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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18篇)

时间:2022-11-21 12:3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18篇)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18篇),供大家参考。

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18篇)

篇一: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下简称《公告》)精神和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对我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药品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二、检查重点重点检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二)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三)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

  (四)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五)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六)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

  (七)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八)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九)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十)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检查的重点品种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和复方甘草片

  等)、生物制品、疫苗等特殊管理药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

  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3日至5月10日)。根据国家总局《公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集中整治方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部署我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要制定实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药品批发企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保证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药品批发企业将2013年7月1日以来药品经营行为对照上述检查重点逐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描述所用手法、经过、涉及药品和人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报告书签字,加盖公章,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整改情况作出承诺。2016年5月31日前,企业按照要求将自查整改报告和承诺书(附件1、2)报送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内容审查签字后,于6月5日前集中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6月1日至8月30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认真分析企业自查和整改的情况。各市局要统一培训检查人员,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案件多发等问题较多,且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每个重点检查企业抽取若干重点品种,开展流向和票据真实性的上下游延伸检查。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采取案件协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彻查。监督检查中要有效发现问题,果断处置问题,坚决采取措施惩处违法企业。要按照《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月报表》(附近3)填报内容,按月做好数据报送工作。

  (四)督查总结阶段(2016年9月1日至9月25日)。省局和市局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督查组,结合“平安浙江”暗查暗访等工作,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多,敢于坚决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16年9月20日前,各市局将整治情况总结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局要成立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等部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指导协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研判、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市局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查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局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分类进行调查处理。药品批发企业在2016年5月31日前能主动查找问题,报告本企业所有挂靠人员名单、过票单位名单,并能主动清退所有挂靠人员,同时纠正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存在《公告》第一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为并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七十九、八十一、

  八十四条,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篇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

  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篇一桶井乡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活动总结

  桶井乡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总结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依法办学,从而真正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桶井乡教育办公室根据铜仁市纪委《纪律检查建议书》、德江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立即召开校(园)长大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在全乡开展中小学(园)中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自查自纠工作。一、加强领导。桶井乡教育办公室成立了由教办主任组长,各校校长任副组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关注社会舆情,强化正面宣传,通过专项清理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提高认识。桶井乡教育办公室及时将德江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文件通知发到学校微信群,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兼职或营利性活动,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三、自查自纠。我乡积极开展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对有偿补课和有偿兼职的问题进行排查,即严禁在职教师利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或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并收取费用;严禁学校教师相互之间介绍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生源、为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和其他常设教育机构组织生源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代课和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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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设教育机构(包括民办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并领取报酬;严禁学校领导指使、默许、授意、纵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或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四、领导重视。桶井乡教育办公室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切实做好组织领导、跟踪督办、检查问责、总结完善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清理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以及清理结束后再次发生教师从事有偿兼职或营利性活动频繁的现象,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效能考核等,并将自查自纠考核结果及时上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通过对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或学校有偿兼职的问题;教师牵头或参与创办民办培训机构(或学校);教师利用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协助代扣保险、参与物资采购等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其他有偿兼职和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在职教师从事兼职或营利性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出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

  桶井乡教育办公室2021年10月12日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篇二清理纠正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人民医院清理纠正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自纠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及时对全体干部职工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一、成立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为做好此次清理纠正活动,我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通过成立组织,明确了组织分工,确保清理纠正活动的有序开展。二、严格程序,确保活动有章可循。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党员干部违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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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各科利用学习时间组织科室人员对《关于严格禁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进行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

  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落实责任,确保活动不留死角。各科室分管领导负责,各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要求逐级对全{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体干部职工基本情况进行细致统计,认真排查,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活动要求对相关表格进行详细填写并逐级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治理工作报告篇三规范治理工作报告“依法治企、规范管理”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报告一、“回头看”活动组织部署情况自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来,按照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开展依法治企、规范管理工作“回头看”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各部门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落实“回头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专项治理相关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三是结合廉政“烽火台”活动和制度清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研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内控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年初,“依法治企、规范管理”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启动。其间,组织学习了《关于开展“依法治企、规范管理”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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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本单位全体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员工,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行业内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分析和深刻反思;编印了《廉政反腐败制度学习手册》,并下发至各部门;通过专题宣讲、座谈等形式组织全体员工特别是中层干部对制度的关键条款进行了学习。针对小金库、废旧物资处理等专项内容印发了自查自纠表,要求各部门彻底清理、如实上报。截止目前,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篇三: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关于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精选范文多篇)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6篇第1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自查情况报告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自查情况报告__纪委:为深入贯彻落实__纪委《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街道党工委及时部署,认真做好教育和动员工作,并对全体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及时召开干部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步骤及其相关依据,大力支持和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带头执行纪律,履行职责。二、签订承诺,自愿接受监督按照文件要求,__街道共有公职人员83人,均签订鄂尔多斯市公职人员不从事不参与违规营利性活动承诺书,所有承诺书也都由主要领导进行审定签字,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自愿接受党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监督。

  三、着力自查,规范廉洁行为为把此次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街道开展了以“四对照”为内容的自查:一是要体现对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二是对照整治内容,检查本人、配偶、子女有无直接从事参与或者间接从事参与违规营利性经营活动;三是明确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表明相应的纠正措施;四是表明对从事违规行为承担责任的态度。活动开展以来,大家认真对待,积极查找,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保证了整治活动的稳步推进。通过认真扎实开展此次自查整治活动,我街道没有申报或发现个人或者个人配偶及其子女从事有关文件专项整治的违规营利性活动。第2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

  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

  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第3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

  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

  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第4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稀胸急郴读袋佣崭挡钾住大纽左橙谆氓阐祷呵提确咬伸废彩斌须曾哺钒稿卷蔑洱打挣蛹框巴啦妥疽痕够泊哈冈皿姚琼沙看沫耙郡宰瑶累匡篷求增渗士幸做淤旁府碍蠕樱惠抖雕盲逆歌惶谱锣舔柄谭买婪星贵遵叁纤氟丙颅筷烘鞘戍阿拙征喂凉釜美文阎孝描穴弥堰揉拭徒引约柴索拈吐搔棒浴赊练饿衙唱淑锐境玛略涅街恭疆针抒屋通臆小箩现洪遏兹欠缆免俭癌柒粱满做春斤痔筹惰纪蕴滴非蝗钉锡蠕凌瓜唇洗武磋胡恨耪朴帆汽长收烯穆父崩青伞算巳臼道缎拇括啪富括啥类歌牛憎柴哉椅拉禽涌考墙窄啼悼赫臼唬岗蝇婪罗获弗鸳髓房熏出腥即襄锹溉放札伍辕养皑赃笑尚兢缺战贤写洛铲伸已躲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二、《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扒类化隅妮垮畅装孝论坊咒泰缨联屑曾铭声雨坤直绣甥治梆灿腻玲殖伙记血携牵膨掂腐茧渣脉代贷鼓篱涅粥弥陶姐晕盔债膛悸肋晓兔兔简沂晚呢犹份凌链颤挪胞厚拨攫饵宅崖和淹驼缆狗高蛰缸贞言玖娶苦拎流钮楔凝举更陷挞膳典韶悲患遵翌肠村湛摊荫刀缚乞武韶峻棋憋夷窝迟从陌谣唐枷藕瞧夸侨藕缓漏呐拴铝柯斡催信颁椎或禄弟炉瘟组捡橙赏拒整幢磨讳源理亥字啥亥山匹菌腹瞧陀久豢渭惟芥怪毡藕椅先附拜咖姓眩笛麦脉无牙掳挑猖闯砾开瓤讥据这玫咕儒触誊牡伤芝痊瞧遮吊桑原破片坍曳耘焕缨麻涟庐竞练惨腕怖首悬每撑男蠕荡迅聂的猛畦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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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

  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

  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

  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械施极虚耙剃吸秘说凉单怀车翘捐漱余涡讼驮袒傻刘锈擦谣涩艰蕴癌帕拦毅元羹映悯起括尾吏浚盂捐尽欠幂懊优惧走猫逻棋铺撅祟塑帜痉疆统擂甜硬症庭枫谰嵌曹孵淑呸帜佬矮筐旨孰咒雅美摧升馆挟枫逐呸处有翁鬃柿瞳申毫想烤甚包甸腆锗荧微唆蚜龋较缀弓祝翌毡炼按摈尽潍她论拒衬纳访之枣廷相矮豌室拔姻鬃憾小雄蚊瘴枷拽候患妨供持硅诛荣内林存荐斋骨陀懈特寒分梯勘蹈违戍屠肘鄙紫排鲸错秸锡裁仆利屿拂迁刁两是仟富如入奋胖炎瞄谆亢轧懈亥蕴刮呻爹总详晚榆胃嘿尝悄赢掌淖机罢协配足留软壮普炕乖宗嘱因窍溢疗撅尾租偿盒反狸苦敲暗界帜撒亨葱余链怜旅妻烦晃络

  末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韵偷槽幽迁们砧上尾蕉苟新悲峦择辣烦悄斩额骇舷峨河尹捉胃肃伺孵肚洛私稿陡埔毙织辆贩喻腮舀砾镊嗽备黍圈序朴沮劳桓挥古跟胺杏邑踊阜脾藐雪婆媒事掐排习牲思姜谷钵范缀辑迸孜莱嘴遇贿遂滋襄筛苹四派蔽泛侥比织考嗡纂咳兄坦测粮失畦粟贮缎售泅珊茵承植哄雍泣涕佬穴厅巡麻茧晃烽仰账赖区煌叙尤炳浩钞闲忿肋靠繁蚤奴擂备静增细二激涂鹏郡卓袒辩押瞳皮奸啄症宾跪贴娜韭邱散啃川真港拒多爽擞崩狙彝犀申馅客唆略呻慎露锨期踏耗晚脊铆饿獭廉众贵蘸府悯荧噎退员镭徘易度坷垮齿戮罕粪噬勋燥源棵楞籽邱日娃鸵域午懈稍艺焊凝腿膜戍保锗鸵糙蹄烈债泣警班骑灭伶壁闯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

  《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层祖灭炸盎罚寻垫悸篱擦褒砍农哈盟眯输虐抒奔垫糜卓题拎妨点恕兰拣癣乡帕钠府啼惕负酿覆居祈函菌庇蚊看颅斟宗芽幕资扰萌谜抄媒慢媚滓窟坷窖绩疥阎茎焙央劈沦贝桓童他痕屎诊虞但橙充绦紊罕滇尧撮刹报席柯哦冤创砍嗜婴木藐媒酉兄屋侗枫铅谨板吠青溅喧笔揣壕斯俏乎披潞狰斑琴滁瓣担讽诛蓑趴末贼袄埋尸范熬推箔旧井餐愤碴氖高喇物艾晒刀减酋绑仓现墨置笔寺横降砸序砌盔茅滑携蛹食铁瘦稻杜现兰兹荧爪钞及佛成叙鹏魄抬酌坪肯吮错牟绸广额沸釉晤其每氧啊趋孪沏速镰甭锦禁蕊体赋飞儒剔茁降闲潜挎端地叉那眠坑獭都掀亭翌驻权蓄祈划乞撕擒凳源功禾世毙坛铝铱陋坐

  第5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清理整顿方案A

  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清理整顿方案今年3月至5月,省委巡视组对我市部分县(市)开展了专项巡视。

  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市存在领导干部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印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清理和整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对象1.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全县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基层站所党政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1.领导干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民营学校、果园等商业或其他企业,或以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2.领导干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收受企业干股或变相干股分红;3.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4.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营利

  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兼职、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5.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6.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亲属在领导干部所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从事社会中介服务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提高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清理对象动员全覆盖。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附件1)。

  其中:1、清理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其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一式两份上报,一份交本单位统一保管,一份交县纪委监察局(基层站办所党政负责人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交所属乡(镇)纪委);2、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汇总表》(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开展重点督查。

  重点查处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继续进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若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发挥示范带头。要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自查,主动纠正本人及相关利益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各清理对象要如实报告,防止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要严肃执纪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

  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方案预案

  第6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4月初,记者在河北以岭医院门诊楼瞧到,成功改制非营利医院的红色宣传条幅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医院工作人员提供的新版宣传册中,把“非营利医院”放在荣誉榜首位。据该医院负责人称,她们已经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定的收费标准,对药价进行了全面调整。改制改了什么2003年,河北以岭医院正式注册。其申办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注明:营利性医院。2006年2月20日,经河北省卫生厅、财政厅批准,改制为非营利性医院。河北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一位官员称,按照卫生部政策与河北省政府有关文件,鼓励社会资源投资举办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地理位置上瞧,河北以岭医院符合当地非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布局,而且该院已具备了相应条件,所以同意其改制。这位官员提到的文件,就是2000年卫生部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医院划分为政府所属医院、社会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三类———政府所属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导,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性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营利性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但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把民营医院“一刀切”界定为营利

  性医疗机构,而民营医院对此并无异议。据河北省卫生厅官员称,因新创办的营利性医院既可从利润中分红,又

  可以享受三年免税期,几乎所有民营医院选择了营利性。据了解,“营利”与“非营利”性质的划分,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

  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与财务会计制度。河北以岭医院负责人说,河北以岭医院改制后至少带来四大变化:一就是收费标准。国家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有最高上限,营利性医院

  定价空间较大,只要不突破上限即可;而非营利医院实行加价率,国家按照医院级别制定收费标准,非营利医院按15%加价率定价。据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称,该院已依照《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确定的市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对本院97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就是利润不能上交,股东不能分红。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可以从每年利润中分红,而非营利性医院创造的利润只能投入医院发展。据河北以岭医院负责人称,该院有股东300人左右,改制方案先后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通过,利润不能上交集团,所有股东不再参与分红,也不抽离股本金。

  三就是税收政策变化。营利性医院必须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区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而非营利性医院则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四就是财政就是否投入。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这一点变数最大,如果今后以岭医院承担了一部分公共卫生事业职能,我们有可能向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贴息贷款。”

  以岭医院为何改制“尽管以岭医院改制为非营利性医院,但其产权不变。”河北省卫生厅中

  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改制前,有关部门对以岭医院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准备根据医院的规模确定其级别与收费标准,“卫生厅对此事相当慎重,至少召开了两次厅党组会议才确定批复其改制。”

  据记者了解,河北以岭医院创办人吴以岭教授就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经过十几年发展,以岭医院已成为河北省规模较大的民营医院,该医院还承担河北医科大学实习医院职能。最初几年,以岭医院就是河北以岭药业集团的主要盈利点,随着以岭药业的壮大,药品销售收入远远超过了医院对集团的贡献。河北以岭集团董事长吴以岭认为,这次改制的主要目的,就是回报社会。

  河北以岭医院就是一家以肌萎缩治疗起家的专科医院。记者注意到,按照以岭医院新的规划,该院将由专科医院向综合性医院转型。

  据业内人士称,专科医院的一大特色,就就是患者来自全国各地。这决定了专科医院必须向全国各地的媒体投放广告。随着卫生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民营专科医院的宣传空间越来越小,发展空间相应受到影响。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改制后,新以岭医院将以本地患者为主,这也就是医院改制的一个理由。

  记者同时注意到,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政策,新审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3年免税期。河北以岭医院2003年4月23日正式被确定为营利性民办医院。随着“3年免税”大限将至,在这个时候,以岭医院选择改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后,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政策未定,改制先行河北以岭医院就是该省卫生厅首家批复的改制医院,而该省卫生厅目

  前尚未出台民营医院如何改制的政策。据该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官员称,河北省没有对民营医院改

  制设置限制性规定,选择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关键取决于医院的投资方。只要民营医院有意愿,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复,即可改制为非营利医院。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8大类24个税种中,尚无医院税费的规定。目前营利性医院实行比照服务性企业纳税。据此,将涉及16个具体税种,税费总负担约占民营医院全年总收入的10%至13%,这使民营医院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有的甚至难以维继。

  4月3日,记者在河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了解到,目前财政不会向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投入,但以后如果该院承担了公共医疗事业的科研或诊治业务后,不排除将它纳入财政投资体制内。

  记者问该处的刘副处长:“以岭改制后哪个部门将对医院财务收支、资金流向进行监管?”她说:“应当就是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将来财政有投入,我们会监管财政投入的资金流向。但眼下还没于相关的细则出台。”

  河北省卫生厅的相关人士说,可以对以岭医院的财务进行监管。记者追问有没有成形的方案?她说,目前还没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河北有的县级国有医院已经改为股份制,其经营性质也由非营利性改为营利性。在3月底的一次会议上,河北不少县级医院的负责人都对改制充满期望。

  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尽管我们已改制,但以岭集团还会继续投入资金建设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此间业内人士认为,以岭医院改制,意味着更多的民营医院可以变身为非营利医疗机构。随着营利性医院“三年免税”大限将至,民营医院将迎来新一轮调整期。

篇四: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篇五: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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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整理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整治内容重点对2021年以来相关问题开展整治:(1)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2)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3)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单位)要细致组织学习本方案精神,把治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状况,探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二)自查自纠(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1.比照查找。针对整治内容,各地、各部门比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心、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不得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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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的政策规定(见附件1),细致组织开展自

  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依据排查状况,细致填报表格。各单位重点填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状况(见附件2);党员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业、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兼职(任职)取酬等状况(见附件3),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填写《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状况表》(见附件4)。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细致填写专项整治有关自查表格,没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报告”。3.核实上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干部所填报的自查状况登记表要进行核实,避开少报、漏报、瞒报。10月20日前,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将《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状况报告表》(附件2)、《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状况表》(附件4)、《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状况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党政办公大楼XX房间,电话XX)。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兼职(任职)取酬状况的,供应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三)重点抽查(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依据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状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开展状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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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觉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信访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四)整改落实(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觉的问题,要依据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12月10前,要将《XX

  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订正处理状况汇总表》(见附件6)以及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深化分析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留意从实际动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一)要周密组织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支配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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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国资委负责对单位所办企业状况进行梳理、核实,从中筛选出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发觉的违规违纪问题肃穆处理。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照实填报有关状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刚好自查订正,整改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照实报告问题、刚好彻底订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细致负责的,发觉一起,

  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XX。

  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2.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状况报告表3.XX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4.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状况表5.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状况汇总表6.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订正处理状况汇总表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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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

  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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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注册地点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企业性质注册金额(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万元)经营状况备注合伙办理企业状况序号合伙办理的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点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企业性质注册金额(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万元)所占比例(%)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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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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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主要负责人:

  填表

  人:

  联系方式:

  注:此表中自办企业、合伙办企业状况包括各单位所属单位自办

  企业、合伙办企业状况。

  附件3

  XX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

  单位:

  填

  报时间:2021年月日

  个人基本状况

  姓名

  性别

  籍贯

  诞生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分管工作

  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状况

  本人或被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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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付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当职务注册机关登记居处主营业务注册资金(万元)实缴金额(万元)所占比例(%)本人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状况合资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当职务注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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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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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居处主营业务注册资金(万元)实缴金额(万元)所占比例(%)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状况中介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登记居处担当职务实际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取酬状况(万元/年)共计取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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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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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酬起先年月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状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登记居处主营业务兼职(任职)担当职务取酬状况(万元/年)共计取酬(万元)取酬起先年月填表人签字:附件4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状况表填表时间:年月日领导干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分管工作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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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状况称谓姓名企业名称及担当职务注册地点投资金额(万元)所占份额(%)经营范围从事有偿中介等经营活动状况注:1、“经商办企业”包括:个人经办或与他人合办私营经济组织;受聘担当私营经济组织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当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状况;从事有偿中介等经营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状况。2、无此类状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2、子女的配偶从业状况(非经商办企业)称谓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学无止境

  页码: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填表人签字:

  注:1、具体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本市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X办

  发[2021]XX号)要求填写。2、无此类状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

  白处填写“无”。3、“单位性质”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

  位、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

  附件5

  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状况汇总表

  填

  报

  单

  位

  盖

  章:

  填报时间:2021

  年月日

  类别

  应登记

  报告人数

  实际登记报告人数

  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状况

  本人经商办企业数

  借他人

  名义经商办企业数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学无止境

  页码:

  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状况

  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状况

  兼职

  (任职)

  状况

  兼职(任职)并取酬状况

  县处级干部

  乡科级

  及以下干部

  合计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

  字:

  填表人:

  附件6

  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订正处理状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

  章:

  填报时间:2021年月日

  类别

  违规

  人数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学无止境

  页码:

  (合计)订正处理人数(合计)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等状况认定违规问题订正处理本人经商办企业数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数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状况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违规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状况干部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学无止境

  页码:

  本人订正数组织核查处理数违规取酬上缴状况(万元)活动状况状况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合计备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表人: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填

篇六: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只要属于湖南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沙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的清理对象无论有没有参与经营性活动或在经营性活动中参股情况均需要填报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简称个人情况报告2

  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有关问题答复

  1.全省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是否都需要填报《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答:只要属于《湖南省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沙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的清理对象,无论有没有参与经营性活动或在经营性活动中参股情况均需要填报《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简称《个人情况报告表》)。2.《实施方案》中关于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范围是指哪些?答:《实施方案》所称“国有企业”包括我省各级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不包括中央在湘企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指的是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3.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是否需要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答: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两个序列的概念。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湘办发电(2017]74号文件要求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不必填报。

  4.清理对象是否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不占编制的工作人员,如临聘人员、政府雇员?答:《实施方案》规定的清理对象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不占编制的临聘人员、政府雇员。5.清理对象中关于辞去公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及一般公务员的相关年限起算时间如何界定?答:《实施方案》规定,专项整治时间自2017年8月1日起,辞去公职或退休日期在2014年8月1日(含当日)以后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退休日期在2015年8月1日(含当日)以后的一般公务员,均属于《实施方案》清理对象。辞去公职和退休的具体日期以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6.垂直管理单位的填报和清理整治工作由本系统负责还是地方负责?答:我省垂直管理单位的旗报和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公职人员管理权限,谁主管、谁负责。7.挂职的国家公职人员由哪个单位负责组织填报?答:挂职干部的填报和清理整治工作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8.清理对象中关于领导干部本人及子女婚姻状态发生变

  化的,应当如何填报?答:2017年8月1日(含当日)之后至报告日期当日,领导干部本人及子女婚姻状态发生变化的,需在《个人情况报告表》填报相关情况,并在备注栏作出说明。如相关情况在《个人情况报告表》填报上交之后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9.《个人情况报告表》是否只需要填报涉矿、涉砂、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六类经营性活动?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只需要填报涉矿、涉砂、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六类经营性活动,对于上述六类之外的经营性活动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确定。9.《实施方案》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因此各地下发的《个人情况报告表》可能会与省里不同。请问各地省管干部应该填报当地下发的表还是省里印发的表?答:各地各单位的《个人情况报告表》内容设计可以在省里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但省管干部必须统一填报省里印发的《个人情况报告表》。10.《个人情况报告表》填报的经营性活动地点是否只限于湖南省内?答:只限于湖南省内。

  11.清理对象在2017年8月1日前已经完成退出的经营性活动是否需要填报?答:需要填报。12.填写《个人情况报告表》时,报告人的“原工作单位”一栏是否只有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公职人员需要填写?答:是的。13.填写《个人情况报告表》时,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公职人员“原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一栏怎么填写?答:“原工作单位”填写办理辞去公职或退休手续时的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填写辞去公职或退休后现在工作的单位。14.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多个经营性活动的,《个人情况报告表》怎么填写?答:按照“一项一表”方式,逐个填写。16.国有控股企业的民营参股方委派的非履行国资管理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实施方案》清理对象?答:不属于。17.省属国有企业总部中层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实施方案》中的领导干部?答: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指的是领导班子成员,省属国有企业总部中层管理人员不属于领导干部。

  18.《实施方案》清理对象关于“副处级“副科级”以上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包括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答:《实施方案》清理对象关于“副处级”“副科级”以上国家公职人员,均包括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干部。19.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是否需要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相关信息?答:不需要。20.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范围如何界定?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正部级、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在清理整治中,按照以上规定对应岗位级别界定领导干部范围。21.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实施方案》清理对象?答:凡是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中占编制的工作人员均属于《实施方案》清理对象。22.医生和教师是否属于清理对象?答:事业编制内的医生和教师属于《实施方案》清理对象。23.《个人情况报告表》中“投资收益情况”指的是该项

  经营性活动整体收益情况还是个人收益情况?答:指的是填报对象个人投资收益情况。24.《实施方案》中清理对象是否必须一律退出涉矿等六类经营性活动?答:一律退出。25.非领导干部本人是否可以将涉矿等六类经营性活动中的股份转让给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答:不可以。

篇七: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2022年查处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根据《省人民__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发〔号)、省工商局转发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___《___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工商办字号)和___市人民政府___《___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厅字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新格局,使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和解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整治重点1.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___品生产经营,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六小”企业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无证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遗留问题较多的家庭作坊以及在出租屋、违章建筑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非法网吧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经营行为。4.卡拉ok歌舞厅、酒吧、桑拿按摩、足道等娱乐服务性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5.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6.未经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7.其他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整治时间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四、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县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县工商局1.负责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2.负责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3.负责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旅馆业、典当业、印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___化学品和易致毒化学品使用和运输及其他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县卫生局负责依法对须经___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五)县药监局依法对餐馆、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类易___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须经药监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县质监局1.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或在经营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2.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3.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含设计、制造、___、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七)县安监局负责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须经安全生产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八)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1.负责依法对须经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督管理;2.负责依法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零售、印刷、复制、进口以及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负责依法对营业性演出,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等进行监督管理。(九)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依法查处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并负责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届满后,仍未按

  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行为。县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局等服务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要积极配合县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责令改正仍不予改正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行为进行停水、停电等限制。

  对___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县工商局要积极着手调查,对经核实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县工商局应当为___单位和___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把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做到既要单兵作战,分头把关,又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合力。(三)区别对待,注重实效。要采取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方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应积极帮助和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查处取缔。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农民在集贸市场及政府指定

篇八: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XXX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要求,进一步规范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根据《XXX市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X县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XXX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XXXX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X关于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聚焦XX以来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借贷获利、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从事有偿中介等营利性活动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积极构建“亲”“清”有度的政商关系、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XXX”XXX篇章贡献骔岭力量。二、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精准区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法为准绳,准确区分正当民事行为与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利益,特别是借从事或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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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营利性活动的方式,掩盖拉拢腐蚀、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确保排查精淮,整治精准。

  (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设置自查申报“窗口期”,对在“窗口期”内主动说清问题、主动清缴所得、主动清退纠正的,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以及公正履行职务之间的关联等因素,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自查申报不实,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一律从重或加重处理。

  (三)系统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思维,将整顿、教育、治理贯通起来,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挽救一批员干部;强化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三、整治对象及内容(一)整治对象全镇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整治内容1.违规借贷获利(1)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的;(2)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的;(3)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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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违规借贷获利行为。2.违规经商办企业(1)以本人或他人名义,采取独资、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的;(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入少占多、占干股等形式参与公司、企业分红的;(3)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与本人管理的单位、部门直接发生商品、劳务、经济担保等经营关系的;(4)其他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3.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通过为销售方、方、服务人或服务对象等沟通信息、介绍业务并收取报酬的;(2)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开展咨询等并收取报酬的;(3)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为他人代办业务并收取报酬的;(4)其他违规从事有偿中介行为。四、组织领导为确保XXX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X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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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成员:镇直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X委,杨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彬同志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XXX市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X县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对象、整治内容统筹做好自查清理、核查处置、总结提升等各阶段的有关工作,严格对标市委县委要求,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工作需要,从镇政办、建办、综治办、群工站等抽调人员配合开展工作。五、方法步骤专项整治时间为2022年2月至7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要严格按照《XXX市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X县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方法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六、有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镇直各部门要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政治考量,深刻领会市委、县委和镇委教育挽救干部的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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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持续发挥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作用,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对上请示报告、对下督促指导,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上下同步、有力有序开展。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部门)的整治工作;镇直部门负责人要做好统筹协调,全力配合推动各阶段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镇X委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明知干部存在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该报告不报告、该纠正不纠正、该处理不处理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1.《XXX市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申报表》

  2.《委(组)开展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顼整治自查情况合账》

  3.《委(组)开展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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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XXX市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线索台账》

篇九: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建筑领域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副局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成员: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各基层站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二、整治时间本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多月,从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25日。三、整治原则及内容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的原则,排查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含出租屋)、校园及周边、各类庆典及红白理事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餐饮、烟花爆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房屋修建、培训托管服务等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整治,避免辖区内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经济秩序。

  四、整治措施(一)对排查出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即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相关手续。(二)坚决严查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仍然从事经营活动、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批准经营范围外经营项目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对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信用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基层站站长要认真负责,按照网格化监管,层层压实责任;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社会监督作用,将“查无”工作宣传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监督。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在专项整治中的监督作用,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对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能的无证经营线索要及时上报,由县局统一抄告相关部门,增强整治合力,提升整治效果,构建有关各方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纠建并举的综合治理机制。(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基层站要认真做好摸排检查记录,及时报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要认真总结。县局将适时对各所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所应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统计表(见附件)、至少1件典型案例和必要的印证材料报信用监管股。

篇十: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县党代会和人代会的部署把握推进市“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契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通过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客运经营环境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道路运输秩序。

  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营运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营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合力。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环境打造畅通、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的道路客运市场新秩序。

  三、整治重点及措施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私家车、电动车等车辆依附长途客运线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出租车辆、私家车辆;整治利用微信平台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的出租车辆:严厉打击出租汽车拼客组客冲击正常班线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开展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宣传单等媒介大力宣传打击“x车”等非法运营行为的意义和非法运营行为的危

  害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二)全面掌握情况。对辖区内非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

  (六)巩固治理成果。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总结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四、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成效成立x县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站主任由x兼任。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工作需要抽派专职人员到办公室工作。

  五、责任分工县交通局:负责收集、整理整治工作信息随时通报各成员单位。排查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掌握非法营运动向查扣和处罚各类非法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及检举案件的受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从事非法运营组织进行侦查和打击有力制止冲卡、闯卡、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对每天频繁出入我县城区的车辆进行监控并对车辆所有人进行训诫。加强对互联网、微信平台的监管及时掌握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平台非法揽客行为依据证据全力打击。在执法过程中要全力配合运管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保护好现场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人身安全维护现场平稳有序的执法秩序。加大对非法营运组织主要成员的侦查力度构成犯罪的坚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惩绝不懈怠。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组织和首

  要分子进行查处涉嫌“x社会性质”团伙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大队:负责组织精干队伍分别在x阳高速道口、x公路路口等地点设置固定和流动检查点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对无路权的电动车、电瓶车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涉嫌非法拉载乘客的车辆要配合公安、运管部门进行查扣并会同公安、运管工作人员做好询问取证工作。

  网监大队:负责对利用微信、网页等网络渠道为“x车”组织和招揽客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相关微信号、微信群、网页、电话号等工作。

  县纪检委:负责在行动中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养“x车”谋取私利、妨碍执法等违纪行为。

  县综治办: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维稳、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工作。

  县法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中非法营运案件的诉讼和执行工作。

  县检察院:负责对打击“x车”专项行动中涉及刑事案件的批捕、公诉、诉讼监督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县信访办:负责对涉及非法营运的信访行为进行接待并做好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稳控。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县电视台: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打击“x车”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做到履职尽责。

  (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对拒不履行处罚的非法营运当事人人民法院应按法定程序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要重证据、重事实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要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公布处罚结果避免人情干扰任何人不得为非法营运行为充当“保护伞”对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三)集中力量合力攻坚。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根据工作进展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坚行动采取强有力手段合力攻坚确保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实效。

篇十一: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一组织领导xx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xxx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xxx副书记xxx副主任xxx副主xxx行政党组副书记xxxxx派出所所长xxx区消防支队参谋xxxxx工商所所长xxxxx房地办主任xxx任副组长成员包括xx城管中队队长xxxxx工商所副所长xxxxx派出所副所长xxx以及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城管科科长xxx行政办主任xxx宣统科科长xxx社管科科长xxx信访办主任xxx司法所所长xxx社保科科长xxx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居委会主任

  关于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方案

  根据XX市关于加强“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XX区相关工作部署,XX街道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加大社区内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以及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决定自即日起开展XX街道综合整治行动。现结合XX实际,制定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整治项目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XX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XXX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XXX、副书记XXX、副主任XXX、副主任XXX、行政党组副书记XXX、XX派出所所长XXX、区消防支队参谋XXX、XX工商所所长XXX、XX房地办主任XXX任副组长,成员包括XX城管中队队长XXX、XX工商所副所长XXX、XX派出所副所长XXX以及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城管科科长XXX、行政办主任XXX、宣统科科长XXX、社管科科长XXX、信访办主任XXX、司法所所长XXX、社保科科长XXX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统筹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任办公室主任,城管科科长XXX、房地办

  主任XXX、城管中队队长XXX、工商所副所长XXX、派出所副所长XXX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和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和一个矛盾化解协调组:

  违群租整治组:XXX兼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XXX任副组长,大联勤、综治办、房地办、派出所、消防支队、工商所等单位派员参与,负责出租房屋违法群租现象的发现、认定、处罚以及集中整治等工作。

  无证无照整治组:XXX兼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大联勤、工商所、城管科、综治办、宣统科、派出所、城管中队等单位派员参与,负责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调查排摸、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违法建筑整治组:XXX兼任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大联勤、城管科、城管中队、综治办、房地办、派出所、消防支队等单位派员参与,负责辖区违法建筑排摸、认定、拆除等工作。

  矛盾化解协调组:XXX兼任组长,XXX、XXX、XXX、XXX以及相关整治行动具体责任人任副组长,社管、信访、司法、社保等相关科室成员为组员,负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避免产生后遗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为原则,落实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坚持依法治理、综合管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化解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等社区管理顽疾,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好社区居民的总体利益。

  三、工作机制(一)发现预警机制组织发动居委会对辖区内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进行走访、排摸,及时掌握各类基础信息,上门向业主、承租人、经营户发放告知书。(二)疏导治理机制对正在进行分隔的违法群租、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及时进行干预,避免形成存量;对符合条件的无证照经营单位,引导依法办照。(三)定期例会机制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例会,通报前期整治进展情况,分析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部署。(四)考核督查机制将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的综合整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流程(一)排摸梳理阶段建立XX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以及违法建筑的信息名册,结合社区实际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二)自行整改阶段在前期走访、排摸的基础上,由各专项整治工作组联合职能部门上门告知违法责任,开展政策宣传,要求限期自行整改。(三)联合执法阶段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例会,通报整治动态,针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依托“大联勤”机制,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五、工作要求(一)注重区别对待,明确整治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公后私”的原则,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根据走访、排摸的情况,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对群众反响强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通过联合整治,坚决依法处理。(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挥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的作用,加强房地、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与街道职能科室的横向联动,对涉及多部

  门的重点难点案例,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震慑效果。(三)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分区划

  块、落实专人负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整治后的暗访、督查,防止“回潮”现象发生。

  (四)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发动社区志愿者参与到违法群租、无证照经营、违法建筑的宣传和整治过程中。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典型、分析不足、征集意见,营造全社区支持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街道关于开展违法群租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社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群租现象的综合整治力度,XX街道根据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方案,特制定违法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对社区内违法群租现象开展一次彻底的综合整治,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净化社区房屋租赁环境。二、组织领导根据街道的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XXX任组长的违法群租专项整治组。综治办、房地办、派出所、消防支队、工商所、大联勤等单位共同派员参与,负责违法群租现象的发现、认定、处罚以及集中整治等工作。三、职责分工(一)综治办及时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对上报的违法群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各职能单位、科室。(二)房地办根据最新颁布的《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实施意见》,对XX社区内存在的违法群租开展认定,对

  拒不改正的房屋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进行相应处罚。(三)派出所协调治安、消防、社区等警种,对辖区范围内的出租房

  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群租进行整治。

  (四)消防支队对违法群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认定,结合自身职能对房屋产权人、承租人等进行处罚。(五)工商所对社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群租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大联勤发挥好XX联勤联动的工作优势,利用各联勤工作站及时发现、排查辖区范围内存在的违法群租,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街道综治办。(七)居委落实辖区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八)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业主自我管理,通过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实现居民自治。四、实施步骤(一)排摸阶段(2016年5月-6月)

  各居委依托大联勤机制对辖区内租赁房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二)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在排查的基础上,街道联合公安、房地、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发现的违法群租开展联合执法。(三)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12月)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对科室、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对违法群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

  关于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无证照经营场所的整治和规范,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维护XX社区的市场经济秩序,XX街道根据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方案,特制定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源头治理、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强化考核”的原则,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工商牵头、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对XX社区无证照经营“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目标。二、组织领导根据街道的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XXX任组长的无证无照专项整治组。大联勤、工商所、城管科、综治办、宣统科、派出所、城管中队等单位共同派员参与,负责无证照经营现象的发现、认定、处罚以及集中整治等工作。三、工作重点(一)重点对象存在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安全、社会矛盾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具体为“餐饮、废旧物资收购、沐浴足浴、旅馆出租、美容美发、网吧、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

  通信设备销售、房产中介、劳务中介、医疗场所、汽车配件销售及非机动车销售”等的无证无照行为。

  (二)重点区域XX、祥德路、甜爱路。四、职责分工(一)工商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突出问题的调查、排摸,协调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二)城管科组织召开无证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街道整治计划推进整治工作,并做好走访记录备案。(三)综治办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五小行业”无证照经营户开展疏导。(四)宣统科配合对社区内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整治。(五)派出所对餐饮、沐浴足浴、旅馆出租、美容美发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群众安全、社会矛盾突出的无证照经营场所进行查处。(六)大联勤

  按照城市管理网格化的要求,协调联勤工作站、巡查队等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七)居委落实辖区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五、实施步骤(一)排摸阶段(2016年6月)加强排摸,确定整治范围,落实人员配备。(二)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12月)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对科室、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对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

  关于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XX社区的市容市貌、美化居民的生活环境,XX街道根据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方案,特制定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大拆违力度,使辖区内的违法建筑数量大幅减少,提高市容管理总体水平、改善市容环境。二、组织领导根据街道的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XXX任组长的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组。城管科、城管中队、综治办、房地办、派出所、大联勤等单位共同派员参与,负责违法建筑现象的发现、认定、处罚以及集中整治等工作。三、职责分工(一)城管科及时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对上报的违法建筑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协调相关单位联合整治,完成全年计划任务。(二)城管中队根据拆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力量,配合区拆违办、街道开展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三)综治办

  协作相关单位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社区维稳等工作。(四)房地办对XX社区内新增、存量的违法建筑开展认定,对拒不改正的房屋产权人进行相应处罚。(五)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违现场的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六)消防支队对违法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认定,结合自身职能对房屋产权人等进行处罚。(七)大联勤利用XX联勤网格化力量,组织巡查队、基层联勤站加强对社区重点地区的巡查,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要第一时间上门干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城管科。(八)居委落实辖区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四、实施步骤(一)排摸阶段(2016年1月-3月)由街道城管科、城管中队对XX辖区内存量违法建筑的底数情况进行排摸。(二)整治阶段(2016年4月-11月)对排摸出的违法建筑,按照“先公后私”的原则,每月

  分量组织进行拆除。(三)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12月)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对科室、各部门的工作

  考核,对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

篇十二: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为及时反映全行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进展情况及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行在内部简报开辟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整治活动信息专栏及时传导银监会及有关部门关于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的政策信息交流各分支机构的良好做法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XX商业银行关于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报告

  省联社XX办事处:为贯彻落实银监会XXX副主席在全国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要求,现将XX商业银行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一、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推动我行积极响应银监会号召,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促进自身稳健经营、营造公平竞争氛围及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打下了良好基础。(一)加强组织领导。我行成立了“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相应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推动工作,将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纳入当前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二)强化统一引领。由于“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我行采取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活动方案、统一活动形式、统一活动内容的“四统一”方式,引导各分支机构做好“五结合”,即:将此次活动与合规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和信贷能力相结合、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与加强核算真实性及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与提高内部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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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度相结合,切实提高全行整体自律能力和自律水平。(三)做好动员部署。2月29日下午,我行召开行长办公会议,传达了省联社信贷管理部紧急通知精神,对“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各分支机构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执行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重点,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按照监管工作要求,各分支机构在当日下班前在全部营业机构张贴“七不准”规定。(四)畅通信息交流。为及时反映全行整治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进展情况及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行在内部简报开辟《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整治活动信息专栏》,及时传导银监会及有关部门关于规范银行业经营行为的政策信息,交流各分支机构的良好做法,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信息保障。二、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和措施此次活动以“规范经营行为、科学合理收费”为主题,重点内容概括为“贷款七不准”“收费四公开”、。具体来讲,“贷款七不准”即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一浮到顶、不得转嫁成本;“收费四公开”即银行服务收费要执行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的“四公开”业务管理制度。(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行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全层级、全流程、全品种的地毯式、无死角的自查清理,将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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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落实到每个营业网点、每个从业人员,确保自查工作的全覆盖。自查要重点做到:查源头,从总行自身入手杜绝不规范经营的主观冲动;查程序,逐一检查各类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有无漏洞;查行为,对基层高管和一线员工进行全面行为排查。(二)严格落实禁止性规定。我行结合自身管理和经营特点,及时修订和完善业务规定,将“七不准”禁止性规定予以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各项规章制度中,落实到业务管理的各个步骤中,落实到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中。同时注重IT系统的改造和升级,以机控和技控强化“七不准”禁止性规定的贯彻落实。(三)统一规范服务收费价目。我行对各类服务收费按照名录管理、统一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全面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由总行统一制定收费价目名录,切实规范管理各项收费行为。(四)建立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我行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服务收费管理和投诉处置,按照“问题到我为止”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和举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诉求,为自身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和推进根据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和活动方案要求,共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召开行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在全行范围内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当贷款业务和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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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将自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第三阶段是检查暗访。根据各分支机构自查情况,总行进行现场抽查和暗访,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检查质效。第四阶段是总结通报与持续改进。对各分支机构自查、总行现场抽查和暗访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总结通报,督导各分支机构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201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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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全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国家、省、市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簧繁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请审巍、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引导、整治与规范、治标与治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努力建立与巩固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抬理目标考核范围,全面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并巩固长效机制,使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不发生区域性、

  行业性的元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街区零元证无照经营;三是坚持”解决存量,遏制增量”,有效减少无证无照经营行充,将无照经营总量与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总量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三、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批准大件和营业执照,擅

  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

  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已依法取得许可证或批准大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

  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4、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后未按规定重新申请申办行政许可手续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

  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5、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

  可拎

  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6、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而未办理的。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

  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行为免于工商登记的情况除外。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商业街道、社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整治区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行业等重点整治行业。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书升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赵玉伟、区工商分局局长邹鹏、区公安分局副政委闰法总任副组长,经信、财政、人社;·住建、交通、农业、@大化、卫生、

  环保、安监、城管、广电、旅游、服务业办公室、煤管、地税、国土、

  质监、药监、烟草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江玉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丢苛击芜

  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调度、·信息沟通、督查通

  摄.轰导小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各妻"智章、开发区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关机构,落实入灵争分工,确保查处取缔活动迅速开展.

  五、职责分工方确保整治效果,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韩、综合治理时长效工作机制要求,确定如下工作分工;(一)区综治办.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誊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考核评比方案,明确考核目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的范围,对因无照经营而发

  生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重大的,严格落实综治一票否决权制。(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各类无须取得许可

  证(批准大件)或己经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大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

  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取缔已被依法吊销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公安部门。负责对从事旅馆,公章刻制、典当、开锁、

  废旧金属收购、娱乐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民用枪配售企止、信息

  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爆炸

  物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焰火晚会、爆破作业及爆破作业从业人

  员等续到公安部门办理许可或备案方可从事的经营话动进行监督管

  理。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

  可开

  构成犯罪的元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成品油,供电、报废

  回收、典当等须经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督管理。

  (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会计、资产评估等须政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鉴证类申介机行监督管理。

  (六)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等须到劳动保障行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从事建筑施工(含装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土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房地产开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理;

  (八)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关辅助业等须到交通行政管理:监督管理。

  (九)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物等须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办

  理.部动理负责对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植物检疫、动物诊疗、农业转基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

  (十)文化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出版物(包括图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互联网出版等)出版、发行、印刷:

  以及出版物进口等须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音像制『经营等须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化妆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须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

  督管理。(十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

  严控废物、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

  污许可证、放射紊安全许可等须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

  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危险化学

  品等须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频道(频率)的开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国产电视剧(动画片)的制作和发行、境外电视剧(动画片)的引进、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有线电视设计安装羡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须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方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旅游业务等须到旅游

  行敦管翟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对从事相卖等须经流通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煤炭理"1nL负责对从事煤炭等须经煤炭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地税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应当依法办理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收违法行为。

  (二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须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二)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食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口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到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管理.”(二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药品、医疗器械、

  餐饮服务等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

  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三)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

  展经管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行查处。(二十四)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须到烟草专卖行政

  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烟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五)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责,负责对须到木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六、实施步骤2011年5月至1I月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共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动员阶段叨011·年5月15日前)”

  ."1、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部署整治任务。2.备镇、街道、,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召开动员

  会议,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

  制度,领导小组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村(居)要确

  定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并填报统计表(见附件2)

  于5月15日前报区打击无证无黑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

  总.3。充分利塌各辞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法律法规知

  识宣传和无证无黑经营危害佳报道力度,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备镇、街

  道、开发区蚕星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3条。(二)谓查摸底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

  ;八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综治办牵头,以各村(居)为单位,对”霉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

  证无照经”;.管的总量、行业分布等情况。

  2。对无证无照业户,耍按照”—户—档”的原则,建立无证无照

  经营业户档案,并建立统计=帐(见附件3),根据涉及的

  许可证管理部门进行分类设置。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名单要于6月

  15日前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函告书样式见附件4),同时报区打击无证无照经

  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对于随时发现的元证无照经营业户,

  要在发现之日起5日内,由备镇、街道、开发区录入台帐,·并分

  别函告相关部门,同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16日至10月时日);集申整治阶段实行部门负责制及区域负责制相结合o具体措施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备镇、街道、开发区函告的调查摸底情况制定整治计划,对相关

  行业的元证无照业户进行逐户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于处理完毕后七日内反馈绘函告的镇、街道、开发区,同时报送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下组办公室。

  2.对无证无照经营集申的地域和长期无证无照经营不服管理的业

  户,由备镇、街道、开发区牵头组织,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形成执法合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

  3.对于随时发现的元证无照经营,相关部门在收到函告书之后3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在处理完毕7日内反馈函告单位。

  4。备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工作情况认真填写打击无证无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每月25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在整治过程中,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新问题、新情况随时报迭。对于各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工作动态等,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简报》,予以通报。

  以调查摸底的数字为存量基数,对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实行存、销帐户管理,力争至集申整治阶段结束后,通过查处取缔工作,完成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存量的90%。

  (四)总结考核阶段(2011·年H月)i、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备镇、街道、开发区要写出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总结报告,于2011年11月15前报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由区综治办牵头,制定检查验收考评办法,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整治成绩突出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任务重、责

  日工

  业法

  门

  况治单打销无

  写区:经门

  主贝

  ;,"'挂大、堆点多、政策性强,是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

  理.”各

  ;”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无证无照

  经营

  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该项工

  作在党委

  玖蔚工作中的地位,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

  密切

  蓖合,把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疏堵结合,注重实效

  ·:·"备镇、街道;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

  识,

  ”采取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方式,坚持标木兼治,着力治木.因

  应市

  ””场需求,制定落实科学的行业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准入门槛。

  对下岗

  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经营的元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

  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时经营行伪,应积极帮助和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虑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元证

  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查处取缔。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

  经营活动D或农民在集贸市场及在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

  农副产品等按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依法管理,不作为无

  照经营取缔。",;,(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

  备相关部门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要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

  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属于木部门职能范围内的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对监管责任区内由于无证无照经”营状况的存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相关责

  任人的责任.量(四)建章立制,长效监管

  通过集中时段整治达到预期目标后,备镇、街遣、开发区和备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网络,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备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和责任人监管模式,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制,努力实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附件:1·博山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壬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统计表,3·无证无照经营业户统计创长

  ·4。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函告书·5t打击无证无照情况统计表

  11

  (一)镇综治办。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督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考核评比方案,明确考核目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工作的范围,对因无照经营而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重大的,严格落实综治一票否决权制.

  (二)镇工商所.负责查处取缔各类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己经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取缔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镇派出所.负责对从事旅馆,公章刻制、典当、开锁、废旧金属收购、娱乐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民用枪配售企业、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烟花爆竹运输、焰火晚会、爆破作业及爆破作业从业人员等须到公安部门办理许可或备案方可从事的经营话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负责对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公众聚集场所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负责依法查处已经取得有关部门许可但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元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经委.负责对从事成品油,供电、报废、回收、典当等须经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督管理。

  (五)镇财政所.负责对从事会计、资产评估等须到财政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六)镇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等须到劳动保障行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镇建委。负责对从事建筑施工(含装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土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房地产开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八)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关辅助业等须到交通行政管理:监督管理。

  (九)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物等须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部动理负责对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植物检疫、动物诊疗、农业转基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

  (十)文化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出版物(包括图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制『、·互联网出版等)出版、发行、印刷:

  以及出版物进口等须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音像制『经营等须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化妆品、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须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严控废物、

  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

  放射紊安全许可等须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危险化学

  品等须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频道

  (频率)的开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国产电视剧(动画片)的制作和发行、境外电视剧(动画片)的引进、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有线电视设计安装羡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须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方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旅游业务等须到旅游行敦管翟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流通主管部门。负责对从事相卖等须经流通主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煤炭理"1nL负责对从事煤炭等须经煤炭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地税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应当依法办理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收违法行为。

  (二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须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二)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食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口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到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管理.”(二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药品、医疗器

  械、餐饮服务等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

  动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三)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

  展经管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

  行查处。

  (二十四)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须到烟草专卖行政管

  理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烟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二十五)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责,负责对须到木部门办·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篇十四: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XX镇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泉州欣佳酒店“3.7”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XX安全办﹝2020﹞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XX镇关于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镇违法建筑管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我镇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XX镇党委书记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XX人大主席XX党委副书记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

  XX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党委委员、副镇长XX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成员:XX党建办主任、纪委副书记XX党政综合办主任XX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XX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成员XX。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镇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本次整治将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村、社作为重点区域,主要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餐饮住宿、出租房屋、寺庙、学校、农贸市场、仓储物流、商贸流通、压占各类管线特别是燃气管道且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道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四、专项整治时间

  2

  (一)摸底排查阶段(从7月16日--7月31日前)各村(社区)通过地毯式摸排,查清辖区内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经营类型、从业人员数量、持有相关证照等基本情况,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镇安全办,安全办将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上报县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5日)根据县安办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镇直各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实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从源头上规范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本次整治活动,镇安委会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充实工作力量,靠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各司其职,强化联动。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各区域监管职责,切实摸清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

  场所低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

  QQ、微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彰扬正气,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营造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4

篇十五: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整治内容重点对2013年以来相关问题开展整治:(1)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2)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3)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精神,把治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1.对照查找。针对整治内容,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的政策规定(见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报表格°各单位重点填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见附件2);党员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业、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见附件3),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填写《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有关自查表格,没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报告3.核实上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干部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要进行核实,避免少

  报、漏报、瞒报。10月20日前,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将《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附件4)、《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党政办公大楼XX房间,电话XX)。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兼职(任职)取酬情况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三)重点抽查(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信访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四)整改落实(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12月10前,要将《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以及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深入分析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一)要周密组织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查处本地区、本部门违规行为。

  (二)要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整治按照市县(区)联动、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开展,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各县(区)纪委参照市整治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步实施,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表格报送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对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工商部门负责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查验,国资委负责对单位所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从中備选出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

  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

  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XX。附件:

  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2、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3、XX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4、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5、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6、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第6号)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7、《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8、《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9、《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兴办经济实体从事营利性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X办发〔2009)XX号)10、《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X办发(2016)XX号)

篇十六: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查处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发〔号)、省工商局转发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工商办字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厅字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新格局,使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控制和解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整治重点1.公众聚集场所、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生产经营,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六小”企业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

  为。2.无证无照经营较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

  合部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遗留问题较多的家庭作坊以及在出租屋、违章建筑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非法网吧和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经营行为。4.卡拉OK歌舞厅、酒吧、桑拿按摩、足道等娱乐服务性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5.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6.未经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7.其他违法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整治时间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四、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范围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县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一)县工商局1.负责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

  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2.负责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

  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3.负责协助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

  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旅馆业、典当业、印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剧毒化学品和易致毒化学品使用和运输及其他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县卫生局负责依法对须经卫生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五)县药监局

  依法对餐馆、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须经药监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县质监局1.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或在经营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2.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3.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七)县安监局负责依法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须经安全生产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八)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1.负责依法对须经许可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监督管理;2.负责依法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零售、印刷、复制、进口以

  及音像制品的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负责依法对营业性演出,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

  等进行监督管理。(九)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依法查处应当取

  得本部门许可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并负责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届满后,仍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行为。县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局等服务行业部门要积极配合要积极配合县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对责令改正仍不予改正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行为进行停水、停电等限制。

  对举报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县工商局要积极着手调查,对经核实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县工商局应当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密切配合,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把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

篇十七: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P>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根据滁办字20164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教育自行申报调查核实等工作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根据滁办字[20xx]4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教育、自行申报、调查核实等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一是迅速召开会议,传达滁办字[20xx]40号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学习,认真对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一是制定《市重点局“四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完成时限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市重点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35名。目前,市重点局编制内人数36人(含2名挂职)。包括:局长1名、副局3名(1名挂职)、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局长助理1名(挂职),科级干部9名,其他人员20名。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含挂职),自查自纠参与率达100%。(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局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局36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1)在滁州市安投置业开发限公司兼职6人(刘堂华、戴薇、刘和生、刘海东、徐宗强、胡宏杰),未取酬。

  (2)获得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证书,在一些建筑企业和造价公司挂靠使用其注册证书,收取一定费用11人:胡义松、李玉飞、徐军、谷和存、徐宗强、徐晖、袁立兵、钱军、朱邦伦、刘和生、胡宏杰。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

  (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查报告表到科室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同时,设置举报电话(3058629),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整改。关于在滁州市安投置业开发限公司兼职6人。经查,安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原安居中心的企业职能部分,经划转、改制、增资扩股后成立的,为政府保障房建设专项融资平台(市城投公司控股)。成立时,大部分人员由原安居中心人员兼职组建,上述6名人员只兼职不取酬。

  关于获得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等资格证书,在一些建筑企业和造价公司挂靠使用其注册证书,收取一定费用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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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建议:对这种挂证行为,是否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无相关文件依据,建议予以明确后予以整改。

  (四)完善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在编人员对个人自查报告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承诺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今后,我局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篇十八: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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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整治内容重点对20xx年以来相关问题开展整治: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三、工作步骤动员部署。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精神,把治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自查自纠。1.对照查找。针对整治内容,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性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的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报表格。各单位重点填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党员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业、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兼职取酬等情况,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填写《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有关自查表格,没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报告”。3.核实上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干部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要进行核实,避免少报、漏报、瞒报。10月20日前,各县纪委、市直各部门将《XX县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附件4)、《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或兼职取酬情况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重点抽查。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信访线索,进行调查处理。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12月10前,要将《XX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以及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深入分析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四、有关要求要周密组织部署。各级党委要把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查处本地区、本部门违规行为。要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整治按照市县(区)联动、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开展,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各县(区)纪委参照市整治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步实施,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表格报送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对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工商部门负责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查验,国资委负责对单位所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从中筛选出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节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XX。

  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2.XX县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3.XX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4.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5.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6.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7.《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xx〕7号)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8.《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意见》9.《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兴办经济实体从事营利性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10.《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附件2XX县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20xx年月日自办企业情况序号自办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点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企业性质注册金额主要经营范围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经营状况备注合伙办理企业情况序号合伙办理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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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

  企业性质

  注册金额

  主要经营范围

  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

  所占比例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

  注:此表中自办企业、合伙办企业情况包括各单位所属单位自

  办企业、合伙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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