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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6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10-20 14:4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2020年xx县县级领导党建谈心谈话xx镇会议室谈话人县政协副主席谈话对象xx镇党委成员xx镇政府谈话主题党风廉政建设暨社会评价和整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6篇,供大家参考。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6篇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1

2020年xx县县级领导党建谈心谈话

xx镇会议室

谈话人

县政协副主席

谈话对象

xx镇党委成员

xx镇政府

谈话主题

党风廉政建设暨社会评价和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按照县委工作安排,今天召开这次集体谈心谈话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暨社会评价和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推进工作。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这次谈心谈话既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精准对接、工作上严格对标、落实上保证成效。

二要全力破解难点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的难点问题,绝大部分与工作的落实程度有关,结合“群众最不满的10件事

”,补齐发展短板、思想观念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疫情防控、社会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等工作。持续抓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的整治。

三要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在离年终还有三个月时间,各项工作要对照年初计划,开展“回头看”,对进展缓慢的工作,要有明确措施加以补救。提高对群众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切实提升满意度。

同时,对各位领导一年来的辛勤付出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xx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xx镇党委书记xx汇报了一年来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

通过此次谈心谈话,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暨社会评价和“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2

首先,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全面领会《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资料,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经过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定梦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员的本色。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廉政从业若干准则》、《廉政准则》等廉政规定,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范自我的言行,用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不犯规,不越位,不踩线。

其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按照“先做人,再做事”的原则,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凡是在落实《廉政准则》规定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禁止”和“52不准”及相关党风廉政规定方面,做到严格要求,自觉维护,并落实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之中,尤其在执法工作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严格执法,不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以权谋私,收受礼物。

在抓好自已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的同时,经常进行检查监督自我及身边工作人员是否违反关的规定,在行动上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进一步强化自我的廉政职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经得住考验,守得住原则。

一是工作思路还有局限性,空有做好本职工作的想法,缺少有实效、真管用的招法。二是宏观思考的本事欠缺。很多时候工作还停留在处理繁杂的事务之中,思考问题不全面、工作定位没有系统、明确的标准,对问题的确定缺乏前瞻性、综合性。三是把握大局,处理复杂事件的本事还不强。我们的许多工作都需要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到的一些_老大难_问题,解决、推动、协调的本事不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不够到位。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3

各级党委书记是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知纪、遵纪、执纪上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建设工作。周_说,各级党组织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政治生活,将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

落实四种形态,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是各级纪委的分内之责。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而且处理措施越来越严厉,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各级党委和纪委都要扛起政治担当,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转变监督执纪的工作理念,查处干部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我们要既反腐败,更防腐败;既有霹雳手段,更有菩萨心肠。所谓霹雳手段,就是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除恶务尽;所谓菩萨心肠,就是要体现人性关怀和教育关爱,让党员干部在容易出问题、刚刚出问题的时候,就能及时得到提醒、纠正,防患于未然。

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防止和纠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简单理解为处理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把纪律检查局限于查办重大案件的倾向。改进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必须不断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从严监督管理。

各级纪委内设纪检监察室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既查办严重违纪案件,又抓一般性违纪;既坚决拔除烂树,又管护好森林,监督检查所联系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情况,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同时,要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函询谈话、处理一般违纪问题、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发挥考评对运用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

四种形态谈心谈话记录2

谈话内容:

谈话人:***同志,今天请你来谈话,主要是落实公司系统关于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工作要求,开展重点谈工作,目的是教育提醒干部员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拓宽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沟通的桥梁,畅通党员、群众向党组织反映问题的渠道;

鼓励干部员工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反映情况。本次谈话工作中,如能及时、主动向组织报告自己违规违纪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减轻处理。未向组织如实报告的问题,被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发现后,从重、加重处理。明白了吗?

谈话对象:我明白,出现问题我会及时向组织汇报。

谈话人:你对遵纪守法、履行好一岗双责、管控好廉洁风险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谈话对象:1.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一岗双责的能力,提高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

2.加强自律、自省、自警、自励,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氛围。3.加强廉洁风险排查,排查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点,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可以有效实现监督关口的前移。

谈话人:结合政治巡察、安全巡查发现问题,你了解到的其他业务领域还存在什么风险?是否有剖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谈话对象:1、在开展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市场拓展、物资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安全管控等工作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风险。2、产上以上风险的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对自身认识不清、对当下环境认识不清、为一私利而己滥用职权。3、我认为防范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j认识新形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③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谈话人:你负责的工程项目是否有存在违规分包、非法转包、以包代管、验收过程中收受红包、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项目是否存在多结工程款?结合当前形势、所在岗位、业务领域,分析身边存在哪些廉洁风险以及做好廉洁风险管控的思考和措施。

谈话对象:我负责的项目暂时没有发现在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等违规违法现象。工程管理职务可能存在的风险有1、利用管理职位的权力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吃拿卡要;

2、利用职位之便,对外来施工单位多计取工程量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私利;

3、多领取工程物资,谋取私利。防范措施:1、前期预防防线。主要从思想道德、制度建设层面做好防范;

2、中期监控防线。主要是对各岗位行政行为、制度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后期处置防线。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及时纠错和提醒。畅通投诉渠道,对有举报、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谈话人:结合性格特点、八小时外的爱好及日常表现,针对作风庸懒散奢、黄赌毒、酗酒斗殴、酒驾醉驾等问题,谈谈廉洁自律情况。

谈话对象:庸懒散奢、黄赌毒、酗酒斗殴、酒驾醉驾等是个人自律程度低下的表现在,我们应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名位关、利益关、金钱关;

在工作领域中肯下苦功,坚决抵制社会的不良风气。

谈话人:你在工作生活中是否存在困难或诉求,需要组织帮助?

谈话对象:没有。

谈话人:你在遵纪守法与廉洁自律方面,有没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呢?

谈话对象:没有。

谈话人:我们一定要警钟常鸣,自警自醒,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做好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好职责。

谈话人:你是否有其他人违规违纪问题或相关诉求需向组织反映?

谈话对象:没有。

谈话人:你是否曾发生过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

谈话对象:没有。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4

1、你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

答: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是一场刀刃向内的革命,是一场延安整风式的从严治警,从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民辅警素质的一项教育整顿,是贯彻_新时代强警工程的迫切需要,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警队的需要。

2、你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中是如何开展自学的?你的体会文章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严格落实上级单位的文件指示精神,全方位的落实教育整顿学习计划,在工作之余学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全面从法律知识方面提升自己,以学促自身素质。陈一新同志在全国政法会议上两次讲话精神:来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革命和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作为警察队伍中的一员绝不触碰红线。

3、通过对内对外征求意见建议,你在单位队伍管理、推动业务工作、依法履职、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那些问题?你准备如何整改落实?

答:一是在政治理论系统性学习方面不够踏实,对于查找到的此类问题,大队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用延安整风精神,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二是在内务卫生和纪律方面有所松懈,对于发现的问题边整边改,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会议,整改大队纪律作风和内务卫生。

4、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你发现自身还存在那些问题?你准备怎样整改?

答:对待民辅警的管理监督上存在放松心态,不能在工作和训练中全方位的做到监督管理,自身学习上也有所松懈。今后加强民辅警的监管责任,把职责摆进去,在落实工作上下功夫。

5、对照“十排查十检视十整改”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你有没有存在的问题?你准备怎样整改?

答:在落实教育整顿学习上不够深入,对待民辅警管理上松懈,履行职责上存在问题,对民辅警赞扬多,批评少。要从日长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点滴抓起,勤俭节约,牢固树立单位的主体责任,爱岗敬业,拒绝老好人思想。

6、你认为自己能否经得住组织的考验?有没有主动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答:作为一名_党员,能够经得起组织的考验。如有问题,我会主动向组织汇报。

7、你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八条措施是否清楚?有问题你要向组织及时说明,组织一定从轻减轻处理,如果不及时向组织回报,一旦被查出来,组织绝不袒护包庇,一定会从严处理,你是否挺清楚?

答:我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八条措施清楚,如有问题,我会主动向组织汇报。

8、你还有什么补充的没有?

答:没有。

9、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属实。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5

教育部直属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直属机关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直属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抓苗头、治未病,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党员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执纪,综合运用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在部党组及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在驻部纪检组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直属机关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五条 党组织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纪检组织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对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化解决思路,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六条 “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经常主动地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善于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批评教育等方法,及时纠正党员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一)谈心谈话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选人用人、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外事活动、评审评奖、资金分配、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要紧紧围绕廉政风险点,根据内控管理制度及时与相关人员开展预防式的定期谈心谈话,让党员随时感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守党的纪律。

(二)解开思想上的小扣子。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困惑、心理压力、工作困扰和生活困难,及时发现工作生活中的小问题、小分歧、小矛盾等影响和谐的因素,及时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并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帮助党员疏导思想情绪、放下包袱,提振精气神,轻装前进。

(三)抓准行为上的小情节。党员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缺点和不足。对言论、作风和行为与身份不符的党员,思想情绪有波动的党员,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让党员随时处在党组织的严管之下,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四)核实问题上的小线索。接到反映党员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通过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把问题讲清楚。确有错误但情节较轻的,在本人正确认识错误的前提下,要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改正错误;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让党员认识到监督无处不在,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经调查所反映问题不实的,党组织要及时了结并为当事人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党组织的,要依规予以从重处理。

(五)纠正存在的小毛病。发现党员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提醒谈话。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且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的党员,要责令作出口头或者书面检查,提出严肃批评,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并引以为戒。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党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且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后果,但是尚不足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必须让党员感受党的纪律严肃性,帮助党员及时改正错误、汲取教训。

第七条 第一种形态的主要适用方式:

(一)谈心谈话。经常性、大范围的谈心谈话是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方式。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要采取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谈心谈话。

(二)提醒(警示)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党员分管领导主谈。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提醒(警示)谈话由分管部领导或者驻部纪检组、人事司负责同志主谈。谈心谈话、提醒(警示)谈话只统计谈话次数,不做专门的谈话记录。

(三)约谈函询。约谈函询司局级干部,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实施。对下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函询了结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党员分管领导要及时与被约谈函询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要给予严肃处理。约谈记录、函询回复材料要存档备查。

(四)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司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党组织。

(五)责令检查。司局级干部的责令检查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报经有关部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部领导或者委托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干部的责令检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报直属机关纪委或者人事司批准后实施,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由其党组织实施;处级以下干部的责令检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实施。责令检查应当有书面记录,由被责令检查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诫勉谈话。司局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报经有关部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部领导或者委托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以下干部的诫勉谈话由直属机关纪委或者人事司实施,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处级以下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其党组织实施,报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司备案。诫勉谈话要有书面记录,由被诫勉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责令被诫勉人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检查。对隐瞒问题、不思悔过、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党员,必须运用第二种或者第三种形态,依规从重处理。

第八条 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严格运用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于违_的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要给予轻处分的党员,要严格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视情形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行政处分,让党员动辄则咎,感受到纪律的惩戒和威严,教育其吸取教训、及时纠偏。

第九条 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严格运用第三种形态,防止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对于屡教不改或者违_的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较重、产生了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的党员,要严格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进行重大职务调整。让党员充分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严重性,教育其幡然悔悟、及时回头,最大限度地挽救党员。

第十条 严格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或者刑法规定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直属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践行“四种形态”,必须按照《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权限、责任、标准、程序开展工作。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要根据党员违纪事实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应当给予组织调整、行政处分的,由纪检组织提出建议,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由纪检组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的党纪处分由部党组批准后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审批。直属机关处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由直属机关纪委审批,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党员的党纪处分,由所在单位纪委审批,报直属机关纪委备案。

第十三条 纪检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突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审查直属机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第十四条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纪检组织必须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负责收集、汇总、核对统计数据,分级汇总,逐级报送,每季向驻部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报送,每年汇报一次“四种形态”工作的基本情况。上一级党组织每年要对下一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四种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四种形态”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中国_问责条例》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者按:2017年4月18日,教育部党组印发了《教育部直属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教党函〔2017〕27号),现将该文予以发布,希望直属机关各单位认真执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教育部直属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直属机关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直属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具体化,其主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抓苗头、治未病,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党员感受到严管就是厚爱;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执纪,综合运用党纪处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在部党组及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在驻部纪检组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直属机关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组织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五条 党组织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负有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纪检组织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对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化解决思路,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六条 “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各级党组织要经常主动地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善于运用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批评教育等方法,及时纠正党员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一)谈心谈话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选人用人、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外事活动、评审评奖、资金分配、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要紧紧围绕廉政风险点,根据内控管理制度及时与相关人员开展预防式的定期谈心谈话,让党员随时感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守党的纪律。

(二)解开思想上的小扣子。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困惑、心理压力、工作困扰和生活困难,及时发现工作生活中的小问题、小分歧、小矛盾等影响和谐的因素,及时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并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帮助党员疏导思想情绪、放下包袱,提振精气神,轻装前进。

(三)抓准行为上的小情节。党员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缺点和不足。对言论、作风和行为与身份不符的党员,思想情绪有波动的党员,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让党员随时处在党组织的严管之下,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四)核实问题上的小线索。接到反映党员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通过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把问题讲清楚。确有错误但情节较轻的,在本人正确认识错误的前提下,要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改正错误;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让党员认识到监督无处不在,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经调查所反映问题不实的,党组织要及时了结并为当事人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欺骗党组织的,要依规予以从重处理。

(五)纠正存在的小毛病。发现党员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提醒谈话。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且认识不深刻、整改不到位的党员,要责令作出口头或者书面检查,提出严肃批评,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并引以为戒。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党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且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后果,但是尚不足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必须让党员感受党的纪律严肃性,帮助党员及时改正错误、汲取教训。

第七条 第一种形态的主要适用方式:

(一)谈心谈话。经常性、大范围的谈心谈话是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方式。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要采取面对面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谈心谈话。

(二)提醒(警示)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上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或者党员分管领导主谈。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提醒(警示)谈话由分管部领导或者驻部纪检组、人事司负责同志主谈。谈心谈话、提醒(警示)谈话只统计谈话次数,不做专门的谈话记录。

(三)约谈函询。约谈函询司局级干部,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实施。对下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约谈函询了结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党员分管领导要及时与被约谈函询的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要给予严肃处理。约谈记录、函询回复材料要存档备查。

(四)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司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纪委。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党组织。

(五)责令检查。司局级干部的责令检查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报经有关部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部领导或者委托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干部的责令检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报直属机关纪委或者人事司批准后实施,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由其党组织实施;处级以下干部的责令检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实施。责令检查应当有书面记录,由被责令检查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六)诫勉谈话。司局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驻部纪检组、人事司报经有关部领导同意后,由分管部领导或者委托驻部纪检组、人事司实施;处级以下干部的诫勉谈话由直属机关纪委或者人事司实施,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处级以下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其党组织实施,报直属机关纪委、人事司备案。诫勉谈话要有书面记录,由被诫勉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责令被诫勉人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检查。对隐瞒问题、不思悔过、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党员,必须运用第二种或者第三种形态,依规从重处理。

第八条 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严格运用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于违_的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要给予轻处分的党员,要严格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视情形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行政处分,让党员动辄则咎,感受到纪律的惩戒和威严,教育其吸取教训、及时纠偏。

第九条 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严格运用第三种形态,防止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对于屡教不改或者违_的六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节较重、产生了不良后果、影响恶劣的党员,要严格依照《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进行重大职务调整。让党员充分认识到错误的危害性、严重性,教育其幡然悔悟、及时回头,最大限度地挽救党员。

第十条 严格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或者刑法规定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直属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践行“四种形态”,必须按照《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权限、责任、标准、程序开展工作。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要根据党员违纪事实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恰当作出党纪处分;应当给予组织调整、行政处分的,由纪检组织提出建议,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由纪检组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的党纪处分由部党组批准后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审批。直属机关处级以下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由直属机关纪委审批,其中设党委的直属单位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党员的党纪处分,由所在单位纪委审批,报直属机关纪委备案。

第十三条 纪检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突出执纪审查重点,重点审查直属机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第十四条 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纪检组织必须依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负责收集、汇总、核对统计数据,分级汇总,逐级报送,每季向驻部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报送,每年汇报一次“四种形态”工作的基本情况。上一级党组织每年要对下一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四种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四种形态”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中国_问责条例》和《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形态批评教育影响期篇6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了解干部、关心干部、关爱干部、使用干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团队教育、管理和监督,女子_健全谈话制度,建立党员民警之间的连心桥。

对话对象是全面的。

党员对话分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对话、领导干部和分管部门(联系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对话、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之间的对话、党员领导干部和大众之间的对话四种。

聊天内容丰富。

一是学会谈话。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和思想风格建设方面的经验和经验,经常进行交流和谈话。二是交流对话。党员之间发生分歧或矛盾的迹象时,双方对工作负责,对同事负责,诚实相对交流,消除沟通,形成共识,促进工作。三是交流的对话。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与党员干部群众交心,掌握其思想动向,听取意见建议。四是工作交流。班主要领导在一些重大事项决策前或执行前,与班主任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相互支持。如果普通党员干部对_相关工作和政策有不理解、意见或建议,对领导工作有想法,可直接与相关领导沟通。五是思想交流。党员干部群众在学习、工作、家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挫折、工作精神状态不佳时,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与他们进行思想交流,给予帮助、支持和指导,缓解思想压力。党员干部群众也可以积极向党员领导干部报告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寻求帮助。

对话坚持原则。

一是相互平等的原则。谈话注意营造良好的谈话氛围,消除彼此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开放思想,推心置腹,诚实相待,讲真话,讲心理话。二是实事求是原则。对人对事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第三,有些放矢原则。对话内容有重点和目的,从实际出发,根据对话对象的特征、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方法,有的放矢,重视实效。四是教育指导原则。对话重点解决思想问题,善于启发对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动情,理解,耐心说服教育,有助于提高思想认识。五是治病救人的原则。对于犯错的党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坚持引导,认真分析错误的原因,分析错误的性质和危害,指出改正的方法,重点提高对错误的认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轻装前进。六是及时说话的原则。结合有针对性的不定期对话和定期对话,发现问题的迹象,立即警告、注意。平时擅长发现问题,遇到人际关系紧张、工作挫折受到批评、结婚家庭问题等征兆时,立即积极寻找对话,尽量在萌芽状态下解决问题。七是积极听原则。谈话时可以保持耐心,仔细倾听谈话对象的表达,仔细观察其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有些人做好思想指导工作。

谈话方式多种多样。

一是组织采访。根据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党员干部群众谈话。二是集体对话。针对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共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相关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集体对话。三是个别对话。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与个别领导、个别党员干部群众交谈。四是个人要求谈话。如果有关领导和党员干部的个人需要交流,可以积极与各级领导干部交谈。五是协助对话。对于个别问题党员,组织一对一的合作,开展一对一的对话。

谈话很重要。

一是加强对话活动的组织领导。_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党员对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放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主官与副职之间、班级成员之间、领导与党员干部群众之间,进行频繁多层次的对话,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确保谈话计划的执行。党组织负责人与班组成员、班组成员之间、班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谈话,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经常开展谈话。三是重视谈话活动的效果。掌握方法开展谈话,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思想教育的目的性、有效性。建立健全的谈话台帐,及时记录谈话的主要内容。对话对象反映的重要情况和个人要求,整理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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