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县民政局近五年及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及工作安排(完整),供大家参考。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既定的规划部署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有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近五年及2021年工作情况
(一)近五年工作情况
突出基本民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兜牢民生底线,覆盖城乡、托底有力、制度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2019年,实现城乡低保统筹。2021年,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8元,比2017年增幅分别达23.5%、117.3%;
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794元,增幅95%;
孤儿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先后出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医疗、养老、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标准化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所有保障资金均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城市低保累计保障9万余人次4500余万元;
农村低保共保障45万人次13280余万元;
特困供养2260人5717余万元;
孤儿、临时、医疗以及灾民救助等4000余万元,倒房重建百余户。做好重大疫情、受灾、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前,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安置退役士兵百余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850余万元,免费职业技能培训190余人。2018年,按照县委“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落实集中行动,全面准确落实安置政策。机构改革后,履行双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聚焦群众关切,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速构建。制定出台《x县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发布基本养老7项公共服务清单,建立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机制,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和床位日常运营补贴等激励政策。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投入650万元落实敬老院消防达标改造。投入800万元对12所现有的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争取项目资金388万元对庙前、蓉城、乔木敬老院新建扩建护理专区。累计发放涉老三项补贴、运行维护等资金2000余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成3家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230张。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全覆盖。开展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成功引进寿县众兴镇老年公寓。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全方位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主动融入长三角养老一体化。
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增强基层自治功能。城乡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圆满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第四次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有序推进2021年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深化。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和谐社区、社区协商、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和村民小组自治示范创建。完善7个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110个农村社区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农村社区满意度测评,农村社区居民满意度平均分达99.63分。出台《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实施方案》,按照规范标准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大体检。
专项社会事务稳步开展,专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打基础、补短板、优服务、抓提升,殡葬服务、婚姻收养登记、区划地名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深化殡葬改革和殡仪服务,抓好“青山白化”治理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11个乡镇已建成12个,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启动。117个村(居)已通过规范程序成立红白理事会并依法备案或登记。巩固婚姻登记、殡仪服务规范化、示范化、品牌化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优质服务。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志愿者注册服务管理规范。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党建工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打造了“平安边界”。
(二)2021年工作情况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抓基本生活保障。注重动态管理和调整,开展低保对象救助资格年度审核和收入核对,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任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调整为678元/月、664元/月。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将1818户3695名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1-10月,农村低保累计保障76202人(次)2824余万元,城市低保10400人(次)570余万元,全年预计4000余万元;
1-9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260人1310.94万元,1-10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67人201.13万元,护理补贴2885人173.22万元。二是开展孤儿、临时救助和慈善帮扶。累计发放孤儿补助资金111人125.18万元,全年预计150万元;
临时救助248人(次)59.2万元,全年预计80余万元;
对11名历届困难大学生进行慈善救助。三是推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开展主动救助服务,深入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1-10月,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00人(次),站内安置照料1人,在精神病医院康复治疗2人。查到地址返乡率100%。同时,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摸排更新农村留守儿童1791人,均将其纳入有效监护范围,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与走访帮扶服务。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认真抓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截至10月,丁桥镇养老服务中心已完工验收,蓉城、庙前镇养老服务中心已完工;
酉华镇养老服务中心正在施工改造中。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共19个站点已由x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运营,并借助池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发挥县、乡镇和社区(村)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二是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扎实开展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省、市民政部门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及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排查整治。在养老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账销号。1-10月,会同消防、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4轮100次督查整治,发现一般问题和隐患83项,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截至目前,问题和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有效保障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已开展17次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常态化。三是推进社会化养老和公建民营改革。贯彻养老服务政策举措,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建设,落实敬老院开展无障碍、院容院貌等配套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服务,推进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继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成功引进寿县众兴镇信德老年公寓,于10月份正式投入运营。四是加强基层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员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任务已初步完成人员摸底,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池州市徽瀚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中。积极参与养老护理员大赛,以竞赛带动日常轮训。五是做好涉老补贴发放。1-10月,共发放7108人共229.665万元。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截止目前,共计上门服务4292人次55.55万元。
3.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出台《2021年x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x县创建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完成117个村居民满意度测评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对全县城乡社区开具的证明、承担或协助的事项、挂牌和成立机构以及考核评比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清理。积极推进智慧社区试点,目前,蓉城镇智慧社区系统平台已在蓉城镇七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并优化。依法有序推进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目前各村(居)已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下步将按照部署,扎实推进。
4.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扎实抓好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目前,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正在修改,等待第二次审查,项目专项债资金3000万元已拨付到蓉城镇。正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项目规划设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审查中。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根据《池州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指南》要求,指导乡镇完善农村公墓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公墓管理运营。积极申报蓉城、陵阳、乔木为市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示范点,并进行了初步验收。同时,开展清明祭祀安全保障服务和文明倡导,利用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放倡议书千余份,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二是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新成立社会服务机构3个和社会团体2个。扎实部署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和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一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党建。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对全县21家行业协会开展乱收费专项整治清理前期自查。三是抓好其他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完成青贵线第四轮联合检查,继续做好《x县标准地名录》的编制、印刷、发行。对城区路名牌全部进行了维护和更换,所有城区路名牌全部换贴公益广告,全县110个建制村的村名牌,已全部修复和更新。志愿者注册48727人,占总人口19.61%,项目总数2197个,总时长476450小时,全县有服务时长的志愿者占注册总人数50.51%。1-10月,结婚登记1013对,补办结婚证249对,离婚登记303对,补办离婚证66对,申请离婚628对,合格率均达100%。
5.自身能力建设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组织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机关党建提质等系列创建活动。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突出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围绕平安建设,抓好维稳工作。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内容,做好权力和责任、公共和中介服务清单“两单”建设。受理2件,办结2件,信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民政领域安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五年来,荣膺全省双拥模范县七连冠,荣获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信访、老龄、窗口服务、行风建设等省级先进单位,市政府目标考核民政重点工作多年位居全市前列,2020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单位,多项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估成绩优异,多次代表市级迎检考核,党务、党风廉政、安全、计生、信访、政务公开、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多次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通报表彰,连续四届县级文明单位,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单位职工并荣获全国、省级等多项荣誉称号,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为“九华圣境、灵秀青阳”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回顾五年来及2021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规划安排、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在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困难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城市公益性公墓推进缓慢、养老服务管理有待强化、社会救助所需资金压力大等主要方面。今后,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及2022年计划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十四次、第二十次、第三次全国、全省、全市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最一专”,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县政府“十四五”规划、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有力推进今后五年民政高质量发展。
在社会救助事业上。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规范运行,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实现低保、孤儿、临时救助等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
在社会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上。一是依托重点项目,发挥智慧社区、“三社联动”项目建设作用,通过高科技、智能化的现代手段和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的联动,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发挥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作用,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常态化开展“青山白化”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开展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市、县农村社区建设示范项目。巩固已建设的项目和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在养老事业发展上。积极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力争“十四五”期间改革4-5家。二是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制定改造提升计划,按年度推进。三是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在财税、项目土地使用、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办养老产业。在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3家的基础上,力争再建4-5家。四是联动开展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工作。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升级发展,将养老产业纳入大健康产业发展及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坚持“托底”和“扶高”两翼并进。
(二)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城乡统筹、提标落实。做好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相互衔接,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保障范围,在临时、慈善救助等方面助力帮扶。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原则,将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全部下放至乡镇。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做好局包村、选派村工作。
二是致力于补齐短板,推动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快速发展。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做好高龄老人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养老服务政策举措,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力争改造4所敬老院。抓好三级养老中心规范运营。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在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3家的基础上,力争再建1-2家。继续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及殡仪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营。抓好蓉城镇智慧社区建设,提供社区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继续做好社区减负工作,为社区减负增效。全面推行社区协商制度,拓宽城乡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渠道。积极创建城乡社区示范单位,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样板。规范地名管理,完成勘界任务。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做好婚姻收养登记服务。
四是抓好自身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及对民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县委巡察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政治引领,落实从严要求,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作风建设规定,紧扣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政风行风、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双拥等创建活动,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提振精神面貌。推进民政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优质为民服务。加强工作的信息公开、绩效评估、督促检查、时序调度,强化各类民政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序时开展、落实到位和资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为“XX圣境、灵秀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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