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7篇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县纪委监委对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述责述廉、主动约谈、追责问责、派驻监督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续探索新途径,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把每年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深化监督、创新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月剖析一起本地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便捷特点,及时摘引上级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选取相
关理论、制度、文章等,与县委组织部相结合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用好用实两类“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来,共发出建议书XX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让“一把手”和县级干部走上台,亮出“家底”、直面质询,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既述出了压力,也述出了实效。
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今年来,XX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XX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约谈督
办,强化“以巡说纪”,坚持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以巡说纪”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20XX年以来,因工作履责不力先后问责部门(单位)一把手XX人、领导班子成员XX人,通过把问责对象聚焦在“关键少数”身上,充分彰显问责制度威力。
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
贯彻落实,下一步,将把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
步丰富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放大监督震慑效应。
篇二: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
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
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抓好经常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防止思想滑坡;
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消除法治盲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侥幸心理。二是抓好针对性教
育。对管人财物、管工程,以及财务、审计部门“一把手”等重点对象重点抓;
在传统节假日,以及领导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点时机重点抓。三是抓好综合性教育。要按照教与引结合、引与防结合、防与惩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一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二是尽快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尽快建立抽查制度,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改变重报告轻核实的现状。抽到的报告要事事核实,较真到底,使其不敢虚报、漏报,将抽查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三是不断推进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巡视制度。巡视工作要对各级班子“一把手”实现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线索,严肃查办,纠风正纪,重典治乱,形成威慑,以此强化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创新领导体制,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权。在人事安排方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
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战线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在执纪问责方面,特别是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更要突出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权;
在制度设计方面,尽快出台保障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具体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二是逐步增加纪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话语权。配备直属单位“一把手”时,要增加纪委发言权,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首要标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为开新局。在体制机制创新及磨合时期,要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职业自觉,切实做好对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可能违纪的有关线索和问题,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分权机制,着力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分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环节。一是班子内部要进行科学分工、合理授权。要通过分工合作,防止“一把手”权力上一把抓,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大事小事一言堂;
防止副职“工作时是包身工,决策时是稻草人,拍板时是局外人”,充分发挥出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
问题上,要细化优化固化决策程序,禁止“一把手”在重大问题上率先发表导向性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票决制,同时写实决策详情,要求参会人员对自身投票情况背书,以便日后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逐步试点、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在试点单位公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界定“一把手”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逐步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全程有效控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四是借鉴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大敏感工作。对人财物等敏感工作,推行“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的工作决策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约束机制。
篇三: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
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
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
篇五: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进同级太难下级丌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纨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劢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纨检监察机关检丼揭収一把手远纨远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二形式的问题党务工作心得体会: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倡廉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管,仍然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问题成因通过调研发现,造成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意识不到位,妨碍监督。一方面监督主体的意识淡薄,不愿监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自己可以不管,工作动力不足。一部分人有崇权心理,担心对“一把手”提意见会遭到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认为是“闹不团结”而影响前程,于是对“一把手”的某些行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搞表面功夫。另一方面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自视甚高,认为自己走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视群众的监督为不支持,视同事的监督为不合作,视上级的监督为不信任。有些“一把手”习惯了家长作风,在工作中不配合监督工作,使一些规定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一把手”赋权过重,在工作决策中独揽大权,把各方监督当作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使监督无法进行。(二)制度不完善,不便监督。一是监督方式不完善。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名义上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一,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同级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权威性,易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其二,作为监督主体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其三,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信息知之甚少,无法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也因缺乏权力的支撑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层层相依、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流于形式。三是监督责任不明确。一些单位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所以,即使“一把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人负责,无人追究。四是监督内容不全面。有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党内对“一把手”监督的全部内容,没有重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
二、对策与措施
通过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探索从制度机制上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权力腐败土壤的有效途径。如何健全制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法定职权: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要有针对性地实现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着力解决权力结构失衡的体制弊端,按照组织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一是制定权限。长期以来,党政有关文件和制度,对“一把手”的职权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使“一把手”能够超越内部职能分工,突破层级管理规则约束,形成事实上的“一把手”权力无边界。因此,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明确“一把手”的职权界限,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职数。近年来,一些地方既定的领导班子职数一再突破,出现了一正数副甚至数十副的畸型领导班子结构,原来一个副职能单独承担的职权被拆分给几个副职,使副职之间形成竞争和制约。畸型的领导班子构成,不仅不能调动班子成员整体的积极性,相反为“一把手”搞小圈子提供了条件,更便于其独断专行、权力滥用。因此,必须严肃编制法规的执行,依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努力构建精简高效的领导班子结构,以科学合理的干部配备结构保证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和正确行使。
三是权责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应多讲集体领导、各负其责,少提个人负总责、负全责。事实上,“一把手”虽然享有组织赋予的总的权力,却不能承担总的责任、全部义务。对那些不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处事霸道、不遵守决策规则、办事专断的“一把手”要严加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制度,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是合理分工。近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基层“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凡是涉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使用、调配和奖惩,要经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张榜公示,由分管领导负责,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财务收支审批权,应明确一名副职和有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把关;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须经领导班
子集体讨论同意,纪委负责人会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而应由分管的副职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专项听证、班子集体决定。
(二)规范用权: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
要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过程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努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行使,保证公共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强化教育,健全“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实行“一把手”的廉政教育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制度,增强对“一把手”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浪费时间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完善“一把手”本人亲自向下一级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定期向所辖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
扩大公开,探索建立“一把手”的权力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是规范“一把手”用权的首要程序和推进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一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清单。要针对解决“监督‘一把手’的什么”的问题,全面公开与“一把手”权力行使有关的信息,全面厘清“一把手”的权力来源,编制公开目录。二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谁用权,谁公开”的原则,一把手所在单位要制定“一把手”权力运行流程图,“一把手”应向辖区公众公开权力运行方式。三要公开“一把手”权力责任。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优化流程,规范“一把手”决策权的行使。首先,要大力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党委集体或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才能做出决策。”其次,要严格执行充分酝酿、群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酝酿。特别
是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工程开发、重要方案出台,都必须在广泛征求和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论证,得出比较全面周到可行的方案,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第三,要切实实行集体讨论、关键票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一把手”不要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向,从而保证在集体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议案,最终形成决议。
强化监管,探索建立“一把手”监督程序。一要根据问题,探索实效。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远、同级太难、下级不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动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发“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二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各地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巡视检查、专题调研、党风评议、党性分析以及组织“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效等措施,加大对“一把手”用权的检查监督力度。三要不断创新,规范秩序。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彰显社会监督的功能。有关机构对党员群众的口头、信函和网络等形式的举报,必须做到及时受理,实名举报的必须做到有回复。要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举报权利,对举报揭发“一把手”滥用权力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并挽回较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应给予一定奖励。要及时澄清失实反映,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引导群众如实反映,真实举报,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秩序。同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
严肃问责,着重追究“一把手”执行不力的责任。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的失职责任。“一把手”是本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
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制度,当好表率。如果“一把手”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行为失范,包括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都要对其严肃问责。二是执行财务管理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责任。对不执行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单位“一把手”,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是落实工作绩效责任制。“一把手”有没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拼搏进取的意识、争先创优的能力,直接决定其所在单位的状况。因此,依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承诺,从其时效、质效、成效上全面考核“一把手”工作及单位的绩效,加大对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一把手”问责力度。
(三)科学赋权:不断完善“一把手”权力授收制度
“一把手”在各级党政组织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决定了他们比一般干部应有更高的德才素质和更加严密的选用程序。严格把好“一把手”选用的关口,是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的重要环节。
坚持德才兼备,把以德为先作为选用“一把手”的首要标准。必须把以德为先的要求细化为对“一把手”选用的首要标准,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作为“一把手”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忠诚、公正、清廉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人道德品行的考察。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选拔任用“一把手”的第一参照依据,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坚持注重实绩,把竞争择优转化为“一把手”的常态选任机制。各级组织在考察使用干部时,要依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中取得的实绩作为客观标准,坚
持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考察干部的政绩,而不能凭主观印象,更不能靠各种关系。
坚持群众公认,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一把手”的授权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推荐“一把手”候选人。改变以往考察“一把手”仅选择其下属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或关系密切的人来座谈了解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随机抽取不同层面的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参加,从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得出对“一把手”选用的客观依据。
篇六: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
x月x日至x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对重大决策的过程要全程纪实。在权力配置上,把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等工作制度,通过合理放权、分权,使过于集中的权力分解成为几个层次、多人共同掌管,在上下级之间,领导班子内部之间形成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格局。要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制度,对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须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有严格的要求、明确的规定,通过狠抓党务政务事务公开,让一把手“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抓关键,突出强化上级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上级领导要与下级一把手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上级组织部门要履职尽责,
发现下级一把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在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性谈话和诫勉性谈话。下级一把手出现问题,要视情况追究上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责任,以及选拔者、考核者的连带责任。
篇七: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情况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三)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
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二、对策建议(一)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
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
(三)做实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要把“一把手”的行权监督向相应的同级监督拓展,充分尊重同级监督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公开,重大问题决策要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要公开,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要公开。要建立“一把手”工作情况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并加强深度情况通报,防止以向同级组织通报代替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实行公开。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一把手”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党委、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以及全体党员都有依据、有权力、有渠道、有手段行使监督权,使党内监督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坚持党对“一把手”监督的领导,构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监督“一把手”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重点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在事前打开监督“一把手”的“探照灯”,在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作用,保持整个监督过程严密不留空隙。
(五)强化分权制衡。要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如推行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
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重大项目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各单位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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