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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情况调研报告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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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与此同时,一些陈规陋习有所抬头,特别是在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的操办方面,出现了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也借婚丧嫁娶和其它喜庆事宜盲目攀比,大手笔、大气魄将办事之举推向了巅峰,极尽奢华,极尽影响,可惜这种影响不仅助长了陋习的蔓延,繁衍出花样更多的名堂,更让一般干部受其所累,广大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为此,按照县上主要领导安排,由县文明办、妇联、团县委、民政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全县7个镇1社区11个村4个县直单位企业、4家承办大型宴席的饭店、3个纸活门店、63户群众和近期办理婚丧事宜的部分群众代表之中,通过召开7场座谈会、发放673份问卷、电话询问15个单位、走访112名群众、分析23个典型案例,对县域婚丧嫁娶事宜操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现状
通过走访调研,大部分干部群众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陋习坚决予以反对,提倡一切从简是为民办好事。但还有少部分干部群众认为因社会因素、环境因素、风俗习惯以及攀比心理造成的大操大办以及彩礼过高的现象一时半会难以消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婚事方面。有的群众认为,结婚是人生的一大喜事,过去受穷没办法,如今有钱了,无论花多少都舍得;也有相当一些群众虽不情愿大操大办,但迫于社会大环境的压力,也不得不倾囊为之,甚至东借西贷,硬是咬牙把婚事办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据反映,2003年在农村办一次婚事总费用约1.5万元,如今增至12-15万元(不包括建新房及购买商品房),县城结婚总费用过20万元者亦不为鲜。一是订婚时大要彩礼,相互攀比。有的地方已形成不成文的程序,有小见面、大见面、定亲、认家、会亲家、照相、新婚衣服等环节;且订婚后双方相互来往,看媳妇、送年礼,名目繁多。每个环节、名目都有一定的费用标准,集中起来约需近2万元。在购置衣物时攀比成风,许多青年结婚要置办十几套衣服,并且还要有新式的成套家俱和家用电器,更有甚者竟提出要购买汽车,在县城买房。这方面的开支一般是10-30万元不等。二是结婚时讲排场,比阔气。这种现象县城比较突出。如今,县城青年结婚大都用高档小轿车,车少档次低就感到寒酸,因此,到处求亲告友,拉关系联系借车租辆,迎亲车辆少者6-8辆,动辄一二十辆,招摇过市,浩浩荡荡。婚庆现场还邀请摄影师全程录像。在婚宴方面,规模越摆越大,宴席一摆三五十桌,甚至百八十桌已属常事,每桌菜肴、烟酒、饮料至少需要400-600元不等;且烟酒的档次不断上升。人情费逐年看涨,据机关同志反映,有的家庭用于随礼的开支每年达1-2万元。三是彩礼钱飞涨,数字惊人,群众苦不堪言。目前,彩礼在整个结婚过程中已占到婚事承办总费用的75%,结个婚花费15-16万元,其中,光彩礼这一项支出普遍为10万元左右,2003年-2007年我县结婚彩礼普遍为5000-8000元。近年来,我县彩礼费用受周边省、县区彩礼费用、封建迷信和地理位置的影响连年急剧攀升,现在彩礼费用普遍约为7-15万元不等,县城及部分地理位置优越的镇村彩礼约为7-8万元,地理位置较县城相对偏远的村庄彩礼约为9-12万元,个别偏远河滩村彩礼竟达到15-16万,数字可谓惊人。因此,群众背负举债为子女办婚事的现象在我县较为普遍。四是结婚时必须有新房。现在农村没有新房子是不能结婚的,而且建房的标准也越来越高,有些偏远河滩村的更是要求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且房产证必须是女方的名字,更有甚至提出在咸阳、西安买房的现象。为此,不少群众在儿子很小时,就节衣省食,筹措资金。这项开支一般在20-50万不等。
2、丧葬方面。由于受“入土为安”封建旧俗的影响,从调查的7个镇村群众中反映,请乐队,买棺材、加砖箍墓、买纸人、纸马、纸轿车、纸电视,披麻戴孝,加守丧七天,扬幡招魂,路祭行礼,大宴亲朋。丧事从入殓到出殡,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多天,发丧的规模少则几辆车,几十人,多则十几辆甚至几十辆车,“吊唁”人员“成群结队”,络绎不绝,长达几里地。待客时10~20桌不等。有的地方还在坟头立碑。这样每次丧事至少花费2万多元,有的花费约3-5万元。在县城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则是花圈泛滥,一个人去世后,单位要送花圈,以示哀悼;子女要送花圈,以见孝心;朋友要送花圈,以示友诚。一般算来,一次丧事,花圈少则几十个,多则近百个,每个价格在50~100元,造成很大浪费。据调查反映,一个单位每年用于这方面的开支不少于3000元。
3、其他方面。在原有婚丧习俗操办的基础上,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与人之间攀比心里愈发严重,所谓的“无事找事”的现象,出现了借助孩子满月、乔迁新居、祝寿、生日、升学、升职、购买新车等事宜开展的宴请活动日益增多,宴请范围不断扩大,据走访了解,干部职工每年用于以上宴请活动的开支约为3000-6000元不等,乡村群众用于以上开支约为1000-2000元。
二、存在问题
1、婚丧喜庆事宜名目繁多。通过调研发现,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操办过程中大操大办的现象较为突出,如在丧事操办中,本已绝迹的旧风俗、旧习惯、旧传统又纷纷卷土重来,甚至出现了一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同时,在群众中,出现了一些祝寿、生日、满月、乔迁、升学、升职、参军、购新车等名目繁多的宴请活动,甚至将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
2、铺张浪费现象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进一步改善,无论是县城还是乡村,在婚丧事操办过程中出现了较为明显的铺张浪费现象,如当前群众在举办婚庆事宜时,无论在家中请客还是到宾馆设宴,大多数都按照我县旧的习俗,所有婚丧事酒席一般都有吃十三道菜的说法(俗称八挎五),由于酒席费用高,菜量过大,一般8人一桌酒席的饭菜吃不完,造成很大的浪费;群众利用新人或死人给活人争体面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些父母给子女操办婚事,比阔气、讲排场,认为结婚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办得体面像样。张家这样做,李家也跟着学,一家看一家,一家比一家,相互攀比,花费惊人,仅彩礼一项一般需要12--15万元。
部分干部群众在丧事活动中显示自己的富有和气派,给死者陪葬的东西五花八门,特制的花匾和悼念“塔”,纸扎的“别墅”、“豪车”、“高清彩电”已不新鲜,造成铺张浪费,不同程度助长了奢靡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3、群众负担沉重。在群众中已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如:人情消费“礼尚往来”、“水涨船高”,礼金数额直线上升,从过去的10元、20元,如今上升到最少50元一般100元,机关干部少则100元,多则数百元。农村一个家庭每年随礼少则3000-5000元,村干部多数在6000-10000元,机关干部少则6000元,多则10000以上。演变成一种“钱多就是朋友,钱少就是小人”的陋习,“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由人来人往向情来情往发展的不良习俗,致使不少群众在“人情风”面前不堪重负,给人们造成不同程度的负担。有的群众为了不得罪亲朋好友或为给自己撑面子,不惜举债随礼、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尽管近几年我县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但就大多数工薪阶层或农民家庭而言,婚丧事大操大办无疑是为自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原因剖析
产生以上这些不良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历史传统的原因,也有社会关系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陈规陋习的影响所致。婚丧嫁娶讲排场、摆阔气等陈规陋习的影响可以说是代代相传,根深蒂固。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当做孝敬老人、关爱子女的一种表现,竞相效仿。同时,受迷信思想的影响,在丧葬中大搞迷信,请道士做法术,“兴师动众”、巨资建坟等现象屡见不鲜。
2、攀比心理所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一部分人思想理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导致相互攀比,虚荣心作怪,婚丧嫁娶总想讲排场,搞得热热闹闹,以显示自己的身价和地位,有的家庭的确经济比较困难,无力大操大办,家中无钱,宁肯借钱、贷款也要赶上潮流。他们说:“我们实在不愿花这么多
钱,可是现在大操大办已成风,没人敢破这个先例。”但碍于情面,还是到处借钱铺底请客,到头来反而得不偿失。调查中发现,个别偏远河滩村的未婚青年因家底地理环境差,经济困难等原因无钱结婚,宁可去外地上门,家里只剩下孤寡老人,无人赡养。
3、补偿心理所致。由于人情风越刮越盛,人情债越积越多,一些人认为原来送出去的礼金太多,遇事不操办自己会吃亏,有的人不惜刻意在生活中“制造”各种值得庆贺之事,以达到收回礼金的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向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倾斜,在行动上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慢慢变得麻木不仁,反过来又进一步助长了不正之风。
4、敛财心理所致。有的人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或手中的权力,为别人办了事情,留下的人情,在操办婚丧事时,到处打招呼,下请柬,大摆宴席,广收钱财;有的认为自己在“位”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作祟;有的为掩人耳目,分批分地设宴,变相大操大办,敛取钱财。
5、受周边县区的影响较大。由于我县部分乡村与甘肃部分县区毗邻,因此,在婚丧操办以及彩礼费用问题上和邻近周边县区相提并论,甘肃临近部分县区(灵台县、泾川县、正宁县)的彩礼以及婚丧嫁娶等方面的费用甚至大于我县,导致我县部分乡村群众受周边县区影响过大。
6、引导、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据了解,我县大部分村和部分单位都有所谓的红白理事会,但红白理事会只有口头组织,而无任何相关制度和规定,由单位或村级少数有影响的人和常年从事总管一职的干部群众代表临时担任。因此,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收钱敛财行为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部分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借婚丧嫁娶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干部群众忽视了婚丧事大操大办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不良影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遇事不仅不向相关部门报告,反而明目张胆地大操大办,久而久之给社会风气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也是导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持续恶性循环的主要因素。
四、对策和建议
婚丧事大操大办既有历史的渊源,也有现实的原因。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败坏了党风,影响了政风,也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对目前出现的婚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求遏制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我们必须坚持疏堵并重、破立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地措施予以遏制。
1、为群众“思想”松绑。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与镇村联合,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网络、专栏、标语、手机短信、公益短片、集体婚礼等形式,大力宣传《婚姻法》,重点宣传关于婚姻自主、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规定,印发“移风易俗、婚丧事简办”倡议书,使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建立县乡村三级网络宣传监督员,跟进宣传,跟进监督,努力营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注意抓好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我教育,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积极借鉴个别村缩短丧事办理天数的好做法,建立红白喜事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酒席数量和车队迎新送葬活动,树立厚养薄葬的新理念,努力形成勤俭办理婚丧事的自觉性。县级媒体要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现象给予曝光。引导干部群众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风尚。三是正确舆论引导。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新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提倡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通过坚持不懈地正面引导,真正消除按“女孩学历索彩礼”的不良习俗以及“买卖婚姻”潜在违法行为,形成一种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光荣,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可耻的新风尚。
2、让干部职工带头。一是领导率先垂范。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这一歪风,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带头教育子女不要彩礼,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搞好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二是制定奖罚政策。根据县上目前存在的大操大办的现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文件,做出明确的奖罚规
定,真正发挥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发挥表率作用,模范带领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群众破旧俗、树新风,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好移风易俗、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活动。三是班子自觉带头。我县大操大办的主阵地在农村,所以村级两委会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之风,努力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3、让群众自治组织发力。一是发挥自治作用。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乡村“红白理事会”作为群众的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建议督促各单位、各镇、社区、村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并明确职责,配强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建议由各镇、社区包村干部兼任村级红白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确保其作用真正发挥。二是制定可行政策。要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细则,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行性。真正做到有人员、有章程、有工作记录,把那些德高望重、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老同志充实到“红白理事会”。以乡镇为单位,对理事会成员进行培训,要建立健全理事会职责范围和各项制度,使理事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村要对办理红白喜事的家庭进行登记造册,以便于监督管理。同时,可发动群众制定、补充、修改村规民约,加大群众的自我约束力。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监管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婚丧事规模和标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办理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时,实行先向理事会报告,说明办理的事由、时间、地点、宴请桌数、烟酒规格、饭菜标准和操办程序等情况,由婚丧事理事会拿出具体操办意见。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向纪委监察部门报告。此外,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处理,并奖励举报人。
4、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革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抓好落实。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各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移
风易俗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对坚持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要严肃作出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纪律处分,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三是完善制度措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社区(村)都要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和具体措施,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建议县委出台《婚丧事宜简办的暂行规定》,加强村级红白理事会职能发挥和群众监督作用,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一个由专人负责,有专门办公场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婚丧喜庆事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各部门协调运作,通力配合,共同做好婚丧事整治工作。四是齐抓协作共管。各镇、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革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提出明确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抓好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工作领导小组,与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宴请桌数、车辆数量等方面都做出具体规定,特别要对对借机敛财和分批次、多地点操办做出明确要求。团县委、妇联、工会重点做好妇女、青年的思想工作,教育青年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带技术出嫁、集体婚礼、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民政部门严把丧葬改革关,大力提倡建立公墓。工商、政法部门积极配合,坚决取缔从事扎制封建迷信用品的业户,严厉打击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县委宣传部、县信息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要抓好典型,搞好宣传,县文明办要把移风易俗活动同文明村、文明单位的评比结合起来,在社会上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