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扶贫工作重要任务,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易致贫边缘人口靶向施策,强化措施,堵塞漏洞,补上缺项,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排查识别
(一)排查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排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
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收入大幅度缩减的家庭。
(二)排查方式。1、通过政策宣传,农户自愿申报;2、以村为单位,由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排查;3、全县组织开展交叉排查和行业部门定期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筛查。
(三)识别程序。对农户申报、村级排查、县级排查和行业部门筛查出的疑似对象,按照农户自愿提交申请、村核实、村会议研究、村内公示、乡镇复核、县批准的程序,识别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统称为“两类人群”,并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监测管理。“两类人群”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模,一般为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四)识别管理。对于排查出的疑似对象,乡村两级原则上每个季度启动1次“两类人群”识别程序,特殊情况也可以立即启动。识别程序走完后,如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处于开放状态,要及时录入系统;如果处于关闭状态,先建好纸质档案,待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后及时补录。
三、精准帮扶
对识别为“两类人群”的监测对象,边缘户要落实乡村干部进行结对帮扶。并分类施策,因人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
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兜住脱贫底线,坚决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发展生产;鼓励以山林土地流转、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优先采购生产的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对具备劳动就业能力的,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技能培训,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优先安排在乡村扶贫车间、扶贫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基地就近务工就业;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上岗。
(三)保障帮扶。对“两不愁三保障”有短板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落实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健康扶贫、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等相关保障政策,尽快补齐短板,提升脱贫质量;对无劳动能力的,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精神双扶。扎实开展感恩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力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的精气神。开展“六个一活动”和“三讲一评”颂恩活动,教育群众铭记恩,密切干群关系。深入实施“积分评定、爱心超市”“扶贫专岗设置”等做法,树立“劳有所得、多劳多得”的勤勉风尚。
(五)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守望相助、同奔小康”行动,引导帮扶、能人领路、邻里互助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助力帮扶监测对象。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
(六)防贫保险。认真落实《人保财险靖安支公司精准防贫保险承保方案》,为监测对象购买精准防贫保险,并参考脱贫收入标准设定因病、因灾、因学等赔付启动标准,实行阶梯型保险赔偿,确保不因病、因灾、因学返贫或致贫。
四、动态监测
(一)监测对象。主要监测“两类人群”,即:经识别认定的易返贫脱贫监测户和易致贫边缘户。
(二)监测内容。监测对象收入水平及其结构中工资性、生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等各类收入变化情况;监测对象教育、医疗、突发灾害等方面刚性支出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
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健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等。
(三)监测方式。以乡镇为主体,村级为单位,建立“两类人群”动态监测台账,每月组织乡村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入户开展1次监测调查,重点围绕监测内容,调查帮扶举措落实情况、成效情况,综合判断返贫致贫因素是否消除,跟踪监测是否出现新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帮扶力度,通过监测促进形成即困即帮的常态化机制。
(四)监测管理。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照监测内容,密切关注和动态监测。对家庭基本信息要及时准确采集录入;对人员自然增减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通过帮扶及自我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以及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且连续3个月保持稳定的监测对象,在系统内标注后保留信息,属边缘户的可不再进行帮扶,但不做退出处理;对通过采取系列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成效的要及时做返贫或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处理,但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精准脱贫。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
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强化作风纪律。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县级组织的交叉排查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三)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由县脱贫攻坚常态化调研督导组对各乡镇识别、帮扶、监测工作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突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