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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国土局规划区土地管理制度,菁华1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3-08 14:48: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市国土局规划区土地管理制度1各县(市、区)人民*,市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持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市国土局规划区土地管理制度,菁华1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市国土局规划区土地管理制度,菁华1篇(全文完整)

市国土局规划区土地管理制度1

各县(市、区)人民*,市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最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1、由市土地管理局代表*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和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直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签订用地协议;不得与用地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私下转让土地。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规划,严格履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建设用地集体讨论,一支笔审批。

3、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旧城改造腾出的土地和企业搬迁、企业破产、退城进郊、划拨交易的土地以及从农村集体征用的土地等,实行统一收购、统一组织出让。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得收益,缴入市财政专户。

二、建立和完善有形土地市场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划拨的供地外,其他建设用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对高新技术产业及工业项目可实行以成本价供地。

5、经营性用地一律采用拍卖、招标方式供地。

6、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困难的,可以采取租赁等有偿使用方式。

7、土地使用权交易一律进入土地市场运作。凡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需拍卖、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包括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以及土地的联营合作交易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交易(包括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换或赠与等交易),法律允许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包括乡镇企业用地的转让、租赁、联营、入股等交易)均应在土地有形市场中进行,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实行土地公开挂牌交易。

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作用、开工期限开发土地,逾期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以上未动工的,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三、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9、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经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和市土地管理局用地许可,不得开工新建项目,原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准改建、扩建。

10、在城市规划区内,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审批单位集资建房、居民个人建房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农民建房须在规划确定的居住点内建设。

11、老城区旧城改造用地实行成片开发,成片开发所涉及的原划拨上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除法律、法规规定应继续实行划拨的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的,由市土地管理局审核,按规定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经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土地管理局备案,补交核定的出让金后,方可入市交易。

13、原行政划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依照城市基准地价按年收取一定的租金。

14、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处置。

15、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须在市土地管理局登记造册,由市*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16、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经市房产管理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17、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须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由市房产管理局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四、加强土地收益的征收与管理

18、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由市土地管理局代表*依法收取,不得非法减免、截留、挪用土地收益。

19、土地收益纳入市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缴和拖欠。行政单位和差额预算、全部预算事业单位拖欠土地收益的,可由财政从下拨给其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中扣抵。

20、减免土地收益,需经市*常务会讨论决定。

五、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21、任何单位或个人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用地协议,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未进入土地市场运作的土地使用权交易一律视为非法交易,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经营的,由市土地管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对未经市规划局规划许可和市土地管理局用地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可视情节以强制拆除。

25、对拒缴、久拖不交土地收益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土地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视其情节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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