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19篇)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1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第一条奖励分类: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四、奖励事项分类:1、重量级奖励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7)全年出满勤的;(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2、一般性奖励: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
证书)(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6)拾金(物)不昧者.员工处罚制度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三、处罚方式:(1)通报批评;(2)一次性罚金;(3)减薪;(4)留用察看;(5)辞退;四、处罚事项分类:1、重量级处罚: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5.泄露公司机密;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10、造谣滋事.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二、一般性处罚: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7.连续旷工2天;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三、轻微处罚: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5。浪费公司财物;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篇二: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集体书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体奖励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和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1.0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依据,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3.0内容: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考核五种。3.1试用考核:本公司聘用人员均应有至少1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或部门主管可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试用单位根据考核的成绩有权再一次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位试用或解雇,应附数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行政部核准。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原公司服务人员岗位调动者,不计试用期。3.2日常考核:3.2.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态度、业务知识随时进行考核。3.2.2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3.2.3主管人员对于员工考勤奖惩应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作为考核时的参考。3.3每月考核:每月岗位工资、奖金与每月考评成绩挂钩。
3.4年中考核:于每年6月底举行。3.5年终考核3.5.1于每年12月底对员工总考核一次。3.5.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考勤记录,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3.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核:3.6.1试用人员(仅参加试用考核)3.6.2复职未满3个月者。3.7年中、年终考核分初核、复核。3.8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泄漏机密。3.9年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优等:3.9.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3.9.2旷工日数达3天以上者。3.9.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3.10年终考核用表有:《办公室主管考绩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各办事处的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员工考核表》——普通职员考核使用。3.11考核程序3.11.1主管级以上由:副总经理初核总经理复核(核准)3.11.2一般职员以上由:主管初核副总经理复核3.12全勤评选标准有:3.12.1全年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3.12.2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3.13模范员工必备条件:3.13.1必须是全勤员工。
3.13.2全年无警告、小过、大过处分,且平时表现较好者。3.14对于年中、年终连续两次考核极差者,予以辞退;对于两年内连续四次较差者,亦予以辞退。3.15年终奖的加发与减发:3.15.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3.15.1.1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3.15.1.2以上记功可累积计算。3.15.2本公司员工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3.15.2.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超过规定15天,取消当年年终奖。3.15.2.2计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0%。13.2.3以上记过可累积计算,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3.16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4.0附则: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人事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5.0相关文件:5.1《员工奖惩制度》5.2《员工考勤制度》5.3《薪酬福利制度》6.0相关记录:
6.1《员工考核表》6.2《办公室主管考绩表》6.3《办事处主管考绩表》1.0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0内容: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3.1奖励(个人):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3.1.1书面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3.1.2嘉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3.1.3记三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失者。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其者;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3.1.4记二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1.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3.1.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3.1.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3.1.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
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3.1.6.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格。3.2集体奖励: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3.2.1集体书面表扬: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集体书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
部门完成任务。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部门。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门。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3.2.2记集体嘉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嘉奖,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部门。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3.2.3记集体小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小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
细则见附表)。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
之部门。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
效之部门。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
避免公司损失之部门。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3.2.4记集体大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
/次集体大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
励细则见附表)。3.2.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3.2.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3.2.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协作,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3.2.5集体奖励附表:3.3.1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
于当月薪资中扣除。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
节轻微者。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3.3.2记申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
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
节较重者。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报、干私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3.3.3记小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元/次小过处
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
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3.3.4记大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3.3.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3.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3.3.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3.3.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3.3.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3.3.
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3.3.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3.3.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3.3.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3.3.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3.3.5降职/降级: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颁布后第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予以撤职、留用察看至开除。3.3.6.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袭击宾客、上司、同事者。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3.3.6.6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进行不正当经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3.3.6.9屡教不改者。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3.4.1行政处罚: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3.4.1.1.1书面警告3.4.1.1.2申诫3.4.1.1.3记小过3.4.1.1.4记大过3.4.1.1.5降职/降级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3.4.2经济处罚: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罚: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度年终奖。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问题的,应从严处罚。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
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
记直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
记直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
经理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3.5功过相抵及累计: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年度内功过
可以相抵,前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直到扣完为止。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3.7其它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核,再交由总经理签署核准。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4.0附则: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5.0相关文件:公司各相关规定6.0相关记录:6.1《奖惩呈报表》
篇三: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
一、考勤(一)工作标准1。及时收集各部门考勤,且不遗漏事假、病假、考勤补签等表单。2。统计考勤无迟到、早退的漏算、多算等错误。3.旷工统计的准确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旷工的情况4。事假、病假、停薪留职、离职等统计准确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情况。5。及时跟进考勤时间变更或其他临时事宜(二)考勤统计奖惩1。每月3号下午15点前,将考勤统计完毕,超时1小时,乐捐10元/小时;2。3次以内(包括3个)迟到、早退少算漏算的情况,乐捐10元.3.3次以上,迟到、早退少算漏算的情况,乐捐10元/个。4。一次旷工、请假、停薪留职、入职、离职统计失误,乐捐20元/次.二、台帐(一)工作标准1.每日更新、汇总、上报,且台帐内人员数量准确、部门归属准确、台帐内入职时间等信息准确无误.2.根据台帐,准确计算各部门《任务统计表》;(二)台帐工作奖惩1。三次以上信息错误、忘记更新、汇报等,乐捐10元/次2。《任务统计表》内人员数量、数据汇总等出现错误,50元/次.三、薪酬(一)工作标准1.每月及时制作完成工资表
2.应发工资人数、调岗人员核对准确无误;3.个人工资、考勤扣款、保险扣款、差补、奖金、薪资变化等应发准确无误;4.工资表总计准确无误;(三)薪酬统计奖惩1。每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工资表;超时完成记10元/小时;2。考勤扣款、保险扣款、薪资变化、差补等错误,记10元/次;3.由循环小数、公式等造成的薪资总计错误,2000元以下的错误,50元/次;2000元以上的错误,100元/次。4。无论任何原因造成薪资总计错误超过2000元,3次错误被视为不符合岗位需求,应予以调岗或离职处理。三、保险(一)工作标准1。每月25日始核对部门业绩及入职时间,根据转正标准,及时通知转正人员;2.每月5日前将应上保险人员表单及考核情况,上交人力资源部文员处。3.准确并及时与入离职人员沟通保险新增及减出事宜.(二)保险事宜奖惩1.由沟通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造成的保险遗漏等问题,按情节处以50元/100元/全额补偿。四、员工关系(一)工作标准1.入职、离职、转正、调遣等表单填写完整,及时整理收集;2.员工档案收集及时,归档准确,保管安全。3。及时处理劳动合同签订、过期续签、过期作废等事宜。4.合理指导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订.
5.按照员工转正晋升等标准,严格考核员工业绩、考核期限等事宜;合理指导员工完成转正、晋升等流程。(二)员工关系事宜奖惩1。表单填写不完整,不完善,乐捐10元/人次。2。员工档案丢失,整理错乱,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3。劳动合同丢失、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等,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4.拒绝指导员工办理相关流程,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五、招聘(一)工作标准1.根据部门需求、年度招聘计划,合理进行招聘任务.2.可以及时保量的完成每月业务招聘任务.3。可以在两周内完成其他职能岗临时的招聘需求。4.完整的介绍公司、岗位、薪酬、晋升路径等事宜。(二)招聘奖惩1.根据《岗位需求表》批复日期,确定招聘的及时性。一般岗位2周内到岗,超出一天乐捐50元/天;适当岗位可放宽要求.2.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按照招聘计划进行招聘,未完成计划者,差一人,乐捐50元/人;超出计划奖励100元/人。
篇四: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赏罚制度
一、考勤(一)工作标准
人力资源部赏罚制度
1.实时采集各部门考勤,且不遗漏事假、病假、考勤补签等表单。2.统计考勤无迟到、早走的漏算、多算等错误。3.旷工统计确实凿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旷工的状况4.事假、病假、停薪留职、辞职等统计确实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情况。
5.实时跟进考勤时间更改或其余暂时势宜(二)考勤统计赏罚
1.每个月3号下午15点前,将考勤统计完成,超时1小时,乐捐10元/小时;
2.3次之内(包含3个)迟到、早走少算漏算的状况,乐捐10元。3.3次以上,迟到、早走少算漏算的状况,乐捐10元/个。4.一次旷工、告假、停薪留职、入职、辞职统计失误,乐捐20元/次。二、台帐(一)工作标准
1.每天更新、汇总、上报,且台帐内人员数目确实、部门归属确实、台帐内入职时间等信息确实无误。
2.依据台帐,确实计算各部门《任务统计表》;(二)台帐工作赏罚
1.三次以上信息错误、忘掉更新、报告等,乐捐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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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赏罚制度
2.《任务统计表》内人员数目、数据汇总等出现错误,50元/次。三、薪酬(一)工作标准1.每个月实时制作达成薪水表2.应发薪水人数、调岗人员查对确实无误;3.个人薪水、考勤扣款、保险扣款、差补、奖金、薪水变化等应发确实无误;4.薪水表总计确实无误;(三)薪酬统计赏罚1.每个月7日正午12点前达成薪水表;超时达成记10元/小时;2.考勤扣款、保险扣款、薪水变化、差补等错误,记10元/次;3.由循环小数、公式等造成的薪水总计错误,2000元以下的错误,50元/次;2000元以上的错误,100元/次。4.不论任何原由造成薪水总计错误超出2000元,3次错误被视为不切合岗位需求,应予以调岗或辞职办理。三、保险(一)工作标准1.每个月25日始查对部门业绩及入职时间,依据转正标准,实时通知转正人员;2.每个月5日前将应上保险人员表单及查核状况,上交人力资源部文员处。3.确实并实时与入辞职人员交流保险新增及减失事宜。(二)保险事宜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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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赏罚制度
1.由交流不实时、不完全、不答复造成的保险遗漏等问题,按情节处以50元/100元/全额赔偿。
四、职工关系(一)工作标准1.入职、辞职、转正、调遣等表单填写通通,实时整理采集;2.职工档案采集实时,归档确实,保存安全。3.实时办理劳动合同签署、过期续签、过期作废等事宜。4.合理指导职工达成劳动合同签署。5.依据职工转正荣膺等标准,严格查核职工业绩、查核限期等事宜;合理指导职工达成转正、荣膺等流程。(二)职工关系事宜赏罚1.表单填写不通通,不完美,乐捐10元/人次。2.职工档案丢掉,整理错杂,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解雇处分。3.劳动合同丢掉、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等,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解雇处分。4.拒绝指导职工办理有关流程,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解雇处分。五、招聘(一)工作标准1.依据部门需求、年度招聘计划,合理进行招聘用务。2.能够实时保量的达成每个月业务招聘用务。3.能够在两周内达成其余职能岗暂时的招聘需求。4.通通的介绍企业、岗位、薪酬、荣膺路径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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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赏罚制度
(二)招聘赏罚1.依据《岗位需求表》批复日期,确立招聘的实时性。大凡岗位2周内到岗,高出一天乐捐50元/天;适合岗位可放宽要求。2.每个月1日人力资源部拟订招聘计划,依据招聘计划进行招聘,未达成计划者,差一人,乐捐50元/人;高出计划奖赏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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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
一、考勤(一)工作标准1.及时收集各部门考勤,且不遗漏事假、病假、考勤补签等表单。2.统计考勤无迟到、早退的漏算、多算等错误。3.旷工统计的准确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旷工的情况4.事假、病假、停薪留职、离职等统计准确无误,即不出现多记或少计情况。5.及时跟进考勤时间变更或其他临时事宜(二)考勤统计奖惩1.每月3号下午15点前,将考勤统计完毕,超时1小时,乐捐10元/小时;2.3次以内(包括3个)迟到、早退少算漏算的情况,乐捐10元。3.3次以上,迟到、早退少算漏算的情况,乐捐10元/个。4.一次旷工、请假、停薪留职、入职、离职统计失误,乐捐20元/次。二、台帐(一)工作标准1.每日更新、汇总、上报,且台帐内人员数量准确、部门归属准确、台帐内入职时间等信息准确无误。2.根据台帐,准确计算各部门《任务统计表》;(二)台帐工作奖惩1.三次以上信息错误、忘记更新、汇报等,乐捐10元/次2.《任务统计表》内人员数量、数据汇总等出现错误,50元/次。三、薪酬(一)工作标准1.每月及时制作完成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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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
2.应发工资人数、调岗人员核对准确无误;3.个人工资、考勤扣款、保险扣款、差补、奖金、薪资变化等应发准确无误;4.工资表总计准确无误;(三)薪酬统计奖惩1.每月7日中午12点前完成工资表;超时完成记10元/小时;2.考勤扣款、保险扣款、薪资变化、差补等错误,记10元/次;3.由循环小数、公式等造成的薪资总计错误,2000元以下的错误,50元/次;2000元以上的错误,100元/次。4.无论任何原因造成薪资总计错误超过2000元,3次错误被视为不符合岗位需求,应予以调岗或离职处理。三、保险(一)工作标准1.每月25日始核对部门业绩及入职时间,根据转正标准,及时通知转正人员;2.每月5日前将应上保险人员表单及考核情况,上交人力资源部文员处。3.准确并及时与入离职人员沟通保险新增及减出事宜。(二)保险事宜奖惩1.由沟通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造成的保险遗漏等问题,按情节处以50元/100元/全额补偿。四、员工关系(一)工作标准1.入职、离职、转正、调遣等表单填写完整,及时整理收集;2.员工档案收集及时,归档准确,保管安全。3.及时处理劳动合同签订、过期续签、过期作废等事宜。4.合理指导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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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5.按照员工转正晋升等标准,严格考核员工业绩、考核期限等事宜;合理指导员工完成转正、晋升等流程。(二)员工关系事宜奖惩1.表单填写不完整,不完善,乐捐10元/人次。2.员工档案丢失,整理错乱,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3.劳动合同丢失、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等,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4.拒绝指导员工办理相关流程,视情节严重处以10元、100元、辞退处罚。五、招聘(一)工作标准1.根据部门需求、年度招聘计划,合理进行招聘任务。2.可以及时保量的完成每月业务招聘任务。3.可以在两周内完成其他职能岗临时的招聘需求。4.完整的介绍公司、岗位、薪酬、晋升路径等事宜。(二)招聘奖惩1.根据《岗位需求表》批复日期,确定招聘的及时性。一般岗位2周内到岗,超出一天乐捐50元/天;适当岗位可放宽要求。2.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按照招聘计划进行招聘,未完成计划者,差一人,乐捐50元/人;超出计划奖励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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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招聘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拓宽招聘渠道,激发人力资源部招聘热情提高招聘
效果,吸引更多贤能人士加入我司,特制定人力资源部招聘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岗位全体成员。
三、原则
1、根据人力资源部分配岗位和需求人数确定本制度参与岗位;
2、招聘人员应择优录取,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水平;
3、鼓励开拓公司非付费渠道。
四、招聘规定
1、基本分数
招聘应聘人员入职30天后,应聘人员按职级分为4个级别分别对应分数见
下表:
2、职序对应应聘
序列分为4
职级专员
分数
2
主管4
经理6
总监10
系数人员按岗位个级别分别
对应分数见下表:
3、需求程度根据
度和难度分
序列销售
系数
1
技术运营0。80。7
内勤0.6
系数表岗位需求程成四个岗位
序列,用人单位在报岗位需求申请时请在人力资源部沟通后附带岗位需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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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储备
一般急需重点
系数
0。6
1
1。21。4
a、储备:作为人才储备阶梯人员(如管培生、储备主管等岗位).
b、一般:常规招聘岗位或20天内到岗;
c、急需:要求10天内到岗;
d、重点:总经理指定岗位。
4、招聘分数(N)计算公式:
招聘分数(N)=基本分数*职级系数*需求程度系数
5、分值
人力资源部每年制定分值,2017年执行1分=20元,如有调整另行调整.
6、公司付费招聘渠道不参与本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猎头招聘、RPO、校园招
聘。付费渠道招聘人员如岗位紧急人力资源部可酌情在招聘分数(N)计算出来
的标准上再乘以0。1计入分数。
7、奖惩金额(S)计算方式
区间
计算方式
N<8
S=(N—8)*20
8≤N<10
S=0
N≥10
S=(N-10)*20
7、每月30日各部门人力资源负责人汇总上月入职人员,报对应部门负责人审批
后发送至人力资源部对接人。
五、注意事项
1、为保证公司对外形象,各部门负责招聘人员禁止互相争抢应聘人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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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对入职人员有异议,须及时上报协商解决,并听取应聘人员个人意愿.如出现互相争抢应聘人员或用不正当手段入职应聘人员,则争议双方以后都不再获得该奖励;
2、应聘人员已参与伯乐奖则不享受本激励政策;3、二次入司的应聘人员需在提交申请后方可享受本方案;4、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5、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并有权对本方案进行修改和增删相关条款.
山东必普人力资源部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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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激励每一位员工实现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目标,本着体现激励和公正两个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工程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以理服人。
二、奖惩工作应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
三、奖惩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奖罚分明,严肃慎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种类及奖励形式一、奖励种类:
1、荣誉奖励;2、物质奖励。
二、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发给一次性奖金;3、授予季度或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发给一次性奖金或授予季度或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奖金数额根据惩款数额和补款余额或公司制度而定)。
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
二、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户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者。
四、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忍辱负重,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伤害或损坏者;
五、节约费用开支成绩显著者
六、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提高公司服务或本部门的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受到本部门员工一致好评者。
八、抢险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
十、年度各项考评分为最高分者.
第三章惩处
第一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2.警告;3.记过;4。降级;5.除名。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可视违纪性质、影响程度、认错态度等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第三条惩处条例(见以下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1、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2、无故旷工者1天扣1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第2天扣20分,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三天以上者扣50分作自动离职处理.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第一次各扣2分;第二次各扣4分,以此类推.
4、不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降级或除名.
6、无故不参加各项培训、会议等,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
7、对客户无礼,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或月累计达三次者作降级或辞退处理。
8、无故不接单或拖延接单(或施工)时间,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
9、未经审批私自购买或打电话送材料,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紧急情况除外).
10、不按规定收费,(多收、少收、不收)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经总经理或主管业务人员同意后可少收或不收)。
11、无计划申购材料、不按规计划领料的,因材料而影响安装进度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次加扣2分。
12、当班时间无论任何原因不接报修电话或对讲机,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3、正常情况下不按时反单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4、不反单或丢单每次扣5分。
15、使用材料不填单或少填单、多填单,第一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6、因交接不详造成交接双方有意见,每次每人各扣1分,不交接班者每次扣2分;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或导致顾客投诉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7、使用公用工具不记录或记录不详者每次扣1分,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造价赔偿。
18、不按时巡检责任区、不按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或记录不详、内容不真实每次扣2分,不检查或不记录每次扣5分,月累计出现三次者降级或除名处理。
19、安装或维修不及时或拖延安装、维修时间及安装后、维修后未清理现场等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辞退。
20、安排接单时相互推诿,造成无人接单,导致工程无人管理、无人安装或维修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21、私自外借工具,每次扣1分,故意损坏工具、材料者每次扣2分并造价赔偿。
22、利用公司电脑为个人服务每次扣1分
23、私自配制、更换锁具、钥匙等每次扣5分,并追纠相应责任。
24、不配合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外包公司工作,每次扣1分,造成投诉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总经理或子公司经理允许情况下除外).
25、与他人发生纠纷,粗暴无礼,漫骂,损坏财物,殴打对方等造成很坏影响者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执法部门处理。
26、散布流言谇语,无事生非,挑拨事端,恶意伤人者扣20分,
27、不尊重上级领导或其他同事,故意排挤,搞针对,出言不逊,大吼大叫者扣3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月累计两次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28、从事或唆使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除交公安部门处理外,立即除名。
29、泄露公司或客户机密、信息每次扣10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任职期间出现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犯罪行为或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1、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考核.
32、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规定的行为,根据过失性质、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惩处的审批权限
1、给予经济处罚、扣分等,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子公司经理审核,综合部经理批准.
2、给予降级、辞退或除名等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建议,综合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附则:1、扣分标准:5元/每分,以现金形式缴纳,无故不交者在当月工资内加倍扣
除。2、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3、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4、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各方的意见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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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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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激励每一位员工实现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目标,本着体现激励和公正两个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工程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以理服人。
二、奖惩工作应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
三、奖惩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奖罚分明,严肃慎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种类及奖励形式一、奖励种类:
1、荣誉奖励;2、物质奖励。
二、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发给一次性奖金;3、授予季度或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发给一次性奖金或授予季度或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奖金数额根据惩款数额和补款余额或公司制度而定)。
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
二、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户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者。
四、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忍辱负重,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伤害或损坏者;
五、节约费用开支成绩显著者
六、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提高公司服务或本部门的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受到本部门员工一致好评者。
八、抢险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
十、年度各项考评分为最高分者。
第三章惩处
第一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2.警告;3.记过;4.降级;5.除名。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可视违纪性质、影响程度、认错态度等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第三条惩处条例(见以下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1、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2、无故旷工者1天扣1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第2天扣20分,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三天以上者扣50分作自动离职处理。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第一次各扣2分;第二次各扣4分,以此类推。
4、不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降级或除名。
6、无故不参加各项培训、会议等,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
7、对客户无礼,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或月累计达三次者作降级或辞退处理。
8、无故不接单或拖延接单(或施工)时间,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
9、未经审批私自购买或打电话送材料,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紧急情况除外)。
10、不按规定收费,(多收、少收、不收)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经总经理或主管业务人员同意后可少收或不收)。
11、无计划申购材料、不按规计划领料的,因材料而影响安装进度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次加扣2分。
12、当班时间无论任何原因不接报修电话或对讲机,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3、正常情况下不按时反单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4、不反单或丢单每次扣5分。
15、使用材料不填单或少填单、多填单,第一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6、因交接不详造成交接双方有意见,每次每人各扣1分,不交接班者每次扣2分;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或导致顾客投诉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7、使用公用工具不记录或记录不详者每次扣1分,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造价赔偿。
18、不按时巡检责任区、不按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或记录不详、内容不真实每次扣2分,不检查或不记录每次扣5分,月累计出现三次者降级或除名处理。
19、安装或维修不及时或拖延安装、维修时间及安装后、维修后未清理现场等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辞退。
20、安排接单时相互推诿,造成无人接单,导致工程无人管理、无人安装或维修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21、私自外借工具,每次扣1分,故意损坏工具、材料者每次扣2分并造价赔偿。
22、利用公司电脑为个人服务每次扣1分
23、私自配制、更换锁具、钥匙等每次扣5分,并追纠相应责任。
24、不配合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外包公司工作,每次扣1分,造成投诉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总经理或子公司经理允许情况下除外)。
25、与他人发生纠纷,粗暴无礼,漫骂,损坏财物,殴打对方等造成很坏影响者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执法部门处理。
26、散布流言谇语,无事生非,挑拨事端,恶意伤人者扣20分,
27、不尊重上级领导或其他同事,故意排挤,搞针对,出言不逊,大吼大叫者扣3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月累计两次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28、从事或唆使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除交公安部门处理外,立即除名。
29、泄露公司或客户机密、信息每次扣10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任职期间出现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犯罪行为或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1、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考核。
32、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规定的行为,根据过失性质、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惩处的审批权限
1、给予经济处罚、扣分等,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子公司经理审核,综合部经理批准。
2、给予降级、辞退或除名等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建议,综合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附则:1、扣分标准:5元/每分,以现金形式缴纳,无故不交者在当月工资内加倍
扣除。2、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3、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4、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各方的意见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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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一、员工试用期规定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一)、福利待遇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二)、休假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二、员工入职准备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4、4张一寸照片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三、行政手续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四、用人部门指引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篇九: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奖励范围。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8.全年出满勤的;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1.精神奖励(1)记大功;(2)记小功;(3)嘉奖(奖状、奖品);)授予荣誉称号。(42.物质奖励(1)一次性奖金;(2)加薪;(3)晋级;)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4第五条奖励规则。1.记大功对象。(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2.记小功对象。(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嘉奖对象。3.(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5员工;(6)拾金(物)不昧者。第六条奖励标准。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第八条奖励程序。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1.精神处罚。(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小过;(4)记大过。2.物质处罚。(1)一次性罚金;(2)降级、撤职(减薪);(3)留用察看;(4)辞退。第十条过失分类。(一)甲类过失。1.记大过后仍再犯;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9.有重大泄密行为。(二)乙类过失。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5.泄露公司机密;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三)丙类过失。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7.连续旷工2天;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9.造谣生事。(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5.浪费公司财物;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第十一条处罚标准。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1.员工旷工。(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4)旷工超过5天,辞退。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事假。3.(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其他处罚规定。第十二条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处罚程序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2.各类处罚的过程。(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3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员工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构造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条离退休养老保险。1.公司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第三条公司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条医疗保险。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第五条失业保险。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办理有关手续。公司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般为0.6,,最多不超过1,)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六条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领取最长期限为12个月;2.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救济金相当于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150,。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第七条1.领取资格情形:(1)公司依法破产后;(2)职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减;(3)公司被撤销解散后;(4)职工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5)被辞退、除名或开除。2.失去资格情形:(1)领取期限届满;(2)参军或出国定居;(3)重新就业;(4)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5)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第八条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或全体职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第九条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第三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第十条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如40,)的生活费。
第十一条疾病保险。1.对长期固定工:(1)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100,病假工资。(2)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60,疾病救济费。(3)医药费由公司负担。(4)职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2.对劳动合同工。(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3.对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
(1)对农民合同工,公司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龄,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对临时工不超过3个月。
(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固定工基本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酌情发给一次性个月(如3,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工伤保险的范围。第十二条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4.因工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5.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工作。6.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旧伤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8.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9.因严重医疗事故而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10.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11.参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12.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13.各种职业病的侵害(卫生部规定为9类99种)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4.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死者本人工资的40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2.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第四章保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卡或保险档案。第十六条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第十七条保险险支付或索赔。
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公司)申请支付或索赔。
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第十八条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鉴于目前正进入社会保险的重大时期,保险法规、政策变动较大,公司应密切关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依据本办法,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由董事会批第二十一条准。
篇十: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1。大会表扬;2.奖金奖励;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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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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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
开除的除外)。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
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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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人力资源公司日常奖惩制度一、目的和适应范围1.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二、职责1.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2.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3.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三、工作程序1.奖励工作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2)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2.处罚工作程序
(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作出处罚决定,
但若拟给的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四、过程控制1•奖励
(1)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
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①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50元。A.上级临时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C.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D.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E.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F.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他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②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元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C.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髙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E.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③突出贡献奖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800元。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惧,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地域而减少损失者;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髙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D.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3)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
等:①业务能手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
号,并奖励现金100元。A.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
均不算数);
B.完成工作的质量一次性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C.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是指应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的,但因为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②优秀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150元。A.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他书面惩戒;B.全年事假次数少于四次,且在三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C.全年未考勤次数在五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的未考勤);D.在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的事);E.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一次性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F.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G.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的现象(因为对某工作的观点不同而引发的同事之间的讨论或争执不算);
H.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
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③优秀管理者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200元。A.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B.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C.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D.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践证明操作性强;E.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他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的事件。④优秀团队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300元。A.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B.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5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请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视同违纪);C.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含临时
篇十二: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企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使全体员工更加具备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个人责任感,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集团公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效能,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管理制度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鼓励员工的实行精神和思想教育,经济奖惩辅助作用的原则;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提升个人知识与能力的提升、促进培养更加符合岗位的优质人才。
三、本制度奖惩规则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尊重事实,还原事实为事实,根据事态的具体情况和本质合理评估对公司的影响程度,以此来执行奖惩行为。
四、员工有权利对奖惩的判定进行申诉提议,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向上级进行申诉申请,接到员工申诉后管理者不得忽视员工诉求,应当核实并给予合理判断和决定,员工对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进行二次越级申诉。
五、本制度是由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拟定,本制度将适用于全集团公司。
第二章奖惩制度审批程序
一、在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需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处取得“员工奖罚单”,由员工的直接上级领导进行填写。
二、如遇表扬、记功、批评、警告等口头奖惩行为时,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档并按照“员工奖罚单”上给予的具体奖惩措施进行实施。
三、如遇晋级、特殊奖金、辞退、开除、降级、罚款、停薪留职等涉及金额或职位变动的奖惩行为时,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提交集团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档并按照“员工奖罚单”上给予的具体奖惩措施进行实施。
三、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的行为涉及到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应该权衡后找到该员工的上级领导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具体事件反应,接受到讯息的管理者
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部门必须进行核实并酌情给予处理意见。
第三章奖励管理办法
一、奖励:公司设定奖励的原则即是对有益于公司行为的员工进行鼓励的行为,尊重事实本质对员工进行奖励,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的行为,一经发现,双方都将开除处理并追究其它责任。
二、奖励类型
1、表扬
(1)在集团公司内部拾金(贵重物品)不昧,妥善保管,物归原主的员工。(2)在自己本职工作范畴外,及时发现公司内存在的待解决问题,迅速反应处理并上报及时为公司降低损失或赢取更大利益者。
(3)员工所在的部门或公司被集团公司评为优秀部门或优秀分、子公司。(4)在工作中能够开源节流,为公司创造更多利益或节约原材料、办公材料等成本的员工。
(5)有其他突出成绩值得被表扬的员工。2、记功(1)对公司经营业务、商业模式、运营策略、技术力量、服务提升、质量管理、团队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的方案,经采用并有效果的员工。(2)公司内发生重大事故、如灾害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机械事故等勇于负责,及时应对处理的,避免和减少公司损害者。(3)对公司内部的严重的不良风气、徇私舞弊、吃拿卡扣等恶劣行为进行举报的,维持了公司的声誉及时止损。(4)本职工作履职优异,并多年来一直是岗位上的模范标杆人物。3、记大功(1)发生意外事故时,临危不惧,立刻掌控场面维护公司财产或人身安全者并及时止损者。(2)对重大故障和危及遗留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完毕,杜绝公司严重利益和人身损害的。(3)在企业经营管理难题上,经过其改进并扭转困局者。(4)奋不顾身与恶事恶劣行为做斗争,对公司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维稳做出了模范作用的。4、升职
(1)对公司经营业务、商业模式、运营策略、技术力量、服务提升、质量管理、团队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的方案,经采用并有显著效果,同时自我岗位履职优异,具备更高一层岗位能力的员工。
(2)具备多年的丰富的业务和管理工作经验,对业务和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能担当更多重任者。
(3)在一个年度内同时被记打次大功的员工。(4)按《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内规定并符合要求可以正常予以晋升的员工。5、其他奖励:如公司内部竞赛或者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优秀管理等活动奖项设置得主,根据活动的奖励标准具体执行即可。三、具体奖励方式及标准1、表扬:全集团公司给予该员工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性奖励200元。2、记功:全集团公司给予该员工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性奖励500元。3、记大功:全集团公司给予该员工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性奖励1000元。4、升职:根据升职岗位工资调整,增加月工资收入水平。第四章处罚管理办法一、处罚:原则上公司并不愿意对员工采用处罚行为,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贡献程度都表示感谢,然而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有些无法界定的事件处理上,必须依照公司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和规避问题的发生,给员工们
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被保护的公司大环境,严格杜绝损害大部分员工利益和公司经营利益的事件发生。
二、员工在触发到处罚行为时,根据违反行为的严重程度,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对不道德的损害公司和其他员工利益时,作出合理的决定,如员工触犯到国家法律规定,公司有权举报并移送到司法机关处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处罚行为发生时,向涉事员工出示“员工奖罚单”注明事实内容、违反条例、
处理决定等。员工须在“员工奖罚单”进行签字确认,如遇员工不配合不签字的行为,该处罚行为依然生效,如员工过激行为导致有下一步损害公司和个人安全的,公司保留追诉其责任的权利并扭送司法机关。
四、涉事员工在不影响公司运作和其他员工的工作情况下有权申诉,温和解决,接到申诉申请后,上级领导和其他领导须核实申诉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再次决定和意见回复。
五、“员工奖罚单”由涉事员工的直接上级领导进行填写和审核,批评、警告处罚类型的,由上级领导审核后,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并实施即可。降薪调岗、停薪留职、辞退、经济赔偿等涉及岗位和工资变动的处罚行为需由直接上级领导进行填写和审核在交由集团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并实施即可。
六、处罚类型
1、批评
(1)违反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或制度内规定需要通报批评的情况。
(2)对公司经营状况、工作秩序等情况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3)员工工作态度消极、负面的,工作进度拖沓影响团队进度的。(4)因为员工个人行为无意造成公司整体形象影响的,影响范围个人可修复可弥补的。2、警告(1)违反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员工态度强硬不听劝告改正的,或制度内规定需要书面警告的情况。(2)对公司经营状况、工作秩序等情况造成较大恶劣影响的。(3)员工工作态度消极、负面的,并且传播不实负面消息影响团队风气的,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初次犯错者。(4)非故意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并且损失情况弥补无力的,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经济恢复的行为。3、辞退(1)同一年度被批评累积三次者(含三次)。(2)同一年度被警告累积两次者(含两次)。(3)涉事员工符合直接被辞退的制度条例规定的。(4)涉事员工处罚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和司法部门介入的。(5)与同事或客户极度交恶,诽谤、辱骂、打架、斗殴、伤人、威胁、报复恶劣行为的。
(6)传播不实负面消息影响巨大的,造成部门或公司风气十分污秽的。
(7)泄露商业机密的,获取其他利益回报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客户、专利、技术、人脉等公司财产的。
(8)非法聚集、煽动团队罢工、集体辞职等、蓄意破坏公司经营状态、公司财产、其他员工人身安全的。
(9)伪造假证书,提供虚假信息等,一经查实辞退处理。(10)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吃拿卡扣的行为。(11)私自使用公司名义坑蒙拐骗的,对公司形象影响巨大无法弥补的。(12)对公司的重要文件进行损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的。4、附加处罚类型:除了上述规定固定处罚以外,根据具体事件情节的严重性对涉事员工进行降薪调岗、停薪留职、经济赔偿等合理附加处罚。5、其他处罚办法:如质量管理责任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处罚情况根据相关的集团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执行即可。第五章奖惩办法一、奖励办法1、获得表扬、记功奖励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布集团公告进行通报表扬后,奖金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2、获得记大功奖励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布集团公告进行通报表扬,获得总经理签字的荣誉证书和勉励信,奖金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3、获得升职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布集团公告任职的红头文件并办理升职手续。二、处罚办法
1、获得批评处罚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布集团公告进行通报批评后,
初次不扣除奖金由上级领导进行一次谈话劝诫,第二次开始扣除200元。
2、获得警告处罚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发布集团公告书面警告的红头文件,由上级领导进行一次批评和制度培训教育,并扣除工资500元。
3、获得降薪、调岗、停薪留职等处罚的员工,由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署“员工奖罚单”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并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获得辞退处罚的员工,由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签署“员工奖罚单”“公司员工辞退申请表”“公司员工辞退通知书”并交由集团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直接告知员工处理结果。
5、其他各类处罚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一、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立即施行。二、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第七章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表格
篇十三: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7310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记大过或罚款300元90074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辞退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人事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格规范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倡导积极上进的工作作风,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有章可循,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处罚与教育相结合。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4.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并督察实施情况。5.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5.1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嘉奖”。5.1.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为公司获得良好声誉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可作为员工楷模者。5.1.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5.1.3工作突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且有具体事迹的。5.1.4节省成本,有显著成绩者。5.1.5在恶劣环境下坚守工作,足为模范者。5.2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功”。5.2.1对于主办业务有改进创新,经实践具有实效者。
5.2.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圆满完成者。5.2.3在重大技术项目或在经营工程等方面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中做出贡献者。5.2.4在节省能源、减少材料浪费、在利用废料方面有可行办法且取得显著成果者。5.2.5发现职责外的故障、隐患,给予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者。5.2.6在行业内专业杂志、报纸、网站上发表技术类、管理类论文,在省市级报纸上发表新闻报道等有利于增强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的。5.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记大功”。5.3.1负责业务领域有重大革新或改善,方案实施后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个人或团队。5.3.2在经营及市场拓展和工程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5.3.3适时恰当处理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免遭严重损害者。5.3.4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5.3.5在公司制度建设、管理改善创新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5.3.6在生产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班组、部门。5.4有其它突出功绩者。6.嘉奖者,由用工部门在月度绩效奖金里体现奖励,每嘉奖1次奖励100元,嘉奖3次等同于记小功1次;记功者,由公司发放奖金,每记功1次奖励
300元,记功3次等同于记大功1次;记大功者,由公司发放奖金,记大功1次奖励900元,并考虑增发年终奖。年度记大功2次的给予加薪一档。团队奖励的等级,奖金及其他奖励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获公司奖励者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在调级、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7.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7.1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处理。7.1.1在工作场所内吵架者。7.1.2在工作时间睡觉者。7.1.3工作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者。7.1.4无故迟到、早退者。7.1.5考勤员随意考勤或对未请假离岗人员未按时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报告。7.1.6属于本职工作,却在工作中推委、逃避责任的。7.1.7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者(包括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及影响公司形象行为的)。7.1.8不按岗位要求工作或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且不听规劝者。7.1.9在等候及乘坐交通车时不遵守秩序,插队,起哄,抢上抢下者。7.1.10在公司、道路上乱丢垃圾、乱张贴、乱画、乱摆放、乱晾晒者、乱停车辆者。7.1.11在公司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男女过分亲近、亲热,有碍观瞻者。7.1.12未经允许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公司宿舍留宿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7.1.13不按规定办理来访登记,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员工宿舍或工作场所的。7.1.14不爱护公共卫生,随地大小便者。7.1.15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警告”或罚款100元以下者。7.2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因个人过失行为导致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予以“记过”处理。7.2.1因失职、过失导致损坏、浪费公司财物200~500元者。7.2.2伪造厂牌或使用他人厂牌擅自带无关人员上门者。7.2.3使用公司设备或工具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7.2.4未经允许(无《放行条》)携带公司设备、工具、材料出入,未造成损失者。7.2.5代人签到或代打卡者(双方当事人)。7.2.6在公司范围内(厂区、公共就餐区、集体宿舍、交通车内)酗酒滋事者。7.2.7擅自离岗达到2小时以上或旷工1天以内者。7.2.8破坏厂区的绿化、公共设施、建筑物者。7.2.9年度内累计被警告每3次者。7.2.10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需停工学习者。7.2.11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记过”或罚款100元—300元者。
7.3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形象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予以“记大过”处理,并结合工作绩效的实际情况,予以降职、免职、降薪。7.3.1知道下属有严重营私舞弊行为达到应予以辞退却知情不报或隐瞒庇护者。7.3.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损坏公物500元以上者。7.3.3因工作失职、失误使公司形象、声誉、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7.3.4违抗领导符合安全生产及操作规程的指令,有威胁、侮辱上司及其他同事的行为者。7.3.5盗用或保管人丢失公司重要证件、文件、档案、经济合同的。7.3.6未经允许带非我司员工在集体宿舍留宿影响其他员工正常生活者。7.3.7连续矿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7.3.8年度内累计记过每3次者。7.3.9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需要降职者。7.3.10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记大过”或罚款300元—900元者。7.4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辞退”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7.4.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贪污,挪用公款者。7.4.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7.4.3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及资料、经济合同信息等。7.4.4因个人原因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声誉,有具体事实且情节严重者。7.4.5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公章或擅用公司名义者。7.4.6使用假证件、假学历或冒用他人证件、学历进入公司者。7.4.7个人入职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者。7.4.8玩忽职守,渎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7.4.9工作消极,经批评教育两次后,无显著改善者(以部门评定为准)。7.4.10在公司范围内组织或参与打架斗殴者。7.4.11在公司范围内调戏、骚扰女性者。7.4.12在公司、宿舍范围内卖淫嫖娼者。7.4.13在工作场所造谣生事、煽动闹事、怠工。7.4.14聚众赌博、吸食毒品者。7.4.15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7.4.16造成重大事故(重大损失事故、特大损失事故、死亡事故、一/二级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7.4.16.1重大损失事故:一次事故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事故。7.4.16.2特大损失事故:一次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7.4.16.3二级安全生产事故一次事故有死亡1-2人/及重伤4人以上:(含4人)或/及重大损失事故。7.4.16.4一级安全生产事故:一次事故有有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及特大损失事故。7.4.17在外经营(含出资兴办、合办、入股等,在证券市场买入股票不算)与我公司存在业务竞争或关联的企业。7.4.18未经许可,以公司名义承接工程或协助他人承接工程的。7.4.19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索取、收取回扣、佣金、贵重礼品及其他好处者。7.4.20虚增开支,报假账者。7.4.21弄虚作假,谎报工作业绩者。7.2.22未经允许(无《放行条》)携带公司设备、工具、材料出入,造成损失者。7.4.23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到7天者。7.4.2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以治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7.4.25因个人不道德、不恰当行为言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国家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追查追究,影响恶劣的。7.4.2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4.27一年内“记大过”2次者,或自在公司任职以来累计“记大过”3次者。7.4.28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7.4.29故意毁灭公司重要证件、档案、文件、技术资料、经济合同等的。7.4.30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辞退”的。7.5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外公司追究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8.警告者,同时处以罚款100元/次,由所在部门在月度绩效奖金里体现,绩效工资系数不得高于0.98,警告3次做记过1次处理(不重复罚款);记过者,同时由公司处以300元/次的罚款,并减发年终奖金的10%,记过3次等同于记大过1次;记大过者,由公司处以900/次的罚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做降职、免职处理,减发年终奖金的30%,年度记大过2次或累计记大过3次以上者的给予免职或辞退处理。9.年度内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加薪,参与评优,办理调工、调干,年度内记大过者不得列入岗位晋升。10.各项奖惩由员工所属部门提交《人事管理奖惩申请表》,由相关职责部门查实后报总经理室审批后执行。11.行政人事部每月将通报各部门员工奖惩情况,在公司内系统公布,在公司及公告栏内张贴公告,同时书面送达本人签收(如已公告不论本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广州新盟物流有限公司行政部人力资源部
篇十四: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人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2009年6月8日第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6月10日*****股司字【2009】57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现根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人事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奖励第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根据成绩显著程度给予奖励:(一)通过自学参加全国统考获得注册执业资格的给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取得注册会计师者奖励500元,取得其他注册资格的奖励200元。(二)通过自学获得本科以上双学位的或硕士学位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500元.(三)在培训期间,成绩优良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四)在公司内部培训中,被评为“优秀讲师"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300元。(五)为公司获得荣誉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获得库尔勒市级荣誉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获得自治州级荣誉的给予嘉奖并奖励200元,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的给予记功并奖励500元,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记大功并奖励1000元.(六)优化工作流程,降低用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成绩显著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依据实际情况奖励100-500元.(七)其他公司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三章惩戒第三条员工出现以下行为的,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一)请假期间去他处工作或从事与请假事由严重不符行为者,一个日历年度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一个月内上班、培训或公司组织的其他活动累计迟到、早退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100元,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300元。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三)旷工半天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100元,一天给予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300元。连续两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连续三天或一年内累计五天解除劳动合同。
(四)违反劳动人事制度擅自超越准假权限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经济处罚200元。
(五)提供虚假考勤的单位,一年内出现一次给予第一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300元,出现两次给予第一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六)员工提供虚假人事档案资料,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200元,情节较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因虚假人事档案公司多支付的薪酬待遇由当事人全额偿还。
(七)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对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元,造成较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并经济处罚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八)在公司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一年内出现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出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作期间睡岗、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年度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100元、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200元,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十)因赌博或打架斗殴、酗酒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并经济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经济处罚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各部室、分厂、子公司违反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擅自用工者,一年内出现第一次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严重警告并经济处罚500元;出现第二次给予单位第一负责人留用察看一个月处分,并经济处罚1000元。因擅自用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全额赔偿。
(十三)其他公司认为应该给予处罚的情形。第四章附则
第四条人事奖励和惩戒的执行程序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相
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关规定执行。第五条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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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篇十五: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Alonelypersonwillalwaysremembereveryonewhohasappearedinhislifeattentively,soIalwaysthinkofyouunsatisfactorily,andcountmylonelinessoverandoveragainoneverynightwhenthestarsfall.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人力资源部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固化人力资源部基础工作流程,倡导学习、创新及进取的工作氛围,做到对先进及时鼓励、对落后及时鞭策,现对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进行如下规范:
一、人力资源部工作准则
我承诺:对工作负责主动,科学严谨;对同事平等热情,真诚开放。
我做到:基础工作准确及时,人力资源政策切实可行,以身作则,公平公正。
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日常行为遵循“即时处理”原则,采取“红单对员工行为进行奖励”、“白单对员工行为进行鞭笞”的方式,并将结果与每月平衡计分卡考核结合,共同列为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与规范。
结合目前所需,对以下行为进行红单、白单设定,但包含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员工出现以上行为时,部门主管开具红单白单,填写处理事由及得分后,经员工签字认可有效。
奖惩对象仅限于每月21日~20日期间发生行为。员工福利及奖励制度(人力资源部)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公司工会负责办理员工福利待遇相关事宜。二、每季度向每位员工发放洗发水一瓶、香皂一块、卫生纸一袋(10卷)或发放等价值的其它福利品。三、特困员工生活救济金:(一)公司向家庭人均收入(城市户口)低于宿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发放生活救济金,由员工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核实,报公司工会审核,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放;(二)生活救济金分三等,金额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每年发放一次,享受人员不超过公司总人数的2%。四、员工结婚贺礼:
员工结婚除按规定享受婚假外,员工所在部门和工会将派代表参加婚礼,并赠送价值200元以内的贺礼或贺金。有五对以上员工结婚时,公司工会、团委可在每年的“五一”或“国庆”举办集体婚礼,对参加集体婚礼的员工,将免费提供一定的服务。
五、员工伤病住院及亡故待遇:
(一)员工因伤病住院,根据员工所在部门和岗位,公司工会将派代表探望,探望时备有价值1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员工直系亲属患癌症等特重病,公司工会将派代表探望,并给予最多不超过500元的
一次性困难补助。
(二)员工去世,送花圈一个并给予500元慰问金。居住灵璧县城区的员工公司工会将派代表前往吊唁,丧事期间,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供员工家属使用。
(三)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送花圈一个并给予200元慰问金。居住灵璧县城的员工公司工会将派代表前往吊唁,办理丧事期间,公司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供员工家属使用。异地员工处理丧事完毕,写出申请,经部门领导签字证明,公司工会批准发放慰问金200元。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
荷人字【20__】08号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荷金来员工十条禁令》,制定《员工奖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公司对员工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坚持以奖励为主、批评教育及处罚为辅的原则。
(一)为社会和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重奖。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教育为主,批评、处罚为辅的原则。在处罚上,将故意违反和过失行为严格区分,对明知故犯,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违规、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处理。
(三)奖励和处罚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晋升岗位工资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员工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公司每年初评选表彰上年度“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突出贡献奖”、“奉献奖”等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部室”、“先进班组”等先进集体,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提供外出培训、旅游的机会。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经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可作为晋升工资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一)在生产、经营销售、科研、产品开发、设备改造、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完成公司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开拓市场、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及原材料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
(三)在日常工作和日常活动中,维护公司形象,给公司赢得声誉和利益的。
(四)在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方面,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有功的。
(五)见义勇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维护公司和社会治安,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部门或者个人进行举报或及时制止的。
(七)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四、合理化建议奖:员工建议的成果和效益,由生产、工程、质控、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定。按各类建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实行分级累进制,具体标准如下:
第三条处分相关规定
一、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职调岗、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一)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形式。
(二)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和降薪。经济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违纪处理方法并用。
(三)停职调岗,停职一般为1至7天,停职期间,按时打卡签到(否则,按旷工论处),由处罚部门教育培训或安排其他杂活,发基本工资的60%。停职结束,根据停职期间表现,决定是否回原岗位或调岗,不接受调岗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犯有本制度没有列入的错误,公司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另外规定的,比照本规定相类似的条款处理。
三、违纪员工能主动承认错误或积极配合调查的,可从轻处理;对故意违纪或破坏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在一个年度内,受到公司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公司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须先征求工会同意后实施。
六、员工受到经济处罚时,人力资源部或处罚部门(车间)应向当事人出具经济处罚通知单并交财务扣罚。
七、对因工作失误、失职、违章违纪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赔偿经济损失处理时,按其责任大小和个人经济承担能力,承担10~100%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公司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赔偿金可从该员工当月工资收入减去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后的余额中扣除,如该余额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可分月扣除。
九、受到经济处罚或因通报批评受到罚款的违纪员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其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对本公司发展及社会公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也为严肃纪律,对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员工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1.表扬;2.嘉奖;3.记功;4.记大功。
除上述行政奖励外,还包括经济奖励:奖品、有薪假期、奖金、加薪。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惩处分为下述四种: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解雇(辞退)。除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可追加相应经济处罚:赔偿、扣发奖金或工资、降薪。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表扬和现金奖励20-50元:1.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努力,并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2.有节约意识,能自发主动地为公司节省水、电、耗材等资源。3.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乐于帮助同事或他人。4.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嘉奖和现金奖励50-200元: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4.工作努力,表现突出,有明显进步者。5.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者。6.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功和现金奖励200-500元:1.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2.对舞弊和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检举或防止,减免公司损失者。3.管理、技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者。4.发现公司重大问题,能有效提出方案经采用效果明显者。
5.对职责之外的事件处理恰当,或对潜在危险及时报告,及时减少公司损失者。
6.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大功和现金奖励500-1000元: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2.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3.维护公司利益并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4.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及时抢救并挽回公司重要财物损失者。5.对公司制度、管理、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成果显著者。6.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表现的类同行为。第八条获得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等。
第九条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和提供材料,填写《奖励申报单》,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10-30元或再追加警告处分:
1.因过失发生工作上的错误,情节轻微者。2.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导致客户投诉者。
3.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轻微,未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工作时间喧哗、打闹、睡觉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5.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事情者。6.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7.无故旷工者。
8.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
9.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工牌者。10.人为损坏公司设备及物品,情节轻微者。11.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50-100元或再追加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2.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警告行为后,经劝告态度恶劣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6.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
7.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后果严重,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200-500元或再追加记大过处分: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2.因保管不当或疏忽丢失公司资料或财物,情节严重者。
3.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4.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
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5.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予以解雇(辞退):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者。
2.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偷窃公司资料者。4.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利益损失者。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者。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6.仿照公司领导签字或恶意篡改公司文件者。
7.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者。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损者。9.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者。10.参与非法组织者。11.有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者。12.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的责任以外,须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对员工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员工的惩处由各部门领导提供材料和填写《惩处申报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六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七条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上级领导申诉。受理复议或申诉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第十八条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九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雇(辞退)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凡按本制度第十四、十五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1.一次表扬或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3.表扬3次记嘉
奖一次。4.嘉奖3次给予记功一次。5.警告三次给予记过一次。6.记功3次给予记大功一次。7.记过3次给予记大过一次。
8.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9.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10.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二十二条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取消其年终奖的发放。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公布实施。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篇十六: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工作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
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激励每一位员工实现服务为中心的工作目标,本着体现激励和公正两个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鞭策和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纪律意识,维护工程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做到依法行事,以理服人。
二、奖惩工作应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
三、奖惩工作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奖罚分明,严肃慎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种类及奖励形式一、奖励种类:
1、荣誉奖励;2、物质奖励。
二、奖励形式:
1、通报表扬;2、发给一次性奖金;3、授予季度或年度优秀员工称号。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发给一次性奖金或授予季度或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奖金数额根据惩款数额和补款余额或公司制度而定).
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
二、品德高尚,拾金不昧,受到客户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者。
四、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忍辱负重,精神和物质上受到伤害或损坏者;
五、节约费用开支成绩显著者
六、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对提高公司服务或本部门的工作效率有突出贡献者。
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受到本部门员工一致好评者。
八、抢险救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治安等给公司争得荣誉者.
十、年度各项考评分为最高分者。
第三章惩处
第一条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2。警告;3.记过;4.降级;5.除名。
第二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可视违纪性质、影响程度、认错态度等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第三条惩处条例(见以下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
1、迟到、早退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2、无故旷工者1天扣1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第2天扣20分,扣除当天工资,月累计三天以上者扣50分作自动离职处理。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第一次各扣2分;第二次各扣4分,以此类推。
4、不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以此类推。
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20分,第三次降级或除名。
6、无故不参加各项培训、会议等,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
7、对客户无礼,含糊其辞,推卸责任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或月累计达三次者作降级或辞退处理。
8、无故不接单或拖延接单(或施工)时间,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
9、未经审批私自购买或打电话送材料,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以此类推(紧急情况除外)。
10、不按规定收费,(多收、少收、不收)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降级或除名(经总经理或主管业务人员同意后可少收或不收)。
11、无计划申购材料、不按规计划领料的,因材料而影响安装进度的,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次加扣2分。
12、当班时间无论任何原因不接报修电话或对讲机,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3、正常情况下不按时反单每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4、不反单或丢单每次扣5分.
15、使用材料不填单或少填单、多填单,第一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6、因交接不详造成交接双方有意见,每次每人各扣1分,不交接班者每次扣2分;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或导致顾客投诉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17、使用公用工具不记录或记录不详者每次扣1分,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造价赔偿。
18、不按时巡检责任区、不按时填写检查、维修记录或记录不详、内容不真实每次扣2分,不检查或不记录每次扣5分,月累计出现三次者降级或除名处理。
19、安装或维修不及时或拖延安装、维修时间及安装后、维修后未清理现场等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投诉或情节严重者降级或辞退。
20、安排接单时相互推诿,造成无人接单,导致工程无人管理、无人安装或维修每次扣10分,造成投诉或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
21、私自外借工具,每次扣1分,故意损坏工具、材料者每次扣2分并造价赔偿。
22、利用公司电脑为个人服务每次扣1分
23、私自配制、更换锁具、钥匙等每次扣5分,并追纠相应责任.
24、不配合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外包公司工作,每次扣1分,造成投诉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降级或除名(总经理或子公司经理允许情况下除外)。
25、与他人发生纠纷,粗暴无礼,漫骂,损坏财物,殴打对方等造成很坏影响者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交执法部门处理.
26、散布流言谇语,无事生非,挑拨事端,恶意伤人者扣20分,
27、不尊重上级领导或其他同事,故意排挤,搞针对,出言不逊,大吼大叫者扣3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月累计两次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28、从事或唆使他人搞破坏活动或其他违法违纪活动,除交公安部门处理外,立即除名。
29、泄露公司或客户机密、信息每次扣10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任职期间出现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0、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犯罪行为或发生各类事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或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立即除名.
31、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考核。
32、其他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部门规定的行为,根据过失性质、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降级、辞退或除名.
惩处的审批权限
1、给予经济处罚、扣分等,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子公司经理审核,综合部经理批准。
2、给予降级、辞退或除名等处罚,由部门负责人建议,综合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附则:1、扣分标准:5元/每分,以现金形式缴纳,无故不交者在当月工资内加倍
扣除。2、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经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3、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4、本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各方的意见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
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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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团体纪律,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奖优罚劣,及时纠正、改善员工不当行为,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及使命感,在公司范围内创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学习氛围,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XXX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及管理的合资公司。其他关联公司参照执行.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三、职责与分工人力资源部:1、负责员工奖惩制度的编制与监督执行。2、组织员工奖惩证据的收集、汇总以及办理,提出员工奖惩建议。3、监督奖惩决定的执行情况.用人部门:1、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本部门员工奖惩建议。2、参与调查,提供本部门员工奖惩相关事实、证据。四、奖惩类型:1。奖励的类型包括:1)通报表扬;2)物质奖励;3)现金奖励。2.处罚的类型包括:1)警告(口头或书面);2)通报批评;3)调岗降薪;
4)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奖励规定:1.公司对下列情况予以奖励: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提升做出重大贡献者;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7)有重大发明和技术革新,成效明显,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优秀员工;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2.主要奖励项目:1)公司特别奖励:由公司提名或组织评选的年度最高奖项,授予表现突出、贡献卓越的优秀员工;2)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拟订,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平衡后报总裁批准;3)超目标奖:完成目标责任制后兑现的奖励;
4)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以上职员的奖励;5)优秀团队、管理者、员工奖:授予各部门根据公司要求,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团队、管理者、员工;6)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7)公司领导认定的其它奖励.六、处罚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予以警告处理:1)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消极怠工者;2)在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串岗、聊天、吃零食、听音乐、玩游戏或在办公室抽烟,经批评拒不改正者;3)工作中推诿、推脱、逃避责任者;4)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以内者;5)员工旷工1天或一年内累计达2天(含)以内者;6)故意浪费公司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破坏公物、浪费水电、未按规定关闭门窗等)者;7)骗取或占有公司财产,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除警告外,另处以所涉金额3倍以下行政处罚;8)因失职、渎职、越权、工作过失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金额2000元(含)以下者,除警告外,另处以所涉金额等值的行政处罚;9)其他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经公司认定为应予以警告处罚的行为.2.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处理:1)在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串岗、聊天、吃零食、听音乐、玩游戏或在办公室抽烟,经警告处理,仍拒不改正者;2)连续两个月,每月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者;3)员工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天(含)者;
4)故意浪费公司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破坏公物、浪费水电、未按规定关闭门窗等),经批评拒不改正者;
5)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失职、产生一定工作失误或工作存在较大隐患者,除通报批评外,另处以月工资总额20%以内行政处罚;
6)因渎职、失职、越权、工作过失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金额3000元(含)以下者,除通报批评外,另处以所涉金额等值的行政处罚;
7)一个工作年度累计警告2次及以上者,;8)其他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经公司认定为应予以通报批评处罚的行为。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予以调岗调薪处理:1)《绩效管理制度》中认定应调岗调薪的情况;2)《岗位聘用管理规定》中认定为不胜任的情况;3)一年内两次被通报批评或经通报批评后无改进者;4)因渎职、失职、越权、工作过失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金额5000元(含)以下,或有损品牌和企业形象者(被各类型的媒体包含但不限于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移动设备等曝光的或被起诉的),可给予调岗降薪或待岗处理,待岗薪资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可给予月工资总额20%内行政处罚;5)在工作时间干私活,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触犯公司利益的第二职业者,除调岗降薪外,可给予月工资总额20%内的行政处罚;6)在公司范围内出现个人品德、社会公德方面的负面言论者;7)其他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达到须予以调岗降薪处分者。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公司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1)涂改或伪造资料、简历、工作经历、证书、证明、票据、报表及有关表格,或《人员信息表》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在工作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串岗、聊天、吃零食、听音乐、玩游戏或在办公室抽烟,经两次以上警告或经通报批评处理,仍拒不改正者;
3)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天(含)以上者;
4)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指出后仍不改正者;
5)在工作时间干私活,或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触犯公司利益的第二职业,经处理后仍未改正者;
6)拒不接受公司岗位调整、调动、外派、轮岗、借调等岗位异动决定者;
7)对调岗降薪处罚拒不执行,或调岗降薪后消极怠工,或有两次调岗降薪者;
8)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或在办公场所斗殴,造成不良影响者,或破坏公司办公、工程、公用设施者;
9)诽谤、污蔑、谩骂、中伤他人,造成身心伤害,或纠缠、要挟公司领导或员工,干扰、影响工作秩序者;
10)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行政/刑事拘留者,被刑事处罚者,被处以劳动教养、劳动改造、管制、拘役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者,被判处有期徒刑者;
11)丧失原则鼓动闹事,与公司以外的人员勾结,指使他人或直接做出有损公司利益行为,或假公济私、对他人打击报复者;
12)在公司范围内出现个人品德、社会公德方面的负面言论两次以上,或就此问题导致的调岗调薪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者;
13)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或利用工作岗位或职
务,接受与公司有关联业务单位回扣、好处或费用者,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骗取或占有公司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除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外,另处以所涉金额3倍以下行政处罚;
15)在签订经济合同、招投标等对外经济业务中,工作失误或不严格执行流程三次以上,或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者,除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外,应按照损失予以双倍赔偿;
16)因渎职、失职、越权、工作过失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金额10000元(含)以上者,
或有损品牌和企业形象两次及以上者,或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17)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泄露、传播重要会议决策信息,或未经批准,泄露公司商业、技术、信息等秘密,或为其它公司或其它组织提供经济、技术情报者,造成损失的,需给予损失金额2倍的赔偿;
18)公司薪酬及个人薪酬等级与标准属于高度机密,任何人均有保护薪酬秘密的义务和责任,打听他人薪酬或泄漏自己薪酬、他人薪酬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9)《绩效管理流程》中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20)其他有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行为。七、附则1.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定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篇十八: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奖励范围。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8.全年出满勤的;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第四条奖励种类。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1)记大功;(2)记小功;(3)嘉奖(奖状、奖品);)授予荣誉称号.(42.物质奖励(1)一次性奖金;(2)加薪;(3)晋级;)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4第五条奖励规则。1.记大功对象。(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2。记小功对象。(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嘉奖对象。3。(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5员工;(6)拾金(物)不昧者。第六条奖励标准。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4.公司可设董事长奖、总经理奖,设定奖励额度,每年颁发给工作优异者,起到类似诺贝尔奖的效应;5。公司可通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第八条奖励程序。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1.精神处罚。(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小过;(4)记大过。2.物质处罚。(1)一次性罚金;(2)降级、撤职(减薪);(3)留用察看;(4)辞退.第十条过失分类。(一)甲类过失.1。记大过后仍再犯;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二)乙类过失。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5。泄露公司机密;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三)丙类过失。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7。连续旷工2天;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9.造谣生事。(四)丁类过失。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5.浪费公司财物;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第十一条处罚标准。视情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1。员工旷工.(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4)旷工超过5天,辞退。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事假。3.(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其他处罚规定。第十二条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处罚程序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2.各类处罚的过程。(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3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员工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构造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第二条离退休养老保险。1。公司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第三条公司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条医疗保险。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第五条失业保险。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办理有关手续。公司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般为0。6,,最多不超过1,)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六条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领取最长期限为12个月;2.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救济金相当于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150,。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第七条1.领取资格情形:(1)公司依法破产后;(2)职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减;(3)公司被撤销解散后;(4)职工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5)被辞退、除名或开除。2。失去资格情形:(1)领取期限届满;(2)参军或出国定居;(3)重新就业;(4)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5)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第八条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或全体职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第九条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第三章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第十条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如40,)的生活费。第十一条疾病保险。
1.对长期固定工:(1)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100,病假工资。(2)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60,疾病救济费。(3)医药费由公司负担。(4)职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2。对劳动合同工.(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3。对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
(1)对农民合同工,公司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龄,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对临时工不超过3个月。
(2)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固定工基本相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酌情发给一次性个月(如3,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工伤保险的范围.第十二条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4。因工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5.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工作。6。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旧伤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8.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9。因严重医疗事故而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10.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11.参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12。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13.各种职业病的侵害(卫生部规定为9类99种)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4.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死者本人工资的40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2。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第四章保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卡或保险档案。第十六条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第十七条保险险支付或索赔。
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公司)申请支付或索赔。
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第十八条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鉴于目前正进入社会保险的重大时期,保险法规、政策变动较大,公司应密切关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依据本办法,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由董事会批第二十一条准.
篇十九:人力资源管理奖惩制度
P>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奖罚制度第一节总则
1.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2.奖惩原则2.1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奖励务须及时。2.2处罚原则:以教育指导为主;客观、一贯、一视同仁;渐进、累积;处罚务须及时。
3.奖惩的等级与方式3.1奖励的等级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记特等功四种,辅助方式包括加考评分、颁发一次性奖金、晋级等;3.1处罚的等级包括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重大违纪四种,辅助方式包括减考评分、经济罚款、降薪、降职、免职、通报等。
4.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下属xx有限公司。
第二节奖励
1.口头表扬1.1对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优异表现者应予以及时的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可以在工作中、例会、晨会上进行。
2.书面表扬:书面表扬包括以下情形2.1一贯兢兢业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好,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精神可嘉;
2.2能够认真执行服务规范,语言规范、操作技能达标,赢得顾客赞扬;2.3协作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获得上级、同事肯定;2.4爱护公物,节省成本,有具体成效;2.5其它应获得书面表扬的情形。
3.记功:记功包括以下情形3.1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3.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如在技术革新方面取得成果、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等;3.3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能打开新局面,做出成绩,各项工作指标超额完成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3.4对危害公司的事件,及时举报或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3.5其他应给予记功的情形。
4.记特等功:记特等功包括以下情形4.1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4.2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司或消费者利益,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揭露(包括密报检举)、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4.3在重大事件,如在抢险、救灾、救人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使公司或员工免受或减轻重大经济损失;4.4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影响显著;4.5其它对公司有重大功绩的情形。
第三节奖励的执行
1.奖励的执行措施
奖励等级口头表扬
视同等级/
书面表扬
/
奖励措施员工的直接上级提出口头表扬
所在部门书面通报表扬,并酌情加考评分,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记功记特等功
三次书面表所在公司提议,行政人事部发文全公司书面
扬
通报,并奖励现金100-1000元
两次记功
全公司书面通报,奖励现金1000-2000元,并酌情给予晋级
2.奖励的执行程序2.1口头表扬: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或间接主管执行;2.2书面表扬:由对该员工具有任免权的上级决定、落实(发嘉奖书,抄送行政人事部);2.3记功:由公司提议,行政人事部审批后执行。2.4记特等功:由员工所在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审议,经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3.加考评分、颁发一次性奖金、晋级等是奖励的辅助措施,不得单独作为奖励方式使用。
第四节处罚
1.轻微违纪:员工有以下情形,且情节较轻时,为轻微违纪1.1工作中擅离职守,办私事,串岗;1.2消极怠工,或在工作期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影响较轻的,如看报,睡觉等;1.3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被检查/被监督人员不配合检查、监督工作;1.4未按要求着装;1.5因个人原因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1.6携带公司禁止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1.7对同事进行骚扰,影响同事正常工作,情节较轻;1.8未经允许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机器设备;1.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其它行为。
2.一般违纪:对员工进行一般违纪包括以下情形
2.1本条“轻微违纪”部分所涉及各点情形较重的,如工作期间或工作场所玩电脑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等;
2.2就轻微违纪中的情形,在“轻微违纪”中上级与当事人共同确定的期限内未有实际改善的;
2.3不服从上级工作指导或工作安排;2.4服务质量差受到顾客有效投诉;2.5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或调休;2.6在工作中未予下属必要的培训或指导,或督导不当;2.7浪费或毁损公物,情节较轻;2.8未按操作规则或流程工作,致使发生轻微损失;2.9假借公事办私事,情节较轻者;2.10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或越级查阅者(资料管理员连带处罚);2.11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旷工一日;2.12公司认为的其它一般违纪行为。
3.严重违纪:严重违纪包括员工的以下情形:3.1对同事进行骚扰,情节严重者;3.2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职责内工作任务;3.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司培训,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妨碍培训工作;3.4故意推荐、招聘/录用公司严厉禁止的人员进公司;3.5行为不当,不尊重下属/上级人格,有威胁、辱骂行为;3.6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考核作弊;3.7在公司内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情节较轻;3.8无事生非,破坏员工之间团结,情节较轻;3.9打听别人的薪资、奖金或泄露个人的薪资、奖金等秘密;3.10管理失职或工作不当,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3.11工作报告出现较大失误或故意谎报;3.12公司认为的其它应予严重违纪的情形。
4.重大违纪:重大违纪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4.1在公司内外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4.2侵占或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4.3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达人
民币10000元(含)以上;4.4故意损坏重要公物或携带足以造成公司安全隐患的违禁品进入公司;4.5泄露、传播、窃取、盗卖公司机密(包括公司经营、管理、人事、商业、
财务、技术等机密);4.6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重要文件;或伪
造、盗用公司印章等;4.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行骗;4.8恶意炒楼、炒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4.9提供各类虚假证明、资料等以达到获取私利的目的;4.10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公司外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职业;4.11在入职时为达欺骗目的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者;4.12其它足以构成重大违纪处理的情形。
如经公司调查,员工涉及以上行为属实,公司可立即辞退该员工,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节处罚的执行
1.处罚的执行措施
处罚等级
视同等级
处罚措施
轻微违纪
/
所在部门直接上级提出口头警告
一般违纪
三次轻微违所在部门书面警告,并酌情减考评分,备案
严重违纪重大违纪
纪三次一般违全公司通报,降职、或辞退纪两次严重违辞退并处经济罚款
纪2.处罚的执行程序
2.1轻微违纪:由直接主管或更上级主管进行;2.2一般违纪:由对该员工具有任免权的上级主管决定、安排落实(发劝导
书,并抄送行政人事部);2.3严重违纪:遵循所在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核查、批准并落实;2.4重大违纪:遵循所在部门提议、行政人事核查、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部
落实。
3.扣减考评分、经济罚款、降薪、降职、免职、通报等是处罚的辅助措施,不得单独作为处罚形式使用。
在受纪律处分者有突出表现时(如受到与处罚同级的奖励),公司会考虑抵扣以前的处分给受处分者带来的在晋职、考核、奖金等方面的影响。
第六节监督与申述
1.奖励的监督如发现所发生的奖励有任何不公、不实现象,员工可通过如下方式逐级进行
检举,受理检举者/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署名者必须书面答复):向做出奖励决定的管理人员检举事实--向行政中心检举事实--向公司领导
检举事实。
2.处罚的申诉2.1员工有权对所受处罚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提出异议,如认为不当,可以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与直接上级进行口头或书面等形式的沟通,以争取问题的协商解决;如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后得不到满意答复,或者申诉原因直接与直接上级有关,则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诉。2.2行政人事部协调各方予以解决。如员工对行政人事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提请公司领导协商解决。2.3处理结果未作改变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在此期间,员工不得以此为由停止工作或履行职责。
第七节附则
1.公司的其它规定或规章制度中涉及奖惩的,可作为本条例的补充,如在执行中互有冲突,以本条例为准。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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