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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11篇

时间:2022-11-09 18:2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11篇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份,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11篇,供大家参考。

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11篇

篇一: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份,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通过连年的实践,试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连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趋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最近几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必然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肯定领导职数,慢慢成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依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成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彼此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动。最近几年来,县编委会前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加倍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必然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取得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无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前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别离是1997年、2021年、2021年及2021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份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此刻15年的时间,按照工作需要,接踵设立了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二十多个,造成大部份行政管理职能体外循环。

  2.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与其主管部门职能相近,部份职权交叉,权责不一致,容易形成推诿扯皮等现象,降低了行政效率。

  3.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大多数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职能从主管部门分离而来,大部份职权由主管部门授予,因此,它们实质上是其主管部门的从属,依附于其主管部门,自身无独立的行政能力,人、才、物大体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混岗严重。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长期存在且日趋增加,绝不是偶然现象,仔细分析,主要本源于:

  1.上行下效。有部份事业单位,其主管部门鉴于上级主管部门将其部份职能分离设立事业单位承担,因此,也要求设立相应的事业单位。如县民政局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县财政局的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监察局等。

  2.县级行政机关行政编制紧张。通过量次机构改革对行政编制的精简,县级行政编制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性职能逐年扩展,同时,公共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同步增加,亟需增强行政监督管理,为解决事多人少的矛盾,有的行政机关把部份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出来设立事业单位,来承担具体的行政管理或行政执法等事务。如国土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队、环境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等。

  3.行政机构办事人员偏少。县级行政机关队伍流动性较弱,受领导、非领导职数限制,其晋升空间小,有相当部份公事员在一个职位上一干就是十几、二十几年,而且由于鼓励机制、惩戒机制的不完善,很多人员不免产生懈怠情绪、抵触情绪,乃至有少数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任务敷衍塞责、对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能推则推,久而久之成为单位的“摆设”;还有一种情况是,县级政府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在男52岁、女50岁改任原任职部门非领导职务,由于是单位的老领导,新上任的领导对这些退居“二线”的领导,存在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无法用等等复杂心理,使这部份人员提前进入“退休”状态,但这些人员仍占用行政编制,机关无法补充新鲜“血液”。

  三、解决办法及对策

  依照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成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行政管理体系,咱们必需从事业单位改革着手,加速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破解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推动“大部制”管理体制。

  1.政府机构改革必需与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改革通盘考虑,要依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撤并相关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体外循环的行政管理职能交回政府部门,依照责权利相统一、职责相近的业务交由一个部门承办的原则综合设置政府部门。

  2.要依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彼此制约又彼此协调的要求,改革部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与服务机制,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间成立良好的监督制约运行机制。

  3.成立稳定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虽然是党和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机构编制部门连年的尽力,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最近几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各地也探索出了适合实际工作的管理办法,进一

  步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力度。#maidoc#可是由于长期形成的有法不依现象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致使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并非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造成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的被动局面。因此,要踊跃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必需成立各级党委政府严格依法办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机构编制部门权威监管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篇二: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实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动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动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动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21]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当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有以下情况: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不存有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不存有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有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五)不存有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

  (六)不存有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有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建议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增强编制管理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效率,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提升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理解。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动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篇二】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实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增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即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增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持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有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有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实行了公示。

  【篇三】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实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展开情况实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当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有“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展开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篇四】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1、展开核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理解,同进对文件实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即时沟通实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2、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与相关部门即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83】105号、北委办发【2002】47号、北编发【2007】6号、北编办【2008】14号、北编发【2009】13号、北编发【2021】43号、《关于中共**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21】4号、北编发【2021】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09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二线"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即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即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

  编制相关的材料实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即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机构编制实名制"保持一致。

  3、当前还存有的问题。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有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相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相关的文件实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有更新不即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4、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增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相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即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篇三: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2022对于机构编制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某某镇位于浏阳北区,面积117.4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居),12539户,人口4.6万。境内土壤肥沃,水系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2亿元,完成财政收入52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目前,该镇行政在编人员38人,其中党政班子成员10人,占2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3人。

  二、职能配置和运作情况

  1、职能由“领导”向“服务”转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要求,应该实现从“领导农民”向“服务农民”的观念转变,把构建服务型与公共型基层政府作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全新目标。乡镇体制建立以后,尽管机构和人员数量一直严格控制,但事实却存在着“编制数量控制了,干事人员减少了”的怪现象。目前,乡镇政权的结构和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比照上级政权机关设置的。人们习惯将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称为乡镇的“三大班子”。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至今没有法律规范,有很大的随意性。基层政府的机构与人员编制逐年变动。如在某某镇就存在着国土资源所、农电站、畜牧兽医站等单位陆续收归市直管,人权、财权在市局,但服务的对象却仍然是基层,使一些工作人员对乡镇的管理、指导处于应付差事;一些退居二线人员占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在某某镇行政编制38人,退居二线的就有7人,占18%。严重存在着“拿钱不干事,仍然占编制”。

  2、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够。在一些重大事情面前,由于体制问题,一些站所人员由于人事管理权在上,业务安排一律由上面指挥,不服从乡镇统一指挥、调度。

  3、服务职能配置混淆不清。目前机构设置中,部分单位职责不清导致履职不到位。在我镇行政单位编制中的经济发展办,许多工作仅靠三个人是难以完成的,许多业务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结果使其成为“虚设机构”。如此等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三、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建议

  1、为了推动基层政府转变职能,必须推进以撤改为主要内容的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要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同时完善配套改革。目前,根据工作需要、农民需要和服务需要,要将一些农机、农技、畜牧、市场经济管理人才,通过各种手续、程序层层选拔到乡镇来,充实一批、淘汰一批;如要加强对文化、卫生、环保、为民服务中心、公益性管理与服务等机构在乡镇的设置。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该按照基层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而进行,服务型与公共型政府是市场经济发展对基层政府的本质要求,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三农”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必须依法支持与推动农村及农民建立农合组织,把农合组织打造为激发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平台,为此,要求政策允许并保证生产以外的其它农业生产环节对农合组织开放,尤其是要支持农合组织在农村公用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4、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中,要赋予基层政府更多的社会政治职能,把更多的经济职能交给市场。为此,必须实行基层政府行为与农民行为的区别。基层政府要尊重农民主人地位,确立“为农民服务”的执政理念,随着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农合组织成为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后为农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

  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现有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试,避免“一朝进机关,永远铁饭碗”。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乡镇拿出详细的[]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调动乡镇干部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真正把权利交给自己的服务对象——群众。

  6、为了控制人员编制膨胀,要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的有效机制;没有配套的财政改革,撤改后的乡镇机构也难以运行。

  7、政府应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并不断创新扶植方式,从财政拨款转为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以钱养人”转变为“以钱养事”。为保证扶植资金的有效、公开、透明使用,应将其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支出和使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人大等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8、基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的要求,从政府级次改革的目标及方向看,应该按照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县(市)级政府的框架要求改革乡镇机构,创新上层建筑的机制和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从而加强三农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

  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篇四: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下面是为你搜集的法律法规调研报告,希望你喜欢!

  法律法规调研报告篇1

  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以及其他要求,通过辨识适用条款,评价公司遵守执行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一、评价时间:20xx年4月25日

  二、评价人员:

  三、评价结论:

  1、通过评价组辨识,有6项法律、44项法规、75项标准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相关,并对其中1353项适用条款进行了评价。本次评价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文件全部都是现行有效的,其涉及的内容,基本覆盖到公司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

  2、通过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表》进行评价,公司整体遵守执行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资质方面: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公司特成立了安全管

  理机构,按比例要求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各级安全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正处于试生产期,正在积极申请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验收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合法安全生产。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公司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明确了各级职责,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年度检测,按时完成申报工作;每年编制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效治理检测结果超出国家标准的不合格项目;定期为员工配置或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适用;为每个员工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认真执行岗前、岗中和离岗体检等。

  (3)危化品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等,公司通过制定制度,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采购、使用、运输等环节规范管理,按标准要求编制了“一书一签”,并加强了日常检查,特别是对剧毒和易制毒危化品进行了严格管理。

  (4)特种设备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1部总则》等,公司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从设计、安装、改造、使用、检维修等环节强

  化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所有特种设备均在质监部门登记备案;公司组织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的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5)应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煤化工公司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了应急管理人员,组建了150人(兼职)的救援队伍,购置了必要的应急物资,日常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发生;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市局专家评审,完成了备案工作,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煤化工公司委托山西省赛福特安全评价中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现状评价,全厂为1处重大危险源,通过管理、技术等手段已将重大危险源风险降为可接受程度。

  (6)其他安全管理方面包括新改扩建项目、隐患治理、人员培训教育、安全标准化建设、非常规作业、安全设施、安全费用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企业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等,公司从新建项目立项开始,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审查、预评价等,积极按照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把关;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定期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审批开停车、吊装、动火、抽堵盲板、登高等非常规作业,强化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注重员工培训教育,狠抓新员工和复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将外施工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员工同等要求管理,规范了厂内人员的安全行为;建立安全费用专户,按要求比例提取专项费用,严格审查使用情况,对安全设施进行了分类统计,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检测,并在不断加大投入,补充完善,确保本质安全;煤化工公司扎实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规范安全管理各方面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

  3、通过对照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条款的评价,公司整体符合性程度较高,但仍存在不足之处需改进:

  针对以上0项不符合,公司按照《不符合整改措施表》明确责任人、时间和措施进行跟踪落实,不断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努力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法律法规调研报告篇2

  “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应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个体工商企业)、青少年、农民。

  四、“六五”普法长效机制机制

  (一)构建普法工作领导机制

  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领导机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实施党政一把手问责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促、统一检查,形成以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构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机制

  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特别是普法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职责,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普法经费按人均0.3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普法经费按人均0.5元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县级各部门普法经费按工作需要列如部门专项支出。

  (三)构建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工作,普法教

  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四)构建普法工作资源整合机制

  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整合资源,使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工作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五)构建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

  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科学考核和评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列入对部门、乡镇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实现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五”普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疲劳状态。认为经过25年全民普法,该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已经普及了,再搞也没有什么新花样。因此对“六五”普法应搞什么、怎么搞还不清楚,特别是长期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会存在凭经验、凭老做法工作的情况,缺乏工作的激情和创造力;二是各级普法办公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不足,县级普法办公机构一般是设在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公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又没

  有相应的规格,很难承担面大量广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是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只剩下留守妇女、儿童和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农村普法成为盲区,难度增大。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与法制建设的要求还不适应。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五五”普法成果和“六五”普法宣传启动,增强全社会公民对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六五”普法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明确各级普法机构编制、规格,人员,赋予相应的职权,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为常设机构,3至5人,副科级别,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2人,各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1人负责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工作。明确县、乡(镇)、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机构职权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作用。三是加强对外出农民工普法宣传教育。有必要建立由劳动就业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培训的普法教育模式,对即将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民,劳动部门和中介组织可以将法制学习列入就业培训的内容当中,通过考核、发证或推荐就业等机会引导外出务工农民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外出务工农民不懂法,克服企业自行学法的片面性。利用春节期间和农忙季节大量外出务工农民返乡的时机,到车站、码头等聚集地设立律咨询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四是适应新形势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手机载体、网络载体、报刊、电视等现代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大特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六五”普法扎实有效开展。

  法律法规调研报告篇3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1、法律: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

  法律一般都称为**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释:

  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

  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5、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还有一些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

  一、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

  二、法律法规具有预防作用。对于法律法规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严格及时有效的执法也可以警示人们,未违法,违法必受罚,受罚不可变通也。这样可以在每一个人的心底上建立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思想行为防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三、法律法规的校正作用。也称之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法律法规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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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4.5.

  

  

篇五: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各级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第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应当互相支持,协作配合。第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一)国务院所属的行政机构;(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机构;(三)事业单位。

  第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监察机关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地方各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三)上级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限额、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五)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六)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七)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情况;(八)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九)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七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公开其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督促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向本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社会公开。第八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每年组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第九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拟订方案;(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三)发出通知;(四)组织实施;(五)报告检查情况;(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可以不事先通知。

  重大检查活动,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会同监察机关联合进行。第十条实施机构编制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等方式进行。第十一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申辩。第十三条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责成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调查核实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并应当进行督办;必要时,可派出督促检查组进行督查。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转的查核件,应当在60日内报告办理结果;逾期不能报告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四条监察机关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应当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相关材料,并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

  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凡弄虚作假、妨碍监督检查以及对监督检查人员打击报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六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通报批评;(二)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三)予以纠正;(四)建议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五)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三)超编制限额配备人员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一)违反规定干预下级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或者编制、职数配备的;(二)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三)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和经费渠道的;(四)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者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的;(五)擅自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或者改变编制使用范围的;(六)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调任、社会保障等手续的;(七)统计信息失实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八)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有本条第(三)、(五)、(六)项行为之一的,可以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第十九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处理:(一)超机构限额审批机构,超越权限提高机构规格、加挂机构牌子、变更机构性质或者名称的;(二)超编制限额审批编制,或者违反规定挤占、挪用编制的;(三)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认为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的,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不属于监察对象的,移送任免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监察机关发现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通报有关情况。第二十一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受理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予以保密。第二十二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第二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信息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第二十四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其他机关、团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以下是惠好网分享的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按照某某某某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安排局1名党组成员牵头,有关科室及人员紧密配合,围绕调研4方面提纲对执法机构编制情况、执法机构改革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与执法机构工作的部分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他们意见、建议,形成如下报告:

  一、综合性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情况

  当前,笔者所在县应急管理领域仅有1支综合性行政执法机构,单位名称某某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其职责主要是为安全生产提供执法监察保障。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察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调查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案件。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为公益一类,机构级别正股级,核事业编制某某名,设队长某某名,副队长某某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某某人,其中队长某某人、副队长某某人。全部为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在编在岗职工,无外聘人员。2022年,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某某件,其中简易执法案件某某件、一般执法案件某某件,人均办理案件数量为某某件。

  二、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一)机关方面。2022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中,县安监局职责、县政府办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消防管理职责和县民政局救灾及减灾委员

  会、县国土局地质灾害、县水务局水旱灾害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农业局草原火灾、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救援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并于3月27日对外进行了挂牌,用新名称、新印章对外开展了工作。

  (二)综合性执法机构方面。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富编委〔某某某某某〕某某号文件批复《某某某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调整方案》,整合某某某某某某和某某某某某某某2个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成立某某某某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并于2022年某某月某某日完成人员转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综合性执法机构人员职称晋升困难。目前,县应急执法监察大队核事业编制人员某某名,其中管理岗位某某名、专技岗位某某名。专技核准副高及以上岗位某某个、占某某%;核准中级岗位某某个、占某某%,但至目前,聘为副高及以上的0人、聘为中级的只有某某人,占某某%。主要原因是因为应急管理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职称评定,省、市两级均无归口受理部门,亦无制度性规定。近年来,笔者所在县应急管理系统职称评定举措为:助理级归口在县住建局评定《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中级须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并注册后,再开展聘任;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定无归口受理部门。

  (二)综合性执法机构人员待遇偏低。据统计,目前全县有非煤矿山某某家、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某某家、有烟花爆竹企业某某家、有工贸企业某某家,且各类企业起步相对较晚,安全生产投入历史欠账大,造成科技化、安全本质化、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企业基础薄弱,加之各类企

  业种类繁多,分布散。为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各行各业生产安全,县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干部职工与局机关干部职工早出晚归、疏于照顾家庭已经常态化。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压力非常大,但事业编制人员待遇与机关人员差距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解决干部职工经济待遇。建议全市一盘棋,统一制定规划,出台制度,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一是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司法部门等级,解决应急管理部门经费和干部职工相应的津补贴。二是将县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明确应急管理系统职称归口评定。在市级及以上,从制度层面规范应急管理系统事业人员职称的受理、评定,解决应急管理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职称晋升难的问题,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应急管理部门。

  按照某某某某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安排局1名党组成员牵头,有关科室及人员紧密配合,围绕调研4方面提纲对执法机构编制情况、执法机构改革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与执法机构工作的部分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他们意见、建议,形成如下报告:

  一、综合性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基本情况

  当前,笔者所在县应急管理领域仅有1支综合性行政执法机构,单位名称某某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其职责主要是为安全生产提供执法监察保障。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监察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案件。为县应急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类别划分为公益一类,机构级别正股级,核事业编制某某名,设队长某某名,副队长某某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某某人,其中队长某某人、副队长某某人。全部为应急执法监察大队在编在岗职工,无外聘人员。2022年,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某某件,其中简易执法案件某某件、一般执法案件某某件,人均办理案件数量为某某件。

  二、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一)机关方面。2022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中,县安监局职责、县政府办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消防管理职责和县民政局救灾及减灾委员会、县国土局地质灾害、县水务局水旱灾害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农业局草原火灾、县林业局森林火灾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地震局地震灾害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救援职责整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并于3月27日对外进行了挂牌,用新名称、新印章对外开展了工作。

  

篇七: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XXX贯彻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汇报

  某某某贯彻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提纲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公务员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三是认真参加学习培训。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务员制度体系完善一是着力优化干部结构。二是优化配置干部力量。三是积极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三、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一是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等有关规定。三是认真开展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四是认真执行选人用人机制。四、总结经验明确方向,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一是注重政治标准,深化理论学习。二是注重精准科学,完善选任机制。三是注重担当作为,鼓励干事创业。四是注重鼓励激励,营造良好氛围。正文: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某某某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

  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公务员管理工作基础2022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某某某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推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全过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原则、权限和程序讨论决定公务员工作事项,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调任、转任、考核、奖励、培训、工资福利等法规文件,纳入到选人用人各项工作中,作为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三是认真参加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培训,把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政策作为组织人事部门主责主业抓好落实。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专题学和履职学习培训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抓好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务员制度体系完善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突出事业至上选贤任能,为某某某某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鲜活力。

  一是着力优化干部结构。针对某某某某机关人员编制少、任务重的现状,某某某某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年轻干部选

  拔培养工作。近某年来,提拔科职级年轻干部某某名,年轻干部占比提升某某个百分点。

  二是优化配置干部力量。针对部分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有限、工作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紧扣某某机关工作需要,对科职级以下干部进行统筹配备,合理调整干部某某名。在配齐配强骨干力量的同时,加大力度引进能力素质全面的优秀干部,近某年来,先后引进优秀干部某某名,有力补充了机关力量。

  三是积极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在着力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注重统筹调动各工作机构、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积极推荐提拔优秀干部,先后推荐某名正科职干部提拔副处职干部、某名副处职干部提任正处职;按照职级并行规定,晋升职级某某人次,调动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积极性。

  三、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提拔、晋升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体现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拟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做到方案准确、程序规范。对于符合省、市委“三项机制”、特别优秀的公务员,优先开展职级晋升。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编制限额、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公务员登记,确保“全员准确登记”。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调任、转任,确保调任、转任人员条件合规、程序规范。不存在未严格落

  实任职回避、公务回避要求,关键岗位公务员转任刚性约束仍未引起重视等情况。

  三是认真开展公务员考核、培训工作。年初即研究制定了《某某某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工作纪实与全面考评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等方式,对科职级公务员及工勤人员,每周每月开展日常考核工作,确定季度考核等次,上传公务员综合考核平台。依托协同管理平台,进行日常考勤,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实现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认真执行选人用人机制。按照职级序列工资政策落实公务员工资福利,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公务员工资的情况,鼓励公务员带薪休年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选人用人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强化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四、总结经验明确方向,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为契机,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推动公务员法律法规创新发展。

  一是注重政治标准,深化理论学习。通过丰富学习形式,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在选人用人上重点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突出“五个过硬”,探素开展政治素质专项评价,建立干部政治表现专项清单,全面客观评价干部政治表现。

  二是注重精准科学,完善选任机制。构建“五突出五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做到突出岗位分析、强化因事择人,突出立体考核、强化精准识人,

  突出综合研判、强化人岗相适,突出结构优化、强化整体质态,突出组织把关、强化标准程序。

  三是注重担当作为,鼓励干事创业。对标走在前列要求,加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方面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树立能者上,庸者让的鲜明用人导向。

  

篇八: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事业单位总人员编制制数x名实有人员x二主要做法根据省州有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共xx市市委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委委员会分工决定由评估组对对市林业局开展xxxx年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通过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查看文件资料座谈交流等方方式进行了xxxx年至xxxxx构编制执行情况况综合评估最后把各评估员员的打分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行综合评分

  关于对XX局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对XX局开展机构编制执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告告

  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估委员会:根据《中共XXX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认认真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评估工作的通知》(X编办〔〔XXXX〕XX号)要求,,和中共XX市机构编制评估估委员会的安排,于X月X日日,对市林业局的机构编制执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现将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单位的基本情况市林林业局有办公室、XX股、XXX股3个内设股室,机关编编制XX名,其中行政编制XX名,暂定人员数X名,原工工勤编制X名,有领导职数X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局长X名,护林防火指挥部专专职副指挥长X名。实有在职职在编人员X名(工勤X名)),实有领导X名。有下属事事业单位X个,分别是:森林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木材检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农村能能源办公室、苗圃、天然林保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办、野生动动植物资源保护站、林业有害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种苗站、、林场。事业单位总人员编制制数X名,实有人员X名。

  二、主要做法

  根据省州有有关文件要求,经中共XX市市委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委委员会分工决定,由评估组对对市林业局开展XXXX年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通过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查看文件资料、座谈交流等方方式进行了XXXX年至XXXXX年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况综合评估,最后把各评估员员的打分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行综合评分。在进行检查评估估时,对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定的《XX市部门履职情况及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表》内容容,逐项认真进行检查评分,,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补充完完善意见,确保评估工作不走走过场。

  三、机构编制执行行评估情况(一)职责履行行情况1.职责调整落实到到位。经过检查评估,该单位位在工作的过程中认真履行““三定”规定的职责职能,对对于调整的职责均严格按要求求进行了划分,有职责分工文文件对各职责进行了分工。经经评估检查评定得分X分。

  2.职责履行落实到位。为为将工作职能落实到位,上年年底制定了下年年度工作计划划,年初再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划,以便于工作的有计划实施施,另外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制定岗位责任制、内部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健全全完善,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落到实处。经评估检查评定得得分X分。

  3.职责履行效效果明显。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行“三定”规

  定,部门内部职职责分工合理、清晰,严格按按规定程序办事,工作程序按按规定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事项的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结过程规范。职责履行全全面落实,机构运转良好,通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部部门管理或服务对象及群众测测评满意度较高,工作也有不不同程度的创新,获得州林业业局表彰为护林防火先进单位位。经评估检查评定得分X分分,工作创新方面扣X分,没没获得过国家级表彰扣X分,,合计扣X分。

  (二)机构构执行情况部门内设机构的的设立、分设、升格、合并、、撤销或变更名称、增挂牌子子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向编编委提交的请示和编委的批复复文件齐全,内设机构设置符符合“三定”规定。经评估检检查评定得分X分。(三))编制执行情况市林业局编编制X名,其中行政编制X名名,暂定人员数X名,原工勤勤编制X名,实有在职在编人人员X名(含工勤X人),人人员编制总数上不超编。下属属X个事业单位编制X名,实实有X名。由于工作业务量大大,工作人员缺少,有X名林林业局下属站所的工作人员被被借用到局机关工作,存在混混编混岗等行为,部门领导职职数符合规定,在新进、招录录人员前按规定程序报经市委委编办进行空缺编制审批。经经评估检查评定得分X分,混混编混岗X人扣X分。(四四)机构编制综合管理情况

  部门及股室负责人对“三定定”规定的职能职责部分把握握,扣X分;对县机构编制管管理等规定组织了学习,有学学习记录和归档材料,在人员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整时,均严格按程序报批,请请示、批复文件齐全。并在不不违反保密规定基础上,认真真制作了部门职能职责公示栏栏,工作人员职责公示牌,并并严格按照公示的内容开展日日常工作。经评估检查评定得得分X分。

  通过综合资料查查看、走访谈话综合评估检查查情况,评定得分XX分。

  四、存在的问题实有人员员混编混岗X名,部门及股室室负责人对“三定”规定的职职能职责把握程度不全面。

  五、意见建议(一)局机机关人员编制不足,林业局机机关编制数为X名,领导X名名,副科以下公务员X名,工工勤人员X名,由于工作繁琐琐、业务量大,只得从下属事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退不符符合身份的借用人员,按机构构编制管理规定充实人员。(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及股室室负责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习,强化“编制就是法律”的的意

  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能能力,增强抓好机构编制管理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多深入调研,根据工作作实际配置编制资源,完善机机构、人员结构,实现机构编编制的规范化管理。

  XX市市委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组组XXXX年X月X日

  

  

篇九: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关于上半年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上半年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市编办: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36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上半年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办审批,在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1

  (二)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文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一)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20XX年我区出台了《XX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20XX年7月15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X人社发[20XX]77号),规定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

  2

  员只出不进。(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度情况一是完成了区级、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47号)精神,我区于20XX年2月4日在全省率先公布了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6月25日在全市率先公布了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本轮政府机构改革,需组建新的卫计委,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XX年1月12日经区编委会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XX编﹝20XX﹞1号),并同时印发新卫计委“三定”方案,领导班子业已配备到位。(三)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3

  20XX年我区行政单位机构数70家,事业单位机构数739家;截止到20XX年6月底我区行政单位机构数70家,事业单位448家;20XX年我区核定行政编制1679名(包含政法专项365名)、核定事业编制14679名;截止到20XX年6月底我区核定行政编制1879名(包含政法专项365名,省市下划的工商、质监、药监行政编制200名)、核定事业编制14664名。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编制审核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编制审核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方能研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按照《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期间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的通知》(亳组〔20XX〕92号)精神,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四)机构限额执行情况20XX年3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区成立了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12月按照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区卫生局和计生委进行合并,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现我区政府工作部门为24个,未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

  4

  (五)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推行情况一是完成了区级、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X政办明电〔20XX〕47号)精神,我区于20XX年2月4日在全省率先公布了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6月25日在全市率先公布了乡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六)上半年全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1、行政机构和编制变动情况。20XX年1月12日,我区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截止到6月底,我区没有新增行政编制。2、事业机构和编制变动情况。20XX年上半年我区经区编委会同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2家事业单位为XX区扶贫办公室(副科级)和XX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同时撤销了XX区区委小车队(副科级)和XX区政府小车队(副科级),所需编制均从区本级全额事业编制中调剂,没有新增事业编制。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

  

篇十: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撰写过程中,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以下是整理的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1、机构沿革情况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二、自查情况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

  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

  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

  和领导职数配备。(五)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

  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

  不一致。(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三、建议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

  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四、下一步打算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21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xx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

  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

  

篇十一: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测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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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__〕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下属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招录(招聘)3人,其中: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接收退伍军人1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

  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九、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中共__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20__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__〕31号)、《__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__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

  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__〕12号)和《关于做好20__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__〕117号)精神,现将20__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__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

  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__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3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__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县金融办成立于20__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翠编办〔20__〕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__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__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

  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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