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有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财务活动。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规章制度、开发区管委会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坚持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开发区会计中心统一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核算工作。第六条事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条线”管理。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算管理
第七条事业业单位财务预算是指事业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财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条事业单位实行核定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策和开发区财力可能确定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可以为零。
对于收入大大于支出较多的非财政补补助事业单位,可以实行行收入上缴办法。
第九九条事业单位参考以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施;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零基预算。
事业单位财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算。
第十条事业单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开发区核定。开发区区审定汇总后报开发区管管委会审批。
第十一条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大的,事业单位通过报请请主管部门以及开发区调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事业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入,即事业单位从开发区区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的收入。
(五)附属单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入等。
第十四条事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出包括:
(一)事业支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费用等。
(二)经营支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的支出。
(四)上缴上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支出。
第十七条事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区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家、省市、开发区的有关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及开发区报送专项资金使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开开发区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法。
第二十条事业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章结余及其分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章专用基金管管理
第二十三条专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四条专用基基金包括:
(一)修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列50%),以及按照其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利待遇等的资金。
第二二十五条各项基金的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有统一规定的,由开发区区确定。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七条开发发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督,认真整改。
第八章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资产是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三十一条固定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2,000元以上,使用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开开发区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三十二条固定定资产采购由开发区固定定资产采购小组统一采购购。
第三十三条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除外。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盘点。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区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九九章负债管理理
第三十七条负债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债务。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九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还。
第十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四十十条事业单位发生划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清算。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法。
第四十二条划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法处理:
(一)转为企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告。
第四十四条事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项。
第四十六条财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指标。
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条本制度由开发区负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一律按本制度执行。1/10
篇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旳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单位旳财务活动。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旳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旳方针;对旳解决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应旳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旳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旳关系。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旳重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省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旳会计核算工作。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筹划和任务编制旳年度财务收支筹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贴、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旳预算管理措施。定额或者定项补贴原则根据单位特点、发展筹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也许拟定。定额或者定项补贴可觉得零。
第九条单位参照此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状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旳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也许,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旳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筹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贴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旳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节。但是,上级下达旳事业筹划有较大调节,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长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旳,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节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她活动依法获得旳非归还性资金。第十三条单位收入涉及:(一)财政补贴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获得旳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贴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旳非财政补贴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获得旳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旳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旳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旳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旳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获得旳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旳收入。
(六)其她收入,即上述规定范畴以外各项收入,涉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旳各项收入所有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她活动发生旳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涉及:(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旳支出,涉及工资、补贴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买费、修缮费和其她费
用等。(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旳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贴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贴收
入之外旳收入对附属单位补贴发生旳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措施旳事业单位
按照规定旳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旳支出。(五)上级补贴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贴资金发
生旳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对旳归集实际发生旳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旳,应当按照规定旳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获得旳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规定单独核算旳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旳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报告及有关报表;项目完毕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旳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旳检查、验收。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她活动旳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措施。第二十条事业单位旳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旳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派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旳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旳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措施旳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后来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旳,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加强对原始凭证旳审核和监督工作;(二)加强对财务收支旳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筹划、业务筹划执行状况旳监督工作。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旳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状况;财务会计报告旳真实、完整状况;预算编制、执行状况;收支管理旳规范、合法状况;国有资产旳使用状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治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旳规定,如实提供有关状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治。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旳能以货币计量旳经济资源,涉及多种财产、债权和其她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旳资产涉及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旳资产,涉及钞票、多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她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旳资产,涉及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钞票及多种存款旳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旳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有效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旳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原则,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旳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旳分类按国家旳统一原则设立。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通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旳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
有规定旳除外。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
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
者提供某种权利旳资产,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她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获得旳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获得无形资产发生旳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运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她单位旳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旳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旳,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第三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当旳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归还旳债务。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旳负债涉及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应缴款项涉及事业单位收取旳应当上缴财政预算旳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旳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她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旳款项。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旳负债分别管
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旳监督指引下,对单位旳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根据和债权、债务解决措施。第三十九条划转撤并旳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措施解决:(一)转为公司管理旳事业单位,所有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二)撤销旳事业单位,所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解决。(三)合并旳事业单位,所有资产移送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旳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解决。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四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旳总结性书面文献。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她有关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报送旳年度财务报告涉及资产负债表、收支状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状况阐明书。
第四十二条财务状况阐明书,重要阐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派、资产负债变动旳状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旳事项,以及需要阐明旳其她事项。
第四十三条财务分析旳内容涉及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旳指标涉及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旳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旳业务特点增长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旳,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篇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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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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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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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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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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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篇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
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
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
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
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
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
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2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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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3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工作的开展,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不断地加强企业的筹资能力,拓宽筹资渠道。二是要不断地完善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的预算有一个很好的控制和评估,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三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尽力降到最低。如果能做到以上这些,企业在越来越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才能获得主动权,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和弱势地位。一、概述目前,我国进行了大范围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这也使得有很大一部分
事业单位开始走向了市场,也有一些事业单位被国家赋予了一些职能,如: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政府建立了新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至此政府的经济职能越来越市场化。事业单位一直以来都是辅助和完善政府职能的部门,也随之在内外环境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服务的具体方法和获取资金的渠道等,都大大不同于以前。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内外环境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就其财政管理制度来说,还是以前的管理模式,仍旧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也正是财务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化,过于滞后,使得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从而形成了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客观的看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和解决[1]。
二、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内外环境上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就其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的问题就是:事业单位资金________渠道太多,致使财务管理难度增大。也就是说,由于一些事业单位被完全推向了市场,这就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脱离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最终使得这些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不便于统计。对于一些没有进入市场的事业单位,也存在着一些现实的问题,由于这些事业单位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特点,在财政的保障上层次很低,对事业单位没有太多的约束,允许其开展一些收费活动和一些经营上的服务,在一些事业单位甚至存在下属单位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通过这些活动来弥补经费上不足的问题。这样做,无疑会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________越来越广泛,资金________渠道的多样化最终造成了管理难度大的后果。虽然,一些事业单位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但是还是没有太大的改变。还是会花费很多的成本用以监督和激励上,致使一些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仍然存在。要想改善这一现状,企业所有者必须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要知道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财务管理。一些必要的投资还是需要的,只是在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要利用相应的经营管理上的手段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三、针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相应的对策(一)不断增强融资能力。要想解决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可以从增强融资能力上入手。详细来说,主要是三个阶段:首先,事业单位要获得政府的支持和信任,不断地增强企业外部融资能力。要想取得政府的支持和信任,就要和政府通过不同的有效渠道进行沟通和交流,只有政府了解到了企业存在的难度,才可能对企业有所理解,并给予支持。其次,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能力的建设,只有在增强自身实力的情况下,才能在社会上提高自己的商业信誉,自身的发展潜力也会得到很好的发掘和开发。最后,资本市场也是十分重要的,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的形式进行资金的筹集。这就需要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公司治理的结构也要进行规范的改善。(二)高度重视财务分析,不断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财务分析是不容忽视的,要对其高度重视。同时要利用相应的且规范的财务报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财务分析体系,这样资金的利用效率就会提高。除此之外,财务分析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建立一定的财务分析体系,对企业的资金情况和财务风险的大小,才能有一个很好的掌控,从而可以更好地对企业经营稳健性进行衡量。最终可以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外,在完成财务分析体系基础的完善工作之后,还要对财务信息报告制度进行强化工作,制定不同的财务报告制度,如: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度、重大的'财务决策的事前和事后的相关报告制度等。这样一来,就可以在领导者进行经营决策的时候有可以依据的材料和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要建立一定的,符合规范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良好、有效直接决定了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是否可以得到完善。所以,要想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实现,就要建立一套适合自己企业的内控制度。所谓的内控制度就是,企业为了更好地保护财务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考察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否达标,能否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而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可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在组织、制约、考核以及调节上起到重要的作用。内控制度也就是一个循环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之间的一种制度,是一种动态的管理。要想使得内控制度发挥其作用,
就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不断地进行业务上的创新,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
(四)不断加强企业风险的管理,加强企业的竞争和合作的统一。企业风险的管理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企业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率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地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以便对这些风险进行及时的消除。这样就可以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不仅如此,企业风险管理也可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符合性,同时还可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同时可以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改进意见,这样是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的。实施企业风险管理的作用不仅以上这些,此外还能起到对风险的预防和警示的作用,只要企业制定的内控制度是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在企业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具体的实施的时候,就可以对事先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了一个控制和预知,从而分析风险存在的原因,在分析原因之后,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加上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的作用才能达到,从而更好地促进整个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和强化。四、结语总之,我国的中小型企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未知的问题和困难,要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应对困难的能力,就必须建立并且不断地完善企业的多层次财务管理体系,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建立一套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各项控制措施在施行的时候,制度和程序上的有效性。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4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会计岗位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笨蛋自以为聪明,聪明人才知道自己是笨蛋。
篇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管理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第五条由开发区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第六条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八条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1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开发区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对于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第九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开发区核定。开发区审定汇总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第十一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事业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开发区调整财务预算。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三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开发区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2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3(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开发区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开发区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开发区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4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第二十三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第二十四条专用基金包括:(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第二十五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开发区确定。
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5督工作。第二十七条开发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二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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