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10篇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1991.03.08•【文号】高检发[1991]11号•【施行日期】1991.03.0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通知
(1991年3月8日高检发<199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最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这两个《决定》贯彻了七中全会精神,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状况稳定好转,顺利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将发挥巨大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决定》精神,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
定》,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的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一个重要保证,也是全国人民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仅对于维护国家稳定是很必要的,而且对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检察院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打”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各级检察院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深入开展禁毒和严禁卖淫嫖娼等除“六害”的斗争,制止和取缔一切危害社会安定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同时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
三、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1.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努力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要竭力避免就案办案的现象,在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办理贪污、贿赂案件,“侵权”、渎职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都要重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注意发现犯罪隐患和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麻痹轻敌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完善防范机制,预防和减少犯罪。2.结合检察业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教育贯穿于法律监督的始终,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悔过自新;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分化、瓦解、教育罪
犯;要充分利用出庭支持公诉,举办新闻发布会、展览会,印刷宣传材料以及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检举和揭发犯罪分子,积极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3.认真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缓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开展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检察院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为群众排扰解难。检察长要亲自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大上访。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激化的矛盾,坚决劝阻群众集体上访活动,加强疏导教育和宣传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4.积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劳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提高改造质量;有重点地配合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以巩固改造成果;加强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监外执行罪犯执行情况的检察督促。同时,对被免诉人员要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教和回访考察工作。
5.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问题,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原因、规律和对策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青少年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6.经常调查研究刑事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分析和掌握犯罪原因及其规律,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办法,不断总结推广新经验。
四、切实加强综合治理的领导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好党委领导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参加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综合治理活动,经常向党委、人大和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反映情况,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各级检察院要把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检察长要亲自过问,真抓实管,要有一名副检察长具体负责。上级检察
院要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参加综合治理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有功人员要大力表彰。
有关本通知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请各地于5月底之前报高检院办公厅。
篇二: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践思考与政策建议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和重要途径。它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律权限的新领域,拓展检察建议理论的新延伸,构建完善以一般监督理论为支撑的检察建议体系,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班级检察建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纠正、整顿、预防和引领作用。
关键词: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践;政策建议
引言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建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需要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完善风险预警防范、堵塞管理监督漏洞等情形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专业建议。
1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新阶段的现实积弊
1.1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理念认识有偏差
总体来说,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尚未形成新常态,其原因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理念认识有偏差密切相关。有的地方检察机关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用发挥不充分归结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有的认为办理诉讼案件才是“硬任务”,把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当作“软指标,是副产品”等,导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重心没有从制度供给及时转向产品供给。
1.2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产品优质标准不明晰
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做成优质产品,不仅应当成为理念共识,同时需要固化标准,使之落地落实。但从目前来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供给标准不够明晰。社
会治理检察建议如何才算优质?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探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一号至六号检察建议,以及近年来地方检察机关发布的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都为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供了模板,但不少地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习了解还不够,更缺乏系统梳理,指导实践效果没有充分实现。
1.3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模式未确立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修订出台之前,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一般是按照具体事项办理,实行案件化办理尚处在摸索阶段。《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修订出台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正式走向实操,遗憾的是,实践中办事模式为主的工作惯性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结合执法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主要针对监管失责、监管不力或未尽注意事项等情形,单纯按事项办理,容易出现制发不规范、效力难保障、滥发乱发等问题。目前,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究竟是以办案模式为主,还是与办事模式为主,也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
2改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对策建议
2.1更新理念,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自身质量
“如果是我们发出的建议质量不高,人家有理由不采纳,我们要总结纠正。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所谓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检察建议要想获得“高硬度”,其基础是高质量。检察建议要想得到认可,内容必须规范、客观、人性、合理。提出的问题应指向精准、释法说理透彻、对策建议可行。用好调查核实权,规范调查程序,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询问、调阅书证等方式,严把检察建议事实关和证据关。规范检察建议办案机制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制发审批制度,避免随意制发。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评选优秀检察建议案例,引导办案人向优秀看齐。完善检察机关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中涉及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保证做出的判断客观、准确。建议修改检察建议文书格式,增加检察官个人署名,提高办案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促使办案人更加审慎对待检察建议工作。
2.2从立法层面确认其监督地位、保障其效力
检察权有着鲜明的法律依据、严格的权力边界。诉讼类、监督类检察建议所依托的是三大诉讼法,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没有法律赋权。立法欠缺导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法律位阶不高,执行力不足,权威性和法律效力难以得到保障。对此,应当通过专门立法,确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性质、地位,设置司法实践中被建议单位不予回应以及回复不整改的救济程序,保障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法律效果的强制性。按照工作要求,检察建议达到刚性,一方面需要规范制发、送达、督促落实,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另一方面需要以立法形式给予其法律保障。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应当成为以立法形式授权于检察机关的一种国家权力,具备国家权力的一般特征,并明确其权力边界,保障其法律效力。首先,从制发主体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次,从权力来源看,检察建议依据检察权而提出,具有权力要素;最后,应设置相应救济程序,保障检察建议的实施。为此,应当通过加强立法推动政府规章制度建设,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以立法确立检察建议权作为检察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2.3做实检察建议效果导向提升监督效果的“刚性”
(1)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执行力度。虽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检察建议,但在实践层面仍需要更加具体细化的实施细则予以加持。正如,目前大多数地区推行的将检察建议纳入地方考评体系予以保障,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尝试。检察机关可以将此中尝试进行扩展,从地方性法律逐渐渗透入单位或行业的相关规定,甚至可以通过积累和改善,将检察建议效力,融入部门法及规章体系之中,提升检察建议执行力度。(2)以公开的形式提升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综。合效果。以“公开促公正”,探索建立公开建议回复、及时信息通报等常态化机制。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的覆盖面,做到应宣告送达的全部宣告送达,同时宣告送达的时候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单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媒体代表等与被建议单位共同参加,提升被检察建议单位的重视和认可度。另一方面,及时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对外公布被建议单位的回复情况,及时回复检察建议并整改到位的予以通报表扬,不及时回复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以定期汇报的方式向被建议单位同级政府、人大反馈,强化对被建议单位的监督制约。同时尝试建立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等信息共享平台,保证重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通报及时有效,督促被建议单位自觉有效落实检察建议成为常态。(3)坚持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定期回访促进自身。完善。对于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要安排专人定期通过电话联络、赴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对于重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与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必要时可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回访,通过检察机关建立与有关单位建立长效沟通,及时发现检察建议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在定期回访的同时,可以依托专业机构、采取特定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检察建议成效进行客观评估,以此找准检察建议的发力点和着力点,推动检察建议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结语
提高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检察建议工作的领导,对于重大检察建议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落实效果,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或专职委员现场宣告送达,适合公开的检察建议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符合问责条件的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促进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接受和采纳,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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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志辉.论检察机关的建议权[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1(02):96-103.
篇三: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充分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清风伴我行治庸懒促执行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
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加强群众工作问题的思考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检察工作人员要始终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检民关系。笔者就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群众工作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检察工作落实服务大局提出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群众工作;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现状及特点(一)现状1.认识存在偏差。具体表现为:有的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做群众工作,简单地把履行职能等同群众工作;有的认为检察机关做群众工作是一种形式,是短期行为,没有必要投放太多精力,从而产生消极应付的思想;还有的认为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去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会影响办案,冲击整体工作。2.措施存在形式。在宣传群众上,认为现在电视、报纸、广播、电脑等现代化传媒已经普及,不善于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去教育群众;在联系群众上,认为现在群众生活越来越殷实,大多都是自己干自己的事,无需干警参与,不能深入实际,不去研究具体情况,更不愿解决具体问题;在服务群众上,大多停留在“检察联系点”、“活动室”的水平上,停留在法律宣传、访贫问苦的层面上,还没有立足检察职能把群众工作扎实开展起来。3.效果收获不明显。能不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推动检察工作,是衡量群众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在为群众解难上,多数基层院和干警只解决群众一时之需,治标不治本;有的因职权管辖的限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哼哈了之,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不想办法解决;有的不做调查研究,凭主观臆断就做些表面工作,但因药不对症,效果大打折扣或事与愿违。(二)特点1.工作对象多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类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矛盾和问题的生产多数出现在基层,需要基层检察机关时刻关注,真正起到“调节器”、“平衡器”的作用,防止矛盾激化。2.工作重点转移民生。现阶段,分配不公、贫富不均、就业压力、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决定了关注民生民利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关键和紧迫。因此,基层检察机关要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工作重点放在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刑事、职务犯罪案件、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3.工作程序透明公开。检察群众工作的目的之一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群众办实事,增大检察工作知情权,增加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通过健全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二、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途径(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1.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决定行动,只有广大检察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
群众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才能真正做好群众工作。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再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充分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清风伴我行”、“治庸懒,促执行”、“解放思想,赶超跨越”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
2.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不仅要学习如何不断增强群众感情,也要学习如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保障工作效果。基层检察干警在工作中要学会不断思考、善于创新、及时总结,同时通过互联网及检察内网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交流,通过打牢专业基础、拓宽知识面、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增强表达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学会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与群众交流感情,学会“三会三懂”,即:会听地方民族语言,懂得民众意愿;会说本地民族土话,懂得与群众诚心攀谈;会同群众交朋友,懂得化解与群众的隔阂;会说法教育,懂得以法以理服人。在不断的总结、学习、借鉴过程中掌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
3.找准为民服务的着力点。基层检察机关处于群众工作的第一线,做好群众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其特殊意义。因此,检察干警应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坚持纠正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对群众做工作态度生硬、缺乏耐心等问题,始终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不断在工作中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构建和谐检群关系。
(二)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1.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着力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以及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监督纠正民事行政裁判错误以及民事诉讼中存在的违法调解、违法执行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侵犯单位和群众个人合法财产权益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建立健全对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依法适当从宽处理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制度。全面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探索开展附条件逮捕、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实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制度。全面推行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法律文书说理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询等制度,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于接受的方法,耐心阐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切实解决办案中说理性不强、群众不认同等问题。积极推行《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书》、《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的“公诉三书”制度,既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又平复被害人及亲属的创伤,有效修复社会关系。
(三)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1.把群众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群众工作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着力点和出发点,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准确把握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掌握群众工作的主动权。2.用群众工作统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信访动向研判靠前,将涉检信访工作重心前移,组织干警下访巡访、宣传法制,构筑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新平台;坚持初信初访化解靠前,注重把涉检信访解决在首要环节,有效避免重信重访和上访;坚持质量管理监控靠前,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部监控机制,推行案件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提高案件质量,消除信访隐患;坚持机制保障引导靠前,完善检察长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针对个案特别是信访积案情况,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多方谋求化解方法,层层推进,稳步落实。建立涉检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对越级信访办理情况,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汇总,半年一评价,一年一考核。3.做好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障和救助工作。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把握救助标准,增强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重点救助不起诉案件中伤残或死亡而又得不到有效赔偿的刑事被害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尽最大可能地缓和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4.延伸职能服务群众。一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主动投身平安创建,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为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坚持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加强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服刑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广大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四是提供职责之外的帮扶,通过开展惠民检察热线,解答人民群众的电话咨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篇四: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工作心得:基层检察院如何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基层检察院,应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找准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着力点。这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也是我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检察事业跨越发展的责任所在。为此,区检察院结合实情和岗位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一)推进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国的法律,约有80%由行政机关来实施,约20%由司法机关实施。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关键在于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代表党和政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能否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而且关系到党委和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和维护。近年来,我院辖区内曾发生的一些责任安全事故等,往往与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密切相关,这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全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进行了拓展,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法律监督有力,依法行政才能够
有保障,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会大有可为。
(二)推进社会治理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系统工程。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我市和我区经济总量不大,自身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社会保障压力大,统筹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服务质量不够高,缺位越位的现象仍然存在等情况,决定了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对于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显得尤其重要。近年来,我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二、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必须担当的重要责任
(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清除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毒瘤。各类职务犯罪,是党政机关公职人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依法行政的绊脚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大毒瘤。检察机关落实和履行查办和预防各种职务犯罪责任,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持文明公正规范执法;健全案件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
度;另一方面,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构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继续开展检察工作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社区和乡村的“五进”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搞好法律咨询;完善重点单位联系制度,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以良好的检察工作成效净化行政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要严肃查处和预防行政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清除依法行政的畔脚石。更重要的是要促使政府行为严格走上法治化运行轨道。近年来,我院在涉农惠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和今后,我院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健全实名制信息快速查询协作执法机制,推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对涉及公民人生、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三)把检察工作触角向基层一线延伸,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及时发现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对办案情况进行分析,对社
会治安态势进行研判,形成各类专项整治信息和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强化跟踪落实,对检察建议对象进行约谈,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以综合治理工作的理念统领各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扫黄打非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深入研究影响社会治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我院乡镇检察室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多次被省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被中央媒体报道。
三、大力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一)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培养和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增强政治定力,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筑牢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基础,创新思想政治建设方式,把思想教育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近年来,我院提炼和确定了“明德、崇法、创新、卓越”的检察院训和“公正严明、刚毅慎行、务实求新、和谐奋进”的检察精神,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政治责任感和文化品位。
(二)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以致用,提升依法推进与治理能力。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和重大任务,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执法如山的守法精神,培育维护正义的护法品格,使每个干警都从思想上认识到法律是高压线,也是安全阀,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检察工作。近年来,我院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加强“书香型、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坚持走人才强检之路,培养知识型、智慧型、专业型检察人才,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效果逐渐显现。去年以来,先后有4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还被市委确定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
篇五: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检察机关社会治理认识思考建议
一、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基层检察机关作为检察体系中检察权的主要和具体实施者,在社会治理中承担着打击犯罪、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
(一)自觉服务中心工作,在执法办案中服务民生。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要加大查办涉及民生刑事案件的力度,保障民生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提升社会安全感。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有效打击金融经济犯罪,打击涉众型电信诈骗犯罪,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
(二)更加突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工作是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检察工作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限制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期待。更加注重诉讼监督,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开展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察行动。更加注重对执法权的监督,积极落实督促纠正行政违法、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更加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在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
保护等方面强化法律监督,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枉不纵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要立足打击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确保案件质量,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严格公正与理性文明并重的理念,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案、错案,防止打击畸轻畸重。
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正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制度,促进未成年和轻微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坚持不捕案件和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主动向不捕案件的被害人说明不捕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及事实依据,耐心做好疏导解释工作,防止激化矛盾。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被害人的意见并保障其权利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由法院予以确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制度,也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协商,决定权在检察机关。二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更加重要。根据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一般应当”意味着以采纳为原则,不采纳为例外,对这些例外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
加强与司法局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定期指派值班律师专门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办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注重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教育挽救的可能性及社会关系修复的可能性等角度考量区别对待。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如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不但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同时能安抚家属情绪,拯救一个可能被“冲垮”的家庭。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能在个案上提升司法效率,更在社会治理层面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通过主导落实该制度,更有效地
促进了嫌疑人、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重新点燃生活希望,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从而也有利于社会矛盾化解,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X、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建设。严格适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对于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的同时,对涉嫌轻微犯罪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通过推行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科学帮教手段,依靠专业力量开展精准帮教,案件办结之后坚持跟踪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预防帮教着手,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相关部门督查、管理不到位、社会引导缺位等原因,向公安、教育行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加强重点部位防控,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机制。
X、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推行专业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推行“一站式”办案
救助机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实行一次性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早康复。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及时发现机制,对各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预防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发生。建立从业限制制度,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我院成立了春雨工作室,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帮教。
X、积极参与法治校园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基层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加强沟通配合,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幼儿园儿童、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机制。由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定期为师生上法治课,研究制定法治教育计划,配合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扶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官在校园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我院已有五名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
篇六: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第三做好对不起诉人员的考核和帮教工作检查督促被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改造教育工作做好在押人犯劳改劳教人员和在社会上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应积极与劳教等刑罚执行机关及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密切配合
试论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论文摘要]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穿融绘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探讨检察机关如何结合自身职能,彰显检察机关特点,充分地运用法律监督职能,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综合治理预防宣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具体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通过思想、政治、经济、文化、行政和法律的各种手段,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改造罪犯,积极消除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种因素,以保证社会长治久安的一系列制度措施。
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贯穿融汇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探讨检察机关如何结合自身职能,彰显检察机关特点,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检察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于打击、改造、预防犯罪,整顿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净化社会环境,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检察机关参与综合治理是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通过独立行使检察权,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自侦案件,并在开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中,依法有力地打击和惩治了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法律追究和制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达到对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检察机关参与综合治理是强化社会控制,起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开展检察建议、法制宣传和社会帮教活动,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注重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并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预防机制,完善预防措施,达到预防犯罪目的,既有助于减少不安定因素,又能够卓有成效地提高社会整体的防控能力。
3.检察机关参与综合治理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的冲突、观念的撞击导致了社会心理日趋复杂,一些不良的心态致使个别人不能冷静地处理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和冲突,为一点小事纠纷而酿大祸的不乏其例。因此,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及时排解纠纷;通过纠正错案,有效化解矛盾;通过严格执法,减少不安定因素。这些工作,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
二、检察机关应结合自身职能,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立足本职,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打击刑事犯罪,严惩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认真查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同时,打击犯罪也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检察机关应始终把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同时加强法纪检察和其他检察工作。在工作上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通过行使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职能,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执法监督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认真查办“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查办“侵权”和渎职犯罪案件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在打击职务犯罪斗争中,检察机关一是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取信于民;二是要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的案件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犯罪案件;三是在办案中要敢于动真格,勇于碰硬,对职务犯罪分子必须严肃查处,决不手软,以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发挥控告申诉、民行、监所、技术等检察职能,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控告申诉,注意发现和缓解、疏导社会矛盾
主动接访下访巡访,帮助化解社会矛盾。控申、民行等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联系的窗口,也是开展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把信访举报作为工作重点。一是坚持文明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根据管辖的范围,及时分流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答复。同时,给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告急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为民解难,为党和政府解忧,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运用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职能,重点加强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行政干预或地方保护造成错判的,审判人员枉法裁判和裁判显失公平案件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贪赃枉法导致裁判不公,司法不公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案件裁判的监督。三是运用法医等技术,积极为业务部门提供科学、客观的技术性证据,明断真伪,积极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第三,做好对不起诉人员的考核和帮教工作,检查督促被管制、缓刑、监外执行、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改造、教育工作
做好在押人犯、劳改、劳教人员和在社会上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应积极与劳教等刑罚执行机关及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密切配合。1.监所部门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助建立管教组织,落实监督考察措施;2.派人定期深入罪犯所在地,依靠乡镇、派出所,对在社会上“五种人”进行考察,好的表杨、鼓励,差的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3.有计划地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学习参观会,促进罪犯思想转化;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助和安置工作,与有关乡镇、派出所、企事业单位联系,落实帮教组织和安置就业措施,进行回访考察、法制教育,防止与减少重新犯罪;5.在检查中对于脱管、漏管的,对于违法办理假释、保外就医的,检察机关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对于应当收监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收监,同时对于在办理监外执行中有徇私舞弊的,依法查处。
第四,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扩大办案效果,推动有关单位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加强防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做好预防犯罪工作
要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结合办案,搞好跟踪帮教。在司法实践中,对构成犯罪,但符合不捕、不诉人员,实行跟踪帮教制度,同时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搞好法制教育的同时,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实行重点帮教。通过“跟、帮、教”使其不出现新的犯罪行为,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减少不安定因素。在办案中发现发案单位管理上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制堵漏,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选择重点乡镇、部门、厂矿、企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共商群防和群治措施,共建文明,共保平安。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预防犯罪的书面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监督实效,对检察建议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坚持办案到哪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着力监督和纠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及案发单位治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第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预防青少年犯罪检察机关要协助社会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一是要依法加强对书报、音像制品的销售、出租播放的管理,坚决抵制凶杀、淫秽书刊侵蚀青少年,加强对电子游戏机信息网络的管理,防止中小学生受网上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诱惑和侵蚀。二是严厉打击怂恿教唆少年犯罪的教唆犯,对怂恿教唆少年的犯罪的应从严处理。三是被聘为“法律副校长”的政法干警应负起责任,经常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协助学校做好周边环境,消除外界对教育教学的影响。四是办起“家长学校”,因为当前不少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方法,必须经常请关工委给家长上课,帮助家长提高教育子女的水平,使家庭教育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第六,大力宣传法制,提高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中。一是在办案过程中,以犯罪嫌疑人作为反面教材为发案单位的干部群众上法制课,以案释法,同时深入到重点部门进行法律知识辅导;二是在出庭公诉时,利用法庭辩论和发表公诉词的机会揭露犯罪,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驻所检察部门要采取上法制大课和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教育罪犯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改造,争取重新做人;四是控申举报部门利用举报成果展览和举报宣传,走向街头,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在当前社会体制转型、不稳定因素增加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应通过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充分履行监督、廉政勤政教育等职责,督促各成员单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篇七: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民行部门的检察官提示法控申部门的来访者之家j反贪人数的786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34占检察人员部门的反贪局与法警大队办案安全防范一体化实施规则公诉部门办理自侦案件规则j政工部门的网上政工园地等创新性工作不仅使检察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还使本部门的工作进入了全市的先进行一步提升了全院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检察院基层建设经验
以管理促办案靠创新求发展
――关于“xx县人民检察院发展模式”的调查报告
xx县,位于xx省的北部山区,全县总面积3213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底子薄、基础差、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正是在这种困境中,xx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纲要》的具体要求,以“强化素质,加强基础,扎实创新,再竞一流”为总体工作思路,克服困难,积极运作,稳步推进,永攀新高,走出了一条“坚持素质兴检、抓好机制治检、突出文化育检、实现科技强检”的贫困山区基层检察院发展的新路子,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各项检察业务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素质兴检
xx县检察院始终把提高干警素质作为检察事业兴旺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强化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几年来,通过扎实开展“树讲求整”、“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项活动,组织干警系统学习,把传统教育与时事教育相结合,把大局意识教育与宗旨观念教育相结合,把理想信念教育与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相结合,激发了干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拼博创新、事争一流的工作热情。二是精心培育,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水平。他们以本院创办的业余学校为主阵地,以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理论等内容为重点,以专题研讨、模拟法庭、疑难案例分析与研讨、内勤规范化展评、书记员记录比赛、法律文书制作比赛、法律知识有奖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树典型、定任务、压担子、传帮带等形式精心培育专家型、专门型、复合型人才,1名干警被市院确定为学习标兵,并被省院确定为专家型人才培养对象,4名干警被确定为专门人才,收录市院人才信息库。全市检察系统学习标兵孙xx,利用业余时间刻苦钻严法律和微机知识,历时6年编辑了50余万字的《常见犯罪办案实用手册》,既为干警办案提供了方便,又带动全院干警养成了刻苦学习、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与此同时,该院采取保证时间、安排经费等措施鼓励多种形式的学历学习。几年来,先后投入10余万元,为20余名干警解决了学历学习费用。
(二)抓好机制治检
该院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狠抓制度建设,建成了相互衔接的管理机制,使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一是健全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以签订量化目标责任书的方式,强化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之间的相互责任。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该院成立综合考核考评办公室,实行全员量化动态考核,每月由院综合考核考评办公室对科室和干警的工作实绩进行定期考核。变凭
印象评价人为凭实绩评价人,对踏踏实实干工作的人是一种肯定和鼓励,对那些光吃闲饭不干实事的人也是一种警示和压力,从而逐步树立了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三是完善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一方面是实行全员量化动态考绩结果与奖罚挂钩制。优者奖,劣者罚;另一方面是实行中层干部末位淘汰制。对量化动态考核中排名在全市检察系统对口业务部门中末位的,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辞职。从而,变监督为利益引导,变强制为激励,鼓励全院干警为争取正当的利益去努力。四是推行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和民主推荐制,将量化考绩效果与用人挂钩,扩大了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干警奋发工作。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了18名中层干部,通过民主推荐提拔了6名实职领导干部。五是制定规范有序的办案机制。该院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办案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的办案工作机制。建立了以《举报中心与反贪局协作初查制度》为内容的初查协作机制;以《联动配合制度》为主线的侦查工作机制;以《公诉部门办理自侦案件规则》为核心的审查工作机制;以《对自侦案件实施立案监督工作细则》、《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的实施细则》和《驻所检察室收押释放检察工作规范》等为重点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以实施《办案安全防范检警一体化实施规则》和《办案安全防范责任制》为主要手段的防范办案事故工作机制;以落实《“两错”责任追究制》为最后防线的责任查究机制,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在此基础上,他们又以《自侦部门适用法律及法律文书检索系统》的研制成功为突破,完善了相应办案部门的工作流程,进一步从程序上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六是落实严格周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为落实省院《关于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他们制定了《x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内部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具体的监督办法与措施,强化了业务部门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同时,他们通过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向人大报送重特大案件的相关材料,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外部监督。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三)突出文化育检
该院将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作为培育干警良好的道德风尚、高尚的职业情操、奋发的精神状态的有效手段。一是打造x检精神。该院在机关一楼大厅设置了风纪镜,上面粘贴了“院荣我荣,院兴我兴”八个大字,并悬挂了“立检德、正检风、树检威、兴检业”的固定标语,时刻警醒干警规范自己的仪容风纪,激发干警的主人翁责任感。这两条标语多年来一直激励引导着该院干警不断奋进,已成为x检人的精神支柱。二是搞好文体活动。该院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都要组织联欢会、登山、拔河、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比赛等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陶冶干警的情操。三是参与社会活动。该院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活动都认真组织参与,并以此作为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有力契机,干警通过参加文艺汇演、演讲比赛为院集体争得了荣誉,增强了集体荣誉感;通过参与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和义务献血活动,强化了社会责任感。四是规范检察礼仪。该院制定落实了《干警礼仪规范》,规定了基本要求、礼貌用语、着装及个人仪容、信访接待礼仪、常用公务和日常规范用语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组织观看礼仪规范光盘,增强干警的感性认识,促使每位干警时刻保持检察
官的良好公众形象。五是实施人文关怀。人性化的管理是该院强化管理的一大特色。他们落实了《从优待警十条措施》,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制度;坚持做到干警工作调动、思想波动、受表扬奖励、受挫折批评、接受新任务必谈,干警有病、家属病重、家庭有特殊困难、长时间出差必访等“五必谈,四必访”;争取县委为20名干警解决了职级待遇;实行干警年体检和年休假制度;每年为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聘用人员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干警特岗津贴、误餐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加班费、差旅费等相关福利待遇;干警生日时,院领导为其送上蛋糕和贺卡表示祝贺。浓郁的人情氛围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四)实现科技强检
2001年以来,该院通过“依靠自身,争取支持”,共投入800余万元兴建了办案技术综合楼,使人均办公面积达到了53平方米;干警集资建成了住宅楼;更新了8辆办案用车;装备了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手提复印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规范警务区建设,建成了标准化审讯监控室、询问室和医务接待室;添置了45台微机,使人均达到了1.2台,为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配置了笔记本电脑,并建成了机关计算机局域网,连接了检察专线网;加强了微机操作和网络技术培训,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相关技术的有效应用,在加大办案力度和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2002年相比,干警减少了14人,案件数量增加了40%,但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办结,并且质量明显提高。
二、取得的成效
(一)队伍结构和知识结构有了显著变化。该院现有7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9岁,比上届班子成员小5岁,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其中,法律本科毕业100%;现有42名干警,其中,具有检察官法律职务的人数33人,占全院人数的78.6%,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34人,占检察人员总人数的81%,比2002年底增加35.8个百分点;法律专业本科、专科毕业人数达39人,占全院总人数的93%,提前两年完成了学历教育目标。队伍结构的专业化,知识结构的不断更新,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检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三年多来,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3件48人,其中大要案31件40人,占83.3%。其中反贪案件实现了连续7年立案侦结率、立案公诉率、立案有罪判决率的100%。先后查处了3件创建院以来新纪录的案件:6天抓捕涉嫌贪污50万元携款潜逃疑犯县电建公司原出纳员马某,创出了短期内抓捕逃犯的新纪录;办结县建行高某涉嫌贪污40万元大案,开创了全市检察系统侦诉“零供述”案件的先例;查处了本县首例副处级领导干部涉嫌犯罪案件。所办理的331件审查逮捕案件和374件审查起诉案件,没有出现超时违法和办错案现象,所有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和法定时限内审结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民行部门的“检察官提示法”、控申部门的“来访者之家”、反贪部门的“反贪局与法警大队办案安全防范一体化实施规则”、公诉部门“办理自侦案件规则”、政工部门的
网上政工园地等创新性工作不仅使检察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还使本部门的工作进入了全市的先进行列,进一步提升了全院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队伍层次得到了明显提升,检察形象不断光大。通过努力,该院的队伍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涌现出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十佳反贪局”、全市“先进纪检组”及全省“优秀侦查员”、全市“十佳检察官”等许多先进集体和优秀检察官。院集体保持了连续8年市级“先进检察院”连续4年省级“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两次被省院命名为“模范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全院干警保持了连续15年无违法无违纪的成绩;连续多年院领导班子在年度测评中“优秀率”为10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赞成票率为100%,在省院推行的基层检察院分类管理工作中,该院凭借自身的实力被确定为一类院。
三、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过硬的班子是该院得以发展的关键。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该院之所以一年一个新台阶,就是靠一支年轻、团结、高效、廉洁、务实、创新的好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良好的知识结构,增强了班子的活力;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行凝聚着整个队伍,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激励着整个队伍,清正廉洁的纪律作风感染着整个队伍,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带动着整个队伍,开拓创新的工作劲头引领着整个队伍。
体会之二: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好的班子还要有好的队伍。几年来,该院对队伍建设常抓不懈,造就了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特别能战斗的检察队伍。在工作中,干警们勤奋敬业、刚正不阿、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工作之外,干警们热爱生活,忍得清贫,耐得寂寞。从而,使这支队伍成为领导信赖的队伍、群众满意的队伍。
体会之三:规范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工作机制,是检察事业常胜不衰的有力保证。该院多年来能够取得荣誉、保持荣誉并更上一层楼,靠的就是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长期有效的良好机制。通过运行,把一切检察工作纳入与其相应的机制之中,使每项工作有板有眼,有章可循。每位干警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应该注意什么、怎么注意,这种权清责明的运行机制,在全院营造了“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极大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体会之四:探索创新是检察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2002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抓好创新性工作,年年有新举措,年年有新进步,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先后有10多项特色工作,被市院转发推广,有2项被市院评为“工作创新奖”,有2项被省院转发推广,有6项被《检察日报》、《承德晚报》等相关媒体报道,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体会之五:坚持胸怀全局、服务发展,做到有为有位、争取支持是基层检察院不断发展的有效途径。贫困山区基层检察院要想发展,光靠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实现的,必须依靠各级领导的重视、关注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该院在强化自身建设,积极大胆办案,正确履行职责,服务工作大局的同时,经常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汇报工作,向县人大报告工作,并时常邀请领导来院视察工作,陈述现状,表明决心,以一流业绩和良好形象赢得领导的重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篇八: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全文共计4039字
检察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县综治委: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支持下,按照年初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禁毒工作责任书,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及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实施素质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较好地完成了责任书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目标。根据我院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综治工作、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经常分析研究综治工作,及时检查落实。确保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突破,批捕起诉准确无差错,干警无违法违纪。并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开展示,争先创优,褒优促差,使各项检察业务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有效保证了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首位,保持清醒的头脑,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严打不放松。特别是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在上级院和县委统一领导、部署下,以战斗姿态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院党组多次召开严打斗争会议分析研究具体工作,成立了“严打”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严打”措施,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批捕、起诉部门办案力量,办案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加快进度,做到一般案件在三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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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做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一般案件在十日内、疑难案件在十五日内起诉法院。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主管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日一碰头,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捕、起诉科长与刑庭庭长、刑警队长一日一碰头,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本院内部从领导精力、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到开会研究、经费保证、派用车辆、人员调配四个优先。同时不间断开展严打斗争宣传,除积极参加全县的三次严打公捕公判大会,从人力、车辆方面保证,全方位开展宣传。还把职能科室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每周星期六、日,批捕、起诉科干警深入到乡镇、县城人流密集区进行严打、法制宣传,依靠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共出动宣传车辆13辆(次),散发宣传材料2019多份,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严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10月,本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45件1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97人(追加逮捕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5件67人,分别占受理数的55.5%、59.8%。不批准逮捕8件15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0件(次)。受理的案件中,列入严打重点范围的案件22件54人,分别占受理数的48.8%、48.2%。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各类刑事案件35件7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件68人,不批准逮捕7件11人。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9件93人,经审查起诉法院37件73人,上报分院2件4人,正在办理的10件16人,法院已开庭审理34件60人,判决有罪34件58人。“严打”整治期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件72人,其中重点案件14件27人。三、认真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努力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县上创安活动建实网络、用好干部、保障经费、做细工作、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努力构建打控防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在巩固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小区创安工作、治安管理、创建无毒社区的保晕以毫斓剂蛋锓觥按窗病惫ぷ鞯?*镇和**乡,抽出时间,倾力支持,多次前往或派人驻点,参与乡镇创安工作的研究、安排,协调解决困难,实地指导检查,突出两乡镇综治网络建设。开展村、乡镇单位治保调解组织摸底调查,补充调整有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深入开展“十户联防”等活动,突出打控防一体化建设,做好村规民约等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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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创安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上墙,明确责任义务,严格照章执行。经检查**、**两乡镇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均已配齐到位,办公地点、办公设施落实确定,图表上墙,制度完备,软硬件各方面均达到了县上的要求,创安工作进展顺利。四、打防并举,以检察业务全面开展促安定保稳定充分发挥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打防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告急案件,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化解、疏导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民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力做好检察工作促安定、保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积极初查,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强烈的案件。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2件(其中自行发现3件,县委、人大交办5件,群众举报4件),初查12件,经初查不予立案8件,现正在初查的2件,依法立案查处挪用公款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1--10月共受理渎职案件线索6件,初查6件(其中非法拘禁4件,其他2件)。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遏制贪污腐败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办法。各业务科室,结合办案,送法到企业、进课堂,以案释法,发检察建议,加强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和学法守法的自学性,积极构筑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采取积极措施,与各金融部门联手,成立县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月份反贪局干警在人寿保险公司上法制课,听讲人员达40多人。6月份举报宣传周,采取多种形式,在县城、六坝、永固等乡镇设点流动宣传,深入金融系统、工商局等单位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达到了宣传教育预防的目的。二是大力加强诉讼监督,积极推动公正执法。今年以来,我院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
篇九: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检察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
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支持下,根据年初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禁毒工作责任书,仔细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及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实施素养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主动主动参加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较好地完成了责任书工作目标,取得了肯定成效。现将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目标。依据我院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综治工作、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院党组特地召开会议,专题探讨支配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状况,刚好调整充溢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详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常常分析探讨综治工作,刚好检查落实。确保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突破,批捕起诉精确无差错,干警无违法违纪。并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开展示,争先创优,褒优促差,使各项检察业务
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有效保证了综治工作的顺当开展。
二、主动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首位,保持醒悟的头脑,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亲密协作,仔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严打不放松。特殊是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全院干警仔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心的部署上来,在上级院和县委统一领导、部署下,以战斗姿态主动投入“严打”整治斗争。院党组多次召开严打斗争会议分析探讨详细工作,成立了“严打”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严打”措施,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溢批捕、起诉部门办案力气,办案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加快进度,做到一般案件在三日内、疑难困难案件在五日内做出批捕确定,审查起诉案件一般案件在十日内、疑难案件在十五日内起诉法院。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主管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日一碰头,刚好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捕、起诉科长与刑庭庭长、刑警队长一日一碰头,互通信息,探讨解决办案中的详细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本院内部从领导精力、人员支配、后勤保障等方面赐予倾斜,做到开会探讨、经费保证、派用车辆、人员调配四个优先。同时不间断开展严打斗争宣扬,除主动参与全县的三次严打公捕公判大会,从人力、车辆方面保证,全方位开展宣扬。还把职能科室的特地工作与群众路途结合起来,每周星期六、日,批捕、
起诉科干警深化到乡镇、县城人流密集区进行严打、法制宣扬,依靠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共出动宣扬车辆13辆(次),散发宣扬材料XX多份,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严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10月,本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45件1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97人(追加逮捕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5件67人,分别占受理数的55.5%、59.8%。不批准逮捕8件15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0件(次)。受理的案件中,列入严打重点范围的案件22件54人,分别占受理数的48.8%、48.2%。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各类刑事案件35件7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件68人,不批准逮捕7件11人。
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9件93人,经审查起诉法院37件73人,上报分院2件4人,正在办理的10件16人,法院已开庭审理34件60人,判决有罪34件58人。“严打”整治期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件72人,其中重点案件14件27人。
三、仔细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努力排查冲突纠纷。根据县上创安活动建实网络、用好干部、保障经费、做细工作、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努力构建打控防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在巩固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小区创安工作、治安管理、创建无毒社区的保晕以毫斓剂蛋锓觥按窗病惫ぷ鞯?x镇和xx乡,抽出时间,倾力支持,多次前往或派人驻点,参加乡镇创安工作的探讨、支配,协调解决困难,实地指导
检查,突出两乡镇综治网络建设。开展村、乡镇单位治保调解组织摸底调查,补充调整有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深化开展“十户联防”等活动,突出打控防一体化建设,做好村规民约等一系列创安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上墙,明确责任义务,严格照章执行。经检查xx、xx两乡镇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均已配齐到位,办公地点、办公设施落实确定,图表上墙,制度完备,软硬件各方面均达到了县上的要求,创安工作进展顺当。
四、打防并举,以检察业务全面开展促安定保稳定充分发挥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仔细查处群众反映剧烈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主动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打防结合推动反~斗争深化开展。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刚好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告急案件,做好冲突排查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化解、疏导社会冲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民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力做好检察工作促安定、保稳定。一是深化开展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斗争深化开展。根据中心反~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主动初查,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实力,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剧烈的案件。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2件(其中自行发觉3件,县委、人大交办5件,群众举报4件),
篇十:检察院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措施
第一篇:检察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
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府支持下,按照年初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禁毒工作责任书,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及三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实施素质工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之中,积极主动参与和开展综合治理,以严打促安定,预防求安定,化解保安定,较好地完成了责任书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综治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目标。根据我院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综治工作、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今年综治工作,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把综治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相结合,任务分解,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上墙。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综治工作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干警头上,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制定严格、周密、细致的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全面考核。经常分析研究综治工作,及时检查落实。确保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有新突破,批捕起诉准确无差错,干警无违法违纪。并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开展示,争先创优,褒优促差,使各项检察业务与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有效保证了综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工作首位,保持清醒的头脑,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严打不放松。特别是全国全省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在上级院和县委统一领导、部署下,以战斗姿态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院党组多次召开严打斗争会议分析研究具体工作,成立了“严打”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严打”措施,对重点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带头攻坚,限期挂牌督办。办案人员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保质量的“三定一保”责任制。调整充实批捕、起诉部门办案力量,办案人员不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办案,加快进度,做到一般案件在三日内、疑难复杂案件在五日内做出批捕决定,审查起诉案件一般案件在十日内、疑难案件在十五日内起诉法院。建立与公安、法院联系日制度,主管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日一碰头,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批捕、起诉科长与刑庭庭长、刑警队长一日一碰头,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公检法并肩作战,形成严打合力。本院内部从领导精力、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到开会研究、经费保证、派用车辆、人员调配四个优先。同时不间断开展严打斗争宣传,除积极参加全县的三次严打公捕公判大会,从人力、车辆方面保证,全方位开展宣传。还把职能科室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每周星期
六、日,批捕、起诉科干警深入到乡镇、县城人流密集区进行严打、法制宣传,依靠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共出动宣传车辆13辆(次),散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严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10月,本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45件11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7件97人(追加逮捕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5件67人,分别占受理数的55.5%、59.8%。不批准逮捕8件15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0件(次)。受理的案件中,列入严打重点范围的案件22件54人,分别占受理数的48.8%、48.2%。
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各类刑事案件35件7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8件68人,不批准逮捕7件11人。
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9件93人,经审查起诉法院37件73人,上报分院2件4人,正在办理的10件16人,法院已开庭审理34件60人,判决有罪34件58人。“严打”整治期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0件72人,其中重点案件14件27人。
三、认真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努力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县上创安活动建实网络、用好干部、保障经费、做细工作、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努力构建打控防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在巩固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小区创安工作、治安管理、创建无毒社区的保晕以毫斓剂蛋锓觥按窗病惫ぷ鞯?*镇和**乡,抽出时间,倾力支持,多次前往或派人驻点,参与乡镇创安工作的研究、安排,协调解决困难,实地指导检查,突出两乡镇综治网络建设。开展村、乡镇单位治保调解组织摸底调查,补充调整有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层层把关。深入开展“十户联防”等活动,突出打控防一体化建设,做好村规民约等一系列创安工作制度的制定完善及上墙,明确责任义务,严格照章执行。经检查**、**两乡镇综治机构健全,人员均已配齐到位,办公地点、办公设施落实确定,图表上墙,制度完备,软硬件各方面均达到了县上的要求,创安工作进展顺利。
四、打防并举,以检察业务全面开展促安定保稳定
充分发挥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打防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告急案件,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化解、疏导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民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力做好检察工作促安定、保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按照中央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积极初查,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强烈的案件。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2件(其中自行发现3件,县委、人大交办5件,群众举报4件),初查12件,经初查不予立案8件,现正在初查的2件,依法立案查处挪用公款2件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1--10月共受理渎职案件线索6件,初查6件(其中非法拘禁4件,其他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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