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年审新规定1 1、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系近亲属和委托代理属实的可以代理。 2、原准驾车型为A、B和已换领新准驾车型A1、A2、A3、B1、B2、N、P及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每年应在审验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驾照年审新规定,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驾照年审新规定1
1、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系近亲属和委托代理属实的可以代理。
2、原准驾车型为A、B和已换领新准驾车型A1、A2、A3、B1、B2、N、P及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每年应在审验日(含)之后的15天内办理年审(以有效期中的月日为审验日),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年审时间不能提早于审验日。
3、原准驾车型C、D、E、F证已审验至2004年5月以后的,可以免于办理审验,有效期满时办理换证并审验。
4、原准驾车型C、D、E、F证审验至2002年5月(含)以后的,原准驾车型A、B证审验逾期不超过一周年的,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A、B证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可以免费办理补审。
5、新版证准驾车型为C1、C2、C3、C4、D、E、F的,在6年有效期内不用年审。
6、新版驾驶证副本上不盖年审章,只开具审验受理《回执单》,旧驾驶证副本上盖年审章。
驾照年审新规定2
1、A1驾驶证不扣分就不年审,如果有扣分就要年审;年审要体检体检表和参加学习。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①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②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③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④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⑤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3、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②身体条件情况;
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5、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驾照年审新规定3
1、应在计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接受审验,超过一年未审验注销驾驶证。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5、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6、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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