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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分析及解决途径
民工,作为流动性较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其权益的保障尤其是工资的保障时常面临着诸多困难。中央、省、市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本文从基层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角度出发,浅析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201X年X市劳动监察欠薪工作开展情况
X年,在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收取近X家单位缴纳保证金X余万元。共处理欠薪投诉举报案件X余件,涉及X余人、涉案金额X余万元;
其中,移送涉嫌恶意欠薪案件X件,公安机关立案X件,涉及人数X余人,涉及金额X余万元;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X起(某科技有限公司欠薪案,涉及人数X人,涉及金额X万元)。春节期间,集中协调处置重大欠薪案件X起,其中X起涉及民工X余人,协调处理一般欠薪案件X余起,涉及民工X多人,集中发放民工工资X余万元。
二、X市欠薪案件主要表现
1.建筑领域仍是拖欠民工工资案件重灾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资金量大,涉及民工多,群体性拖欠工资严重,X人以上拖欠工资投诉X件,拖欠金额X万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X。如某公司涉及农民工X人、拖欠X万元等,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2.农业投资项目欠薪案件快速上升。近年来,受农林旅融合发展热潮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的影响,一些民营企业根本无经济实力就上马农业种植、农业旅游项目。甚至部分项目无正规报批手续,未进行报备就私自开展,并以虚假价格对外发包项目、收取保证金、恶意终止合同,导致欠薪案件发生,如某农业开发项目。
3.工矿企业和餐饮服务业欠薪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碳酸钙等高能耗工矿企业多数处于关停或半停产状态,员工工资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由于经济的不景气,一些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因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出现关门停业、老板逃匿等现象,欠薪案件涉及面不断扩大。如某大酒店、某实业有限公司。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不容忽视。为改善百姓生活条件,近几年市委、市政府着手推进了一批棚户区改造和新居工程,但因开发商和施工方无资金实力,资金断链,造成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如某工程、某新居等项目。
三、欠薪案件主要原因
1.建筑施工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链断裂造成拖欠工资。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开始走下坡路,大部分建设单位融资渠道受阻,资金紧张,直接导致建设单位拖欠总承包单位工程款,进而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从而把拖欠工程款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二是发包方和承建商存在工程量结算经济纠纷,导致下游的民工工资受到影响。三是普遍存在的层层转包、非法分包的现状容易滋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使得用工行为难以证实,增加了欠薪案件调查取证的难度,延迟了解决欠薪问题的时间。四是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因农民工流动性大,企业不遵守《劳动法》的问题非常普遍,施工企业大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找不到依据;
不按月支付工资,平时只发给农民工基本的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清,极易产生年底的拖欠问题,容易引发大案、要案。
2.个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项重要机制。一旦双方发生付款纠纷或拨付款项被挪用于支付工程款、材料费,工资保证金机制可有效发挥托底作用,确保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及时控制在可控范围。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纳入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例如在调查取证上,公安、法院要求对每位民工进行询问笔录,有的案件涉及民工上千人,造成收集证据困难。
4.行政处理程序的时间过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欠薪投诉举报,立案后发出限期整改责令书,责令企业支付工资。到期如果企业不履行,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按规定,行政处理决定有X个月的复议期,X个月的诉讼期限,即使企业到期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行政处理程序完结,至少也需X个月时间。
四、解决路径
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重点在“各尽其责”,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落实“两个原则”,压实责任。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履行本行业项目主管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履行辖区范围内案件的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民工工资案件协调指挥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对全市范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检查。加强“两法衔接”和部门日常联合巡查。对承建企业实行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三)绩效管理,逗硬考核。将保障民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定期进行督查通报,逗硬考核。
(四)加快建立农民工欠薪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针对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突出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制度,实行工程款和劳务款分离支付等办法,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
(五)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现有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严重不足,以笔者所在的X省X市为例,该市有X个乡镇、X个办事处、X个工业园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X万余家,涉及劳动者X余万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大面宽。现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编制仅有X人,而案件数从成立之初的一年几件、几十件增加到X余件,人手极为短缺。为更加有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