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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4篇)

时间:2022-11-18 10:2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4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精品文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4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4篇)

篇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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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2、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4、慢性病预防控制。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5、精神卫生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6、妇女保健。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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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

  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8、老年保健。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

  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10、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二)基本医疗服务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

  疗。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4、双向转诊服务。5、康复医疗服务。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

  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二、机构名称和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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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使用卫生部制定的统一专用标识。机构内部使用的科室标牌,颜色、大小、字体等应当一致。

  三、基本建设(一)建设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按照“以人为本、方便就诊”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注意患者就诊条件和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二)建筑构成房屋建筑主要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及管理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三)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其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科室、管理保障等用房建筑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服务人口1—3万人(含3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人口3—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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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7—10万人(含10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设置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床不超过25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科室、管理保障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3%、28%、13%、6%,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四)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原则上不设住院功能病床,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如转诊恢复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设置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区域内卫生资源、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原则上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超过50张(包括康复床和观察床)。(五)科室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以下科室:

  1、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中医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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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米。康复理疗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理疗室

  应设理疗按摩床,床位不少于2张,床位间应有帷帘相隔。急诊室(含抢救)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

  少于13平方米,配备必须急救用品;急诊室应与治疗室邻近。治疗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

  米。处置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

  米。观察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预检分诊室(台)可设单独房间,也可在大厅设预检分

  诊台。设置有病床的,病房应单独分区,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

  不少于5平方米。2、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工作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应设置

  候种室(具备宣传教育、反应观察等功能)、预检室(具备登记、查体、咨询等功能);实行候种室、预检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室,各室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且室内布局合理。接种室内应一苗一台,相对独立,分台接种,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疫苗与药品保管设备。

  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设妇科检查治疗室、围产期保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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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应设简易观察床。儿童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

  米。健康教育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设置健康教育专

  栏,为病人提供10种以上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资料。3、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8平方米,一般应设有

  临床、生化、细菌检验,室内安排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B超和心电图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药房有条件者可中西药房分设,无条件者两者合并。药

  房分设者使用面积各间不少于16平方米,合设者不少于30平方米。药房位置应与收费邻近。有条件者应设中药煎药室。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制性药品应有安全贮藏处。

  健康信息管理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

  消毒供应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平面设置应符合工作流程与洁净分区要求,不少于3间,应设消毒间、准备间与分发间,各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洗涤池应设通用与专用。

  各科室应设有相关的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女保健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内应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每室必须独立,符合卫生学要求,并设有相关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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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诊室、治疗室等科室内应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六)建设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单层、多层相对独立的建筑,主要建筑宜采用框架结构。如果设在其它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底层或带有底层的连续楼层,且不宜超过四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房层数超过三层应设电梯。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应自成一区,分设出入口。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中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用房宜设置在底层。污物的运送应设置单独出入口。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设集中候诊区。利用走廊单侧候诊,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40米;两侧候诊,净宽应不小于2.70米;不设候诊的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10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80米。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简洁、温馨的行业特点。室内装修应表面整洁光滑,色调明快舒适,有利清洁消毒。医疗用房墙面、屋内墙顶与地面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医疗用房、公用门廊、楼梯地面应采用水磨石或其他便于清扫与清毒的地面材料。治疗室等墙面应适宜用水清洗,表面光洁平整,如采用瓷砖墙面。操作台、化验台等台面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面层,相应洗涤池与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放射科、功能检查室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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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及绝缘等措施。供应室、药房药库及其他物品保管室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入侵设施与条件。

  4、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放置点,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与排放达到无害化与环保要求。配置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时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需要。

  6、机构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四、主要设备1、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全科医生诊疗仪、体重身高计、心电图机、B超、X光机、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2、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胎心监护设备、成人和儿童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理疗设备。3、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或投影仪、数码摄像机或照相机)、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必要的交通设备、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健康档案及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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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备1、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2、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4、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5、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均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药剂师不少于2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康复医师;其他人员按需配备。(二)人员资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退休医护人员),经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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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注册的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相应专业的临床诊疗服务。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参加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规章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四)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五)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六)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七)财务、药品、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九)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十)其他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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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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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七、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

  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七条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本单位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照《目录》开展健康体检。

  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不设床位和床位在9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还应向登记机关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用医疗技术进行健康体检,应当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规定,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医疗服务能力相适应。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尚无明确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医疗技术用于健康体检。

  第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检者在健康体检中的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受检者相应的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三条各健康体检项目结果应当由负责检查的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记录并签名。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完成健康体检的受检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包括受检者一般信息、体格检查记录、实验室和医学影像检查报告、阳性体征和异常情况的记录、健康状况描述和有关建议等。

  第十五条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负责签署健康体检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必须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控制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健康体检流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和生物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得诱导需求。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不得以健康体检为名出售药品、保健品、医疗保健器械等。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受检者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受检者的个人信息。第二十二条受检者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参照门诊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三条康体检。

  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

  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于外出健康体检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登记机关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外出健康体检情况说明,包括邀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受检者数量、地址和基本情况、体检现场基本情况等;(二)双方签订的健康体检协议书;(三)体检现场标本采集、运送等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书面说明;(四)现场清洁、消毒和检后医疗废物处理方案;(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第二十七条外出健康体检的场地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要求。进行血液和体液标本采集的房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光线充足,保证安静。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目录》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外出健康体检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理。

  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条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

  第三十三条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不包括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入伍、结婚登记等国家规定的专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的健康体检和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开展的健康体检以及专项疾病的筛查和普查等。

  第三十五条已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健康体检服务登记。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附件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

  (2018年版)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

  动的通知》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本标准共设置4章90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评价的

  依据。

  二、标准分类

  (一)基本条款。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

  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推荐条款。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

  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三、条款分布

  章节第一章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

  基本条款10

  推荐条款★1

  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6

  5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四章综合管理

  32

  2

  12

  2

  合计

  80

  10

  1

  四、能力结果表达方式(一)结果采用A、B、C、D四档表达方式。A档:代表“优秀”B档:代表“良好”C档:代表“合格”D档:代表“不合格”(二)评判原则。凡是达到B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A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档“良好”要求。(三)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档次

  A

  B

  C

  D

  项目

  结果表述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情况表述

  有持续改进或成效良好

  有监管有结果

  有制度有制度或规章,

  能有效执行

  但未执行

  五、能力结果

  类别

  达到推荐标准

  达到基本标准

  基本条款(80条)

  C档

  B档

  A档

  100%≥60%≥30%

  ≥95%≥50%≥20%

  推荐条款(10条)

  C档

  B档

  A档

  ≥90%≥60%≥30%

  /

  /

  /

  2

  前置条件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机构名称

  执业注册第一名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格式为: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符合□不符合□

  医疗安全

  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符合□不符合□

  机构管理

  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

  符合□不符合□

  3

  目录

  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1功能任务.............................................................11.1.1基本功能...................................................11.1.2主要任务...................................................11.2科室设置.............................................................11.2.1临床科室...................................................11.2.2医技及其他科室.............................................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21.2.4职能科室...................................................21.3设施设备.............................................................21.3.1建筑面积...................................................21.3.2床位设置★................................................21.3.3设备配置...................................................31.3.4公共设施...................................................31.4人员配备.............................................................31.4.1人员配备...................................................3

  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42.1服务方式.............................................................42.1.1门急诊服务.................................................42.1.2住院服务★................................................4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2.1.4转诊服务...................................................52.1.5远程医疗服务★............................................52.1.6出诊服务★................................................62.2服务内容和水平.......................................................62.2.1医疗服务.......................................................62.2.1.1病种(见附件)...........................................62.2.1.2急诊急救服务.............................................62.2.1.3全科医疗服务.............................................72.2.1.4中医医疗服务.............................................72.2.1.5口腔医疗服务★..........................................72.2.1.6康复医疗服务★..........................................82.2.2检验检查服务...................................................82.2.2.1检验项目.................................................82.2.2.2检查项目.................................................92.2.3公共卫生服务...................................................9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92.2.3.2健康教育.................................................92.2.3.3预防接种................................................102.2.3.4儿童健康管理............................................10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10

  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10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12.2.3.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1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1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1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12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3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32.2.4.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32.3服务效果............................................................142.3.1服务效率..................................................142.3.2满意度....................................................14第三章业务管理............................................................15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153.1.1执业管理..................................................153.1.2规范诊疗..................................................153.2医疗质量与安全......................................................15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15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15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6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16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16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163.2.2.3首诊负责制度............................................173.2.2.4医疗文书书写管理........................................173.2.2.5血液透析管理★.........................................173.2.2.6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183.2.2.7临床检验管理............................................183.2.2.8中医管理................................................193.2.2.9康复管理................................................193.3患者安全管理........................................................193.3.1查对制度..................................................193.3.2危急值报告管理............................................203.3.3患者安全风险管理..........................................203.3.4患者参与医疗安全..........................................203.4护理管理............................................................21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213.4.2执行《护士条例》..........................................21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223.4.4护理安全管理..............................................223.5医院感染管理........................................................23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23

  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233.5.3手卫生管理................................................23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243.6医疗废物管理........................................................24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24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243.7放射防护管理........................................................253.7.1放射防护管理..............................................25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253.8药事管理............................................................253.8.1药品管理..................................................253.8.2临床用药..................................................263.8.3处方管理..................................................26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263.9公共卫生管理........................................................273.9.1公共卫生管理..............................................27第四章综合管理............................................................284.1党建管理............................................................284.1.1党的组织建设..............................................284.1.2党风廉政建设..............................................284.2人员管理............................................................284.2.1绩效考核制度..............................................284.2.2人才队伍建设..............................................294.3财务管理............................................................294.3.1财务管理..................................................294.4后勤服务管理........................................................294.4.1后勤安全保障..............................................294.5信息管理............................................................304.5.1信息系统建设..............................................304.5.2信息安全..................................................304.6行风建设管理........................................................304.6.1医德医风建设..............................................304.7科研管理............................................................314.7.1科研管理★...............................................314.7.2培训管理★...............................................31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314.8.1社区协同..................................................314.8.2社会认同..................................................314.8.3志愿者服务................................................31附件.......................................................................32

  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功能任务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1.1.1基本功能

  1.1.2主要任务

  【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提供预防保健服务。3.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B】符合“C”,并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A】符合“B”,并承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C】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3.提供中医药服务。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6.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7.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8.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和技术管理。【B】符合“C”,并1.提供住院服务。2.提供康复服务。3.提供居家护理服务。【A】符合“B”,并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1.2科室设置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1.2.1临床科室

  【C】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B】符合“C”,并设置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

  【A】符合“B”,并至少设立一个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1

  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1.2.4职能科室

  【C】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B】符合“C”,并设置中药房。【A】符合“B”,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机构,配置操作实训室。【C】包含预防接种室、预防接种留观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B】符合“C”,并1.设置听力筛查、智力筛查室。2.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A】符合“B”,并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2.预防接种门诊达到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C】设有院办、党办、医务、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专(兼)职岗位。【B】符合“C”,并至少设立3个以下职能科室:院办、党办、医务、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A】符合“B”,并独立设立病案管理科、院感科。

  1.3设施设备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1.3.1建筑面积

  1.3.2床位设置★

  【C】按服务人口数量业务用房面积达标:1400平方米/3—5万人口、1700平方米/5—7万人口、2000平方米/7—10万人口。【B】符合“C”,并1.设有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增加建筑面积。2.1—50张床位,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A】符合“B”,并50张床位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C】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B】符合“C”,并1.实际开放床位20-50张(含)。2.根据需要合理设置家庭病床。【A】符合“B”,并实际开放床位50张及以上。

  2

  1.3.3设备配置

  1.3.4公共设施

  【C】参照《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B】符合“C”,并1.配备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2.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3.配备一定数量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和出诊交通工具。【A】符合“B”,并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C】1.卫生厕所布局合理。2.无障碍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3.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等区域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私密性保护措施。4.在需要警示的地方有明显的警示标识。【B】符合“C”,并1.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2.候诊椅数量配备适宜,舒适度较好。3.有必要的采暖、制冷设备。【A】符合“B”,并配备使用自助查询、自助挂号、自助打印化验结果报告设备,使用门诊叫号系统。

  1.4人员配备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1.4.1人员配备

  【C】1.达到《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的配备。2.人员编制数不低于本省(区、市)出台的编制标准。3.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B】符合“C”,并1.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50%以上。2.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A】符合“B”,并1.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2.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3.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5%,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医师。4.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3人。

  3

  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1服务方式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1.门、急诊布局科学、合理,流程有序、连贯、便捷。2.患者就诊方便,有导诊指示线路图,诊室标识清楚,设施设置人性化。3.能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慢性病管理。4.急诊服务区域标识醒目。

  5.基本急救设备配置和药品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运行状况好。

  2.1.1门急诊服务

  【B】符合“C”,并1.设立咨询服务台、候诊区,开展导诊、分诊服务,提供轮椅、担架等便民设施。2.能实现挂号、收费、医保结算等一站式服务。3.在挂号、检验、药房、收费等窗口有针对抢救患者的优先措施。4.有急诊登记资料,能够对患者的来源、去向及急救全过程进行追溯。

  【A】符合“B”,并1.有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的措施。2.独立设置急诊科。3.职能部门对门急诊管理工作有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门急诊工作质量。

  【C】1.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2.执行留观、入院、出院、转院制度,并有相应的服务流程。

  2.1.2住院服务★

  【B】符合“C”,并1.能为患者入院、出院、转院提供指导和各种便民措施。2.有部门负责协调双向转诊,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转诊和出院病人随访。

  【A】符合“B”,并1.能提供临终关怀等服务。2.职能部门对住院诊疗情况有分析评价,持续改进住院诊疗工作质量。

  4

  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C】1.合理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2.明确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3.明确签约服务包的内容(包含中医药服务)。4.签订签约服务协议。5.按照协议提供服务。【B】符合“C”,并1.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2.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3.签约居民续约率达到70%以上。4.每个签约服务团队服务人口不超过2000人。5.以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相应的个性化服务。6.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

  【A】符合“B”,并签约居民续约率达到80%以上。

  2.1.4转诊服务

  【C】1.至少有1家相对固定的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2.有转诊记录可查。3.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落实。4.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疾病恢复期病人。【B】符合“C”,并1.转诊机构之间有转诊信息反馈机制。2.能提供上级医院预约挂号服务。3.有转诊信息系统。

  【A】符合“B”,并能提供上级医院预约检查、预约住院服务。

  2.1.5远程医疗服务★

  【C】1.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络。2.配备远程医疗的设施设备,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3.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远程医疗服务。【B】符合“C”,并1.不断完善和及时改进设施设备、信息技术。2.通信网络和诊疗装置维护完好,能接受上级医院提供的远程医疗服务。3.能开展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A】符合“B”,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评价,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有改进措施及成效评价。

  5

  【C】1.制定有出诊服务标准或规范。

  2.1.6出诊服【B】符合“C”,并

  务★

  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不同类型的出诊服务,有记录。

  【A】符合“B”,并定期对出诊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持续改进。

  2.2服务内容和水平

  2.2.1医疗服务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2.2.1.1病种(见附件)

  2.2.1.2急诊急救服务

  【C】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50种常见病、多发病。

  【B】符合“C”,并1.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含C中50种)常见病、多发病。2.近3年累计收治住院病种不低于10种。

  【A】符合“B”,并至少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100种常见病、多发病。

  【C】1.提供急诊服务,具备急救能力,能对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急危重症患者和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休克及一般急危重症患者作出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2.医务人员应掌握心肺复苏术、电除颤;能够开展清创、缝合、止血、包扎、简易骨折固定(如夹板外固定等)等急救技术。3.急救药品配备齐全,定期更新(确保在有效期内),急救物品完好率100%。4.每年至少组织1次急救演练。

  【B】符合“C”,并对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等重点病种具备初步识别与处理能力,对急诊服务流程与服务时限有明文规定,并且在技术、设施方面尽力提供支持。

  【A】符合“B”,并1.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相关部门责任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贯、及时、有效的救治。2.医务人员急诊诊疗情况有登记与分析评价,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有改进措施,持续改进急诊服务有成效。3.掌握胸腔穿刺术、环甲膜穿刺术等技术。

  6

  【C】

  1.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服务和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2.能进行腹痛、腹泻、发热、贫血、咳嗽等常见症状的初步鉴别诊断。

  3.对诊断明确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B】符合“C”,并2.2.1.3全科1.对诊断明确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卒

  医疗服务

  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能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2.能完成外科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转运等处理。

  3.提供儿童常见疾病诊疗服务。

  【A】符合“B”,并

  1.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并持续改进。

  2.提供眼、耳鼻喉、烧伤等其他临床专科服务。

  【C】

  1.有中医门诊,诊室具有中医文化氛围。

  2.有具备资质的中医师。

  3.能辨证施治内、外、妇、儿常见病多发病。

  【B】符合“C”,并2.2.1.4中医1.提供合格的中药饮片,并提供代煎服务。

  医疗服务

  2.能够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2种以上慢性病(高血

  压、2型糖尿病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3.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

  【A】符合“B”,并

  1.能够积极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2.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分析和持续改进。

  【C】

  1.能对口腔科常见疾病进行识别和初步诊治。

  2.能提供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服务。2.2.1.5口腔3.对口腔服务工作有记录。

  医疗服务★【B】符合“C”,并

  能提供复杂牙拔除术、正畸修复等技术服务。

  【A】符合“B”,并

  定期进行口腔医疗质量数据分析和持续改进。

  7

  2.2.1.6康复医疗服务★

  【C】1.从事康复治疗的医务人员接受过康复专业培训。2.从事康复治疗的医师对每个康复患者有明确诊断与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3.能开展红外线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中医药治疗,超短波短波治疗,微波治疗,超声波治疗、牵引。4.有针对康复病人预防二次伤害的预案。【B】符合“C”,并1.能开展关节松动训练,引导式教育训练,作业疗法等服务。2.康复治疗计划(含中医药服务)由康复医师(中医师)、治疗师、护士、病人及家属、授权委托人共同落实。【A】符合“B”,并1.能开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运动疗法等。2.对转入社区及家庭的患者提供转诊后连续的康复训练指导。3.科室对康复计划落实情况有自查、评价,有改进措施。

  2.2.2检验检查服务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开展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清电解质、血糖检测、ABO红细胞定型、ABO血型鉴定等检验项目(可依托第三方)。

  2.2.2.1检验

  【B】符合“C”,并开展凝血功能、糖化血红蛋白、淀粉酶检测,乙型肝炎血清标志物、艾滋、梅毒抗体检测(初筛)、Rh血型鉴定等。

  项目

  【A】符合“B”,并1.开展心肌损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血气分析、微生物等检测。2.对中心临床诊疗临时需要,而不能提供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委托上级医院或第三方检测中心等单位提供服务,或机构联合开展服务,但应签署机构之间的委托服务协议,必须有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以及结果回报时限等保证条款。3.根据临床科室需求,经论证后及时推出新项目。

  8

  【C】1.开展胸、腹部透视、CR摄片、心电图、B超检查。2.检查设施设备配备符合相关要求,检查项目与临床工作相适应。

  2.2.2.2检查项目

  【B】符合“C”,并1.开展DR摄片、彩超。2.开展心电监测等。

  【A】符合“B”,并开展远程心电监测、动态心电监测、动态血压监测等。

  2.2.3公共卫生服务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1.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

  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B】符合“C”,并1.辖区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70%以上。2.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

  【A】符合“B”,并1.辖区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90%以上。2.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辖区健康教育服务。3.健康教育服务内容符合规范要求。

  2.2.3.2健康教育

  【B】符合“C”,并1.健康教育形式和频次达到规范要求。2.利用互联网、手机终端等新媒体、新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A】符合“B”,并1.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的调查评估。2.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

  9

  2.2.3.3预防接种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为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开展预防接种服务。3.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流程与冷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B】符合“C”,并1.预防接种证(卡)建证(卡)率达到100%。2.辖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A】符合“B”,并1.辖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2.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出现预防接种引起的医疗安全事件。

  2.2.3.4儿童健康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儿童家长反馈。

  【B】符合“C”,并1.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2.对发现健康问题的儿童进行指导,必要时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结果。

  【A】符合“B”,并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孕产妇反馈。

  【B】符合“C”,并1.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2.对发现有异常的孕产妇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结果。

  【A】符合“B”,并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2.对发现异常的孕产妇进行指导和处理。

  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健康体检结果及时向居民本人反馈。

  【B】符合“C”,并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2.对患病老年人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老年人及时转诊并随访转诊结果。

  【A】符合“B”,并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10

  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患者反馈。

  【B】符合“C”,并1.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4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由临床医师负责。

  【A】符合“B”,并1.规范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60%以上。2.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转会诊制度。

  2.2.3.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患者反馈。

  【B】符合“C”,并1.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5%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由临床医师负责。

  【A】符合“B”,并1.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60%以上。2.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转会诊制度。

  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的6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开展管理服务。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反馈。

  【B】符合“C”,并1.在“应管尽管”基础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由临床医师负责。3.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培训指导、转会诊制度。

  【A】符合“B”,并1.在管患者服药率达到80%以上,其中规律服药率达到45%以上。2.患者病情稳定率达到80%以上。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辖区内常住的肺结核患者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2.2.3.10肺结3.定期随访结果及时向患者或家属反馈。

  核患者健康管理

  【B】符合“C”,并1.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2.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由临床医师负责。

  【A】符合“B”,并1.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以上。2.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转会诊制度。

  11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对辖区内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规范开展健康管理服务。3.中医药健康管理与老年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2.2.3.11中医

  药健康管理

  【B】符合“C”,并1.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2.相关服务由中医师及其团队开展。

  【A】符合“B”,并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

  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3.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事件报告【B】符合“C”,并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

  和处理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

  【A】符合“B”,并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10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C】1.按照规范要求,具备开展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2.规范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2.3.13卫生【B】符合“C”,并1.实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零报告制度。

  计生监督协管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

  【A】符合“B”,并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无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不良事件。

  12

  【C】1.按照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或协助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2.具备开展相关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3.建立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

  2.2.3.14重大【B】符合“C”,并

  公共卫生项目1.服务人员熟悉掌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要求与工作流程。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完成任务目标。

  【A】符合“B”,并辖区内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针对的健康危险因素、健康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2.2.4.1计划

  【C】1.有育龄女性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制度与流程。2.提供基本的宣教资料,放置在侯诊区、诊室、流产后观察室等场所,便于观看或取阅。3.门诊及病房提供多种形式的避孕节育知识健康教育、咨询和就诊指导。4.至少有一名兼职咨询服务人员。

  生育技术服务【B】符合“C”,并有相对固定的咨询服务人员,并定期接受培训。

  【A】符合“B”,并提供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服务。

  13

  2.3服务效果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1.每年至少开展1次服务效率总结分析,并有记录。2.对诊疗效率有针对措施。

  2.3.1服务效率

  【B】符合“C”,并1.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不低于16人次。2.辖区居民年平均就诊人次数不低于1人次。

  【A】符合“B”,并1.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不低于20人次。2.辖区居民年平均就诊人次数不低于2人次。

  2.3.2满意度

  【C】1.定期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包括对机构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项目、服务时间等的满意度。2.定期开展职工满意度调查,包括工作环境、绩效分配方案、工作量等。

  【B】符合“C”,并1.有提高职工和居民满意度的具体措施。2.职工满意度不低于80%。3.居民满意度不低于80%。

  【A】符合“B”,并1.职工满意度不低于90%。2.居民满意度不低于90%。

  14

  第三章业务管理

  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1.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相关制度。2.执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3.1.1执业管理

  【B】符合“C”,并1.在机构醒目位置公布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与公

  众监督。2.职能科室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监管有记录。

  3.1.2规范诊疗

  【A】符合“B”,并对科室诊疗活动进行全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2.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知识更新及时。【B】符合“C”,并1.设立专门职能科室,有专人负责管理和考核。2.根据医学发展和本院实际,及时补充完善诊疗规范。【A】符合“B”,并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定期评价、分析和反馈,持续改进。

  3.2医疗质量与安全

  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C】1.成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图,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2.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3.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B】符合“C”,并1.对科室质量与安全指标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2.对科室质量与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并落实。【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数据分析质控有效。

  15

  【C】1.有完善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核心制度。2.有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考核标准和质量指标。3.有医疗质量管理的考核体系和管理流程。4.有机构及科室的相关培训制度,医务人员掌握并遵循本岗位相关制度。

  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B】符合“C”并1.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是核心制度,能覆盖机构医疗全过程。2.利用多种形式对医疗质量控制结果及成效进行反馈通报。

  【A】符合“B”,并1.定期修订和及时更新制度。2.对方案执行、制度落实有监督、检查分析、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效果明显。

  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

  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C】1.有各专业、各岗位“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2.有针对不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三基”培训内容、要求、重点和培训计划。3.有与培训相适宜的培训设施、设备及经费保障。

  【B】符合“C”,并1.落实培训及考核计划,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90%。2.有指定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实施。【A】符合“B”,并在岗人员参加“三基”考核合格率≥90%。

  【C】1.住院诊疗活动的医疗质量管理是在科主任领导下完成,实行分级管理。2.对卫生技术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与技能要求。

  【B】符合“C”,并有院科两级的诊疗质量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A】符合“B”,并持续改进住院诊疗质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16

  【C】

  1.建立首诊负责制度,有首诊处理流程。

  2.制定转科、转院程序和流程。3.2.2.3首诊【B】符合“C”,并

  负责制度

  1.各科医务人员应知晓和掌握首诊负责制度和处理流程。

  2.首诊负责制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完全落实。

  【A】符合“B”,并

  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落实情况有评价,持续改进。

  【C】

  1.有医疗文书书写相关的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知晓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管理制度。

  3.医疗文书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

  3.2.2.4医疗文书书写管理

  规定。4.规范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B】符合“C”,并

  2.定期开展病历展评,将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用于临床医师技能考核,并

  有反馈。

  【A】符合“B”,并

  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不低于90%。

  【C】

  1.符合《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等要求。3.2.2.5血液2.建立健全血液透析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透析管理★【B】符合“C”,并

  职能部门对血液透析室进行监督管理。

  【A】符合“B”,并

  对血液透析工作开展定期评估并持续改进。

  17

  【C】

  1.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诊疗科目许可登记,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在

  校验期内,工作场所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提供医学影像服务项目与中心功能任务一致,能满足临床需要。

  3.有明确的服务项目、时限规定并公示,普通项目当日完成检查并出具

  3.2.2.6放射或医学影像管

  报告。4.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审核制度与流程健全合理(如无执业医师审核报告,可开展远程影像诊断审核流程)。

  理

  【B】符合“C”,并

  1.各类影像检查统一编码,实现患者一人一个唯一编码管理。

  2.科室每月对诊断报告质量进行检查,总结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1.医生工作站可以调阅,至少可实现近1年在线查询。

  2.有针对对比剂过敏反映的培训和演练记录,并记录过敏反应的不良事

  件。

  【C】

  1.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实验室集中设置,统

  一管理。

  2.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3.检验科质量控制相关制度以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4.检验报告单格式规范、统一,有书写制度。3.2.2.7临床【B】符合“C”,并

  检验管理

  1.开展安全制度与流程管理培训,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2.能定期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工作。

  3.科室有专门人员定期自查、反馈、整改。每年至少一次向临床科室征

  求对项目的合理性意见。

  【A】符合“B”,并

  1.微生物检验项目对医院感染控制及合理用药提供充分支持。

  2.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

  18

  3.2.2.8中医管理

  【C】1.有中医科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及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规范,并落实。2.根据中医特色,开展中医药人员培训与教育活动,并有相关记录。3.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本岗位职责及诊疗规范。4.按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书写医疗文书。【B】符合“C”,并科室内定期自查、评估、分析、整改。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定期评价、分析、反馈,质量持续改进有成效。

  3.2.2.9康复管理

  【C】1.有规范的康复治疗工作制度、诊疗规范与操作规程。2.有康复科(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3.有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4.有具备康复资质的治疗师、护士及其他技术人员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

  【B】符合“C”,并1.对转入社区及家庭的患者提供转诊后康复训练指导,保障康复训练的连续性。2.科室对落实情况有自查、评价、分析、反馈、整改。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定期评价、分析、反馈,康复治疗质量持续改进。

  3.3患者安全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3.1查对制度

  【C】1.有规章制度或程序规范各科室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对方法正确。2.有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时就诊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3.对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有制度规定。4.至少同时使用包括姓名在内的两种身份识别方式,如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床号、病历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5.重点科室及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者,有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

  【B】符合“C”,并1.完善关键流程中对就诊者的识别措施。2.对就诊者住院病历身份实行唯一标识管理,如使用医保卡编号或身份证号码等。

  【A】符合“B”,并1.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急诊、手术室)病人使用条码管理。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有监管、反馈和改进措施。

  19

  3.3.2危急值报告管理

  【C】1.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2.医技部门(含临床实验室、医学影像部门、心电图检查等)有“危急值”项目表。3.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制度和工作流程。【B】符合“C”,并1.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有记录。2.根据临床需要和实践总结,更新和完善“危急值”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项目表。

  【A】符合“B”,并相关职能部门每年至少对“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估。

  【C】

  1.有防范患者跌倒的相关制度,并体现多部门协作。2.有患者跌倒等意外事件报告相关制度、处置预案与工作流程。

  3.3.3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3.主动告知患者跌倒风险及防范措施并有记录。【B】符合“C”,并1.中心内有防止跌倒、烫伤等安全措施。

  2.对患者安全风险质量监控指标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

  【A】符合“B”,并

  定期分析患者意外事件,持续改进,降低事件发生率。

  【C】

  1.有医务人员履行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规定。

  3.3.4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2.医务人员知晓重点环节,邀请患者或其家属主动参与患者安全管理。3.宣传并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B】符合“C”,并1.专业人员向患者提供安全用药咨询。2.患者及家属、授权委托人了解针对病情的可选择诊疗方案。

  【A】符合“B”,并1.有数据证实“患者主动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取得的成效。2.职能部门对患者参加医疗安全活动有定期的检查、总结、反馈,并进行整改。

  20

  3.4护理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

  1.有在主任(或副主任)领导下的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定期专题研究护理

  管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

  2.按照标准配置护理管理岗位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3.有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与机构总体发展规划和护理发展方

  向一致。

  3.4.1护理组织4.相关人员知晓规划、计划的主要内容。

  管理体系

  【B】符合“C”,并

  1.落实岗位职责和管理目标,对各层次护理管理人员有考核。

  2.有效执行年度计划并有总结。

  【A】符合“B”,并有对规划和计划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追踪分析,达到持续改进护理工作。

  【C】

  1.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实施护理管理工作。2.建立和完善常见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及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3.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有工作方案与具体措施。3.4.2执行《护4.依法执行护士准入管理。

  士条例》

  【B】符合“C”,并1.护理部门对《护士条例》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护理部门能够按照临床护理工作量对全院临床科室护士进行合理配置和调配

  【A】符合“B”,并1.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追踪与成效评价,有持续改进。2.开展延续性护理和个案管理。

  21

  【C】1.依据《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制定分级护理制度,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2.护士掌握分级护理的内容,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3.有定期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B】符合“C”,并3.4.3临床护理1.依据患者的个性化护理需求制定护理措施,并能帮助患者及其家属、授

  质量管理

  权委托人了解患者病情及护理的重点内容。

  2.科室对分级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

  1.职能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

  反馈,并提整改建议。

  2.有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成效及结果。

  【C】

  1.制定并落实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2.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3.严格执行针对病人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制度,减少操作差错。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查药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

  查药品有无变质、浑浊,查药品的安瓿有无破损,瓶盖有无松动。七对:查对

  3.4.4护理安全床号、查对姓名、查对药名、查对剂量、查对时间、查对浓度、查对用

  管理

  法。)

  【B】符合“C”,并

  1.护士熟练掌握常见技术操作及并发症预防措施及处理流程。2.职能部门定期进行临床常见护理技术操作考核。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在护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踪和成效评价,持续改进。

  22

  3.5医院感染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C】1.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2.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3.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工作规划和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4.有针对各级各类人员制定的医院感染管理培训计划和内容。5.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在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职责并履行。

  【B】符合“C”,并1.有对中心、科室两级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召开专题会。2.对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调整完善工作计划和内容。

  【A】符合“B”,并对医院感染管理定期评估,对存在问题有反馈及改进措施,并持续改进。

  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

  【C】1.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监测设施配备符合要求。2.有医院感染监测计划、监测的目录/清单,开展感染发病率监测,符合(WS/T312—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有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管理与监测计划,并落实。4.对感染高风险科室及感染控制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针对性措施。

  【B】符合“C”,并1.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对切口感染率进行统计、分析与反馈。2.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与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A】符合“B”,并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对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改进,并有成效。

  3.5.3手卫生管理

  【C】1.定期开展手卫生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并有记录。2.手卫生设施种类、数量、安置的位置、手卫生用品等符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WS/T313-2009)。3.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100%。

  【B】符合“C”,并1.有中心、科室两级对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整改措施。2.随机抽查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70%,洗手方法正确率≥70%。

  【A】符合“B”,并随机抽查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80%,洗手方法正确率≥80%。

  23

  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C】1.有满足消毒要求的消毒设备、设施与消毒剂(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2.定期对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对消毒剂的浓度和有效性等进行监测。3.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重点部门消毒与隔离工作制度和落实措施,并执行。【B】符合“C”,并1.职能部门对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的采购质量有监管,对设备设施及消毒剂检测结果进行定期分析,有总结、反馈,及时整改。2.有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有清洗消毒及灭菌监测程序、规范及判定标准。【A】符合“B”,并职能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持续改进的情况进行追踪与成效评价,有记录。

  3.6医疗废物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C】1.有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2.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工作,上岗前经过培训。

  【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制度与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并有记录。【A】符合“B”,并根据监管情况,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追踪与成效评价,有记录。【C】1.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医疗废物的处理符合《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要求,有运行日志。2.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并运转正常,有运行日志与监测的原始记录。3.无环保安全事故。【B】符合“C”,并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的培训,并有记录。【A】符合“B”,并1.医疗废物全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进行处置。2.定期对污水进行相关监测,并达标。3.有根据监管情况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得到落实。

  24

  3.7放射防护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7.1放射防护管理

  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C】1.有中心领导及专(兼)职人员组成的管理部门负责此项工作。2.职能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熟悉有关规定,能够履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3.每年一次对放射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测并达标,有警示标志。4.制定工作人员和受检人员放射防护制度并配备相应设施。5.每90天至少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

  【B】符合“C”,并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改进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有记录。

  【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放射剂量检测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反馈和整改。

  【C】1.有保障设备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2.对设备实行统一保养、维修、校验和强检。3.有设备使用情况的登记资料,信息真实,完善,准确。

  【B】符合“C”,并1.操作人员能执行日常保养和维护。2.有放射医学设备故障维修情况的分析报告,用于指导设备的规范使用。

  【A】符合“B”,并有根据放射装置使用监管情况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得到落实。

  3.8药事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3.8.1药品管理

  【C】1.设立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有相应工作制度。2.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药品贮存相关制度并执行。3.疫苗的流通、储存、领发、登记及使用等符合有关规定。4.药品库存量及进出量、调剂室库存量及使用量定期盘点、账物相符。5.中药饮片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符合相关规定。6.有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有关规定并执行。【B】符合“C”,并1.实行药品采购、贮存、供应计算机管理。2.根据药品用量金额评估药品储备情况,药品储备适宜,与医院用药相衔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A】符合“B”,并持续改进有成效,药品供应、质量和数量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5

  3.8.2临床用药

  【C】1.临床药物治疗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等相关规定。

  2.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B】符合“C”,并1.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2.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有临床用药监控体系,有干预和改进措施。【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测与评价,有持续改进的成效。

  3.8.3处方管理

  【C】1.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处方管理实施细则,对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医嘱或处方开具等有明确要求。2.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处方点评制度并实施。3.每月至少抽查50张门急诊处方(含中医饮片处方)进行点评。

  【B】符合“C”,并1.处方评价结果纳入质量考核目标,实行奖惩管理。2.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并有记录可查。

  【A】符合“B”,并

  有案例证实,根据点评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持续促进合理用药。

  【C】

  1.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

  2.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并

  有记录。

  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3.制定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处理办法和流程,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符合“C”,并

  1.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的奖惩措施。

  2.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报告数据库或台账。

  【A】符合“B”,并对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分析,有整改措施。

  26

  3.9公共卫生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C】

  1.明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科室和责任人,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制定本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和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方案。

  3.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3.9.1公共卫生管理

  4.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如实完整报送相关服务数据。【B】符合“C”,并

  1.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内容充实、有分析评价。

  2.开展居民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获得感。

  【A】符合“B”,并针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并跟踪管理。

  27

  第四章综合管理

  4.1党建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1.1党的组织建设

  4.1.2党风廉政建设

  【C】1.成立党的组织,按期换届。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建述职,认真开展党的各类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3.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按时足额缴纳党费。【B】符合“C”,并1.实现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2.定期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日活动,有活动记录和照片。【A】符合“B”,并党的基层组织获得县(区、市)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或支部内党员获得县(区、市)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荣誉。【C】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风险分级和监管等制度。2.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4.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B】符合“C”,并重点风险岗位制度完善、有监督机制,提醒管理常态化。【A】符合“B”,并党风廉政建设获得县(区、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4.2人员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2.1绩效考核制度

  【C】1.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考核、培训、继续教育等。2.有基于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和数量并综合考虑岗位、技术、资历、风险和政策倾斜的绩效考核方案。3.绩效考核公平、公开、公正,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B】符合“C”,并1.绩效分配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重点工作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差距。2.对绩效考核方案动态调整,考核公平合理。【A】符合“B”,并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绩效考核。

  28

  4.2.2人才队伍建设

  【C】1.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培养发展计划。2.每年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至少1名)到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新员工须经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后方可上岗。【B】符合“C”,并1.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发展需要,按规定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住院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在岗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医学继续教育要求的相应学分,学分达标率≥

  80%。【A】符合“B”,并1.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2.在岗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医学继续教育要求的相应学分,学分达标率≥90%。

  4.3财务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3.1财务管理

  【C】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收费价格透明。3.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固定资产明细目录,台账完整,账物相符。4.财务人员配置到位,财务集中核算管理的机构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报账员。【B】符合“C”,并1.认真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年度预算,定期进行经济(财务)运行分析,有分析报告。2.有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培训。【A】符合“B”,并有定期财务管理总结分析报告,持续改进财务工作。

  4.4后勤服务管理

  能力指标

  4.4.1后勤安全保障

  评价要点

  【C】1.有水、电、气、电梯等后勤保障的操作规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故障报修、排查、处理流程。2.水、电、气供应的关键部位和机房有规范的警示标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3.制定耗材、物资和设备采购计划,加强后勤物资管理。【B】符合“C”,并1.有节能降耗、控制成本的措施和目标,并落实到相关科室。2.有后勤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A】符合“B”,并根据演练效果和定期检查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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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信息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5.1信息系统建设

  4.5.2信息安

  【C】1.制定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2.设置信息化管理专(兼)职机构或人员。3.建立财务、药房、门诊、住院、检验、放射等信息系统,满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需求。4.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建立信息使用与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B】符合“C”,并1.机构内医疗、健康档案、公共卫生、检查检验等信息互联互通。2.信息系统支持运行、管理、监管及签约服务等业务。

  【A】符合“B”,并1.信息系统支持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的开展。2.系统具备临床决策支持功能。3.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部署在区县级及以上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C】1.有加强信息安全的相关制度。2.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具有防灾备份系统,实现网络运行监控,有防病毒、防入侵措施。3.有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管理和维护,系统更新、增补记录。

  全

  【B】符合“C”并

  信息安全采用身份认证、权限控制,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病人隐私。

  【A】符合“B”并1.有信息安全运行应急演练。2.具有防灾备份系统。

  4.6行风建设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6.1医德医风建设

  【C】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德考评公示制度。2.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晋职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等衔接。3.设置投诉电话或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B】符合“C”,并医德医风建设有成效,对优秀科室及先进个人,制定宣传、表彰、奖励措施并落实。

  【A】符合“B”,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风建设有成效,相关工作得到县(区)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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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科研管理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7.1科研管理★

  4.7.2培训管理★

  【C】建立科研课题管理制度。【B】符合“C”,并近3年至少承担1项科研课题。【A】符合“B”,并注重课题研究结果产出和转化。【C】1.作为地市级培训基地。2.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有培训计划、大纲、总结等。3.开展了相关培训。【B】符合“C”,并1.作为省级培训基地。2.开展了相关培训。【A】符合“B”,并1.作为国家级培训基地。2.开展了相关培训。

  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

  能力指标

  评价要点

  4.8.1社区协同

  4.8.2社会认同

  4.8.3志愿者服务

  【C】与街道、民政、公安、教育、残联、老龄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B】符合“C”,并与街道和社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定期总结。【A】符合“B”,并1.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等功能社区相互配合。2.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推进医养结合。【C】定期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对监督组织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B】符合“C”,并年内服务投诉处理有登记,处理结果记录完整、清楚。【A】符合“B”,并被社会各界认同,受到媒体等关注和正面宣传,得到各级各类表彰。【C】建立志愿者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卫生服务。【B】符合“C”,并开展志愿者相关培训工作。【A】符合“B”,并通过组织慢性病患者俱乐部、患者同伴教育、自助健康体检等活动,提高

  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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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医疗服务推荐病种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种)(一)内科(26种)高血压病(I10.x0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03)、先天性心脏病(Q24.900)、心肌炎(I51.400)、脑卒中(I64.x00)、眩晕综合征(H81.901)、偏头痛(G43.900)、急性气管炎(J04.100)、支气管炎(J40.x00)、肺炎(J18.900)、肺气肿(J43.90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0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0)、腹泻(K52.916)、胃肠炎(A09.901)、结肠炎(A09.902)、胆囊炎(K81.900)、泌尿道感染(N39.000)、急性肾小球肾炎(N00.902)、糖尿病(E14.900)、高脂血症(E78.500)、贫血(D64.900)、短暂性脑缺血发作(G45.900)、带状疱疹(B02.900)、皮炎(L30.900)、肺结核(A16.200)。(二)外科(17种)阑尾炎(K37.x00)、腹痛(R10.400)、胆管结石(K80.500)、泌尿系结石(N20.900)、腹股沟疝K(40.900)、睾丸鞘膜积液(N43.301)、痔(I84.900)、便秘K(59.000)、肛周脓肿(K61.001)、前列腺增生(N40.x00)、头部外伤(S09.900)、骨折(T14.200)、椎动脉型颈椎病(M47.001+)、肩周炎(M75.001)、关节炎(M13.900)、腰肌劳损(M54.505)、腰椎间盘突出(M51.202)。(三)妇产科(7种)女性盆腔炎(N73.902)、宫颈炎性疾病(N72.x00)、急性阴道炎(N76.000)、子宫内膜炎(N71.902)、输卵管炎(N70.904)、卵巢炎

  32

  (N70.903)、助产单胎分娩(O83.900)。(四)眼、耳鼻咽喉科(10种)结膜炎(H10.900)、急性鼻咽炎(J00.x00)、急性鼻窦炎

  (J01.900)、鼻出血(R04.000)、急性扁桃体炎(J03.900)、急性咽喉炎(J06.000)、急性咽炎(J02.900)、疱疹性咽峡炎(B08.501)、中耳炎(H66.900)、非化脓性中耳炎(H65.900)。

  (五)口腔科(6种)龋齿(K02.900)、急性牙周炎(K05.200)、牙列部分缺失(K08.104)、化脓性牙龈炎(K05.101)、口腔粘膜溃疡(K12.109)、口腔炎(K12.112)。(以上疾病代码按《GB/T14396-2016疾病分类与代码》执行。)二、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国卫办医发〔2016〕12号)中所含部分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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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臵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臵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臵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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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2、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4、慢性病预防控制。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5、精神卫生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6、妇女保健。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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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

  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8、老年保健。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

  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10、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二)基本医疗服务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

  疗。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4、双向转诊服务。5、康复医疗服务。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

  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二、机构名称和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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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所在街道办事处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使用卫生部制定的统一专用标识。机构内部使用的科室标牌,颜色、大小、字体等应当一致。

  三、基本建设(一)建设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按照“以人为本、方便就诊”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注意患者就诊条件和医护人员工作条件,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二)建筑构成房屋建筑主要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及管理保障用房等。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三)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其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科室、管理保障等用房建筑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服务人口1—3万人(含3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人口3—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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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7—10万人(含10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设置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床不超过25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科室、管理保障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3%、28%、13%、6%,各类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四)床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原则上不设住院功能病床,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如转诊恢复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设置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区域内卫生资源、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原则上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超过50张(包括康复床和观察床)。(五)科室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以下科室:

  1、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中医诊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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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米。康复理疗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理疗室

  应设理疗按摩床,床位不少于2张,床位间应有帷帘相隔。急诊室(含抢救)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

  少于13平方米,配备必须急救用品;急诊室应与治疗室邻近。治疗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

  米。处置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

  米。观察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预检分诊室(台)可设单独房间,也可在大厅设预检分

  诊台。设置有病床的,病房应单独分区,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

  不少于5平方米。2、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工作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应设置

  候种室(具备宣传教育、反应观察等功能)、预检室(具备登记、查体、咨询等功能);实行候种室、预检室、接种室、资料档案室等功能分室,各室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且室内布局合理。接种室内应一苗一台,相对独立,分台接种,并配有符合要求的疫苗与药品保管设备。

  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业务用房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设妇科检查治疗室、围产期保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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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应设简易观察床。儿童保健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

  米。健康教育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设置健康教育专

  栏,为病人提供10种以上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资料。3、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8平方米,一般应设有

  临床、生化、细菌检验,室内安排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B超和心电图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药房有条件者可中西药房分设,无条件者两者合并。药

  房分设者使用面积各间不少于16平方米,合设者不少于30平方米。药房位置应与收费邻近。有条件者应设中药煎药室。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制性药品应有安全贮藏处。

  健康信息管理室业务用房不少于1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

  消毒供应室位置应相对独立,平面设置应符合工作流程与洁净分区要求,不少于3间,应设消毒间、准备间与分发间,各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洗涤池应设通用与专用。

  各科室应设有相关的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保护个人隐私的科室,如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妇女保健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科室内应设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每室必须独立,符合卫生学要求,并设有相关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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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诊室、治疗室等科室内应有保护病人隐私的设施。

  (六)建设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单层、多层相对独立的建筑,主要建筑宜采用框架结构。如果设在其它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底层或带有底层的连续楼层,且不宜超过四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房层数超过三层应设电梯。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应自成一区,分设出入口。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中的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用房宜设置在底层。污物的运送应设置单独出入口。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设集中候诊区。利用走廊单侧候诊,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40米;两侧候诊,净宽应不小于2.70米;不设候诊的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10米。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80米。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简洁、温馨的行业特点。室内装修应表面整洁光滑,色调明快舒适,有利清洁消毒。医疗用房墙面、屋内墙顶与地面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医疗用房、公用门廊、楼梯地面应采用水磨石或其他便于清扫与清毒的地面材料。治疗室等墙面应适宜用水清洗,表面光洁平整,如采用瓷砖墙面。操作台、化验台等台面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面层,相应洗涤池与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放射科、功能检查室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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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及绝缘等措施。供应室、药房药库及其他物品保管室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入侵设施与条件。

  4、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放置点,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与排放达到无害化与环保要求。配置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时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需要。

  6、机构禁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四、主要设备1、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全科医生诊疗仪、体重身高计、心电图机、B超、X光机、显微镜、离心机、血细胞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2、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胎心监护设备、成人和儿童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理疗设备。3、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包括电视或投影仪、数码摄像机或照相机)、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必要的交通设备、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健康档案及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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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护士,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卫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备1、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2、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4、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5、计划免疫、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均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各专业人数不少于1人;药剂师不少于2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康复医师;其他人员按需配备。(二)人员资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有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含符合条件的退休医护人员),经社区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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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注册的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相应专业的临床诊疗服务。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参加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认可的相应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规章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四)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五)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六)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七)财务、药品、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九)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十)其他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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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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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访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条款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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