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分行 2022 年党建考核方案》,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双百分的考核指标要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经营单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前置条件,优化精简考核指标,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强化党建工作事项、成效评价,注重将党建考核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整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系统集成、科学评定,推进党建业务不断融合,以深化改革发展、服务凝聚群众的实效,检验党建工作质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对××分行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加扣分。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 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党建主体工作考核(85%)、党建满意度测评(15%)。考核期末,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由各项指标加权计算后得出结果;各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取自“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部分指标,通过折比计算后得出加扣分结果。
第五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总分 100 分)。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两大类 5 个二级指标及加扣分项组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该指标包括 3 个二级指标:经营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和干部员工管理监督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该指标包括 2 个二级指标:年度重点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加扣分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基层党组织上报党课视频并被总行省分行采用作为党课课件或被评为优秀党课课件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 1 分件。
2 荣获省分行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支部与所覆盖单位部门同时加 3分次;荣获省分行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加 5 分次。
3 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积极撰写专题稿件被总行省分行简报刊用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 1 分篇。
4 干部员工“四种形态”处理,按照党支部考核规则与单位部门考核规则分别进行扣分。(详见附件 2)。
第六条 党建满意度测评(总分 100 分)。
党建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党员评价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满意度(详见附件 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 10085、8570、7055、55 以下)四个评级等次进行评价。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七条 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于次年初在分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分行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反馈年度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约定整改期限,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中的部分指标结果,折比计算后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扣分项,进行相应加扣分处理。
第四章
约束事项 第九条 若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所覆盖单位部门负责人受监督执纪第四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名,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一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的非重大案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二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案件或风险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年度党建考核不能排第 1 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减 50%。
第五章
其
他 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如省分行党建考核方案调整,则结合分行实际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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