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17篇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毕节市七星关区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按照中央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1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毕节市七星关区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毕节市七星关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推行党务公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精品文章真的探索和实践精品文章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全文5篇]》
第一篇: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党的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保障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职权,帮助党员干部加强自警,防微杜渐,特制定监督制度如下。一、党内监督的对象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党的组织和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要履行监督的职责,又要自觉地接受监督。二、党内监督是对每个党员的政治立场、工作作风、勤政廉政、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条例,每年进行党员干部作风整顿,从政治上、思想上和作风上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使党内监督经常化。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切实加强对领导核心人员的监督。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干部会议,听取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沟通领导干部与党员的联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党的建议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结合工作考核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及时将考评意见反馈党支部并和本人见面。四、要认真处理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疏通党内和党外监督的渠道,充分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负责地进行批评、揭发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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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持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健全对党员、党员干部的举报和申诉制度,保护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正当权利。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党员思想分析制度,经常地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进行考察分析,每半年党支部向党组汇报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积极协助组织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要采取聘请监督员、设立监督意见箱、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等形式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提高监督水平。
七、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党员行政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
八、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的党员领导干部提拔制度,过好“五关”:一是竞争上岗关(或民主推荐关),二是组织考察关,三是公示关,四是试用关,五是考核关。党组织对干部管理选拔任用上有“协助”和“建议”的任务,组织部门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真正做到党管干部。
九、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的民主评议和考核鉴定制度,突出监督重点。
第二篇: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中共鹿寨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支部
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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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内监督的基本内容党内监督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的八项主要内容,对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一是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是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四是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是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是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七是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是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1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重点方面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作风建设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重点监督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以及贯彻执行"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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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八个反对"情况。具体为:一是能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二是能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三是能否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五是能否坚持党的纪律,反对;六是能否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七是能否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八是能否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党内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2级党组织报告。(三)了解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局党支部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支部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局机关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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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党支部、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四、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一)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3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四)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篇: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工业园区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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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
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
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5、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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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7、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已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1、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党小组的监督。2、按时开好一年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3、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有关部门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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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3、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4、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篇: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人民日报》(xx年12月15日xx版)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姜洁)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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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
在安徽省委、审计署党组、贵阳市委、大连市西岗区委、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单位发言后,贺国强指出,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一项优良传统。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有力推动了党内民主建设进程。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务公开先从党的基层组织抓起,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我们要从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贺国强强调,今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把握和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扎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一是要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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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和先进典型等,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二是要明确职责任务、抓紧全面推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格局;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党务公开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开,确保到2011年底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三是要规范运作程序、依纪依法办事。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形式,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要把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列入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对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四是要紧跟形势任务、突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当前特别要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情况的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五是要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保障。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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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贺国强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运作,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司法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加强市、县两级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何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搞好宣传教育、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运作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切实抓紧抓好,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篇: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毕节市七星关区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毕节市七星关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推行党务公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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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探索和实践。一、主要做法(一)理清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导向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了“为什么要开展党务公开”的
问题。党务公开是一个新举措,思想广泛统一才能顺利推行。我区及时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党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广泛达成共识。
二是及时出台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党务公开工作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大局、发扬民主、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五项原则,提出“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界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重点环节,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体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确立了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解决“党务公开要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一看是否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看是不是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三看是不是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求各单位努力追求五个转变,即工作态势由任务向要务转变,公开内容由务虚向务实转变,干部廉洁由自律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转变,群众由怀疑观望向信任参与转变,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
四是把握党务公开的核心,解决“必须公开什么”的问题。加大贯彻力度,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界定各级党务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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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层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把市西办、海子街镇、八寨镇等6个乡镇办事处和文体广电旅游局、林业局等5个区直部门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抓住各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支持公开。加大督查力度,由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队伍,做到党务公开延伸到哪里,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二)积极实施三级联动,形成互动并进的工作局面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三级联动”,就是同时开展区、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党务公开工作;“强化重点”,就是强化一些职能职责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就是在强化重点单位的基础上,实行整体联动,拓展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务求实效”,就是在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重点环节上谋实招、求实效、创特色。为落实这一思路,强化了以下举措。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形成联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评议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都建立了由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二是在分工协作上形成合力。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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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任务,协调和督查全区党务公开的序时进度;组织部门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督查督办以及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情况公开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全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以及所辖各村级党组织、部门、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党务公开的安排、部署、检1
查、指导与督办工作。(三)加强健全制度,为党务公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建立督查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特别是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认真记录和保存历次党务公开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党务公开相关资料,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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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归档,以便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五是建立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集中反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建立了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处理制度和反馈制度。定期对党务公开意见箱、来信来访来电记录、电子信箱等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针对不同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再公开、再反馈。
六是建立成果运用与转化机制。在收集处理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吸收采纳转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对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党务公开的制度化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检验党务公开的成效。
(四)突出重点活化形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全方位搭建平台,多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制作了庄重、大方、实用的公开栏和意见箱,并面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一些单位扩展了党务公开的场地,建立起党务公开墙,有条件的单位还购置了电子屏等硬件设施,建立了党务公开网等,构建起全方位的“墙、栏、屏、网”相结合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载体。在公开形式上力求鲜活多样,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公开形式。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设立网站,新闻媒体播报等方式进行日常公开;通过开通领导热线电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实行民情恳谈制度等方式进行互动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回音壁”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进行点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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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要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要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注重取得实效。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原则,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做表面文章。公开内容力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力求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对比较重大和敏感的决策事项,采取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平台互动等形式集思广益,在公开结果的同时,对决策过程进行公开,着力提高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将班子成员年初分解的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及时公开,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高起点、高标准。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内容。结合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一五”规划完成和“十二五”规划制定情况、新农村建设、“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行党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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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作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四是注重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统筹兼顾,平衡发展。把党内公开
与对外公开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使党务公开与相关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既向广度推开,又向深度发展的“大公开”格局。同时,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的关系,不以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更不使党务公开削弱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努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工作成效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栏671个,召开研讨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540余次,共收集、处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1872条,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1370余人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建立党务公开示范点93个,对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评议77次,全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成效初显。一是维护了党员民主权力,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开展党务公开,将党内重要事项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维护了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由于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了公开,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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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得到了有效发挥,群众原来带有的疑虑、容易引发矛盾的一些问题,通过公开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显著加强。坚持从实际入手,公开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的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四是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得到了逐步提高。通过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内外的民主和团结,在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培养、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上,避免了凭经验决策、少数人说了算、民主程度不高的现象发生,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
三、存在的不足与下步打算从总体上看,我区在党务公开中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个别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有应付差事思想;三是有的单位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四是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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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度和进度。我们要利用宣传、培训、座谈、理论研讨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消除思想障碍,增强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运行,是党务公开长期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继续完善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能够充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双向监督机制,重点是建立党务公开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热线电话,直接受理和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投诉和质询,把党务公开工作办好办实。
3、强化督查,实施责任追究。搞好检查督促,是抓好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党务公开有序、有效地良性开展。同时,我区去年已经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积聚智慧、创新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有实效,促使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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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三: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范文最新推荐------------------------------------------------------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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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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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政府办公厅的副处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有深厚的学识积累。自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情、省情和市情,掌握文字工作所需要的现代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文化知识,善于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志学习,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合理的知识结构。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勇于创新,文字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善于把握领导工作意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提前思考、超前研究,不断提高文字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前瞻性,主动务实地为领导搞好服务。4、有踏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各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谨求实,周到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肯干,摆正位置,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协助室领导抓好处室建设,健全工作制度,经常关心同志,善于团结群众,形成整体合力。5、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严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自觉发挥助手作用。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自觉抵制拜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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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思想上谦虚谨慎,工作上甘于奉献,生活上俭朴实用,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一
、
不该说的秘密,绝
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
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二、
严格执行三密文件
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三、
不将秘密文件、资
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四、
不携带秘密文件、
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五、
不携带秘密文件、
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六、
不得擅自翻印、复
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七、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
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八、
不在普通电话中谈
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九、
不向废品收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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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十、 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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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党内监督主要内容是:(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支行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能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
办实事,求实效。(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
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七)能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
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
为作斗争。三、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
报,党组成员参加行内党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委织报告。
(二)督促行内党组成员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组成员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组成员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了解并掌握党员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行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纪行为。
(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社党员干部大会,听取主任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六)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社内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二、党内监督就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三、党内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和党支部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能否坚持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
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四、党内监督要通过考察党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在每个重大事件或每个转折时期的表现都要认真考察,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篇五: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
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
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六: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优质百家集萃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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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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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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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可编辑修改党组织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各级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党组织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各级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机关支部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局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党内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前,机关党组织要提前十天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如实向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要在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的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组织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
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中层党员领导干部,由部门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机关党组织参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和机关干部的公务员考评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和建议。
5.各个局下属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由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提请行政负责人做出安排。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机关党组织接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各级机关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八: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员干部责任区工作制度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基层联系和服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发挥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共延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十项制度(2007年9月修订)理论学习制度
一、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理论学习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时事政治等。三、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课时。党员、干部要抓紧时间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或写出学习体会,字数每年不少于一万字。集中学习可以采用报告、党课、讲座、交流、讨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党员教师要利用寒暑假适当集中安排理论培训。各支部同时负有组织全体教职工理论学习的责任。四、党员干部要积极进行理论研究,要把理论知识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写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价值的论文或经验总结、调研报告等。各校副职以上干部的文章在年底以前上交党委办公室。五、各支部要根据上级精神和支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落实。六、教工委把各支部的理论学习工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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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重要内容。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宪法》和《党章》的有关规定,积极实践“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二、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文件,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及中央、中纪委、市、县、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民主管理程序,使学校民主管理逐步规范化。四、各单位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权力。五、干部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要定期进行述职述廉。六、基层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教工委将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评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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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核评议工作,把对党员考核评议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二、基层党支部要按年度对党员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民主作风、责任区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激励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思想工作总结考核评议制度。每学期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工作总结,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自评、他评的基础上,支部结合平时考察进行综合评定。四、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考核评议工作要在坚持经常的基础上,分年初、学年末两次进行。按《党章》要求及教育系统合格党员标准评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进行帮助教育或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五、基层党支部的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周密安排,过程完整。教工委将采取不同形式对基层党员考核评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此项工作效果列入教工委对基层支部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
党员、干部责任区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基层、联系和服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发挥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二、责任区工作范围包括:支委联系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积极分子责任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责任区。三、责任区工作主要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被联系人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了解和督促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决策的落实和实施;了解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被联系人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其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四、鼓励和支持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五、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和需要组织帮助的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六、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责任区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要有检查指导措施,年终要认真进行总结和考核。七、教育工委把责任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基层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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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年度考评工作制度
一、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基层党支部考评的重点为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的实际效果等方面。二、教育工委根据教育系统工作特点,按年度对所属基层支部进行考评。考评工作分为支部自评和工委评议两种形式,即先由各基层党支部依照工委下发的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再由工委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议。三、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分层分类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拓展考评的覆盖面以提高考评准确度。四、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将考评结果及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基层支部,从而实现以考评促进支部工作的目的。五、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各基层党支部考评的结果将作为该支部及单位评优的基本依据。对考评为优秀等级的支部给予表彰和表扬,对考评为差等或存在突出问题的支部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六、各基层党支部在接到工委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就自评及工委评议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具体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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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工联席制度
一、各学校要坚持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参加学校行政办公例会,必要时要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邀请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也要邀请校长(主管校长)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组织负责人列席支委会。二、校长要定期向学校党支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学校党支部也要与本校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协调党政工团几个方面的关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学校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遇有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时,校长要事先和书记磋商、互通情况、交换意见,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提请教代会审议。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参与决策,同时还要领导教代会认真审议,及时做出决议和提出建议,确保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校长及学校行政领导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及教代会的监督、评议。学校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学校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等各项工作,领导教代会履行评议监督职责,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同时,学校党组织及教代会自身也要接受校行政领导及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五、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定期讨论他们的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根据各自组织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和富有实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的作用。六、学校党组织、行政领导在一般性行政决策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时,应协商解决。首先在党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讨论,形成决议,与行政领导交换意见。如意见仍不能统一,应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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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及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一、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地把相关工作抓紧抓好。二、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三、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都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觉悟。党支部要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四、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进行一次考察,填写考察表,作好考察记录。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群团组织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积极发挥团组织在组织发展中的作用,做好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六、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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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及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实行公示制。由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八、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及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实行票决制。由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
一、目标意义。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县委就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积极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努力达到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目标。二、集中培训。认真调查了解党员需求,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培训,调动党员参加学习培训的内动力。坚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中学习。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教委机关和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党员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三、党员自学。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积极倡导、指导党员参加有组织的自学。县教工委每年研究提出指导性读书目录,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及市委文件精神、上级及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知识等,以支部为单位,引导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要通过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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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好“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五、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党员联系户、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六、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坚持每年给党员至少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七、服务党员。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积极开展党内扶助,重点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让他们充分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八、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尽可能把每个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证教育的覆盖面。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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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要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二、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三、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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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党务公开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延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二、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四、党务公开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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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适宜党内公开的形式有:党的会议、党内文件、党内报刊、党支部活动栏以及局域网等;适宜党外公开的形式有:新闻媒体、党务公开栏(可与校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简报、公开电话等。六、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根据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的时机和时限。七、党务公开要与校务公开相结合,在公开内容和形式上,党务与政务可综合考虑,合并设置。八、教工委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一并监督考核,并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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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139938848目录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问题研究34712abstract4内容摘要一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一般理论二党内民一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涵义79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911111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功能二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现状分析1220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改革精品文章和完善取得的成就1215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1517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720举制度的基本路径2033完善党内选举程序222二现阶段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一以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为重点二以完善差额选举制度为突破口优化党内选举机制2426党内选举层次26272728三以扩大直选范围为着力点提升四深入探索党内竞选机制五建立健全党内选举的监督机制2829结束语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相配套的相关制度29333334参考文献3436致谢36内容仅供参考精品文章
《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工业园区党内监督制度,搞好党内民主监督,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和内容党内民主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民主监督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第三十五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当前应特别强调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1、必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2、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不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权利凌驾于党组织之上。3、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忠于职守,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官僚主义。4、必须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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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5、必须坚持职业准则,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中发
挥先锋模范作用。6、必须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
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侵蚀,永保共产党人的本色。
7、必须时时处处以维护党的利益为已任,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二、党内民主监督的主要途径实行党内民主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对党员、党员之间以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任何一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其主要途径是:1、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支部、党小组的监督。2、按时开好一年两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次领导干部必须参加,也可吸收部分党员、干部参加,要确保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3、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考核鉴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离工作前,有关部门要按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全面作出鉴定,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干部的使用、任免、升降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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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三、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1、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和上级组织监督下级组织的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3、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4、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篇: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中共鹿寨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支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为了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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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订本制度。一、党内监督的基本内容党内监督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规定的党内监督的八项主要内容,对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一是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二是能否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是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四是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是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是能否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有关规定,做好干部工作;七是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是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
1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重点方面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作风建设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重点监督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以及贯彻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情况。具体为:一是能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二是能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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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三是能否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五是能否坚持党的纪律,反对;六是能否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七是能否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八是能否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党内监督的主要方法(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2级党组织报告。(三)了解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局党支部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支部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局机关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党支部、领导干部都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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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四、党内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一)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
必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不允许有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严禁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岐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要严肃处理。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和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克服只有组织监督党员,领导监督党员单向监督做法,实行公开民主的全方位的监督。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内监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做到监督批评要准确。对以监督为名,在党内搞派
3性活动或泄私愤、图报复以及有意诬陷、诽谤他人的,必须进行追究和处分。
(四)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把党内民主监督与党的自身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篇: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人民日报》(xx年12月15日xx版)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姜洁)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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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
在安徽省委、审计署党组、贵阳市委、大连市西岗区委、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单位发言后,贺国强指出,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接受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一项优良传统。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有力推动了党内民主建设进程。实行党务公开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务公开先从党的基层组织抓起,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我们要从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认真抓紧抓好。
贺国强强调,今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把握和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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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扎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一是要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二是要明确职责任务、抓紧全面推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格局;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党务公开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开,确保到2011年底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三是要规范运作程序、依纪依法办事。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形式,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要把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列入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对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四是要紧跟形势任务、突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当前特别要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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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群众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情况的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五是要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保障。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贺国强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运作,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司法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加强市、县两级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积极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水平。
何勇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搞好宣传教育、明确职责任务、规范运作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制度保障,切实抓紧抓好,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篇: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公开工作新机制————毕节市七星关区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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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精神,毕节市七星关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推行党务公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一)理清强化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导向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了“为什么要开展党务公开”的问题。党务公开是一个新举措,思想广泛统一才能顺利推行。我区及时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党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广泛达成共识。二是及时出台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党务公开工作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制定《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大局、发扬民主、积极稳妥、统筹兼顾、分类指导五项原则,提出“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界定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重点环节,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整体格局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确立了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解决“党务公开要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一看是否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看是不是改善和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三看是不是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求各单位努力追求五个转变,即工作态势由任务向要务转变,公开内容由务虚向务实转变,干部廉洁由自律向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转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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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由怀疑观望向信任参与转变,决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四是把握党务公开的核心,解决“必须公开什么”的问题。加大
贯彻力度,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界定各级党务公开的内容与层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基层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把市西办、海子街镇、八寨镇等6个乡镇办事处和文体广电旅游局、林业局等5个区直部门作为党务公开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抓住各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公开、支持公开。加大督查力度,由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查队伍,做到党务公开延伸到哪里,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二)积极实施三级联动,形成互动并进的工作局面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三级联动、强化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三级联动”,就是同时开展区、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党务公开工作;“强化重点”,就是强化一些职能职责部门的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推进”,就是在强化重点单位的基础上,实行整体联动,拓展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务求实效”,就是在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等重点环节上谋实招、求实效、创特色。为落实这一思路,强化了以下举措。一是在组织领导上形成联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评议全区党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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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由党组织“一把手”为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班子和人员。
二是在分工协作上形成合力。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协调和督查全区党务公开的序时进度;组织部门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区委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督查督办以及区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情况公开的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全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党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以及所辖各村级党组织、部门、企业、学校、医院、社区党务公开的安排、部署、检1
查、指导与督办工作。(三)加强健全制度,为党务公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建立督查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特别是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批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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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认真记录和保存历次党务公开
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党务公开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以便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
五是建立信息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建立了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制度、处理制度和反馈制度。定期对党务公开意见箱、来信来访来电记录、电子信箱等反馈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针对不同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并将办理结果进行再公开、再反馈。
六是建立成果运用与转化机制。在收集处理信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吸收采纳转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对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党务公开的制度化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检验党务公开的成效。
(四)突出重点活化形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全方位搭建平台,多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制作了庄重、大方、实用的公开栏和意见箱,并面向社会公开“热线”电话,一些单位扩展了党务公开的场地,建立起党务公开墙,有条件的单位还购置了电子屏等硬件设施,建立了党务公开网等,构建起全方位的“墙、栏、屏、网”相结合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载体。在公开形式上力求鲜活多样,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公开形式。通过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设立网站,新闻媒体播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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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日常公开;通过开通领导热线电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实行民情恳谈制度等方式进行互动公开;通过设置“点题栏”、“回音壁”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进行点题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要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要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注重取得实效。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原则,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做表面文章。公开内容力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力求多样、便捷,并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对比较重大和敏感的决策事项,采取征求意见、网络信息平台互动等形式集思广益,在公开结果的同时,对决策过程进行公开,着力提高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将班子成员年初分解的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及时公开,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高起点、高标准。
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拓展党务公开的内容。结合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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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十一五”规划完成和“十二五”规划制定情况、新农村建设、“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行党务公开,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及
时总结实践经验,提高全区党务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四是注重党务公开与其他公开统筹兼顾,平衡发展。把党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使党务公开与相关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既向广度推开,又向深度发展的“大公开”格局。同时,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厂务公开的关系,不以政务、村务、厂务公开代替党务公开,更不使党务公开削弱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努力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二、工作成效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栏671个,召开研讨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540余次,共收集、处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1872条,聘请“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无职党员代表1370余人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建立党务公开示范点93个,对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评议77次,全区的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成效初显。一是维护了党员民主权力,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开展党务公开,将党内重要事项向党员和社会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维护了广大党员的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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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由于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了公开,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也得到了有效发挥,群众原来带有的疑虑、容易引发矛盾的一些问题,通过公开得到较好解决。
三是加大了源头治腐力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显著加强。坚持从实际入手,公开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的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开中自律,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四是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得到了逐步提高。通过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内外的民主和团结,在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培养、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上,避免了凭经验决策、少数人说了算、民主程度不高的现象发生,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
三、存在的不足与下步打算从总体上看,我区在党务公开中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高,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个别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有应付差事思想;三是有的单位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及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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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了工作的力度和进度。我们要利用宣传、培训、座谈、理论研讨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消除思想障碍,增强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运行,是党务公开长期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监督、部门通力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党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继续完善党内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能够充分体现党员对党组织、党组织对党员的双向监督机制,重点是建立党务公开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热线电话,直接受理和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投诉和质询,把党务公开工作办好办实。
3、强化督查,实施责任追究。搞好检查督促,是抓好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党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党务公开有序、有效地良性开展。同时,我区去年已经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要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也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积聚智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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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有实效,促使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第五篇:党内选举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权力党内民主党内选举论文: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问题研究
【中文摘要】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制度建设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内选举是否规范科学,关系到党内民主发展是否顺利,间接地影响人民民主发展的历史进程。所以党内选举制度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对党内选举制度建设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可以说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自从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以来,党内选举制度建设发展较快。为了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多次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本文在研究学术界专家学者对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有关论述的基础上,运用xx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剖析现阶段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地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初步构想。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论述党内选举制度的一般理论,包括党内选举制度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和主要功能。明确党内选举制度的一般理论,是为分析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提供理论支撑,为提出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构想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实践,归纳概括出党内选..【.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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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racy.theeffectofthe
inner-partyelectoralsystemdeterminesthescienti-ficityoftheinner-par
tyelectoralsystem,concernsthedevelopmentoftheinner-partydemocracy,
andaffectsthecourseofthe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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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tpartyofchinahavebeenstudyingtheelectoralsystemforalong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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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选举党内选举制度党内权力党内民主【英文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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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问题研究3-47-12abstract4-
5内容摘要
一、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一般理论
(二)党内民
(一)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涵义7-9主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9-1111-1
(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功能
(一)
二、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现状分析12-20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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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完善取得的成就12-15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15-17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7-20举制度的基本路径20-33完善党内选举程序22-2
(二)现阶段(三)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一)以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为重点(二)以完善差额选举制度为突破口优化党内选举机制24-26党内选举层次26-2727-28(三)以扩大直选范围为着力点提升(四)深入探索党内竞选机制(六)(五)建立健全党内选举的监督机制28-29结束语建立健全与党内选举相配套的相关制度29-3333-34参考文献34-36致谢36
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中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党纪政纪,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廉政监督协调配合,科室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原则。
四、校领导班子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校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校廉政监督员协助校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履行“监督、惩处教育、保护”的职能。
五、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校支部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八条规定,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七、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八、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九、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
十一、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十二、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中学党支部
篇十一: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secondyear?sobjectivesmainideasruraldevelopmentyearfacingmanyrareopportunitiesdevelopmentwemustfirmlyestablishopportunityriskmachineconsciousnessinnovationcenteringpartybuildingamongreformdevelopmentstabilityfourinoneworkpaymore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增强从严治党意识提高从严治党能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囯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增强从严治党意识,提高从严治党能力,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根据《中囯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监督检查问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实行监督检查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监督检查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四)权责一致,罚当其责;(五)纠建并举,惩教结合。第四条各级党组织和囯家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依照本办法应予问责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问责;构成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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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日常监督第五条党的各级委员会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支持和保证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日常监督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应当加强对各项曰常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六条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情况;(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情况;(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五)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情况;(六)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情况;(七)发挥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作用情况;(八)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指导推动工作情况。第七条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一)落实民主集中制责任制度,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化党的集体领导核心;(二)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应当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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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的委员会成员应当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八条健全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一)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各级党组织对于所辖范围内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及时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第九条健全完善述责述廉制度。(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上级党组织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二)各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接受纪委审阅和评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力。第十条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一)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各级纪委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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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和监督,班子成员应当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级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信访处理制度。(一)各级党委、纪委应当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二)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三)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妥善处理。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告知处理结果,听取其意见。第十二条健全完善巡视巡察制度。(一)健全完善省委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二)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探索推进市县巡察制度,强化巡察震慑遏制效果;(三)建立完善省市县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巡察作用。第十三条健全完善谈话和诫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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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党组织、纪委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提出要求;
(二)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三)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应当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四条健全完善询问和质询制度。(一)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三)对质询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处理。第十五条健全完善舆论监督制度。(一)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二)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三)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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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制度。(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和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二)支持和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防止和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对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第十七条健全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一)听取和吸收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开展监督、联系选区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三)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第十八条健全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深化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公开;(三)加强热线和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举报线索核查处置。第十九条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一)纪委、组织部门应当依据同级党委的决定,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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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考核工作做好协调和具体安排;(二)检查考核可单独组织,也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进行;(三)检查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报告向党委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二十条健全完善日常监督联动制度。(一)实行日常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审计、信访等部门监督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二)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召集,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实现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常态化;(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建立信息资源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用、资源共享、问责平衡;(四)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妥善保管,造成失密泄密的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第三章专项检查第二十一条全面从严治党应当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开展专项检查。第二十二条专项检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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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关和人大、政府、政协及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专业性强的部门的专项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
第二十三条专项检查应当重点发现以下问题:(一)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推荐和使用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五)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第二十四条专项检查的主要步骤:(一)成立专项检查组,拟定专项检查方案;(二)向被检查的地方、部门、单位下发通知(暗访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三)开展实地检查;(四)形成专项检查意见并反馈;(五)专项检查组向派出机关写出检查报告。第二十五条专项检查应当釆取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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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自纠。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作为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特定监督。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约谈下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检查了解下级党组织特定问题有关情况。
(三)专题检查。选择确定若干项目,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查看账簿等方式开展专题检查。
(四)明察暗访。针对具体问题,釆取上下联动、交叉检查的办法开展明察暗访。
(五)集中检查。通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六)巡视巡察。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建立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七)信访核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及时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重要信访举报线索。
第二十六条对专项检查结果应当釆取以下方式处理:(一)反馈整改。通过现场纠正、反馈整改意见、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对象限期整改问题。(二)责任追究。对违反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的,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通报曝光。对违反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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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内部通报或者公开曝光。
(四)提醒约谈。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或部门进行提醒约谈。
(五)成果运用。专项检查和问题处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政风行风评议、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七条检查应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检查组成员应当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严守纪律。
第二十八条接受检查的党委(党组)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拒不配合或者对检查组成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每年年底向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本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三十条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加强组织协调,建立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移送和协查违规违纪线索等相关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检查成果充分运用。
第四章问责的情形第三十一条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党委(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而出现严重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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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监督不力,领导班子成员连续发生违纪问题或者重大腐败案件的;
(三)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管理不力,致使其领导班子长期软弱涣散、内部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对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失察失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不力,所属下级党组织或领导成员连续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腐败案件的;
(六)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不正之风多发频发的;
(七)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
(八)不配合支持巡视巡察工作,对巡视巡察意见和整改事项落实不力的。
第三十二条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工作不力,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的;
(二)对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不力,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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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塞责或决策失误,贻误工作的;(三)疏于管理、监督不力或包庇护短、执纪不严,导
致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有效查处的;(四)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存在瞒
案不报、压案不查问题,且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五)直接参与应当由主管部门负责的事项,或者对执
法监督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再监督不力的。第三十三条从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
党内政治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违反政治纪律,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
其是或公开表达与中央精神相悖言论的;(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自由主义、宗派主义、
山头主义、好人主义行为,或者搞家长制、独断专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搞团伙帮派、利益交换,存在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和庸俗化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造成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思想作风问题突出的;
(五)不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
(六)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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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一)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疏于日常监督,对反映有关干部存在问题的举报不认真核实处理,导致产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三)对权力运行监督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四)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按规定抽查核实或者核实不认真,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对下级领导班子放松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严格执行干部考核、审计、约谈等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对干部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不坚决、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七)违反组织原则和程序,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导致严重失误的;(八)其他对干部疏于管理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五条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相关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检查不深入、查处不严肃、整改不到位的;(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屡有发生,且不及时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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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认真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信访问题长期积累、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的;
(五)其他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六条从严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行为纠正、查处不力的;(二)对违纪违法行为包庇纵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执纪不严或者出现明显偏差的;(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不坚决、查处不及时,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四)其他惩治腐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七条从严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四)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五)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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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七)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干群关系的;(八)其他不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八条从严执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车辆的;(二)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军车、警用号牌的;(三)违规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四)多处占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或者公有生活用房,对办公用房或者公有生活用房进行豪华装修的;(五)违规配备秘书的;(六)其他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九条其他违反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问责。第五章问责方式和程序第四十条实施问责,应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第四十一条对领导班子实行问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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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诫勉谈话;(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整顿调整。第四十二条对党员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诫勉谈话;(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通报批评;(五)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六)纪律处分;(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问责方式。第四十三条存在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加重问责:(一)干扰、阻碍对问题调查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差的;(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应当问责的情形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六)一年内2次(含)以上被问责的;(七)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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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问责:(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担责任
的;(三)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四)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
的。第四十五条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年内
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务层级相当的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受理,视情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二)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批办或者交办的;(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四)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五)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六)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不合格或者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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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应当调查的线索来源。
第四十七条实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一)对因举报、投诉、控告、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
他方式发现的应当问责的线索,由纪律检查机关调查后,向
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二)对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应当问责的线索,由
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后,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三)问责处理决定作出后,由纪律检查机关或者组织
人事部门办理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
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十八条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
定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
理并作出复议结论。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商中
共河南省委组织部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2015年6月27曰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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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篇十三: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和静县第八小学党组织监督工作机制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需要我们不断拓宽视野,积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明确新要求,强化监督责任第一,党的先进性建设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于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驾驭复杂局面的党员干部教师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培养教育是基础,选拔任用是关键,管理监督是保证。只有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防腐拒变能力,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先进性。近年来,中央就干部选用、党内监督、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法规,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因此,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事关维护党的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第二,建设和谐干部教师队伍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经济数额越来越大,问题性质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除了干部自身放松学习,忽视世界观的改造,也与对干部教育不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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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监督管理不够有力有很大关系。因此,对干部的不良苗头及时提醒教育,对权力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预先防范,健全完善预警机制,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入生机和活力。同时,要注意发挥监督的潜在功效,将监督的出发点放在关心爱护干部上,将监督的落脚点放在提高干部自身修养、增强干部免疫力、遏制干部不轨行为的诱因上。
第三,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为经济工作服务。阿克苏市党代会提出的“又好又快、优势优先”经济发展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的大局。要把宏伟蓝图和美好前景变为现实,需要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担当起这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加强监督既可以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又可以把那些弄虚作假、不思进取,甚至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干部从领导岗位上换下去,还可以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的作用,引领全市广大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投身到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伟大工程中去。因此,要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到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去研究、去部署,找准科学定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干部监督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丰富新内涵,延伸监督触角第一,将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重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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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经常性地了解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不良苗头。另一方面,不定期对领导干部的用人行为、工作作风、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查。对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如重大节日、各种庆典和婚丧娶嫁之际,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监督部门要进行实时监督,及时把好关口,对个别领导干部借机敛财、影响不好的,要及时作出处理,以提高干部监督的时效性。
三、借助新载体,拓宽监督渠道第一,强化群众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要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增强权力使用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依靠群众选人,选群众信得过的人。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就是加强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造一个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健全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核查工作,搭建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平台,营造有序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把握监督主动权。第二,强化舆论监督。“从善如流”、“惩前毖后”是我们党一贯的传统和作风。舆论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一样,目的都是为了暴露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改进工作。领导干部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自觉和主动听取来自基层各个方面的意见,并根据舆论监督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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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推动和改进工作。要切实尊重舆论监督的权利,不搞“不公平待遇”,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把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让党组织、干部都能置于各种形式的监督之下。
四、寻求新突破,完善监督机制第一,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问责机制。从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首先,通过定期督查、个别抽查、暗访调查、组织测评、群众评议、听证质询等等形式,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然后,对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对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问责方式应包括:提醒并责令整改、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诫勉半年到一年、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降职或免职等。第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靠得住、有本事”的用人标准,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和静县第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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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
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
查和批准。(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
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按时办理转正手续。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
资格的手续。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三)学习要求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五、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
政治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根据本局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党支部实际,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提出建议。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三)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大会纪录,党员好人好事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
(四)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
(五)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六)定期对党员进行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党风、党纪电视片,参观革命遗址,听取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介绍,使党员受到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党员,履行好各自职责,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活跃文化生活,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
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六个阶段进行: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部门党员队伍现状的实际,又针对性地制定好具体评议工作的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2.学习教育阶段。要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情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当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
议活动。5.组织审定阶段。认真召开好党支部会议.支部对党内外群
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支部评议意见的反馈,由局支部负责实施.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局党组批审,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工作资料盒,以便查阅.
(六)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平定等次。临时外借的党员须回本支部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七、党支部党费缴纳制度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强化党员意
识,支部制定了明确的党费缴纳制度。缴纳时间:按月缴纳.缴纳金额:按每人每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缴要求:不许一次性交纳几个月的党费,不许代交党费。如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党内批评教育。无故迟交、不交,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三次
以上(含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迟交者,应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原因.组委负责定时收缴党费,添册登记并按时上交上级组织部门.
篇十五: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三全面提高党员能力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队优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与传统教育手段相结合通过开展积极地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综合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全体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按照实际实用及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全面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队作用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5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党支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作者:贾晓华来源:《企业文化》2019年第18期
摘要: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支部管理,对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基层党支部管理还存在着对党的建设不够重视、缺乏创新、形式主义严重等问题,为此,笔者就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党支部管理工作的实效等对策措施,以供借鉴。
关键词:党支部管理;存在问题;对策措施
一、当前党支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对党支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党支部的政治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当前党支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党支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第一,忽视了在党支部管理中的重要责任,致使在党支部管理方面抓得不紧,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缺乏耐心和热心,存在着对党支部管理“口头上重要、实际上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非正常现象,造成党支部管理工作与行政业务相分离,党支部的龙头带动作用无法有效发挥[1]。第二,无法抓住党支部管理中的重心和切入点,工作盲目被动。第三,有时虽然把支部管理与行政业务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党支部的政治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党组织管理创新能力不足,党支部的组织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党支部管理创新方面:第一,党支部存在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略于应付的工作方式,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领导方式方面缺乏必要的创新能力,缺乏应有的群众威信,尤其在新时代条件下,没有实现角色上的创新和转变。第二,在党支部管理工作中,虽然拥有创新意识,但是创新能力明显不足,缺乏运用辩证思维和新的管理方法解决行政或业务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第三,目前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相对老化,年轻党员比例较小,党支部管理和党员队伍中没有足够的青春活力,党支部的组织优势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三)党员能力有待提高,党员队伍的先锋队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党员教育方面:第一,当前多数党支部开展活动仍然以传达学习文件、宣读报纸的有关文章为主,形式单一枯燥,党员的组织生活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随意性较大,其主要目的是应付上级检查,“三会一课”制度难以落实到位。第二,在组织监督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使党员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党员活动不积极参加、不主动交纳党费等问题,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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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形式主义严重,党支部的管理机制未能有效發挥
当前的支部管理中形式主义现象比较严重,第一,在活动安排与工作部署方面,热衷于会议和表面形式,主要看工作汇报,缺乏时效性。第二,缺乏必要的民主集中制,遇事党支部领导个人说了算,党支部成员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第三,党支部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党支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较为笼统,量化管理指标少且透明度不够,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手段,考核的操作性不强,使党支部管理的目标考核责任制无法全面落实。
二、加强党支部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党支部管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
加强党支部管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的重点是要建立和完善包括“党支部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党支部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党员工作考核细则”、等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及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等,进一步疏通、理顺和扩大党内民主渠道,强化民主参与,全面加强党支部管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政治优势[3]。
(二)加强党支部创新能力,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
加强党支部管理的创新能力,第一,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和教育资源,组织全体党员进行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及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加大对新党员的发展力度,在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优秀青年的教育、培养和引导,把优秀的青年骨干吸收到党组织,加强对党的后备力量的培养。第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式方法,在学习内容上要将单一的学习文件拓展看,聘请专家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党支部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提升党组织的核心战斗力[4]。
(三)全面提高党员能力,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队优势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手段与传统教育手段相结合,通过开展积极地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综合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全体党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按照实际、实用及实效的原则,全面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全面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队作用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5]。
(四)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强党支部的管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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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支部管理,要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核心作用,强化政治教育、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工作,以促进全面发展为己任,推动党支部管理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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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丰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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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娅.基层兼职党支部书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领导科学论坛(理论):2014(5):24-25.
[5]赵霜.浅谈基层党支部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过期研究,2017(6):200.
篇十六: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自来水公司党支部各项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进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积极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具有了党籍。
2、基层党组织应认真做好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存放和涂改,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3、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失去了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
4、对特殊情况党员党籍的审理,党支部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搞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5、涉及外单位党籍问题及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请求上级党组织处理。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二、支部委员会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
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
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
题。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
每位支委。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
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三、党小组会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6、做好会议记录。四、党课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上级党组织关于交纳党费的规定按期向党支部交纳党费。
2、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基数少交。如有隐瞒收入或少交党费者,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4、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欠。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时限。
5、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领导干部重大事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申报制度,所有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私自决策,出现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受馈赠及子女就业等问题,都要提前或事后向上级党组织如实申报。
2、严格纪律要求。本着“正当、从简、文明”的原则,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谋取隐性收入;不准挪用公款,利用公车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其他借口收受贿赂;不准搞权钱交易。
3、领导班子成员发现行政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班子中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在班子内无力解决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领导班子成员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应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做出解释。
5、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摆自查,陈述重大事情办理的结果,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6、强化制度落实。对如实申报的要大力宣传表扬,对拒不申报,隐瞒事实,态度蛮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党员管理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或有何特殊情况,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2、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规定,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员培训和党课教育,参加党支部所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支部和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3、每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讲政治、讲党性,不说有损党的形象的话,不做有损党员身份的事。
4、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公仆意识。
5、每个党员,都必须执行支部决议,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每个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自觉履行
党员义务。7、每个党员必须在每月5日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一般情况下,不能让人代交,不能一次交几个月的党费,逾期不交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8、党支部每年要对每个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同时进行党员鉴定。
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民主生活会要多方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并组织班子成员主动下访,广泛深入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确定专题,作出提纲,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结合对照党章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敢揭丑,不护短。
4、每季度确定一个专题,开好一次生活会,确保质量,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向上级领导会前通知,会后汇报。
5、在落实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列进去,做到工作和制度同步。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党内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对党员开展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3、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4、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加强党的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6、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7、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属及子女捞取好处。
8、倡导勤政、廉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踏实认真工作,本本分分做人,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9、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不挥霍公款,不贪占公物,不行贿受贿,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大操大办,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要提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按规定的时间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培训和教育。
2、党支部每季度初,五日内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问题和其他工作。
3、党支部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支部决议,开展支部活动或进行党课教育。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迟召开,但二季度和四季度的生活会,视其情况可与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并进行。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党员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解决党组织自身问题。
6、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健全和规范,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每次会议都要由本人签到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为自行脱党,由支部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7、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党支部半年统计一次,
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公布,并列为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员鉴定制度
1、党员鉴定是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考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一种有效方法。党支部每年结合工作总结,对党员做出组织鉴定,存入党员档案。
2、进行党员鉴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思想发动,由党员本人做出自我总结和鉴定,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评议,支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和组织考核掌握情况作出支部鉴定。
3、支部鉴定在存档前要同本人见面,党员本人对支部鉴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意见正确的,党支部应予以采纳;意见不正确的,党支部应做耐心的说服和解释。经解释党员仍坚持自己意见的,可以保留,或由党组织将意见做出鉴定。
4、党员鉴定必须反映被鉴定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要实事求是,鉴定准确。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不以任何借口拒绝党组织的正确鉴定。
5、党员鉴定通常可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性教
育、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一起进行,通过表彰或处理等手段,使党员鉴定起到教育和监督党员的作用。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活动日时间。2、党员活动日的活动内容,原则上根据区委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由党支部统一安排活动内容和组织开展活动。3、党员活动日的内容要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既可以安排党内活动,也可以吸收非党群众开展文体、演讲、专题报告、歌咏、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可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做好事的奉献活动和参加社会活动。4、党员活动日要注意实际和实效性,内容上要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党内活动的严肃性,形式上又要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趣味性。5、党员活动日活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考勤、有总结,党支部自行组织的活动,事后一周内把活动内容、安排进行情况和效果、反响等情况书面总结,由支部整理存档并上报区委。6、支部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帮助组织好活动。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
要进行帮助教育,屡教不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做出组织处理。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
2、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4、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5、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要对其进行重点培养考察,由培养人半年填写一次考察记录,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6、重点培养对象要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没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要以党章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与本单位开展的各种活动相结合,把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
2、民主评议党员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沟通思想,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3、党员必须参加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本人要在事后主动找支部书记谈话,并记录在案。
4、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布置集中进行,评议时间要从实际出发,评议活动要认真组织,不走过场,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学习制度
(一)中心学习小组中心学习小组由书记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参加,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感,正确把握形势,提高总揽全区的能力。(二)全体干部学习组1、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有特殊情况的须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得缺席。2、月初、月末星期五下午全体人员集中在机关会议室学习,其它的星期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3、机关集中学习由值班书记或分管常委负责召集,办公室、宣教室具体准备,班子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人。党小组集中学习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4、学习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基本知识、上级文件、领导
讲话、有关报刊、重要文章、发改方面业务、市场经济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学习或传阅相关的文件、通报。
5、在学习中,机关要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体会,半年对每个人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检查。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二)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矛盾,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生活会一般于每年年底召开(特殊情况例外)。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免,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工作,并根据组织部门党员教育规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要自觉参加,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党员活动制度
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
2、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3、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支部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一次党员集体活动。4、党支部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学校和社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活动形式力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既有吸引力,又富有成效。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体党员中实行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本支部的所有在册党员。二、谈话时间:党员政治生日谈话是在每位党员入党周年纪念日的前后一周内进行。三、谈话程序:1、支部在每年初将党员名单按入党日期排序,依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2、由党支部确定谈话时间、地点和谈话人。3、党员的政治生日谈话由党支部委员负责(指定专人)。4、由谈话人向党员祝贺"政治生日",赠送"生日贺卡",
在贺卡上写明对党员的希望和要求。5、党员在谈话时,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一年来的学习、
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四、谈话内容:1、围绕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学习、
思想、工作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基础上进行。
2、谈话人代表党组织对党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3、党支部在与党员谈话时,要把加强思想教育同关心体贴、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既要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教育和要求党员,又要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党员,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身体验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五、谈话方式和要求1、谈话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2、谈话要把握要领,讲究方法。
3、谈话前,谈话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效果。谈话后,由谈话人将谈话情况记入专项手册。六、检查落实党支部每学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支委会会议,对此工作进行分析研究。
党员联系制度
一、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服从所在党小组长的安排,积极参加党小组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和批评,主动接受党小组的监督检查,配合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二、党小组长依靠小组党员共同搞好工作,遇事多与党员商量,多征求党员的意见。
三、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每年应有重点地与部分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对党组织的要求,作好团结教育工作。
四、党小组长要经常与本小组党员交流思想,并带动党员多与本小组非党员同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以及改进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每学期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时间是每学期放假前一周。
2、汇报内容:执行党支部决议、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个人思想、工作、生活的情况;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了解群众意见、要求等情况。
3、在每学期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教学、思想及发挥作用情况。
4、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
实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怀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为了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支部研究制定"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试行)。
一、告诫原则: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但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一经查实,党组织对其进行告诫。
二、告诫范围:有一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不作为党员"实行告诫:
1、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能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甚至参与集体越级上访的。
3、意志消退,理想淡漠,精神萎靡不振,无所进取,
在工作、生活和各项学校与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长期不起党员作用的。
4、个人主义严重,在群众中拉帮结派,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的。
5、对于损坏集体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或事,不制止、不举报、听之任之的。
6、在经济交往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有违纪现象,但不够党纪处分的。
7、不能教育引导亲属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维护稳定大区、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的。
8、对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活动不制制,甚至参与的。
9、无正当理由,连续四次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四个月不交纳党费的。
10、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不合格票超过参评党员三分之一以上或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
11、其它问题需要告诫的。三、告诫形式和期限:1、告诫采用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两种形式。
2、口头告诫和书面告诫期限一般都为一个月,从找其谈话和签发《告诫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告诫程序:1、组织审定党支部对所属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党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分析调查结果初步确定"不作为党员"。并将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2、组织实施对确定的“不作为党员”要找其谈话。谈话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视敢于触及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在认真听取本人陈述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进行口头告诫,确定告诫期限。3、整改处理被告诫的党员在口头告诫期间,党支部指派专人分工负责,帮助制定整改措施。告诫期满后,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审定,如被告诫党员仍没有改正错误的,党支部再次找其谈话,并进行书面告诫,下达《告诫通知书》确定告诫期限。《党员告诫通知书》一式两份,党支部
留存一份,党员本人一份。书面告诫期满后,被告诫的党员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总结,并在一周内将自查情况,书面送党支部,党支部及时组织人员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对认真深刻,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及时解除告诫;对认识不足,没有改正错误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再延长告诫期一月,并实行一对一帮教,到期后经教育仍无改变的,采取组织处置,予以劝退或除名。
对"不作为党员"的审定和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劝党员退党或除名,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被告诫的党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连续二次以上书面告诫的党员年终作不合格党员处理,并予以劝退或除名。被告诫的党员在告诫期间形成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及时存档。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以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发挥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相逢模范作用。每个党员既要对照自己的本职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其他党员和组织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党的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每个党员必须坚持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党员或不良倾向敢于揭露,大胆批评;对缺点和错误,要开诚布公,直言不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对别人的批评,要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三、党支部要加强对每个党员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考察并作出记载。
四、党小组长要注意收集本小组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支部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并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将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本人。
党员群众评议支部制度
1、党支部要重视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外群众监督工作,组织作好党员、职工群众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
2、每学期听取一次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支委作用发挥和勤政廉洁;支部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的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事务公开的透明度,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在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上下工夫。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教职工的满意程度进行征求意见,确保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发挥。
4、积极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做到方针政策党员先学一步;重大事情党员先知一步;学校改革措施党员先议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党员先行一步的工作方针,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5、每学年组织教师对党支部思想工作效果、方法、措
施;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评议。6、每学年组织教师对支部、党员“争先创优”、“三会
一课”工作;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评议。7、对教职工群众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定期对党员、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每季度对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分析一次。3、支部委员对分析出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步骤。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坚持间周一次的党员与教师的政治学习。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突出学习效果。5、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形成“一岗双责”大政工格区。每个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每月对对子进行帮助和分析,重大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6、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倾向和要求,党员、支委、年级(教研)组长要经常同联系对子谈心或家访。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同志要按照要求,做到“必谈、必访”。7、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把系统教育与一人一
事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对发挥作用不好的党员和问题较多的职工,由支部委员包保,了解思想,定期谈心促其提高。
8、坚持正面引导、典型引路。把宣传本系统、本校先进党员、先进教师的事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
1、党支部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安排。
2、工作计划要在学期第一次党员大会上下达。3、支部计划下达后,支部委员要按照支委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每学期末,要对本学期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支部大会报告。同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设想。5、支部计划总结上报时间为开学第二周和其末放假前二周。6、及时对支部工作中的好做法进行总结、对党员中先进事迹进行宣传,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篇十七:党支部政治监督机制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党组织监督保证制度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各级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机关支部内监督的主要形式: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局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组织
每年年终要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党内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前,机关党组织要提前十天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如实向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要在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的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组织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中层党员领导干部,由部门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4.机关党组织参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和机关干部的公务员考评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和建议。5.各个局下属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由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提请行政负责人做出安排。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机关党组织接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各级机关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