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合集),供大家参考。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一
工程地址: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防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址:
。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生产安装、设备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期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格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 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 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l. 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元(¥ 元),其中安装费¥: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 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 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 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护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 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 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防护 (防化) 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
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跟紧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件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同步进行,确保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3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 (防化) 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 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
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同约定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供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 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 (防化)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 (部) 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l. 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柒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 音响设备(以称“音响设备”)用于 项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设备销售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音响设备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音响设备销售清单》
1.2 乙方负责音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甲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
1.3 如本合同签订后需要临时增加音响设备的,可在本合同之外另行约定清单和价款。
第二条 价款
2.1 音响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2 音响设备的技术调试支持不另收取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合同定金,即人民币 元。
3.2 音响设备交货时间为 月 日,在音响设备交货之前,甲方即付乙方合
3.3 在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 元。
第四条 音响设备的交货和运输
4.1 所有音响设备应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 。
4.2 乙方应于交货日 天之前,可按本合同第11.5款之约定的e-mail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预计交货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以同样的联络方式向乙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第五条 音响设备的验收
5.1 音响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后 日内完成。双方应指派代表参加检验。
5.2 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5.3 如双方认可的音响设备的表面瑕疵,并不影响设备性能,双方仍然签署验货合格证书,并在清单中注明,乙方负责修复。
5.4 交货验收后,音响设备之占有和管领由甲方负责,全部风险转移至甲方。甲方按本合同3.2款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第六条 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1 乙方负责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甲方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
6.2 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在交货验收后 日内完成,甲方对调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向乙方出具安装、调试合格的证明文件。
6.3 甲方对安装、调试的音响设备的质量或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应当在约定的安装调试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负责安装、调试至合格为止。
第七条 保修与维修
7.1 音响设备的保修期为 个月,在保修出内,除出现7.2款的情形,乙方应当负责免费维修,不得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7.2 保修期内,如出现但不限于人为原因、意外事故、配电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乙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如需要乙方修复,则需要甲方承担一切费用,乙方可给予适当优惠。
7.3 保修期后,如出现任何故障,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双方权利义务另行协商和约定。
7.4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a)如以下情况者,自进货之日起享有一年的质保期,甲方将免费提供零部件或更新器件:
喇叭单元因脱胶,引线断裂等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可凭损坏单元免费更换新单元。(人为损坏或化学性腐蚀不属于更换条件)
功放电路部分故障,如面板、机壳等外观完好如新可更换新机,如外观损坏、陈旧,可更换内部元器件或电路板。
b)下列人公司可提供新零部件,但需收取零部件成本;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音响设备是全新的,对此有异议的,甲方应当在收货验收时提出,乙方应当负责按合同之要求更换。
8.2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当按甲方已付款的1‰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8.3 如果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天,则甲方有权选择:①要求乙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甲方已付款额计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或②解除合同,由乙方双倍定金不用返还。
8.4 如甲方延期收货,则每延期一天,应当按甲方应付未付额计每日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延期收货超过 天的,应当视为甲方不履行收货义务。
8.5 如果甲方不履行收货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①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按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价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则按甲方应付未付额计每日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或②解除合同,所收定金不用返还。
8.6 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延迟,则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而被迫推迟或停止合同的履行,则合同履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9.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本合同第11.5款之约定的e-mail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9.3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将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的事实过本合同第11.5款之约定的e-mail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0.1 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以后,对另一方提供的交易文件和技术文件实行严格保密。
10.2 双方保证,依本合同所知悉的交易信息和技术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3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本条款的约定的对双方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条款的效力于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
10.4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因而造成另一方重大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则。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自甲方按3.1款之约定给付定金即生效。
11.2 本合同壹式贰份,乙甲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如需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文件确认,该书面文件应当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1.4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争议,双方应当尽先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5 以下为乙甲确认的履行本合同具体事项的联络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三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附详细子目设备清单)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__________年后支付给乙方。
3、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在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工期2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本工程进场日期为20xx年3月25日。竣工验收日期:20xx年4月20日。
四、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
乙方按甲方所需要的厨房设备数量、规格、要求而维修安装调试(具体详见设备清单为准)。
五、维修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不含税务发票)合计人民币大写 百 拾 万
六、付款方式
1、实行分期付款方式,即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为本合同定金。
2、乙方维修进度到,就清洗油烟罩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为工程进度款。
3、设备维修及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开业经营1个月内付清本工程维修全部余款给乙方人民币:(¥:
)
4、如果甲方未能向乙方支付本工程进度款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七、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完成工期不符合规定,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甲方每天按合同总造价,偿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八、其他
1、工程进场施工前,甲方应现场清理完毕,完成供排水及土建烟道等设备,免费提供水、电、能源(油、石油气等)装置,并接到施工现场范围内供乙方使用。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延期
(1)甲方在合同规定进场前一天,不交给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能源而影响乙方进场施工时。
(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影响6小时以上时。
(3)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而 影响施工进度时。
3、设备安装过程必要破坏的土建,修复应由甲方负责。
4、(1)工程设备预算表(或设备清单数量),经双方协商签字后所补充的文件等均为本合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依法鉴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印花税篇五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并委托乙方承担安装厨房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二、安装地址:
三、 合同总价:
。含运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不含税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项目和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数量为准。
四、合同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于3日内向乙方支付50 %预付款;
2、工程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总价与3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
六、质量验收标准约定:
1、乙方须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
2、乙方的设计方案合理,能满足甲方要求;
3、产品做工精良、结实,安装稳固,无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损坏耐久性方面重大缺陷;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2、协调其他工序配合乙方搞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损失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供货并如期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2、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
3、在生产、安装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技术建议应予采纳;
4、设备安装前指导甲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八、乙方售后承诺:
1、所有设备产品均为全新合格产品并免费保修 年(机电部分按国家标准保修;易损件超过质保期的甲方承担材料费,乙方免费更换),终身维护;
2、接到甲方维修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对需更换的配件,48小时内到位更换;对无法修复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实行整机更换(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操作人员,直至能正常使用乙方产品为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3%支付乙方;逾期一周以上,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款项另加10%支付乙方;逾期十五日以上视为违约,按合同法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须按约定如期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如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年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