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帄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帄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杒绝重特大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精品文档
中都乡人民政府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2016年4月—2016年11月。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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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四、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王建义担任,具体负责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部署,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五、专项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一)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方面由交警中队牵头负责,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二)消防安全。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清剿火患”行动等,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物业、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建筑设计和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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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设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排查情况,特别是高温、汛期等特定条件下防爆炸、防泄漏、防火灾、防洪涝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建筑施工安全。由村建所牵头负责,交管站、水利所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汛期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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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煤矿山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的情况。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的情况。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职业健康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劳动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检查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无挂设警示标志;作业工场是否通风,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等,重点检查特殊行业、高危行业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和自觉执行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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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行业监管意识和密切协作意识,通力配合,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半年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依照安全监管职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内容,要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严格企业市场准入等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成效明显,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三)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明晰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将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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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3•【字号】乌政办发[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07〕5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07〕2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
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和地方人民
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国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国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煤矿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三、组织领导组长:薛培明副市长副组长:翟辰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赛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市经委、监察局、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农牧业局、商务局、环保局、旅游局、文化局、教育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总工会、广播电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监局),联系人:毕庆江;电话:4886809。四、职责分工
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政府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今年年初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指导性。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07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隐隐患,一时准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上管关系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当地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旗县市区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市政府督查阶段:8月底,市政府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
对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排查治理监控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煤矿、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算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靠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
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旗县市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
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篇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方案
一、指引思想以贯彻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坚持“安全第一,避免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旳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旳工作理念。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旳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本,增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旳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本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公司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旳发生,保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旳重点和内容(一)专项整治旳重点领域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其经营、运送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
安全健康防护工作开展状况;2、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3、建筑施工、电力、城乡燃气等公司(行业)及其生产、
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旳公司、单位、场合及设施;5、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公
司等公共汇集场合;6、锅炉等特种设备;7、有关部门拟定旳其她行业领域。(二)专项整治旳重点内容1、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旳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镇区县乡道路上运营旳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避免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旳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贯彻状况。由大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行。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贯彻旳问题;严肃查处超许可范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
(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充装单位旳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贯彻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行。
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旳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贯彻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送、储存、经营点等环节旳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保证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行。
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旳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行。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旳问责制度,依法严肃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合:建立及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状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习状况;人员密集场合、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合旳火灾隐患整治状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行。
6、学校安全面: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旳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冬季学校安全防备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旳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批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旳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旳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驾驶人旳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旳贯彻、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旳违法行为。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行
7、电力方面:避免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运营状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状况;电网重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旳安全状况。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行。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平常维修保养状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状况;应急预案旳制定和演习状况。重点行业(领域)旳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营状况。由工商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行。
燃气、食品药物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夯实开展好各行业(领域)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保证生产安全。
四、实行环节(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旳、贯彻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规定、强化工作措施,认真
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旳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旳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治筹划,贯彻整治措施,逐项销号。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动(12月11日至2月20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旳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旳指引、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状况旳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规定,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状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状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月21日至2月2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用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旳实效。五、工作规定(一)高度注重,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备事故旳重要举措,作为目前安全生产旳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进一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
旳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贯彻工作责任制,对
专项整治中发现旳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旳,按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贯彻”规定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旳,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治,保证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治、安全评估、重点防备四个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常常化、制度化转变。
篇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其经营、运输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工作开展情况;2、道路交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3、建筑施工、电力、城镇燃气等企业(行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5、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公共聚集场所;
6、锅炉等特种设备;7、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领域。(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1、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镇区县乡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大黄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施。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方面: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驾驶人的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7、电力方面: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运行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由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由工商所、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燃气、食品药品等行业和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生产安全。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xx月1日至xx月xx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
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xx月xx日至20xx年2月20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0xx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的实效。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在专项整治中要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评估、重点防范四个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
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篇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杳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16号)精神,特制订我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排查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以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三、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重点范围。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二)职责分工。省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1.由省煤炭工业局牵头,陕西煤监局等部门参加组织实施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工交办等部门参加组织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工交办、省煤化集团、延长石油集团参加组织实施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由省建设厅牵头,省交通厅、省水利厅、西安铁路局等单位参加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隧道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由省国防科工委牵头,组织实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由西北电监局牵头,组织实施在陕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由省交通厅牵头,省公安厅等部门参加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施工单位和水上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西安铁路局牵头,省工交办等单位参加组织实施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公安厅等部门参加组织实施农机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实施渔业、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2.由省公安厅牵头,组织实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3.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实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由民航西北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于今年6月10日前,研究制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设区市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县(市、区)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四)省政府组织督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石油、化工、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渔业、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五)再检查再落实,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再检查、再落实,彻查隐患,不留死角,以良好的治理成果,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的督查检查。第四季度,各地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形成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长效工作机
制。五、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排查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建立并执行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二)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源头治本工作。排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加强应急管理,严格事故处理。排查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四)强化监管,全面落实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检查各设区市和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工作方案的制订、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情况;煤矿“两个攻坚战”的进展情况,特别是依法关闭、规范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的情况;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已发生事故的结案处理情况,特别是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一场全国性的活动,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要把这场全国性的专项行动与全省正在开展的“三排查、三落实”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采取措施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XX〕59号)精神和本方
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市、县、区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四)加强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今年8月上旬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督促检查,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8月1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6•【字号】甬政办发[2007]111号•【施行日期】200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六月六日
宁波市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7〕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践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落实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对象和范围本次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化工、烟花爆竹、修造船、冶金、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和港口、码头等生产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医院、学校、地下人防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物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三、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本次专项行动由各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重点是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和整改。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行业指导和动态跟踪工作,并对负责监管的行业或归口管理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0日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本通知精神,市政府各
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指导意见,并于6月13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市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15日前,研究制定本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具体排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治理措施、治理时限、责任人和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驻甬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存在的企业自身和县(市)、区政府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政府汇总后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市)、区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督查,并将督查工作情况于8月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市政府督查阶段:8月10日前,市政府组织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各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内容包括: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海洋渔业、农机、修造船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各县(市)、区区域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和领域以及驻甬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督查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将分别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的督查。
(六)“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县(市)、区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炳荣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林爱祖担任,成员为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委、市城管局、市海洋渔业局、宁波海事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农机总站、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宁波电业局、市人防办等部门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各
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组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专项行动方案,促进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展开。
(二)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行动。各地、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危化、海洋渔业、修造船、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并抓紧整改。排查和整改要动真格,不留余地、不留死角,真正把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对目前已经完成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或正在开展的其他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要求拾遗补缺,并实行数据资料共享。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调配合。
(三)严格执法,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针对本次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详细的执法监察计划。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吸收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并依法下达隐患整改指令,逾期未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墙报、横幅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巩固整改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狠抓落实。整改工作要环环相扣,不间断复查、回访,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整改成果。要彻底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找出治本之策,建立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健康发展。
篇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中都乡人民政府关于
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
2016年4月—2016年11月。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
201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领域整体安全水平,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压降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
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下达的2016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王建义担任,具体负责全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小结部署,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情况。
五、专项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方面由交警中队牵头负责,重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二)消防安全。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清剿火患”行动等,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物业、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建筑设计和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情况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涉及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生产工艺、设施的安全排查情况,特别是高温、汛期等特定条件下防爆炸、防泄漏、防火灾、防洪涝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烟花爆竹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五)建筑施工安全。由村建所牵头负责,交管站、水利所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和汛期水利设施等行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六)非煤矿山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的情况。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的情况。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制造、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职业健康安全。由安监站牵头负责,劳动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检查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无挂设警示标志;作业工场是否通风,布局是否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等,重点检查特殊行业、高危行业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督促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和自觉执行落实劳动保护各项措施,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行业监管意识和密切协作意识,通力配合,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每季度、半年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依照安全监管职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内容,要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严格企业市场准入等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内容重点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成效明显,切实消除和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
(三)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各相关部门要明晰监管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将对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以下资料为赠送资料:
《滴水之中见精神》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教育学生懂得“水”这一宝贵资源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每个人都要保护它,做到节约每一滴水,造福子孙万代。活动过程:
1.主持人上场,神秘地说:“我让大家猜个谜语,你们愿意吗?”大家回答:“愿意!”主持人口述谜语:
“双手抓不起,一刀劈不开,煮饭和洗衣,都要请它来。”主持人问:“谁知道这是什么?”生答:“水!”一生戴上水的头饰上场说:“我就是同学们猜到的水。听大家说,我的用处可大了,是真的吗?”主持人:我宣布:“水”是万物之源主题班会现在开始。水说:“同学们,你们知道我有多重要吗?”齐答:“知道。”甲:如果没有水,我们人类就无法生存。小熊说:我们动物可喜欢你了,没有水我们会死掉的。花说:我们花草树木更喜欢和你做朋友,没有水,我们早就枯死了,就不能为美化环境做贡献了。主持人:下面请听快板《水的用处真叫大》竹板一敲来说话,水的用处真叫大;洗衣服,洗碗筷,洗脸洗手又洗脚,煮饭洗菜又沏茶,生活处处离不开它。栽小树,种庄稼,农民伯伯把它夸;鱼儿河马大对虾,日日夜夜不离它;采煤发电要靠它,京城美化更要它。主持人:同学们,听完了这个快板,你们说水的用处大不大?甲说:看了他们的快板表演,我知道日常生活种离不了水。乙说:看了表演后,我知道水对庄稼、植物是非常重要的。
丙说:我还知道水对美化城市起很大作用。2.主持人:水有这么多用处,你们该怎样做呢?(1)(生):我要节约用水,保护水源。(2)(生):我以前把水壶剩的水随便就到掉很不对,以后我一定把喝剩下的水倒在盆里洗手用。(3)(生):前几天,我看到了学校电视里转播的“水日谈水”的节目,很受教育,同学们看得可认真了,知道了我们北京是个缺水城市,我们再不能浪费水了。(4)(生):我要用洗脚水冲厕所。3.主持人:大家谈得都很好,下面谁想出题考考大家,答对了请给点掌声。(1)(生):小明让爸爸刷车时把水龙头开小点,请回答对不对。(2)(生):小兰告诉奶奶把洗菜水别到掉,留冲厕所用。(3)一生跑上说:主持人请把手机借我用用好吗?我想现在就给姥姥打个电话,告诉她做饭时别把淘米水到掉了,用它冲厕所或浇花用。(电话内容略写)(4)一生说:主持人我们想给大家表演一个小品行吗?主持人:可以,大家欢迎!请看小品《这又不是我家的》大概意思是:学校男厕所便池堵了,水龙头又大开,水流满地。学生甲乙丙三人分别上厕所,看见后又皱眉又骂,但都没有关水管,嘴里还念念有词,又说:“反正不是我家的。”旁白:“那又是谁家的呢?”主持人:看完这个小品,你们有什么想法吗?谁愿意给大家说说?甲:刚才三个同学太自私了,公家的水也是大家的,流掉了多可惜,应该把水龙头关上。乙:上次我去厕所看见水龙头没关就主动关上了。主持人:我们给他鼓鼓掌,今后你们发现水龙头没关会怎样做呢?齐:主动关好。小记者:同学们,你们好!我想打扰一下,听说你们正在开班会,我想采访一下,行吗?主持人:可以。
小记者:这位同学,你好!通过参加今天的班会你有什么想法,请谈谈好吗?
答:我要做节水的主人,不浪费一滴水。小记者:请这位同学谈谈好吗?答:今天参加班会我知道了节约每一滴水要从我们每个人做起。我想把每个厕所都贴上“节约用水”的字条,这样就可以提醒同学们节约用水了。小记者:你们谈得很好,我的收获也很大。我还有新任务先走了,同学们再见!水跑上来说:同学们,今天我很高兴,我“水伯伯”今天很开心,你们知道了有了我就有了生命的源泉,请你们今后一定节约用水呀!让人类和动物、植物共存,迎接美好的明天!主持人:你们还有发言的吗?答:有。生:我代表人们谢谢你,水伯伯,节约用水就等于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动物:小熊上场说:我代表动物家族谢谢你了,我们也会保护你的!花草树木跑上场说:我们也不会忘记你的贡献!水伯伯:(手舞足蹈地跳起了舞蹈)……同学们的笑声不断。主持人:水伯伯,您这是干什么呢?水伯伯:因为我太高兴了,今后还请你们多关照我呀!主持人:水伯伯,请放心,今后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好!再见!4.主持人:大家欢迎老师讲话!同学们,今天我们召开的班会非常生动,非常有意义。水是生命之源,无比珍贵,愿同学们能加倍珍惜它,做到节约一滴水,造福子孙后代。5.主持人宣布:“水”是万物之源主题班会到此结束。6.活动效果:此次活动使学生明白了节约用水的道理,浪费水的现象减少了,宣传节约用水的人增多了,人人争做节水小标兵。
篇八: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1•【字号】陇政办发[2008]117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陇政办发﹝2008﹞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陆浩、省政府省长徐守盛和市委书记王义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遏制高危行业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治理年”和安全
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灾后复产和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整治范围及内容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农机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材生产企业、公路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电、消防等8个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工落实。其它行业结合国务院、省、市关于“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这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尤其是“5.12”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由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1)交通运输行业,包括水上交通、农机交通。加强道路地质灾害严重及险路险段的集中整治;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查路检力度;加强水库、码头、船舶整治,严厉打击车辆(船舶)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
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落实危化品运输监管责任,加强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管控;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和“五不出站”制度,把好“准运”关口,强化源头监管;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监管,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严厉打击农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黑车偷驾等违法交通行为,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行为;严格执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推广,安全标准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外包施工队管理办法;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煤矿瓦斯监控治理、顶板防护和防透水管理;落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尾矿库治理。
(3)建材生产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大对建材企业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窑体、烟囱、防排水系统、供电、窑棚、制坯车间、采土场、砖坯堆场、溜土槽等易滑坡的部位组织专项治理;督促建材生产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督管新办以及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尽快报批相关手续。
(4)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建设者、管理者、施工者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严厉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炎热、强风、大雨等恶劣环境下施工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5)公路施工。落实施工者的管理责任,严格爆破技术规程,坚持工程质量,加强现场管理;制定和落实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实施的改造工程,要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
通安全警示标志。(6)消防安全。建立健全并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
场所、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严格落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设施配置要求;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加强源头管控。
(7)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强企业工艺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产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开展禁钾专项治理。
(8)水电行业。认真开展水电行业特别是小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对工程围堰施工、水坝、隧道开挖、导流明渠、护坡、施工脚手架、高宽棚架、供电、机械等部位的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定专人、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落实整改措施、方案,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
质监、水利、电力、旅游、林业、农牧、供销、教育、电信等部门和行业(领域),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落实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时间安排专项整治从2008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9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县(区)、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上报市安委
办。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8月10日至10月15日)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拟定实施方案,结合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
产工作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第三阶段:政府督查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市政府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检查督导。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30日)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专项整治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归
纳、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五、组织领导为切实有效搞好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组长:崔景瑜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赵玉峰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李逢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者永明市发改委主任马文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石培强市监察局局长刘卫市建设局局长马福堂市经委主任陈荣市交通局局长
李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六儿市教育局局长董毅市劳动局局长候恩荣市商务局局长张汉平市农牧局局长潘俊德市水利局局长张晋峰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陈永贵市广电局局长尚志金市文化出版局局长张贤良市物价局局长蔡欣市质监局局长张耀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谭福荣市运管局局长王克明陇南报社总编左占高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波市安监局副局长尹和平市安监局副局长尹世军市安监局副调研员贺得荣陇南公路总段段长邱鹏翔市农机监理所所长刘振江中国石油陇南销售公司经理李建春陇南供电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8个小组和督查组:1、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参加单位:市农牧局、市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市农机监理所2、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安监局、市经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环保局3、建材生产企业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市经委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劳动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陇南供电公司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建设局参加单位:市安监局、市质监局5、公路施工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陇南公路总段6、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安监局参加单位:市公安局、中国石油陇南销售公司7、消防火灾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消防支队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8、水电行业安全整治小组组长单位:市水利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中小企业局、陇南供电公司
9、督查组组长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参加单位:市安委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广电局、陇南报社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有效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不突破省上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协调、实施好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改。要彻底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不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消极对待、整治不力的行为,并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五)夯实基础,着眼长远。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隐患信息管理台帐,切实消除突出隐患,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落实治本之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兰政办发[2007]74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07]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的发展态势,但煤矿、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66号)的精神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工作范围、内容及方法(一)工作范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电力、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等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隐患。(二)工作内容在查规章制度、查责任落实、查“三违”现象、查劳动组织、查设备管理、查“三同时”状况、查危险源及重大隐患监控和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排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
陷,可能导致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各类事故隐患。(三)工作方法1、企业自查与部门集中排查相结合。各县区政府和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督促企
业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要组成专项检查组,按管理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和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2、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公布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并及时将举报信息整理汇总分类。对于反映的隐患信息,要立即派检查组进行检查。
3、聘请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业和中介机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排查和督查工作。每个检查组应有2名以上专家。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姚国庆副市长任组长,安监、公安、建委、质监、农牧等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万可仁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项行动,确保这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开展。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石油、化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督促企业法人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煤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公安部门负责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运输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水利设施、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电力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备、设施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旅游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旅游景点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林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林区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学校校园、教室、宿舍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其他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负责牵头组织本行业相关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已经查明并登记建档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或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彻底消除隐患。对短期内难以治理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完成。同时要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和安全防范措施。要指导督促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治理隐患投入。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通报隐患单位,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行业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要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要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各自归口管理部门。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由于条件所限,一时难以立即整改消除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严密监控,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各群众团体、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舆论监督
和宣传报道。四、实施步骤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实际,于6月15日前,研究
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级安监、煤管、公安、交通、建设、质监、水利、教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上制定的指导意见。
(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6月30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认真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三)政府督查阶段: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领导、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7月15日前由县区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8月15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8个县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四)“回头看”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上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具体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兰州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隐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威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
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人员、责任、时限、经费、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市政府由分管领导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排查治理工作。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治理中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地方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查抽查制度;六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协调联席工作会议机制。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反馈,适时指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篇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吕政办发[2008]20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
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的整改监控率达到100%。从而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二、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
“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在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中生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郭征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刚市安监局局长成员: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牵头组织一次市级隐患排查治理督察工作,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汇总、梳理、上报。对排查治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三、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一)、排查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二)、责任分工:1、煤矿。责任部门:市煤炭局。2、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水泥建材、化工、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责任部门:市安监局。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3、建筑施工及城市基础设施。责任部门:市建设局。4、民爆器材。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物资公司。5、电力:责任部门:山西电力公司吕梁分公司、国际电力集团吕梁分公司。
6、道路交通。责任部门: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7、水运。责任部门:市交通局。8、铁路。责任部门:孝柳铁路有限公司。9、水利。责任部门:市水利局。10、农机。责任部门:市农机局。11、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责任部门:市文物旅游局。12、学校。责任部门:市教育局。13、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吕梁公安消防支队。1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责任部门:吕梁质监局。15、易受暴雨、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企业。责任部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和企业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尽快开展隐患自查。市安监局对有关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四、排查治理的方式和内容(一)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部门指导监管,政府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不间断、不留死角盲区地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责任部门至少一个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安全隐
患检查指导;市政府每季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
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突出重点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一)、重点行业领域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排查治理的方式、任务、重点内容等,指导各县(市、区)、各企业开展工作。(二)、重点地区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高危行业企业集中的地区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事故易发、多发地区作为重点地区,要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重点企业对于2007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作为重点排查治理对象,该停产整顿的继续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取缔关闭,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四)、重点时段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复产验收规定进行复产验收,严把安全验收关。节日放假与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严禁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特别要针对停产期间断电或通风不正常的矿井,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积水、供电不正常等突出问题,复产前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中毒窒息、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
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
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坚持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全国“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隐患治理年”的有关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在2月底前对这项活动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要在3月3日前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代表负总责,迅速组织、全面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做到以下“四个结合”,即: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
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定期报告、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广泛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
予以公开曝光。(六)、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隐患排
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