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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8篇)

时间:2022-11-19 12: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8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8篇),供大家参考。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8篇)

篇一:《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水北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3篇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实施方案》(兴办发〔2016〕18号)要求,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镇的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接到上级文件要求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实施。党委书记专门安排召开领导班子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具体安排部署多项落实工作。在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了上级领导有关重要指示,安排专人牵头开展自查工作,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积极配合,开展自查,确保自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并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和复查。二、自查情况(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情况我镇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将电视电话会议所提要求与我镇2016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细化到量化考评表中,明确了干部职责,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学习会议精神,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宣传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我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党委书记黄焯同志担任组长,镇政府镇长覃富防、镇人大主席覃海谊同志为副组长,组员由镇领导班子、镇文化站站长赖国源构成。明确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做好全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专人专职。三、近两年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我镇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黄焯同志为组长,镇政府镇长覃富防、镇人大主席覃海谊同志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组织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材料的归档及汇总。明确干部职责,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开展。(二)抓好理论实践学习我镇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宣传工作和网络宣传工作。自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开展以来,定期组织开展以区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的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

  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指示通知,坚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落实长效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我镇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大宣传力度我镇把思想政治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镇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在镇领导班子会议上多次讨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组织节日文体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宣传党的新政策并多次研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在人才上、经费上给予了较大倾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力度向全镇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基层宣传工作。(四)加大文化建设帮扶力度积极帮助村委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各联系点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进联系点开展新农村建设、综治维稳、禁毒防艾等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开展春节、七一建党节慰问困难党员、困难群众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利用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力争财政奖补资金,实现村屯巷道硬化全覆盖、健身广场、灯光篮球场、公厕等基础设施惠及各村屯老百姓。使群众在节日、闲暇之余有活动的场地,进一步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四、近两年取得成效

  主流舆论持续壮大,打造桥巩新形象。始终坚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近年来,我镇新闻报道工作实现新突破,我镇党委加强对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注重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宣传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对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欢乐、祥和、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主动加强与区内外媒体的联系、合作和沟通,完善新闻报道上稿奖励制度,加大对桥巩镇各项事业宣传报道的力度。近年来,《广西日报》、《来宾日报》、来宾党建网等省、市、区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多达300多篇,新闻报道数量和质量排在全区各乡镇前列。

  抢占村镇群众教育阵地,筑牢先进科学的思想防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信用户为总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镇整体素质。进一步创新工作,激活机制,积极响应自治区号召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直观化、形象化、持续化。强素质,树形象,我镇积极打造接地气的文艺综合队伍,目前共有54支文艺队,43支篮球队,节假日期间,各村自发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我单位2016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还存在着工作不规范、理论学习结

  合部门实际不紧密等问题。如有少数领导干部因为业务繁忙,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处理事务之中,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为应付检查而学习,学习主动性不高;在意识形态学习中针对性不强,缺乏自己的思考,与工作联系不强等。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今年意识形态工作。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瓶窑镇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要求,按照区委意识形态责任制暨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深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瓶窑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现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通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和区意识形态责任制暨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区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及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文件精神,镇党委深刻认识到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的工作机制。二

  是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研了解掌握基层舆论和群众所思所想的基础上,分别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分析全镇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进行了明确和部署。建立了镇党委领导班子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吕复春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周冬梅是直接责任人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班子成员、工作小组成员及村、社和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三是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完善了考核督查制度,组建纪组宣联合督查组,拟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制定2016年各行政村(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明确了经费保障制度,将宣传思想文化年度工作经费纳入镇本级年初财政预算,全年预算投入525万元。同时,将村(社区)级经费保障纳入行政村(社区)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实施文化工作奖补办法,确保宣传思想文化经费投入逐年增长。落实了分析研判制度,每月由镇党委书记召集班子成员和联村组团团长召开分析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各村(社区)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动力。一是结合基层党建,发挥党员作用。坚持党建统领,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村社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党员群众主体意识,按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强化对意识

  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通过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加强对党员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学习。突出网格支部建设,完善网格支部“五个一”运行机制,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二是完善专职队伍,提升能力素质。根据镇党委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明确了一名党委委员分工宣传文化工作,配备了正科级的专职宣传干事。有针对性的对行政村宣传文化员按年轻化、专职化要求进行了更新轮换,19个村(社区)分别都配备了1名村级宣传文化员,平均年龄38岁,专职聘用率达到60%以上。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工作队伍,组织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参加市、区、镇组织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累计达5天,提高了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工作能力。三是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正确处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了热点敏感问题、重大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和工作预案,建立了“古城听风”社会舆情工作站,由专人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年度完成舆情信息85篇。同时,以机关、村社工作人员为主体,组建了35名同志参加的网评员队伍,开展了网评员分级轮训,组织了6次实战演练,增强了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及时发现和关注有

  关涉及我镇人员、突发事件的微博、评论等网上舆情,认真细致摸清实情,适时正确处置,全年网上舆情正确处置率达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方法。一是突出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与余杭晨报、余杭电视台等区级主要媒体的对接,积极探索与其合作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制定了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围绕G20峰会、大联动、大整治、大会战等中心工作开展重点主题宣传,对政府实事工程及镇重大项目进行专项宣传,完成年度宣传信息推送185条,发放宣传告知书10万余份、宣传折页3万余份,拍摄宣传片2部,制作宣传展板116块。通过区以上报刊、电视台分别发表了78篇和播出52次有关瓶窑的正面报道,及时宣扬了瓶窑发展建设的新风貌、新气象。有效管理“瓶窑发布”、“瓶窑镇团委”等微信公众号,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发布,“瓶窑发布”微信公众号共推送98期,278篇文章,其中原创182篇,阅读量达10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化教育效果。镇党委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突出学习重点,打造学习型党组织,完成了24次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运用“互联网+”思维,工作日晚上、周末时间利用钉钉群开展“头脑风暴”,以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同时,努力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瓶窑的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组建了理论宣讲团队,结合“两学一做”工作分村社支部上“微党课”,举办各类座谈会、宣讲会,开展专题讨论和交流谈心活动30次,统一了广大党员的思想,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三是加大典型宣

  传,发挥示范作用。重点挖掘大整治、大联动、大会战等中心工作中的正能量,10个志愿服务先进集体,14个志愿者优秀单位,10名先进网格长,10名先进网格支部书记,180名先进志愿者。深入挖掘了新窑社区热心大姐莫嘉,城管中心“蒋叔”蒋斌权,瓶窑社区“铁汉”丁维新,溪东社区“红色娘子”四名巾帼志愿者等一系列温暖人物,以南山历代名人、摩崖石刻为基础,评选设立南山村贤榜,开展“最美南山人”评选。较好地发挥了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四是推进文化建设,培育文明风尚。扎实推进镇综合文化站、南山文化礼堂、窑北文化礼堂、南山文化主题公园和“十百千”典型培育计划。通过举办文化走亲、民间村晚、相约周末、道德讲堂和开展家风家训、礼仪民俗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以及开展省、市“文明创建”整治和“国卫复评,文明有礼”等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教育引导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水北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1.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2.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我镇辖区内在意识形态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发表否定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二、坚持教育培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1.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各项制度,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周一晚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会议制度,先后学习了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及时领会政策精神,提升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廉政意识。2.强化党员干部学习。多次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户代表会议,通过听讲座、读文件、观视频等方式,

  集中学习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等,通过集中学习,统一了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认清了形势,推动全镇上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镇域经济大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3.强化公民道德素质教育。围绕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各村张贴标语,分发学习手册和宣传材料,举办“全民读书月”活动,营造了“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氛围。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组织镇村干部、中小学生参观了市里举办的“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的大型科普系列挂图展,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对生态文明的认识。

  4.强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经常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家长、学校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让青少年懂得遵纪守法,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文化娱乐场所和农村文化中心户实施有效管理。做好留守、流动儿童的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中小学成立了“爱心家庭”,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关心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

  1.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及时尤其注重提前介入,防患未然,特别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新闻报导主动权。重视网络舆情监控,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办公室人员每天都登录“水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邵武网站”、“邵武论坛”、“邵武铁城在线”、“大武夷论坛”等网站,查看网友流言和发贴情况,并通过及时的答复和跟帖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积极正面引导,化解群众疑虑,树立政府形象。

  2.强化载体,占领舆论阵地。投入10余万元,在故县村建成邵武唯一的农村历史文化展览馆、24孝文化长廊和历名文化名人长廊,打造故县乡村大舞台,为辖区企业每月主题演出和群众自编自导演出及文化下乡演出提供平台;在龙斗村建立凿壁文化墙,固化传承闽越、福善王、妈祖、地方三角戏等传统文化;在大乾村挖崛整理福善王文化,新建福善王庙前文化广场和文化墙等;在王亭村新建移民文化主题公园;在政府大院和各村制作了24孝文化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牌、遵守八不规范做文明公民广告牌和固定的党务、政务工作宣传栏,宣传“两学一做”、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内容。在镇、村设立道德讲堂,以身边的好人、好事,先模人物作为典型开讲,学习先模人物,宏扬社会主议核心价值观。响应“诗画邵武”建设,开展朱子文化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浓厚我镇文化氛围。在星级文明户牌额上增加朱子名句,促进朱子文化进农家。

  3.主动出击,切实加强对外宣传。一是做好对外新闻宣传。今年,我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鼓励各站所办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评。截至10月底,全镇已上报各类信息423条。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建成“水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每年投入1200元进行网站维护,设置了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乡村特色、党政务公开等15个专栏,内容涵盖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多个部门。目前已上传有关信息3471条。同时做好“中国邵武”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和乡镇动态栏目的保障工作,做到内容及时更新。

  四、弘扬社会文明,践行核心价值观

  1.领导重视,软件硬件有保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做到“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建设了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站,在各村配置了农家书屋,完成了村村响工程。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和投入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各村,对其责任规定和标准要求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做到“活动前有动员、有布置,活动中有检查、有反馈,活动后有考核、有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活动丰富,文明创建有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文艺演出12场,其中8月4日至16日,在全镇11个村开展了“两学一做”文化惠民演出11场。在云灵山景区举办了杨梅节、帐篷节、登山节、自行车爬坡赛等活动。9月1日,正值农历八月初一,水北镇大乾村农民文化艺术节在福善王庙热闹上演,为观众们送上了一场“农”味十足的文化盛宴。二是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我镇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龙斗村获评南平市文明村,水北林业站、水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评南平市文明单位,王亭等9个村获评邵武市级文明村,村民文明素质和村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三是大力弘扬乡贤文化和好人文化。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我镇大漠村民陈祖耕、原司法所所长杜仕作等先后入选福建省“好人榜”。开展“平安家庭”、“好婆媳、好邻居”评选活动。四是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邪教发生。开展美丽乡村卫生保洁行动,坚持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美丽乡村卫生保洁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清理。五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水平明显提高。

  我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一是群众的思想观念与加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部分群众大局意识、集体观念淡薄,不讲公德、信用缺失,还有少数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犯罪等。二是把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经济等业务

  工作中,在意识形态方面投入较少;三是意识形态阵地设施与群众精神需求不相适应,镇村文化广播设施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无法很好地利用起来,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将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积极探索网络宣传和管理办法,扩大对外宣传渠道,努力在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文明创建和文化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激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工作激情,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水北镇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篇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新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党委(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生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绩效工作考评,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宣教办,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

  第二章党委(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那好用好广播广电设施、农家书屋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镇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镇党委(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四条镇党委(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每年年底前,镇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镇纪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十九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中共新圩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数统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总

  支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学院党总支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管理和党的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我院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实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学院党总支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总支书记和院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组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第六条各系部党支部对本系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学院党总支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

  第三章责任清单

  第七条学院党总支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

  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场馆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七)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责任落实

  第八条学院党总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学院党总支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

  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组组织协调、有关系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第十条意识形态工作组作为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要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报告督查情况。

  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总支纪检委员要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二)总支统战委员、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考察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注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的考察,把那些敢抓敢管、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总支统战委员、办公室还要履行抓好全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四)学工办要履行抓好全院学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责。

  第十二条各系部党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三条健全校园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工作的监管制度。严格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院党总支统一管理,要强化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举办期间的督查机制,并做好资料备案存档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组、团总支、系室、学工办对学院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栏、各类正式出版物和各类文艺作品等负有监管职责;学院督导组对校内课堂教学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学工办、团总支、各系室对院内各社团负有监管职责;学工办、团总支对院内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负有监管职责。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在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次,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情况;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和遵守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等。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一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建设,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认真研究和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人员配备不够、教育培训不多等实际问题。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政一把手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部门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职责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职责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丧失对管理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九)职责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职责范围内出现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各种基金会等进行政治渗透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但具有下列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对发生的问题推卸、转嫁责任的;

  (三)干扰、阻碍、对抗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因领导不力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

  第十八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

  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

  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篇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办法范文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标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整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整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

  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管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

  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第七条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第八条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第九条

篇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中央意识形态实施办法一般是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文如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

  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篇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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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XX省高校工委和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党〔2016〕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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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第五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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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

  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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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责任。〔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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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

  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应急处置,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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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冀办发〔2015〕54号)、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印发《沧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沧办发〔2016〕3号)、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印发《献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献办发〔2016〕9号)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打造垒头乡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阅看涉及村级的媒体报道的相关内容及关联内容,带头把握所属群众现实意识形态,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第七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统筹协调全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第二章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中小学等课程讲解,各类演艺场所、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的管理。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第十三条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第十四条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技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众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十五条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第十六条高度重视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实中宣部和河北省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十七条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全乡干部培训规划。

  第三章监督考核

  第十八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团结引导服务知识分子、宣传思想文化领导班子建设和开展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九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篇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指示精神和《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分工和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智慧力量,实现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各科室对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政府办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政府办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领导担任组员。

  第二章党支部主要责任第八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指示,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九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

  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教育培训等。

  第十二条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监督考核第十四条政府办党组依据全市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督导考核。重点检查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

  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十五条政府办党组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各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各单位问责情况,报党委备案。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九条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第二十条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第二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

  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八:《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

  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

  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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