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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3篇

时间:2022-11-05 12:48: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3篇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  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保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结合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3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3篇

篇一: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

  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保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1.学校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学校政教主任担任。学校各年级主任要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工作。2.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熟悉学校情况,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强,掌握新闻发布技巧和媒体应对基本技巧。3.新闻发言人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1.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下,代表学校向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2.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3.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公众公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重要热点难点问题等新闻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4.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工作,及时澄清涉及学校的各种误解和谣言,消除不实和歪曲报道的影响。

  5.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1.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信息。2.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3.通过学校内网通、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发布新闻信息。4.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四、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1.新闻发言人团队工作机制。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发布责任人,需对外发布信息时,由新闻事件发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撰写发布材料初稿,校长负责与相关社会媒体沟通协调工作。2.新闻发言人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各年级要建立舆情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全面研判群众对学校和本部门工作的关注情况。领导班子要及时开展舆情分析,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针对性。3.新闻发言人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要快速核实情况、明确宣传口径、准确发布,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时效性。

  4.新闻发言人重要信息汇集机制。新闻发言人应参加学校、新闻事件发生相关部门的重要会议,并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及时掌握重要信息,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

  五、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1.领导班子要根据相关部门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包括发布事项、宣传口径、发布时间等),报校长审定,重大事项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决定。2.根据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学校相关单位草拟新闻通稿、背景材料,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审定。3.政教处以新闻中心名义邀请记者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发布通稿。4.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5.学校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新闻发言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校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舆论环境。六、新闻发布的纪律1.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2.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除重大突发事件外,学

  校相关部门应在新闻发布前2天,将新闻发布的完整书面材料送新闻发言人。

  3.新闻发布活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审批。

  4.根据工作需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接受记者采访和发布有关学校工作信息。

  5.学校招生、调休等一般性常规工作,经校长授权,相关负责人可向新闻单位发布有关信息。

  6.未经学校授权,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微信、QQ、朋友聚会等擅自发布影响学校声誉的信息。

  

  

篇二: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

  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办法为切实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为学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学院新闻发言人原则上由学院党委宣传部长担任。学院各单位各设立1名新闻助理,原则上由负责新闻信息工作的同志担任,协助新闻发言人处理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熟悉情况,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强,掌握新闻发布技巧和媒体应对基本技巧。新闻发言人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发布的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发言人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各单位新闻助理变动后应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二、新闻发言人的主要职责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向校内外介绍学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介绍学院党代会、教代会情况,介绍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情况。及时就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澄清涉及学院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和歪曲报道的影响。及时发布与学院密切相关、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其他信息。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介绍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信息。

  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通过学院新闻网、校报和校园广播发布新闻信息。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发布新闻信息。四、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团队工作机制。明确由学院新闻中心与社会媒体联络、相关单位撰写发布材料初稿、学院办公室提供信息数据、党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方案的制定以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各单位要建立舆情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全面研判群众对学院和本单位工作的关注情况。新闻中心要及时开展舆情分析,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针对性。建立新闻发言人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要快速核实情况、明确宣传口径、准确发布,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时效性。建立新闻发言人重要信息汇集机制。要从制度上保证新闻发言人参加学院、新闻助理参加本单位的重要会议和阅读文件,及时掌握重要信息,保证新闻发布的权威性。五、新闻发布的组织与实施党委宣传部根据相关单位报送的新闻信息,拟定新闻发布方案,报学院党委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须报党委决定。根据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学院相关单位草拟新闻通稿、背景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和党委分管领导审定。党委宣传部以学院新闻中心名义邀请记者或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发布通稿,或由新闻发言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必要时可邀请学院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采访。掌握新闻媒体对学院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溃学院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新闻发言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社会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媒体公布突发事件的过程和学院采取的措施,以形成有利于事件解决的社会

  舆-论环境。六、新闻发布的纪律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对研究确定的新闻分布内容,除重大突发事件外,有关单位应在新闻发布前3天,将新闻发布的完整书面材料送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活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审批。未经授权,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新闻媒体擅自发布与学院工作有关的信息。

  

  

篇三:学校必须设置新闻发言人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新闻发布工作是指xx大学利用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工作机构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师生公众疑问的行为及加强与师生公众沟通的相关工作

  大学新闻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闻发布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师生公众、打造阳光校园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逐步实现新闻发布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新闻发布工作是指XX大学利用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布工作机构,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师生公众疑问的行为及加强与师生公众沟通的相关工作。学校新闻媒体主要指:XX医大报、学校官网新闻主页、校广播台。本规定所指各学院含各临床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第三条学校新闻发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布的内容以法定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公众知情权;(二)真实性原则。新闻发布工作应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同时应尊重新闻规律,做好新闻策划,体现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统归口原则。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和新闻发言人统归口校委、行政直管的职能部门,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作为学校唯一被授权对外发布新闻的工作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和处室不得发布任何新闻信息;

  (四)积极主动原则。应积极主动、及时发布新闻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第二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第四条以新闻发布方式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校委、行政研究决定的,需要广为宣传的重大决策;(二)我校深化改、加快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成就;(四)与师生公众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五)涉及我校发展全局或师生公众普遍关心需要正面回答的重大问题;(六)校委、行政认为需要发布的其它事项。第五条本规定所涉及到的新闻发布活动的形式有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现场采访报道、纸媒发布、网络发布和广播台发布等。第三章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第六条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由校委宣传部(校新

  闻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新闻发布日常工作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承担。

  第七条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我校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对我校各部门、单位、院系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等。

  第四章新闻发布的组织与程序第八条学校新闻发布活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发布内容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须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学校重大新闻由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24小时之内予以发布。第九条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拟以学校名义发布的新闻,原则上须提前1-2个工作日将有相关负责人同意的新闻稿以及相关背景资料一同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编辑、发布。重要新闻需在报请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第十条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拟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新闻,须于活动后2-3个工作日将有相关负责人同意的新闻稿报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由校委宣传部(校新闻中心)编辑后在相应栏目内予以发布。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十一条实行舆情信息定期监看监测制度,及时全面

  收集研判媒体、师生公众对学校工作的关注情况,并应根据社情民意的现实需求,及时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和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委、行政事务与新闻发布工作的信息沟通,为新闻发布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应全面深入了解涉及师生公众利益的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相关信息。应通过制度安排,确保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及时了解掌握重要情况和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制度,对在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发布内容与形式有创新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扬并进行适当奖励;对工作不积极、造成工作陷于被动,或者违反本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四条建立新闻发布投诉、监督工作的沟通协作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媒体和师生公众对新闻发布工作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对违反本规则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移交学校纪监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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