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九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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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一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二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
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
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
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
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三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十条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评定办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反馈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四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五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
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
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
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冒名考试;
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
安排教学进度;
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
“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
“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
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
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
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
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
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
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
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
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
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
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
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
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
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
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把握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引导教育教学改革健康协调发展,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的影响力及竞争力,现根据我校教育教学现状,特制定《高庙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稿)》.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评价分类、权重
评价重点
评价方法
评价方式
发展性
评价
(30%)
学校自主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依据学校的建设,学校的影响力评定.
自评
他评
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的积极性、成果性.
依据教师的培养,从校本教研、培训的效果、教学视导、个人的专业发展情况评定.
学生全面发展的自主性、个性特长的凸显性.
依据开设的不同学科的学生学业评价评定.
以非纸笔性为主
水平性
评价
(40%)
依据学校建立的教学质量机制,注重过程性的管理水平为主.
以学校参与区域性教学活动的实效和教学视导工作为标准.
他评
以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及学生区域性学科质量抽测、专项测试为主.
教师每学年由学校或中心校组织一次专业素质测试;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结合期末考试、小学毕业考试、量监测进行评定.
纸笔和非纸笔结合
选拔性
评价
(30%)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生学科竞赛.
以每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师生竞赛成绩.
按照一定比例评定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八
为全面促进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提升,进一步引导中小学校按照《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修订版)》要求,关注教学质量,抓严抓实教学管理,营造学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求生存、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要点》,结合《基教科20xx年工作计划》,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实施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监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将质量提升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引导中小学校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为了使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此次监测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监测时间:20xx年11月上旬。
2.监测年级、学科及考试时间安排
教育局决定本学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的部分年级(一个班级全员参加)、部分学科进行监测,小学监测年级为五年级,初中监测年级为八年级,中小学均监测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测试时间小学三科共90分钟,中学三科共100分钟。
3.试卷及命题
监测试卷统一由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命题。出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各年段的要求,结合各学科的正常教学进度,完全体现教材目标,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与基本能力的形成情况。
4.考场设置
各校的监测考场统一要求设在多功能教室,确保单人单桌、间隔合理。保证被监测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班级人数与学生名单要与基教科掌握的相符。
5.监考人员安排
监测工作由教育局基教科组织具体实施。监考人员由基教科成员和其它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每个考场一名监考。要求监测工作人员要统一过程管理、严肃学生纪律,监考认真负责,到校后立即对被测班级的学生进行测试。监测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和该校一名业务领导共同签名封存,送回基教科205室。
5.试卷的批阅与成绩评定
试卷统一由基教科组织相关人员批阅,批阅结束后认真核算成绩汇总,汇总结束后下发监测情况及结果的通报。
6.质量分析
各学校针对本次学生考试成绩和试卷完成情况,在成绩发布一周内,到基教科取回本校试卷,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形成文字材料,试卷分析人签字、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试卷及分析送到教育局基教办2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方案篇九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