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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十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7-04 17:48: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十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十五篇)(2023年)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体林地作用,使荒山得到更一步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山场稳定发展,做到青山常在,以山养山,以树养树,承续利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集体所有山地承包给乙方进行林业经营,甲乙双方达成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集体阴、阳山地,山场承包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发展经营,承包时间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费:头三年不收任何租费,期满三年后乙方不愿意承包,合同作废,如果乙方继续承包按每年 元收取。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有关政策事项。

四、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山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乙方所有。山上原有零星树木由乙方处置。原学校无偿提供乙方使用。

五、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

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不得反悔,否则,按市场价两倍赔偿给乙方。

八、乙方如违反协议或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责任,甲方不负责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厦门x公司

乙方:厦门y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x公司

(盖章)

乙方:厦门y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推进家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xx)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甲方经 村 组同意,报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该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发包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山地古堡一带。

二、承包期限:20xx年09月22日至20xx年09月23日止,共计 14 年。

三、承包金额核算:

水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山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四、付款方式:满一年即付清当年承包金。

五、合同签字后,甲方必须终止该宗土地上的种植,管理权交与乙方。乙方具有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种养业及经济与作物全理布局安排,包括家禽养殖。

六、甲方应认真做好干部群众工作,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管理权利,村负责协调村民及外地人员在乙方租赁的地内葬坟、取土、开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扰障碍,否则视为农户违约,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七、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当地农户一样享受水源、道路、电力、通讯、电话等自然资源和公益设施的权利,水力资源和电力资源由乙方自己和相关人员协调,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于生产、生活、经营及畜禽养殖的基础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乙方在承包生产经营期间,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和用工权,甲方应保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该宗地国家的补助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由乙方享受(必须由农户认可)。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属国家总体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必须服从,该承包合同随即终止。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其征地费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若终止合同,乙方投资基础设施及产业根据物权法归乙方所有,自行处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累计投资150%的经济价值负责赔偿对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要求对该宗承包土地的剩余租期以同样的内容实行流转和传承。(必须经过甲方和农户认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费支付结算,承包期内前20xx年按每年每亩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计算。20xx年内,根据国家发改委所定物价不管上涨或下降5%内照原价不变。如超过5%则按5%浮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积约 亩,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荒山林地自20_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年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 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2、作为甲方因保证租赁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山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以属上的争议,若因山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甲方内部纠纷及山权证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产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把山权证过户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租给第三方经营。

十二、整体合同过户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且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继续承租,应负责将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备公证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会成员(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签字) 身份证号:

(按手印和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五

山地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经本组群众讨论,同意将属于本组所有的山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今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所辖坡面的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管理经营使用具体四至。

,西至,南至,北至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山坡拥有所有权,合同到期调整权,并对乙方管理山坡林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按数上交承包款

3,有义务保护乙方在山坡内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经坡林

2,有权拒绝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山坡林进行调整

3,承包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在承包区内的所有非法行为

4,有义务管理所辖坡面,不得转让

5,有义务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纳承包款项

三,承包期限,承包价款及交款办法

1,承包50年,自20__年1月1日至2063年1月1日

2,承包价款每年300元,承包总额15000元,按年度分别上交,定于当年6月1日交清应交款额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损失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应向甲方交纳承包总价款50%的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变更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有不尽事宜需要补签,必须经双方协商好,监证单位同意方可有效

2,合同到期后可按当时物价、形势、政策变更,如继续向外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司法所存档一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群众代表:

20__年月日

建设工程劳务工程量承包合同

村民用垃圾运输承包合同

出租车承包合同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态旅游区的顺利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山地面积、座落地点及四周边界

1、甲方将卧龙镇青山村娘娘洞周边山地全部承包给乙方(含山地、林地、荒地、坡地等)。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附《1:100000承包山地红线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

(2)甲乙同意将合同范围内的自留山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资产及自留山的转让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 甲方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楚,无纠纷,没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批准,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山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全面负责解决山地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告知村民上山标明所属的无明显标记的坟地,否则,乙方不负担在耕作中意外损毁坟地的责任。

9、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10、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山地交给乙方经营。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山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山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山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8、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9、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10、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间,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承包期间,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由镇政府存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兴果富民”的号召,本着以开发荒山,发展果业的宗旨,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费。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通过协商,签订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利,并确保按时交纳山地承包费。

二、地点、界址及面积

1、地点:

2、界址:

东:

南:

西:

北:

3、面积:

三、承包经营费和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承包费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承包费的交纳方式为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2、承包经营期限:承包经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年月日共计伍拾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山地承包费。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开发经营活动,如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经营山地范围内进行有碍乙方生产经营的行为。

4、甲方应将所承包给甲方经营的山地林权转给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自主独立经营,不爱他人干涉。

2、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生产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开发生产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按有关政策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有转包自主权。

5、乙方应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甲方。

6、承包经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格守合同的约定,自觉履行各自的职责,不得违约。如违约造成对方经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计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解决,作出决定,所做的决定与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八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加快龙泉村的经济发展,快速的建设新农村,经过村委会的努力,终于引来了深圳长江通达贸易公司投资建设农村休闲农业和龙泉油茶基地,由于要开发必须利用土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地块概况

此片地块位于龙泉村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一条:土地使用形式使用租赁,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交租金的形式为:_____年至_____年(10年),免收承包金;
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公斤茶油计算;
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亩2.5公斤茶油计算;
50年后,林地及附属固定资产全部无偿移交村民小组。实行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进行开发。

第三条每年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付款为现金或实物。(现金为油茶的当时的市场价格。动态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出租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出租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承租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租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承租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5、承租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承租人必须如数缴纳租金。

7.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尊重当地人民的合法权益,并且接受当地村民合理化建议。

8、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土地、水资源的的整洁,不能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当地人的生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9、出租方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10、出租方有权监督租赁土地、水资源不受损害。

11、出租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12、出租方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13、出租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14、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当地水土流失严重影响本村村民生活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八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二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十三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备案。

第十六条、附件

1、造林地四至界限图;

2、租赁土地面积确认书;

3、合同确认书;

4、村民会议决议;

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出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范本(二)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以东、以西毗邻的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03月25日起至**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农村耕地700亩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农村耕地700亩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700亩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以南、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农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f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农村耕地700亩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农村耕地700亩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农村耕地700亩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五家渠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九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积约 亩,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 年,荒山林地自20xx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年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 ),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 万元(大写 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四、甲方责任:

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规定,如数按合同约定界线内的荒山林地和相对应的林权证变更给乙方使用。

2、作为甲方因保证租赁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山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以属上的争议,若因山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如出现山岭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乙方造林后,甲方群众不得进入造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村规民约处理。

5、乙方在租赁山地期间,如向上级申报项目需该村小组出具相关证明,甲方在不影响本村小组其它林地归属权的情况下给于支持配合。

6、甲方在租给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现有树木的砍伐涉及报批相关手续由甲方村民负责,如有任何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7、如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把山权证过户到乙方为法人的企业,甲方应无条件配合。

五、乙方责任

1、租赁的山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租赁的山地乙方只能(除业务用户占地外)用作生产农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产经营。

3、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4、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生产和水利等设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产经营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村民的正常农业生产。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承包期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道路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必须将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毕,附作物归甲方所有,如三个月未清理结束乙方可自行处理。

八、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会的变更和该村小组干部换届而变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4、甲方内部纠纷及山权证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产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把山权证过户给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内,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租给第三方经营。

十二、整体合同过户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但必须重新订立合同,且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继续承租,应负责将林权证过户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一份报备公证处,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会成员(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签字) 身份证号:

(按手印和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

甲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乡 村

乙方:

为了推进家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发(20xx)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甲方经 村 组同意,报经 人民政府批准,将该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发包给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山地古堡一带。

二、承包期限:20xx年09月22日至20xx年09月23日止,共计 14 年。

三、承包金额核算:

水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山地:人民币/亩,人民币大写/亩。

四、付款方式:满一年即付清当年承包金。

五、合同签字后,甲方必须终止该宗土地上的种植,管理权交与乙方。乙方具有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种养业及经济与作物全理布局安排,包括家禽养殖。

六、甲方应认真做好干部群众工作,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管理权利,村负责协调村民及外地人员在乙方租赁的地内葬坟、取土、开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扰障碍,否则视为农户违约,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七、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当地农户一样享受水源、道路、电力、通讯、电话等自然资源和公益设施的权利,水力资源和电力资源由乙方自己和相关人员协调,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于生产、生活、经营及畜禽养殖的基础设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八、乙方在承包生产经营期间,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和用工权,甲方应保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该宗地国家的补助政策(包括资金补贴)由乙方享受(必须由农户认可)。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属国家总体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必须服从,该承包合同随即终止。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负责赔偿给乙方,其征地费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若终止合同,乙方投资基础设施及产业根据物权法归乙方所有,自行处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累计投资150%的经济价值负责赔偿对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要求对该宗承包土地的剩余租期以同样的内容实行流转和传承。(必须经过甲方和农户认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费支付结算,承包期内前20xx年按每年每亩

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计算。20xx年内,根据国家发改委所定物价不管上涨或下降5%内照原价不变。如超过5%则按5%浮动。

监证机关:
人民政府:

甲方:

南充市嘉陵区新庙乡高顶寺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

法人代表: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一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
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 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 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计算,共 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6、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3、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关政策,结合本族或本村实际,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地名称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称为 2、四周地界为东至; 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须确保所发包的山地属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发给乙方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合同期内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投资生产经营由乙方负责,所有收益亦归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为伍拾年.从20_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租金为元每年,伍拾年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内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额的承包租金外,无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资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双方签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头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当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转包该山地给他人或经济组织进行种植、养植[但不准种桉树]或与他人或经济组织合股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但乙方应事先声明通知并甲方备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残林或林木自签订之日始归乙方所有并处理,乙方无需对甲方进行补偿,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砍伐清山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如因乙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农田的,乙方应按地上的农作物的损失情况作适当的赔偿。由甲方自行恢复生产。但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经济损失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损失村民解决。

八、在承包期限内,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坟墓,需事先经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且每坟不得超过4平方面积。

九、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的补偿受益方归甲方,但山地中的附属物、作物及财产补偿归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实际征用面减付应交甲方的租金,每亩每年按十五元计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车道路,甲方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让通行或收费,甲方必须无条件帮乙方协调好,否则费用从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围内已种植作物的地方,双方釆取商量解决,如双方如果达不成协议,乙方根据原村民所占用的实际面积,每年减付相应的租金,每亩每年十五元计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不能违背国家有关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础设施由乙方处理,不能拆除的归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负责提供真实的山林证[有效证明],为确保双方长远的利益,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山地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代表有变更或变化,也不影响优先承包权。

十五、下列物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山地[林权证]复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绘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条件下,均可构成解除本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时。

2、乙方超过十二个月未付清当年承包金时。

3、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承包山地不能生产经营时[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

4、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

十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内擅自收回地使用权,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甲方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费用、生产资金、劳务费用、承包金、服务费用、山地中的资产价值(按当时市场价估算)等等,同时甲方应按违约年限的租金总额的50%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有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属于国家的生态林地.否则应赔偿乙方已投资的费用损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内单方解约,否则山地中所有资源、基础设施都归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在合同期内,双方代表如有变更或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自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三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石头村小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8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承包期限为 25 年,自 20xx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36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400元,每年共计15200元(面积38亩),20xx年共计 38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圆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为2年,包费共计304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确认土地无争议及纠纷时付清(在协议签订时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为3年,包费共计456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为5年,包费共计76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为20xx年,包费共计228000元,于20xx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xx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 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手印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

甲方 (手印)

乙方

中证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____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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