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16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1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学习心得体会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并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需要办案人员一丝不苟地加以贯彻落实。接到通知后,我院纪检组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通知。在学习中,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能力和水平。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观念。要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树立正确的执纪办案理念,坚持查实问题、澄清是非,要把查办案件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同时加强学习查案相关法规文件,掌握党纪政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新要求,注重平时学习与专业培训相结合,防止能力不足导致乱干、蛮干,出现违纪违法查案现象致使安全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保证。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必须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的相关制度,细化办案环节的程序规定,明确办案人员有关安全文明办案的职责规定等。通过
建章立制,使办案人员有章可循,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依规依纪,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有序推进。
三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尽好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不断完善安全办案措施,规范执纪办案行为,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我院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担负起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倒逼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四是牢牢守住审查安全这条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调查审查”理念,认真研究监察体制改革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消除问题隐患,把依规依纪的要求体现在执纪审查全过程、各环节。
五是要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研判、预防和管控工作,切实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问题的底线。各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案管部门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立即牵头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活动。
篇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进一步强化教育和管理强化办案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使我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检察院20xx年工作总结公安局20xx年工作总结商务执法大队工作总结10办案安全工作总结
小河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年活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案件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小河纪委严格按照《中共小河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小河纪办?20XX?15号)文件要求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始终以“人人能办案、个个会办案、案案成铁案”为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20XX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8起,查处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工作情况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常委亲自上案的办案责任制和全委干部统一调配参与办案的工作机制。委局机关全员参与办案,每名办案人员明确办案安全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追究对象,防止相互推诿。今年,我们对案件和案管工作以《小河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单独下发目标考核文件,对委局机关科室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和案件管理工作严格奖惩,其中案件主办人优先推荐为案件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的案件查办工作单位给予外出考察学习奖励,调动了各级纪委工作的积极性。在案件会议方面,我们明确了案件管理室主任列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有关案件的线索排查、初核、立案等会议。今年,我们还建立健全了《小河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主办人制度(试
行)》、《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制度》、《小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和《小河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暂行办法》四项制度。严格规范办案人员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办案人员以案谋私行为的发生。
2、落实制度,严明纪律。强化依法依纪意识,严肃办案纪律。坚持以人为本,文明办案,充分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正确使用办案措施。牢固树立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放在首位,要求所有办案人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办案安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今年6月份在查处某案时,在调查组取得重要证据后,被调查人极不配合调查,声称自己患有严重的胃病,并故意表现出病态症状。面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员不急不躁,采取人性化措施,及时为其安排身体检查,并耐心与其进行思想沟通、交流感情,陪伴左右,促使其放下包袱,主动交代问题,承认了错误,既推动了办案工作,又保证了办案安全。
3、监督检查,规范办案。我们突出对查办案件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加强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今年,在省市纪委进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培训后,我们也特别注意解决“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要求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并确定了办案“双零目标”即:办案行为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年初,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小河纪
办?20XX?1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增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观念,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办案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一是加强对办案流程管理,督促案件检查部门从初核、立案到办案措施使用、移送审理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加强违纪暂扣款物收缴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有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依纪依法做好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移交、保管和处理工作。三是实行监督卡回访制度,加强对办案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每月向小河市纪委办案安全零报告。五是加强对办案工作专门场所的管理。我们的案件室办公地点和谈话室原来在四楼,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案管室向纪委常委会汇报后,经研究后,把区纪委常委会议室作为案件谈话室,各科室需对被调查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时,跟办公室和案管室联系沟通,向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在谈话室进行谈话。谈话期间,确保2名以上办案人员在场,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采取措施,提高能力。一是坚持开展办案经验交流活动,提升区纪委办案主力军能力。区纪委开辟了“周二机关纪检监察讲坛”,推行全员讲学。在每一期的讲解中,案例剖析、办案经验、办案技巧等都作为必讲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办案工作水平和能力。二是强化对基层指导。区纪委根据各镇办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经常组织案管、信访、检查、审理等科室进行个别帮助,解
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提升办案能力。今年,我们建立了镇办纪委查办的案件立案前报区纪委案件室进行协查的制度,由案件室派出专业人员对基层所办的案件进行协助审查,严把证据关、材料关、程序关,确保案件办成“铁案”。今年,我们对基层10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协查,提升了基层办案人件管理确保依法依纪办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查办案件的途径和方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同时程序和实体并举,确保依法依纪办案。进一步强化教育和管理,强化办案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使我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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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篇三: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纪委办案安全心得体会【篇一:安全文明办案学习心得】
安全文明办案学习心得安全文明办案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章、中纪委、省市纪委的相关文件和贺国强同志、何勇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学习,我真实的体会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时刻把安全文明办案这一原则放在心上,一刻不放松。以下是我通过学习得到的体会:一、在办案中,要将安全文明办案牢记在心,一颗不放松。办案工作很辛苦,没有休息天,值班时间很长,有时候还要值夜班,即使这样,在工作中也不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不能有一丝松懈。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和对以前工作的反思,我认识到,安全文明办案的意识一刻不得放松,安全文明办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在办案工作中,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是不行的。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做到深刻理解,融会贯通,切实把业务知识学扎实。经过一年多在检查室的工作,自己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工作当中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和学习的。要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就需要继续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在能力上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知识融会贯通,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通过加强对办案规程的学习,精通熟悉相关业务,一方面可以提高自己查办案件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对调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三、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培养注重细节的习惯。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两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
四、坚持人性化文明办案。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篇二: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
办案工作体会和建议范文**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自组建以来,在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与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不断增强协调配合,注重整合资源,大力开展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受理行政投诉件4件;初核信访件的9件;立案查处案件5件(其中大案要案2件),结案5件;处理党员干部的5人。现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履行查办案件职能,确保查办案件质量,谈几点思考、体会和建议。一、查办案件中存在的问题1.综合素质有所欠缺。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组成人员大都是从其他单位交流过来的,以前少有或基本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导致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二是“传帮带”活动开展较少,使纪工委、监察分局新进人员转变角色较慢。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缺少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而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性、业务性和原则性又很强,造成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在掌握纪检监察业务时主动性不够,缺乏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2.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一是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多个内设科室,因职能、任务、联系单位性质及分工等原因,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难免有时会出现重叠、交叉、脱节、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导致工作难以沟通和协调,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二是虽然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科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纪工委、监察分局规格却高于机关内设科室,各科室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指导或跟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和运作经验,而原有的管理模式或传统固有的管理机制,又限制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挂点联系各单位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发挥。3.办案阻力有待克服。因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大都是本地人,在现行体制中无法实现异地任职和异地办案,且身处一个复杂的社
会和无法避免的人情环境中,难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遭受外界的各种白眼和不理解,承受种种外界压力,导致家人、朋友因为自己的职业性质得罪人而遭到种种排挤和打压。在这种压力下,少数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思想认识不深,党性觉悟不高,一遇到办案压力就会出现种种畏难情绪,办案时抱守“多栽花、少栽刺”中庸之道,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较真碰硬,导致办案效率低。4.线索分析不够全面。一是不善于发现和挖掘办案线索。来信来访、效能监察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及清理,都是发现违纪违规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因缺乏办案经验,不善于发现问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缺乏案件破解的方略、技巧与敏锐性,或就事论事、坐失良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挖掘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造成信访件成案率不高,导致案源流失。二是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方面,由于线索来源单一和匮乏,加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缺少部门彼此间的沟通,一定程度上堵塞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渠道。二、有效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建议1.争取各级支持,推进办案环境优化。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查办案件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基础。一是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对查办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不搞“禁区、特例”。二是争取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把纪工委、监察分局当成查办案件新的主力军,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办案工作做到“三倾斜”(领导重视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精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到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内部在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也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分工协调、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从线索发现或提供到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整个过程高效运转。三是争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相关科室沟通,互通有无,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发现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和已结案件跟踪制度、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复杂案件会审制度、整合办案信息、人力资源、措施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横向协作机制。2.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素质。一是开展跟班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安排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到省、市、区纪委、监察局跟班
学习业务,掌握案件办理流程,熟悉从案件线索收集到案件审理、处理处分执行的各个程序,增强规范办案的意识。二是开展“传帮带”实践培训。在查办案件时,采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骨干“传帮带”作用,实现“办案一线”实践培训。三是开展专门的办案工作培训。制定培训方案,编制专业培训教材,聘请高校老师或刑侦、预审专家讲授办案方法、办案技巧,交流办案心得,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思想认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四是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与上级机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业务培训指标,有针对性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有条件的,也可选派干部参加党校、大专院校的脱产学习,系统学习法律、金融、经济、管理、资本市场等现代科学知识和办案业务知识。3.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案力量增强。为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有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建立一支查办案件的生力军,建立和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必不可少。一是建立查办案件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量化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办案具体任务,落实办案责任,增强办案的使命感和主动性。二是建立查办案件联动机制。将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与纪委机关若干个科室捆绑重组,合理整合成几个查办案件的大组,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查办案件力量。三是建立案件查处机制。严格办案制度,完善办案规章,规范办案流程,促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四是建立查办案件激励机制。对成功查办大案要案的办案组及办案人员给予嘉奖或予以记功,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还可以开展优质案件、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对办案质量差的科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充分调动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办案的积极性。4.把握重点环节,致力办案程序规范。从办案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把握案件线索处理环节。明确案件线索收集范围和处理程序,规定案件线索在限期内办理信访登记手续,经领导交办后方可进行信访初查。二是把握初步核实环节,是成案的基础,对初核的问题和现象加以认真仔细分析解剖,注意从的蛛丝马迹中发现案件线索,寻找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三是把握立案调查环节,是成案的关键。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立案调查的工作要求和调查权限,准备充分的立案前预审材料。四是把握案件移送审
理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程序和案件装卷规范,加强对案件移送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篇三:纪委培训心得体会】
平昌县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培训心得体会驷马镇纪委副书记——王美全按照组织安排,我很荣幸地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为期3天的平昌县乡镇委纪书记纪委副书记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明确了纪检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所肩负的重任,本人感觉受益匪浅,不仅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还在工作的思维和方法上受到了启发,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今后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主要心得体会作为乡镇纪检的新晋干部,感觉自身缺乏纪检监察知识的系统培训与指导。这次培训,给了我很好的学习与提升的机会,通过学习本人体会有如下三方面:(一)进一步提高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使命感和责任感。在这次培训中,我们聆听了从事纪检工作有经验的各位领导结合自身经历所做的授课,体会到适应新形势,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重要性,体会到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的重要性,体会到着力建设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干部队伍的重要性,诸多重要性提示我们聚焦主业、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纪律和规矩红线,防止更多的人由违纪跌入腐败深渊,也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因此从事纪检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这次培训中,县纪委书记本人结合工作实际现身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纪律审查工作的流程、方法和策略、谈话的策略与笔录制作、信访举报工作、违纪审查的流程和证据的收集等方面内容,并配备纪律审查专用设备,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纪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进一步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指出了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纪检工作的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廉洁、公道正派。要求纪检干部坚持“两个务必”,不仅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作则,八小时以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在本次培训中,授课的领导介绍了在工作中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认真履行职责的真实案例,深受教育。因此,进一步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二、今后努力的方向:通过本次培训,对我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处事的方式方法不少改变,今后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思想上要做到三个“清”。一是要目标清楚。要时刻牢记自己是纪检专干,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意识,唤醒党章意识,将领会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自身工作相结合,真正达到合心、合拍、合力。二是要政治清醒。在重大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自觉执行上级的决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要行政清廉。让规矩和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先进典型激励自己、鞭策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二)生活上要做到三个“勤”。三是口要勤。多宣传纪律和党章要求,多引导少谈论,不恶言伤人,不说三道四,不言不符实。(三)工作上要做到三个“实”。一是要忠实。忠诚老实,忠诚、担当、干净,忠诚党和人民的事业,踏实工作。二是要落实。做到言行一致,把落实放在第一位,分清轻重缓急,不拖泥带水,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三是要实干。讲求实际,力求实效,勇于攻难点,善于解难题,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入。最后,用四句话与大家共勉:读书万卷,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高人指导;高人指路,不如用心感悟。
2016年7月24日
篇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执纪办案安全心得体会纪检监察工作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身负人民群众的希望,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注重培训五种气,才能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推向一个更高层面。
一要培养忠贞志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原则,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时时处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以能肩负此神圣使命为荣,以能做党的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乐,保持一股忠贞之气,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其次,要勤政为民,高效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一线实际,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真抓实干下功夫,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第三,要开拓进取,积极主动。除了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外,还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督、严肃执纪,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加压力,自增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培养浩然正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面对腐败和邪恶,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不断坚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决断果敢,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在工作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坚持原则。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普通干部看着、广大群众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必须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大是大非面前不盲目,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在对案件的处理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通过执纪执法,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培养昂扬锐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面对挫折失败不气馁,面对打击报复不畏惧,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一要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处理问题态度坚决,切实纠正执纪
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当“铁匠”,敢于动真格,敢打敢拼;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做“泥水匠”,东搅西搅和稀泥,当老好人。二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有阻碍、有困惑、有挫折、有迂回,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一种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的大无畏精神,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能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更不能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恫吓威胁,甚至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决不能因此而丧失原则立场,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只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要以为为本、治病救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胡来一气。
心得体会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__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
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__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错误理解和认识为只要有证据在或把证据抓到手就行等。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生安全事故。
(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机构设置和__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半路出家”,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其他事务,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学现用,稀里糊涂地干,难免有个别素质较低的办案人员采取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手段取证,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
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存在“我说了不算,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的无责任思想,缺乏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研判反腐新形势的精神;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
篇五: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心得体会一纪检监察工作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身负人民群众的希望,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注重培训五种气,才能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推向一个更高层面。
一要培养忠贞志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原则,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时时处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以能肩负此神圣使命为荣,以能做党的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乐,保持一股忠贞之气,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其次,要勤政为民,高效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一线实际,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真抓实干下功夫,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第三,要开拓进取,积极主动。除了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外,还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督、严肃执纪,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加压力,自增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培养浩然正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面对腐败和邪恶,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不断坚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决断果敢,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
在工作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坚持原则。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普通干部看着、广大群众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必须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大是大非面前不盲目,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在对案件的处理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通过执纪执法,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培养昂扬锐气
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面对挫折失败不气馁,面对打击报复不畏惧,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一要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处理问题态度坚决,切实纠正执纪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当“铁匠”,敢于动真格,敢打敢拼;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做“泥水匠”,东搅西搅和稀泥,当老好人。二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有阻碍、有困惑、有挫折、有迂回,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一种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的大无畏精神,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能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更不能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恫吓威胁,甚至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决不能因此而丧失原则立场,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只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
换心,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要以为为本、治病救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胡来一气。
心得体会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错误理解和认识为只要有证据在或把证据抓到手就行等。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生安全事故。
(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半路出家”,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其他事务,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
学现用,稀里糊涂地干,难免有个别素质较低的办案人员采取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手段取证,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
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存在“我说了不算,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的无责任思想,缺乏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研判反腐新形势的精神;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方法单一难于取得突破。三是带好队
篇六: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规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办案安全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以及省纪委办案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使用两规措施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规定
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办案安全,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以及省纪委《办案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使用两规措施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办案安全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辖区内党员、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实施的涉及办案对象、办案人员等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以及办案信息不失(泄)密等工作。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应当在办案场所(包括办案点、固定谈话室)进行,不得使用司法机关的办公、羁押场所以及行政部门的救助遣送场所等;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场所不得变相借给其他部门使用。办案场所建设应当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案点建设,由市纪委监察局统筹规划,并报省纪委审批同意;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固定谈话室建设应当符合安全标准,并报市纪委检查验收,没有固定谈话室不能执行谈话任务。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两规(两指,下同)措施所需办案点,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第二章谈话取证的安全第四条谈话取证应当在固定谈话室进行。使用固定谈话室前,调查人员应当对固定谈话室进行安全检查。谈话取证必须统一安排在一楼进行,并应当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第五条谈话对象进入固定谈话室后,应当做好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关闭手机等。谈话对象的随身物品应当由调查人员暂放储物柜或其他适合地方代为保管,确保谈话对象无法接触。谈话结束时,随身物品当面清点、一一交还谈话对象。调查人员应当对代为保管、清点交还谈话对象的随身物品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第六条谈话取证,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明确一人为主谈人员。对女性谈话对象谈话取证时,应当有一名以上女性调查人员参加。第七条谈话取证期间,主谈人员与谈话对象之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并处于伸手可及距离内,确保能够及时、便捷地处置谈话对象出现的突发情况。谈话对象的双手应当时刻处于调查人员的监控之下,防止其采取自残、自伤行为。对谈话对象需采取陪护措施的,参照第三章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谈话对象留置过夜,当天谈话不得超过晚上12时。第九条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思想消极、情绪激动的,应当将其交给其直系亲属或单位领导领回。第三章两规期间的安全第十条采取两规措施的对象必须符合条件,并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程序,不得先规后批。第十一条采取两规措施,必须在办案点进行。进驻办案点前,调查组组长、陪护组组长应当按照办案点安全标准,对办案点内、外围进行安全检查,共同签字确认。第十二条调查组进驻办案点后,调查人员、陪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凭工作牌进出办案场所。案件调查结束后,工作牌由调查组组长统一收回、销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办案点。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批准。第十三条两规对象进驻办案点后,调查人员、陪护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并逐一清点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填写《暂予保管款物登记表》,经两规对象签字确认,并由调查组负责保管。第十四条两规期间,两规对象不得销毁、丢弃、藏匿任何文稿或纸张。
两规对象使用过的纸、笔等,调查人员应当在使用完后及时清点、收回。第十五条除因赴医院就医等特殊情况,不得将两规对象带离办案
点。两规对象带离办案点,应当报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同意。
第十六条应当按以下规定做好两规对象的陪护工作:(一)配备陪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陪护人员应当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体健康。2、应当从党政机关、国家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中挑选。
两规对象亲属、本案的检举人或证人、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人员、其他可能影响调查工作的人员不得担任陪护工作。3、一名两规对象至少配备九名陪护人员,其中一名担任陪护组组长。
两规对象为女性时,当班陪护人员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女性。4、对陪护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二)应当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陪护:1、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陪护。2、每班陪护不超过四小时,陪护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明确主、副陪护人员。当班期间,主陪人员对陪护工作负总责。3、陪护人员连续参与值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三)应当遵守以下陪护工作纪律:1、不准收受两规对象等的钱物、宴请。2、不准让两规对象家属、亲友到办案场所探视、送物品等,不准擅自为两规对象代购物品。3、不准为两规对象打电话、传条子,不准以任何形式说情或干扰办案。4、不准擅自携带手机等物品进入两规对象活动区域,不准在值班时间聊天、打瞌睡、看书报、收听(看)收音机、玩P4等视听媒体、进行手机娱乐。5、非值班时间,未经陪护组组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办案点。第十七条陪护人员应当保证两规对象饮食、饮水安全。(一)应当对餐具、食物进行检查,防止夹带纸条进出。
(二)应当在其活动区域内用餐,饭菜定量供给,并对用餐过程实施监督。食物应当留样,并作好登记。应当使用软质材料制作的餐具用餐,使用一次性纸杯饮水,提供汤、水的温度必须降至40度以下。不得供给带有骨、刺类饭菜,或易激发两规对象身体疾病的食物。(三)用餐完毕后,餐具等不得留置在两规对象活动区域内。第十八条陪护人员应当保证两规对象身体健康、用药安全。(一)采取两规措施的,必须安排医生进驻办案点值守。(二)两规对象进驻办案点的当天,应当进行体检。之后,每天进行必要的体检。体检情况应当作好记录。(三)两规对象服用药品应当经医生同意。
上一页</a>用药时,应当在专人检查监督下按时、定量、规范服用。用药情况应当作好记录。药品由陪护组组长负责保管。第十九条陪护人员应保证两规对象日用品安全。(一)日用品应当进行无害化(软化)处理,有条件的应当使用专用日用品。(二)书写材料时应当使用专用软笔,并去除笔帽。(三)应当使用电动剃须刀剃须。(四)应当使用办案场所提供的拖鞋。(五)日常穿戴的衣物应当去除绳带、金属质地的拉链、纽扣或挂钩。第二十条陪护人员应当严格监控两规对象行为安全。(一)应当选择有利位置,与两规对象间始终处于伸手可及距离内。任何状态下,两规对象的双手必须处于受监控的位置;睡觉时,其双手应置于被子外。(二)应当严格监控两规对象在卫生间洗漱、沐浴、入厕、涮洗衣物等一切活动。洗澡所需热水,由陪护人员兑至温度适宜后提供。各种用具用毕,应当及时收齐、撤离。
第二十一条陪护人员交接班时,主陪人员负责交接,副陪人员应当保持对两规对象的监控状态。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与两规对象谈话时,陪护人员应当回避。对两规对象谈话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待陪护人员到位、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离开。第二十三条陪护人员应当填写详实的陪护日志、用餐日志等。第二十四条监控人员只能监控画面,不得收听谈话内容。
两规对象为女性时,监控人员必须是女性。监控人员应当填写详实的监控日志。第二十五条调查组或监督组组长应当对监控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第四章外出调查取证期间的安全第二十六条调查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应经调查组组长审核、分管案件副书记审批。第二十七条驾驶车辆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确保驾车安全。第二十八条查找社会人员取证,或追缴涉案款物时,调查人员应当尽量协调公安、检察、工商、税务等相关单位协助。在发案单位集中取证时,调查人员应当协调该单位安排可靠人员作为联络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第二十九条调查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告。第五章保密纪律第三十条案件调查方案中,应当明确保密措施。查办重大案件,应当制定保密方案。
两规期间,调查组应当与监控、陪护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调查、陪护、监控人员应当遵守下列保密工作纪律:(一)不准泄露、扩散有关调查内容及领导批示。(二)不准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内容,或者向被举报人等暴露调查意图,或者向被举报人等传递消息。(三)不准泄露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四)不准向外传播案情。
(五)不准打听、了解不应知道的案情和其他涉密事项。(六)不准泄露办案人员身份信息。(七)不准复制办案场所的摄影、摄像资料和其他办案资料,严禁对外传播办案场所的图片和信息。因办案调查需要按规定办理的除外。第三十二条办案应当使用专用设备、器材(包括电脑、打印机、移动存储设备等),不得与其他业务设备、器材混用。第三十三条办案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电子干扰、加密等安全设备。办案电脑全部列为涉密计算机并安装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规定。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编辑、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平信、明码电报传输纸质涉案资料,必要时应当安排专人直接送达。案件调查结束时,应当及时回收办案专用数码存储设备,清理办案场所电脑所存储资料。第三十四条办案期间,调查人员的移动电话不得带入谈话室。有条件的,应启用新的电话进行联络。联络或汇报案情时,应当使用保密电话。陪护期间,陪护人员的移动电话由陪护组组长集中、统一保管;需使用电话的,应当使用办案点专用固定电话。第三十五条外出调查取证时,原则上不准携带案卷资料。确需携带的,必须经分管案件副书记批准。第三十六条案件文书等文字材料,应当按规定划定密级和期限,妥善保管。办案资料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并使用保密柜存放于安全场所。第三十七条正在办理的案件,一般不对外宣传报道。确有需要时,应当经分管案件副书记审核、书记批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刊物,原则上不刊登涉及办案场所的相关信息。第三十八条应当保证监控设施24小时全过程记录。监控的音频、视频资料应当保存至案件调查结束后一年以上;如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当保存至案件经法院二审结束。如需销毁,应当经市纪委审核同意。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实行分级负责制。市纪委监察局对县(市、区)的办案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第四十条采取两规措施的,应当派驻监督组进行安全监督。监督组组长应当常驻办案场所。监督人员值守监控室,负责全程监督。第四十一条监督中发现安全隐患、安全设施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向调查组组长反馈并做好登记。重大情况,应当向分管案件副书记报告。一般安全隐患,由驻点办案业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并向分管案件副书记汇报。对一时不能整改,且严重影响办案安全的,在办案件应当调整场地。
上一页</a>第七章应急预案第四十二条应当按照《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应急预案(试行)》规定,针对两规对象可能突发疾病、意外伤害、自残、自杀、逃匿、暴力对抗办案人员、两规对象的亲属或其他人员冲击办案场所、办案场所发生停电、火灾等情形,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建立与公安、消防、医院、供电、供水等单位联系的快速反应机制。第四十三条如发生突发事件,调查人员或陪护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第八章责任追究第四十四条违反安全规定办案的,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应当到市纪委作检讨,并视情通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县(市、区)纪委书记应当到市纪委作公开检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一)对调查对象逼供、诱供的,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调查对象,或者有其他侵犯调查对象合法权益行为的。(二)监督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三)发生失、泄密事故的。第九章其他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XX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七: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坚持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中体现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比如之前湖南省常德津市通报的问题折射出了要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严格依纪依规注重方式方法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也是同样的道理要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三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以下是本站WTT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多次强调,“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这就要求,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调查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依法依规、安全有效运用留置措施,对于监委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监委使用留置措施,严格依法是根本,确保安全是底线。留置场所应符合安全标准。在各级纪委原“两规”点基础上改造建设留置场所和在公安机关特定场所设置的留置专区,都应把确保安全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标准。对新建、改造的留置场所
或留置专区,应经过严格验收,确定没有安全隐患、具备同步录音录像等条件,才能投入使用。
留置审批应强化安全审核。留置审批是保障留置措施从严、规范、安全使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在审批留置措施时,应将安全审查摆在突出位置,对拟留置人员身体状况不明或患有严重疾病的不批,留置场所软硬件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批,看护力量达不到安全保障要求的不批,采取留置措施安全预案缺漏或不周密的不批。
留置管理应不留安全漏洞。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监委留置场所或公安机关特定场所留置专区进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一般应在监委留置场所进行留置。要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留置工作全过程,严格按要求落实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留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都应有预案、有规范化处置要求,并定期进行演练。医疗保障是保证留置安全的一个重点,应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地关注留置人员的身体状况,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确保其人身安全。
留置看护应杜绝安全风险。加强留置看护管理,确保留置过程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湖北省部分市州探索由公安机关选派公安干警和特辅警组成看护队伍,较好解决了留置场所看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的问题。
留置监督应做足安全防范。监察法规定留置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到期必须解除。留置期间,应当严格依法保证被留置人的
饮食、医疗、休息和安全等正当权益,对存在违纪违法办案行为的,应从严查处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发现和消除各级各类留置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信息报告,建立留置安全情况日报告和突发事件限时报告制度。
确保“走读式”谈话“零风险”当前,谈话、询问、讯问等“走读式”谈话成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常态和重要方式,但“走读式”谈话频率高、分布广、控制难,应着重防范,确保“零风险”。意识要强。麻痹大意、想当然不会出问题是“走读式”谈话最大的安全风险。各级纪委监委应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他们强化安全意识,熟悉规章制度,增强防范能力。今年3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轮训,每一期培训班都宣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并对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进行了重点辅导。预案要细。准备与被审查调查人或涉案对象谈话的,谈话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是否适合谈话进行综合研判。经评估安全风险较高,难以防止发生安全问题的,不应进行谈话。谈话前,应周密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一同报批,做到一次谈话一个安全预案,一人一策。谈话过程中发现对象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的,应立即调整安全工作预案,
管控要严。“走读式”谈话必须严格流程管控,把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抓规范、抓周密、抓到位,并步步留痕。谈话前,一般应向被谈话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简要通报情况和要求,并请其指定联系、接送人员。谈话中,应密切关注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切实加强安全看护,确保对突发情况有效掌控。谈话后,应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履行好交接手续。
方法得当。“走读式”谈话不同于留置,如果谈话期间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把握、节奏控制,就可能滋生安全隐患。所以,“走读式”谈话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降低安全风险。谈话结束前,应对谈话对象进行思想疏导、讲明道理、讲清政策,减轻其精神和心理压力。谈话结束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对象的思想、心理、情绪等情况告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属,提醒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抓好落实责任这个关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纪委监委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切实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担起来。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具体抓、经常抓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有案必提安全,节假日到审查调查场所检查安全,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始终绷
紧安全这根弦。分管领导应坚持一线办公,精准研判指挥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严格督导落实安全责任。
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办案部门对审查调查安全负主体责任,应认真履行
章》开展执纪审查,监委依据法定权限开展案件调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安全工作,关乎具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效,关乎审查调查程序正义实施,关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权保障,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审查调查安全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业基本规范要求。审查调查安全目的既要保障监管对象安全,也要保障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安全,实现双安全。作为福能股份分管纪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特别是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和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加强制度规则的学习演练,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查调查人员要加强医疗急救知识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学习,注意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并善于自我保护。
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依靠集团纪委监委专业力量,监督检查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件和软件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纪检工
作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对权属企业相关案件的联合审查调查,要严格执行审查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依法依规办案、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保护相关人员权利等相关要求。
福能股份汪元军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心得体会35月18日晚,我参加了委机关专题会议,听取省纪委***书记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受益良多。虽然我在***室工作,以前思想上认为自己属于监督执纪科室工作人员,审查调查属于纪检监察科室的职能,对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觉得是他们的事情,跟自己没多大关系,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在思想上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也拓宽了视野,更增强了对安全方面的意识。以下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一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不管是监督执纪还是审查调查,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处置水平。面对着多样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程序、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长期处在监督执纪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
另一方面,在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二要注重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需要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在与被调查对象进行调查也好,谈话也好,要时刻关注被调查人的思想情绪、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
三要以人为本,做到规范办案。坚持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中体现以人为本的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比如,之前湖南省常德津市通报的问题,折射出了要准确把握政策和标准,严格依纪依规,注重方式方法,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也是同样的道理,要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审查调查过程中,除了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各项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规党纪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篇八: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违纪、零事故。
强化教育,筑牢安全防线。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传达学习上级审查调查安全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安全审查调查意识,确保上级精神零延误、零时差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审查调查临时党小组的作用,把审查调查安全知识作为必修课,要求办案人员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思维。依托机关学习会,季度会等方式,定期开展审查安全知识学习,时刻提醒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不可为的红线,不可突破的底线。
完善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对照纪律审查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制定《谈话点管理使用规定》、《谈话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谈话点使用登记表》等工作规则和台账,不断强化和规范工作流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话场所安全责任体系,对办案安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案件副书记领导具体抓和案件主办人负全责的分解模式,确保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医疗保障和安全责任防范,与市五院和公安机关分别建立医疗绿色通道和高效联络机制,确保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加强监督,全面排查隐患。坚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到哪里,安全工作就
跟到哪里。充分发挥案管室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探索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纪律审查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的风险点和关键点,及时发现隐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措施加以整改,并逐一销号,切实把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规范内控程序,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隐患,整改提高,倒逼绷紧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安全这根弦。
完善环境,提供安全保障。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谈话点安全措施,对谈话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进行整改,为所有谈话室均配备监控设备,确保谈话室内安全无死角、无空白。同时配备全程录音录像设备和医用急救药品等必备品,进一步优化安全文明审查调查环境。
6月11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吴东风一行到涡阳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韩龙等陪同检查。
吴东风一行查看了县纪委监委谈话点以及监控室、急救箱、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充分了解了谈话室使用流程,并实地查看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建设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部分卷宗,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吴东风对涡阳县纪委监委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视以及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他强调,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薄弱环节,规范工作程序,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真正把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
今年以来,涡阳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的部署,全面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建设,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谈话室硬件设施,规范走读式谈话,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近日,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徐超云在市纪委集中办案点主持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罗翠林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详细听取了案管室、案管中心及各审查组有关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怎么规定都不为过,怎么考核都不为过。各单位一定要从思想深处强化认识,一定要用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保证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定要自始至终做到十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程序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服务保障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实施环节到位和风险评估到位。
会议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决不能重办案、轻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决不能重结果、轻过程;三是要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审批手续,决不能重实体、轻程序;四是要在确保留置安全的同时,突出走读式谈话安全这个重点,决不能重留置、轻谈话;五是要认真检查谈话场所各项设施设备,确保符合安全保密要求,不达标的坚决不用;六是要勤学善思,积极思考强化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七是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用问责追责倒逼安全责任落
实。会议要求,案管室须加强对集中办案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
查和突击暗访督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作为问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会议对有关人员不请假、不按时参会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各审查组提高认识,引起警惕。
篇九: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
随着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本人在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方面,总结了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办案思想防线。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调查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
二、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运行。
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及预案等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审查调查每个环节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
四、聚焦关键环节,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管理。
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走读式”谈话,更加注重隐患风险全面排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实质性的进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确需“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按照“六必知”风险评估制度、谈话报批制度、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谈话体检制度、谈话不过夜制度、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制度、谈话后跟踪回访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程序完备,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抓好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调查安全水平。
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区、谈话室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案管室对办案区、谈话室的基础设施做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备安装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安全技能,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处置能力,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方面的实操培训,学习谈话对象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并现场模拟实操等技能,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余X发【201X】XX号)文件精神,XX镇纪委坚持每周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实现审查调查“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立即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走读式”谈话或使用监控办公室情况
镇纪委能够在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确定“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针对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了解,遇重大案件时制定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能够明确安全陪护责任,核实问题等候处理时,对谈话对象进行严密的管控措施。
(二)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情况
201X年3月22日镇纪委书记XX组织镇纪委干部开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及时准确上报“走读式”谈话开展情况月度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镇纪委干部对照文件加强落实,要明白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意义。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
201X年3月22日我委收到XX纪委案管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委重点对谈话室设备设施、应急电源设备、电源线路、卫生间、座椅等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发现:
1、谈话室电源线路存在老化、不规范。
2、谈话室在居民楼一年存在通风条件差、潮湿等情况。
(二)对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谈话室线路不规范、潮湿等情况,我委已在计生办重新选址,按照标准重新对谈话室进行装修,现正在整改中。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用《工作规则》带好队伍。认真对照《工作规则》的新理念新要求,在思想偏差、制度执行、能力素质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实践历练和素养提升,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突破、善执纪的过硬队伍。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深入践行《工作规则》,要特别重视讲政治、讲初核、讲安全、讲规范、讲自律,全方位提高执纪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安全员,定期由镇纪委书记对安全员进行“一对一”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针对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及陪护工作等知识进行培训,提升了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持续自查自纠,确保执纪安全无隐患。镇纪委将对照安全文明纪律审查的相关规定进行反复排查,自查,对谈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
我兼职分管福能股份纪检工作以来,能认真参加集团纪委监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别是认真学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文件、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审查调查安全相关内容,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认识。《党章》和《宪法》分别对纪委和监委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纪委依据《党章》开展执纪审查,监委依据法定权限开展案件调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安全工作,关乎具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效,关乎审查调查程序正义实施,关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权保障,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审查调查安全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业基本规范要求。审查调查安全目的既要保障监管对象安全,也要保障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安全,实现双安全。作为福能股份分管纪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特别是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和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加强制度规则的学习演练,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查调查人员要加强医疗急救知识
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学习,注意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并善于自我保护。
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依靠集团纪委监委专业力量,监督检查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件和软件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纪检工作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对权属企业相关案件的联合审查调查,要严格执行审查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依法依规办案、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保护相关人员权利等相关要求。
篇十: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纪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
纪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纪检监察工作肩负反腐倡廉的重任,身负人民群众的希望,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注重培训五种气,才能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推向一个更高层面。一要培养忠贞志气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原则,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时时处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以能肩负此神圣使命为荣,以能做党的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乐,保持一股忠贞之气,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其次,要勤政为民,高效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一线实际,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真抓实干下功夫,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面对腐败和邪恶,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不断坚定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决断果敢,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在工作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坚持原则。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普通干部看着、广大群众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必须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大是大非面前不盲目,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在对案件的处理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通过执纪执法,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培养昂扬锐气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面对挫折失败不气馁,面对打击报复不畏惧,对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一要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处理问题态度坚决,切实纠正执纪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当“铁匠”,敢于动真格,敢打敢拼;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做“泥水匠”,东搅西搅和稀泥,当老好人。二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有阻碍、有困惑、有挫折、有迂回,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一种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的大无畏精神,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能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更不能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恫吓威胁,甚至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决不能因此而丧失原则立场,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只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要以为为本、治病救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胡来一气。
纪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多次强调,“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这就要求,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留置调查“零事故”
留置措施是监察机关履行调查职能的一项重要措施,依法依规、安全有效运用留置措施,对于监委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监委使用留置措施,严格依法是根本,确保安全是底线。
留置场所应符合安全标准。在各级纪委原“两规”点基础上改造建设留置场所和在公安机关特定场所设置的留置专区,都应把确保安全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标准。对新建、改造的留置场所或留置专区,应经过严格验收,确定没有安全隐患、具备同步录音录像等条件,才能投入使用。
留置审批应强化安全审核。留置审批是保障留置措施从严、规范、安全使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在审批留置措施时,应将安全审查摆在突出位置,对拟留置人员身体状况不明或患有严重疾病的不批,留置场所软硬件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批,看护力量达不到安全保障要求的不批,采取留置措施安全预案缺漏或不周密的不批。
留置管理应不留安全漏洞。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监委留置场所或公安机关特定场所留置专区进行,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一般应在监委留置场所进行留置。要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留置工作全过程,严格按要求落实每一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留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都应有预案、有规范化处置要求,并定期进行演练。医疗保障是保证留置安全的一个
重点,应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地关注留置人员的身体状况,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确保其人身安全。
留置看护应杜绝安全风险。加强留置看护管理,确保留置过程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湖北省部分市州探索由公安机关选派公安干警和特辅警组成看护队伍,较好解决了留置场所看护工作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的问题。
留置监督应做足安全防范。监察法规定留置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到期必须解除。留置期间,应当严格依法保证被留置人的饮食、医疗、休息和安全等正当权益,对存在违纪违法办案行为的,应从严查处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发现和消除各级各类留置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信息报告,建立留置安全情况日报告和突发事件限时报告制度。
确保“走读式”谈话“零风险”当前,谈话、询问、讯问等“走读式”谈话成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常态和重要方式,但“走读式”谈话频率高、分布广、控制难,应着重防范,确保“零风险”。意识要强。麻痹大意、想当然不会出问题是“走读式”谈话最大的安全风险。各级纪委监委应大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促进他们强化安全意识,熟悉规章制度,增强防范能力。今年3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
成员进行轮训,每一期培训班都宣讲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并对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进行了重点辅导。
预案要细。准备与被审查调查人或涉案对象谈话的,谈话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是否适合谈话进行综合研判。经评估安全风险较高,难以防止发生安全问题的,不应进行谈话。谈话前,应周密制定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一同报批,做到一次谈话一个安全预案,一人一策。谈话过程中发现对象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的,应立即调整安全工作预案,
话对象的思想、心理、情绪等情况告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属,提醒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抓好落实责任这个关键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纪委监委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切实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担起来。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具体抓、经常抓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有案必提安全,节假日到审查调查场所检查安全,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分管领导应坚持一线办公,精准研判指挥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严格督导落实安全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办案部门对审查调查安全负主体责任,应认真履行
正,督促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一律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存在违规办案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纪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随着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本人在如何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方面,总结了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体会。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切实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办案思想防线。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贯穿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执纪监督工作规则》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收集证据,运用调查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全面分析成因,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达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效果。二、健全制度保障,推动审查调查程序规范运行。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规定。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及预案等制度。规范审查调查程序,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
审查调查每个环节严格审批,坚决杜绝任何理由规避程序的办案行为。
三、明确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建立审查调查工作组组长安全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谈话措施的使用条件、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安全要求、责任分工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谈话场所、审查调查场所、留置场所使用以及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形成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安全性。四、聚焦关键环节,保障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走读式”谈话,更加注重隐患风险全面排查,规范谈话工作流程。针对案情、案件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以及谈话对象身体、心理、性格、家庭、工作等方面状况综合分析研判,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实质性的进行谈话安全风险评估,确需“走读式”谈话的,严格按照“六必知”风险评估制度、谈话报批制度、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谈话体检制度、谈话不过夜制度、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制度、谈话后跟踪回访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确保程序完备,安全可靠,特别是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被调查人有严重违纪,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时,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五、抓好工作保障,提高审查调查安全水平。加强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定《办案区使用管理办法》《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办案区、谈话室的使用、管理等工作,明确使用范围、责任落实。案管室对办案区、谈话室的基础设施做好维护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备安装到位,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六、强化安全技能,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应急机制。为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处置能力,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办案人员、安全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及技能培训方面的实操培训,学习谈话对象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时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并现场模拟实操等技能,切实做到审查调查谈话场所使用程序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
篇十一: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安全办案工作汇报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心得体会
6月9日有幸参加了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业务和办案安全培训会议,受益良多。通过这次学习培训,我不仅学到了不少办案知识,还拓宽了视野,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
二、要防微杜渐,注重办案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两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
到案件的成败。
三、要以人为本,坚持心理疏导,做到规范办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除了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的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
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安全文明办案学习心得
安全文明办案学习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章、中纪委、省市纪委的相关文件和贺国强同志、何勇同志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学习,我真实的体会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时刻把安全文明办案这一原则放在心上,一刻不放松。以下是我通过学习得到的体会:一、在办案中,要将安全文明办案牢记在心,一颗不放松。办案工作很辛苦,没有休息天,值班时间很长,有时候还要值夜班,即使这样,在工作中也不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不能有一丝松懈。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和对以前工作的反思,我认识到,安全文明办案的意识一刻不得放松,安全文明办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在办案工作中,要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是不行的。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做到深刻理解,融会贯通,切实把业务知识学扎实。经过一年多在检查室的工作,自己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工作当中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和学习的。要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就需要继续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在能力上进一步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面,在
三、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培养注重细节的习惯。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两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
四、坚持人性化文明办案。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五个方面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管理
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单独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及接待相关人员,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办案区规定》)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如何达到高效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区的应有功能,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预留备用空间。对于办案工作区的用房设置,《办案区规定》中明确列出的有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这基本能满足当前检察机关法警部门所承担的职责需求,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法警部门开始承担起物证保管、自侦追逃等职责,物证保管室、警械存放室等的设置迫在眉睫,同时,为便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和商讨案情,设置专用的案件讨论室亦不可少。为此,在办案工作区建设过程中,需综合考虑警务种类、案件需求及财政实力等因素,尽量预留一定的备用空间。
二是注意对检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目前的现状是虽然已在办案工作区内配备了先进的办案智能系统,但没有熟练掌握使用技术的检察干警,而是过分依赖设备经销商的技术支持,造成懂检察业务却不会使用技术,精通技术却不明白检察办案意图的局面。因此,需加强检察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干部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四是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加强相互监督。纵观近几年的办案安全事故,基本上都存在“司法警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需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若办案检察官违反办案程序有关规定,法警部门可以提供现场情况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反之亦然。
五是强化管理,确保办案工作区有序运转。要让办案工作区安全高效有序运转,还必须有一套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
1.严格审批制度。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业务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除特殊情况外,应提前一天通知司法警察大队,并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安排场所和调配司法警察,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如实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并做好交接登记。
3.办案安全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带入办案工作区后,由值班法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告知,并暂时扣押无关物品,填写《暂予保管物品清单表》后,当面存入物品保管柜;办案期间,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同时注意被看管对象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司法警察使用警械暂行规定》及《办案工作区看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签字、书写材料时一律使用法警大队自备软笔,就餐时一律按要求使用塑料餐具。
4.后勤保障、维护制度。办案工作区需定期维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空气质量、设备运行及毁损情况等,定期通知设备经销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检测,同时,作为管理机构的法警部门应始终坚持“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的理念,认真记录执勤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及要求,比如在办案工作区内安装打印机、复印件、碎纸机、饮水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等,尽量做到主动服务,为办案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按照林区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督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否按照或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执行。但由于检察工作需要,近年来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原先建楼设计的办公室在一楼的办公室有数,反贪和控申部门同时在一楼办公,另外当时也考虑资金等其它原因,现在显得有些紧张。
2、办案工作区是否设置在地上一层或地下室,形成安全、保密的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办案工作区”的标识。检察院办公楼共四层。办案工作区按要求设置在一楼,办案工作区设有防盗铁门,铁窗。专人管理。安全保密。
3、办案工作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和房间隔音设施。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和资金投入,办案工作区基本达到投入使用,但办案工作区设置按照要求还缺少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这项工作需要资
金和对原有办公室进行改进,我们积极向林业局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早日达到要求。
4、办案工作区内设置的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用房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执勤室、待诊室。
5、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由警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装备部门负责提供保障。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管理由警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提供保障。
6、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是否由技术人员负责,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某某年立案一件一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由办案部门内勤负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7、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规范,措施合法、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8、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是否配备了18项必备警用器材。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了15项必备警用器材。还缺少3项,网枪、囚车、武器。
9、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是否配备了安全检查设施。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没有配备安全检查设施。但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
作区内严格进行检查,对其衣物和随身物品进行严正声明检查,防止发生其它情况。
10、办案工作区是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是否齐全。办案工作区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法警信息沟通制度、法警执行警务派警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法警安全办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齐全。
11、控申干警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是否着装、挂牌,使用文明用语等。控申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着装整齐、挂牌,使用接待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群众满意。
1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对警车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材。严格执行有关警车的管理规定,凡事办案用车和公务用车必须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工作中对司机人员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
篇十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纪检办案感悟篇一:近期办案感悟近期办案感悟调入检查室工作已一月有余了,忙碌却受益良多。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
不仅了解不少办案知识,拓宽了视野,还体会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时刻把安全文明办案原则放在心上,更增强了尽快转变角色,成长为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信心。以下就是我近期的一些感悟。
一、要勤学善思,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能力。案件的查办和安全办案,都要求我们具备过硬的办案能力和较高的办案水平。面对着狡猾的办案对象,不将业务基础知识学深学透显然不行。特别是一些办案程序、办案章程方面的规定,要透彻理解和融会贯通。作为一名刚刚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新手,在业务方面还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一方面,在工作之余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及业务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深度;另一方面,在办案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通过学习精通业务,不但可以提高办案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对调查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预判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要防微杜渐,注重办案细节,做到文明安全。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办案,需要办案人员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例如:“双规”期间随时关注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谈话室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等。这些所谓的细节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和大意,一旦处理不好,就有可
能对我们的调查工作的全局产生负面作用,甚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成败。虽然办案工作很辛苦,经常下乡,值班时间很长,有时候还要值夜班,但在工作中也不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不能有一丝松懈,时刻要将安全文明办案牢记在心。经过这些天的学习和对以前工作的反思,我认识到安全文明办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在办案工作中,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以人为本,坚持心理疏导,文明规范办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尊重和维护被调查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除了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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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严格遵守办案的章程,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更得注重事实和证据,用事实说话,用党纪条规说理教育,用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去感化,充分发挥政策教育的作用,让被调查人员心悦诚服,在心灵深处真正接受教育悔过认错,从而实现案件突破。
篇二:纪检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纪检监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2月22日至28日,作为省纪委选调干部中的一员,本人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得到委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纪委常委亲临现场做开班动员,并传达了省纪委书记“关心年轻干部成长,重视年轻干部培训”的重要指示,使我们备受鼓舞;干部室的同志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使我们安心学习;委厅相关处室领导认真准备、全心授课,不仅帮我们厘清了业务工作的要点,还同我们分享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收获和体验,使我们受益匪浅;警示教育片的播放和学员间的讨论交流,更具体地展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内涵,使我们收获良多。整个培训,内容丰富翔实,方式实用多样,是对我们新进纪检监察系统人员一次及时而高效的充电,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我们更快适应岗位要求、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大裨益。作为选调干部,本人虽然工作将近9年,具备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但对纪检监察工作尚未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缺乏系统培训与指导。通过这次培训,我得到了较好的学习与提升,主要收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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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与责
任感在这次培训中,我们认真聆听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的各位领导结合自身工作经历所作的辅导报告,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等老一代中央领导同志就提出组建和恢复纪检监察机关,并赋予其惩治腐败和促进廉政的重要职能,其后的各届国家领导人均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并不断提高其决策地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需求在得到极大丰富满足的同时,资本主义精神层面腐朽堕落的糟粕也趁虚而入,社会主义精神道德家园受到冲击,部分领导干部被“糖衣炮弹”击中落马,而正是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惩处腐败力度、推进预防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加强监察监督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们队伍整体的廉洁高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成为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强防线和重要工具。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纪检监察机关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因此,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二)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的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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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承担着惩治腐败、
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的神圣使命,要与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斗智斗勇;随着形势的发展,腐
败现象的存在形式、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作案动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智
能化、复杂化的态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这次的培训
中,亲临授课的领导大都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他们不仅帮助我们系统和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流程、掌
握相关工作技巧,而且与我们分享了各自的人生经历和工作感悟,使我们认识到自身的欠缺
与不足,尤其难得的是他们虚怀若谷的处世风度和谦逊乐学的求知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们,
让我们认识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进一步提升对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的认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
约束性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指出了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做到公正廉洁、公道正派。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正处于多发易发时期,腐败分子为逃避打击、谋取不正当利益,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拉拢腐蚀无所不用其极,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两个务必”,不仅工作期间要谨言慎行、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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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则,八小时之外也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慎独、慎微、慎交友,保持纪检监察干部清正
廉洁本色。在这次培训中,授课的领导介绍了在办案过程中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
认真履行职责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这些新进学员听得津津有味,深受教育。事非经过不知难,
要顶得住干扰,经得住考验,除了信念坚定和严于律己外,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体系也是不
可或缺的。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之规范自身言行,
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律性和约束性,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铁面无私
的良好形象。随着反腐倡廉的逐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新岗位带来新挑战,身为一名选调干部,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习领会了纪检监察业务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政策和法规,更加坚定了投身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将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工作中做好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珍惜机会,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重任,爱岗敬业,尽责尽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二是找准定位,明确自身所处岗位,牢记纪检监察队伍“准纪律部队”的性质,守纪律,听指挥,发扬集体协作精神,诚实待人,务实干事,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谦虚谨慎,真诚对待同事,保持良好心态,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加强修养,树立良好的作风,注意维护机关良好形象,善于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升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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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四是严于律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保持清正廉洁;五是加强沟通,主动及时地向组织和主管领导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等情况,自觉
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多与所派驻单位业务部门交流,深入实际、注重调研,兢兢业业,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篇二:纪检监察培训心得体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心得体会我于2月19日至22日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綦江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是对
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一次很好的充电,通过听取区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市纪委监
察局有关专家的授课,使我认识到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了纪检监察干
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使命,尤其是市纪委各部门领导、专家的授课,采取理论联
系实际,针对性很强,对我们从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来说深受启发,不仅学习掌握了一些
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新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而且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
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学员深感受益良多。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一、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次培训班上,各位讲师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授课,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授课讲师全面系统地讲解了执法工作、案件检查、信访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的理论知识、工作方法等,对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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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我的专业理论素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同时,
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也得到了增强。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如信
访举报、案件检查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使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个
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
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二、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认识。通过对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始终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领会纪检监察综合业务涉及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增强了我们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三、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决定了我们的专业素质必须过硬。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案件有高发的态势,而且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专业和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次培训,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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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
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
进一步增强了自己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
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而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
追求。虽然培训时间是短暂的,但是学无止境。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四、努力成为合格的敬业爱岗的纪检干部。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明
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是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改革发展、经济建设服务上,用在
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总之,我将
以此培训为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
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
质量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篇三: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心得体会心得体会20xx
年10月,我在县纪委的安排下参加了贺州市纪委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乡镇(街道)纪
委(纪工委)书记及新进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培训班”学习,此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我市基层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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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
思想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在4天的学习时间里,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领导以及市
委党校的专家学者,结合案例为学员讲解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纪检监察概论、纠风执法工作、
信访举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廉政准则》解读、纪检监察新闻信息写作等专业课,我
受益匪浅、感悟颇深,主要体会有如下几点:一、通过学习,提升了工作能力。培训的课题对工作实践有着较强的指导作用,授课老师精彩的讲座,令我耳目一新、大开眼界,从这次培训的目的内容看,不仅明确清楚了我国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了解了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明确了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向,提高了本人的管理能力和创新工作的能力。这次研修班,专家教授专门为我们讲述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信访举报工作》、《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课题,进一步提高了的理论水平和驾驭能力,明析了当前工作的责任和方向,提升了管理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二、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虽然这次培训的时间是短暂的,但是这次培训内容有很强的主题性和结构性,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且都是我知识结构上的薄弱环节。一是通过学习了《纪检监察概论》、《纠风执法工作》开拓了我干工作的视野。二是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自我的综合素养。三、更新了观念,提升文化素质。一是树立了全新的学习观念。在清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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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不再是过去灌输式的学习,而更多地是启发式、互动式的案例教学,是深层次的现代学习方式。这种学习对于我们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高自身学
习发展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个人的素养。在新形势下,进
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学习培训,了
解了社会发展形势,增强了更新知识,提高学习能力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了自身的工作
素质和业务能力。四、做好当前,把握将来。作为一名单位的纪检组长,通过这次学习,使我
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明白了单位纪检组长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重要组成
部分,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组长的各项工作,关系到我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败斗
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这项工作领域十分广阔,每个纪检组长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
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发挥重要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坚持双重领导的原则,向上级党组
织多请示、多汇报,争取领导支持;正确处理好与驻在单位职能部门的关系。既要加强与驻
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又要从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干部
职工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优政;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
作的关系。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
中,突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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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促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
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发扬求真务
实的作风,大力弘扬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勇于负责、团结合作的精
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部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培训学习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
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
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
自觉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认认真真地学,扎扎实实地
学,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的干部。这次的培训是短暂的,但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把集中培
训转化为经常化学习,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
技能,成为胜任工作的行家里手,顺利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是培训学习的最终目的。
为此,今后我仍做到:一是继续学习,把自己塑造成学习型干部。学习有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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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能力。努力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
学习化”,率先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二是爱岗敬业,成为服务型、责任型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本事”用在为纳
税人服务上,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
作中去。篇四: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心得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心得受单位推派,本人参加了中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在10
天紧张、有序的学习中,本人系统地听取了纪检监察相关方面专家的辅导课,实地参观考察
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范,与各地各行业的纪检监察同行同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
交流,作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业务干部,总的感受是不虚此行,获益良多,业务素质与业务
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一、主要收获作为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最突出的特点是半路出家,入行即忙于具体的事务之中,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全凭个人在工作中的学习与摸索,缺乏系统培训与指导。这次培训,给了本人一次较好的学习与提升的机会。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本人对所从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了纪检监察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收获表现在如下三方面:(一)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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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感在这次学习中,我们认真聆听了教授所作的辅导报告,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极其重要。尤其是反腐败斗争,关系到政权巩固、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事关重大,老百姓高度关注。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陈云等老一代中央领导同志就提出组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30多年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惩处和预防腐败、反腐倡廉教育等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我们队伍整体的廉洁高效,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当前我们提出要科学发展,发展就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没有公平正义作保障,就会影响士气,影响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可以调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直接促进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机关,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党群干群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和谐,监督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等重要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是党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当前,反腐败的斗争仍然有着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要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由此,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与光荣感。(二)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纪检监察的理论业务知识,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承担着同腐败分子斗争、纯洁党风、严肃党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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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使命,工作的性质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工欲善其事,必先
利其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腐败现
象存在的方式、作案的手段、作案的动机也发生很大变化,不断呈现出多样化、智能化、复
杂化发展趋势,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政策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必须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在这次的培训学习中,我们系统地学习了许多业
务课,全面地了解纪检监察调查办案等业务知识,知道办案、询问等的技巧与工作程序,明
白过去工作中的一些欠缺与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三)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身份角色,增强自我约束性及当好表率的自觉性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查办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做反腐倡廉教育。所谓正人必先正已,严人必先律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廉洁正派,做到公正、公道。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生活上作风简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增强鉴别是非的能力。在办案过程中,要能排除各种干扰,顶住各种压力,真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顶得住“情”的干扰,经得住“钱”的考验,做到在亲情、友情、人情面前不困惑,在金钱财物面前不犹豫,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铁面无私的良好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干部的表率,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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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启示及工作思考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
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越来越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要求更高。我们
要善于运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符合时代和实践发
展要求的执纪监督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调整和完善相应的规定和措
施,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这次培训学习,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
(一)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有一个正确清晰的工作思路篇三:纪检机关人员办案程序及注意事项党纪政纪的一般理论、查办案件及收集证据的程序、要求、注意事项——20xx年4月在县党校的授课提纲一、党纪政纪的一般理论(一)党纪、政纪及纪检、监察对象等的概念或含义1、什么是党的纪律:广义的党的纪律,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狭义的党的纪律,则是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政纪,即行政纪律,则是国家公务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应遵守的纪律,则主要应遵守的就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xx年6月1日施行)所禁止的行为。监察对象是指《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的组织和个人。纪检对象是指(略)2、哪些人属于纪检对象:党组织、党员3、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决定》修正)中,监察机关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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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监察,适用本法。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是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小知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略);(二)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或参考的主要党内规定及国家法律有哪些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有《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保修期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新纪发[2003]2号《关于保证党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暂行办法》、人事部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两高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纪委20xx年印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等等。法律与党纪政纪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应该说法律是党纪政纪等党内规定或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刑法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理应成为执纪的参考依据。因为党纪条规与刑事犯罪理论在许多方面(如犯罪构成、证据的认定收集等方面和违纪的构成、证据的认定收集等)是相通的,其理论及原则完全可以在我们处理党纪政纪案件时予以参考和借鉴。如刑法对如实交待的认定,共同犯罪的犯罪金额的认定,又如立法法对溯及力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如无特别规定,均没有溯及力)、“罪刑法定”原则等。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就注意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规定甚至是条文的规定,保持了衔接的或一致,这维护了国家法治精神的统一。*小知识溯及力是指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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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三)纪检监察中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最主要的几项原则,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民主集中制。
实事求是及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则要求我们要秉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法律原则。即使被调查人拒不交待问题,只要掌握了确实、充分的证据,足以把案件事实证明清楚,仍可定案。只有被调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
大家都知道的震惊全国的“杀妻”冤案的当事人佘祥林洗刷了十几年的冤案(还有河北版的“佘祥林”案)。最终无罪释放。不禁要问,是什么促成了这样的冤案的发生?是“先定后审”、是“有罪推定”、“刑讯逼供”、自证其罪等潜规则铸就了这样的冤案。这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有律师代理辩护制度,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等。但是从两次“杀妻”冤案的整个过程来看:在论据不充分,事实不明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就强拉硬拽的定案,先下结论后审判,程序倒着走;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司法机关采用引诱,刑讯逼供,造假材料等方式,让这起案件办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复旦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谢佑平教授认为有了以下几个“如果”,就可能避免冤案的发生:如果严格执行了侦察控制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沉默的权利;如果认真履行了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如果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再慎重些??但可惜。孟德斯鸠有言,“每个有权利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到极限,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有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在许多情况下,那些掌控生杀予夺大权的司法机关,正是由于司法人员司法理念的缺乏与法律人品的降格,而导致了许多冤假错案的发生。*小知识沉默权来自于英美法律制度中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对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作出了一项影响深远的裁决,这一裁决已成为美国本世纪内最重要的刑事裁决之一。19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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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3岁的无业青年恩纳斯托?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在亚利桑那州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问。在审讯前,警官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文化不高,这辈子也从没听说过世界上还有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这么个玩艺儿。经过连续两小时的审讯,米兰达承认了罪行,并在供词上签了字。后来在法庭上,检察官向陪审团出示了米兰达的供词,作为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供词是无效的。最后,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20年徒刑。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警官在审讯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力。
二、案件调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及基本调查办法及注意事项1、案件调查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程序合法要求的是在案件调查中每个阶段的任务、顺序、时限、手续都是法定的,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都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它规范着权力应如何行使的问题,对权力有限制功能,起到了保护公务员或党员权利的作用。可以说,没有程序的公正,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公正,就没有法律公正。举例,美国杀妻案的违反程序案。只有正义的程序才能导致正义的结果。程序错了,因此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司法公正。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2、案件调查的程序及基本调查办法及注意事项(1)受理,要求是及时办理,不推诿、不扣压和保守秘密。(2)初步核实,是获取重要证据,为立案提供依据的阶段或者说活动。要求是迅速及时、保守秘密、突出重点,抓住时机,及时查处收集违纪人主要违纪问题,选择好突破口,就是可以将他绳之以纪、可以立案调查他的违纪行为。如果说举报线索有五六条,就挑好查的、比较明显的、易突破的、好收集到证据的又能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分的先行初核,集中力量查实一两件能够定性处理的问题,以求尽快正式立案,然后才有可能调动多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推动案件向纵深发展,扩大战果。一般是先外围调查,低调、隐蔽、稳妥、审慎地调查取证,不易直接找被调查人谈话等。核实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的经批准可再适当延长。初核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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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写出初核报告和建议,对失实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或自行给予通报批评或批评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对有违纪事实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应予立案。对有犯罪嫌疑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即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办理完初核手续后,应成立核查组,最低不得少于两人。对案情复杂、性质严重的、工作量大的案件,人数可多一些,也可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要注意保护检举、控告人和知情人。谈话应个别进行,不能采取当面对质或开座谈会的形式。在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时,应注意策略技巧,讲话要有分寸,不得泄露案情。
(3)立案,是按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程序性工作或活动或阶段。意义是为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提供合法依据,如暂停被调查人职务,扣留违纪财物,提请法院冻结违纪人银行帐号,对被调查人实行“两规”“两指”等,写出立案报告,填写立案呈批表,由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是否立案。时限为一个月。
(4)调查,是收集证据的阶段,是深入细致充分收集违纪问题确凿证据的过程或活动。时限是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复杂的经批准可再适当延长。政纪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结案,需延长的,至迟不能超过一年。应注意调查人员回避的问题,即调查人员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不参加案件调查。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先入为主,要重证据,全面收集证据材料,既要防止姑息放纵违纪者,又要避免使无辜者受到追究,对于能够证实被调查人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无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都应当收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
合法权利。与被调查人谈话时,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手段进行询问。要重视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要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坚持文明办案。不得以讽刺、挖苦等方式对被调查人进行人格侮辱。不得对被调查人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非法进入被调查人的住宅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要及时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调查要抓住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事实。对违纪问题较多、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要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只要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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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已清楚无误,证据确凿充分,就可以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对于次要的枝节问题,一时拿不准或证据不足,可不作为处分依据。有些被调查人的某些行为看起来是不正确、不合适的,但只要不构成违纪,就不能认定。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不能辨别是非、不能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5)移送审理,审理,时限是一个月,经延长,也不可超过两个月。(六)在调查取证中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一是文明办案,树立办案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进行询问;三是收集书证时,对可作为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等原始材料,应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其保密;四是需要对证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录像时,要经本人同意方可进行,对被调查人经告知本人对谈话情况也可以录像、录音,并经审阅后签字;五是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事实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直接证据才能认定。其他证据不足,只有被调查人陈述承认错误事实的,不能认定。书证、物证作为直接证据,必须经过鉴定或知情人、被调查人辨认属实,才能使用;六是收集书证应注明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七是鉴别证人证言,不得采用对质的方法;八是不能光收集对违纪人不利或无错的证据,对违纪人有利的证据也应该一并收集;九是不能将违纪人的申辩当作认错态度恶劣的情节;十是对谈话中要用到的材料,必须细读和背熟,要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再拿出群众的反映信和以前收集的材料来阅读。等等。三、怎样根据违纪构成要件对案件进行定性。违纪构成,即违纪错误(或行为)的构成,是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危害性及其程度的构成违纪错误所必需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所谓有机整体,是指这些主客观要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如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诈骗错误必须具备如下要件:行为人必须是有责任能力的党员(违纪错误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具有诈骗的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违纪错误客体)。以上四个要件共同组成诈骗错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构成诈骗错误。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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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分则规定的每一种违纪错误都有自己的违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查办违纪案件要从违纪构成要件的诸方面收集证据。对案件的审理,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给违纪案件定性,定性的标准是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构成。违纪构成的要件包括违纪错误主体、违纪错误客体、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违纪构成是违纪错误的规格和标准,不仅表明违纪错误是怎样形成的,而且规定构成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要件,这在党纪处分条例和政纪处分法规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具有法定性。下面重点就党纪谈一谈以违纪构成要件为标准怎样对案件定性?
(一)违纪错误主体与定性违纪错误主体,这是用以说明实施违纪行为的党员和党的组织及监察对象的基本特征的要件。它不仅包括党员的责任能力,实施违纪行为,而且包括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应负党纪责任的共产党员和党的组织。比如,有的违纪错误如盗窃错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党员;而有的违纪错误如失职错误的主体,不仅必须具有责任能力,而且必须具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党员。这就说明违纪行为人的身份和职务,是决定其违纪事实构成什么性质错误的一个要件,同一违纪错误事实发生在不同的主体上其性质也是不同的。如企业(公司)的国有和集体财物,被他人非法占为已有的事实,其主体不同定性就不同,其处分的依据也不同。如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应定为职务侵占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分;如果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应定为非法占有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分。党纪处分条例中还涉及有违纪错误的特殊主体,作了明文规定,它们或者是构成某一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要件,或者是某些违纪错误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条件,要认真学习研究,正确掌握。(二)违纪错误客体与定性违纪错误客体,是用以说明违纪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要件。任何违纪错误都侵犯一定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如,在党内组织秘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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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的团结和统一;贪污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如果侵
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就构成挪用公款错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错误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婚姻自由权利和人身自由权利。不侵犯任何客体的行为,是不构成违纪错误的。如,1996年6月,某镇土管所刘某经手办理镇粮油公司与三户居民的土地转让,刘某收取土地出让金22174.1元和管理费200元。此笔收入应上交县土地管理局,但刘某请示局领导同意,将此笔资金留给该所使用,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1996年6月11日,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将此款存入银行储蓄所。1996年7月至1997年5月,刘某陆续将此款取出用于个人医疗及其他消费。1997年6月,刘某将此笔资金报告该镇财政所,因无钱入库,财政所在预算外作空收空支处理后将此款核拨土管所使用。刘某以后一直未将此款交土管所。刘某的违纪事实是定贪污还是定挪用,关键看该违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是公款的所有权还是公款的使用权,从事实上分析,该所长请示局领导,报告镇财政所,镇财政所作帐务处理等证据证明该所长还是维护了公款的所有权。但刘某具有非法使用公款的目的和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应定构成挪用公款错误。一种行为之所以被定为这种违纪错误或那种违纪错误,主要是由违纪错误的直接客体决定的。比如,同样是非法占有非自己所有的财物,有的定为贪污,有的定为盗窃,原因就在于各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此,党纪处分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对违纪错误客体作出了规定,以便决定违纪错误的性质。
(三)违纪错误主观方面与定性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是用以说明违纪者在怎样的心理支配下实施危害行为的要件。它包括过错(故意和过失)以及违纪动机、违纪目的。其中违纪故意或者违纪过失是一切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违纪目的是某些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而违纪动机不是违纪错误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它一般不影响定性,只影响量纪。违纪故意和违纪过失在党纪处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如,贪污、盗窃、走私、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错误,只能由违纪故意构成;如失职类的大多数违纪错误只能由违纪过失构成。为了使定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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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处理恰当,党纪处分条例特别标明“故意”两字的有5条,有的无需标明“故意”。而过失与故意相比,由过失构成的违纪错误的危害性明显小于由故意构成的违纪错误。只有故意或过失地实施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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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关于如何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按照市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求及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我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开展调研工作,我的调研题目是《关于如何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根据工作安排,我带着使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
生安全事故。(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人员
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半路出家”,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学现用,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二、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
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方法单一难于取得突破;三是带好队伍、办好案件的动力不足。受体制和机制的约束,在强化办案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综合能力建设上只求能办案就行,办案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备上严重不足,凭“一张嘴、两个人、几张纸”难以办大要案,难以保障安全等等。
三、如何做好办案安全工作(一)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列出“三个清单”。一是列出问题清单,从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对照整个工作流程,认真查找在执纪审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二是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执纪审查承诺制和备查制,分清责任,明确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时限,对照标准,把握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一个一个加以整改,确保无遗漏、无盲区。由案管室牵头,对临时办案点进行一次执纪审查安全大检查。(二)发挥纪检监察室的小纪委作用,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安全大于天,做到程序和结果并重,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形象,严守纪律规矩,克服麻痹心理;二是
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安全,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办案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履行案件查办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学习到位,要认真贯彻、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办案安全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同时由案管室会同宣传部制作通俗易懂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流程图,切实提升安全文明执纪办案水平;四是采取措施到位,在所有案件查办前,有针对性地制定案件安全评估方案,并对有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置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监督管理到位,要把好案件入口和出口,案管室全程监管,增强委机关办案人员安全文明办案的自觉性,发挥各纪检监察室的小纪委作用,指导监督所联系县、部门安全文明办案,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工作的主动权。
(三)坚持宽严相济,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既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又要进一步深化“三转”,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探索执纪审查工作新思路,发挥好教育引导作用,引导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积极改正错误,实现执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篇十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一纪检监察工作肩负___倡廉的重任,身负人民群众的希望,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当今这个复杂的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注重培训五种气,才能将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推向一个更高层面。
一要培养忠贞志气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原则,坚定不移、百折不挠的加强___倡廉建设,时时处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首先,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以能肩负此神圣使命为荣,以能做党的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为乐,保持一股忠贞之气,不断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其次,要勤政为民,高效务实。树立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牢记两个务必,深入一线实际,察实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实事求是作决策,真抓实干下功夫,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第三,要开拓进取,积极主动。除了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外,还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督、严肃执纪,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加压力,自增动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要培养浩然正气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一种公道正派、大义凛然的浩然正气,面对___和邪恶,不畏惧、不犹豫、不妥协、不退缩,让广大群众看到铲除___的希望,不断坚定___的信心和决心。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与不良风气、低俗思想、错误行为作斗争的时候,言要掷地有声,行要决断果敢,做到言之有据,论之有理。在工作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抓敢管,坚持原则。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普通干部看着、广大群众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慎微、慎独、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必须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大是大非面前不盲目,金钱美色面前不动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管牢自己的心、嘴、手、腿。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在
对案件的处理上,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效果,通过执纪执法,维护正义,弘扬正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培养昂扬锐气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面对挫折失败不气馁,面对打击报复不畏惧,对歪风邪气和___现象要敢抓敢管,敢于查处。一要秉公执纪,动真碰硬。处理问题态度坚决,切实纠正执纪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当铁匠,敢于动真格,敢打敢拼;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更不能做泥水匠,东搅西搅和稀泥,当老好人。二要大胆工作,敢于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可能一帆风顺,肯定会有阻碍、有困惑、有挫折、有迂回,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一种有事不推诿、有难不回避的大无畏精神,不能一有风吹草动就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不能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更不能见问题就推、见困难就绕。尤其是在办案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恫吓威胁,甚至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危险,但决不能因此而丧失原则立场,一定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更是帮助人、挽救人的工作,只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就会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要以为为本、治病救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犯错误的同志,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为了办案而办案,胡来一气。心得体会二党的___大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___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___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错误理解和认识为只要有证据在或把证据抓到手就行等。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生安全事故。
(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___和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___,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平时忙于分管工作和其他事务,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学现用,稀里糊涂地干,难免有个别素质较低的办案人员采取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的手段取证,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___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存在我说了不算,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的无责任思想,缺乏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研判___新形势的精神;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方法单一难于取得突破。三是带好队伍、办好案件的动力不足。受体制和机制的约束,以党委、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中心工作为主,查办案
篇十五: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3篇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心得体会1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我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
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随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形势更加严峻,这就要求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必须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掲施,加强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既要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做到双安全,确保审查调查安全万无一失,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审查调查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们作为执纪审查人员要讲政治、
讲大局,牢牢记住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观念,増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安全工作稍有差池,不仅影响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更会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我们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这项工作,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同时,要正确对待审查工作,审查是为了救人,谈话要开启心灵,不能为了撬开嘴。只有有了正确的出发点,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总之,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心理,要抱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心态,时刻细紧安全的弦。
其次,行动上要落细落小,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规定。例如关于走读式谈话有很多规范性文件,我们要认真执行。要建立健全说话前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谈话全程可控。对没有制定走读式谈话预案的,一律不得开展谈话;对安全风险系数大的对象,要慎用走读式谈话。进行谈话前要施压,谈话结束后,要释压,并严格履行好手递手的交接程序,跟踪做好回访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还要切实保障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强化留置过程医疗救治保障,针对其身体状况,制定相应预案,配齐配强医护力量和急救设备和药品等。
再次,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严格监督检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即使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履行了,但是还是有一些疏漏之处,因此内在自觉之外,还要接受外在的监督。还要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文件要求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反腐敗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是对审查调查人员提出的要求。
我兼职分管福能股份纪检工作以来,能认真参加集团纪委监委组织的各
项学习活动,特别是认真学习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文件、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审查调查安全相关内容,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认识。《党章》和《宪法》分别对纪委和监委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纪委依据《党章》开展执纪审查,监委依据法定权限开展案件调查。审查调查全过程安全工作,关乎具体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成效,关乎审查调查程序正义实施,关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人权保障,关乎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的实现。因此审查调查安全是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执业基本规范要求。审查调查安全目的既要保障监管对象安全,也要保障审查调查人员自身安全,实现双安全。作为福能股份分管纪检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特别是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和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做进一步细化,加强制度规则的学习演练,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查调查人员要加强医疗急救知识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学习,注意审查调查工作方式方法,并善于自我保护。
三是加强对权属企业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依靠集团纪委监委专业力量,监督检查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实际执行情况。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硬件和软件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属企业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另一方
面,公司纪检工作人员参加集团组织的对权属企业相关案件的联合审查调查,要严格执行审查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依法依规办案、维护企业稳定发展、保护相关人员权利等相关要求。
篇十六: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大幅增加,人员构成更加复杂,管辖范围更加广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纪检监察向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力度、深度。这次全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对我们基层纪检工作来说就是场“及时雨”,让我们认清了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必须学会珍惜,锻造良好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来检验我们的政治觉悟和忠诚度。
一是要牢牢把握执纪审查安全的红线,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安全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绷紧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这根弦,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把落实整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问题隐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注重整改实效、注重制度完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坚决落实到位。在审查调查中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我保护,注意工作中的方式方法。
二是要加强信息研判,把握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控制。防范意识不够是审查调查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案件突破,轻审查调查安全”是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思想上不重视,漏洞就发现不了,也就容易引发事故。在案件
初核、立案、调查等程序,在执纪审查措施使用等方面,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我们都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做到安全文明审查调查。
三是要强化“走读式”谈话管理,为谈话对象提供安全保障。我们将谈话室设置在一楼,墙壁软包装,桌椅全部固定并软包;谈话室内安装了电子摄像装备,声音采集装备,确保谈话过程可以全程监控;并在在谈话区域设置了指挥监督室,确保案件负责人可以通过同步谈话视频,对谈话过程予以监督。同时,审查调查行为不够规范、开展谈话不够有序、看护工作不够认真、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医疗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目前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对办案措施、办案纪律、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疗保障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
四是要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在工作中,要强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要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和机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谈话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心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在谈话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评估在前,避免在谈话过程中发生因谈话对象身体或心理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进入谈话室;谈话结
束后,严格做好谈话对象交接工作,做到“手递手”交接。
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持续下发了各类安全通知,各级纪委领导立即传达了文件精神,并作出了重要批示。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身的心得体会。
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审查调查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们作为执纪审查人员要讲政治、讲大局,牢牢记住“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观念,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安全工作稍有差池,不仅影响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更会影响纪检监委的形象。我们要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这项工作,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同时,要正确对待审查工作,“审查是为了救人,谈话要开启心灵,不能为了撬开嘴”。只有有了正确的出发点,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总之,无论如何,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心理,要抱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心态,时刻绷紧安全的弦。
其次,行动上要落细落小,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规定。例如,关于走读式谈话有很多规范性文件,我们要认真执行。要建立健全谈话前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谈话全程可控。对没有制定“走读式”谈话预案的,一律不得开展谈话;
对安全风险系数大的对象,要慎用走读式谈话。进行谈话前要施压,谈话结束后,要释压,并严格履行好“手递手”的交接程序,跟踪做好回访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又如,要切实保障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强化留置过程医疗救治保障,针对其身体状况,制定相应预案,配齐配强医护力量和急救设备和药品等。
再次,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即使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履行了,但是还是有一些疏漏之处,因此内在自觉之外,还要接受外在的监督。
最后,要提高审查调查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文件要求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是对审查调查人员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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