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18篇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范文(精选多篇) 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5篇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1范围本标准对集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1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范文(精选多篇)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5篇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1范围本标准对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违反规定如何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公司所属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可参照本规则执行。2术语和定义“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3管理内容与方法3.1“三重一大”范围3.1.1“重大决策”范围3.1.1.1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3.1.1.2重大投资方案、筹资方案。3.1.1.3在经营管理上可能影响我公司发展前途或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3.1.1.4奖金分配制度。
3.1.1.5对职工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3.1.2“重要干部任免”范围3.1.2.1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3.1.2.2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岗位变动。3.1.2.3公司员工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3.1.3“重要项目安排”范围3.1.3.1投资项目分析论证。3.1.3.2年度资金运作方案。3.1.3.3年度财务收支计划。3.1.3.4重要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物资材料采购及固定资产增置。3.1.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范围3.1.4.1一次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资金运作。3.1.4.2对外投资、借款、担保及公司内部担保。3.2议事规则3.2.1凡属“三重一大”问题的,都应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3.2.2对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物资材料采购,一般情况下进入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然后由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合同管理按合同管理程序进行。较特殊的,不能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或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委托的有关专家小组进行安排决策。
3.2.3凡属“三重一大”问题的,须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一把手提出项目;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论证;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进行初步审核;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2.4在决策中,应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公司工会让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公司在充分考虑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凡对企业发展前途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职工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必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3.2.5“三重一大”问题在提交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主要领导必须事先通气,交换意见。如意见有分歧,不能形成共识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
3.2.6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应采取协商方式取得共识决定问题。3.2.7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或者决议,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意见被否定,允许保留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积极执行。对不应传达公布的讨论内容,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3.2.8决策后应按分工指定至少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决策实施中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决策的,应按原程序、原范围进行复议。4责任追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未能履行或有效履行本规则之规定,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浙江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讨论作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的错误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委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5附则5.1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涉及需上级审批的内容,应按规定上报审批。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加说明: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提出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突泉县商务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供销社研究决定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第四条供销社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
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五条供销社党总支书记是该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供销社其他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党总支书记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第六条需要供销社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决策包括:(一)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二)审定以供销社党总支名义上报的文件;审定以供销社党总支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供销社党总支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三)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四)研究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五)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第七条需供销社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包括:(一)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二)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三)研究决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
题。(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推荐、考
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五)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六)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事项。第八条需供销社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一)年度经费预算及需追加的经费开支;经批准的年度单位预算在执行中的重大变动事项。(二)审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项目。(三)基本建设、维修项目等相关事项。第九条需供销社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包括:(一)大额度资金使用,机关涉及金额__元以上的支出,系统涉及金额__元以上的支出。已列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的,可不再开会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已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原则的,在使用原则范围内的具体支出,可不再开会研究。(二)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三)涉及职工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三章决策程序及要求第十一条本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局党委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供销社主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局党委成员提出,报请主要领导确定。(二)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供销社会议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三)会议讨论。供销社党总支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委成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四)作出决定。在局党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党委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第十二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供销社党总支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以超过应到会成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定。第十三条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第十四条供销社党总支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供销社党总支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
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第十五条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供销社党总支讨论决
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党总支成员意见全部发表后,再发言。
第十六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供销社党总支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七条供销社党总支会议后应及时形成《供销社党总支会议纪要》,由供销社党总支或其委托的党委成员签发,并向有关机构发出决定事项的通知。第十八条供销社党总支会议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第五章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总支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二)不准在局党委会议上临时动议;(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职务任免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第二十条经供销社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供销社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供销社党总支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
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总支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第二十一条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在讨论同与
会人员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除经组织同意公布的以外,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会议内容,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要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四好”班子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相应责任:(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第十六条实施细则的情形除外);(三)未向供销社党总支会议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五)其它因违反本实施细则而造成失误的。第二十四条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第二十五条对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相关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2018年3月10日供销社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股室调研考察)(股室整理)(初审)(复审)(研究决定)(审核审批)(宣布决定)(限时一周)(监督)供销社重大项目安排流程图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
定。供销社重要干部任免流程图供销社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由供销社党总支会议决定年度预算安排,新增大额资金需再经党总支
集体研究后决定计财股汇总、梳理,提出相关建议根据《突泉县商务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拟提出大额资
金分配使用计划相关科室提交“大额资金使用报告”分管领导审核,修改完善分配使用
计划提党总支会议形成决议,做出决定及时在公示栏,公示期一般为7天纪检部门加大资金的使用监督、审计力度,确保规范运行及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的检查审计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1范围本标准对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违
反规定如何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公司所属各部门“三
重一大”事项可参照本规则执行。2术语和定义“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
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3管理内容与方法3.1“三重一大”范围3.1.1“重大决策”范围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重大投资方案、筹资方案。在经营管理上可能影响我公司发展前途或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奖金分配制度。对职工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3.1.2“重要干部任免”范围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岗位变动。公司员工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3.1.3“重要项目安排”范围投资项目分析论证。年度资金运作方案。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重要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物资材料采购及固定资产增置。3.1.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次性投入在30万元以上的资金运作。对外投资、借款、担保及公司内部担保。3.2议事规则3.2.1凡属“三重一大”问题的,都应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
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3.2.2对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物资材料采购,一般
情况下进入招标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然后由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合同管理按合同管理程序进行。较特殊的,不能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或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委托的有关专家小组进行
安排决策。3.2.3凡属“三重一大”问题的,须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一把手
提出项目;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论证;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进行初步审核;经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2.4在决策中,应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通过公司工会让职工充分发表意见,公司在充分考虑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凡对企业发展前途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对职工切身利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决策,必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3.2.5“三重一大”问题在提交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主要领导必须事先通气,交换意见。如意见有分歧,不能形成共识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
3.2.6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时,应采取协商方式取得共识决定问题。3.2.7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或者决议,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意见被否定,允许保留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决定,并积极执行。对不应传达公布的讨论内容,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3.2.8决策后应按分工指定至少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决策实施中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决策的,应按原程序、原范围进行复议。4责任追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未能履行或有效履行本规则之规定,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浙江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进行
责任追究: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讨论作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的错误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委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
失或政治影响的。5附则5.1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涉及需上级审批的内容,应按规定上报
审批。5.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加说明: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提出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党支部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党支部的议事内容
第三章党支部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第四章党支部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第五章党支部会议的审议与表决第六章党支部会议的记录与纪要第七章党支部会议决议的实施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共公司支部(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党支部会议、党支部扩大会议以。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的会议说明:(一)公司党支部会议是指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党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的会议。(二)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是指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党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党支部书记指定人员列席参加的会议。第二章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内容第四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主要是指对公司的“三重一大”(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及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决策。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三)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公司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中层正职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二)公司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一)应当向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二)其他需要公司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二)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第九条“三重一大”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事项决策前,公司党支部委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支委委员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第十条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三)研究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二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程序:(一)按照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
定。(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人才引进等,应按照集团及公司人事任
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规定程序执行。第十三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程序:(一)由公司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二)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
体意见。第十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一)由集团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
用意向、额度。(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第十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不能及
时集体决策的,集团书记会或集团主要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并说明情况。
第三章党支部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第十六条公司党支部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会成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议题可由党支委成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四章党支部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第十八条公司党支部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2日前,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通知全体党支委会成员。
第十九条公司党支部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二)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三)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五)重大事项有关的材料。第二十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原则上1~2个月召开一次,迫切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集团书记会。必要时,公司党支部可决定召开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第二十一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二条公司党支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书记委托的主持人请假。第二十三条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党委会。第二十四条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第五章党支部会议的审议与表决第二十五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审议议题的程序为:(一)由负责相关事项的委员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二)由党支委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问、讨论;重要事项,应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三)讨论意见一致,主持人可提议通过决议,形成会议纪要;意见分歧较大,可通过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第二十六条公司党支部会实行回避制度,审议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
其亲属的议题,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第二十七条公司党支部会审议事项表决原则:(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委成员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二)分别有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意见
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举手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
的,应逐项表决。(三)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
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四)党支委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
则,不得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会议讨论表决结果应向未到会委员通报。第二十八条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作表决票,表决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党委会议召开的时间。(二)审议表决的事项。(三)投赞成、反对、弃权票的方式说明。(四)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第二十九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表决票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党支委成员,并在表决完成后由其负责收回保存。第三十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表决票应当在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清点,并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六章党支部会议的记录与纪要第三十一条公司党支部会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对所议事项作详细的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公司党支部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三)会议议程。(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篇二: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
生社会事业建设项目;(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
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4、建立决策前咨询、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决策督
办制度的情况;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
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一)具有内容1、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4、党课: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
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篇三: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
彻和落实;
(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
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
(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
定;
(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
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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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生社会事业建设
项目;
(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
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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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
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
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一)具有内容
1、支部党员大会:
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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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
4、党课:
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
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
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
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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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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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XXX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XXX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结合洛阳旅游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工作实际所制定。本细则中“下属公司”是指XX公司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以及纳入XX公司管理权限由XXXXX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公司。第二条XX公司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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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三条XX公司党支部书记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支委员会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负有对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第五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一)出资人决定的事项: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变更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XX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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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1.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任期经营目标,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方案,批准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9.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10.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1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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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4.根据集团审核意见,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监控;15.决定公司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1.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公司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根据集团的决定选举企业负责人,报集团批准。(四)党支部决定的事项1.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2.承担本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主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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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3.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
下级公司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5.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等“三重一大”事项;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7.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
事项;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9.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五)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安全稳定、重要管理制度、
职工利益等重大决策:XX公司的资产重组,工程发包,对外担保;XX公司对外部投资,在国(境)外投资;企业上市、配股、分红,股权收购、转让;XX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新产品开发,委托生产,转产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包括:
(一)XX公司党支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内职务任免、聘用、解聘等;
(二)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聘用、解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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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四)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五)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者免职处理的。第七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一)占XX公司本部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投资计划;(二)占下属公司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投资计划;(三)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新产品开发,新建、并购、收购项目立项及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四)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超过500万元的融资、对外担保项目;(五)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六)其他占XX公司本部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安排事项;(七)其他占下属公司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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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包括:
(一)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年度预算内200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或使用,如现金投资、入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拨付等;
(二)XX公司本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三)XX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其中单笔20万元以上、同一年度累计50万元以上或者对同一对象累计100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事项,应当报市国资委批准;(四)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其他200万元以上的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及要求第九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总支委主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总支委成员提出,报请主要领导确定。(二)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大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三)会议讨论。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支部委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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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出决定。在党支部支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总支支委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第十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支委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以超过应到党支部支委成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一条XX公司党支部委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支委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均需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对发生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第十三条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后应及时形成《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纪要》,由党支部支委书记或其委托的班子成员签发,并向有关机构发出决定事项的通知。
第十四条党支部支委会议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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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二)不准在会议上临时动议;(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第十六条经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支部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支委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第十七条XX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三重一大”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是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第十八条XX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集团“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追究责任:(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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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没有报告的。
(三)未向决策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正的。(五)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六)其他因违反本细则而造成失误的。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进行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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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XXX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结合洛阳旅游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工作实际所制定。本细则中“下属公司”是指XX公司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以及纳入XX公司管理权限由XXXXX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公司。第二条XX公司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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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
第三条XX公司党支部书记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支委员会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负有对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第五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一)出资人决定的事项: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变更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XX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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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1.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任期经营目标,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方案,批准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9.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10.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1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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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4.根据集团审核意见,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监控;15.决定公司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1.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公司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根据集团的决定选举企业负责人,报集团批准。(四)党支部决定的事项1.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2.承担本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主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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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3.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
下级公司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5.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等“三重一大”事项;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7.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
事项;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9.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五)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安全稳定、重要管理制度、
职工利益等重大决策:XX公司的资产重组,工程发包,对外担保;XX公司对外部投资,在国(境)外投资;企业上市、配股、分红,股权收购、转让;XX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新产品开发,委托生产,转产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包括:
(一)XX公司党支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内职务任免、聘用、解聘等;
(二)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聘用、解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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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四)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五)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者免职处理的。第七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一)占XX公司本部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投资计划;(二)占下属公司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投资计划;(三)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新产品开发,新建、并购、收购项目立项及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四)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超过500万元的融资、对外担保项目;(五)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六)其他占XX公司本部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安排事项;(七)其他占下属公司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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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包括:
(一)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年度预算内200万元以上的资金调动或使用,如现金投资、入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资金拨付等;
(二)XX公司本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三)XX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其中单笔20万元以上、同一年度累计50万元以上或者对同一对象累计100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事项,应当报市国资委批准;(四)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其他200万元以上的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程序及要求第九条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召开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议题原则上由总支委主要领导提出并确定,也可由总支委成员提出,报请主要领导确定。(二)会议准备。议题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对重大议题,在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准备可供选择的方案。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三)会议讨论。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党支部委员主持,实行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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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出决定。在党支部支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会议实行逐项表决,每位总支支委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备查。表决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决定。
第十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支委成员原则上应全体到会,以超过应到党支部支委成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决定。
第十一条XX公司党支部委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支委会议记录》应注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均需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对发生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班子成员通报。
第十三条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后应及时形成《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纪要》,由党支部支委书记或其委托的班子成员签发,并向有关机构发出决定事项的通知。
第十四条党支部支委会议作出决定后,应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由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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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纪律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二)不准在会议上临时动议;(三)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时,突击研究人事调整、财务报销、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第十六条经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支部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支委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议集体作出的决定。第十七条XX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三重一大”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是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第十八条XX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集团“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追究责任:(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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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没有报告的。
(三)未向决策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正的。(五)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六)其他因违反本细则而造成失误的。第二十条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进行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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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监督部门要敢于和勇于对企业的决议亊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要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对领导干部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迚行监督要迚一步健全职代会明确职代会监督的职责权限和途径在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处务公开等方式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等的实现浅谈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认识和建议
当前,企业面对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为防止企业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准确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制度的落实和检查监督,是目前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被称为“三重一大”。为有效规范企业的用权行为、减少经营决策失误,本文着眼于企业落实和加强检查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和建议,通过对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调查研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标签:认识和建议“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企业
“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基本内容,是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所产生的问题进行约束和管理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党的指导方针在实践中的一次进步和发展。《党章》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1996年,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就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将《党章》规定的“重大问题”具体化,提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本文就企业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运作形式、体系化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道进行探析。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企业中的运作形式
“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同时它也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化企业改革的重大课题。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一方面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另一方面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当前,大多数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按照业务分类,作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制定了多个方面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采购、人事、投资等。二是按照决策主体的不同,制定了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分别确立了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的会议制度。
以健全监管体系、法规体系、责任体系,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或者“党政分设”等组织措施,目前,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逐步加强,严格落实各级管理干部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等,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体制和制度保证。从领导体制上为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从而保证每个责任人在治理结构中体现党组织参与的职能。
2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化运行体系,是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挥强大功能的必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当前,许多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决策制度运行已初见成效和规模,却尚未形
成决策、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科学机制和运行体系,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程序等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有的企业分散了领导班子抓重大事项的精力等问题,他们不分大事小事都上会走程序;同类的事项有的上会集体决策,有的由个人决策;企业中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因为它们存在着对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权限规定得比较笼统。由于集体决策程序规定不够系统、规范、严格,有的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研究,对所要决策的事项把握不准;还有的事后补程序、补手续,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就开始实施,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或者不能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上级部门干涉或代替下属单位决策,一些企业存在决策、监督、执行的体制构架不清楚,主要是由于决策机构人员高度重合、部门职能或人员分工不明确,致使现代企业制度对集体决策的机制保障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就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运行体系,用标准化的决策管理流程来制约企业和领导干部的行为。要使各个工作环节、业务步骤在决策制度的监管中清晰可见,统一规范业务流程,实现制度管理的系统化、程序化,内容明确,这也可以为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规范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各项流程的数据库,加强决策制度落实中的信息化建设,坚持对业务流程的梳理,解决好程序和效率的关系,实现流程管理和控制的信息化。在按流程运行、按程序操作、按人员执行的关键环节,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审批,企业部门之间相互牵制,必须留下可供查实的证据,使规章制度执行具有可检查性。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考核和评价等措施到位,企业部门之间相互牵制,加强职能监管和员工监督,理顺各监管部门及监督人员的职能和分工,可以确保决策制度真正得到全面落实。建立起分工合理、监管全面的监督体系。要将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管理干部选派到监督岗位上,并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科学高效落实。
3针对现实情况,所做出的几点建议
3.1依法参与决策一是进一步分清决策参与主体与法定决策主体的工作责任。企业的法定决策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时,他们也是自身的责任人,对决策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主要是履行决策之前的审核权和建议权,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
二是进一步理顺决策参与主体与法定决策主体的工作程序。要明确决策参与主体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建立健全决策参与主体、决策主体相互衔接的议事规则,按照责任、权利、义务相互统一的原则,明确决策参与主体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逐步将决策事项告知企业党委、工会等决策参与主体,按照责任、权利、义务相互统一的原则,各决策参与主体按照程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由企业党委(组)与经营管理班子共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为充分保障党组织、工会、职代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权,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可以采用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
3.2健全决策体制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必须着眼于建立完善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有效体制,进一步明确决策参与主体与法定决策主
体的工作内容和体制,努力实现”三重一大”制度体系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党委(组)、工会、职代会是企业主要的决策参与主体。主要是企业方向性、原则性、政策性、全局性的决策,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应当是企业重大问题,企业党组大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组织领导下,工会、职代会解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执行、不能执行或执行不力问题,使制度体系发挥预期作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通过有效的保障体制,使这些问题得以顺利扭转。3.3规范决策程序不能将决策结果放任自流,建立健全决策后的评价、反馈纠偏程序;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实行票决制,不能将不同意见置若罔闻,建立健全决策过程中的议事规则;防止决策的草率、随意,建立健全决策事项的经济、法律、技术等可行性论证程序。
3.4明确决策范围集体决策是企业领导班子的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集体决策是企业领导班子的组织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就是要把个人负责纳入到集体决策和民主管理规范的组织行为之中,通过明确决策范围、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方式等,解决“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要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明确决策事项的范围;要确定决策事项的范围,主要是依据《企业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要结合企业实际明确“三重一大”的事项范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关于企业主业发展、对外投资、产权转让、业绩考核等内容,均要纳入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范围,包括依法要求企业向出资人备案、报批的重要事项,同时明确规定由企业集体决策的事项。
3.5加强决策监督一是要加强监督部门的管理和责任落实。监督部门要敢于和勇于对企业的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要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予以纠正,对领导干部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要进一步健全职代会,明确职代会监督的职责权限和途径,在决策过程中,要通过处务公开等方式,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充分保障员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等的实现。在适当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重大事项,以体现员工群众的民主性。二是要加强党组织监督。把党内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和奖惩的依据,保证党组织在参与企业决策的过程中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巡视工作之中。要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条例,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规定内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和奖惩的依据,研究制定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三是要加强廉政监督。要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等,研究制定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要认真总结在决策中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以发挥指导作用。为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加强对企业章程审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企业章程,对组织设计和职能分工的成功做法,要通过加强对产权管理、财务管理、重组改制、业绩考核的方法,体现到企业的规章之中。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加强对董事会试点等业务的监管工作。
综上所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国有企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
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它能保证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控制各类案件发生,减少企业经营决策的失误。如今,已经收到明显效果,许多企业大力推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但仍需要继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解决问题。我们要共同努力,使此项制度日趋完善,真正发挥其强大的作用,“三重一大”的深入推行和检查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罗俊容,李事傧,郭人荣,陈晟,翟昌福.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构建新探[J].财会通讯,2012(05).
[2]郝明金.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J].中国监察,2010(17).
[3]熊亮,王小明,常志远.对有效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思考[J].天然气技术,2009(06).
作者简介:孙宇红(1969-),女,河北沧州人,助理政工师,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储气库管理处党委宣传科,研究方向: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研究。张宏(1973-),男,甘肃庄浪人,安全工程师,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储气库管理处质量安全环保科副科长,研究方向:石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七: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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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
(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生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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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4、建立决策前咨询、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
决策督办制度的情况;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一)具有内容1、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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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
4、党课: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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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生社会事业建设项目;(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
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4、建立决策前咨询、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决策督办制度的情况;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一)具有内容1、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
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
4、党课: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篇九: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校党支部三重一大制度xx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教育局党工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的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依据上海市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凡涉及到“三重一大”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集体讨论。校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列入议题的,则由具体分管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的深入调查后,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2、依法决策原则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相关的程序,对根据需要须通报的,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3、规范程序原则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确定议题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则先由校务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教代会审议。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凡与区域层面有关,或者是需要有区权限的则在校务会决定之后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委通报。二、决策内容
㈠重大事项决策1、学校依法履行国家、市、区等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需向市、区教育部门汇报,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报告、请示事项。2、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3、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福利待遇、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招生方案、重要改革方案。4、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5、学校内干部队伍的建设、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6、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学校的统战工作,群众组织的工作,学校的安全工作。7、学校教职工的聘任、职称晋升人员的推荐。7、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以及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8、重大的活动接待与外事交流活动安排。9、其它认为需要经过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㈡重要项目安排1、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建设。2、学校内的基建项目、大修改造项目、新建项目,以及大总的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4、学校对外的合作项目。5、其它认为需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㈢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学校内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部门负责人的任免。2、学校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3、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与使用。4、学校推荐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和集体。5、学校教职工的处分和处理。㈣大额度资金使用1、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策情况。2、凡学校支出超过3万元(含3万元)额度的经费使用和安排。
3、学校人员经费的调整。4、对未列入预算经费的使用,需经校务会讨论。5、其它应当由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三、决策程序㈠会议程序1、“三重一大”事项应由行政会议或由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向校长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题。会议之前,校长与书记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酝酿,基本达成共识。2、凡需提交的议题,确定后,由校办提前数天通知各位出席人员和相关列席人员。凡有相关材料提前1—2天送到参会人员手上。㈡会议表决1、讨论议题时,分管领导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充分发表意见。凡涉及到多项议题要逐个发表意见。2、会议讨论决定时,每个参与者要明确表明意见。凡需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多个事项,必须逐项表决。3、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校长可以根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或暂缓决策的决定。在决策中对少数人提出意见要慎重考虑。事后经过沟通协商后,再提交校务会议决策。4、凡遇上突难急情况、须请示校长或书记后可当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会议,履行程序。5、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凡因故未出席,则事先由校长、书记听取意见,可口头或书面。由校长或书记将意见则带入校务会。6、会议记录应完整,充分体现决策的过程,对于决策的决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均要签名确认。㈢决策执行1、凡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工作分工与职责,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但一旦形成决策之后,必须无条件执行。除了有特别意外的紧急情况外,须复议
后执行新的决定。2、凡需上报的重大事项,需上级部门领导同意批准执行,若未批准,则由
校务会重新讨论决定。获准后按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执行。3、对要上报市教委报告,除常规事项外,一般事先向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
汇报。㈣决策监督1、学校党委、纪委、工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
况监督检查。凡是校务会议通过的决定应该按时完成落实。具体执行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于落实执行的情况,适时向校务会汇报。
2、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凡可公开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开。
3、校务办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未出席的由校办主任负责传达通报。4、纪委书记负责对会议决策过程的监督,决策之后按照规定及时做好上报备案的工作。㈤资料归档凡校务会议决策的议题,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以及实施情况,均要以文字稿形式备案。每学期结束前由校务办主任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2020年1月修订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要求,学校在校长负责制的制度安排下,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校务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篇十: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绿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公司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须经处党支部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市政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3.企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4.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工程质量监督、行业管理、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5.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状况;
6.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与废除,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7.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单位部门的设置、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9.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0.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支部认为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干部的推荐、提拔和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以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2.上级拟授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确定;3.中层干部的考核、奖励、调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4.单位需要引进的人才及调入、调出的人员研究,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调配调整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三)重要项目安排1.重大工程建设项目;2.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车辆等大型设备采购;3.单位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出租、转让与处置;4.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采购、招投标项目的资金安排;2.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3.研究决定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
研究决定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行政办公经费等;4.其他需要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资金使用。三、“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分工(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通过公司支部会、班子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出席支部会的人员为公司党支部委员。出席班子会的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经过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四、集体决策规则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会议议题。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相关人员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集体决策的程序在班子会或支部会上,由参会成员提出,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六、责任追究与考核(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泄露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3.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支部会做出正确决策;4.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5.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6.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7.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十一: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___方案;(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七)内部___、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三)其他需要___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建及___万元以上的非生产项目;(六)较大工程承发包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七)需要___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五)对所决定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第十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程序
(一)由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干部任免有关事项。(二)党支部对拟提任(聘任)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形成考核意见。(三)对拟提任(聘任)的干部人选,在提交___讨论决定前,征求党委___员的意见。(四)将拟任免(聘任或解聘)的干部___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没有经过党支部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任免(聘任或解聘)。(五)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的拟提任(聘任)干部___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群众公示。第十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单位和职能科室、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二)有关职能部室___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三)分管领导听取职能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四)根据所要决策问题的内容,召开相应形式的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一)由有关部室提出资金的使用意向、额度。(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召开相应形式会议___研究决定。第十八条___决策
篇十二: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洛资党支〔2018〕8号签发人:xxx
中共XXXXX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
议事规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根据《XXXXX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
则》等规定要求,结合洛阳旅游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XX
公司”)工作实际所制定。本细则中“下属公司”是指XX公司控股或有控
制权的子公司,以及纳入
XX公司管理权
限由XXXXX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控股或有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条XX公司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
须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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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XX公司党支部书记是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支委员会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各支部负有对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第五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
(一)出资人决定的事项: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变更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XX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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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任期经营目标,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方案,批准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
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9.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10.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1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4.根据集团审核意见,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监控;15.决定公司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1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1.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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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公司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
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
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根据集团的决定选举企业负责人,报集团批准。(四)党支部决定的事项1.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
在公司贯彻执行;2.承担本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
主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3.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下级公司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5.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7.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9.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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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安全稳定、重要管理制度、职工
利益等重大决策:XX公司的资产重组,工程发包,对外担保;XX公司对外
部投资,在国(境)外投资;企业上市、配股、分红,股权收购、转让;
XX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和设备,新产品开发,委托生产,转
产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要干部
(人事)任免奖惩包括:
(一)党支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内职务任免、
XX公司聘用、
解聘等;
(二)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
免、聘用、解聘等;
(三)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
(四)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和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XX公司本部中层以上及下属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违
反党纪和法律法规,需要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者免职处理的。
第七条需要XX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的重大项目安
排包括:
(一)占XX公司本部上年度净资产2%或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
投资计划;
(二)
占下属公司上年度净资产2%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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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500万元以上的年度
投资计划;
(三)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
造、重要新产品开发,新建、并购、收购项目立项及建筑、
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四)XX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超过500万元的融资、对外担保项
篇十三: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党支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会议日期:地点:会议室:会议记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党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方案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各部门的新职能和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上级制定的分配方案。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机关调整。办管理干部的推举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举选拔任免和调动。基本建设项目房地产采购、房屋修缮项目、材料采购、场地租赁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需要省编委、市编委批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一会议日期会议地点出席对象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记录人会议纪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方案制定。(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六)各部门的新职能和部门间的职能调整。(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八)上级制定的分配方案。(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十)职能分配、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机关调整。(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1二)基本建设项目、房地产采购、房屋修缮项目、材料采购、场地租赁等。(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1四)需要省编委、市编委批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二)决策会议必须有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三)董事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四)对进入决策过程的事项,应当汇总有关材料,报董事审批,由董事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于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制定两个以上的决策方案,并充分论证其科学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如果你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你可以书面表达你的意见。
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会议室领导小组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形成“三优先一大决策方案”。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三大一大”的表决,可以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重要干部的任免,按照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
特殊情况下,可以报请上级机关裁决。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行纪实制。
领导小组的表决意见和小组成员的立场和意见应当详细记录,并永久保存。
对集体决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如果分工和职责重叠,应指定一名团队成员牵头。
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过程中应顾全大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支持工作,要体现效能原则,尽量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
(二)编辑领导小组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作出新的决定前,应当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三)组织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确需变更的,由组织领导小组重新决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进行临时处置的,事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
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公室领导小组可以调整原“三项重要决策、一项重大决策”:“三项重要决策、一项重大决策的决策依据发生重大变化”三项重要决策和一项重大决策的决策条件得到重大调整;以及其他影响三大决策和一大决策实施的情况和问题。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的调整适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决定程序。
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如不及时调整,可能给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主任可以决定立即调整,并在事后向县委报告。
会议日期会面地点出席对象会议主题“三重一大”范围记录人会议记录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和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贯彻上级机关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三)该市的机构制定年度计划、重要措施和工作安排。(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五)制定组织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和措施。(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七)党政机关和副科级以上机关的编制和编制,核定增加领导职务。(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九)办公室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一一)办公室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预备役干部人选的确定,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1三)办公室的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的支出及各种异常费用等。(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篇十四: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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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生社会事业建设项目;(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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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
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一)具有内容1、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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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
4、党课: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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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麦档网文库www.maidoc.com三重一大汇报材料(一大,汇报,材料)
情况总结甘肃建投纪委:根据建投纪委要求,现将构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汇报如下: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两级领导干部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14年7月份,公司收到总公司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通知后,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宣传,结合公司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支部书记例会和党政领导会多次组织两级领导干部学习了文件全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对“三重一大”工作进行部署,公司纪委就具体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提出了要求。规定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使“三重一大”的要求不仅领导班子成员熟知,而且中层干部也了解、掌握具体内容及要求,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通过认真学习和理解,能够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为契机,重点做好党员转正、评先选优、中层干部选拨任用、大额经费开支使用、废旧物资处置、重大投资等方面监督,将“三重一大”工作贯穿于公司的职能目标和重点目标之中,使公司“三重一大”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能够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干部调任奖惩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正确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能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贯彻执行,提高“三重一大”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承办人,各部(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是事项执行人,实行分级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权力阳光运行。二、坚持厂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厂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决策,需要职工了解和知道的,一律公开。一是坚持每月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对总公司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学习,分析、总结前阶段“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并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的要求进行部署,提出以后工作的方向及工作规划。二是第一时间公开公司党委、行政、纪委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重大投资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三是强化宣传力度,1页--下载文档就上www.maidoc.com
麦档网文库www.maidoc.com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局域网、公司通讯等宣传平台,及时将公司涉及到的“三重一大”事项向广大利益相关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进行宣传和公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三、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安排执行情况几年来,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安排方面,决策前反复酝酿、反复论证,决策时坚持公司董事会、党政领导会集体研究讨论的制度。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引进新项目的投资及招投标情况都能够做到程序化、透明化、制度化。尤其是在废旧物资的处置和大宗原材料采购方面做到了阳光操作,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增加了企业效益。四、重要人事任免执行情况为了全面掌握公司科级干部的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2014年以来,公司党委每年对全司科级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全面考核。通过考核,全面地了解掌握公司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分析评价科级干部工作的情况,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的干部给予奖励,对屁股定位不称职的干部,进行谈话,限期整改、免去现职或降职。对科级干部的民主评议,体现了“从大多数人中选人,由大多数职工来选人”的原则,加大了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职工参与干部选拔的渠道,加强了职工对干部任用的监督,有力的提高了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公司党委正在研究制定《公司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五、大额度资金使用执行情况公司在经费开支方面,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省纪委、建投党委的廉政规定,在大额经费开支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方面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建立规范的财经开支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在经费使用上建立了部(室)和基层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或者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经费使用制度。
第二篇:“三重一大”汇报材料
农一师职业技术学校重大制度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检查组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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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档网文库www.maidoc.com首先,我代表师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和全体教职工,对检查组莅临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下面,将我校2014年“三重一大”工作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2014年,我校在师市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师市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三重一大”制度列入党委重要工作日程,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校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强化对重要领域和重要权力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校党委为确保工作到位,在12月初对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财务管理、学校收费、重大工作任务、教职工切身利益、干部任用等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学校在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制度、党委重大问题决策程序、领导办公会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制度;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学校其它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办理,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二、中央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今年学校建成四层框架结构,总面积4020平方米,造价480万元实训楼一幢,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此楼房由师市有关部门和学校公开向社会招标,在工程建设中学校领导经常去工地察看,会同监理部门共同做好监理工作,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现工程建设已顺利通过验收。三、党委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改制定了《学校党委工作制度》、《学校党委重大问题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学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等等,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坚持每周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各科室负责人通报本部门工作情况,提出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使所有领导通盘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共商学校发展大计。凡涉及学校发展等问题,校党委都要召开党委会议,决策按规定程序办理,从不搞一言堂,以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能够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领导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四、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学校制订了《农一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在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制度办理,由全体教职工提名,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党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谈话;进科室的人员试用一年,待成熟后方正式任用。今年学校对去年试用的一名科室人员进行了考核、公示。另提拔了3名副科级干部、3名科室工作人员,学校3名副职领导分别找了50余名教职员工谈话,并发放意见征集表,对以上6名同志在3页--下载文档就上w
篇十六: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一)具体内容1、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对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单位部门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实施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要点(计划)的审议制订;(3)经费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4)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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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要文件的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7)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8)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等。2、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免职及组织处理;
(2)党员发展;(3)后备干部,各类优秀、先进的确定。3、重要项目安排(1)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民生社会事业建设项目;
(2)本单位设备等资产的购置;(3)其他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4)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处置。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5000元以上的单项支出;(2)各类专项资金;(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二)检查要点采取听取汇报及查看资料的方式: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或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党委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1、建立健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配套制度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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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2、“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决策权限界定的情况;3、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4、建立决策前咨询、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
决策督办制度的情况;5、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6、建立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的情况;7、建立违反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的情况。二、“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及检查要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一)具有内容1、支部党员大会: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2、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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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没有党小组的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检查此项。)
4、党课: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二)检查要点采取抽查的形式,以查阅资料为主。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包括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党员履行义务情况等。3、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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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
(XXXX年XX月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内容及适用范围.。...。。。。.。。。。。..。...。。....。1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2第四章重大事项范围。。...。。。.。...。。。。.。.。。...。....2第五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6第六章决策程序及规则..。..。。。。...。.。。。。。.。。..。。。.6第七章决策执行。....。.。..。.。.。.。。。.。.。.。。。.。。。。。。8第八章决策监督。。。。。。。。。。.。.。。。..。。。.。.。....。.。。.9第九章责任追究...。。.。.。.。.....。.。。。。。...。。。。.。.。9第十章附则..。..。。.。。。..。.。.。.。..。。。....。.。。。。..。10
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明确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公司及出资人利益,根据广安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内容及适用范围1.本办法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规则、决策执行、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支部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统称决策机构,下同)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子/分公司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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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1.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和有关方针政策,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2。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由参与决策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3.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征求XX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和相关咨询,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务实性和高效性,减少决策失误。
第四章重大事项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1.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党支部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主要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举措、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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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3)公司改制重组、兼并、合并、分立或者变更,投资、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4)参照XX园区党政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印发“XX办发〔XXXX〕XX号《XX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XX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购置、处置及减值审批权。
XX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循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健全资产登记、管理具体办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所有动产、不动产及债权股权等资产处置,必须事前报园区国资委初核并提出意见,再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由XX公司依法进行处置,园区国资委全程参与监督.(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营计划、重大人才引进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拓展新产业、开发新产品方案,以及重大诉讼、仲裁,重大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6)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福利、公积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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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7)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8)按规定应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决策事项.(9)其他重大决策事项.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主要指涉及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职务调整,包括以下事项:(1)按照〔XXXX〕XX号《XX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XX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及《董事会任命委员会工作条例》,由公司直接负责管理的领导人员选拔具体标准的制定、任命、解聘.(2)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财务负责人等领导人员的推荐或委派。(3)向上级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确定。(4)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主要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装备、技术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以下事项:(1)对外投资:XX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投资都必须由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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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集体决策.项目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由XX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监事会参与监督;投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下同)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国资委及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或按程序报经园区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2)融资方面:XX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融资必须履行书面报批手续,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国资委及园区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在事前书面报经园区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或按程序报经园区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3)重大技术引进、技术转让项目。(4)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4。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公司年度预算内的和已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的资金调动和使用,按照XX园区党政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印发“XXXXX发〔XXXX〕XX号《XX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XX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1)XX公司及其子公司单笔支出金额在1000元至50万元以下的由XX公司监事会主席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人员按相关权限审签;单笔支出金额在50万元至500万元的必须经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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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签;单笔支出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必须经董事会集体研究,并报园区国资委及园区分管领导审签。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严禁将同一项目同一批次拨款分为多笔以逃避监管。(2)对外捐赠、赞助。(3)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五章“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式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形式为党支部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照会议议事规则,经集体研究做出决策。1。涉及经营管理和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采取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方式进行决策。2.涉及党务的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采取党支部会进行决策。3.决策采取票决、举手表决、口头表决等表决方式。
第六章决策程序及规则1.决策事项的提出.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公司领导直接提出。职能部门提出的决策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列入决策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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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策事项的论证。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应对决策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应将项目分析报告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如需要事前做出资产评估或审计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委托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或审计。在此基础上,编制决策事项的可研报告(或分析报告)以及备选方案。3.征求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4.已确定提交的决策事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不履行或没有完成以上程序的,不得提交会议进行决策.5.集体决策会议应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1)准备材料.决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当提交决策材料。决策材料包括议题材料、可研报告(或分析报告)、备选方案、法律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报告等。(2)通知与会。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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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充分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当在会前熟悉材料,认真准备,会议应当安排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4)会议决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要事先与党支部沟通,听取党支部的意见。进入董事会、经理班子的党支部成员,要贯彻党支部的意见或决定.5。5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充资料按规定上会;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支部、董事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5.6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较强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公司对此已有明确程序性规定的,从其规定。5.7为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规范,参与决策人员与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5.8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会议纪律,对会议未决定或决定暂不对外公开事项以及会议材料及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泄露。
第七章决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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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按照职责分工是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通知和会议决定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的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负责督办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2.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负责执行决策的部门应当制定决策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及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落实决策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得推诿和拖延。对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已发生的风险,执行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制定相应的预案措施。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应当纳入责任部门年度经营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决策监督1.公司党支部及公司经营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2。党支部纪检、监事会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九章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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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和有关法规制度追究责任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既不报告也不采取积极措施的。5。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密的.6.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章附则1。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拟稿并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公司董事会办公室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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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基层党支部三重一大
会议日期:会议地点:会议室:会议记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办管理干部的推举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举选拔任免和调动。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一会议日期会议地点出席对象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记录人会议纪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会议形式为主任会议。(二)召开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办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召开会议决策的,由主任审核决定,但事后应召开会议予以确认。(三)主任提出的决策事项,直接进入决策程序。其他办领导提出的决策建议,经主任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四)进入决策程序的事项,汇总相关材料,交主任审定,由主任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五)决策建议在提交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
对需多方案比较研究的事项,应拟定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进行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的充分论证。
(六)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决策建议单位或个人应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办领导班子成员的询问;办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不能到会的可书面表达意见。
主任在充分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不得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
(七)“三重一大决策方案,以应到会办领导班子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应按规定进行表决。
(八)对讨论中意见分岐较大或发现重要情况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后再作决策。
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行纪实制。
对领导班子的表决意见、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等情况,应详细记录并永久保存。
对集体决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过程中应顾全大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支持工作,要体现效能原则,尽量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取得最佳的效果。
(二)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三)编办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办领导班子集体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领导班子可以对原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进行调整:“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作出时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作出时的条件发生重大调整;其他影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实施的情况和问题。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定的调整适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决定程序。
但在紧急情况下,如不及时调整可能给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主任可以决定即时调整,并在事后向县委报告。
会议日期
会议地点
出席对象
会议主题“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记录人
会议纪要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重要法规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三)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计划、重要举措和工作部署。
(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及方案的制定。
(五)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制定。
(六)各部门新增职能、部门间职能调整。
(七)副科以上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及增加。(八)上级下达编制的分配方案。(九)办机关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十)办机关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及其调整。(十一)办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确定后备干部人选,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十二)本办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物资采购、场地出租等。(十三)办机关年度预算、5000元以上经费开支及各项非正常开支等。(十四)需向省编办、市编委请示的事项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