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美文欣赏1 怎么能让一个一岁的小生命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受到危险的威胁,又怎能为一岁的小生命交上那一元行李费?面对这样不合理的要求,陈女士选择了争。没错,面对某些现象,我们不能不争。 或许你真的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争美文欣赏3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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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让一个一岁的小生命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受到危险的威胁,又怎能为一岁的小生命交上那一元行李费?面对这样不合理的要求,陈女士选择了争。没错,面对某些现象,我们不能不争。
或许你真的可以做到不争,如果你可以违背你的良心的话。如果司马迁站出来说“李陵是个卖国投敌的小人! ”那么他就可以安坐在家中完成他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如果苏格拉底不说出那句“只要我心中那个微弱的声音仍在说话,我就不会停下对人们传授真理的脚步! ”那么他就可以在家中跟客人谈谈希腊的神明,听听妻子的唠叨;如果伽利略不让那两个不同质量的球同时落地并砸碎亚里士多德的王座,那么他就可以免除被教会幽禁的苦楚了。
是的,你可以不争,只要你能违背你的良心。为了一块钱的行李费,你去争了,但当以生命为时,你还敢争吗?
布鲁诺一直在争“地球是在围绕太阳转的!”直到他在教会的烈火中得到永恒。他死了,没错,但他也胜利了,他的无畏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继续与教会争斗,几百年后,教会终于向这位伟人致歉。
第谷为他精确无误的《鲁道尔芬星表》在争。在无数愚民面前,他的正直打倒了伪善,他的傲气压倒了软弱,他的决心焚烧了谎言。他带着轻蔑的语句和高傲的姿态强行穿过暴民走向真理的彼岸。
斯宾洛莎为宽容而争,他躲开教会,靠一年80元的资助继续斗争,最后他以千万星辰为基石,开创出一个全新的思想体系。
他们都是在以生命为,在与专制和愚昧作斗争,最后赢得了真理。
争的过程是充满苦难的,同时也是幸福的。我们从来没有听到哪位伟人在斗争中发出苦难的声音。也许争的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一种享受,一种追寻真理的享受。那么,在享受中受到那点苦(如迟了数小时回到家)又有什么所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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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一位热心的大妈跟我聊天,得知我还没有孩子,立刻拉着我的手说:“闺女啊,跟大妈说实话,是不是身体有问题,大妈认识一位老中医,可厉害了,我媳妇就是吃了他的偏方才给我生下一个大胖孙子的,我回去找找那方子还在不在,你等着啊!”说着,她就要回家给我找方子去了。
我连忙表示自己身体很健康,只是还没有做好要孩子的准备。
大妈嗔怪地拍拍我的手:“傻闺女,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结婚生孩子,而且一定得生个儿子,我们这个小区的人都不穷,男人有钱就容易在外面找,你要是不肯生,他找别人生了你怎么办?听大妈一句劝,给他生个大胖儿子,这样你老来也有依靠,不然以后谁给你养老送终啊!”
虽然我觉得这位大妈的观念很过时,但是看着她紧张的样子,觉得很好玩,故作为难地说:“那万一我生的是女儿怎么办呢,他不是还得找外面的人去生吗?”
大妈一听,立刻说:“这有什么关系?咱们继续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闺女啊,你可不能让别人有机可乘啊,大妈看你顺眼,所以才跟你说真心话。”
我笑着谢谢她,表示会把她的话放在心里的,大妈又叮嘱了我一番,才放我离开。
回家时阿彦已经下班了,我笑着把大妈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阿彦问我为什么不跟大妈辩论一番呢,告诉大妈现在的年轻人想法已经不同了。
可我需要这么做吗?我跟她只是萍水相逢,无论她持什么样的观念,都不会对我的实际生活造成影响,最多小区偶遇之时,再听她“奉劝”我几句而已,于我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相反,如果我跟她辩论的话,大妈绝对不会认同我的观念,她会认为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搜肠刮肚找各种例子来说服教育我,如果我不接受,她会觉得我不识好歹,最后两人不欢而散,莫名其妙地生一场气,然后各自坚持自己原先的生活观念。
前不久,我的闺蜜当当组织了一个定制团,邀请我一起参加。十几个人中,有的有孩子,有的没孩子,不知怎么的就聊到了孩子身上,有孩子的认为:孩子多么可爱啊,虽然带孩子的过程很辛苦,可孩子是生命的延续和希望,如果没有孩子,老来孤苦无依,对影成三人,多么凄凉啊!言外之意是:不知道你们这些女人怎么想的,竟然不要孩子,等老了你才知道后悔,但那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就等着羡慕吧!没孩子的认为:养个孩子多费钱,还要搭进去大把时间,干什么都被吊死了,养个孩子起码苍老五岁,何况养得好还成,万一弄出个败家子,那真是要命了,还谈什么天伦之乐,简直就是死不瞑目,还不知道谁羡慕谁呢?
本来要不要孩子完全是个人选择,喜欢孩子的就去养孩子,不喜欢孩子的就管自己玩,双方谁也不可能碍着谁。但人类的求同本能实在太厉害了,双方都极力向对方证明自己的`选择才是正确的,自己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谁也不肯相让。最后,离吵架也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当当及时调停,绝对会闹得不可开交,但之后的行程就分成了三派,有孩子的一派,没孩子的一派,我和当当自成一派,那两派摆明了与对方不是同一路人,路上,当当跟我感慨,下次绝对要和观念相同的人玩,否则就成灭火器了。
当时我也感慨不已,深觉不值,这么坚持对方也没被同化,还生了一路的气,白白浪费了这大好时光,何苦呢?
可我们大部分人在生活中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宁愿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要争个高低短长。
经常有姑娘跟我抱怨婆婆简直就是从远古走来的老顽固,观念陈旧得要命,经常跟她争个面红耳赤,问我该怎么办?我一直在想,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这种矛盾。但分析来分析去,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跟她争辩,她说你就听着,然后继续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时间长了,她知道你不听她的,但是不跟她争辩,她也找不到错处,渐渐地也知道拿你没办法。当然,我也知道要忍受一个人长期试图把她的观念强加给自己是件多么痛苦的事,但这正好让我们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争辩中没有真正的赢家,即使其中一人口才了得,思辨过人,滔滔不绝,遥遥领先,也只是言语上占了上风,对方该怎样还怎样,甚至更加坚持原来的观点。一个人持什么样的观念跟她周围的环境和自身的经历有着莫大的关系,绝不可能因为别人几句话就改变自己坚持了几十年的观念,那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一个人认同某种观念,也必然受过这种观念的好处。当她感觉到这种观念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都是不便,自然而然就会寻找更合适的观念。就像小区的那位大妈,她生活的年代与我不同,也许在她那个时代周围的人都是这么想这么做的,所以她认为秉持这种观念对自己最有利。观念不同,没有对错,甚至不能说谁比谁的更好,只是各人的际遇不同而已。
这几年来,我遇到了很多女性朋友和我探讨婚姻情感问题,但我一直秉持一个原则:无论对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只要她没向我抱怨求助,我都不会随意去评价她的生活,无论她的婚姻有多糟糕,男人有多垃圾,她不肯离开自然有不肯离开的理由,我并非当事人,很多细节并不清楚,既无资格也没必要。除非她需要我的意见,我才会发表我的观点,即便如此,我也时时提醒自己要客观,尽量避开自己的个人好恶。
在讨论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接受我的观点,我会及时打住,因为心里很清楚,认同我的人,寥寥数语,早就引我为知己,不认同的人,即使我再滔滔雄辩也无用。争来争去,伤了和气,也达不到目的,只是两败俱伤而已。
以前认识一位女领导,特别喜欢聊工作以外的事,但凡别人有不同意见,必定要说到对方认同为止,很多人迫于她的领导地位,当面几乎没人敢跟她争,但心里大多不服气,这种不服更带到了工作上,大家都相互传递着一种做法:阳奉阴违。
前年,这位女领导退休了,她突然发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跟她说话。
观念不同,不必强争,尊重别人的过程正是自身强大的过程,只有内心虚弱的人,才需要别人事事认同自己,而那些内心成熟强大的人,从来不会强求别人认同他。越强大的人,越能包容各种观念,而他的强大正是因为吸取了各种观念的精华,最后浓缩成了自己独有的观念。
而且,观念本无好坏之分,只不过某种观念适合某个时代,某些观念适合某类人而已。能够长久和谐相处下去的人,都是观念接近的人,那些观念不同的人,就是我们人生的点缀,不然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丰富多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