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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2-25 16:06: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于在校老师、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予以妥善、正确处理,维护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范例推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于在校老师、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予以妥善、正确处理,维护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它不仅避免了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让我们老师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严抓教育管理和校园建设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划定了学生事故伤害的责任范围及其责任人,将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所负的责任明确,将有助于更妥善、更准确地解决处理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人身事故伤害,兼顾学校和学生两方面的合法权益。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一些伤害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但在事故的解决过程中往往要牵扯学校、老师太多精力和财力,并且学校往往要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而被推上被告席。不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学校担大头,这对学校而言是不公*的,因为学校成了事实上的“弱势群体”。

  我认为:1、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要妥善、正确处理,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也为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维护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是为了保护学校的利益,而不是帮学校摆脱责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3、要求学校老师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

  4、认识到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紧急救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也让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后,体会到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维护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是帮学校摆脱责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但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在教育我们学校老师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作为老师、班主任,一定要尽责尽力教育好学生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当然学生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在学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还提醒我们,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起诉。每位教师都要牢记:当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紧急救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避免了老师、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也让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阅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1)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3篇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1

  近期,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意外事件。

  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二、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

  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三、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

  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四、学生课余时间受伤。

  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五、学生自杀、自残。

  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六、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

  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七、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

  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周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总而言之,中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2

  近期,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意外事件。

  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二、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

  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三、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

  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四、学生课余时间受伤。

  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五、学生自杀、自残。

  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六、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

  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七、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

  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周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总而言之,中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3

  近期,学习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意外事件。中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二、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三、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四、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五、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六、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七、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周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总而言之,中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2)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心得3篇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心得1

  《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

  通过学习,全面了解条例知识,把握领会条例精髓。《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分为六章,由总则、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与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有责任的学校可以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多方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老师和同学在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有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学生要首先要加强对自己的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班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学习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首位,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安,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心得2

  《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为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奠定了牢固基础。

  通过学习,全面了解条例知识,把握领会条例精髓。《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分为六章,由总则、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与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解聘,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有责任的学校可以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多方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老师和同学在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有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学生要首先要加强对自己的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利用班会、班队活动、思品等课程时间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学习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首位,教师要加强责任心,让学校、教师及其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和*安,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长的快乐,也让我们的校园变成安全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3篇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1

  在我校寒假培训班上,学校下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司校长给我们做了解读,结合自己的学习我谈一点的体会。

  学生伤害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尽管学校与家庭方面也都对学生做了相关的教育。事情一旦发生,这就存在一个责任认定的问题,到底谁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在这类问题上学校与家长的观点往往是相悖的。因此就存在一个学生事故处理难和难处理的问题。而《办法》的出台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办法》对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学校和家长都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相关方面首先要想到的是怎样的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互相的扯皮。

  学生伤害事故这也是一个总的说法。具体来说他有不同的类型。责任的承担也要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是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老师又没有任何过错,这时学校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是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当然也不是意味着老师要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如果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在这一方面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如果是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牢记:当事故发生时,我们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紧急求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做为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最终也可依法起诉。

  以上是结合资料谈的一点浅显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与老师批评指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2

  通过本次全校教师集中学习,宣传贯彻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明确了社会、学校、教师、学生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对安全的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为了让学生安全、幸福、健康成长。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都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责任,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救、救助、预防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遭到伤害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保护,必要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或者报告*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时时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事故灾难或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树立优先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懂得了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此,我们作为教师首要工作就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总之,本次学习,更增强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我更加会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留心校园每一处的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心,做一个有心人,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和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心得体会3

  在我校寒假培训班上,学校下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司校长给我们做了解读,结合自己的学习我谈一点的体会。

  学生伤害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尽管学校与家庭方面也都对学生做了相关的教育。事情一旦发生,这就存在一个责任认定的问题,到底谁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在这类问题上学校与家长的观点往往是相悖的。因此就存在一个学生事故处理难和难处理的问题。而《办法》的出台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办法》对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学校和家长都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一旦事故发生,相关方面首先要想到的是怎样的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互相的扯皮。

  学生伤害事故这也是一个总的说法。具体来说他有不同的类型。责任的承担也要分不同的情况。

  如果是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老师又没有任何过错,这时学校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是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当然也不是意味着老师要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如果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在这一方面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如果是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我们做老师的一定要牢记:当事故发生时,我们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紧急求助。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做为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在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完全推给学校,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最终也可依法起诉。

  以上是结合资料谈的一点浅显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与老师批评指正。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4)

——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篇

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

  (一)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生车祸往往大多是横穿马路,引起伤害事故,也有的骑自行车出车祸,造成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学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示意肇事司机停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记住该车车牌号码。

  2、马上组织力量将受伤害学生送往医院就诊。

  3、马上将事故情况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让他们来查验事故情况。

  4、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孩子情况,叫他马上上医院。

  5、报保险公司,以便取得保险公司赔偿。

  6、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发生上述情况,也同样按上述情况处置。

  (三)事故的预防

  1、教育学生过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雨天撑伞行走别让伞遮住视线。

  2、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碍物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

  5、对骑自行车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2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学明

  副组长:胡文

  组员: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主管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助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董晓春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胡文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小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

  (一)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生车祸往往大多是横穿马路,引起伤害事故,也有的骑自行车出车祸,造成伤害事故。

  (二)处置措施

  1、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学校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学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示意肇事司机停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记住该车车牌号码。

  2、马上组织力量将受伤害学生送往医院就诊。

  3、马上将事故情况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让他们来查验事故情况。

  4、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孩子情况,叫他马上上医院。

  5、报保险公司,以便取得保险公司赔偿。

  6、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发生上述情况,也同样按上述情况处置。

  (三)事故的预防

  1、教育学生过马上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雨天撑伞行走别让伞遮住视线。

  2、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碍物时,可以在距道路边缘或者障碍物边缘一米宽度内行走。

  3、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4、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

  5、对骑自行车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5)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3篇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1

  第一条 为了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条 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第五条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及时。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

  第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据过错归责原则确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等不符合国家、地方的安全、卫生标准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或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组织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活动,违反了有关规定或者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五)学校向学生提供、推荐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体育器械等物品不符合国家、地方的安全、卫生标准的;

  (六)学校教职员对学生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

  (七)学校教职员未履行工作职责、擅离职守,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八)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但未给予必要注意或者照顾的;

  (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导致后果加重的;

  (十)学校知道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事前教育和及时制止的;

  (十一)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或者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但未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十二)学校安排学生乘坐的交通工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驾驶人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的;

  (十三)学校知道教职员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或者离校后又自行返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擅自离开期间发生,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的;

  (三)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擅自进校或者在放学后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四)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的;

  (五)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或者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突发疾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的;

  (六)学生因自身原因自杀、自伤,学校管理并无不当的;

  (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应当由学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在前款规定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情形中,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因教职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了按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经告诫、制止,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明知学生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知道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其父母、其他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因学校和学生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者突发性事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以及其他物品和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3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教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由于学校及其教职员的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三)瞒报、缓报或者谎报学生伤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妨碍学生伤害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依据学籍管理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的,由*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一)侮辱、殴打教职员的;

  (二)侵占、破坏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

  (三)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第三十五条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6)

——学生之间伤害事故赔偿协议书3篇

学生之间伤害事故赔偿协议书1

  甲方:_____,系校小学六年级(1)学生,监护人:_____

  乙方:_____,系校小学六年级(1)班学生,监护人:_____

  魏、梁两学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午科学课期间,在学校操场活动器材上玩耍时,随同一起的梁家裕把魏子健从双杠上强行拉了下来,不幸造成魏左腿胫骨螺旋形骨折。经宝鸡市中心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

  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梁xx同学承担肆仟元整(¥4000.00)(包括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

  2、再由学校通过保险公司等渠道一次补偿魏伍仟元整,(¥5000.00)部分营养费、误工费、家缴费);剩余陆佰元(¥600.00)有科学老师盛建军同志承担。

  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魏家庭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

  4、魏左腿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魏监护督促,梁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魏监护人:_____乙方梁监护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7)

——学生伤害事故协议书-决议3篇

学生伤害事故协议书-决议1

  甲方:代表或监护人:

  乙方:监护人:

  乙方于年月日在发生伤害事故( ),经治疗后现已基本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赔偿给乙方一次性补助金人民币元(大写:)。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无论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之表示,且公*、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或多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按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伤害事故协议书-决议2

  甲方:受伤学生____县第_中学____年级____班____(十五岁),监护人_____

  乙方:____县第____中学____年级____班学生_____,监护人_____

  _____、_____两学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后在本班教室进行摔跤玩闹时,不幸造成____右脚胫、腓骨骨折及踝关节滑脱移位。现经____县骨伤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合计医治费用_万_仟余元。现经双方监护人自原、*等协商答成如下一至解决协议:

  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各自应承担一半的责任;

  2、再由_____监护人_____补偿_____家医药费_仟(¥_000.00)元人民币,加之前补偿的_仟(¥_000.00)元合计补偿人民币_万_仟(¥____000.00)元;

  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_____家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补、赔偿;

  4、 _____右脚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_____监护督促,_____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_____监护人:

  乙方_____监护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8)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菁选5篇)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

  一、事故原因预测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措施

  1.成立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校园安全预防网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德育处、教导处、卫生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2.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师德规范教育,提高教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学生一些减少危险发生的方法和面对危险的基本应急措施。

  4.明确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级各种教育活动中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级、学校大型活动中要注意加强监督、防范措施到位,进行安全管理。

  5.总务部门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动前集中巡检,*时保证每月至少对教学设施全面检查一次,每天巡视一次,及时处理检视中发现的问题。

  6.严格门卫制度,认真遵守门卫岗位职责,做到不擅自离岗,外来人员进校门有来客登记、客人持《出入证》进出,出校门有接待人签名。

  7.加强对学校专用教室的管理,对化学物品、危险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时严格遵循有关规定。

  三、处理程序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重事项

  1.“救治第一”的原则

  发生事故时,必须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受害学生送往卫生室或医院救治,事后再明确责任,进行奖惩处理。不可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相互推诿责任,延误学生的治疗。如因救治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2.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重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要做到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2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立即报区教育局,同时填写*安保险公司的《出险通知书》,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参照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附带条件;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咨询有关法律人士起草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理赔协议书;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等。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3

  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车间人员一旦受到伤害时,能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损伤,特制定本预案,请各班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好相应的准备。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

  在发生受伤事故时,各班组能迅速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提高全体员工正确处理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照成的人员伤痛和防止事故扩大影响人生安全的发生。

  二、各种伤害的预案

  1.外伤出血:

  a)较小或较表浅的伤口,应先用冷开水或洁净的自来水冲洗,但不要去除已凝结的血块。

  b)一般割伤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c)伤口处有玻璃片、小刀等异物插入时,千万不要去触动、压迫和拔出,可将两侧创缘挤拢,用消毒纱布、绷带包扎后,立即去医院处理。

  d)碰撞、击打的损伤,有皮下出血、肿痛,可在伤处覆盖消毒纱布或干净毛巾,用冰袋冷敷半小时,再加压包扎,以减轻疼痛和肿胀。伤势严重者,应去医院。

  e)伤口有出血,可用干净毛巾或消毒纱布覆盖伤处,压迫10~20分钟止血,然后用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再出血为度,视情况去医院处理。

  2.踝关节扭伤后,不要继续行走,也不要揉搓、转动受伤关节,以免进一步加重损伤。应立即用冷毛巾或冰块敷患处,有利消肿、止痛、缓解肌肉痉挛。24小时后方可改为热敷。如果怀疑有内出血,最好用弹性绷带加压包扎,但不要过紧,以免妨碍包扎部位以下的血液循环。如果怀疑有骨折,最好用夹板或就近找木棍固定受伤的踝关节,并尽快去医院就诊。

  3.一旦发生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或冷敷烫伤部位,持续15分钟左右,以缓解疼痛,减轻烫伤程度。不要擅自在伤口处涂药,更不能用涂酱油、植物油等土办法处理伤口。若烫伤处有水疱,不要挑破,可用干净纱布覆盖,去医院处理。

  4.昏厥:昏厥是暂时性贫血引起的短时间意识丧失现象。病人突然衰弱无力,眼发黑,皮肤,口唇苍白,四肢发冷、出虚汗。如受惊吓,站立过久,长期卧床突然起身引起的单纯性昏厥。应让病人躺下,取头低脚高姿势的卧位,使脑部增加回流血液,盖好被子注意保暖,保持安静,喂服热茶和糖水。一般经过急救处理后,病人会恢复知觉。如是大出血和有心脏病史引起的昏厥,要送医院急救。

  5、吃东西被噎:如果患者还能讲话或咳嗽,表明气道没有被完全阻塞,尽量让他自己咳出较好;如果患者意识清醒,但无法自己咳出噎住的食物,应顺着患者的上腹部向上迅速施压,靠产生的冲击气流将食物挤出气道;如果患者已呼之不应,应立刻扳开他的嘴,用食指贴着其口角一侧,伸入到口腔深部向外做钩扫动作,直至清除食物为止。若以上尝试均不奏效,应立即送医院急诊。

  6、中暑现场救护方法:一是迅速降低患者体温、二是给患者补充液体、三是呼叫救护车

  7、预防中暑的方法:一是避免长时间在酷热及潮湿的环境下工作或运动、二是穿浅色和宽松的衣物,需要时可带太阳帽,避免太阳直接照射头部、多饮水,适当补充盐分

  8、头部撞伤:若伤员伤势较重,已昏迷,抢救者应立即清除其口腔内的呕吐物和血块,将其头转向一侧,牵拉出舌头,以防窒息。血液沿鼻腔和耳道流出时,切勿用棉球、纱布或其他物品堵塞。有时候,人不慎摔倒,枕部着地,表面看来局部无任何皮损,但颅底却已发生骨折。伤者发生颅底骨折后,很快会因颅内出血而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呕吐、昏迷等严重症状。因此,当头部被击,伴恶心、呕吐、耳鼻腔出血时,应立即就医。

  9、骨折的现场判断:骨折处地有肿胀、疼痛、畸形,伤肢活动出现障碍。

  10、现场骨折固定的目的包括:止痛止血,减少骨折进一步移位或脱位,减少神经、血管及软组织的进一步损伤,便于搬运。

  11、确定有骨折后,一定要对伤肢(指)作固定再送医院,否则骨折断端异常活动,会加重损伤。可因地制宜用木板、木棍、树枝、竹竿、杂志等作为固定用的临时夹板。若无上述材料,可将上肢固定在躯干上,下肢固定在对侧的健肢上。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4

  一、目的和范围

  减少因意外引起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本预案适用于xxx等部位的意外伤害(高处坠物、触电、中暑、坍塌等)应急抢险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

  各驻勤点保安员要在保安队长的领导下,服从甲方主管领导的统一组织指挥。*时认真做好应急物质检查保管,熟悉勤务区域重点部位,加强意外伤害预案演练。发生意外伤害后,组织人员迅速转移安全地带,及时准确报告情况,科学合理实施抢救,尽力减少人员伤亡。

  参与意外伤害应急抢救,要在甲方主管领导的指挥和授权下进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以人的生命为重。

  三、应急措施

  (一)组织准备

  各驻勤点成立意外伤害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下设抢险组、通信组、警戒组、救护组。保安员队长担任组长,保安员骨干任各小组组长,所有保安员为组员。人员较少的单位可对小组进行合并。

  组长职责:

  ①提前制定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②准确掌握情况,现场正确决策,组织指挥所属保安员有效展开工作。

  ③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④组织人员警戒现场,配合甲方人员做好善后工作。

  各小组长接受组长的指挥,按照分工带领所属人员展开工作。抢险组成员应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通信组成员应熟练掌握各种通信工具的使用,熟悉应急电话,普通话标准;救护组成员应具备人员抢救的基本技能,如伤员移动、放置、人工呼吸等。

  (二)物资准备

  各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应及时协调甲方主管部门,确定应急使用车辆,组织准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如铁锹、撬杆、液压钳、绝缘杆)、急救药品等。

  (三)社会联络

  组长和联络组小组长应掌握驻勤点所在地医疗机构的地址、行车路线、联络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四)应急响应。根据不同意外伤害分类,采取相应的措施。

  1、突发触电意外事件

  ①发现有人触电以后,最短时间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一方面,要采取合适方法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另一方面,要将情况上报保安队长,同时组织人员设置警戒区域,防止其他人员再次触电。

  ②对于低压触电事故,采取如下方法使触电者摆脱电源:如果附近有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如果附近没有开关或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绝电流。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绳索、木板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电线;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救助者可以用一只手抓住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③对于高压触电事故,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使用相应耐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④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以下事项: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或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止自己触电;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避免出现二次事故;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问题,以利于抢救。

  ⑤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无力或者一度昏迷但已清醒,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严密观察并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卧,周围不要站人,使空气流通,解开衣服以利于呼吸,如果天气寒冷还要注意保温,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同时随时准备作进一步抢救;如果触电者的呼吸或心跳停止,或二者都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

  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急救方法,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开,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等,以免堵塞呼吸道。在作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要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具体步骤是:使触电者鼻(口)紧闭,救护人深呼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秒;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其自行呼气,为时约3秒。

  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后的急救方法,做胸外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具体操作步骤是: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双手重叠,手掌根部放在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应压陷3-4cm,每分钟挤压60次;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

  ⑥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如甲方有需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和整改措施等。

  2、突发交通意外伤害事故

  ①警戒区域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后,首先发现的保安员应马上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时积极地协助驾驶员对伤员就地进行救护。如果驾驶员逃离现场,要记下车牌号和其它特征。

  ②组长第一时间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在甲方指令下,通信组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并安派接车员接应。。

  ③应急响应小组根据甲方指令赶到现场后,组长进行现场指挥并立即询问事故情况,了解人员伤害情况。急救车未到来前,救护组展开急救行动。要让伤员*躺地上,对其进行急救。发现伤员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④疏导交通。警戒组在事故区域负责疏导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

  ⑤现场保护。现场应急抢救过程中,应保护好现场,因救护伤员而移动现场时,要做必要的标记,以满足事后对事故现场调查的需要。

  ⑥事故调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应根据*部门及甲方要求配合调查工作,做好各项记录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3、突发中暑应急事件

  ①夏季高温季节,保安员队长和保安员都要关注天气预报,一旦发生高温橙色以上预警,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高温中暑。

  ②保安队员或驻勤区域内外来人员出现头晕、胸闷等不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脉搏减弱等中暑症状时,保安员自己能够离开的应立即离开高温现场,走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对进入驻勤区的外来人员,保安员应主动帮扶其离开。

  ③根据中暑程度,要在进行现场处理的同时通知医生或送医院治疗(急救电话:120)。 ④如果是预兆中暑与轻症中暑,将患者迅速移至阴凉通风处,给予清凉饮料;症状较重者,选服解暑片、藿香正气水等药物;有循环衰竭倾向者,可静脉滴注葡萄糖盐水。重症中暑:治疗抢救的原则是降低过高的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积极防治休克和脑水肿。降低体温可以采取物理、药物以及其他降温措施。出现轻症和重症中暑,现场保安员要立即向事故应急响应组长和甲方主管领导报告。

  ⑤抢救结束后,要立即对执勤区域进行改善,做好通风和降温,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⑥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如甲方有需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和整改措施等。

  4、突发建筑倒塌、高空坠物意外事件

  ①自救。当驻勤区域发生建筑物倒塌、高空坠物等伤害事件时,最先发现情况的保安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应急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②报警。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通知甲方领导及有关部门。如问题严重,应马上安排人员拨打应急电话:119和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并安排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急救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③抢救组人员要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达伤员处。如果是高空坠落引起的伤害,不仅要检查外伤,还要考虑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坦的地面上。发现呼吸障碍,应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根部股动脉止血。

  ④如果发生塌方,应先检查塌方处是否还有可能的塌方的危险,当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抢救,如还可能造成二次塌方,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清理坍塌土方不可使用工具,应人工清除,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受土方坍塌伤害的人员可能造成内伤、脊柱伤害和骨折,也不可急速摇动或移动伤员。应多人*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坦的地面上。止血和人工发现出血,应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伤口近心端结扎,但应每半小时松开一次,避免坏死。动脉出血应用指压大腿,呼吸停止处理方法就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⑤警戒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撤离所有人员及重要物品,在事故建筑物四周设置警戒线,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为今后的事故调查提供真实依据。

  ⑥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如甲方有需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人员财产损失、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和整改措施等。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5

  第一条 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见附表)。

  第二条 报告制度

  有本应急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学校应当一经发现后1小时内向中心校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依照责任权限同时向学校驻地*司法治安、医疗急救、保险等部门报告。

  第三条 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1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7)实验操作不当;

  8)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第四条 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政教处为主负责)。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教导处为主负责)。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总务处为主负责)。

  4、学校应当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年级或者部门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年级或者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包干区责任人。学校要做到层级签约,岗位到人,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办公室为主负责)

  第五条 处理程序

  1、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救治,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3)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上报;重大事故立即电话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

  (4)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者地方有关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分清校方有责事故或者校方无责事故。校方有责事故及重大事故立即按照有关程序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校方无责事故报请所属驻地司法治安部门处理。

  (5)按照司法程序完成调查取证。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9)

——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菁选3篇)

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保安及时关锁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同时现场的教职工挺身而出,千方百计保护幼儿,并尽力控制事态。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

  3、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教育局领导;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迅速组织人员送受伤者到医院救治。

  5、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6、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7、教导处和班级负责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8、分管园长负责配合*部门进行事故的确良调查、处理和汇报。

  9、园长室负责将事故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

  为推动*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六十铺镇王寨小学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汤传伟 副组长:

  组 员:各班班主任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3)领导小组职能: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部门及各教师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汤传伟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和指挥工作。

  余守富副组长:协助统筹和指挥工作及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成员分工:

  卢文渊:负责校园安全、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和治安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

  王茂杰:负责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马玉青:负责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及集体活动安全。做好对心理有障碍学生的辅导工作。

  马志*:负责教师活动安全。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和党委、*报告,并及时向*、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区域,迅速将情况报告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县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县教育局。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同时向其发出其警告。

  3、学校内发生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报告12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教育局。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教育局、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对突发事故采取的措施和方法(步骤)

  (1)组织抢救;

  (2)保护现场;

  (3)通知监护人;

  (4)上报主管部门;

  (5)*论;

  (6)组织人员专门处理;

  (7)遇重大事故时发生家属闹事时,校长和当事人暂时回避;

  (8)讲公德道义,主动上门慰问;

  (9)向有关职能部门讲清情况,写出书面调处报告。

  (10)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做出处理。

  六、强化责任制,预防发事故发生。

  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学校要制定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实职责,不断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加强督查,杜绝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持学校长治久安。

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3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突发事故,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突发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门检验。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三)应急预案

  1、发生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已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六)晚自修期间停电应急预案

  1、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下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2、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若停电15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下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

  4、晚自修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5、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配备后备电源能保持30分钟提供学校广播电力。

  (七)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打“110”报警求助。

  (八)楼道安全应急预案

  1、不准在楼道狂追狂打、高声叫喊

  2、不准抓着楼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准攀爬楼道围栏

  4、集体行进中,不准在队伍中弯腰捡拾地上的东西和系鞋带,不准推挤同学

  5、楼道中要做到礼让右行。

  6、上学、放学、课间操等人员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员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时校园值班人员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保卫处负责楼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传、班级集体活动行进线路的确定、学生楼道行进规范的训练,楼道管理值岗教师的安排和管理检查、楼道安全检查记录。

  8、楼道安全管理责任及值班人:

  总负责:季红祥

  分工: 星期一:金士华 星期二:杨红雨 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 星期五:王学来

  (九)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三、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 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习心得3篇(扩展10)

——意外伤害事故赔偿协议 (菁华1篇)

意外伤害事故赔偿协议1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于__年__月__日付清。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__年__月__日在校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右腿被校园裸露的钢筋穿刺,孩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骨科医院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共花去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余元。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元,乙方从此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今后与此次摔伤之事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医疗费清单、住院病历等保险公司所需的.单据。

4、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公*、合理、合情、合法,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签定地:______签定地: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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