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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5篇

时间:2022-11-16 18:5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5篇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11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5篇,供大家参考。

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15篇

篇一: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11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整体工作格局中,将惩防体系建设寓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制度措施中,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入推进。

  (一)细化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市委认真研究确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3个大项、107个小项,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逐项明确了48个市级牵头部门的职责。今年以来,共有9个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议题列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贯彻文件15个。

  (二)坚持常抓不懈,履职尽责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从事关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责任制工作与日常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省委副书记、原市委书记李春城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四个特别”要求和市委求真务实《八项规定》,坚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坚决克服“两好”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同志一到成都工作,就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强调:对成都这样一个加快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而言,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廉洁从政意识必须树得强而又强。要求全市广大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修身养性、谨言慎行。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同志高度重视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多次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政府分管领导按分工抓好分管部门、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对牵头的反腐倡廉任务分工进行研究部署,同时,结合日常业务工作,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对责任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

  (三)加强检查考核,逗硬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健全社会评价机制,扩大社会评价比重。加大党风廉政巡查和专项督查力度,突出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今年以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6次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反腐倡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制,对8个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扣分处理,并实行各类评比表彰“一票否决”;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共对68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深化制度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为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措施强基固本

  一是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灾后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45个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彭州、崇州、都江堰3个重灾区重建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网的升级改造,公示项目6218个,对项目信息填报不完善、不规范和填报工作进展缓慢的33家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是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国土、规划等部门联合开展对水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和节约集约用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17起,对24名有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全市政府投资、灾后重建348个重点项目落实环评管理和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立案396件,责令停产关闭26家、搬迁或拆除设备17家。

  三是加强县乡换届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制定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将14起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发放至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敲警钟、促学习。采取公开专栏、发送短信、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换届纪律,扩大知晓面。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对区(市)县委书记和区(市)县长进行一对一谈话,对后备干部进行集中谈话,强调换届纪律的严肃性。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换届选举信访举报,启动快查快结机制,及时查清有关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坚持执政为民,坚决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三务”公开规范化、经济责任审计、集体“三资”监管、基层干部“勤廉双优”群众评价、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等6项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农村基层权力监督制约体系。认真抓好《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强化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城市社区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着力构建制度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制约有力、诉求渠道畅通、勤政廉政双优的城市社区反腐倡廉新格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健全完善具有成都特色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市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以“阳光治校”为载体,严把决策关、人事关、工程建设关、财务关、招生关和学风关等“六个关口”,形成高校全方位、立体化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二是扎实开展“深化完善共创共享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主题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统筹推进活动开展,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决策不够科学民主、办事不公以及征地拆迁安置、土地综合整治和旧城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共清理出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影响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及时进行整改。先后三

  次组织专项督查,深入各区(市)县和部分市级部门,重点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筑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共办理群众投诉教育乱收费98件,给予学校负责人诫勉谈话6人。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及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医保、失保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和医保“两定”机构专项整治,查处违规金额257.7万元,暂停96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业务,取缔3家定点资格。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停止和取消36项不符合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加大政风行风建设,采取部门自主评议和第三方问卷测评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办好“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今年60个市级部门(行业)76批次上线,接(收)到热线电话和网民提问1079个,现场回答378个,线下解决回复701个,回复率100%。

  四是持续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城乡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积极扩大农村优质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学校共67.7万学生实现“零费用”入学。实施医疗卫生民生工程,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村劳动者按常住地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3.7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6%。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33.48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7.52万人,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稳步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6247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8.2%,完成市政府自身目标任务的100.4%。

  (三)严格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转变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强化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编印《书画摄影作品选集》,拍摄制作全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电视专题片,组织参观纪念“5·12”三周年“廉洁救灾、阳光重建”大型图片展。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蜕变与悔悟》,在四川省金堂监狱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探索研发岗位廉政教育管理系统,做到因人因岗施教,增强针对性。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市纪委组织8个检查组,对部分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我市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受到省纪委检查组的肯定。

  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两项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促进“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对21个市级部门进行了巡查,开展专项督查77次,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综合运用年度考核、专项检查、诫勉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三是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对存在工作失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67个单位、127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加强庸懒散

  治理专项效能监察,大力整治责任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制度执行不力、日常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对34个单位、52人进行了问责。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并联审批,着力规范行政审批。综合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纠正查处影响行政审批效能的案件10件。

  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全市行政费用同比下降10%以上。推行联合审核审批、经费先行审核等制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全市共减少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121个。集中开展公务用车清理,及时纠正处理违规车辆。采取经常性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及下属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查出15个单位私设“小金库”。

  (四)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截至11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2人。继续落实好“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

  (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积极实施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和权限下放,2011年,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大项15项、小项9项,调整、取消行政处罚28项,调整行政强制1项,调整其他行政行为2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式”服务,促进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政府服务向基层延伸。目前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已覆盖全市2458个村和社区,覆盖率达80%以上。

  二是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总结武侯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经验,紧密结合统筹城乡试验区建设实际,在锦江区、新都区、金堂县进行扩大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清权理权的基础上,实施了部门权力编码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49个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公开。全面推进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和村(社区)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指导目录,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居)务公开,提升基层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基层事务阳光透明运行。

  三是深化财政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积极推进市与区(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新型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成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取消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建立零余额账户,在市本级114个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监督。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协议供货采购及政府采购执行交换信息化管理,改进政府采购监管。积极探索防治“小金库”有效机制,在114个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推动公务卡向区(市)县延伸。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落实

  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评议认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投、管“三建、分离”,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实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三、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自觉学习、严格遵守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带头做到了勤政务实、廉洁高效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认真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推进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没有作出与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相违背的决定。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区(市)县及乡镇换届工作作为开创成都发展新局面的重要契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切实把区(市)县及基层组织的干部选好、班子配强,换出新班子、新气象,换出凝聚力、战斗力。在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并完善新提拔市管领导干部征求市纪委党风廉政意见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严防“带病提拔”,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坚决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切实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今年《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对照检查,没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篇二: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XX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XX年10月31日06:10来源:成都日报原标题:20XX年度成都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敢抓真管的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廉洁成都”建设,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一、切实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市委常委会19次、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名义下发有关文件60份,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市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履行监督监管责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二)科学构建权责对等责任体系。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党委主体责任50项,纪委监督责任16项,确保责任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实施、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系统(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务求取得实效。(三)建立完善压实责任倒逼机制。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五化联动”,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积极推动责任分解项目化,把责任项目逐一落实到每名市级领导同志,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责任监管信息化,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责任监管系统;积极推动效果评价社会化,构建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单独测评,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为84.89,全省排名较20XX年底提升了8位;积极推动责任考核系统化,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实施办法,每年由市领导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积极推动结果运用刚性化,今年,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落实责任制先进区(市)县7个、市级部门20个,对未落实责任制规定的5个单位给予了处理,对社会评价全省排名100位之后的2个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制度,

  年初20名区(市)县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10个市级部门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大力推行“两个约谈”制度,对30余名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大力推行“两个巡察”制度,组建了2个巡察组对8个市级部门开展了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3个,移交问题线索12件。(四)形成层层推动落实责任生动局面。层层开展调研检查、宣讲督导、专题约谈、签字背书、责任倒查、宣传报道“六大推进活动”,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广泛共识。组建了23个宣讲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宣讲督导,全市5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约谈130余人。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开设专栏、设立监督台,引导舆论长期聚焦“两个责任”。二、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市委、市政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牵引,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用“亮剑”精神正风肃纪,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反对和纠正“四风”,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一)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开展了10余次调研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围绕经济工作、城镇化建设、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重大部署,对65个重点产业化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点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规范等6项专项督查,按月督查9次,全面督查3次。(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作为全省唯一参加两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从去年7月开始历时16个月,成都圆满完成两批次教育实践活动,共有69.2万名党员参加,取得了较好成效。活动中,大力推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集中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三个一”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五进”活动,将“走基层”活动贯穿始终,初步形成以群众利益为根本、群众参与为主体、群众评判为标准的群众工作“闭合系统”,全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洗礼,经历了一次最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同时,也集中解决了“四风”、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三大核心公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反“四风”转作风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完善。在群众测评中,群众对我市活动总体评价和解决“四风”问题评价为“好”和“较好”的分别达99.96%、99.93%。(三)确保正风肃纪整治务实有效。在去年集中开展“7个专项治理”基础上,今年实施了“11+X”专项整治,及时对中央最新部署的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等10项任务作出周密安排,大小问题一起抓,持续用力,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共性问题,按照省委部署着力在9个方面逐项开展整治。全市发文数量同比减少26%,全市性会议次数同比减少27%,评比

篇三: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成府发[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成府发〔2008〕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如下:市长葛红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外事、审计、监察、对外开放、目标管

  理等工作。分管市外办、审计局、监察局、目督办等单位。副市长孙平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改、城乡统筹、统计、物价、国

  资、财政、税务、金融、人事、规服、法制、保密等工作。分管市发改委、统筹委、统计局、物价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人事局(编办)、规服办(政务中心)、法制办、保密局等单位;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及金融机构。

  副市长曾万明协助分管农业、林业、水务、劳动保障、民政、移民、粮食、扶贫开发及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农委(供销社)、林业园林局、水务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移民办、粮食局等单位;联系市气象局等单位。

  副市长傅勇林协助分管教育、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档案、参事、文史、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档案局(馆)、参事室、地志办、妇儿工委等单位;联系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单位。

  副市长赵小维协助分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信访、民族、宗教、公安、国安、司法、国防动员、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民宗局、公安局、司法局、人防办、北站办、应急办等单位;联系市国安局、团市委等单位和部队。

  副市长白刚协助分管工业、投资促进、科技、信息化、安全生产及工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民营经济等工作。分管市经委(中小企业局)、投促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信息办、安监局、石化基地管委会等单位;联系市总工会、科协、电业、电信、邮政等单位。

  副市长刘仆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交通、物流、房管、环保、城区园林、给排水等工作。分管市规划局、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交委、房管局、环保局、防震减灾局等单位。

  副市长王忠林协助分管商贸、会展、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台侨及服务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商务局、会展办(贸促会)、旅游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台办、侨办等单位;联系市工商联、台联、侨联,海关、口岸、商检局等单位。

  秘书长毛志雄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批评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外事、审计、目标管理等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分管市外办、目督办、研究室、驻京办、新闻办等单位。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篇四: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林发[2004]7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4.02.03

  【实施日期】2004.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成林发[2004]7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局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换届后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局党组书记、局长谢直兴主持市林业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辉负责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扶贫和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工作。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计划

篇五: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17年1月20日,《成都日报》第5版公布《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成员,市、区(市)县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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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相关重大部署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区(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本辖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产地、风景名胜和自然遗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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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绿地、林业、渔业、水土保持和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

  (二)作出的决策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

  (三)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资源环境生态线、城镇开发边界,盲目决策,导致环境容量、能源消耗总量、水资源消耗总量、土地开发强度、林业资源消耗量等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不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绿地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未编制城市绿线管理图册并实施绿线管理的,或者开发建设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的;

  (五)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六)地区和部门之间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等方面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推诿扯皮,主要领导成员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七)主要领导成员未履职尽责,导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的,或者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处置不力

  —3—

  的;(八)对公益诉讼裁决和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九)违反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盲目引进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

  造成不良后果的;(十)因环境保护机构人力、物力、资金保障不足,导致无法正常履

  行环境监管职能的;(十一)本辖区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城市绿化年度目

  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重大部署工作任务的;(十二)不按规定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三)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国家和省对本辖区实行环境

  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的;(十四)对“河长制”管理工作执行不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

  道及堤岸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致使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或出现水环境质量恶化,引发供水安全事故、防洪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

  (十五)在市级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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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相关重大部署工作牵头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中(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等,环城生态区、宜居水岸等生态建设工作),连续3年排名最后一名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十六)突破本辖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三条红线”是指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控制红线);

  (十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有上述情形的,在追究区(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责任的同时,对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领导成员依据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追究相应责任。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区(市)县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一)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实施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

  —5—

  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违法行政行为的;(三)对分管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甚至放任、隐瞒、包庇纵容的;(四)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五)因监管不力,导致城市公园、街旁绿地、重要道路绿化等城市

  公共绿地被违规侵占的;(六)对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或者生态破坏(灾害)的;(七)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组织查处不力的;(八)对“河长制”管理工作执行不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

  及堤岸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致使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或出现水环境质量恶化,引发供水安全事故、防洪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

  (九)在市级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重大部署工作牵头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考核中(水环境、大气环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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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制”管理工作考核等,环城生态区、宜居水岸等生态建设工作),连续2年排名最后一名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十)对市级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牵头部门组织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水环境、大气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等),市级部门连续2次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均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

  (十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在国家、省级、市级考核中,对发现问题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追究相应责任;连续2年排名最后一名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责任:(一)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二)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三)批准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耗能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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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行政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

  (六)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按规定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

  (七)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

  (八)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按规定移送或故意出具虚假材料的;

  (九)对“河长制”管理工作执行不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及堤岸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致使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或出现水环境质量恶化,引发供水安全事故、防洪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

  (十)在市级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重大部署工作牵头部门组织的年度检查和考核中(水环境、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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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等,环城生态区、宜居水岸等生态建设工作),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追究相应责任;连续2年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有上述情形的,在追究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责任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有关机构领导人员追究相应责任。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追究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一)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对辖区内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项目,或违法实施资源开发、生态破坏行为,或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灾害)事件隐瞒不报的;(三)对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河渠垃圾污染防治、森林灾害防控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辖区内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实施违法排污行为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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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环境纠纷调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不力,不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的;(七)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问题,隐瞒不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对“河长制”管理工作执行不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及堤岸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致使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或出现水环境质量恶化,引发供水安全事故、防洪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九)不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的;(十)对市级生态环境治理及保护、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重大部署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水环境、大气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等,环城生态区、宜居水岸等生态建设工作),市级部门连续2次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均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十一)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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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一)限制、干扰、阻碍生态环境和资源监管执法工作的;(二)包庇纵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当被检查对象保护伞的;(三)打击报复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干预司法活动,插手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具体司法案件处理的;(五)干预、插手建设项目,致使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项目得以审批(核准、备案)、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六)对建设单位性质为党政机关的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等环评违法行为的;(七)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调查和监测数据、相关规划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十一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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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按规定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第十二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式有: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追责对象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三条各级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发现有本细则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必须按照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进行调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所辖环境污染损害问题的调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城市建设部门负责建设施工单位损坏市政污水管道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水土保持、生活污水厂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用地、渔业水域、畜禽养殖污染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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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林业部门负责森林、林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调查,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相关部门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的同时,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城管、水务、农业、林业园林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

  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等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有本细则规定的追责情形的,应当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一般应当将责任追究决定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部门及有关机构党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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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干部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退休,都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发现本细则规定的追责情形应当调查而未调查,应当移送而未移送,应当追责而未追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责任追究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被追究人员原有待遇,不影响评优评先和提拔重用,因责任追究造成工资福利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在适当范围内为被追究人员恢复名誉。第十七条受到责任追究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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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至

  少一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单独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处理的,至少一年内不得安排职务,至少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至少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对作出处分决定时已经退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八条具有本规定第六条至第九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一)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责任追究的;(二)唆使、强迫他人违纪违法的;(三)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的。第十九条具有本规定第六条至第九条所列情形,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追究责任:(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责任追究问题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阻止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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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后果发生后,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减轻生态环境损害的;(三)检举其他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问题,查证属实的;(四)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五)具有其他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情节的。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http://www.cdrb.com.cn/html/2017-01/20/content_60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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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0**年以来,市体育局党组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廉洁体育”为目标,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派驻纪检组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制发了《*成都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局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同时,按照市委的要求,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局党组把

  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经常开展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工作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中央纪委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统一认识,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同时,积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专题工作会议5次,组织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10次,开展各类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0余次。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维护群众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体育系统民生工程专项检查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检查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深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工作要求,局党组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坚持“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健全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20**年以来,认真开展了“局长进大厅”工作,先后8次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体育局窗口,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受理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核发、二级运动员等级证核发及二级裁判员等级证核发等服

  务事项和涉及体育局行政审批的现场咨询,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四)严格干部管理,支持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人事权规范运行。一是认真开展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档案造假专项整治、违反选人用人制度、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裸官专项整治六大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任前组织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本年度交流提拔处长1人,机关选拔任用处长3人,调研员1人。三是规范公务员招录、调动工作。严格按照空缺职位要求,科学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各项程序、办法,严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年录用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人,调动公务员2人,市纪委派驻市体育局纪检监察室选调工作人员1名。四是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和运动员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都市人事局、成都市体育局关于我市体育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

  意见》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运动员招聘的各项工作,本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运动员45人。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局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重视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支持纪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开,不给纪检组另行分配工作任务,确保纪检工作人员主要精力用于监察、监督工作。

  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一)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带领班子成员在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将惩防体系建设融入到体育惠民服务之中,积极推进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多次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年初,

  组织开展了体育系统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出各类廉政风险点80个,并设置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制定了涉及人、财、物等各类制度20余个,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同时,紧密结合体育部门工作实际,主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体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坚持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持经常过问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于9月分别与全体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经常深入下属单位、区(市)县调研“廉洁体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把关,一管到底,督促解决。先后深入彭州、青白江、大邑等地开展调研1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个。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根据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直属单位实际情况,对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以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地推动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今年以来已按照市纪委要求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2次,约谈班子成员10人次,直属单位负责人20人次。

  (三)坚持做到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向纪检组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纪检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坚持对纪委交办的信访件亲自过问、亲自抓好协调,并及时向纪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对纪检组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有关措施,保障纪检组工作顺利开展。

  (四)坚持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履行职责,从财力、物力、人力上为纪检组提供支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纪委、纪检组交办查办的信访举报件,亲自督促落实,一查到底。亲自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做到清正廉洁从我做起,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一)落实分管职责。局班子成员均能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工作紧密有机结合,并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每季度至少召集分管范围全体工作人员召开1次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

  部署,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推动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指导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每个单位至少落实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同时,充分利用工作例会等时间对分管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体育局各处室共开展各类教育20余次,参训人员达100余人次。

  (二)推进预防腐败。年初,班子成员积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要求,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切实做到查漏补缺,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落实。强化分管处室、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强化分管范围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教育,坚持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与工作分工紧密结合的廉洁教育。

  (三)加强日常监督。所有班子成员均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要求,与分管处室、联系的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管理,提高其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工作推进,对分管处室及其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工作,以工作的推动促进工作人员责任

  意识的提高,从而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到位。按照党组要求,认真开展党风廉政约谈工作,帮助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提醒、纠正。

  (四)坚持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向党组、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坚持管好自己、管好亲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体育局党组班子成员中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和被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篇七: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19年11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

  作者:来源:《先锋》2019年第12期

  1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省委传达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专题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列席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中国融通集团公司董事长温刚。苟正礼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芮晓武。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敬静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天府影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敬静、刘任远参加。

  4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朱志宏、胡元坤、吴凯、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左正、刘守成出席,唐川平、李仲彬、王平江、曹俊杰、敬静列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奇瑞控股集团董事长尹同跃一行。朱志宏、苟正礼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赴上海出席成都市采购项目签约仪式暨营商环境推介会,会见营商环境推介会成都专场活动重点企业嘉宾。刘筱柳、曹俊杰参加。

  5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调研航空航天产业生态圈建设工作并主持召开专题会。吴凯、谢瑞武、苟正礼、韩轶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上海开展政务和投资促进活动。刘筱柳、曹俊杰参加。

  6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杭州開展投资促进活动。田蓉、王平江、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武汉开展政务活动。王平江参加。

  7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成都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朱志宏、胡元坤、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郝康理、陈建辉出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交通运输部部长、党组副书记李小鹏。左正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调研蒲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胡元坤、左正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武汉市开展政务和投资促进活动。田蓉、王平江参加。

  8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朱志宏、谢瑞武、苟正礼、刘筱柳出席,吴凯、左正、刘守成、牛清报、敬静、韩轶列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成都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左正、牛清报、韩轶出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第六届成都创意设计周开幕式。田蓉出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研究大运会有关工作专题会。田蓉、刘守成、王平江、刘任远、毛志雄出席。

  9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石室中学文翁兴学2160周年纪念大会。田蓉、刘筱柳参加。

  10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会见全国政协副主席何维。★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2019中日先进医疗与新药研发高峰论坛暨成果转化大会开幕式。★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在蓉调研。1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07次、第108次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与部分干部任职谈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第十四届中国—欧盟投资贸易技术合作洽谈会开幕式。刘筱柳、牛清报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1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嘉兴市考察并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苟正礼、刘玉泉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第六届国际农科院院长高层研讨会开幕式。牛清报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毛大付。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推进科技治气现场办公。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李国杰。曹俊杰参加。1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上海市考察并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苟正礼、刘玉泉、刘任远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全市电力天然气成品油迎峰度冬暨工业节能座谈会。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副秘书长王登峰。王平江、毛志雄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现场办公。曹俊杰参加。1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上海市考察并开展投资促进工作。苟正礼、刘玉泉、刘任远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出席2019年四川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暨成都科成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中心项目开工仪式。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上海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焰。★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到市群众接待中心接访。★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敬。敬静参加。1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唐川平、李仲彬、朱志宏、胡元坤、吴凯、谢瑞武、苟正礼、田蓉、李元祥、刘守成、刘筱柳、曹俊杰、牛清报在成都市分会场参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列席。16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到成都大学作形势政策报告。胡元坤、苟正礼、田蓉、刘筱柳参加。1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09次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议。

  1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四川省党政代表团赴贵州省考察交流活动。谢瑞武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贵州省副省长卢雍政。★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创业天府菁蓉汇·软件产业专场活动。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参加省委有关重要会议筹备工作协调会。牛清报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赴大连开展政务活动。李元祥参加。2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北京拜访有关部委。谢瑞武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大连出席海军成都舰入列命名授旗仪式。李元祥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赴天津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曹俊杰参加。2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朱志宏、胡元坤、王川红、苟正礼、田蓉、韩轶、刘任远参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一行。苟正礼、谢瑞武参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调研成飞集团。曹俊杰参加。★市委副書记、市长罗强在天津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参加省政府研究省委常委会会议关于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筹备工作议定事项落实措施专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瑞典驻华大使宋莲。22日

篇八: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1年4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

  作者:来源:《先锋》2021年第05期

  1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调研产业功能区建设情况并出席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暨投资促进会议,朱志宏、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左正、刘守成、邓涛、程伟、李力生、王忠林、仰协、韩春林、巫敏、刘筱柳、刘玉泉、王平江、曹俊杰、刘仆、罗霞、杨建德、徐玖平、韩轶、甘华田、刘任远参加。

  2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朱志宏、谢瑞武、苟正礼、田蓉、左正、刘守成、邓涛、刘筱柳、刘玉泉、王平江、刘旭光、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苟正礼、邓涛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一行,刘筱柳、王平江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王平江参加。

  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谢瑞武、程伟、刘筱柳、刘玉泉、王平江、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左正、刘玉泉、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粮集团董事长吕军,谢瑞武、刘筱柳、陈历章参加。

  7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第104届全国糖酒交易会开幕式,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成都市天府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第1次全体会议,谢瑞武、刘筱柳、刘任远、陈历章参加。

  8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省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暨省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重要接待任务,刘守成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冶集团总裁张孟星,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调研重点工业企业并主持召开重点工业企业座谈会,谢瑞武、曹俊杰参加。

  9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重要接待任务,刘守成、郭彦、刘任远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第二届天府大数据与新经济发展论坛,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書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国建筑国际投资集团总经理杨卫东,曹俊杰、陈历章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研究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专题会,刘玉泉、曹俊杰参加。

  12~13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市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暨市级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守成、邓涛、程伟、王忠林、仰协、韩春林、巫敏、刘筱柳、王平江、刘旭光、曹俊杰、刘仆、左正、罗霞、杨建德、徐玖平、韩轶、甘华田、郭彦、吕瑶、刘任远、陈历章参加。

  13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

  14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钊,王平江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谢瑞武、邓涛、刘玉泉、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国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高燕,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谢瑞武、程伟、刘筱柳、刘玉泉、曹俊杰参加。

  15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在蓉调研“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关工作,刘守成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鹤新一行并陪同在蓉调研,出席成都市人民政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谢瑞武、苟正礼、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成都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田蓉、刘守成、邓涛、王平江、郭彦、吕瑶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民建中央2021年“形成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重点考察调研四川座谈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与韩国大邱市市长权泳臻进行视频会谈,程伟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2021年成都国际友城市长视频交流会活动,程伟参加。

  1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专题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列席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赛富基金创始人、主管合伙人阎炎一行,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陪同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在蓉考察调研,王平江参加。19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陪同住川全国政协委员在蓉视察调研“两区一城”建设情况,刘仆、刘玉泉、左正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专题会,谢瑞武、刘筱柳、刘玉泉、刘旭光、曹俊杰参加。20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重要接待任务,刘筱柳、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刘守成、刘玉泉、陈历章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厚普国际氢能产业集群项目签约仪式,曹俊杰参加。2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无锡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曹俊杰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成都市城市体检和新城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刘玉泉、陈历章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会见航空工业集团总经理罗荣怀。2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常州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四川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邓涛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市(州)党政正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研究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大连市市长陈绍旺。

  23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出席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都市动员汇报会,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邓涛、巫敏、王平江、刘旭光、曹俊杰、刘仆、郭彦、刘任远、陈历章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会见太古集团主席施铭伦。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参加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列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首届中国美好生活城市论坛开幕式,谢瑞武、田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市委市政府招待晚宴,田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中国美好生活城市—发布之夜”晚会,谢瑞武、田蓉参加。

  25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出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守成、邓涛、程伟、王忠林、巫敏、王平江、里赞、郭彦、吕瑶、陈历章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京东方科技集团董事长陈炎顺一行,曹俊杰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集体观看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舞台剧《努力餐》,谢瑞武、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守成、邓涛、程伟、李力生、朱志宏、王忠林、仰协、韩春林、巫敏、刘筱柳、刘旭光、刘仆、左正、罗霞、杨建德、徐玖平、韩轶、甘华田、郭彦、陈历章参加。

  2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组长李佳在蓉调研,刘守成、王平江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谢瑞武、程伟、刘筱柳、刘旭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暨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谢瑞武、程伟、刘筱柳、刘旭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谢瑞武、程伟、刘筱柳、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会见海康威视董事长陈宗年。

  27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王川红、苟正礼、田蓉、邓涛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与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守成、邓涛、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与区(市)县及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谈心谈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李仲彬,张剡,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守成、邓涛、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十四督导组与成都市各区(市)县委书记座谈会,王川红、田蓉、刘守成、邓涛、郭彦、吕瑶、刘任远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全省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和河湖长制推进工作电视电話会议,刘玉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和河湖长制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玉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乡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谢瑞武、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28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督导生态环境保护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谢瑞武、苟正礼、刘玉泉、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顺丰集团董事长王卫并出席顺丰西部航空货运枢纽项目签约仪式,刘筱柳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会见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静瑜,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暗访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参加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37次会议,邓涛、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1次会议,邓涛、刘筱柳参加。

  29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成都平原经济区联席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张剡会见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一行,曹俊杰、陈历章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暗访。

  30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成都市中国华电集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苟正礼、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列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出席市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王川红、苟正礼、田蓉、刘玉泉、王平江、刘旭光、曹俊杰参加。

篇九: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

  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

  2005.12.312005.12.31

  统计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服务、监督和调控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起点,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各区(市)县政府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区(市)县级和街道、乡镇基层统计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地县级和街道、乡镇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切实加强对县级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设置独立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强区(市)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组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系统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区(市)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调整,应事先征求市统计局的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统计建设,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各街道、乡镇要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在现有行政编制中确定1名专职综合统计员负责本辖区的综合统计工作,专职综合统计员行政上归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区(市)县统计局的指导和工作安排。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其他工作部门要指定1名兼职统计人员,协助专职统计员搞好街道、乡镇统计工作。专职统计人员原则上要

  在统计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才能调动,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应征得区(市)县统计局的同意。各区(市)县政府要将街道、乡镇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三)加强和完善街道、乡镇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在2008年底之前,各区(市)县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统计专用计算机配备到街道、乡镇。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搞不切实际的达标、评比和考核活动。基层政府统计部门要讲实话、报实情,强化基层政府统计部门在统计数据发布、统计管理和定量考核评价等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树立政府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街道、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数据资料,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各地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好部门统计、企业统计等工作,对擅自发布未经政府统计部门核实的数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市统计局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各类考核办法和原则,对各区(市)县上报的地区生产总值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审核评估,实行下管一级。各区(市)县统计局要建立统计信息定期公布制度。县及县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要求定期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基本单位名录资料。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统计调查和报表的规范管理,防止“数出多门”,市级各部门在开展全市性的统计调查之前,要将调查方案和报表表式报市统计局审查批准。

  三、完善制度,依法统计(一)要加快统计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方法的应用。进一步明确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责分工,部门统计工作主要由部门完成,政府统计部门要搞好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监测以及所需要的主要数据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和地区GDP数据的发布方式,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数据准确。要大力推行“企业一套表”、“乡镇一套表”和“部门一套表”等制度,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积极推行“网上直报”的统计方法。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统计法》,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不得对拒绝、抵制、检举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人员打击报复,不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现象放任、袒护或纵容。对违反者,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各级统计、法制、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认真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做

  到经常化、制度化。

  (四)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依法组织管理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队伍建设,改善统计工作条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改善统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根据统计事业的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加统计人员和经费,对统计部门开展的常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专项调查和统计执法等所需经费,要按现行体制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给予保证。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在职教育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市)县政府可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结束——

篇十: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0•【字号】成府发[2007]66号•【施行日期】200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7〕6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我市服务业发展组织领导工作通知

  如下:一、成立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葛红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刘佩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孙平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华章副市长蒋显伦副市长赵小维副市长曾万明副市长白刚副市长刘仆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市投促委、市交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成都会展办、市物流办、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文旅集团。

  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华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工力、市商务局局长石磊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加挂市服务业推进办公室牌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在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中设中央商务区推进协调小组,由葛红林任组长,何华章、刘仆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市商务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单位。

  二、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组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基础现状,我市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巩固提升优势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结合、生产性服务业与消费性服务业相结合、城区服务业与城郊服务业相结合、外向型服务业与内向型服务业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导向,努力在金融业、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文化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物流业、教育培训业、医疗服务业、体育产业、涉农服务业等11个重点产业实现突破。为进一步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形成强力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合力,按照“一业一责”的原则,在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中设金融业发展组等11个重点产业发展组。(一)金融业发展组。组长:刘佩智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昌年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忠耘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金融业发展组负责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成都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资产组织形式,筹备参与全国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争取设立统筹城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发行各类企业债券。支持成都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并上市融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筹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争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转移分摊机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由吴忠耘兼任办公室主任。(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组长:白刚副市长副组长:郑和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勇市信息办主任信息服务业发展组负责加快推进制造业、咨询业、金融业、物流业等与信息服务业的融合与衍生。加快构筑具有高增长、高能级、高回报、高就业、低污染、低能耗的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速信息网络,实现各信息网络在高速宽带基础上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电信、计算机、电视、宽带无线四网融合发展。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有效利用,完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社区发展。加快成都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成都国家级网络游戏、动画动漫基地的品牌优势,做大做强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外包、游戏、动漫产业。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由刘勇兼任办公室主任。(三)旅游业发展组。组长:何华章副市长

  副组长:邓工力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小英市旅游局局长

  旅游业发展组负责精心打造精品旅游品牌、景区和线路,突出旅游服务的生态享受、美食体验和文化内涵。深度开发龙门山和龙泉山旅游资源,打造国际旅游休闲区,提升旅游服务业档次。创新旅游促销手段,加大旅行社改革力度,优化酒店行业结构,加强跨区域旅游合作,扩大旅游产业规模。

  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杨小英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商贸流通业发展组。组长:何华章副市长副组长:邓工力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磊市商务局局长商贸流通业发展组负责加快商业中心、专业市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形成区域性商品交易集散中心。积极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加快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应用,构建服务范围宽广的商贸流通体系,促进商贸流通业提档升级。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石磊兼任办公室主任。(五)文化服务业发展组。组长:赵小维副市长副组长:王宗全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新湖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朱树喜市文化局局长文化服务业发展组负责整合历史和现代文化资源,放宽文化市场准入限制,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传媒、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数字娱乐、文化会展、体育休闲、广告、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传媒业和演艺业协调发展。

  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由陈新湖兼任办公室主任。(六)商务服务业发展组。组长:何华章副市长副组长:邓工力市政府副秘书长石磊市商务局局长商务服务业发展组负责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引进一批

  国内外知名专业服务机构,打造国内外知名中介服务品牌。大力发展高档商务用房,营造舒适、人性化、国际化的办公氛围。完善会展场馆,扩大与国内外著名会展企业的合作,提高会展业科技含量和辐射范围,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发挥成都作为国家服务外包基地的品牌优势,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及全球知名培训中心和咨询公司,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产业。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石磊兼任办公室主任。(七)物流业发展组。组长:刘仆副市长副组长:张学爱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仲维市交委副主任、市物流办主任物流业发展组负责扩大航空、铁路、公路运输与国内外主要城市的有效连接,建立城际配送和市内配送网络,建设多式联运物流快速通道。加快物流业集中发展区的建设,建设国际性枢纽型物流园区和区域性综合型物流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物流企业,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在成都设立分公司、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推动物流业快速发展。办公室设在市物流办,由陈仲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教育培训业发展组。组长:蒋显伦副市长副组长:李宁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伟市教育局局长教育培训业发展组负责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产业。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均衡配置,整合各类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手段现代化、师资队伍优质化、学校管理科学化。创新教育培训机制,积极开发各类网上教学课程,鼓励兴办多层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知名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打造成都教育培训品牌。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杨伟兼任办公室主任。(九)医疗服务业发展组。组长:曾万明副市长副组长:张龙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光荣市卫生局局长医疗服务业发展组负责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大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多层次医疗服务机构,形成以基本医疗服务机构为框架,特色专科医疗中心为龙头,国际先进医疗技术与传统医学相辅相成的医疗服务新格局,全面打造中西部医疗服务中心品牌。健全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创新“六大健康进社区”的综合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管理在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提升群众健康保健质量。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周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十)体育产业发展组。组长:蒋显伦副市长副组长:李宁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文林市体育局局长体育产业发展组负责制定和落实体育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做大体育健身休闲业。以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为龙头,打造体育用品研发生产、竞赛表演、体育会展、体育休闲体验集中发展区。搭建平台,扩大体育中介服务,组建体育产业发展公司,打造有影响的体育品牌赛事,促进赛会经济和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由覃文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十一)涉农服务业发展组。组长:孙平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金嘉祥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市委农工办)主任涉农服务业发展组负责加强农业服务体系标准化工程建设,提高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水平。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着力打造西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现代农业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促进城市资金、信息和人才等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加快培育和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金嘉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七年十月十日

篇十一: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P>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约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3•【字号】•【施行日期】2006.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政府领导约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建设,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政府领导约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见人和约见对象约见人为市长、副市长或市长、副市长委托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约见。约见对象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二、约见内容由市政府目督办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从当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选择提出约见内容建议,或就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约见内容建议。约见内容和约见时间报请市政府领导

  确定。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市政府领导约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

  三、约见方式约见采取座谈会形式。由市政府目督办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系,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各落实约见对象3-5名,并将约见内容、时间、地点提前一周左右时间通知约见对象,同时通知涉及约见内容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按要求做好约见准备工作。届时,被约请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如约到市政府或事先约定地点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有关工作部门和涉及约见内容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部门以及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同志参加约见。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篇十二: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P>  谢瑞武一行先后来到金堂县北河官仓镇河段左岸堤防工程东风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认真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进展情况谢瑞武对金堂的防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金堂是成都三大出水通道之一也是防汛重点区域各级干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思想上加强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确保险情出现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在仔细听取相关负责人就今年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谢瑞武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气候特点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好防汛责任对照预案仔细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层层落实

  主要领导

  新办公大楼市长:葛红林常务副市长:孙平副市长:赵小维傅勇林白刚刘仆王忠林谢瑞武刘家强.

  市长简历葛红林,男,汉族,1956年4月生,江苏南通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1975.12-1978.03上海耐火材料厂工作;1978.03-1982.0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五系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82.02-1984.07西安交通大学材料系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

  1984.07-1995.01上海钢铁研究所工作,历任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其间:1986.02-1991.12北京科技大学与加拿大温莎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获工学博士学位;1987.11-1989.02加拿大温莎大学从事博士论文研究);1995.01-1995.07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挂职);1995.07-1998.11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其间:1996.03-1996.07在中央党校第26期地厅班学习);1998.11-2001.10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兼上海宝钢研究院院长;2001.10-2003.06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挂职);2003.06-2003.08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2003.08-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2006.09-2006.11在中央党校第40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班学习)。党的十七大代表,第九届四川省委委员,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

  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人物介绍

  孙平,男,汉族,1957年8月生,四川彭州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教授。

  个人履历1975.07——1978.01,四川省彭县白鹿乡知青;1978.01——1982.01,中南工业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82.01——1983.08,四川电器厂助理工程师;1983.08——1986.07,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07——1994.01,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校办机械厂厂长;1994.01——1994.10,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部主任(正处级);1994.10——1997.01,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部主任(正处级)、副教授(1992.09—1995.07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1997.01——1997.11,西南财经大学基建处处长;1997.11——1998.08,西南财经大学基建处处长、教授;1998.08——2001.04,成都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2001.04——2001.06,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1.06——2002.04,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2002.04——2003.08,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2003.08——2005.01,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5.01——2005.02,中共攀枝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02——2007.01,中共攀枝花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7.01——2007.08,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7.08——,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2012年4月,中共成都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四川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分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分管发改、城乡统筹、统计、物价、国资、财政、税务、金融、人事、规服、法制、保密等工作。分管市发改委、统筹委、统计局、物价局、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人事局(编办)、规服办(政务中心)、法制办、保密局等单位;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及金融机构

  副市长:简介

  赵小维,女,汉族,1955年3月生,山东平阴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职务中共成都市委常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个人履历

  1974.08-1976.04四川省仁寿县付加公社知青;1976.04-1980.06四川省水电厅机修厂工作;1980.06-1989.09四川省水电厅送变电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党办主任(期间:1980.09—1983.07在四川省电大电子专业专科班学习);1989.09-1991.07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副主任科员;1991.07-1993.08四川省纪委纪检二室主任科员(期间:1992.02-1993.02下派简阳县平泉区任区委副书记);1993.08-1995.05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察四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1995.05-1997.04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察四室副主任;1997.04-1998.07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察四室副主任(正处级);1998.07-2002.05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期间:2001.02-2001.07在四川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其间:1997.09-2000.07在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2002.05-2003.09四川省纪委常委兼纪检监察二室主任;2003.09-2004.10四川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4.10-2008.08成都市副市长;2008.08-2012.04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2012.04-现在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1]在四川省第八次党代会上当选为纪委委员,第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

  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主持工作

  协助分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信访、民族、宗教、公安、国安、司法、国防动员、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民宗局、公安局、司法局、人防办、北站办、应急办等单位;联系市国安局、团市委等单位和部队。

  出席军训工作电视会议

  2012年成都市学生军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成都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赵小维,市委常委、成都警备区司令员刘继承在成都警备区出席会议并讲话。19个区(市)县设立了分会场。赵小维对做好今年全市学生军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学生军训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依法共管,深入推进学生军训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把成都市学生军训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刘继承表示,抓好学生军训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发展责任重大。要正确认识我市学生军训工作的形势,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努力提高工作质量;要通过坚持属地化管理、规范学生军训秩序、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把学生军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副市长:

  人物简介

  傅勇林,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四川射洪人,博士,教授。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民进。现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副主委、成都市委主委,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协常委,成都市人大代表。1976年10月至1986年9月,松潘中学、汶川漩口中学任教。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四川大学外文系攻读硕士学位。1989年7月至2008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副院长、院长。其间,1994年11月至1997年11月,四川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08年1月至今,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已出版论(译)著18部,论(译)文50余篇。先后获省部级奖励15项,主持省部级及境外科研项目9项。先后获外国文学专项奖、两届“戈宝权文学翻译奖”、“陆氏青年教师奖”、四川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向全国人大提交各类议案、建议80余份。主持成都市政协多项重点调研课题。个人履历

  1976.10—1978.03汶川县良种场知青;1978.03—1979.07威州师范学校学习;1979.07—1980.01松潘县中学教师;1980.01—1986.09汶川县漩口中学教师(其间:1982.03—1984.03在四川教育学院英语系学习);1986.09—1989.07四川大学外文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9.07—1997.06西南交通大学外语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3.03聘为硕士生导师,1993.12任西南交通大学外语系副主任);1997.06—2000.12民进四川省委常委,西南交通大学外语系副主任(1999.07评

  聘为教授)(1994.11—1997.11在四川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学批评史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2000.12—2001.05民进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副主委,西南交通大学外语系副主任;2001.05—2001.11民进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副主委,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2001.11—2002.12民进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主委,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2002.12—2003.08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主委,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2003.08—2006.09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2006.07聘为博士生导师);2006.09—2007.05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2007.05—2008.01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副主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2008.01—现在民进中央委员、四川省委副主委、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全国第十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成都市政协委员。

  学术研究研究方向

  中西比较诗学、诗学语言学、理论语言学、翻译研究等主要成果:已正式出版专(译)著7部、发表论文50余篇;完成国家(及境外)项目5项获奖情况:曾两次荣获“戈宝权文学翻译奖”优秀奖;四川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2005年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所授课程:译学研究与跨语际实践、语言学史及经典著作选读、国外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外比较文论、中外诗学名著导读、中外诗歌比较研究社会兼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副市长;民进中央委员,民进成都市委主任委员

  学术任职

  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研究员、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及双语学系客座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客座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翻译协会理事、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四川省翻译文学学会会长、四川省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

  副市长:

  人物简介刘仆,男,汉族,1959年1月生,四川荣县人,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农业大学园艺系果树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76.07——1978.03四川省什邡县马井乡十七大队知青;1978.03——1982.01四川农业大学园艺系果树专业学习;1982.01——1984.01四川农业大学助教;1984.01——1989.11成都市农委干部、副处长、处长(其间:1986.01—1987.03抽调到市委整党办工作;1987.07—1989.11挂职任彭县副县长);1989.11——1990.011990.01——1991.121991.12——1994.021994.02——1997.06任;1997.06——1998.06服务中心主任;1998.06——2001.062001.06——2003.10彭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彭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成都市乡企局局长、党组书记;成都市外经委副主任,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主成都市外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外商投资成都市外经委主任、党组书记;成都市外经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10——2007.04成都市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04——2007.06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国土局局长;2007.06——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领导分工: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交通、物流、房管、环保、城区园林、给排水等工作。分管市规划局、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国土资源局、交委、房管局、环保局、防震减灾局等单位。

  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第九届成都市委候补委员,第十、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四川省诗书画院高级画师刘仆,字国辉,1945年生于成都,现为四川省诗书画院高级画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1982年《南坪深秋》获四川青年美展奖;《东山新田》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在美术馆举办的全国农村新貌展览。1983年四川省美协在成都举办刘朴等四人画展;江苏省美协在南京举办刘朴等四川四人画展;《南坪深秋》获四川省优秀文艺作品奖;《梨乡》为中国美术馆收藏。1984年《巴山早市》获成都首届艺术节一等奖。1985年《晨曲》获日本十八届精选水墨画展优秀作品奖;《巴山早市》为中国美术馆收藏。1986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在北京中国美术家画廊举办刘朴山水画展,《俄尔雅风情》等参加在日本举办的中国四川现代美展;彭先诚、刘朴、秦天柱、谭天仁、李金远五人中国画展在新加坡举行。1987年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新人新作展。1988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馆举办刘朴等四川八人展;《宁河老渡口》为中国美术馆收藏。1989年《又见梭磨河》组画参加第七届全国美展;参加香港荣宝斋主办的四川九人画展;参加日本九段画廊主办的四川八人画展;《双栖图》为日本中川美术馆收藏。1990年刘朴画展在台北中华艺苑举行;台中六六画廊举办彭先诚、刘朴、李金远、秦天柱画展;日本广岛举办刘朴、王建安中国画展。1991年参加中国画研究院在京举办的中国山水画邀请展;香港艺倡画廊举办刘朴中国画展;参加美国詹生美术博物馆举办的现代中国水墨画新方向画展。1992年参加澳大利亚举办的四川省诗书画院中国画展。1994年《金风过处》参加第八届全国美展;《金风过处》获四川省优秀作品奖。1995年《晚村》、《红雨》参加中日95现代水墨画交流展。1996年《九寨红枫》、《九月的松潘》参加中日96现代水墨交流展。出版有《刘朴画集》、《刘朴、孙君良、王顺兴山水画集》等。

  副市长: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人物简介王忠林,男,汉族,1958年10月生,山西阳城人。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履历1976.08——1978.10,温江县三圣公社知青;1978.10——1981.07,成都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学习1981.07——1981.11,崇庆县教育局工作;1981.11——1982.09,崇庆县文化局工作;1982.09——1985.01,崇庆县委研究室干事;1985.01——1987.01,崇庆县委办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访办主任、档案局局长、党史办主任、机要科长;1987.01——1990.02,崇庆县委办主任、机关总支书记、机要科长;1990.02——1992.05,崇庆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2.05——1995.09,共青团成都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1995.09——1997.02,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党组书记;1997.02——1997.09,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党组书记,新津县委常务副书记(主持新津县委工作);1997.09——1997.12,新津县委书记;1997.12——1998.01,新津县委书记、副县长、代县长;1998.01——2001.06,新津县委书记、县长(其间:1995.09—1998.06在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06——2002.12,新津县委书记(其间:2002.02—2002.07在中央党校第四期县委书记班学习);

  2002.12——2003.10,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2003.10——2006.12,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2006.12——2007.12,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12——2008.01,成都市青羊区委书记;2008.01——,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4]共青团中央第十三届中央委员,四川省第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九、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成都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商贸、会展、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台侨及服务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商务局、会展办(贸促会)、旅游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台办、侨办等单位;联系市工商联、台联、侨联,海关、口岸、商检局等单位。

  副市长:

  简介

  成都市副市长历。

  谢瑞武,男,汉族,1965年3月生,四川金堂人,1985年4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现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83.09——1985.08四川统计学校读书;1985.08——1987.04金堂县统计局干部;1987.04——1993.02金堂县统计局副局长;1993.02——1994.08金堂县计经委副主任;1994.08——1996.04金堂县计经委主任;1996.04——1998.01金堂县县长助理,县计经委主任、党组书记;1998.01——1998.02金堂县委常委;1998.02——2001.08金堂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1.08——2003.10成都市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其间:2001.11—2003.10任成都市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3.10——2005.02成都市经委主任、党组书记,市东调办主任(2002.09—2004.07在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5.02——2006.12双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12—2005.06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6.12——2008.09双流县委书记;2008.09——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四川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成都市第九、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成都市政协常委。

  领导分工:

  分管农业、林业、水务、粮食、扶贫开发及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农委(供销社)、林业园林局、水务局、粮食局等单位,协助分管市统筹委,联系市气象局。

  赴金堂检查防汛工作

  成都市副市长谢瑞武率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赴金堂县检查防汛工作。谢瑞武一行先后来到金堂县北河官仓镇河段左岸堤防工程、东风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认真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进展情况,谢瑞武对金堂的防汛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金堂是成都三大出水通道之一,也是防汛重点区域,各级干部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思想上加强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确保险情出现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在仔细听取相关负责人就今年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谢瑞武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气候特点,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好防汛责任,对照预案仔细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层层落实;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的防汛工作,特别是河道防洪、水库安全度汛和在建工程防汛,在近期对成都市186座小一型水库展开拉网式排查,完成对3座病险水库的改造,并确保暴雨预警范围内在建工程人员的安全撤离;进一步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全面检查防汛所需的沙袋、水泵、竹笼、应急抢险船等物资的准备情况,为防汛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证,确保成都安全度汛。[1]

  督查扶贫开发工作

  2012年06月29日,成都市副市长谢瑞武率有关部门到都江堰市胥家镇大林村、灌口镇万岭村和紫坪铺镇望江村,督查扶贫开发和“挂帮包”工作。在胥家镇大林村,谢瑞武与农户亲切交谈,关心百姓需求。在听取了该村负责人扶贫开发情况和“挂帮包”情况汇报后,谢瑞武表示肯定。他指出,大林村扶贫开发和“挂帮包”工作成效较好,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成效明显。谢瑞武要求,大林村要继续发挥优势,用好资源,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实施过程中,要找准扶贫切入点,针对每户实际情况制定扶贫方案,继续抓好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加快土地综合整治的步伐;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来到灌口镇万岭村,依山而建的新楼林立,十分气派,过去发展缓慢的山村搞起了笋用竹种植等产业,谢瑞武现场询问他们依托笋用竹种植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增收致富的体会和打算,并鼓励他们好好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他强调,新一轮的扶贫开发和“挂帮包”工作中,万岭村一定要解决好农户就业和社保问题。紫坪铺镇望江村2011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300元,谢瑞武对此十分满意。谢瑞武指出,今后在为每户精细化制定脱贫致富方案,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要抓好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

  副市长:

  刘家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四川新都人,1988年12月加入民革,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履历1980.09——1984.07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学习1984.07——1987.07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1987.07——1998.07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1992.09—1995.06攻读博士研究生;1997.11破格晋升为教授)1998.07——2000.09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其间:1999.11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2000.09——2002.06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教授(其间:2000.12任民革四川省委副主委;2001.11兼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2.05-2002.11挂职任武汉市洪山区区长助理)2002.06——2009.0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其间:2006.05—2007.07挂职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2009.04——现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工协助分管农业、林业、水务、粮食、扶贫开发及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市农委(供销社)、林业园林局、水务局、粮食局等单位,联系市气象局。

  副市长:

  简历白刚,男,蒙古族,1957年2月生,四川成都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社会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成都市副市长。1974.04—1976.12郫县晨兴公社知青;1976.12—1979.11郫县氮肥厂工人、生产调度、团总支副书记;1979.11—1983.07郫县团委、县委办、县委政研室工作;1983.07—1986.10郫县县委政研室副主任;1986.10—1990.01郫县郫筒镇党委书记、镇长;(1985.09—1987.06在成都市委二党校政治专业学习);1990.01—1992.10郫县副县长;1992.10—1993.02郫县县委常委、副县长;1993.02—1996.07郫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3.09—1995.07在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07—1997.03成都市锦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1997.03—2001.06成都市锦江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7.09—1999.07在四川大学经管专业研修班学习);2001.06—2003.01成都市锦江区委书记;2003.01—2006.12成都市锦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4.09—2005.01在中央党校2004年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

  2006.12—2007.02成都市锦江区委书记;(2005.03—2007.01在中央党校社会学专业学习);2007.02—2007.03成都市副市长,锦江区委书记;2007.03—现在成都市副市长(其间:2007.05—2007.08任成都市农林科学院院长)。四川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成都市委委员,成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成都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

篇十三: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P>  成都市府原副秘书长等6人涉嫌贪污受贿被起诉

  人物导入弓继权原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成都市农牧局局长时任龙泉驿区区委书记唐荣新原成都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时任龙泉驿区区长东移领导小组组长苏琼珍原龙泉驿区委统战部部长时任龙泉驿区副区长东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东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立友原龙泉驿区区长助理兼建设局局长东移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并兼任东移公司总经理何德才原龙泉驿区房管局局长李波原龙泉驿区财政局副局长在成都市向东向南发展的战略规划下,龙泉驿区当年成立了东移领导小组和东移公司。趁此机会,当时的区委书记、区长将龙泉驿区专项建设贷款基金当成奖金私分。4日记者获悉,原成都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成都市农牧局局长弓继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被起诉的还包括原成都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唐荣新、原龙泉驿区委统战部部长苏琼珍、原龙泉驿区区长助理兼建设局局长张立友、原龙泉驿区房管局局长何德才、原龙泉驿区财政局副局长李波5人。据称,6名被告被指控的罪名包括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目前,成都市中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冠冕堂皇领导班子成立东移公司据指控,1998年,龙泉驿区为了贯彻成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向东向南发展的战略部署,先后成立了实施向东发展战略龙泉驿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东移领导小组和成都市城市东移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移公司,专门负责该区开展城市东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发建设事宜。当时,弓继权任龙泉驿区区委书记,而唐荣新以时任龙泉驿区区长的身份担任东移领导小组组长,苏琼珍则以时任龙泉驿区副区长的身份担任东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东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张立友当时则是东移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并兼任东移公司总经理。乱发奖金公司洗钱400余万1998年12月,苏琼珍、张立友提出引资工作成绩突出,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弓继权和唐荣新同意后,4人共同商量,决定通过东移公司将当年度银行发

  放给龙泉驿区用作专项建设的1045万元贷款资金用作奖金私分。而苏琼珍、张立友此后发现,用于发放奖金的款额不足,于是决定安排工作人员采取虚列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手段,将2948万元银行贷款从该区大面镇非法套取后私分。1999年12月,苏琼珍、张立友又提出在春节时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弓继权和唐荣新再次同意。4人商讨下,通过东移公司将当年度银行发放给龙泉驿区用作专项建设的16918万元贷款资金采取虚列征地拆迁补偿等费用的手段,先后从龙泉镇、十陵镇非法套取后作为奖金私分。2000年12月,苏琼珍、张立友再次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142万元的奖金。弓继权、唐荣新不仅同意,而且在了解苏、张两被告人会采取非法手段套取银行贷款的情况下,要求其通过东移公司解决部分奖金来源。此后,张立友按照商定的方案将东移公司通过虚列预付工程款、材料款资金和经由弓继权、唐荣新批准后由财政借出的70万元现金作为奖金私分,4个人各分得10万元。虚增奖金额度集体贪污100多万元为了多找奖金,东移小组可说是想尽办法。2000年元月,张立友指使有关人员将东移公司的7万元公款以虚列支付路灯材料款的方式从建委下属的市政维修队非法套出后据为己有。这笔款子,被张用来支付自己和他人的旅游费用。2019年6月,苏琼珍、何德才、张立友又碰头了。他们想借发放旧城改造奖的机会给自己和有关领导多发共计75万元的奖金。这个意见在向弓继权汇报后得到了同意。为了掩人耳目,弓继权先授意何德才利用其编制奖金分配方案的便利,通过虚增奖金额度的方法将上述款项分别编列到由张立友任局长的区建设局,再由何德才分别担任局长和主任的区房管局和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3部门的名下,后又伙同另外3名被告在集体讨论奖金分配方案时,刻意隐瞒其非法占有公款的真实意图。当该方案被通过后,4名被告将75万元侵吞。

  此外,何德才、张立友还借职务之便以给领导送礼为名,分别将分配给本单位的3万元、20万元奖金骗出后非法占有。2019年12月,何德才、苏琼珍、张立友召开了再一次碰头会,他们这一次的目标,是当年发放给区旧城改造俱乐部剩余的40万元奖金。在向弓继权汇报后得到了其同意,尔后4人将上述款项侵吞并各获了10万元赃款。共同退款李波耍花招2019年6月,也许觉察到风声紧,担心有关组织的调查,李波和弓继权、苏琼珍、张立友等人商量,将分得的所谓奖金退回到龙泉驿区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开设的退款账户。此后,李波顶着融资办主任的头衔,采用欺骗手段将其保管的14万元公款谎称自己的退款交由会计入账,将之前所分应退公款侵吞。个人受贿张立友另吞674万6人之中,张立友的胆子似乎更大些。1997年7月,张立友便接受龙泉驿区清水乡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朱某某的请托,利用其担任区建委主任和成龙路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条件,帮助朱某某采取虚假手段中标第二合同段工程并顺利承包施工。一盘下来,便有324万元的贿赂款装进了口袋。2019年11月,当时的龙泉驿区同安镇书记朱福忠找上了张立友,张利用自己担任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条件,指使该局工作人员保留同安镇原有的土地规划,张立友为此收受贿赂款35万元。>案发后,6人均将赃款全部退缴。律师说法弓继权的辩护律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国昨日接受采访时称,他正在外地出差,目前案子尚未开庭,他不便多说。但是他认为在这个案子中,弓继权个人贪污金额不大,未犯受贿罪,从而有别于近年来被查处的其他官员腐败案件。天府早报

篇十四: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P>  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37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公布日期】1993.11.12【实施日期】1993.11.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1993年11月12日市政府令第3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成都市人民政府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成都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市行政机关中贯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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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组织动员全市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二章职权职责

  第四条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中共成都市委、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规章,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其他议案;(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指示;(四)依法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决算,领导和管理全市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外事、侨、台、监察、民族、宗教事务等行政工作;(六)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七)保障城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八)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市政府工作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九)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协助管理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委托代管单位和外地驻蓉机关、企业、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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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第五条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其他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第六条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由市长或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

  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对紧急和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会议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分管副市长互相协商、及时处理后,向市长报告。

  第七条市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决定、命令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市长签署。

  第八条市长代表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市长或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列席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并报告工作;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主持或出席市的重大礼仪活动。

  第十条市政府秘书长和市长助理按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进行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市长、副市长委托,承担某些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市政府出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市政府会议分为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第十二条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全体成员,即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局长组成。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区(市)县长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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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由市长

  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议题,由秘书长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二)通报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全市政治经济形势;(三)部署市政府重大工作举措和重大改革决定;(四)总结、部署市政府的工作;(五)讨论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六)讨论通过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十三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与议题有关的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

  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周星期四上午召开,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提出,经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后安排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并研究贯彻措施,讨论决定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二)讨论决定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其他重大问题;(三)讨论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四)讨论决定由市政府公布的规章、决定、命令;(五)讨论市政府各部门、区(市)县政府请示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六)讨论决定人事任免及奖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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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市长、常务副市长或委托其他副市长主持。议题由市长或副市长、秘书长确定,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二)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和需要市长、副市长协调的有关重大问题;(三)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认为需要提请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市长碰头会,相互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协调工作安排。第十六条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根据各自的分工和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征求意见,协调关系,检查工作,研究处理有关业务问题。第十七条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事前必须充分准备,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会前要经分管副市长、分管秘书长审核。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或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一定要在会前协商一致;如果协商意见不一致,需要由市政府会议裁决的,主办单位应如实反映意见分歧的焦点。

  第四章文件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市政府的公文处理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市政府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的处理,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行政规章程序的规定》实施。

  市政府工作中要坚持精简文件的原则。第十九条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文件,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厅统一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直送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市政府领导同志不受理未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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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程序送请审批的文件。第二十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把好市政府文件质量关。需送市政府领导同志签发的文

  件,由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按公文处理的程序逐级做好政策、文字、体式和会签手续的审核把关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由法制局按程序审核,协调、修改,做好把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领导同志审签文件的权限:重大事项、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市政府文件,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或签发;关于某一方面工作的市政府文件,由分管副市长审批、签发;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文件,经有关副市长审查后由主管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批、签发:授权市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市)县、各部门安排布置工作,向各区(市)县、各部门转发政府各部门报告的办公厅文件和授权有关部门冠以“经市政府同意”向各区(市)县、各部门行文的文件,由分管副市长或秘书长审批、签发;属于市政府办公厅职权范围内问题的文件,由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批、签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文件,由常务副市长或秘书长签发。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分管文书工作的副秘书长应按程序负责审核。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专业会议的纪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凡会上已印发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印发文件。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确需印发文件的,以《政务通报》印发,凡口头或电话答复等方式可以处理的问题,一律不发文件。已在报刊上全文发表的文件,不另行文。

  第五章调查研究和协商联系制度

  第二十三条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应坚持面向群众,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作专题调查研究。并建立、健全固定联系点,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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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深入基层的时间一般应达到三个月以上。第二十四条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加强对市政府政务活动的报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

  明度。欢迎和支持人民群众批评政府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第二十五条建立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在决

  定前,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协商对话,发挥各方面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健全新用发布制度,秘书长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的文件、会议内容及其他政务活动,宜于公布的,经秘书长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应当在报刊上登载。

  第六章其他制度

  第二十七条市长、副市长分工协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涉及两位或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的工作,要主动通气,协商处理;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关系全局的问题和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长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市长与常务副市长一般不同时离开市内外出。市长外出时,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工作;副市长外出时,应将外出时间、地点及主要任务向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报告。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外出活动的安排和在外地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告知市政府办公厅。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和座谈会等,一律不邀请市长、副市长参加。会中、会后,可将会议情况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汇报。

  第三十条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如确需邀请市长、分管副市长出席、讲话,有关部门应事先提出要求和方案,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提出意见报市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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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副市长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第三十一条市级各单位邀请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参加外事活动,应分

  别通过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与市政府办公厅联系,统筹安排,并须在事前向被邀请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汇报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尽量减少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各种局部性的表彰会、庆祝会、纪念会、茶话会和开工开业典礼、展览剪彩、参观慰问、迎送宾客和宴请陪餐等礼仪性活动。各区(市)县各部门邀请参加这类活动的通知、函件和请柬,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统一请示秘书长统筹安排。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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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成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P>  2019年12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

  作者:来源:《先锋》2020年第01期

  1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2019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并调研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敬静参加。

  2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参观指导2019天府书展。田蓉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成都—阿坝对口帮扶工作座谈会。胡元坤、吴凯、苟正礼、刘筱柳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13次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专题学习会。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列席省政府常务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研究网络理政有关工作专题会。

  3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调研成都天府新区重大项目。苟正礼、刘筱柳、刘玉泉、刘任远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指导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谢瑞武、方存好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新加坡驻成都总领事彭志威。牛清报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四次会议。田蓉、左正、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成都市城市体检问题整治行动会议。田蓉、巫敏、刘筱柳、刘玉泉、王平江、曹俊杰、敬静、刘仆、刘任远参加。

  4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调研轨道交通产业生态圈建设情况并出席轨道交通产业生态圈现场办公会。谢瑞武、刘守成、刘玉泉、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西维尔·福尔班。田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作形势政策报告。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顾晓园。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前沿生物药业(南京)公司董事长谢东。敬静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周浩黎。牛清报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专题会。左正、韩春林、牛清报、徐玖平参加。

  5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出席四川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重大项目签约暨园区揭牌仪式。苟正礼、方存好、曹俊杰出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凉山州党政代表团。谢瑞武、苟正礼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中国交建集团董事长刘起涛。苟正礼、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会见亚美咨询公司董事长、乔治·布什美中关系基金会董事会主席尼尔·布什。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华瑞质子公司董事长丁洪、瑞士国家研究院质子中心主任达米安·韦伯。曹俊杰、敬静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导演沙晓岚。田蓉、敬静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研究“双节”期间猪肉供应问题专题会议。谢瑞武、田蓉、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导演陈维亚。田蓉、敬静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导演甲丁。田蓉、敬静参加。

  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会见科技部部长王志刚。

  9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14次(扩大)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誓师大会暨“蓉贝”软件人才计划启动大会。谢瑞武、曹俊杰、刘任远出席。

  10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深圳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方存好、曹俊杰、韓轶、刘任远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参加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筹备工作指挥中心第二次全体会议。牛清报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

  11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深圳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方存好、曹俊杰、刘任远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2019成都·职业技能邀请赛开幕式。吴凯、陈建辉、郝康理出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一行。谢瑞武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瑞士驻成都总领事高凯琳。牛清报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波兰驻成都总领事莫戈莳。牛清报参加。

  12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深圳市、惠州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方存好、刘筱柳、曹俊杰、敬静、刘任远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中国大坝工程学会理事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水利部原副部长矫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推进龙泉驿区提升城市形态现场办公。田蓉、刘守成、刘玉泉、王平江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大运会成都筹委会第五次专题会议。田蓉、刘守成、刘玉泉、王平江出席。

  13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惠州市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方存好、曹俊杰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规委会2019年第11次主任会议。谢瑞武、刘守成、刘筱柳、刘玉泉出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督导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刘任远参加。

  14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国际合作教育园区启动活动。方存好、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推进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现场办公。左正、刘玉泉参加。

  16日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出席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唐川平、李仲彬列席。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等出席成都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会。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会见中建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周乃翔。方存好、刘玉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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