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庭审现场观后感200字2021年,供大家参考。
庭审现场观后感 200 字 2021 年
今天在网上观看了《庭审现场》栏目关于“XXX 特大交通肇事”的一集节目。这期节目引发了我许多的思考。这期节目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开庭以后,公诉人陈述了被告张明宝的犯罪事实,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41 条对被告提起诉讼。之后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陈述。自述过程中,XXX 提到,事后在医院的血液检测表明,他是处于深度醉酒的状态下驾车肇事的,自己当时意识并不清楚。
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提出以下证据,来表明被告是否过失危害公共安全:1.刑事摄影照片;2.目击证人证言;3.物证:酒精检验证明;4.交通事故检验评估分析,5.法院民事裁定书,赔偿证明。(江宁是区政府先行垫付赔偿金)6.深度醉酒 7.伤者的从轻处罚申请书。
法庭辩论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就《刑法》第 115 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即被告是否过失危害公共安全进行了辩论。之后被告再次自我陈述,表达了自己的歉疚之情。
XXX 年 XXX 月 XXX 日,法庭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系重大刑事案件,鉴于被告再意识到自己犯罪以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赔偿受害人及家属,主观上并不希望或积极追求。所以对被告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15 条第一款,第 57 条第一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最,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客观的讲,如果 XXX 就是仅仅一个
小包工头,他在归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且自己也是发自内心的歉疚。而且极力地想挽回自己的过错,主动赔偿受害人及家属,所以对他从轻处罚也算是合理合法的。一审宣判后,肇事者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我认为,造成这次灾难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监管力度的不足。中国也有自己关于酒后驾车的法律法规,然而许多时候人们都忽略了起作用,甚至连一些司法、执法机关,也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在近些年,中国的许多公共机构在职人员已经习惯了所谓的“有张有弛”,对人民群众玩弄这些“文武之道”,而对自己的职业,却毫无责任心,只为应付领导检查,只为提高自己表面上的业绩!在事发之前,张明宝已然有了几十次的肇事记录,然而他却依然照常开车,没有受到过什么实质性的、有分量的处罚。这显然也是酿成这次特大肇事的一个重要原因。