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机制工作汇报(完整),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我县坚持将加强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管理机制,通过以履职定实绩、以实绩定星级、以星级定报酬,不断激发农村干部队伍活力,夯实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细化考核细则,以履职定实绩。坚持突出实绩实效,研究制定了《关于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考核管理的规定》,科学设立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述职评价四方面绩效考核指标。每个指标围绕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村级事务管理、信访稳定、服务群众等工作任务,制定量化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评分。认真组织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村党支部书记就履职情况分别向党员、村民代表和乡镇党委述职,村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乡镇考评组对村党支部书记日常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综合评议,精准确定绩效考核分值。
二、细化评定标准,以绩效定星级。制定《进一步规范村党支部书记星级化考核评定实施意见》,围绕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乡村治理、服务群众、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细化制定“五星、四星、三星、无星”星级评定标准。乡镇党委根据村党支部书记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和星级评定标准确定星级,将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划分为4个档次,其中90分以上为五星级,人数不超总人数的50%;
80分以上为四星级,60分以上为三星级,60分以下为无星,无星人数比例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存在年终绩效考核60分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2万元、民主考核评议不称职等9类情形之一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星资格。星级评定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在乡镇和村公开栏予以公示。
三、细化奖惩办法,以星级定报酬。为突出绩效导向,体现差异分类,将星级评定结果与村党支部书记政治待遇、薪酬待遇挂钩。对业绩突出、星级为五星的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优先推荐招录为乡镇(街道)公务员,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优先推选“两代表一委员”,选树为“担当作为好支书”及评优评先对象。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基础职务补贴发放办法》,按照“基本补贴50%+绩效补贴30%+星级补贴20%”的标准以星定酬,四星级村党支部书记享受全额星级补贴,五星级按不超基础职务补贴10%的比例上浮,三星级扣除全额星级补贴的20%,无星级扣除全部星级补贴。2021年,全县共评定五星级村党支部书记133人,奖励补贴66.5万元;
四星级219人;
三星级105人,无星级16人,扣除星级补贴42.6万元。同时,对无星级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形成奖优罚劣的考核机制。
通过明职责、定标准、树标杆,极大地激发了村干部履职尽责、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聚力赋能。近年来,有8人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2人被择优提拔为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马晓波、张宏江等6名五星级村党支部书记被评为河北省“千名好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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