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研语法笔记(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考研语法笔记篇一
即主述位分析。主位是陈述的对象(或称话题) ,是谈话的出发点,也是读者从上下文或从语言外的知识得知的内容,表达的是已知信息述位则是对陈述对象所作的陈述,即对已知事物说了些什么,是交际的中心,叙述的目的,是读者未知或假定读者未知的内容,表达的是新信息。通常新信息是句子内容的重点或句子的强调点。由于新信息往往需要比已知信息陈述得更详细,因此需要用更长、更重的句尾。这种结构是按句尾重心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但是,英语中有些句子成分后置,并不是因为代表新信息,而是因为太长、太复杂,若不后移就会使句子结构头重足轻。所以,英汉翻译要根据不同情况弄清原文句子的信息焦点是什么,原文是通过什么方法来突出这一焦点,而译文又应以什么方法来突出这一焦点,以达到对等效果。
在英语句子中,信息焦点总是由新信息构成的,在正常情况下,这种焦点一般出现在句末。
例如:(5) i am painting my room blue.
在一般情况下,blue 应为信息焦点,因此该句可译为:我在把我的房子刷成蓝色。如果上例是回答are you painting john’s room blue ? 这一问题的话,那么句中的信息焦点就落在my 上,因为这是新信息。所以,译文也需作相应的调整,以反映信息焦点的变化。那么该句就可译为:我是在把我自己的房间刷成蓝色。
英语突出信息焦点的主要方法有三种:语序调整、强调句型和拟似分裂句。在句子中,信息单位的重要性与其在句中所处的位置有关。若要提高某一词语在句中的信息价值,办法之一就是调整语序,将其前置或后移。虽然汉语的次序在信息处理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如英语那么重要,但语序调整仍然是突出信息焦点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手段。
例如:(6) this jug is difficult to pour cream out of . (这把壶里很难倒出奶油来。)
(7) cream is difficult to pour out of this jug. (奶油很难从这把壶里倒出来。)
(8)the native of sichuan person does not fear spicily,guizhou person fears not spicily,the native of hunan did not fear spicily. (四川人不怕辣,贵州人辣不怕,湖南人怕不辣。)
(9)sitting at her desk in deep concentration was my sister flora. she looked as though she had spent a sleepless night . (全神贯注地坐在桌旁的是我妹妹弗洛拉,她看上去好像是通宵未睡。)
例6将this jug置于句尾,强调这把壶嘴子小,奶油很难倒出来。例7将cream 置于句尾,强调奶油很稠。例8 通过语序调整强调四川人不怕吃辣的东西,贵州人辣了一次后第二次仍不怕辣,湖南人辣的东西不怕,怕就怕在不辣,因为他们对辣东西已习以为常了。在这三个分句中,说话人当然在强调湖南人最不怕吃辣椒。例9 采用倒装句来调整信息焦点,设置悬念,使文章更为生动,汉语译文也采用倒装句,收到同样的效果。
强调句型it is. . . that . . . 和拟似分裂句是英语用来突出信息焦点的重要语法手段,可以强调句中不同的成分。英译汉时,为了突出重点可以适当地调整句型,把原文的信息焦点转换为汉语的“是. . . . . . 的”等信息价值较高的句子成分。
例如:(10) it was jane who played mozart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昨晚在晚会上演奏莫扎特作品的是珍妮。)
(11) it was mozart that jane played at the party last night .(珍妮昨晚在晚会上演奏的是莫扎特的作品。)
(12) what i am doing is teaching him a lesson. (我眼下在干的是就是教训他一顿。)
考研语法笔记篇二
句序是以句为单位,包括语段中句子的顺序和复句内分句的次序。汉语界前辈吕叔湘先生曾指出:汉语中特多流水句。我国的翻译工作者也指出:时间顺序是汉语安排动词的基本规律。功能主义语言学派则从语言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角度对汉语进行了研究,发现汉语的象似性程度很高,语言符合按自然的时间顺序排列的强趋势。
例如:(13)华老栓忽然坐起来,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
(14)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15) 我轻轻地扣着板门,刚才那个小姑娘出来开了门,抬头看了看,先愣了一下,后来就微笑了,招手叫我进去。
对汉语句子时间顺序进行实证性考察,发现除了现实的时间顺序原则外,还有抽象的时间顺序和心理的时间顺序。
抽象的时间顺序是指未进入现实时间流程的时间顺序,事件之间的时间关系只存在于人们的逻辑推理中。
例如:(16) 你先出去,让我们起来。
上例前后两分句的动词“出去”、“起来”在说话者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没有进入现实的时间流程,还不具备实际发生的时间,但两个分句的时间先后一目了然。心理的时间顺序是指人说话时主观心理轴上的时间顺序,一种是先交待已知的、次要的,然后交待未知的、重要的信息。“已知+ 未知”的信息结构是人们主观心理轴上的时间顺序在汉语中的反映。另一种是先认识的先说,后认识的后说。
例如:(17)玫瑰花儿可爱,棘多扎手。
(18)这句话不只说出了气候上的一条规律,也是人类生活中的一条哲理。
(19) 袭人羞得脸紫胀起来,想想原是自己把话说错了。
这句话是前果后因句,句序似乎跟前两种顺序相悖,但仔细体会一下人们说这话的心理:人们在叙述中顺着上文先说出某种结果,接着想到有必要,于是又补充说出一个理由或原因。补充说明的内容是事后的想法,它置于结果句后,是因为它是说话者后来想到或意识到的。
由上观之,汉语的句序比较固定,时间顺序是复句安排分句次序的一个经常起作用的原则。在英汉翻译中,由于汉语表达的需要,常需改变原文的句序,即使很短的句子也有句序调整的问题。
例如:(20) i am glad to see you. (见到你很高兴。)
在英语里,一般都是先说出个人的感受,然后再说有关的情况,说明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受。汉语则往往相反,先说具体情况,然后再说个人的感受。
由于英语句子是树式结构,句子成分叠床架屋,层层叠叠,形成一个立体的空间构架,英语这种构造手法使得时间顺序的格式显示不出来。而汉语则不存在一个主干结构,它是由结构上现对独立的单句连接而成的,整个复句呈现出平面线性延伸。尽管分句流放不拘,疏散铺排,但整个复句并不杂乱无章,而是贯通一气。这其中之章法就是一定的顺序:一个个事件、一层层意思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整个句子形散而神聚。因此在英汉翻译中,有时可以从源语到目的语直接传译。
如下图所示:x ––––&rarry但由于两种语言具有以上所述的结构差异,而译者往往要走一条曲折的路,
如下图所示:x y└–––––––––&uarr也就是说,为了顺利地进行传译,首先要对英语句子进行拆卸(unpack) 和逆转换(back - transform) ,将拆卸下来的各部分转换成重要句(kernel sentence) 形式,然后再由重要句传译成汉语的一个个分句,最后将分句按时间顺序作句序调整,生成汉语译文。
如下图所示:英语原文汉语译文&darr&uarr切分,逆转换句序调整&darr&uarr英语重要句––––––&rarr汉语分句对这一操作步骤。下面举例说明:
(21) i put on my clothes by the light of a half - moon just setting ,whose rays streamed through the narrow window near my crib.
首先对英语原句进行“拆卸”处理,原句可切分出三个重要句:
①i put on my clothes by the light of a half - moon.
(svoa)
②a half - moon was just setting. (sv)
③the moon rays streamed through the narrow window nearmy crib. (sva)
经分析,三个重要句的时间顺序依次为②–③–①。经过此番调整,就可以顺利地传译为:
半轮晓月渐渐西沉,月光透过小床旁边一个窄窄的窗子射进来,我趁着月光穿上衣服。
(22) it was an old woman, tall and shapely still, though withered by time, on whom his eyes fell when he stopped and turned.
首先对原句进行“拆分”处理,原句可切分为七个重要句:
①it was an old woman.
②she was tall.
③she was shapely still.
④she was withered by time.
⑤his eyes fell on her.
⑥he stopped.
⑦he turned.
经分析, 七个重要句的时间顺序依次为⑥–⑦–⑤–①–②–④–③。因此我们译为:
他站住,转过身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年迈的妇女。她身材修长,虽受岁月折磨而略显憔悴,但丰韵犹存。
(23) it was cruel to shut me up alone without a candle. (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
本例原文句子重心应在cruel 上,不定式短语置于句末不是信息焦点,而是为了实现英语造句普遍遵循的末端重心的原则,避免头重足轻现象。按照汉语先具体再评价的原则,试改译为:把我一个儿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真狠心呀!汉语后重心。
(24) i then sat with my doll on my knee , till the fire got low ,glancing round occasionally to make sure that nothing worse than myself haunted the shadowy room. (随后,我把玩偶放在膝头上枯坐着,直到炉火渐渐暗淡,还不时东张西望,弄清楚除了我没有更可怕的东西光顾这昏暗的房间。)
译文与原文不符。经分析,原文至少可切分为三个重要句:
①i sat with my doll on my knee. (sva)
②the fire got low. (svc)
③i glanced round. . . (sva)
切分出的三个重要句的时间顺序应为①–③–②。原文中③分句是①分句的伴随行为,它置于句末,是为了符合末端重心的原则。按照汉语复句时间顺序的生成规律,原译有失原意,试改译为:随后,我把玩偶放在膝头上枯坐,还不时东张西望,看看有没有什么比我更坏的东西光顾这昏暗的房间,这样直坐到炉火暗淡。
(25) this is all provoking to miss scatchered ,who is naturally neat ,punctual and particular. (这一桩桩都使斯卡查德小姐很恼火,她天生讲究整洁,遵守时刻,一丝不苟。)
先交待外围成分,已知信息,然后点题,提出未知信息,这是汉语行文的一般规律。原句第一分句是果,是未知信息,放在句末较好。因此原译句序应调整为:斯卡查德小姐天,生讲究整洁,遵守时刻,一丝不苟,这一桩桩都使她非常恼火。
(26)have i not described a pleasant site for a dwelling, whichi speak of it as bosomed in hill and wood , and riding from the verge of a stream ? (我不是描写了一个可爱的住所么? 我把它说成是偎依在小山和树林之中,屹立在小河之边上。)
按照“已知+ 未知”的汉语时间句序,应先有论据(已知信息)),后有结论(未知信息))。由于原译句序与此相悖,因此需作调整,试改译为:我说它掩映山林之中,坐临溪流之畔,不是把它描写成了一个可爱的住所么?
当然,原文的句序,即先说出结论,再给出论据的句序在汉语中也是有的,但是原译和改译却存在着文体上的差别。
先下结论再去寻找论据的句序是说话者思想不成熟的表现,因为论据是说者事后才想到的。这种表达的顺序常出现在口语中,口语色彩比较浓。而《简·爱》的原文结构严谨,一点也不松散,是典型的书面语体。由此看来,原译与原文在文体上有出入。
通过以上英汉翻译过程中主语的确定、信息焦点的突出方法、汉语时间句序的特点以及英汉翻译的实证分析,可以了解到英汉两种语言有其各自的特点。要做到翻译忠实、通顺,语序调整是有必要的。
考研语法笔记篇三
英语为主语显著的语言,主语突出,除省略句以外,一般情况下每个句子都有主语句法重形合,要求句子各成分特别清楚,以免结构混乱,影响句意。
而汉语则是主题显著的语言,主题突出,主语不突出,句法重意合,指代关系在形式上不明显。在篇章中,某些句子的主语常常可以省略,有时必须省略有些主语难以一眼看清,需要读者用心识别。因而在英译汉过程中,确定主语,调整句序往往是一个需要动脑筋的问题。
例如:(1)nightfall found him many miles short of his appointed preaching place.
这句话按原文的语序,nightfall (夜幕) 作主语,按原语序照样翻译下去,译文会显得别扭,不自然。按照汉语的语言习惯,应选用“他”作主语,因而正确的翻译是:夜幕降临时,他离预定的布道地点还有好多英里路。
又如:(2)as is known to all ,2003 saw the successful launching ofchina’s first manned spaceship.
这句话可译为:众所周知,中国在2003 年顺利地发射了第一艘载人宇宙飞船。原文主语是“2003”,但译文没有以“2003”作主语,而以“中国”这一行为主体作主语。用时间作主语是英语中较为常见的现象,这种用法不仅强调了时间的观念,而且也使句子简洁、生动。按照西方人的思维模式和英语表达习惯,英语还可以用地点等名词作主语。如:nanjing witnessed many great historic events. (在南京城发生过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
在英汉翻译过程中,之所以产生这样的问题是因为英汉两种语言的语法结构、行文习惯、思维模式不同。英美人强调客观,常用物、抽象概念、非人称it 作主语,让事物以客观的口气呈现出来,使叙述显得公正、客观,结构趋于严密、紧凑,语气较为委婉、间接。中国人有“天人合一”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浑然一体,常用人作主语,主语的思维模式往往是从自我出发来叙述客观事物,或倾向于描述人的行为或状态。英汉翻译时,所确定的主语是否恰当,必须考虑译文是否符合汉族人民的思维模式。
例如:(3))bitterness fed on the man who had made the world laugh. (这位曾使全世界人发出笑声的人自己却饱经辛酸。)
(4) it never occurred to her that he was a dishonest man. (她从来没想到他是个不诚实的人。)
例3 英文用抽象名词bitterness 作主语,汉语却用“这位曾使世界人发出笑声的人”作主语例4 英文用形式主语it 作主语,汉语用“她”作主语,看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其实这是中西方思维模式不同的缘故,例4 意思是:这种念头从来没有闪过她的脑际。原句当然可以说she has never thought that he is a dishonest man. 但两相比较,前一句强调“他是个不诚实的人”是客观事实,字里行间显露出她对这事感到惊异,后一句只强调了主观印象。译文清楚明白地写出了“她”对“他为人不诚实”这一点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