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整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给我区生产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整版) ,供大家参考。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总则
(一)
编制目的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给我区生产生
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
区正常运行和交通顺畅。
(二)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
例》、《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抗旱条例〉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jj区范围内洪涝旱灾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
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
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1—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jj区设立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
指”),在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
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指挥长
由区政府区长担任,执行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
长由区人武部部长,分管水利、城管工作副区长,区应急局局
长,惠金河务局局长,区农委主任,区城管局局长担任。成员
由承担防汛抗旱任务区直部门、人武部、公安分局、消防救援
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成。
区防指下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
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惠金河务局局长、区农委、区城管局兼任副主任。
区防指设区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域
防汛组织协调工作。jj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惠金河务局(花
园口),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内河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农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防指职责
负责研究制订辖区防汛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抗
旱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应急响应等
级,及时掌握汛情、灾情,组织指挥救灾抢险、人员转移
和灾中、灾后的恢复处置,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及有关协调
工作。
(三)
区防指办职责
—2—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在区防指领导下,承担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贯彻执
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及国家防总和
省、市防指的决定、调度指令;编制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
方案,组织拟定、实施重点河段、水利工程防洪抢险预案;组织防汛抗旱检查,建立旱情测报系统,督促各街道办事
处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组织督促完成度汛
应急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督促完成重点清障任务;掌握
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及时研究提出
实施防洪抗旱调度意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加强同有
关部门的联系,督促各行业做好防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使用管理和防汛抗旱资金的申
请、管理工作;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报汛通信和报
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总结推广
防汛抗旱工作经验。
(四)
区防指领导成员职责
依据金防指(2020)1号《郑州市jj区防汛抗旱指挥
部关于调整jj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中附件1《jj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而定。
(五)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有保护防汛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
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
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具体
职责依据金防指(2020)1号《郑州市jj区防汛抗旱指挥
部关于调整jj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中附—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件2《jj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而定。
(六)基层防汛组织
各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基层防汛抗旱体
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防指和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三、监测预报预警
农业农村、城管、自然资源部门和惠金河务局应加强
对暴雨、洪水、地质灾害、旱情的监测收集和预报,将结
果报送区防指,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
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
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区防指办。
区应急、农业农村、城管部门和黄河河务部门实现气
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
关灾害预警信息。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区域内河流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
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河湖洪水和干旱信息,水利工
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城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市政、道路、环卫等设施的防汛排涝、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发布相关积涝信息。
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与防汛有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
报预警等工作。
—4—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会商制和日报制。区防指
在汛前、汛后组织定期会商,必要时根据防汛形势随时会
商;汛期,应急部门每日收集上级防指通报的情况和预报
成果并及时发布,农业农村、城管、自然资源部门每周一
次向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必要时由区防指组织会商。启动应急响应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
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
(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应
急响应等级与防汛抗旱预警等级相对应。水旱灾害事件发
生后,区防指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报告上级
防指。当发生本预案规定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区防指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级别。
(一)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和程序
根据汛情和旱情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区防汛
抗旱应急响应分为4级。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
1.1一般(IV)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IV)级(蓝色预警)
事件:
(1)
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4000?6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辖区内滩区淹没滩区面积达四分之一;
马渡下延102?106坝受河势影响,工程可能发生较大险
情,如坦石坍塌险情(坦石入水2米以上),坝基坍塌险
情(坦石与坝基同时滑塌入水2米以上)等,危及防洪安
全。
(2)
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
时内地区降雨将达到50mm以上,或局部降雨量将达到
100mm以上。城区部分道路和低洼地区出现积水,地下工
程设施、涵洞出现积水,部分涵洞断行。
(3)
水利工程发生堤坝局部裂纹、管涌、渗水或闸
门启闭失效等一般险情。
(4)
贾鲁河、魏河、索须河故道等主要河道水位迅
速上涨、流速加快,接近警戒水位或局部出现排水阻碍,观光平台、步道漫水且水位继续上涨。干流堤防发生滑坡、管涌等一般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一般险情。
(5)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一小时降雨量达到3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达到lOOmni以
上,预计将要发生一般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启动条件另行
规定)。
(6)
全区发生轻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
积的20-3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1万人,或连续
16-30天未6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降雨(启动条件另行规定)。
(7)
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认为应该启动IV级响
应的其他情形。
4.1.2、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IV)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决定启动IV级
应急响应,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
防汛会商与组织:区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城管、农委、惠金河务局等部门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
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会商情况通报
防指成员单位,要求做好防汛和抢险准备。
(2)
防汛值班: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管防汛副职带
班、防汛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值班,区防指办电话联系有关
街道、部分防汛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区防指指
令。
(3)
街道、部门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黄河和其他内河流经的街
道派出堤防巡查人员,随时向区防指办报告水位、堤防有
关情况,惠金河务局、区农委、区城管局收集河流水文、城市积水情况,及时报区防指办汇总分析。(4)
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公室通知
抢险救援队伍完成防汛抢险准备工作,主要抢险救援力量
要处于待命状态。
(5)
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防指办指挥统筹,防指各
领导成员按责任分工到现场部署指导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抢险救援,—7—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区防指办及时传达防指领导指示至前线组
织抢险救援的指挥人员。根据指挥长指令,区防指执行副
指挥长、副指挥长现场指挥抢险救援。
(6)
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后,区防指办及时向市防指
办报告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7)
区防指根据汛情进展情况,宣布解除IV级应急
响应。
(8)
相关街道办事处响应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由
防指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根据预案组
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通知各社区(村)、辖
区各单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联系救援队伍,根据预案组
织布防、抢险;联系可能受到洪水影响、危及群众生命安
全的社区、村(组)、单位,做好撤离准备,并建立可靠
的无线联络方式,落实撤退路线、临时安置点等,必要时
派出救援组驻守;将汛情、险情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
办。
4.2.1、较大(III)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III)级(黄色预警)
事件:
(1)
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8000立方米每秒洪水;辖区内滩区淹没滩区面积达二分之一;
黄河堤(重点防平工段)临河堤坡,受洪水长时间浸泡,可能发生较大险情,如坍塌险情(堤坡坍塌堤高1/2?1/4)
等;或马渡险工可能发生重大险情,如坝基坍塌险情(根
坦石与坝基土同时冲失)、漫溢(裹护段坝基冲失)。
(2)
水利工程发生滑坡、溢漫、管涌等较大险情。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3)
贾鲁河、魏河、索须河故道等主要河道重要河
段接近、超过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
坡、管涌等较大险情或主要支流堤防发生较大险情。
(4)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未来6小时内降
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
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达到
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达到30cm。
(5)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较大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启动条件另
行规定)。
(6)
全区发生中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
积的30-4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2万人,或连续
30-45天未降雨(启动条件另行规定)。
(7)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认为应该启动III级响
应的其他情形。
4.2.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区防指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
动建议,并报市防指,由区防指下达指令或根据市防指指
令,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1)
防汛会商与组织:区防指指挥长、执行副指挥
长组织应急、农委、城管、自然资源、惠金河务局、公安
等部门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街
道办事处;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派出工作
组、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工作,并视情发布《汛情通报》
和预警信息。
(2)
防汛值班:区防指副指挥长领班,和区防指办
建立电话、电台联系通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
班、防汛业务科室负责人值班,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
度,增加值班力量,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
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区防指办报告有关情况。
(3)
救援力量准备: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
防汛办公室通知抢险救援队伍完成防汛抢险准备工作,主
要抢险救援力量要处于待命状态,区防指办和市防指办、区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可靠联系渠
道,完成民兵初步动员、做好装备征调运输准备,水上救
援力量、大型工程装备完成部署,根据抢险需要,向市防
指办提出增援力量需求。抢险主要预备力量,装备、物料
部署到位。
(4)
区防指执行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防指各领
导成员按责任分工到现场部署指导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组
织抢险救援,黄河、内河、城市完成专业指挥部组建,区
防指办及时传达防指领导指示至各专业指挥部、前线组织
抢险救援指挥人员。区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赶赴关键险
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
应急调度:区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
相关1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区
财政局申请启动一定数量的防汛、救灾预备金;区级防汛
物资仓库、救灾物资仓库做好物资出库发放和运输准备。
相关街道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本级人、财、物,用于抢险救援和撤离群众安置。
(6)
区防指办开设区防指办和各专业指挥部、前线
指挥部之间的无线联络通道,应急通信指挥车待命,主要
抢险救援现场和区防指办建立卫星电话通联。
(7)
区防指根据市防指指令或根据灾情进展情况升
降应急响应级别。
(8)相关街道办事处工作要求:相关街道办事处由
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落实区防指指令,具体安排辖区
防汛工作,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管、分包划分到分管的社区、村组
组织指挥防汛工作;联系各社区(村),通知辖区各单位
做好防汛准备工作;联系、动员救援队伍,根据预案组织
布防、抢险;联系可能受到洪水影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
的社区、村(组)、单位,做好撤离准备,并建立可靠的无线联络方式,落实撤退方式、路线、安置地点、生活保
障,派出救援组驻守,做好逐户组织撤退的准备工作;将
汛情、险情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办,并根据情况请求
区防指调派卫生防疫、水上救援、大型排涝装备、救灾物
资等救援力量(装备)。
4.3.1、重大(II)级事件
—11—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II)级(橙色预警)
事件:
(1)
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发生8000?15000立
方米每秒洪水;辖区内滩区淹没滩区面积达三分之二;黄
河堤(重点平工段)临河堤坡,受洪水长时间浸泡,可能
发生重大险情,如裂缝险情(贯穿横缝、滑动性纵缝)等;滑坡险情(滑坡长50米以上)等,危及堤防安全。
(2)
水利工程发生溃坝、决口等重大险情。
(3)
贾鲁河、魏河、索须河故道等主要河道重要河
段接近保证水位,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干流一般河道、主要支流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等多
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4)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未来3小时内降
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
续),城区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部分
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cm。
(5)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饱和状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达到20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重大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启动条件另
行规定)。
(6)
全区发生重度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
积的40-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达4万人,或出现
连续干旱45-60天(启动条件另行规定)。
(7)
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认为应该启动II级响
应的—12—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其他情形。
4.3.2、II级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省、市防指指令或经区防指办综合评估后,报请
区防指指挥长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实施II级应急响应
行动。
(1)防汛会商与组织: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应急、农
委、城管、自然资源、惠金河务局、公安、财政、民政等
部门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街
道办事处;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派出工作
组、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工作,发布《汛情通报》和预
警信息。
(2)
防汛值班:区防指执行副指挥长、副指挥长24小时带班,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公室组建专业指挥部,并按照大洪水值班要求,加强值班力量并和气象、水利专
家建立热线联系,区防指办和各专业指挥部建立电话、电
台、卫星电话联系通道,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防汛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值班,各成员单位、各街
道办事处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动员,值班、应急两组同时
值守,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区防指办报告有关情况。
(3)
救援力量准备: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
防汛办公室通知抢险救援队伍完成防汛抢险准备工作,主
要抢险救援力量集结待命,区防指和区人武部、消防救援
大队、专业救援队伍和群众抢险队伍指挥机构组建前线联
合指挥部,完成基干民兵动员和装—1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备征调归拢工作,水上
救援力量、大型工程装备完成关键部位部署,根据抢险需
要,向市防指提出增援力量需求,请求解放军、武警部队
—14—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增援。抢险主要方向预置力量,装备、物料部署到位,征
调通信、燃料、后勤保障力量到位。
(4)
区防指执行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区防指成
员单位派员到区防指办集中办公,防指各领导成员按责任
分工到一线部署指导防汛措施落实、组织抢险救援,城市、内河、黄河专业指挥部按照分工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区防
指办及时传达防指领导指令至各专业指挥部、前线组织抢
险救援指挥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
(5)
在黄河防汛进入II级应急响应后,区防指指挥
长、副指挥长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黄河防汛指挥
部,驻守黄河防汛指挥中心,组织指挥黄河防汛抢险救援。
(6)
应急调度:区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
相关调度规程,充分做好人、财、物等调度运用工作。区
财政局申请启动保障救灾救援的防汛、救灾预备金;区级
防汛物资仓库、救灾物资仓库提前预置物资、预建受灾群
众安置点。相关街道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有关规定,调用
本级人、财、物,用于抢险救援和撤离群众安置。
(7)
区防指办开设和各专业指挥部、前线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无线联络通道,应急通信指挥车保障
主要方向,主要抢险救援现场和区防指办建立卫星电话通
联。
(8)
区防指根据省、市防指指令升降应急响应级别。
(9)
必要时,由区政府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采取交通管制、砍伐林木等果断措施,全区范围内调用物
资、工具、—15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人员投入防汛工作,避免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宣布进入紧急防汛状态并报市防指备案。
(10)
相关街道工作要求:相关街道由党政主要领导
主持会商,落实区防指指令,具体安排辖区防汛工作,根
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堤,及时控制险情;领导班子成员
应按照分管、分包到分管的社区、村组组织指挥防汛工作;组织社区(村)、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联系、动员、集结、预置救援队伍,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抢险、疏散;预判可能受到洪水影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社区、村(组)、单位,组织撤离至安全地带并组织基本生活保
障,对可能受到洪水威胁的社区、村组、单位,落实撤退
方式、路线、安置地点和生活保障措施,派出救援、保障、稳定组驻守;将汛情、险情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办,并根据情况请求区防指调派卫生防疫、水上救援、大型排
涝装备、救灾物资等救援力量(装备),紧急情况可报区
防指指挥长,决定调派增援力量。
4.4.1、特别重大(I)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I)
级(红色预警)事件:
(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发生15000立方米每
秒以上洪水;辖区内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重
点平工段)临河堤坡,受洪水长时间浸泡,可能发生重大
险情,如风浪淘刷险情(堤坡淘刷坍塌高度1.5米以上)、滑坡险情(滑坡—16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长50米以上)等,面临决口危险,危及
堤防安全。
(2)
水利工程发生溃坝、超标准洪水等特大险情。
(3)
贾鲁河、魏河、索须河故道等主要河道及城区
主要河道出现超标准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重要河
道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
情。
(4)
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未来3小时内
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lOOnrni以上且降雨可能
持续),城区主要道路大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
能达50cm以上,大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5)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
态,预报一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日降雨量可达到
20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泥石流和地质灾害(启
动条件另行规定)。
(6)
全区发生特大干旱,受旱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
积的50%,或因旱临时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万人,或出现
连续干旱60天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因干旱受到严重影响
(启动条件另行规定)。
(7)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认为应该启动I级响
应的其他情形。
4.4.2、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I)级事件时,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防指指令,或经区防指研究、综合评估后,由区防指指
挥长宣布启动I级—17—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应急响应,实施I级应急响应行动。
(1)
防汛会商与组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
区级领导、区防指成员单位和驻我区重要单位进行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
作的指导,并将情况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派出工
作组、专家组,指导街道防汛工作,发布《汛情通报》和
预警信息。
(2)
防汛值班:区防指执行副指挥长、副指挥长24小时带班值守,黄河、内河、城市防汛办公室专业指挥部
驻守值班,并按照特大洪水值班要求,加强值班力量,区
防指办联系气象、水利专家驻守,区防指办和各专业指挥
部建立电话、电台、卫星电话联系通道,区防指各成员单
位主要领导带班,分管防汛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值班,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动员,停
止休假,值班、应急两组同时值守备勤,密切关注雨、水、工、险、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随时向区防指办报告有关
情况。
(3)
救援力量准备:区防指办和黄河、内河、城市
防汛办公室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完成防汛抢险的人员、装备
集结,区防指和区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救援队伍
和群众抢险队伍指挥机构组建前线联合指挥部,并设立针
对主要方面的分指挥部,完成基干民兵集结、装备装车、前线预置,动员全区民兵投入防汛抢险,区内水上救援力
量、大型工程装备、排水设备、救生设备完成关键部位部
署预置,做好抢险准备。根据抢险需要,向市防指提出增
援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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