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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

时间:2023-12-23 09:0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供大家参考。

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

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县纪委监委

2022年9月20日

 

按照市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通知》要求,现将*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基本情况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县8个乡镇纪委各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兼监察员2名),除8名纪委书记外,其它委员均为兼职。8个乡镇所辖监察对象2652名、党员7370名。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基本情况。*县纪委监委共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每个组核定编制3个,共计可配备30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现10名纪检组长已配备到位,10个纪检监察组共配备人员29名。

二、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

为夯实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找准定位、精确监督、靶向监督,切实规范化和制度化办案。*县纪委监委从参与办案提高能力、指导领办提升效率、协审把关规范办理、靠前监督发挥作用等多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参与办案提高能力。从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能力出发,2021年4月,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分配到委机关相关内设科室,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融合,以案件查办为中心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能力素质。2021年至今,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与查办案件40余件(次)。二是指导领办提升效率。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委内各室、各派驻乡镇纪检工作室、各乡镇纪委建立案件指导领办机制,2021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17人(次),其中各乡镇纪委通过上下联动、指导领办机制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24人(次),占比52.51%。三是协审把关规范办理。针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少、流程理解不深不透的问题,案件审理室靠前审理把关,规范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案件规范化和制度化,2021年以来,审理室共协审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48件。四是靠前监督发挥作用。凝聚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力量,利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政治生态熟知的优势,为驻点巡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巡察反馈意见后,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监督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有力的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和责任追究。2021年,通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7件,均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初核办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人。五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建立《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半年述职述廉制度(试行)》,2022年6月,已经开展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半年述职述廉会议,通过述职述廉内部监督管控,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力度。

二、存在问题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认真抓好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能发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纪委监委机关对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还不充分、联系还不紧密、指导还不到位;
二是乡镇纪委副书记参与乡镇党委日常工作过多,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兼职人员多,工作精力主要投身于业务工作,忽视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在人员编制尚未配备到位,人员和力量存在不足;
四是开展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培训力度不够,人员学习意识不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弱化不足;
五是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手段单一、把握职能定位不准、体系化建设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谋划

针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为引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建设水平;
构建新常态化监督体系、履行监督首责职能;
推动协作区工作机制、提升执纪监督质效上持续发力,促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题主业。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业务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政治学习。以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大精神为学习主线,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精神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建立政治思维,提高执纪理念。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建立每月一课制度,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系列培训课程》,利用内网网站培训专栏、“每周一测”学习、“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三是强化思想意识。以“党员之家”为阵地,推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委内党支部生活,从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党的领导上,统一到纪检监察工作上,做到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一是配齐配强干部。继续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队伍建设,各乡镇纪委从优选择配好纪委副书记和委员,建立一支以纪检监察工作为主的乡镇纪委队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从被监督单位部门抽调挂职干部,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挂职期为1年,确保优中选优配齐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二是建设规范化场所。注重办案安全工作,完善各乡镇纪委谈话场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将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等硬件设备更新换代。持续深入进行软件升级工作,在推进全委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各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信息化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为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工作职责(试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试行)》,结合《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半年述职述廉制度(试行)》,持续开展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述职述廉工作,12月将开展2022年度述职述廉工作,建立台账式管理制度,拉清单、建台账、对标检查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三)构建新常态化监督体系、履行监督首责职能。一是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将“签字背书”制度常态化检查督导作为检查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建立半年述职述廉制度,强化各乡镇党委和被监督单位履行“一岗双责”职能,每半年听取1次汇报。在全市各党(工)委(党组)推行主要负责人谈话纪实管理上持续发力,要求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到季检季报。对全市各党(工)委(党组)执行“讲规学法”工作情况开展靶向式监督检查,对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严肃查处。推行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重一大”工作季反馈工作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二是推动定点常态监督。持续推动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作用,建立乡镇纪委对村“两委”班子常态化监督制度,建立乡镇纪委下沉每村每季不少于1次1天驻村制度。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下沉到被监督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不少于1次1天驻在制度,将派驻监督触角切实延伸至被监督所有单位部门,切实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家庭共筑清廉家风。创新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新举措,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公正用权、清廉家风,让党员干部与家人共同铸造廉洁防线,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家庭生活中带头摒弃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制定《*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县构筑廉政防线共建清廉家庭倡议书》。四是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澄清正名机制,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持续开展对恶意举报行为的责任追究,为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通过《通报》等澄清正名的方式,保护干部、激励干部。五是强化“以案三促”工作。扎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结合正面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教育引导作用,利用市红色文化、地域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每年开展分层分岗到教育基地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以案为鉴警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加大案件通报警示力度,每季度下发通报至少1期。

(四)推动协作区工作机制、提升执纪监督质效。一是推进村级监督。在加大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上持续发力,在配好村级纪检监察员上持续发力,在延伸村级监督触角上持续发力,推进配备村级纪检监察员制度,由村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兼任。二是创新联系方式。由组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综合业务科室牵头,对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廉政意见回复、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点对点”衔接联系,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案件不规范、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推进片区协作。研究制定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行由常委(委员)统筹协管,将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组成协作区成员的模式,实行协作区工作制度,切实回避区域小、熟人多、关系网等办案阻力,充分调动协作区优势,互查互补,保证执纪审查力量集中优化,为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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