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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议题5篇

时间:2022-11-04 20:54: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校长办公会议题5篇校长办公会议题  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拟上会议题  序号  议题内容  1研究决定配合松新街、电教街市政工程事宜  汇报人李永才  (1)研究决定高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长办公会议题5篇,供大家参考。

校长办公会议题5篇

篇一:校长办公会议题

  第二十一次校长办公会拟上会议题

  序号

  议题内容

  1研究决定配合松新街、电教街市政工程事宜

  汇报人李永才

  (1)研究决定高层次人才引进事宜(2)研究决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职能事宜2王玉龙(3)研究决定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科级机构设置事宜

  (4)研究决定解除王天淼等3人聘用合同事宜

  3讨论通过《东北林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

  邹红菲

  学校办公室

  

  

篇二:校长办公会议题

  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议事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形式主要包括决策研究、专题研讨和扩大会。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或由校长委托的校领导召集并主持。二、会议组织第三条校长办公会由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涉及有关单位的议题时,通知其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委书记、副书记、X委书记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第四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可临时举行。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会议成员到会方可举行。研究或决策某一问题时,分管校领导原则上应到会,因特殊情况分管校领导确不能参加会议,在可能

  的情况下应事先对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第五条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向会议

  主持人请假。第六条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

  议的记录、纪要的整理和材料的存档等工作。三、议事范围第七条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

  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落实委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三)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四)拟定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学校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六)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七)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

  培养、科学研究等重大工程的建设方案;处理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八)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和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九)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十)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事项;(十一)向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研究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十二)其他须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四、议题确定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酝酿。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必须经过充分的酝酿。议题提出单位和分管校领导要在会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或论证,并向会议提供调研报告、拟办意见和相关材料。议题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办单位要事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应在会前协调一致。第九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确定。议题提出单位填写议题申请表,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办公室报校长审定。未按程序申报或临时动议的,校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或减少议题,必须经校长同意。校长

  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的汇报准备。议题的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便于会议决策,一般应于会前两天提交办公室。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

  五、议事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注重决策效率。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题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主持人末位表态,正式做出会议决议。第十三条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应经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凡应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或应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学术事项,应分别提交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审议或通过。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第十四条会议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时,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五条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如需复议,须征得半数以上会议成员的同意后,由校长决定是否复议。

  第十六条出席或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六、决议的执行与督办第十七条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校领导和负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负责部门应及时将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反馈给校长办公室。第十八条办公室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校效能办对校长办公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督办结果。第十九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制度、意见、决定等各类文稿,由议题提出部门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校长或校长委托的领导签发。第二十条会议纪要经校长签发后,由办公室印发相关部门。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校长办公会议题

  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5篇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与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与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者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与提请研究的要紧问题,并作出决定或者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要紧负责同志至少要提早一天将研究的要紧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早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早向要紧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务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要紧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范文《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列席会议的人员由要紧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与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者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通常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

  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与政纪处分问题,务必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者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者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者部门调查熟悉的重要情况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者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者部门积极主动、制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者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务必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者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一致意见或者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能够保留意见或者提请复议,也能够向市委、市政府或者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

  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篇四:校长办公会议题

  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办公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有关精神,按照《XX大学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规则。第二条校长办公会在学校委的领导下,对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策,组织实施委有关决定。第三条校长办公会充分发挥集体领导决策和校领导分工负责的作用,经集体讨论后,由校长作出决定。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一)学习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改发展、行政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学校委常委会决定由行政实施的决议;(二)研究拟定需要提交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改和重要事项的方案;(三)研究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改措施方案。研究决定重要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研究决定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四)研究拟订学校行政机构的设置、调整方案,核定工作人员编制;

  (五)研究决定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全校性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的任免;

  (六)讨论拟订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拟定年度用人计划。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聘任、解聘教职员工;

  (七)研究决定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队伍建设、国际交流、文化建设、审计监察、财务资产管理、教育收费、后勤基建、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八)研究决定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奖励或处分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学生就业工作;

  (九)研究决定教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纪律处分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

  (十)研究处理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一般事件;(十一)研究拟定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包括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研究决定学校一般性基建工程(含修缮)项目立项;

  (十二)拟订重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方案,“双一流”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方案;

  (十三)研究决定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校办产业或实体以及经营性质的单位的审批、投资和产权变更;

  (十四)研究决定学校金额在50万元币以上(含50万元)300万元币以下的投资项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币以下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

  (十五)听取和审议学院、部处及行政业务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研代会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十六)其他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校长办公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校长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召开。第六条学校政领导参加校长办公会,学校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出席、列席会议的同志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向校长请假,并告知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校领导主持。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题由校长确定,或由有关部门提出上会议题建议,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提出,学校办公室汇总,校长确定。未经确定的议题,会议一般不予研究。

  第九条列入校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提出部门需在会前形成文字材料,提前3天报学校办公室。

  第十条学校办公室负责提前至少1天将校长办公会议题单和议题材料呈送参会人员,以便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事时,会议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和介绍议题情况,然后进行讨论,每个人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校长汇报。学校办公室应加强催办督办,实时掌握决定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并反馈给校长和分管领导。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会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和有关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编发与归档工作。

  第四章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会后由学校办公室向其通报会议决定。确需表态的重大问题,由会议主持人会前向其征求意见。所研究议题分管校领导因故不能参会的,由会议主持人会前向其征求意见。

  第十五条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事实行一题一议的方式。其他校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后,由校长作出决策。如对有关问题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下,校长认为多数人的意见不正确或该争议事项有时限要求,校长可以作出最后决定,并向委常委会报告,但多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凡校长办公会作出的决议,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校领导动议,并在会前征得半数以上应出席会议校领导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八条在确遇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可由校长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并在下次校长办公会上通报。

  第十九条查阅校长办公会原始记录要由校长批准。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涉及特别重要事项的由校长签发。

  第五章议事纪律第二十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问题时,要充分讨论,科学决策,民主议事。每位校领导都要表明自己的态度。第二十一条校长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问题时,本人必须回避。第二十二条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注意保密,凡会议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泄露,否则要严肃追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校长办公会议题

  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的最高会议。为了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的校长负责制原则,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仪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学校的教学、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决策,或就教学、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理事会审定。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重要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一、与会人员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为例会主要组成人员,其他人员视会议研究内容确定。会议记录人参加例会。二、会议程序1、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迟。会前,由办公室将会议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通知与会人员。2、各科室凡需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问题,应提前将提交问题写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经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形成议题,列入会议议程。3、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不在校时由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办公室主任以书面或口头逐一提出需要研究的议题。分管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介绍议题的参考依据、科室处理意见(建议)等情况,然后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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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题进行研究。4、校长在听取与会人员各种意见基础上做出的明确意见即为会议的决定,对暂不能做出决定的,应有明确说明。5、凡涉及全校范围的重大问题,如进人计划、人事调配、内部改革、大额资金使用等,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报理事会审定。三、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要按时出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会议考勤制度,严格考勤。2、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话题。一般情况下不会见外来客人,原则要求关闭携带的通讯工具,保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讨论研究问题。3、要严守会议机密。对于领导的讲话、插话、会议决定等,凡有分歧意见,涉及机密或会议未做出决定暂需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对违犯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四、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应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对于每个议题,记录内容一般包括议题名称、主要领导意见、研究结果、承办单位、落实单位及要求完成时限。会后记录簿妥善保管,年终归档案室保存,以备查用。如果议题及其研究结果需要公布,记录人员要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由办公室印发各有关科室。五、议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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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题范围1、组织行政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重要会议精神汇报和重要事项通报。2、讨论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及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解决的问题。3、各科室提出的经校长或分管校长认定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问题。4、审定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止。5、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6、研究决定一般干部、工人和一般教学人员的调配方案。研究决定教职工和学生奖惩方面的重要事项。7、讨论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批重要项目的经费开支,讨论决定零星基建项目,图书、仪器、设备购置及其资金支出。研究决定或提出学校预算调整及预算外大额项目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理事会审定。8、听取相关科室在实施学校重大改革方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提出解决意见。9、讨论按学校惯例应由校长办公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二)议题确定1、根据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有关科室应在充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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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议题,并初步提出解决意见或实施方案,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议题,分别征求各主管副校长的意见后,确定为校长办公会议题。

  3、议题确定后,办公室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于会前通知校长、副校长。

  4、办公室分析各议题的重要程度及时间要求后,草拟出会议议程,报请校长审定。

  5、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搞临时会议,以避免决策的随意性。

  六、决议的传达与督办1、凡会议有明确决定或需要贯彻的精神,由办公室根据记录整理,三天内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分管校长签发后印发,对不须发文或纪要者,由办公室交相关科室贯彻实施。2、会议决定事项,凡属小范围执行或需通报有关领导知道的,由办公室撰写纪要,印发传阅。3、再议事项,列入下次会议议程。4、建立会议决定督办制度。由办公室责任人员按会议要求负责督办,结果报办公室主任,重要事项的督办结果报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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