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制(完整),供大家参考。
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执行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制度,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前双方把当班安全情况交待清楚,才能下班。
(2)严格按照“一想”、“二看”、“三严”的制度上岗作业,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随便动用他人负责的机械或设备。
(3)负责本岗位设备检修、维护、清理堵料等作业监护工作,督促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防止他人误操作。
(4)每个职工有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按操作规程作业的义务。同违章现象作斗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5)拒绝和制止各种在本岗位不顾安全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发生伤亡事故,积极参加抢救。
(7)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责任制考核 (1)交接班双方安全情况未移交清楚,罚款 10 元/次,造成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2)监护工作未做好,作业者未按操作程序进行,每次罚款 20 元,造成事故,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 30—100 元罚款,造成他人死亡,应负直接责任,给予 300—500 元罚款。所在班组职工罚款 50 元/人,其他班组长罚款 30 元,其他职工罚款 20 元。
(3)与事故发生有直接责任者除给予罚款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4)在本岗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予制止造成事故应负相应责任,罚款 20—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