生计生委在广州召开2017年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启动会。记者了解到,第一批参加公共理论课的学员共有158名,公共课后进入临床实践学习的学员有60名。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第一批学科带头人共有60名,将于本月月底前进入基地参加培训工作。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培养对象?据《方案》显示,本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优先对县人民医院的专科主任进行培养。要求其学历为本科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较好的专业水平等。那么如果有些县医院的专科主任不适宜进入此培训计划怎么办?《方案》补充表示,专科主任不适宜进入此培训计划的县医院,应当选拨业务骨干参加培训。业务骨干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和较好的专业水平等基本要求,并愿意长期服务于基层。在年度目标方面《方案》明确,6月底前,第一批学科带头人进入基地参加培训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分批推进培训基地建设和学员培训,至少完成60%培训的任务,培训合格率大于95%;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大于95%。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指出,县级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由中山大学牵头,省医师协会等机构协同,依托省内顶级医院、汇聚省内优质医疗资源,将为广东省县级医院培养一批具有现代诊疗技术和管理观念的学科带头人。通过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综合能力的提升,加强县医院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据了解,凡参加培训的学科带头人均要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培训时间。通过考核者授予“广东省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证书。

  篇二6月18日,广东省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启动会在中山大学北校区举行。该项目计划通过3-5年的时间,汇集广东省内优质资源,培养一批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据介绍,第一批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已于6月7日开始参加培训。启动会现场。据悉,该项目的培训形式包括理论授课、临床培训、远程教学等,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学科带头人临床技术水平,加强县医院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还特别强调,原则上参与本项目的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在培训结束后,都应回到原医院发挥作用。中山大学副校长肖海鹏说,学科建设有三个要素,凝练学科方向、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而人才培养是其中的关键要素。他建议制定一套体系化的培养计划和培养课程,方便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在全省各个医院进行复制推广。医疗卫生建设如何“强基层”?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吴少林认为培养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是个很好的思路,学科带头人在基层医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他们进行系统培养、定向培养,能够确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黄彬说,该项目是加强广东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阿斯利康希望通过该项目为广东建设“卫生强省”的战略目标做贡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刘冠贤在启动仪式上说,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问题影响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对此,他围绕此次项目提出三点要求:强化组织管理,选派有专业水平、有奉献精神、有上进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培训考核,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制定标准化考核体系;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学有所得。据了解,该活动由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中山大学、广东省医师协会承办,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支持。

  

  

篇六: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素质医学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选拔条件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2、具备主治医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获县科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4、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三)选拔程序:1、申请或推荐: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2、资格审核:由人事科、医务科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3、人事科到相关科室进行考察、民主评议,汇总结果提出推荐意见;4、聘任:经院委会研究后确定聘任名单并下发聘文。(四)职责:医院积极为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工作的开展,学科带头人要结合个人的学科情况制定发展计划,履行学科带头人的职责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有以下几点: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每年的工作计划;2、组织和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开展医疗技术应用和研究,努力提高本学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科教水平;3、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4、每年向医院报告学科发展情况;5、承担县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公开出版的第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五)考核和管理医院会每年对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完成任务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解聘,重新进行选拔和考核。如果确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重点专科发展计划和任务未能完全实现的,须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年度考核时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未及时报告者按未完成计划解聘。

  (六)学科带头人奖励机制1.学科带头人享受学科带头人系数;2.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进修学习及参加省内外各类学术活动。3.医院全力支持学科带头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篇七: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与鼓励机制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大环境对医务人员极其不利,很多人不愿学医,很多人放弃学医,加之各个医院扩建、创等等诸多因素导致医务人员极度缺乏。人才已是目前制约我院开展的最大绊脚石,特别是重点专科带头人缺乏已严重制约了我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开展。但医院要开展,人民要健康,我们不能坐等引进高素质人才,要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和继承人,做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一套与之匹配的选拔和鼓励机制,激发人才的热情和敏锐性,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开掘人才的价值存量,更好地效劳社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一、选拔机制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那么,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人才培养方案〞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1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为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或继承人。〔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当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并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临床工作人员3、具有扎实的专业根底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优先考虑中医

  技术人员〕。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二〕、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及主管科室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等进行评议,确认为适宜人员再进行考核。

  3.根据?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评分表?评分细那么对各个申报者进行考核评分,取前5名由“医务科审定批准,报院委会通过。

  ,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方案〞正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人举报,根据实际情况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二、鼓励机制1.鼓励的目的:鼓励是通过影响人才个人需求的实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2.鼓励的方法:作为医院,目标管理和岗位竞争的鼓励方法较为适宜。2.1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通过组织目标层层分解和全员参与目标设置的方式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目标管理的吸引力在于它强调把组织的整体目标转化为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具体目标,通过设计一种使组织层层相衔接的程序使目标的概念具有可操作性。医院的目标设置:①确定组织单元:一般以科室为组织单元。②时间段的设置:一般以

  一个季度为一个时间段。③确定目标数:参照各科室2~3季度的收入

  情况,以超过最高收入确定目标数。因为困难的目标数比容易的目标数能带

  来更高的绩效。④绩效的衡量:在医务科的协调下,由医院与相关科室单元共同完成。⑤奖惩指数确实定:以未完成目标数、完成目标数、超额完成目

  标数,由医院和相关科室单元共同确定奖惩指数。

  2.2岗位竞争就是让人多于岗位,使人都有一种“危机感〞,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激发人才的学习热情,营造一种比学赶帮的积极向上的气氛。竞争上岗,存优汰劣,居安思危,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提高、不断完善,从而塑造一支高素质、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对效劳态度好、病历质量高、业务收入高的给予立功受奖和精神、物质、经济兼顾的奖励,对不称职者调离工作岗位、待岗,甚至解聘,决不姑息、迁就。

  博兴县曹王中心卫生院石阡县中医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考核评分表

  姓名考核时间考核总评

  工程

  考核标准

  分值得分

  1、业务拔尖、有专业特长,在院内外有一定知名度

  10

  医疗技2、专业技术水平到达二级医院重点专科要求

  10

  术〔重点专科10分,一般专科5分〕

  303、每年主持科室疑难病例讨论2次以上

  5

  4、三年内无负主要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发生

  5

  1、有专科开展规划、学科建设在本县处领先水平得10分,在院内领10学科建先得8分。

  设2、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每缺一次扣0.5分〔全年学

  5

  20习不少于6次〕。科室人才梯队建设方案洛实

  3、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有丰富临床经验

  5

  教学能1、科室教学管理标准,能完成每年的教学任务

  3

  力2、每年主持教学查房2次以上

  3

  10

  3、每年在全院学术讲座活动中主讲1次〔任职周期内〕

  4

  1、承当县级以上课题1项

  5

  科研2、带着冃年医帅开展新技术、新工程

  5

  论文

  203、每年发表省级以上杂志论文1篇

  5

  4、3年要有国家级杂志论文

  5

  1、有较好的群众根底和协调沟通能力,科室反映良好

  5

  其他

  202、积极参加医院各项会议及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

  5

  3、服从医院调配,完成指令性任务。

  10

  合计100

  备注:

  1、根本条件要求: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实际上已承当学科带头人职责的任职年限大于5年的住院医师、年龄在35〜45周岁。2、三年内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党政纪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3、申报人员限于重点专科、特色专科、根底学科人员。

  

  

篇八: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的总体LI标,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的学术骨干,为今后申报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提供强力支撑,医院特设立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第二条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是我院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院学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完成医院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的基础。

  笫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医院在职员工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考核,院部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笫五条本计划项LI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询沿探索和多学科交义研究项LI。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笫六条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曾经或正在承担国家或市部级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国家、市部级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

  笫八条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笫十一条医院科教处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其项目进行考核评审,经经院部审定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申请者将予以公布。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笫十二条列入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8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院部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科教处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培养计划一旦立项,项忖的开展及经费管理将按照《医院科教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

  笫十四条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所在科室有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的权力与职责;终期考核时必须有2~3篇SCI论文发表或获得市部级科技成果奖。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笫十六条本办法山医院科教处负责解释。

  

  

篇九: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XXXX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制度

  一、遴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临床、科研、教学综合能力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突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3.在本学科市级医学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以上医学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学历及职称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科研业绩包括(近3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1)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3)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一位)。(4)获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2项,其中获二等奖以上新技术、新项目奖不少于1项。(5)医学院校研究生导师,并成功招收研究生。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有稳定的专业方向,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临床、科研、教学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进行学科建设。3.在本学科市级以上医学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学历及职称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5.科研业绩包括(近3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1)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二级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3)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2位完成人)。(4)获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1项。(5)获评规培或医学院校优秀临床带教老师。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较繁重的工作任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二、遴选程序1.依据学科规模和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选拔确定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各学科原则上确定1名学科带头人,2~3名后备学科带头人。各学科梯队层次如按条件衡量无合适人选,则可暂时空缺。

  2.遴选程序包括个人申报、科室推荐、评审公示、审批。(1)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2)经科室同意后推荐上报,上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3)人事科根据《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评分。(4)人事科将初评结果统一汇总上报院务委员会评审,提出初选人员名单。(5)初选人员上报院党委会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结果。3.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遴选周期为3年。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确定后进入医院学科人才库。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已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每一周期结束后,医院按照《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对其进行定量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三、培养措施1.医院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提供优先条件。2.根据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实际情况制订培养计划和个人提升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和进展情况。支持学科带头人外出学术访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进行科研协作等;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优先安排其到省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学习、进修,支持其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3.鼓励学科梯队人员向高学历层次方向发展,鼓励和支持后备学科

  带头人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

  4.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人才梯队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注重

  学科梯队人员的流动与补充,关心薄弱学科的人才梯队建设。

  四、其他事项

  对于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人),应在职称评聘、课题评审、行政

  职务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

  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

  项目

  评分说明

  职称(10分)学位或学历(10分)学术兼职(10分)人才荣誉(10分)新技术、新项目(5分)

  科研成绩(15分)

  学术论文(10分)

  正高级职称10分,副高级职称7分,中级职称5分

  博士10分,硕士7分,学士5分,其他3分

  国家级医学会常务委员或省级医学会主任委员10分;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9分,常务委员7分,委员6分;市级医学会主任委员6分,副主任委员4分,委员3分国家级人才荣誉10分;省级人才荣誉6—8分,市级人才荣誉4-5分;院级人才荣誉2-3分院级新技术、新项目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8、0.7、0.6、0.4、0.3系数1、国家级项目10分/项;省部级重大项目8分/项,重点项目6分/项,一般项目5分/项;市厅级重点项目4分/项,一般项目3分/项;市级重大项目2分/项,一般项目1分/项。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0.6、0.4、0.3、0.2系数。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0分/项,省部级二等奖8分/项,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5分/项,市厅级二等奖3分/项,市厅级三等奖2分/项。排名第2、3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系数分,排名第2、3、4、5、6位人员按以上得分乘以0.7、0.6、0.4、0.3、0.2系数SCI收录的论文,IF≥10,10分/篇;5≤IF<10,8分/篇;3≤IF<5,6分/篇;1≤IF<3,3分/篇;IF<1,1分/篇。在一类医学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3分/篇;在一类医学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2分/篇。

  

篇十: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b类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上海市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引领企业技术创新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优秀学精品文章科带头人计划b第二条本计划是建设高水平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的有力措施是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上海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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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的骨干人才,为今后申报上海市各级人才计划提供强力支撑,医院特设立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第二条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是我院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院学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完成医院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的基础。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医院在职员工均可提出申请。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考核,院部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后备学科带头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及发展前景,通过本计划的培养,有望成为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本院科技工作者。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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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曾经或正承担市部级、局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2、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承担校、局级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内先进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5、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2篇;6、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5分及以上;7、其他特别优秀的学术骨干。第八条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第十一条医院科教处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其项目进行考核评审,经经院部审定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的申请者将予以公布。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列入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的人员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3年中必须完成3~12个月的国外专业培训一次。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院部与受资助者所在科室及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科教处对资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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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进行跟踪管理。第十三条培养计划一旦立项,项目的开展及经费管理将按照《上

  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科教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十四条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所在科室有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的权力与职责;终期考核时必须有2~3篇sci论文发表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科教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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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工龄连续满3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

  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区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四)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三、申报与评审(一)遂宁市船山区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申请,由医务科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最后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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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管理与考核(一)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如有科研需要,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医院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人事科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二)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所在科室有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的权力与职责;终期考核时必须有1-2篇sci论文发表或获得市部级科技成果奖。(三)医院人事科负责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进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四)对违反科学道德、学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给予相应处分。(五)培养对象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xx年五月五日第三篇: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b类)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上海市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引领企业技术创新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优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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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带头人计划(b类)。第二条本计划是建设高水平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的有力措施,是推

  动产学研合作,提高上海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

  划资助的上海市杰出的企业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请。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

  荐,专家评审考核,市科委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上海市企业技术创新的学

  科和技术带头人,围绕上海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企业重大技术攻关等开展研究,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及申请发明专利等等。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本项目计划支持对象是指在某一行业、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对本行业或专业技术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成功完成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工作的核心技术骨干;或掌握能影响高新技术发展的关键技术并对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第七条申请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主要负责人;2、设立在企业中的国家、中央部委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负责人或科研骨干人才;3、受聘于上海市高等院校的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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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市级和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或科研骨干人才;5、上海市重大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6、上海市科委重大项目负责人;7、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企业研发或技术部门负责人或科研骨干人才。第八条申请者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任职资格,且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岁。第九条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且有十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且具有五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取得博士学位且有三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第十条在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等工作中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第十一条申请者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上海市居住证。第十二条申请者必须是企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且与受聘企业的劳动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执行时间。第十三条申请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满足所在企业技术需求,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第十四条申请者所在企业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1、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匹配支持;2、提供从事项目研究必需的实验装备等科研支撑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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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保证申请者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五条本计划项目每年申报评选一次,采用在“上海科技”网上发布通知方式公开受理申请。第十六条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上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并在线打印后连同有关附件材料,报送所在企业审核推荐。第十七条申请者所在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对申请者条件和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如实填写单位审查意见和有关经费匹配承诺后择优向市科委集中推荐。第十八条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第十九条市科委提前10工作日通知申请者参加项目评审答辩;本人不参加现场评审答辩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十条通过专家评审答辩的申请者,由市科委通过“上海科技”网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异议期。第二十一条凡无异议或经异议调查处理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科委审定公布本项目计划入选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二条本项目计划入选人员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资助期限一般为两年;市科委与入选者所在企业签订合同,共同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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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本项目计划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入选者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表等资料,经所在企业审核后报送市科委验收。

  第二十五条凡得到本项目计划经费资助所取得的成果或发表的文章,均应标注中文“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资助”,英文为“sponsoredbyprogramofshanghaisubjectchiefscientist(btype)”。

  第二十六条本项目计划入选者不得替换,资助经费不得转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患病、调离岗位等情况影响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的,入选者及所在企业应及时向市科委书面报告,经市科委核准后办理有关合同中止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市科委核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申请人以及企业本计划三年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篇: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计划及办法高庄小学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计划及措施学科带头人是学校优质教育的支撑,是课改的领头羊,他们的专业发展决定着一所学校的未来,决定着学校质量提升的进程,对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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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人才,对于学校内求高质外树形象意义深远。坚持“面向全体,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推出名师”的工作思路,以“定点定向培养,课题加压,专业引领”为举措,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文件为指导,秉着“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二、培养目标校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目标是。根据上级的要求,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储备人选。3.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目标是。根据《高庄小学学科带头人》的要求,积极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科建设规划、教学和科研计划,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教学研讨交流活动,搜集和掌握本学科的各种前沿信息的引领者。三、培养任务每一学科方向确定至少一名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应由治学严谨、师德优良、学历高、职称高、在校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担任。四、培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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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的督促、考核。

  2.培养对象需签定学科带头人目标责任书,或带教合同。3.对校命名的学科带头人在校履行一至二年的“传帮带”结对工作。高庄小学第五篇: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现武汉市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选拔和培育一批德才兼备、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科和技术带头人,建立一支发展武汉科技与经济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队伍,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决定在“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计划资助力度,从xx年起实施“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第二条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目标: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拟从xx年起,每年选拔10名武汉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为其提供发展平台,通过2-3年的科研资助等方式培育若干名在本学科领域国际国内领先的权威专家;资助武汉市优秀学科带头人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尤其是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开展的此类合作交流项目;项目经费还可用于支持出版此类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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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本计划资助的武汉市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并对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第四条列入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年龄在35—50岁(含50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专业知识扎实,工作作风严谨,学术思想活跃,科研道德高尚,具有求实、创新、开拓、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第五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专家评审考核,市科技局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第六条本计划对于曾受到青年科技晨光计划资助、项目现已结题并通过验收的申请者一般予以优先支持。申请者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在武汉市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人力、物力等,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和一级子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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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家、中央部委、湖北省、武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或者科研骨干;

  3、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重大项目负责人;4、省市自然科学领域重点学科带头人;5、市科技局晨光计划优秀完成人和省、市、部委办人才计划重点资助者;6、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从事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第七条申请列入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人员和项目,必须经过推荐、申报、评审、签约程序。第八条凡申请对象,均须如实填写《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市科技局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受理有关申请,并按本办法规定原则,对申请对象和科研项目作初步筛选后确定送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入选项目由市科技局审定后公开发布。第九条本计划专项经费由市科技局每年从市科技经费中列支划拨,资助期限一般为两年;经费实行无偿拨款的方式,包干使用,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一次审定,分期拨付;经费开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有关科技三项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列入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人员在科研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提交科研项目经费的决算,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市科技局验收。资助期结束后三个月内,要及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推荐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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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对其政治思想、工作能力、科研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科研成果鉴定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一条推荐单位应创造良好科研环境和条件,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

  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其培养情况和科研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二条列入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的人员通过考评达到规定要求的,市科技局将颁发《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证书》,以资鼓励。对获得《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证书》的青年科技人员,可以继续向学科带头人计划提出申请,批准后列入跟踪计划,所需科研项目的经费由市科技局另行拨款。

  第十三条凡得到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经费资助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其所有权属市科技局和研究者共同所有,正式发表应标注“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字样。

  第十四条市科技局及各有关部门对完成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成绩显著的青年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主管单位应按其实绩,在提高待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在同等条件下,市科技局重大、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优先考虑由受资助者承担或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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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荐或安排其参加国际科技方面的考察、进修、交流、合作和国际会议;

  (四)积极宣传他们在学术和技术上取得的成就,树立榜样。第十五条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报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受资助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经市科技局核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三年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第十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市科技局。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做出预测和规划。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对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研究有助于学科带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他们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

  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___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___安排学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

  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

  明水县中医院

  

  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

  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

  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兼职秘书。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

  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

  他们的合理化建议。4.在选派出国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安排住房、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

  优先考虑。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四、学科带头人的考核1.应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

  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___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___安排学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

  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和计量法(定量)两种。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

  4.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___月___日年龄未满___周岁。在本院工龄连续满___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___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区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四)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三、申报与评审(一)遂宁市船山区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申请,由医务科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最后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四、管理与考核(一)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如有科研需要,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___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___年;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医院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人事科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二)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

  

篇十二: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

 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提拔培养实行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造就1批在市内

  乃至全省有1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增进医院长远发展,特制定木办法。

  1、指点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点思想

  建立科学人材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人材强院的战略,发挥学科建设重要作用,大力营建拔尖人材脱颖而岀、优秀人材充分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加速培养造就1批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医疗、教学和科研方面事迹显著,勤奋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增进医院快速健康的发展。

  (2)基木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同等竞争、严格程序、保证质量、重视实绩、转动遴选的原则。

  2、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提拔时既要斟酌过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又要重视有益于未来学科建设的发展;既要突出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又要统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和发展需要的基础学科。要有益于学科梯队的构成与稳定,有益于学科研究方向的不断创新和稳定发展,有益于青年医师培养和人材的储备,有益于推动市县级重点学科的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遵守人材成长规律,重视人材潜能的发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材提拔培养考评管理运行机制。

  2、提拔对象、条件和程序

  (1)提拔对象、条件

  1、酷爱社会主义祖国,酷爱医学事业,治学严谨,风格正直,团结协作,有作为学科带头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具有系统而坚实的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成就深,专业业务水平高。

  3、科研能力强。已构成较为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学

  术特点,掌握木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和相干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善于继承和创新,能准确掌控木学科发展方向,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感性,能对木学科发展提出指点性意见。近3年来,到达

  以下条件之1:

  (1)科研成果获市级3等奖(含3等奖)以上1项(项目负责人);

  (2)3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很多于1篇;(3)获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立项1项以上(前两

  位);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以上学位。(5)副咼以上职称(含副咼)

  (2)、提拔程序

  1、木人书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证件,经科室推荐,相干职能部门初审,并张榜公示有关材料。

  2、医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提出评审意见。3、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院长聘任。

  在己评定的院级学科带头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3、学科带头人工作职责

  (1)依照医院学科建设的要求,具体负责木学科建设计划和

  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行。较为全面掌握木学科的各个专业发展方向,积极进取,刻苦研究,不断开辟富有生命力的研究领域,构成意义重大、特点鲜明的学科发展方向,并保持本学科在市内乃至全省同类学科中的领先水平。

  (2)提出木学科队伍建设的计划和培养计划。组建公道学

  科梯队,构成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创造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的学术带头人1至2人,使之尽快脱颖而出,成为本学科的中坚气力。

  (3)常常性展开省内外学术交换活动。为了掌握省内外学

  科发展动态,提高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水平,每一年组织展开本学科的学术报告会1次,并提交1份反应木学科最新发展动态的综合分析报告。

  (4)负责木学科学建设经费的使用,并接受医院的监督与

  审核。4、培养措施

  (1)培养期间(3年)组织学科带头人展开政治理论和管

  理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组织管理水平。

  (2)医院设立学科带头人培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对学

  科带头人参加省内外大型学术会议和进修等给予必要的资助。

  (3)在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审批科研经费、科室建设、出

  版蓍作等方而优先并给予重点扶持,对研究成果及时组织鉴定和申报嘉奖。

  (4)支持学科带头人在完成平常医疗工作,举行专题讲座,

  鼓励他们在医疗、教学和科研等方而积极探索,积极展开“3新”项目。

  (5)培养期间,市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分别给

  予补助(月),500元、300元,市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分别给予学术补助1200元,800元,院级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分别给予学术补助800元、400元,院级学科带头人学术补助100元。各相应学科第2负责人补助(月)为第1负责人60%o非原创学科带头人补助减半。

  (6)在职称提升聘任同等条件下学科带头人优先。

  5、管理办法

  (1)建立学科带头人业务档案,作为定期考核的根据。档

  案包括:培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2)学科带头人的提拔工作每3年展开1次,对学科带头

  人的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转动发展。医院每一年对学科带头人进行1次阶段性考核,及时总结成绩,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培养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良好及优秀者继续留任,不合格者及时进行调剂。

  6、附则

  (1)本实行办法解释权在学科建设领导小组。(2)本实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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